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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的基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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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的基础是

楼长解释得挺专业,我回答肯定没那么好~!

土地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中心问题是处理好家庭承包和发展集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核心是土地制度,直接关系到农民权益、乡村稳定和发展,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进程。我们都知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是中国改革的标志。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现代农业的不断推进,农业功能和农民在社会中的角色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不再靠农业维持生计,农民不仅不需要交纳农业税,而且还能够得到各类补贴,同样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这是否意味着可以动摇农民的家庭经营。简介十九大报告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就是进一步明确要继续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和家庭经营制度。这不仅有力地回应了社会上的各种争议和疑问,让农民吃了“定心丸”,也有助于促进农民承包地流转,调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长期投资的积极性。一方面,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助于农民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是否自主经营,即使暂时不经营农业而选择务工,等到需要的时候返乡回乡后仍然能够经营承包地,最大限度地减少现代化给农民带来的冲击和痛苦,符合广大农民的意愿,也有助于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家庭承包,放活经营权,可以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培育起来,实现农村土地优化配置。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在此基础上,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将一方面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特别是保障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能够充分公平地分配到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另一方面将壮大集体经济,这对于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贫困地区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等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的基

法律分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农村改革30年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就是由亿万农民创造并形成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就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决定》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出了新的政策阐述,第一个亮点就是一个“长久不变”,即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这个“长久不变”,不仅给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更加切实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包含了通过完善土地承包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更加充分、更加完善的应有之意,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奠定了制度性基础。  “长久不变”,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家庭经营的关键是要有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农民有了长期自主经营的土地,才能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和长远的经营打算,才能放心地在土地上谋发展、增投入。“长久不变”,是保持农村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尽管农村全面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土地仍然是生计之本。“长久不变”,是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紧迫要求。把农户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地块,使农户承包地权属更加明晰,农民流转承包地才能更踏实,利益预期才能更明确,农户才能放心流转、稳定流转。  实现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  《决定》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另一个政策亮点在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  在“分”的层次上,围绕着改造传统农户、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培训,着力提高农户融资经营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机械使用能力和开拓市场能力。  在“统”的层次上,要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这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现阶段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重点和难点。做好“统”的文章,必须从各地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喜欢怎么合作就怎么合作,农民需要什么服务就发展什么服务,把小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轨道上来。  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决定》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高度出发,要求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这对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自愿选择、自主兴办、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组织,这是农村改革的一大成果,是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  中央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要求,即“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同时,中央强调国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优惠扶持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要把合作社作为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承担的,可以委托和安排实施;还要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出台金融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的基

土地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中心问题是处理好家庭承包和发展集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核心是土地制度,直接关系到农民权益、乡村稳定和发展,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进程。我们都知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是中国改革的标志。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现代农业的不断推进,农业功能和农民在社会中的角色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不再靠农业维持生计,农民不仅不需要交纳农业税,而且还能够得到各类补贴,同样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这是否意味着可以动摇农民的家庭经营。简介十九大报告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就是进一步明确要继续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和家庭经营制度。这不仅有力地回应了社会上的各种争议和疑问,让农民吃了“定心丸”,也有助于促进农民承包地流转,调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长期投资的积极性。一方面,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助于农民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是否自主经营,即使暂时不经营农业而选择务工,等到需要的时候返乡回乡后仍然能够经营承包地,最大限度地减少现代化给农民带来的冲击和痛苦,符合广大农民的意愿,也有助于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家庭承包,放活经营权,可以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培育起来,实现农村土地优化配置。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在此基础上,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将一方面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特别是保障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能够充分公平地分配到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另一方面将壮大集体经济,这对于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贫困地区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等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分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

法律分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C 试题分析: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故A项错误。B.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不是哲学观点。故B项错误。D.真理的最基本属性是客观性。不符合题意故排除。本题选C项。点评:本题哲学的原因是做好本题的关键,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就是经济学原因。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的基石

法律分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法律依据:《胡锦涛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农村改革30年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就是由亿万农民创造并形成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就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决定》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出了新的政策阐述,第一个亮点就是一个“长久不变”,即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这个“长久不变”,不仅给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更加切实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包含了通过完善土地承包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更加充分、更加完善的应有之意,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奠定了制度性基础。  “长久不变”,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家庭经营的关键是要有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农民有了长期自主经营的土地,才能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和长远的经营打算,才能放心地在土地上谋发展、增投入。“长久不变”,是保持农村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尽管农村全面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土地仍然是生计之本。“长久不变”,是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紧迫要求。把农户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地块,使农户承包地权属更加明晰,农民流转承包地才能更踏实,利益预期才能更明确,农户才能放心流转、稳定流转。  实现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  《决定》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另一个政策亮点在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  在“分”的层次上,围绕着改造传统农户、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培训,着力提高农户融资经营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机械使用能力和开拓市场能力。  在“统”的层次上,要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这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现阶段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重点和难点。做好“统”的文章,必须从各地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喜欢怎么合作就怎么合作,农民需要什么服务就发展什么服务,把小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轨道上来。  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决定》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高度出发,要求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这对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自愿选择、自主兴办、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组织,这是农村改革的一大成果,是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  中央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要求,即“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同时,中央强调国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优惠扶持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要把合作社作为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承担的,可以委托和安排实施;还要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出台金融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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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的基
  •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的基
  •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
  •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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