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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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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是理工科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证书)4.工作证明原件(硕士及以上理工科学历不需要工作证明)5.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6.考试报名费报考人员可在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首次报名人员对于2012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工作证明原件。报名你可以登录你们省局的知识产权网站看看,一般都是在又组织。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第二十二条 从事专利审查等工作满七年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二)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专利代理师考试科目、时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专利法律知识:11月14日9∶00—11∶30。相关法律知识:11月14日14∶00—16∶00。专利代理实务:11月15日9∶00—13∶00。

你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必须是理、工科毕业的,而你是法学本科,是不可以参加专利代理人考试的不过,事在人为,祝你好运!

2021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

法学是不可以考专利代理人的,工科是必须的。以下是2012年的报名考试要求,供你参考: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你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必须是理、工科毕业的,而你是法学本科,是不可以参加专利代理人考试的不过,事在人为,祝你好运!

一般报名通知下发的时间为每年的5-6月份,目前均采用网上直接报名、直接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的流程如下: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打开专利代理管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网站。第一次登陆的话,首先进行注册报名;按照身份证号+密码的方式进入报名页面;按照要求进行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证件、工作简历、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填写与修改完善。进行费用的交纳,等待审核即可,需要说明的是专利代理人考试一共分为三门,两大科目:法律部分+实务部分,可以根据个人的能力选择性的考试,单科成绩保留3年。等待通知,在考试前打印纸质准考证即可。

下面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试的报名网址,具体内容上面都有,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2021

找到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看哪种方法对自己最有效。然后复习上先看《审查指南》这本神书,不得不看的。然后对专利法和相关法看视频、听录音,听着老师讲的做笔记。找到历年真题刷题,不停的刷题,刷题就是你的制胜法宝。视频和录音可以上知识产权课堂上去找,包括喜马拉雅的《熙说》,然后真题去做专代做题系统的真题,配合音频和真题复习起来更容易些

根据《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现就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和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为贯彻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发挥专利代理行业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促进作用,吸引更多人才进入专利代理行业,完善代理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代理行业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研究,确定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45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85分。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及证书颁发 自2021年1月27日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应试人员考试报名时提交的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预申请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发放,具体发放事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1月29日

1、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申请手续、审批程序及文献检索,专利审批标准及复审与无效。2、专利代理师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专利代理师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考核批准,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根据国际惯例,专利代理人须由品学兼优的工业产权工作者担任。3、各国在制订的专利代理法规中都规定有根据专利代理师的行为随时可取消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款。专利代理师的具体业务大致可分为提供专利咨询、代办申请手续、维持专利有效、担任诉讼代理人等。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可从事业务专利代理师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3)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4)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5)办理年费缴纳及专利维护、维权等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6)其他有关专利事务[1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2021报名时间

每年的六月份吧,一般都是年底考试。

下面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试的报名网址,具体内容上面都有,

ls的说的比较详细。但是有消息说11年西南片区的考点设置很可能不是在重庆和成都之间择其一,有可能在昆明或贵州哦。回答来自:盘古专利代理人考试培训视频班

我给你个明确的时间吧。报名时间:6月20日-7月15日考试时间:11月5日-11月6日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1

深圳市2022年知识产权代理人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进行应试人员应当于2021年12月23日至2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应试人员请于2022年1月10日至1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需认真阅读并签署安全承诺书。应试人员应当遵守“属地防疫管理”的原则,务必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城市疫情管控要求以及考点局政府网站、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前相关通知,知悉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考点城市有特殊要求的,以当地要求为准。

2017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至5 日举行。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 月 4 日 9∶00—11∶30,题型为选择题,满分为 150 分; 相关法律知识:11 月 4 日 14∶00—16∶00,题型为选择题,满分为 100 分; 专利代理实务:11 月 5 日 9∶00—13∶00,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满分为 150 分。

一般都是每年的十一月初,具体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上查看。

关于举行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各专利代理机构:��现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的改革��为了落实“三个代表”重要理论,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改革措施包括:��(一)提高举办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频度��将原来每两年举办一次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每年举办一次,并将考试时间固定为每年11月的第一个周末。��(二)改革考试科目及其内容��将原来的四门考试科目改为三门考试科目,其名称和内容分别为:��1.专利法律知识��该考试科目的试题涉及:专利基础知识、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实施、专利权的效力及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文献及专利分类、有关专利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专利合作条约、保藏微生物的布达佩斯条约、国际专利分类的斯特拉斯堡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的洛迦诺协定)、专利代理条例及有关规章。��2.相关法律知识��该考试科目的试题涉及: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刑法、担保法、对外贸易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相关知识。��3.专利代理实务��该考试科目的试题涉及: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的撰写以及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针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的撰写。��上述第一门和第二门考试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的考试方式;第三门考试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的考试方式。��(三)重新编写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总结以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经验,依照调整后的考试科目及其内容,重新编写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四)考试后公布试卷和答案��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举行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的试题以及初步拟定的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吸收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上述两门考试的判卷标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录取通知书颁发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的试题及其参考答案。��(五)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录取标准��将原来设定较为固定的总成绩分数线和撰写单科成绩分数线的录取方式,改为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设定录取比例,按照总成绩和专利代理实务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的录取方式。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录取比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有关专利代理机构和大专院校的代表组成的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商议确定。��二、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具体事项��(一)考试日期和地点��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1月4日至5日在全国12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这12个考点城市是:北京市、沈阳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南京市、福州市、兰州市、郑州市、西安市、成都市、广州市、南宁市。报考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二) 报名时间和地点��2006年5月10日至6月30日为考试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到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及报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为:)。��(三) 报考人员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四)报名材料��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考试报名费。��(五)各考试科目的时间和方式��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各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1月4日上午9∶00—11∶00 专利法律知识;��11月4日下午2∶00—4∶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上午9∶00—13∶00 专利代理实务。��专利法律知识考试科目的满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科目的满分为100分,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科目的满分为150分。��(六)考试大纲��应考人员可以在2006年3月在各考点购买包括考试大纲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内的《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七)各考点的工作要求��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设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其相关规定,承办考试报名、报名资格审查、设置考场、组织培训、实施考试等项具体工作。��各考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7月15日前将核准的报名数据上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7月30日前将规定的报名费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汇总上交国库;在9月15日之前将落实考场的有关情况上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八)录取及证书发放��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成绩通知单、录取通知书和被录取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制作,由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考试领导小组发放。��(九)考前培训��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充分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我局不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举办考前培训需要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人员进行授课的,应当在2006年6月1日前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请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情况统一安排。��凡面向社会公众举办考前培训班的,应当于2006年6月1日之前将培训班信息(举办者名称、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事项)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将有关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以便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十)关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事宜��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除下述规定外,按照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0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时间为2006年5月10日至6月30日;��获准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报考人员应当于2006年11月3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30元人民币的报名费,领取准考证。��特此通知。��附件: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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