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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待遇如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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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是教育部的部属高校,首师大是北京市的市属高校。每一个即将高考的人都会认为北师是天,首师是地,不过我觉得北师的人也不是各个都好,首师也会有很多的人才啊,所以,确实高考的录取分数相差很大,但是师范类学校校风都是不错的!

看你想不想找名师了像荒林老师就很有名,但也有稍微逊色一些滴

北师大比首师大的牛。一个隶属教育部,一个隶属北京市。北师大出来的好找工作。名声也比首师好听。当然,校园环境和地理位置也都很棒。

英语不都是全国统考吗,只有专业课才是自主命题的。你可以去查查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名单,从里面找几个你要考的专业的研究生,加他们校内问问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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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住宿:住在9A,9B,13层左右的高楼。四人间,上面是床,下面是写字台,有衣柜,抽屉。有阳台,楼道有公用的卫生间和水房。宿舍楼下就是打印店,食堂就在附近。首都师范大学(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投入建设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截至2014年,学校占地约88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总资产95,700余万元。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97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7个。学校下设25个院系以及2个教研部,设有90余个研究所(中心)。共有专科专业1个,本科专业55个,各类学生总数31086人,教职工2606人。出版有《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语文导报》、《中学语文教学》、《高教研究》、《教育艺术》等,同32个国家和地区的194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

因为是在北京,北京地区的学校的分数一般都很虚的,因为北京的用人单位一般有关系圈加之视野狭窄,多数都用北京本地的学校。所以上了北京的学校在北京的就业机会就大了。

据说今年的提档分数比往年都高。不过学校这几年的发展势头不错,有些成果在国内是数得上的。文学、历史、教育、美术、生物、数学、地理信息、初等教育等学科的实力都比较强,不比211的学校差,有些甚至是领先的。

具体住哪要看学校的安排,每年都会有些变动的。研究生都住在本部,剩下有少数几个院住在北二区。在本部的有两种,一种是四人间,上床下桌的那种,另外一种是六人间住四个人,上下铺的那种。每层楼有两个公用的洗漱间和卫生间,还配有洗衣机一台,可投币的。但这边的食堂就不敢恭维了,也就顶多可以吃个早饭,建议你到对面的北一区去吃或是到北二区的小超市买些东西呀~首都师范大学(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投入建设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截至2014年,学校占地约88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总资产95,700余万元。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97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7个。学校下设25个院系以及2个教研部,设有90余个研究所(中心)。共有专科专业1个,本科专业55个,各类学生总数31086人,教职工2606人。出版有《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语文导报》、《中学语文教学》、《高教研究》、《教育艺术》等,同32个国家和地区的194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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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首都师范大学的师范,毕业后不一定当老师。现在毕业就业竞争很激烈,当老师要通过招聘考试。

1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来稿请自留底稿。不采用的稿件一般不寄还。2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违背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本刊处理稿件的一切事宜,只与通信作者或第一作者联系。3 该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在最短时间内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以说明该项成果的学术价值。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后3个月内出版。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

不一定 现在都是双向选择 自己选择自己喜爱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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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一系列教育法律规范的颁布, 教师权利在我国现行法律上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然而, 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权利, 却没有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和教师自身的充分认识。  本文试图结合1994 年1 月1 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 , 从法律意义角度探讨教师权利的要素和性质。同时, 特别要讨论由于教师聘任制度的执行, 由劳动合同决定的教师权利。  “教师权利”可以分解成两个词: “教师”和“权利”。要讨论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权利”, 首先分别讨论法律意义上的“教师”和“权利”。  法律意义上的“教师”在我国表述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我国《教师法》的立法解释表明: 法律上的“教师”包括四种对象: 第一种, 指经费由国家负责、面向社会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第二种, 指由某一行业系统拨付经费的各类学校和其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如企业、军队所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 第三种, 指自收自支社会办学和民办公助的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第四种, 指直属于某一国家机关、实行行业管理和待遇标准的学校和教育机构, 如公安、法院系统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所有这四种对象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所指向的, 不单纯指向传统意义的教师。同时, 应该看到: 尽管已经立法“教师由任命制向聘任制转变”, 实际情况是“教师”仍以“公务员”为参照系, 含有很大的行政色彩。  法律权利是主体为追求和维护利益而进行行为选择, 并因社会承认为正当而受法律和国家承认和保护的行为自由。  从概念内容看,“权利”有四个要素: 主体的实质要素、主体的形式要素、社会的实质要素和社会的形式要素。对于“教师权利”来说, 权利的主体是教师。教师的权利必然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和影响,  比如, 教师的工资水平受到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等等。这里所说的“社会”就是指权利主体行使权  利的社会大环境。所谓的“实质”就是权利所指向的“权利内容”; 所谓的“形式”就是权利主体对权利  内容的“行使行为”。下面将结合特殊的权利主体———教师, 详细论述关于法律权利的四要素, 从要素的角度上理解权利概念。这样, 能帮助我们深入理解权利内容对权利主体、权利客体的意义, 为权利主体正确行使权利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主体的实质要素指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和维护。即教师对他身为教师而应该获得的利益的追求和维护。教师需要权利, 这权利一般总是与他追求或维护一定的“利益”有关。权利就是教师主体为追求和维护一  定利益的法律活动形式。如, 教师的获取报酬待遇权, 教师有权利追求和维护自己的报酬和待遇, 同时,法律应该保护教师获取报酬待遇权。教师的获取报酬待遇权并不是说法律和国家有义务向每一位尚没有获得报酬和待遇的教师提供报酬和待遇, 而是指法律和国家对教师维护、保护自身报酬和待遇的占有、控制、使用、支配状态的行为的保护。简言之, 法律保护的是教师正当追求报酬和待遇的行为。  主体的形式要素是指权利主体可以做出的行为选择自由。即对于权利主体教师来说, 某项权利无论选  择做或不做都是可以的。具体讲, 就是当人们选择做某种行为时, 作为一种权利的行使, 不应受他人干涉、阻碍; 当人们选择不做或放弃时, 他人亦不应该干涉、阻碍。权利主体教师对某项权利有放弃的自由、做的自由和不做的自由。值得注意的是, 在法律上, “不做”和“放弃”不同。“不做”是指暂时不做, 但权利主体并不放弃权利, 在某个将来的时候可以再选择“做”, 即仍保留做的机会,“权利”仍然存在。而“放弃”则指对权利的放弃, 一旦放弃, 再也没有选择“做”、“不做”的机会了。《教师法》第39条所规定的教师申诉权, 教师作为权利主体对申诉这种权利行为可以自由选择做、不做及放弃。  社会的实质要素指权利所隐含的以立法人为代表的社会对于权利主体所享有的、被称为“权利”的追求或者权利主体维护利益的行为选择和自由的态度。即, 权利隐含着一种社会性评价、社会性态度———某种行为是正当的, 是应该赞同和认可的。比如《教师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教师享有的“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权”, 就内含了社会对教师这种行为的赞同和认可。  社会的形式要素是指权利概念所内含的, 当权利主体根据权利做任何一种行为形式选择并行动, 但受  到他人干扰、阻碍时, 国家给予保护和帮助的意思。这种保护和帮助常包括有: 主动追究侵犯权利者责  任, 应权利主体的诉求, 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 排除干扰、阻碍, 索赔等等。  法律权利的四个“要素”不是组成这个概念的“部分”, 即不是内容上的划分, 而是权利概念所体现出来的本质。“教师权利”所体现的是教师的权利, 也应该包含法律权利的四个基本要素。这四个基本要素时也是教师权利的要素。  法律意义的“教师权利”不仅要体现教师的法律地位, 也应体现权利的法律要素(即上面讨论的教师权利要素) 。  教师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 具有社会性和法律性双重法律地位。教师法律性地位指教师是一位  国家的公民, 是普通的日常生活中的主体。其社会性指作为一名有义务履行教育教学职能的专业人员。这是教师的法律地位。从这一点来说, 教师权利包括一般的公民权利和特殊的, 由职业特点、专业特点决定的、带来的教育权利。  一般的公民权利, 是由于教师的法律性而享有的宪法规范规定的基本权利。它是教师权利系统中根本  的基础的权利。依照我国宪法规范规定, 基本权利包括有: 平等权、自由权、生存权、工作权、财产权、  参政权以及文化教育权、婚姻家庭权及一些特殊权利如妇女权利等。尽管教师基本权利也不容忽视, 然而, 我们在讨论教师权利时, 一般重点讨论教师的特殊的教育权利。  特殊的教育权利是由教师的社会性地位决定的, 由教师的职业特点带来的教师特有的权利。一般由教  法律规范规定, 反映教师专业性职业特点、教师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教师作为脑力工作者(劳动者) 的特点。从法律角度看, 此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抽象权利在教师身上的具体体现, 是教师事实上应有的权利以法律规范的形式, 为教育体系所认同的结果。按照我国现行教育法律的规定, 主要有:  (1) 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师法》第七条第一款) 。  (2) 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 在学术活动  中充分发表意见。”(《教师法》第七条第二款) 。  (3) 管理学生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教师法》第七条第三款) 。  (4) 获取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 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期间的带薪休假。” (《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 。  (5)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 。  (6) 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教师法》第七条第六款) 。  (7) 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权(《教师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 。  (8) 享有与职务聘任、考核奖惩、退休等相应的权利(《教师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三十条以  及三十三条、三十四条) 。  (9) 申诉权(《教师法》第三十九条) 。  (10) 享有法定节日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教师节的规定》) 。  (11) 其他特殊权利, 如女教师享有的法定产假权等。  这些权利是教育行政法规中规定的教师的权利, 是教师权利的法律依据, 也是由教师社会性法律地位  决定的特殊的教育权利。  再来从法律权利的四个基本要素看教师权利, 尤其是教师的特殊教育权利。  我们发现: 只有第4 条、第5 条、第7 条、第8 条、第9 条、第10 条(为叙述方便, 这里所指的第4  条等指上面以阿拉伯数字标注列出的教师特殊教育权利) 教师权利, 是纯粹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而其他权  利, 对于教师来讲, 都全部(第1 条、第3 条、第6 条) 或部分(第2 条) 既是权利, 又是义务。虽然在  实际生活中, 对教师而言, 这些法律规范规定的“权利”的确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但是从法律角度看, 很  明显不符合法律权利概念的“要素”规定。教师权利的主体形式要素即教师主体有选择做、不做或放弃的  自由, 而很显然,“教师教育教学权”等权利对于教师来讲, 没有这个自由。与这条权利相对应的,《教师  法》第八条规定了“教师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遵守规章制度, 执行学校教学计划, 履行教师聘约, 完  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义务的规定可以视为给予教师该项权利的法律上的补充, 我们只能作此解  释。  这同时反映出教师权利的一个特殊的性质: 教师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教师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指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职业权利和义务,  表现出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性质, 即统一性。从权利角度看, 是职业特点决定的权利, 不得受到随意干涉, 不得被随意剥夺, 相应的, 社会负有服从或保证其权利实现的义务, 否则可能构成侵权。从义务角度看, 是教师职业决定的职责, 教师不得随意放弃履行, 也不得随意让他人代为履行, 否则, 可能造成失职或玩忽职守。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以教师个人从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为基础的, 体现了教师工作的社会重要性, 是教师权利的一个特殊性质。  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同时还决定了教师权利的另一个重要特殊性质, 即  公益性。教师职业即教师的工作是公共事业, 是为公众服务的, 具有非盈利性质, 是一种非商业行为。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可以说是对国家、对全体国民负责的, 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  族素质的使命。我国法律已经充分肯定了教师工作的重要性。这也充分体现了教师权利的公益性。教师权  利的公益性要求教师行使权利时,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体地说,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 不能利用宗教妨碍、干扰和破坏教育活动; 不得利用教学职务之便, 从事盈利活动如卖参考书等。  综上所述, 讨论“教师权利”要认清权利主体———教师所指向的四种对象, 更为重要的是, 教师权利的本质需要从四个基本要素来分析认识。教师权利的要素是教师权利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本质。从内容上看  教师权利时, 我们又分析了教师权利的性质, 即两个特殊的由职业特征决定的性质: 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权利的公益性。  这里特别要讨论由教师聘任制度带来的教师的权利。从聘任制的核心———劳动合同角度看, 教师应  有这样的权利: 获得工资报酬; 如果义务方违约, 教师可以要求得到法律保护, 并向义务方索赔。这些是由聘任制度带给教师的权利, 在我国《教师法》等法律规范中已有相关规定。但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是下面这个问题: 由聘任制带给教师的权利和由教师专业的职业特点赋予的权利相比, 本质上有什么不同?  参考文献:  [1 ] 国家教委师范教育司 教育法导读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 ] 余正滚 学习和贯彻《教师法》的几点认识 江西高教研究, 1994 (2)   [3 ] 北岳 法律权利的定义 法学研究, 1995 (2)   [4 ] 孙国华 法理学教程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 ] 郑新蓉 试论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几个问题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1998 (3)   [6 ] 张建邦, 白岩 论教师权益的法律保护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2000 (5)   [7 ] 赵会民 论《教师法》的成功与不足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1995 (5)   [8 ] 李晓燕 我国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论纲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1998 (1)   [9 ] 文学国 论雇佣合同 法律科学, 1997 (1)

出版地:北京市语种: 中文;开本: 16开ISSN:1004-9142CN: 11-3188/C历史沿革:现用刊名: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曾用刊名: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北京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刊时间:1973 基础理论应用研究与科技开发的论文科学实验的研究报告学科教育学研究及学术述评科研动态 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司、国家教委科技司1989年全国高鹇自然科学学报优秀编辑质量一等奖国家教育委员会科技司1995年全国高鹇自然科学学报优秀学报二等奖全国优秀高校自然科学学报及教育部1999年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

我是首师大北一区的学生,我告诉你,同学。1首师大历史、文学、政法、外语学院在北一区。学生在一个校区能经常碰到面的,当然,要看你上什么课,课不同,上课地点不同,有在北一上的,有在北二上的,还有在本部上的。文科生报中文系和理科生报中文系学的课程是一样的。2北一区,男生宿舍楼是甲A楼,女生宿舍楼是甲B和乙楼。甲A和甲B是一个楼,甲楼和乙楼有十几米远。附:校本部: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海淀区花园桥南)分布院系: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教育技术系、大学英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图书馆、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北一区: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海淀区花园桥北)分布院系:文学院、历史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图书馆北二区:北京市西三环北路56号(海淀区紫竹桥南)分布院系:教育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首都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3首师大有心理咨询室,在校本部。还挺好的。4首师大校风应该说还不错,毕竟男生人数少啊,当然有谈恋爱的,逃课的,抽烟的,还有拉拉。。。等等。。。这些在大学很正常,哪个大学都会有的。。。祝福你,同学,加油!!!

2001—2005首都师范大学各专业在京录取分数线专业名称科类20052004年2003年2002年2001年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德语文5519462德语理9554493地理科学(师范)文6534471地理科学(师范)理2546489地理信息系统理7544469电子信息工程理2571502俄语文9493455俄语理3523491法学文6550494493538468法学理6535487535590516法语文6564460法语理3574518公共事业管理文6510477公共事业管理理8540470国际经济与贸易文8545483国际经济与贸易理6577490525588494汉语言文学文529580497汉语言文学(师范)文2530454汉语言文学(比较文学)文5533472汉语言文学(比较文学)理1554478汉语言文学(高级涉外文秘)文8545462汉语言文学(高级涉外文秘)理6554512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文7537492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理508532485化学理656748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理256948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5585515教育技术学理1530470教育学文9493454教育学理8577494劳动与社会保障文4535464劳动与社会保障理3564471历史学(师范)文4530459历史学(城市传统与文化管理)文6515458历史学(城市传统与文化管理)理9550475历史学(基地班)文7523496542557526历史学(文物鉴定与保护)文2546491历史学(文物鉴定与保护)理8561488世界历史(基地班)文2555532旅游管理文4538497旅游管理理6566511日语文5531457日语理3547488软件工程理1538469软件工程(教育软件工程)理3501463社会工作文2497462社会工作理6512469生物科学类理7577478生物科学类(试验班)理4591509数学与应用数学理3604494507577488数学与应用数学(试验班)理1601495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文2497454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理7532494物理学(师范)理8587489西班牙语文6503456西班牙语理2551493521564494戏剧影视文学文8520469戏剧影视文学理3581514心理学文5552494心理学理5614528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理2531463信息工程理5533475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理853346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557150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理9576500信息与计算科学理6580497英语(师范)文1568454英语(师范)理4593506英语文2569464英语理6548500英语(多语种翻译试验班)文8586538英语(多语种翻译试验班)理4562532哲学文8532490哲学理2545473政治学与行政学文3525491政治学与行政学理8551495小学教育(中文)(师范)二本/文4468436446498432小学教育(中文)(师范)二本/理3447434小学教育(科学教育)(师范)二本/理9466424小学教育(英语)(师范)二本/文3478432小学教育(英语)(师范)二本/理8466437小学教育(数学)(师范)二本/理3467424小学教育(信息技术)(师范)二本/理3514424学前教育(师范)二本/文4479444学前教育(师范)二本/理7486447DvNe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待遇如何啊

难度不小啊 论我国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实现 吴希宁 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实现问题的研究,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探讨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以及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提出了用经济局、财政局和工商局取代众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大胆构想。 【作者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恩施,445000 【正文快照】: 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实现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县级政府是中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宏观调控的基础,微观调控的保证。因此,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实现问题的研究对我国政治体制改办的推进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县级政府经济职能 1 纪宝成,童年成; 中国古代宏观经济思想探析 [J];财贸研究; 2000年01期 2 赵林如; 政府作为与经济增长 [J];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2003年07期 3 余敏江; 我国县级政府管理机制创新析论 [J];重庆社会科学; 2004年01期 4 吴晓求; 第十五讲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经济职能和权限划分 [J];宏观经济管理; 1995年08期 5 刘薰词; 论国家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1999年01期 6 张强; 政府责任模式的演变及其启示 [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05期 7 谢力群; 着力构建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模式 [J];中国审计; 2005年15期 8 黎元生,胡熠; 论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缺陷与矫治 [J];青海社会科学; 2003年06期 9 刘薰词; 论政府经济职能 [J];求索; 2004年10期 10 张荐华; 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分工 [J];思想战线; 1998年03期 1 那金华; 论体制转轨时期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J]; 学术探索; 1998年06期; 45-48 2 吴希宁!恩施市; 论我国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实现[J]; 湖北社会科学; 2000年04期; 23-24 3 彭松森; 简论县级政府经济职能转变[J];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1999年11期; 32-33 4 黎元生,胡熠; 论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缺陷与矫治[J]; 青海社会科学; 2003年06期; 35-37 5 何敏; 现阶段县级政府的经济职能探析[J]; 软科学; 1997年04期; 66-68 6 魏文章; 关于县级政府职能转变的几个问题[J]; 中国行政管理; 1999年07期; 63-66 7 张辉!西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当前县级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研究[J]; 创造; 2000年04期; 21-22 8 许晓明; 县级政府职能转变的条件与途径[J]; 地方政府管理; 1995年S1期; 26-28 9 吴亚荣;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转变县级政府职能[J]; 求是; 1995年24期; 43-44 10 陈德茂; 美国政府职能特点对我国县级政府职能转变的启示[J];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02期; 19-21

难度不小啊论我国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实现 吴希宁 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实现问题的研究,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探讨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以及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提出了用经济局、财政局和工商局取代众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大胆构想。【作者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恩施,445000【关键词】:县级政府;经济职能【分类号】:F1【DOI】:cnki:ISSN:1004-941X1999-02-020【正文快照】: 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实现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县级政府是中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宏观调控的基础,微观调控的保证。因此,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实现问题的研究对我国政治体制改办的推进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县级政府经济职能 1 纪宝成,童年成; 中国古代宏观经济思想探析 [J];财贸研究; 2000年01期 2 赵林如; 政府作为与经济增长 [J];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2003年07期 3 余敏江; 我国县级政府管理机制创新析论 [J];重庆社会科学; 2004年01期 4 吴晓求; 第十五讲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经济职能和权限划分 [J];宏观经济管理; 1995年08期 5 刘薰词; 论国家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1999年01期 6 张强; 政府责任模式的演变及其启示 [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05期 7 谢力群; 着力构建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模式 [J];中国审计; 2005年15期 8 黎元生,胡熠; 论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缺陷与矫治 [J];青海社会科学; 2003年06期 9 刘薰词; 论政府经济职能 [J];求索; 2004年10期 10 张荐华; 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分工 [J];思想战线; 1998年03期 1 那金华; 论体制转轨时期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J]; 学术探索; 1998年06期; 45-48 2 吴希宁!恩施市; 论我国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实现[J]; 湖北社会科学; 2000年04期; 23-24 3 彭松森; 简论县级政府经济职能转变[J];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1999年11期; 32-33 4 黎元生,胡熠; 论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缺陷与矫治[J]; 青海社会科学; 2003年06期; 35-37 5 何敏; 现阶段县级政府的经济职能探析[J]; 软科学; 1997年04期; 66-68 6 魏文章; 关于县级政府职能转变的几个问题[J]; 中国行政管理; 1999年07期; 63-66 7 张辉!西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当前县级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研究[J]; 创造; 2000年04期; 21-22 8 许晓明; 县级政府职能转变的条件与途径[J]; 地方政府管理; 1995年S1期; 26-28 9 吴亚荣;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转变县级政府职能[J]; 求是; 1995年24期; 43-44 10 陈德茂; 美国政府职能特点对我国县级政府职能转变的启示[J];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02期;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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