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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杂志社社长是谁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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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杂志社社长是谁任命的

中国招商杂志社社长费瑛

《当代》,1979 年6月创刊,为季刊。1981年改为双月刊。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出版。封面“当代”二字为今明{孔卧洛特·哈日达格(蒙)}先生设计。《当代》是第二届国家期刊奖获奖刊物,奉行文学克隆真实的宗旨,坚持以文学关注现实关注百姓人生的立场,被公认为现实感最强的中国大陆文学刊物。长期关注读者趣味,尊重读者权利,相信读者格调,成为发行量最大的文学原创期刊之一和最受欢迎提文学品牌之一。

当代世界杂志社社长是谁任命的

当代世界出版社下设四个部门:图书编辑部、杂志编辑部、出版发行部和总编室(办公室)。社长兼总编辑:朱锐;副总编辑:柴尚金。

新华社:其全称是新华通讯社,成立于1931年,原名“红色中华通信社”,1937年更名为“新华通讯社”。它是中国的国家通讯社,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国有、国营的通信社,其社长由国务院任命中新社:其全称是中国新闻社,是由新闻界和侨界知名人士于1952年9月14日在北京发起成立的。至少从形式上来看,中新社属于中国的民间通讯社。

据我所知,科幻世界编辑部内部出现问题,一度被网民称为“科幻世界风波”。详情请百度,这样情况下,杂志出现质量下滑实在正常。  《科幻世界》风波  2010-04-20 13:26:21 来源: 中国企业家(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股票  3月21日,一封题为《科幻世界致全国幻迷公开信,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公开信在豆瓣、天涯等各大网络社区迅速传播。写信者以“科幻世界全体员工”的口吻,列举了现任《科幻世界》杂志社社长兼总编李昶的七大“恶行”,比如采编方面“将中文编辑取代作者写小说,外文编辑取代译者译小说,美术编辑取代画家画插图,完全不懂作者与编辑的社会分工,企图将《科幻世界》办成一个农业时代的小作坊”,指责李昶“不懂装懂瞎指挥、不作为乃至胡作为”,并要求主管部门撤销李昶一切职务,否则不排除全体编辑集体辞职。  这次事件被媒体形象地称为《科幻世界》“集体逼宫”。事件中的核心人物李昶,在主持《科幻世界》杂志社之前,曾经是中国气象学会会员,气象报记者,县长助理。2000年9月担任《四川科技报》报社社长兼总编,2008年10月,继秦莉之后,调任为《科幻世界》杂志社社长兼总编。“七宗罪”背后的李昶被描绘成了当代官僚的典型形象。有评论者说,《科幻世界》事件所能彰显出又一出“外行领导内行”悲剧,也许不仅如此,事件中还涉及到了文化与商业之争,甚至是一群守望理想的编辑与世俗的权力之争。联想到2004年的三联书店的风波,这两次事件有很多共同点需要深思,都涉及到出版界的利益化问题,都是因为一个领导者的无知和专横,甚至连公开叫卖书刊号这样的事情都戏剧性的相似。但除了这些共同之处,也许我们更应该注意到两者的不同,三联书店的品牌和历史有目共睹,它的背后有数以千万计的读者的利益支撑,它的风吹草动牵涉到了各个阶层,这种巨大的影响力直接导致了三联风波的迅速解决。  但是在《科幻世界》事件中,根本不可能具有三联书店那样巨大的影响力,也就决定它的未来道路是一波三折的崎岖。至少到现在为止,我们所能观察到的情势还不是很明朗。李昶背后是一个强大的利益链条,官僚网络,他们的隐性存在甚至可以忽视读者和编辑的存在和利益,直接决定《科幻世界》未来的命运。我们可以想象得出,在这样的外行官僚看来,《科幻世界》不过是一本小杂志,完全可以以影响力薄弱,销售量下滑,没有市场收益等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用行政手段强迫中断它的继续发行和出版。  我们经常说,要做最坏的打算,收获最好的结果,以上的分析就是最坏的打算。还可以有另外一种猜测,李昶继续留任,全体编辑可以像公开信中所言,集体辞职。这种情况也可能出现,这也是更为现实的猜测:首先,李昶担任《科幻世界》杂志社社长和总编辑,是一种上级任命,无关民主,因此编辑集体“逼宫”完全可以当做一种向上级机关挑衅的行为,甚至可以以“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编辑对领导滋生不满,聚众闹事”为由定性。尤其是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有很多编辑心灰意懒,自动辞职,这种行为更是无形中给李昶的归来和重新掌权提供了更多的借口,因为“一小撮”已经离职,不满者早已噤声,《科幻世界》仍然回归到原来李昶一手遮天的管理模式。  当然,我们想看到最好的打算是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听从和顺从“民意”,指派一个内行的领导者重新领导杂志社,但是这种希望微乎其微。一方面看,以倾听民意的名义“违背民意”已经成为了很多官僚们的行事风格,似乎只有“一意孤行”方能彰显为官者的真正尊严,而不是为人民服务。另外一方面,如果这种行政任命的体制不废除的话,我们不可能得到一个“内行领导者”。在一个专业化时代中,领导学同样可以看作一个专业,与其他专业有所不同的是,我们的领导用他们的专业统领所有其他行业,这是我们中国企业的一大特色,当然,也是一大弊病。另外,也许我们会有个疑问,比如作家阿来同样不是《科幻世界》的专业人士,为什么他能领导这样一个杂志社蒸蒸日上呢?  这让我联想到最近读过的一本书《加斯东·伽利玛:半个世纪的法国出版史》。在二十世纪的法国出版史上,加斯东·伽利玛创办的伽利玛出版社占据了半个江山,名垂青史,基本囊括了法国知名作家。但是谁能想到这位最有名的出版人当初不过是一个普通商人,对出版行业基本一窍不通呢。按照当初出版社的创始人大作家纪德的想法,当初找到伽利玛主持出版社是因为他足够有钱,能给杂志的财务添砖加瓦;足够无私,能不计较短期利益;足够谨慎,能把事情办好;足够爱好文学,能质量第一回报第二;足够能干,能树立自己的威信;足够听话,能执行创始人纪德的指示。当然更重要的是,尽管当时伽利玛还是一个二十多岁没有什么文化方面专长年轻人,但是他有一种嗅觉,能正确判断作品的质量,直奔最好的东西,不是理性方面的原因,仅仅是由于喜欢。就这样,伽利玛成了出版商。  举这个例子,我恰恰想表明一个合适的领导者应该具有一种什么样的素质才能正确领导一个杂志社。作家阿来能够领导《科幻世界》并不仅仅因为他也是一个作家,而是因为他尊重那些写作者,他尊重他的编辑团队,他尊重文学,他足够谨慎,他具有了一种领导者罕见的素养,外行能够真正尊重内行。回想起2004年的三联书店事件中,有记者采访曾在三联担任领导的范用老先生,他表示说,其实三联的领导特别好当,没什么其他事,只要同作家、作者、编辑的关系搞好,能出好书就行了。而此次的《科幻世界》风波中,从列举出的李昶的“七宗罪”来看,他把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之上,破坏了作家、作者和编辑之间的关系链条,才导致众多编辑和作者怨声载道,“犯上作乱”“集体逼宫”也是迟早的事情。  的确,如今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存在着一些拿着高工资,却干不好自己分内事的人。这也是管理学中有名的“彼得原理”所阐述的内容:我们假使李昶是一个优秀的气象员——1992年1月,被评为四川省气象系统首届十佳青年——我们只假使他是因为这种优秀的专业素养,而不是其他政治因素被晋升为《科幻世界》杂志社社长兼总编。但此后就可能出现(其实已经是既成事实)以下情况,这个表现极为优秀的气象员在管理《科幻世界》杂志社上却十分无能。因此,“彼得原理”认为,企业管理的规则是每个人都在做自己力所不能及的工作。当然,“彼得原理”只是国际惯例,在中国需要有中国特色的变种,“中国版的彼得原理”,总结如下:即如果要表彰某人,或者要排挤他,那么不妨让他挪挪位置,安排他去做一项他力有未逮(但却能获得更加丰富的薪水)的工作。  根据这种“潜规则”,我们不妨对李昶同志的未来做一下大胆的猜测:当他把《科幻世界》搞得一团糟时,则很有可能在不久将来改头换面,成为更高级别部门的管理者,美其名曰,调任。一方面即能安抚《科幻世界》杂志的编辑和作者,另一方面又能对李昶同志受伤的心灵进行一下经济和福利方面的补偿,这样一箭双雕的美事,上级领导部门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我想对此次事件中网络的作用稍作分析和揣摩。事实上,不仅仅是此次的《科幻世界》风波,此前的很多重大事件都是首先通过网络传播,此后才逐渐引起大众媒体和上级部门的注意,涉入调查。有人说,网络已经成为了彰显民主和民意的最佳场域。但是我们该十分警惕这种民主和民意沦为一时的喧嚣的话题炒作,更应该把这种民主和民意贯彻到现实生活中去。《科幻世界》事件最早从3月21日在豆瓣上发表公开信,短短两日就得到了四千多网友的推荐,然后是各大媒体的转载传播。  这是一种很有趣的征兆,每当发生一件触动公众敏感神经的事件,整个网络群体都会抓住整个机会开始发表意见,仿佛想在一次简单的推荐和关注中重新找回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众志成城,并肩作战的感觉,仿佛每个事件的推荐者都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角,在为一个共同的道德理想而团结在一起而战斗。  在我看来,这样的网络推荐和签名运动,彰显了网络的优势所在。它表明了大多数人在政治生活遭到空前毒害的今天感到了一种希望与他人团结一心的迫切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签名和推荐也表明了在这个本已人心涣散的社会中,大众感到了一种集体表达公众意愿的需要。对于这样一种信号,希望那些开口闭口查封和限制网络民意的官僚们真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虚幻的网络到底有没有现实的意义和作用了。

国营,是的。中共中央研究决定的

当代青年杂志社社长是谁任命的

社长大。一社之长啊。

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是共青团中央直属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已有近60年的辉煌历程,是中国现代出版的开创者之一。该社至今已出版了10000多种图书和杂志,累计发行量达数亿册,影响了中国几代读者。中青社曾被中国新闻出版总署评为“良好出版社”,2006年又被评为“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八大出版社”之一总社现有6家图书分社、10家杂志社、5家传媒公司,著名的《中国青年》杂志和每月发行量达300万册的《青年文摘》杂志也是其重要的出版品牌2007年中青总社又在英国伦敦注册成立了中国青年出版社国际有限公司(伦敦分社/CYPIPRESS),正式进入国际出版传媒市场。中青雄狮数码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为了适应中国出版传媒业的改革,更好地参与国内外出版传媒业的竞争而创办的新型传媒公司,由中国青年出版总社社长张景岩担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中青雄狮整合了中国青年电子出版社和中青新世纪图书中心的团队资源、出版资源和渠道资源,主要承担中国青年出版总社艺术出版、IT出版、幼教出版、电子出版和国际出版的策划、编辑及市场营销业务目前设有艺术图书编辑部、IT图书编辑部、摄影图书编辑部、《数码设计》杂志社、中青伦敦分社北京编辑制作中心及市场营销部等6个业务部门,正在筹建摄影杂志社、影视制作部和网络出版部,共有编辑、制作和市场营销人员100余人,5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2007年与日本学习研究社签署协议,正式成立中青学研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日本学习研究社在摄影出版与幼儿教育出版领域展开合作,2008年将引进包括日本发行量第一位的CAPA摄影杂志在内的多本杂志和数十种图书2007年出版书刊300余种,出版码洋超过亿元,其作者团队、营销网络遍布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中青艺术设计图书”、“中青IT图书”的市场份额目前已分别位居中国第一名和第五名,有近百个版权销往海外,已成为著名的专业出版品牌。中青雄狮力争抓住中国出版传媒业改革开放的宝贵机遇,逐步整合中国青年出版社的相关资源,加快向综合性出版传媒公司发展的步伐,将在5年内成长为一个以图书、期刊、网络出版为主,兼顾影视策划制作的著名出版传媒公司。 中国青年出版社第一任社长杨述,总编辑李庚,历届其他社领导有刘导生、朱语今、边春光、王炽昌、蔡云、阙道隆、顾均正、张宇、刘文致、贾祖璋、王文琪、邓从理、方铁、王幼于、王伯祥、丁立准、王业康、林君雄、王维玲、黄伯诚、张景岩、陈浩增、程绍沛、郑一奇等。现任社长续文利,总编辑胡守文。现任其他社领导有:王文起(已退)、王修文(已退)、高江波(已退)、韩亚君、王跃春、成晓明、王林、袁晓华、李师东、王瑞、潘平(已调离)。中国青年出版社现有职工173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13人,具有副高职称的40人。有社科、文教、文学、科普、音像电子5个编辑出版中心以及文化艺术开发部、实业开发部、综合期刊社等,还有出版、发行以及4个业务或行政管理部门。

国营,是的。中共中央研究决定的

我就在报社上班,楼上说的并不完全对,这要针对每个报社的情况,要看报社是总编负责制还是社长负责制。 一般情况下,都是社长是法人,为一把手,总编二把手。 也有的报社不设社长这个职位,或者虽然有社长但只是挂名而已。这样就是总编一把手的。

国企杂志社社长是谁任命的

社长大。一社之长啊。

一般是选举,或者说上一届提名选举。

新华社:其全称是新华通讯社,成立于1931年,原名“红色中华通信社”,1937年更名为“新华通讯社”。它是中国的国家通讯社,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国有、国营的通信社,其社长由国务院任命中新社:其全称是中国新闻社,是由新闻界和侨界知名人士于1952年9月14日在北京发起成立的。至少从形式上来看,中新社属于中国的民间通讯社。

央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副部级,由中央组织部任命,如宝武集团等。一部分由国资委任命,如能建集团等。国企由所属省市国资委任命

中国法治杂志社社长是谁任命的

自夏至周,调整奴隶社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制度已逐渐完备,只是还没有形成有系统的法典,规范内容散见于《礼记》等文献之中。如“分争辩讼,非礼不决”(《礼记·曲礼》),“土无二王”(《礼记·丧服四制》),“里田不鬻”(《礼记·王制》)等,说明当时土地属奴隶制国家所有和不得买卖的情况。“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买卖者质剂焉”(《周礼·地官·司徒》),说明当时重要的买卖合同必须有书面的契据文书。其他关于婚姻、家庭和继承的规定也多有记载。   李悝编成《法经》,商鞅又承袭《法经》制定秦律,其中关于土地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定,已显示出封建主义性质。汉承秦制,制定《九章律》。以后随着朝代的更迭,律令典章的增删,至唐代《永徽律》,封建法制已臻完备;其中关于财产所有和财产流通关系,婚姻、家庭及继承关系,已有较详细的规定。唐代以后由宋代至清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律、例、法令中民事内容已有相应的发展,但立法体例、条目递相承袭,没有脱离唐代《永徽律》的模式。 中国近代的民事立法始于清末  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于外国资本主义传入,瓦解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加上西欧文化的影响,变法图强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清政府迫于形势,宣布“变法”和实行“新政”。光绪三十年(1904)正式开馆修订《大清律例》,于宣统二年(1910)颁行。中华民国时期,参议院于1912年4月决议:“嗣后凡关于民事案件,仍依前清现行律中规定办理”,其中处理民事案件的规范后来称为“大清现行律之民事有效部分”,包括:服制图、服制、名例、户役、田宅、婚姻、犯奸、斗殴、钱债,施行至1929年10月。清末在修订《大清律例》的同时,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开始制订《大清民律草案》,至宣统三年(1911)完稿,是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律草案,其中包括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大体仿效日本、德国民法,未及颁行,清廷已亡。中华民国时期于1918年二次设馆着手修订“民律”,至1925年脱稿,此稿除债编部分效法瑞士债务法外,其他各编与第一次民律草案相比变动很少,是为中国第二次民律草案。1927年国民党政府设立法制局,又着手修订民律,决定先行草拟亲属、继承两编,至1928年脱稿,是为中国第三次民律草案。同年12月国民党政府成立立法院,着手编订民法典,从1929年5月~1931年12月分编陆续公布,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计1225条。这部法典承袭了德国、瑞士和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立法原则和体系,但也保留了上述三次民律草案中的封建主义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立法   1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发展时期的要求,逐步开展民事立法。《共同纲领》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为贯彻本条的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制定了许多法律、法令,如《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令的公布和实施,使官僚资产阶级财产归于国家所有,使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于农民所有,从而肃清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财产关系,而且使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在不到3年时间扭转了国民党统治时期财政经济极端混乱的局面,有效地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得到了供应,解放了生产力,为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和进一步对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2 1953年以后,中国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并开始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工商业方面,国家公布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关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目前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事项的决定》等一系列法令和单行条例,并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合同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经济活动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在农业方面,国家公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根据这些法令、规章,国家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了和平改造,并使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走上了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中国奠定了由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构成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3为了调整企、事业单位间,企、事业单位与公民间,公民相互之间在经济协作方面的各种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陆续制定了调整物资的买卖和购销,加工订货,基本建设工程承揽,财产租赁和房屋租赁,银行信贷和储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货运和客运,仓库保管,信托行纪,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经济关系的合同法律规范(见合同);还制定了关于保护智力成果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工商企业商标权等单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和公布了许多关于不同经济成分的经济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关于它们对于财产的所有和管理的权限、关于经济组织间开展多种形式互助协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发展先进的科学管理和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学界也有人认为,这些法律、法规不完全属于民法,其中有的应属于经济法范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本质。它的指导原则主要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和巩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全面提高社会生产经济效益的原则;当事人权利义务一律平等的原则。

中国法治新闻报是吴子贤(刑满释放人员)为社长,专门揭露行业黑幕,有冤假错案的人就爱找这样的媒体,然后交几万的差旅费后不了了之!

中国法制新闻社和中国法治新闻报社不是一回事,也不是同一个单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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