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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变更刊期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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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变更刊期申请材料

想申请到正规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就要先了解下国际刊号的相关资料。一、国际刊号相关信息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申请基地:法国申请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身份:公司或者个人申请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流程:填写国际刊号申请书、签署国际刊号申请协议、商业登记证申请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时间:10个工作日(如法国有假期则稍有延长)二、ISSN申请条件1、提供该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若有); 2、提供申请刊物的封面和版权页; 3、提供刊物的中、英文名称及汉语拼音; 4、刊物首期出版日期; 5、刊物出版周期(如月刊、半月刊等)。三、如何申请国际刊号 ISSN1) ISSN申请委托书并预支付ISSN申请手续费; 2) 填托ISSN 申请表; 3) 提交所要印刷的刊物的封面、封底和目录页; 4) 出刊以后,必须交7本刊物给有关部门备案。

期刊主编变更需要移交手续。需要按照以下三个步骤来完成期刊主编的变更。首先期刊主编如果要变更的话需要提前上报到出版社的负责人进行审批。其次是提交的申请审批材料中需要有期刊主编变更的移交手续,需要提供齐全的材料。再者是提交了审批材料后只需要等待出版社负责人的审核就可以成功更换期刊主编。期刊主编变更的注意事项:1、需要先上报出版社的负责人。2、需要提交完整的移交手续。3、变更成功之后需要对对应的图书进行重新的排版编辑。

申请国际刊号的条件:1、需先成立香港有限公司;2、提供该公司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3、提供申请刊物的封面和目录;4、提供刊物的中、英文名称及汉语拼音;5、创刊号日期、刊物的编缉、主编;6、刊期(如月刊、半月刊等);7、刊物定价。注意事项当该刊名变更时,就得另申请一个 ISSN 。如果期刊停刊,那么被删除的 ISSN 也不会被其它期刊再使用。因此,国际期刊资料系统中心在分配 ISSN 时,必须为该期刊编订一个有别于其它期刊刊名的识别题名 (KeyTitle)

第 31 号《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署 长  石宗源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本规定所称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本规定所称期刊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期刊社。法人出版期刊不设立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期刊编辑部视为期刊出版单位。第三条 期刊出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第四条 期刊发行分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内部发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内按指定范围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陈列。第五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国期刊出版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建立健全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以及期刊出版退出机制等监督管理制度。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等期刊出版活动。期刊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期刊的出版。第七条 新闻出版总署对为我国期刊业繁荣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期刊出版单位及个人实施奖励。第八条 期刊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六)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八)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第十条 中央在京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其他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第十一条 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并由主要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第十二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三)拟任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五)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六)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第十三条 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收到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四条 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一)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期刊出版登记表》,填写一式五份,经期刊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将《期刊出版登记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备案;(二)公开发行的期刊,可以向ISSN中国国家中心申领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并向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申领条型码;(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主办单位发放《期刊出版许可证》;(四)期刊出版单位持《期刊出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期刊出版登记表》由期刊出版单位、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第十五条 期刊主办单位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文件之日起60日内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记机关不再受理登记,期刊主办单位须把有关批准文件缴回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90日未出版期刊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并由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期刊出版单位可以向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第十六条 期刊社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期刊编辑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主办单位承担。第十七条 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者分立、改变资本结构,出版新的期刊,依照本规定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第十八条 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登记地、业务范围、刊期的,依照本规定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期刊变更刊期,新闻出版总署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本规定所称期刊业务范围包括办刊宗旨、文种。第十九条 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经其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期刊出版单位在15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第二十条 期刊休刊,期刊出版单位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并说明休刊理由和期限。期刊休刊时间不得超过1年。休刊超过1年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第二十一条 期刊出版单位终止期刊出版活动的,经主管单位同意后,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第二十二条 期刊注销登记,以同一名称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须与期刊同时注销,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的期刊和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再以该名称从事出版、经营活动。第二十三条 中央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地方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期刊变更刊期申请

去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网站上找。在中国,出版社是出版书籍的,出杂志的一般叫杂志社,两者不太搭旮申请国际刊号需要的资料1、需先成立有限公司;2、提供该公司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3、提供申请刊物的封面和目录;4、提供刊物的中、英文名称及汉语拼音;5、创刊号日期、刊物的编缉、主编;6、刊期(如月刊、半月刊等);如果你真的想做一本杂志,最有效的办法是与某家出版社合作,利用其濒停或已停的杂志刊号(我没有说“买刊号”哦!),申请新刊号的流程太复杂了。不过在这个时代,你确认你想做纸刊吗。

注册国际刊号流程:1、委托书并预支付手续费;2、填托申请表;3、提交所要印刷的刊物的封面、封底和目录页(附有社长和主编)的样本两份4、递交商业登记征集注册证复印件各一份;5、出书以后,必须交5本刊物给有关部门存档。 获批准后,我们会首先得到临时国际标准刊号。该刊号必须印在期刊的右上角。等到ISSN机构收到我们正式出版的刊物样板后,就会把临时刊号确认为永久刊号。ISSN的应用范围报纸、杂志或其它连续出版物。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图书报刊出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图书报刊出版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第三条 省新闻出版局主管全省的图书报刊出版管理工作。市(地)县(含县级市。自治县、区,下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图书报刊出版管理工作。第四条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物价、海关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会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图书报刊出版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邮政、铁路、民航、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协助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图书报刊出版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经营图书报刊出版、印刷、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管理费;出版单位按照规定或自愿向省新闻出版局送审稿件,非出版单位编印内部资料性图书,应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审读费。具体收费办法由省新闻出版局会同省财政、物价部门另行制定。第二章 出版第六条 创办图书、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宪法规定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的宗旨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章程; (二)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 (三)有与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工作业务相一致的出版范围和编辑方针; (四)有明确的名称。报纸、期刊还应有明确的版面、栏目内容、刊期、开张、版(页)数和发行范围; (五)有健全的机构,有符合专业要求的专职社长、总(主)编、编辑(记者)和出版、经营管理人员; (六)有固定的场所和必需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专项资金;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申办出版单位的审批程序: (一)申办图书出版单位,由主管单位持有关批件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高等学校新建出版社,在按上述规定办理申请时应同时向国家教育委员会申请。 (二)申办正式报纸,由主管单位向所在市(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经省新闻出版局核准,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三)申办正式期刊,属社会科学类的,由主管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属自然科学、技术类的,由主管单位向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商省新闻出版局同意后,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申办非正式报纸和社会科学类期刊,由主管单位向所在市(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属自然科学、技术类期刊,由主管单位向所在市(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并报省新闻出版局备案。 省直单位申办非正式报纸和社会科学类期刊,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属自然科学、技术类期刊,报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批准件报省新闻出版局备案。 (五)两个以上单位合办出版单位,应确定一个为主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并由为主的主管单位负责申报。 (六)驻冀中直单位和解放军系统申办出版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非出版单位编印供内部使用的资料性图书,应经主管单位同意,报省新闻出版局或受委托的市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内部资料图书准印证后,方可印制。准印证一次有效。第九条 图书报刊出版后,应按时(图书30日、期刊15日、报纸3日内)向省新闻出版局及有关部门缴送样本(张)。 市(地)以下非出版单位编印的内部资料性图书或非正式报刊,应同时向所在市(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缴送样本(张)。 需向国家有关部门缴送样本(张)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 图书报刊必须完整刊载版本记录或批准件。第十一条 委印图书报刊不得擅自安排在无相应印制许可证的印刷厂印制。第十二条 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对其所属的出版单位和非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和编印的图书报刊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第十三条 报纸、期刊需变更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名称。文种、刊期、开版(本)、定价、发行范围以及临时增版、增期,减版、减期,出版号外、增刊等,应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正式报纸变更主管单位或合并、分立的,由其原主管单位与接管的主管单位分别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变更主办单位、名称、文种的,由主管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变更刊期。开版、发行范围及临时增版、增期,减版、减期的,应经主管单位同意,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 正式报纸的临时增版、增期,减版、减期应按批准的日期、文种、开版等出版。其内容应与报纸的宗旨、编辑方针相一致,其印数、发行范围应与主报相一致,并随主报发行。不得单独发售或借此提高报纸定价。 正式报纸需出版号外的,应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 (二)非正式报纸的变更,须经所在市(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由其主管单位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省直单位直接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非正式报纸不得临时增版、增期。 (三)正式期刊变更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刊名、文种、发行范围,属社会科学类的,应由期刊主管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经核准,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属自然科学、技术类的,由主管单位向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商省新闻出版局同意后,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 其他登记项目的变更,属社会科学类的,由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属自然科学、技术类的,由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报省新闻出版局核准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正式期刊出版增刊,属社会科学类的,应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属自然科学、技术类的,应经市(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报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并报省新闻出版局备案。 期刊出版增刊,其宗旨、开本和发行范围应与正刊一致。 (五)非正式期刊的变更,属社会科学类的,应经市(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属自然科学、技术类的,应经市(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核准,报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并向省新闻出版局备案。非正式期刊不得出版增刊。 省直单位主办的非正式期刊的变更,属社会科学类的,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属自然科学、技术类的,报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并报省新闻出版局备案。

一、中国几乎没有新增刊号,所以,首先得找个半死不活的刊号,买断或者租借。二、向省级新闻出版部门递交文件。主要有以下:新主管单位:1、关于同意任XX主管单位的函2、期刊创办申请表: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需领导签字)新主办单位:1、关于同意作为XX主办单位的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房屋租赁合同、资金使用证明5、编辑部章程6、期刊创办申请表:主办单位意见(需领导签字)7、主要领导资格证书原主管单; 关于同意变更XXX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报告原主办单位,关于变更XX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申请,原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省新闻出版局同意后递交总局。总局批复。目前情况更复杂,按政策规定,出版单位要由编辑部改制成公司,所以一般会在变更时一并做改制的手续。全套下来,一年时间走完算幸运。

期刊变更申请表

刊名称变更申请书需要写明下列事项1、期刊变更项目及理由;2、变更后新的名称、办刊宗旨和业务范围;3、期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简历、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期刊组织机构简况;4、期刊办公场所和印刷场所的地址及相应的织锦数额、来源;5、重大变更需提供变更必要性分析及办刊单位状况和办刊条件。

去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网站上找。在中国,出版社是出版书籍的,出杂志的一般叫杂志社,两者不太搭旮申请国际刊号需要的资料1、需先成立有限公司;2、提供该公司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3、提供申请刊物的封面和目录;4、提供刊物的中、英文名称及汉语拼音;5、创刊号日期、刊物的编缉、主编;6、刊期(如月刊、半月刊等);如果你真的想做一本杂志,最有效的办法是与某家出版社合作,利用其濒停或已停的杂志刊号(我没有说“买刊号”哦!),申请新刊号的流程太复杂了。不过在这个时代,你确认你想做纸刊吗。

一、中国几乎没有新增刊号,所以,首先得找个半死不活的刊号,买断或者租借。二、向省级新闻出版部门递交文件。主要有以下:新主管单位:1、关于同意任XX主管单位的函2、期刊创办申请表: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需领导签字)新主办单位:1、关于同意作为XX主办单位的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房屋租赁合同、资金使用证明5、编辑部章程6、期刊创办申请表:主办单位意见(需领导签字)7、主要领导资格证书原主管单; 关于同意变更XXX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报告原主办单位,关于变更XX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申请,原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省新闻出版局同意后递交总局。总局批复。目前情况更复杂,按政策规定,出版单位要由编辑部改制成公司,所以一般会在变更时一并做改制的手续。全套下来,一年时间走完算幸运。

期刊变更刊名申请

更改刊名依照创办期刊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即报出版总署审批(详见《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刊期该为一周甚至更短,报总署审批;改为一周以上的省级出版局代为审批,报出版署备案。

成立一家香港公司准备样刊(封面 版权页)电子版即可董事身份证就可以开始办理了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纸质版本:成立香港公司或委托挂靠封面,版权页样本付费办理交付证书及备案网络版本:1:成立香港公司或委托挂靠2:URL3:付费办理4:交付证书及备案

申请国际刊号的流程:1、需先成立一家香港有限公司;2、提供该公司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3、提供申请刊物的封面和目录;4、提供刊物的中、英文名称及汉语拼音;5、创刊号日期、刊物的编缉、主编;6、刊期(如月刊、半月刊等);国际刊号ISSN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的英文缩写,是为各种内容类型和载体类型的连续出版物(例如报纸、期刊、年鉴等)所分配的具有唯一识别性的代码。注意事项当该刊名变更时,就得另申请一个 ISSN 。如果期刊停刊,那么被删除的 ISSN 也不会被其它期刊再使用。因此,国际期刊资料系统中心在分配 ISSN 时,必须为该期刊编订一个有别于其它期刊刊名的识别题名 (KeyTitle)

期刊主编变更申请

最好换其它期刊,你要是运气好还可能中,不过几率很小啦。最好找专业代发的。

一、中国几乎没有新增刊号,所以,首先得找个半死不活的刊号,买断或者租借。二、向省级新闻出版部门递交文件。主要有以下:新主管单位:1、关于同意任XX主管单位的函2、期刊创办申请表: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需领导签字)新主办单位:1、关于同意作为XX主办单位的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房屋租赁合同、资金使用证明5、编辑部章程6、期刊创办申请表:主办单位意见(需领导签字)7、主要领导资格证书原主管单; 关于同意变更XXX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报告原主办单位,关于变更XX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申请,原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省新闻出版局同意后递交总局。总局批复。目前情况更复杂,按政策规定,出版单位要由编辑部改制成公司,所以一般会在变更时一并做改制的手续。全套下来,一年时间走完算幸运。

注册国际刊号流程:1、委托书并预支付手续费;2、填托申请表;3、提交所要印刷的刊物的封面、封底和目录页(附有社长和主编)的样本两份4、递交商业登记征集注册证复印件各一份;5、出书以后,必须交5本刊物给有关部门存档。 获批准后,我们会首先得到临时国际标准刊号。该刊号必须印在期刊的右上角。等到ISSN机构收到我们正式出版的刊物样板后,就会把临时刊号确认为永久刊号。ISSN的应用范围报纸、杂志或其它连续出版物。

问当地的省新闻出版局啊,理由充分必要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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