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环境科学论文方向

环境科学论文方向

发布时间:

环境科学论文方向

女友最近被分配到妇产科护士,最近被发送到前台做接待。 这一天,一位绅士来到问:“你有没有儿童折扣这个吗?” 她有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并要求老护士杨姐姐。 杨姐姐一个男人严肃地回答说:“我们这里一般不打折!” 男人问:“好了,我们怎么能打折吗?” 妹妹的思想想说的话:“除非会员卡金卡,所以你可以发挥20%的折扣!男人连忙问:”黄金怎么办? “,杨周二表示:”如果在一年内,我来世三次以上的儿童,可以处理。 “完整性 文本净发电量做天成理论

好, 个,。 做的。

题主,这个还是要自己努力来完成,多去图书馆翻翻资料,不能看别人来完成论文啊!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人们要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就必须自觉地保护自然环境,爱护地球。然而,近几年来,地球的环境却越来越恶劣:全球性气候变暖,飓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出现,“非典”、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时有发生,给人类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严重威胁和许多不便。这些都是人们不断地“伤害”地球的结果。大片的森林被砍伐,碧绿的青山被挖掘,美丽的草原成荒漠,清澈的河水成浊流。树林少了,青山秃了,草原荒了,清水黑了,使人们生存的环境变坏,呼吸的空气变差,生活的环境被许多有害的东西所“侵占”,病毒就趁机钻进人们的体内,我们人类就会患上一些可怕的疾病。前几天,我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幅漫画:一个人坐在树梢上,正在砍他坐着的那根树枝。“哼,真好笑。”有些人可能会这么想。难道你就没有想一想,这仅仅是幅好笑的漫画吗?它不正是在讽刺我们吗?难道你就没有悟到,它在警告我们:人类在破坏环境的同时,也在不知不觉地伤害自己。当你走在大街上,如果你想吐痰,你会怎么做呢?如果你选择了吐在地上,那么你想过没有,你在害自己吗?一口痰含有大量的病菌,当太阳着时就会繁殖、传染。同样,当你砍伐一棵树,当你挖掉一片草,当你把脏物倒进河流,难道你没有觉得这是在破坏环境,“伤害”自己吗?俗语说得好:“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给了我们大片大片的森林,绿地,我们留给后人的是什么?是光秃秃的荒漠,还是茂密的树林,你肯定选择的是茂密的树林。那还有什么犹豫的,让我们大家一起自觉保护环境,自觉爱护环境,自觉绿化环境,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创造美好的未来!

环境科学论文选题方向

这是环境保护法的内容。  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能净化我们的生存环境。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通过的,距今已有16年。在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经济和法制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在大的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理念,也不能应对现在的环境状况。因此,需要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全方面的审视和评判,以促成其及时修订。  本文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评价,指出其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意见。  在宏观上,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主要存在着价值观、法律地位和基本内容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在价值追求上,应该从协调发展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一条叙述了该法的立法目的,即“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就将立法目的的落脚点放在了经济目的上。既然环境保护的目的就在于经济建设,则当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特别是暂时的地方的经济效益相矛盾时,人们在实践中往往出于逐利的本性牺牲环境以求得经济的发展。这也就是发达国家走过的已经被实践证明代价高昂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因此,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有失偏颇。  该法在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一规定体现的“协调发展观”虽然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了。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在发展上面的主流思想已经是可持续发展。早在1987年联合国就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与接受。中国的执政党也提出了与可持续发展实质一致的科学发展观。发展已经不仅仅指经济指标的增长,而是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也不仅仅是本代人的发展,也考虑后代人的权益和发展。  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分决不仅仅是字面的差异,实质上是不同性质的发展观的体现。协调发展虽然也考虑了环境因素,但基本上是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工作,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正常进行,而非作为价值性目的,没有认识到环境和生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正因为整个环境法的价值取向上的偏差,才造成了环境保护法在许多具体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实践中许多地区实际上仍然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致“全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相当多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所以,应当明确宣示可持续发展原则,修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破坏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环境权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制度设计中都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  其次,在基本内容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基本局限于污染防治,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很少且含糊。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在法律条文上体现为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从条文数量上看,只有8个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些规定都比较抽象和笼统,多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权利义务规定。只泛泛地规定了主体(该章中主要是政府)应当如何行为,却完全没有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例如,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没有规定政府不负责的处罚措施。因此,属于不完全的法律规则,从法律实施效果上分析的话,几近形同虚设。  忽视自然资源保护的弊病还体现在一些环境制度中。例如,目前的“三同时”制度尚仅限于污染防治,不利于整体环境保护。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有同样的局限性。  环境和资源本来就是联系紧密的两个要素。在环境科学中,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统一的。首先,环境与自然资源都是以物质或能量的方式出现并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二者都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其次,环境是以自然资源为主要实物载体和组成部分的,是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众多环境要素按照一定自然规则和体系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集合体;而自然资源则相应的是自然环境在自然界的最基本表现形式,是自然环境这一整体中的最重要的局部。从该种意义上来说,“环境是自然资源的来源和存在处所,自然资源是环境要素的物质体现。环境就好比是自然资源再生产的工场,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然资源再生产能力的好坏。”因此,将此二种客体融合起来,由同一部基本法进行调整,有利于环境的整体保护。环境保护也决不仅仅是防治污染就能解决的。将二者相统一,还可以从立法层面上防止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在执法过程中的相互分离和矛盾,促进环境保护总目标的实现。  最后,在法律地位上,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处境比较尴尬。按照《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时的设想,当时即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据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立法文献记载,“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而一些具体的规定,则将在大气保护法、水质保护法等具体法规和实施细则中去解决。” 若充当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既需要在内容上加以体现其“基本”,也需要在形式上保证其基本法的地位。也就是说,《环境保护法》需要具有国家基本法的地位。但是,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不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而只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样,它并不属于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基本法,而是普通法。如此,《环境保护法》与本来应属于同一等级的《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比较,就处于低一等级的处境。而与本领域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等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处于同一效力等级,不具备基本法的形式地位。因此,既无法实现与其他部门法的平等对接,又无法从法律体系上统领环境资源法。  将《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并不是出于环境法研究者的一厢情愿,而是出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环境保护是整个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本的关系和问题,属于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特别重要的问题。从立法学上看,已经具备了基本法律的性质。并且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因此,从其内容的重要性上也应当使《环境保护法》具备基本法的地位。  因此,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从立法程序上保证其基本法地位。  在微观层面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环境权确认和保护以及环境保护法律实施和救济等方面均存在有待完善之处。  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已经过时。《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从字面上即可以看出,该原则仅适用于污染治理领域。而现实的环保工作已经涵盖了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等各个方面。并且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更为全面和科学的“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但是,该决定仅仅是一个行政法规的规定,效力等级太低,使得该原则无法作为整个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来指导环境于资源保护工作。第6条略微体现了环境责任原则,但是只是从单位和个人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检举权角度来暗含的,没有明确规定,并且有以下的局限性:限于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而未包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主体限于生产者,而未及消费者和监管者。因此,应当整合第24条和第6条的规定的精神,并以当今先进的环境法理念为指导,确定环境责任原则,该原则涵盖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消费者最终承担、受益者负担和主管者负责等子原则。《环境保护法》第8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这体现了鼓励参与环境保护的原则。但是,该规定对于调动公众积极性是十分不够的。应该规定在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基础上全面而切实的规定公众参与原则,其内容应包括:建立环境重大事项公众意见征求制度;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保障;对于社会团体开展环保工作的法律保护机制等。再如前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应该修正为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基本制度方面,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适用面过于狭窄等问题。之所以说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因为现行环境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主要强调命令加控制的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尽管政府的行政控制手段在治理污染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环境保护部门经费不足、人力资源缺乏、手段单一、程序不完备甚至寻租等。 随着经济发展,污染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已经日益明显,环境保护工作已经不能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式、事后制裁型的模式进行,而应该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原有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没有将主体的环保努力与其经济利益联系,既不能遏制污染的扩展,又不能驱动主体减少排放量。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有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下面就具体的各个制度逐一分析。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实际上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实行的是排污即收费制度,而对于其他环境因素的排污是超标才收费。“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些法律规定跟不上形势需要的情况,也就是立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如超标排污是否构成违法的问题,我们认为超标排污就是违法,不能以缴费代替。但现在法律规定是超标缴费,并不予以处罚。这就难以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这就是立法工作跟不上环保工作形势需要”。 而且目前的排污收费仅限于企事业单位,而未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居民家庭征收排污费;收费标准仅有浓度,而无量的标准,不利于环境保护。限期治理制度中,限期治理决定权的归属不合理。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首先,决定权由政府而非环境保护部门行使,会造成政府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而执行不力;再者,污染项目不分大小,均由一级政府决定,会造成政府工作量大,而无力及时处理小规模的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二:首先,该制度适用范围仅限于污染防治领域,应该扩大到生态保护领域;其次,目前的环评执行时间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而在项目立项之后。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一旦立项,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出于惯性就很难因为环境保护而取消项目,而从经济学角度,先立项再环评,不通过再撤销,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因此,应该在立项之前就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法第26条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适用范围过窄;二是未解决分散治理与集中控制的矛盾。应该明确规定项目已执行“三同时”制度,还应参与集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  我国现行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只是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推出环境权的内容,如现行《环境保护法》第6条和《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等。 环境权是一种自然权利和法律规定的新型人权,是公众行使参与权的基础,因为公众行使程序上的参与权,必须有实体法上的环境权的支撑。所以,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即公民拥有享有良好、舒适环境的权利和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为保证环境权的实现,同时赋予公民和有关社会组织享有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和环境索赔权。环境知情权包括了解、掌握环境公共信息(如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日报等)和环境个别信息(如某个污染企业的排污数据等,包括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的污染严重企业公开其环境信息)的权利;环境参与权包括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参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和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公益性环保活动及对环境管理机关的监督;环境索赔权亦称环境请求权,包括向有权机关请求取消或停止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项目及其运营,并有权向法院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  在环境保护法的执行保障上,存在着行政管理权限设置不科学、环境执法强制力不够、政府责任不清晰、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过轻且不明确  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该条规定实际上对权力的界限的规定十分模糊,也没有规定权力行使的程序,没有部门权力冲突时的解决方案。因此,极易出现有好处的事项各部门争着管辖,反之,则相互推诿的情形的出现,与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政府的理念相冲突。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的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可概括为: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即主管;公安、交通等其他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即分管。这种双重管理体制,容易造成环境监管上的受政府地方保护干扰的情形;且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统一监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权限尚未划清,缺乏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法》第45条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规定得十分模糊。由于未明确规定环境权,因此环境责任制度也不完善。应该明确规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规定环境法律责任的社会性、公益性判断标准。在环境行政监管方面,环境法没有赋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强制权力。由于没有行政强制手段导致执法不力,不能及时排除污染。例如罚款、责令停止建设、生产或者关闭等的执行必依赖于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费时又不经济,也难以提高办事效率,并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为了树立环保执法权威,严格环保执法,必须建立环保行政强制手段。  《环境保护法》第5章共11条规定了环保法律责任。但是,这些规定都不具体明确。一般表述为“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等,法律后果十分不明确。法律责任的追究应严格依据法律对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规定不明确的法律责任条款实际上会造成对违法行为难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该章对法律处罚的规定也过轻。应该修改法律责任这一章,明确规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在处罚力度上要与行为相符合。  综上所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在宏观上和微观上都存在不足之处,应当及时科学地加以修改。

环境数据无线采集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环境问题已成为了我们社会发展的障碍===========现在的论文,只要是原创都要收费而垃圾处理正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商业社会也没办法。谁愿意免费给你写论文海南岛又是在建设国际旅岛的关键时刻,=========我当初不知道怎样写,后来我同学介绍我的又怎能让垃圾处理阻挡了我们前进的步============【找的诸葛伐呢?我们每天都会产生多少垃圾?如===================文库写的】果这些垃圾不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处理那=================她们帮我做的。还不错,可以去看下么他的危害是难以估计的,垃圾处理问题不容忽视,而日本作为一个垃圾处理比较发达的国家来说,我们可以从各个方面借鉴垃圾处理的方法。 这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只有通过实地考察、深入的研究才能更全面的改善我们海南的处理垃圾方式,我们不仅要在表面上为游展示海南的自然风景,还要让他们为我们的人,我们的技术、我们的环保而竖起拇指,让海南真正的成为东方的夏威夷!

好的, 你告诉我你的方式我才好发给你的

环境科学专业论文方向

我同学是学环境的,去的环境检测局

环境数据无线采集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环境科学是一门研究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三个部分的学科。 研究方向:属于自然科学方面的有环境地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环境物理学、环境医学、环境工程学;属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有环境管理学、环境经济学、环境法学等。 毕业后主要从事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工作:研究人员——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环境监测、评价、管理和规划等工作;环境工程师——从事环保产品的开发,或进行环境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教师——担任大中专学校相应专业的教师;公务员——在中央和地方、各工业部委的环境科学研究部门工作,公务员和环保局需要人脉。 当然你在环境科学方面造诣很深,考上环评工程师就不用愁了,那就吃香了,基本上几十年都稳了,项目刚刚的。

环境心理学论文方向

现代室内设计是一门涉及到工程学、艺术学、生态学、环境心理学等多种学科知识的边缘性学科,本质是要为人类创造安全、舒适、宜人和富有美感的室内环境。而环境心理学则是支撑这个专业必不可少的理论基础。环境心理学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什么样的环境才是符合人们心愿的环境的一门学科。其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研究居住环境(一切供人生产、生活的室内环境)对人的心理影响;2)研究人的心理需求对居住环境提出的要求,进而根据人的心理需求,调整、改善、提高居住环境的质量。1 环境心理学在室内环境设计中的现状环境心理学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虽然在我国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但在“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环境心理学对室内整体环境设计的重要性,也正有人不遗余力地把自然界中的植物、水体、山石等复制到现实生活中来满足自己对自然的渴望。特别是在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将环境心理学运用到室内设计中的趋势也愈加明显。而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的生产生活却在不断制造着与心仪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建筑与室内环境。完全违背了我们对现实环境的期望,更是与环境心理学的精神理念背道而驰。2 人对室内环境要素的认知和感觉1)对视觉的满足。对视觉的满足主要是通过对室内光(人工光和自然光)、色彩和造型(形状)的处理来实现的。首先来看文华东方酒店(曼谷)客房中对于室内设计影响最大的人工照明的处理,客房的主要照明采用了台灯进行侧照明而非常规顶照明的方式。设计师在立面、顶棚和地面均运用了能够产生漫反射的材料,避免了对人眼有害的镜面反射。在自然光的处理上,采用了双层窗帘的方式来调节自然光对人体视觉的影响:外面一层采用半透明面料,适合不需要自然光直接照射时用;内层采用有很好遮光性的厚棉麻布料,适合于对自然光进行完全隔绝。在颜色的处理上设计师在客房的四个立面上采用了浅黄色仿棉墙纸,顶棚则用乳白色的多空漆,地面采用的是相对较深的黄色花纹棉质地毯,写字台、床、椅子等家具上采用了小面积的对比色(赭石)搭配。这种搭配使得整个空间的色调变化而又统一于能将“温馨”的感觉表现得淋漓尽致的浅黄色色系中。整体空间和家具基本都采用了矩形造型,因为矩形是在视觉上最能让人感到平衡舒适的一种形状。2)良好的听觉环境。良好的听觉环境是通过控制声源、控制声音的传递过程和隔声来实现的。对室内设计来说,满足听觉的要求主要是通过不同空间选择不同隔声系数的装饰材料来实现的。客房由于活动私密性强、隔声系数要求高,立面和地面采用了高吸声的墙纸和棉麻材质的地毯来加强吸声功能,满足了客房旅客在睡眠休息时需要的安静。3)对肤(触)觉的满足。对肤觉的满足主要是通过室内设计中组织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选择恰当的触感不同的面材来实现。所以设计师在设计SPA休息室时就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南北通透,使其形成穿堂风来提高室内空气的新鲜度。另外在选择与我们皮肤直接接触的材料时,也要考虑使用者的需求。4)对嗅觉的满足。对嗅觉的满足主要是通过组织良好的通风、室内绿化和减少室内产烟来实现的。所以设计师为了提高室内的嗅觉质量,就在设计时首先尽可能的设置自然通风,在自然通风不能完全实现时,就努力配合设备师设置人工通风,还可以按照空间需求选择室内绿化植物的数量和品种。

(1960 年以前 )在19 世纪末,虽然实验心理学仍处在一个未成熟的阶段,但是一些学术带头人像费希纳和冯特就已经开始强调物理刺激在认知研究中的重要性。与此向时,在社会学研究方面也有相似的情况,出现了很多涉及居住在伦敦的穷人的恶劣生活环境的研究。之后,芝加哥大学人类工效学研究院做的有关城市生活的一些研究表明,社会一自然变量在解释与居住质量方面相关的问题时有着重要的意义。自然因素 ( 如气候、温度、海拔高度或者上地面积等 ) 的影响是经典的研究对象,德国的海尔帕赫 (w . Hellpach) 在其 20 世纪前十年间所做的开拓性研究中就涉及到了这些内容。完形学派的发展通过用整体概念来解释行为的思考方式使得情况发生了一个质的飞跃。完形学派的两个追随者——布雷斯威克 (Egon Brunswik) 和勒温——在这—领域的发展中扮演了起决定性作用的角色。扣雷斯威克在 1943 年提出了环境心理学这一术语,并且在其“布雷斯威克透镜”模型中强调了在构建对环境的知觉中个体主观能动性的重要作用。勒温强调了人们为能在“生命空间”自由走动,而拥有的对外部环境的内部描述的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他对巴克 (Barker) 的影响,使其在寻找建立环境心理学的起源时,有一个值得仔细思考的原型。20 世纪30 年代,在芝加哥西部电子的霍桑工作组开展了一项在心理学界非常著名的经典研究。这项研究考察厂灯光及其他环境布置方面对人们行为产生的影响。尽管当时研究结果主要是研究劳动与组织心理学的专家们感兴趣的焦点,但在后来的研究中又引起了与环境布置有关的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兴趣。比如,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过后的重建时期就开展了许多以问卷为研究手段的研究。这些研究成功地影响了应如何构建房屋以便更好地利用自然光源的法定标准。20 世纪 40 年代末及 20 世纪 50 年代,许多为环境心理学的发展建立框架工作的学者们纷纷涌现出来。 1947 年,巴克和莱特(Wright) 成立了中西部心理领域研究站,由此产生下环境心理学的另一个别称叫生态心理学。与此同时,托尔曼有关认知地图的研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点在城镇规划者欧斯蒙 (H . Osmond) 做的有关如何通过摆放家具,来增进或减少同住在一间屋子里的两名被试之间的交互影响作用的研究上作中便可体现出来。在这一时期,霍尔 (E T Hall) 出版了他的书——《沉默的语言》 (The Salient Language) ,书中描述了在不同文化中,空间是如何被利用的。索默尔 (R . Sommer) 将其研究构思定位在“人际空间”上。在欧洲,李 (Terence Lee) 在剑桥大学的《城郊研究》上发表了他的博士沦文。这些研究都处在是或不是环境心理学的十字路口上,因为他们都是在下面将介绍的时期中,引导环境心理学领域的研究走向更强的奠基之作。 (1960--1980)在这一时期,环境心理学得到巩固并在心理学领域中被看作是有其自身地位的一门先进的学科。在现实社会及社会科学中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特别是在美国,这些事件作为整体共同推动了环境心理学的发展。由此,意识到在众多的社会群体中盛行着各种社会问题,导致人们讨厌都市生活而向往乡村生活。在另一方面,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关联性危机”促进了实验室外的研究,并且导致了现场研究的发展,这就让更接近现实的、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走到了前沿。很容易看到,美国在 20 世纪 60 年代有以下几个主要的里程碑事件: (a)1961 年在犹他州第—次召开了关于“建筑心理学及精神病学国际研讨会”; (b) 出版了一期由凯兹 (Kates) 和伍尔威尔(Wohlwill) 主编的《社会问题杂志》的专题论文专刊; (c)1968 年在北卡罗菜纳州举行了第—次环境设计研究协会 (EDRA) 会议; (d)1969 年,题为《环境与行为》的第一本以环境心理学为主题的科学杂志创刊; (e)1970 年,由普洛桑斯盖 (Proshansky) 、爱特森 (Ittelson) 和瑞文林(Rivlin) 编写的第一部著作《环境心理学:人与他的自然环境》出版。 1963 年,英国心理学会主办了各种各样有关这一主题的座谈会。在这一阶段,正如当时被人们称呼的那样,环境心理学更多的是关于建造环境或建筑方面的心理学而不是像现 在所说的环境心理学。这个时期的一个里程碑研究,是紧随在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的P — I(Pruitt —Igoe) 工程发展的失败而产生的。当 1971 年杨赛(Yancey) 的一篇有争议的文章发表在美国心理学会论坛上时,瑞维特 (Rainwater) 出版厂 1966 年的一些主要发现。 P — I工程是在 1955 年到 1956 年间开展的—项大型公共房屋建造工程,此工程计划共建造43 幢 11 层高的大楼。这—发展计划是专门为改善居住在市区三层小楼中的大约2500 户贫困家庭的住房条件而设计的。这一开发工程的建筑获得了一个公共住宅群设计奖,但是,荒谬的是,不久这一开发工程宣告不适宜居住,并必须完全放弃这一计划。问题不是出在其结构方面的缺陷上,而是出在居民开始表现出来的行为上。居住者们故意损坏建筑的程度之巨人是这次计划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调查这次计划失败原因的研究最后显示,引起如此多的破坏行为的原因是在提出这些建筑设计的当初,就缺乏对空间的社会控制。然而,对社会控制所需要达到的层次早在他们先前的住处就已经显现出来了。随便提一句,有关破坏行动背后的行为与动机方面的研究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很深的层次 (Levy~Leboyer , 1984) 。在这一工作的基础之上,许多研究显示出公共住宅居民们存有的大量害怕犯罪行为的经历可直接归咎于建筑上的设计。相反地,犹太人区和贫民窟这些看起来以随便方式发展起来的,没有任何卫生标准或最小程度舒适感的地方,却以他们自己的空间布局功效提供了一个紧凑编织的社会网络发展体系,并给其中的住户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安全感。这种表现出城市和建筑发展特色的社会凝聚力促进了对社会控制的理解。许多研究表明,公共建筑群的居民产生的害怕情绪和危险体验是与他们邻区的一个宽阔社会网络的存在成反比的。根据索默尔 (1997) 的观点,直到 1973 年,环境心理学这个术语才得以固定 F 来并且包含了其他一些术语如建筑心理学、人 ― 环境关系和生态心理学。 20 世纪70年代,美国心理学会创建了以“人口与环境心理学”为名称的第 34 个分会。 1973 年,英国的,萨里大学开始把环境心理学作为其研究生的课程。 (1980—2000)20 世纪 80 年代及 90 年代,环境心理学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定期的综述性文章大约每四年编入记载了这一领域内的最要发现的《心理学年鉴》。20 世纪 80 年代发生了三个关键事件。 1981 年,《环境心理学杂志》在英国出版,它与《环境与行为杂志》一起,成为这一研究领域的两种权威学术研究期刊。另一个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事件是《人类行为与环境:理论和研究进展》这套系列丛书出版,在 1987 年的后期,又有另一套题为《环境、行为与设计心理学》的丛书出版。第三个重大事件是由斯陶克(Stokols) 和奥曼(Altman) 主编的《环境心理学手册》在 1987 年面世。从那—时刻起,环境心理学可能已被看作为一个固定的研究领域,一个被世界上许多所大学共同研究的学术主题,一门有着自己或多或少在实践中运用它的人所一起认同的表达方式的科学。在 20 世纪末,“绿色”问题和生态学已经成为最引入注意的主题 (Pol , 1993) 。当环境心理学出现并在这一新的研究方向上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时,西方社会的中产阶级开始非常关注这些出现的社会运动。心理—环境研究将其焦点集中在了调查人们对环境的价值观和态度以及分析这些价值观和态度与保护环境行为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上。所谓的“新环境范式”就反映出一种与保持和环境相联系的新信念和价值观。一个经常可以得到的调查结果就是,人群中对环境关注程度得分高的人并末表现出相应的重复利用或节能行为。对这一矛盾结果的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对环境价值观的理解存在多个不同的维度:一方面,是自我本位的或以人类为中心的倾向;另一方面,是以生态为中心的倾向。这两种倾向都肯定了环境的重大价值,但两者的动机不同:前一种肯定环境的价值是因为环境对人类的贡献及它满足了人类的需要;后者肯定环境的价值则是站在一个超越的角度上,而不是很功利主义地看它的价值。

环境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独具特色,主要包括相关法、实验法、现场研究法、观察法和档案法等。相关法。环境心理学的很多研究是在真实情境中进行的,这类研究难以真正操纵和控制研究的变量,而解决的方法就是使用相关法。实验法。实验室研究的优点是能够做出最可靠的因果推论,但可能会限制实验结果的推广。另外,因为研究中得到的问题,实验研究多采用动物被试。现场研究。在真实环境中进行的现场研究,可以弥补实验室研究的某些不足。现场研究更接近真实的情境,生态效度往往比较高。观察法。观察法对环境心理学也同样适用。不过在环境心理学的研究中,但是一般并不单独使用,而是与现场研究或实验室研究结合起来档案研究法。档案法是指使用非学术的档案资料来进行研究的方法,档案资料通常是书面文件,如书籍、手稿等。 查看原帖>>希望采纳

环境工程论文方向

老师帮你制定课题方向之后,你或者你的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申请老师批准开始论文写作的选题计划。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应该进行研究,自己有条件进行研究以及准备如何开展研究等问题,也可以说是对课题的论证和设计。 一般老师会给你一个标准格式,里面有如何撰写开题的要点!根据你的题目,你收集的资料将你的写作思路按照格式写出来!

生活用水供给 饮用水的品质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城镇应建设完善的给水系统,向居民供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见用水水质)。给水水源的严格保护、原水的完善处理(见给水处理厂)和给水管网的精心养护(见给水管网养护)是确保供水水质优良的有力措施。大气污染控制大气污染对不同范围内的大气质量要求是不同的。空旷地区应当保持空气的自然质量。城区的空气应当有较高的质量。污染源的局部空间特别是车间内部空气质量的要求可以低些,但不应危害工作人员或居民的健康。中国颁布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章以便控制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有局部性的,如室内污染、个别烟囱的污染;有地区性的,如城市交通污染。由于空气是流动的,局部性的污染可以成为地区性的,地区性的污染范围扩展后,甚至成为全球性的。 大气污染会造成降尘量增加,能见度降低,树木生长不良,甚至枯萎。但是,最主要的危害是影响人类健康,轻则致病,重则死亡。由大气的硫污染引起的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造成4000人死亡。大气污染引起的酸雨,伤害植物,腐蚀建筑物,受害面积较广,正引起严重关注。 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矿物燃料(煤、石油、燃气)的燃烧。某些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污染物也污染大气,但一般只影响附近地区。大风和车辆行驶造成尘土飞扬,有时也污染大气(见交通工程)。火山爆发是另一个污染源。 大气污染物主要有:①烟尘。一切非气态污染物的统称,也称颗粒物,主要是粉尘和烟。粉尘一般来自表土。烟是不完全燃烧的产物,主体是碳粒,吸附有其他杂质。烟尘的危害是降低大气的一般质量和能见度。但是,加铅汽油燃烧时形成的铅粒和工业生产中的粉尘和烟雾,可以直接致病。②一氧化碳。燃料燃烧不完全的产物,是无色、无臭、有毒的气体,略轻于空气,扩散较快。在交通繁忙的城市,地面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来自汽车,浓度有时高达10~100ppm,而在浓度为10ppm的空气中生活8小时,就可能影响人们的精神活动。③二氧化硫。含硫矿物燃料燃烧的产物。在中国主要来自烧煤的锅炉和炉灶。腐蚀器物,刺激呼吸道。用烟囱向高空扩散时,常氧化为三氧化硫,形成硫酸或硫酸盐,溶入雨滴,会出现pH值低于5的酸雨。④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氮氧化物是燃料在高温下燃烧的产物,大气中的氮在高温下能氧化成一氧化氮,进而转化为二氧化氮。氮氧化物在大气光化学反应中是反应物,浓度高时直接影响健康。⑤碳氢化合物。一般是汽油燃烧不完全的产物。浓度较低不直接危害健康,但在大气光化学反应中是反应物。⑥光化学反应氧化剂。在阳光照射下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的反应产物,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过氧乙酰硝酸酯(PAN)、甲醛、丙烯醛、硝酸等的混合体,是二次污染物。它们的污染参数是总氧化剂。含光化学反应氧化剂的烟雾称光化学烟雾,曾造成严重危害,对健康的综合影响尚在研究中。浓度在约1ppm就有刺激眼膜和呼吸道的症状。此外,硝酸可能是造成酸雨的另一个因素。⑦二氧化碳。在通常情况下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由于植物的光合作用和生物的呼吸作用,浓度一般处于平衡状态。然而日益增加的矿物燃料燃烧量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呈上升趋势。由于二氧化碳有温室效应,有人认为有可能引起地球大气平均温度增加、极冰融化,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的控制措施,造林和城市绿化有助于大气质量的改善,营造防风林带可以防止尘土扩散。但大气污染的防治主要在于:①能源革新。有可能时,用无污染能源(太阳能、风能、地热水能、电能和蒸汽),或低污染能源(燃气和油类)替代煤。煤的分配也要顾及污染控制,低硫煤应分配给炉灶和小型燃烧设备,较易采用防止污染措施的大型燃烧设备应分配含硫较高的煤。含硫高的燃料可用脱硫技术降低硫含量。燃气的脱硫技术见城市燃气净化。②设备和操作的革新。革新除尘设备有助于烟尘量的降低,提高燃烧设备的效率可以降低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污染量。火焰温度的控制,可以减少氮的氧化和二氧化碳的分解。汽车废气污染的防治主要依靠革新汽车的燃烧系统,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仍在不断革新中。汽车废气中的铅粒只有不用加铅汽油才能消除。③废气处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最后手段。烟气中的粉尘可以用过滤、洗涤、离心分离、静电沉降、声波沉降等方法与气流分离。去除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有多种方法:将石灰石粉末吹入燃烧室,与二氧化硫化合成灰分;用碱性物质吸收或吸附二氧化硫,然后利用;在催化剂作用下燃烧烟气,使二氧化硫转化为三氧化硫、烟气冷却时与冷凝水结合为硫酸。烟气中的氮氧化物也可用化学方法去除。固体废物处置 焚化固体废物的处置方法有掩埋、焚化或加工利用。焚化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处理方法。因为灰烬仍要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垃圾的收集和储放既要花钱少,又要不影响环境卫生。①农业固体废物(秸秆、畜粪)一般都是有机物,中国农村历来用作饲料、燃料和肥料。近10年来,用沼气发酵法处理农业固体废物。沼气是清洁方便的燃料,残渣是良好的肥料。工业固体废物量少时,常作为垃圾处理。量多时,先考虑利用(见工业废渣及其应用);无法利用时才掩埋或焚化。有毒有害的废物掩埋前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无法处理的密封后掩埋。③城市垃圾是城市中固体废物的混合体。在中国,厨房剩余物质习惯上和垃圾分别收集,用于喂猪和肥田。处置垃圾的方法主要是掩埋,少数焚化,也用于堆肥。掩埋包括填地、填坑、改沼泽地为场地和弃之于海。弃海即使近期未见不良后果,远期堪虑。以往掩埋垃圾和简单的倾弃相近,继续污染环境并造成鼠患。现在要求每日倾弃的垃圾当天用泥土掩盖并压实,称卫生掩埋。垃圾掩埋场绿化后,经过10年或更长的时间可在上面建房。掩埋场上可用卫生掩埋法造假山,可增加垃圾掩埋量,美化环境。采取废旧物资回收措施,可以减少垃圾的数量。4 噪声污染控制 干扰人们休息、学习、生活和工作,甚至影响健康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噪声由许多纯音组成。纯音(单频率的声音)的声压(p)可用与基准声压(p0接近一般人的听阈,通常采用p0=2×10-5帕)相比的声压级(Lp)表示,单位为分贝(dB),它的数学表达式为Lp=201g(p/p0)。噪声强弱的测定较复杂,不但要结合各纯音的频率,还要结合人的主观感受。有多种方法量度,一般采用声级,单位也用分贝。声级可用声级计直接测得。声级增加40分贝,声压约增百倍,干扰大大增加。一般认为低于85分贝时不致影响听力。喷气飞机起飞时的噪声达150分贝,使耳鼓发痛。160分贝的噪声使人致聋。噪声还影响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会导致神经衰弱和心血管病。噪声还影响讲话和电话的使用。可使人致聋的噪声还影响某些仪表的使用。 噪声主要来自机器(工业噪声)和交通工具(交通运输噪声)。控制噪声首先是不用喧嚣的设备:或则改革工艺,如改铆接为焊接;或则改换机械,如用压桩机替代打桩机。其次是革新机械的构造和材料,如提高部件精度减少碰撞,用非金属材料替代金属材料,传动部件用弹性构件,整机采用隔振机座或隔声罩,排气口设消声器,交通工具外形采用流线型等。再次是正确操作,如正确使用润滑剂,正确使用喇叭等音响设备。建立隔声屏障(如墙、土丘)或建筑表面多用吸声、隔声材料,以及城市合理规划等等,也是有效的措施(见飞机场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控制 放射性物质产生的电离辐射超过一定剂量就危害人体健康。用一定厚度的铅板或混凝土等封闭放射性物质,就可以阻隔这种电离辐射。在核电站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工业、医疗和科研等部门,只要按照规定操作和管理,就可避免危害。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不论是气态的、液态的或固态的都要储放到电离辐射低于一定水平,才准许进入环境。为便于储放,常进行浓缩处理,浓缩的废气和废液还须进行固化处理,以便处置。热污染控制 过量燃烧、大气污染和地物变化会改变环境温度,影响局部的、地区的或全球的自然生态平衡。电站和工业冷却水是最常见的水体热污染源。冷却用水直接排入河流和湖泊,会使水温升高,加速水中生物的新陈代谢,降低溶解氧,从而影响渔业和破坏自然平衡。可以采用循环冷却水系统以减少冷却用水排放量,或在排入天然水体前先经冷却塘降温。电磁辐射控制 无线电广播、电视及微波技术等事业的迅速普及,射频设备的功率成倍增高,使附近的电磁辐射强度达到可以直接威胁人体健康的程度。 电磁辐射的防护手段,一般是在射频设备或保护对象周围设置电磁屏蔽装置,使保护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降至容许范围以内。电磁屏蔽装置主要有屏蔽罩、屏蔽室、屏蔽衣、屏蔽头盔和眼罩,不同屏蔽对象,采用不同的装置。此外,还采取综合性的防治对策,如通过合理布局,使电磁污染源远离人口稠密的居民区;改进电磁设备,以减少对环境的电磁辐射;提高电磁设备的自动化和遥控程度,以减少工作人员接触高强度电磁辐射的机会等。

你的文章什么要求。

和指导老师搞好关系,也要有真本事

  • 索引序列
  • 环境科学论文方向
  • 环境科学论文选题方向
  • 环境科学专业论文方向
  • 环境心理学论文方向
  • 环境工程论文方向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