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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检索与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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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检索与知识产权保护

经行专利检索首先是要确认该专利在该领域是否具有新颖性,而且也可以更多了解同行业的有关技术信息,可以更好的了解同行业的技术发展状况!

办专利的时候查一下避免重复白花钱生产产品的时候查一下免得侵权

知识产权与文献检索

经行专利检索首先是要确认该专利在该领域是否具有新颖性,而且也可以更多了解同行业的有关技术信息,可以更好的了解同行业的技术发展状况!

您好,专利文献检索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查询:1、各官方网站,如中国专利局、美国专利局等2、第三方专利检索平台,有一些是收费的有一些是免费的,日常的检索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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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不存在手工检索这种方式了,那是没有普及互联网之前例如上世纪80、90年代的事情。网络检索极大地降低了检索专利的成本、提高了专利检索的效率、准确率、并且能够实现更多的检索后分析功能。

知识产权文献检索

美国是世界上拥有专利最多的地方,目前专利形式主要有:发明专利(Invertion Patent)、再版专利(Reissued Patent,独立编号,并在号码前加:“Re”)、植物专利(Plant Patent,单独编号,号前有Plant字样)、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即外观设计,专利号前冠有“Des”单独编号)、防卫性公告(Defensive Publication,专利号前加“T”)和再审查专利(Reexamination Certificate,沿用原来的专利号,前冠以“BI”)等。美国专利局目前除出版以上几种专利的说明书外,还出版有:《美国专利公报》(Offcial Gazette of the Unti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 Mark Office,美国专利商标局官方公报)创刊于1872年,原名专利局报告(Patent Office Report)。目前为周刊,其报道内容为:第一部分上专利商标局向公众发布的各种有关专利、商标的法令、通告、分类表的变更、规章条例的公布、对专利申请案件的裁决、撤销等有关事项。第二部分报道各种专利内容:防卫性公告、再公告专利、植物专利、发明专利。这些原来都以摘要形式在公报上公布,现改为公布专利说明书的主权利要求。1952年7月以前,编排形式是依专利号顺序排列,以后改为先将专利分成三大类:综合与机械(General and Mechanical)、化学(Chemical)、电气(Electrical),每类下再按分类号及专利号顺序排列。最后一部分是各种索引,如专利权人索引、分类索引和发明人住地地理索引等。《专利索引》(Index Patents)为美国专利局出版的年度引,它是普查美国专利的主要工具书。1965年以前每年出一本,包括专利权人和分类两部分索引,后因专利数量日益增多,分为两册出版:第一分册(Part I)为专利权人索引(List of Patentees)。按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字母顺序混合排列。发明人名称。专利权人名下列出:发明题目、专利号、批准日期、分类号及受让人名称。专利权人名下列出:见(see)某发明人、专利号及分类号。第二分册(Part )是发明主题索引(Index to Subject of Inventions)。1953年以前该索引按发明主题字母顺序编排。从1953年起改为分类索引,但仍沿用原名,该索引只依大小类号顺序列出专利号,既无类目名称也无发题目,只有掌握了确切的分类号方可使用,这种索引可将一年内的有关课题检索出来。分类索引分为两部分,前半部是主分类(Original Classification),后半部是参见类(Cross Reference Classification)。该书缺点是出版速度较慢,一般要比公报晚1~2年。《美国专利分类表》(Manual of Classification)它是广大专利文献的使用者从分类途径查找美国专利必用的检索工具书。该表开始于1837年,几乎每年均有修改调整,是目前世界上最详细的一部分技术资料分类表。《美国专利分类表索引》(Index to Classification)是为了便于较快地查到分类号而编制的一本分类类目字顺索引。《美国专利分类号与国际专利分类号对照表》(Concordance U S Patent Classification to 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为了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美国自1969年1月7日起在出版的专利说明书及专利公报上标注适当的IPC号,但仍以本国专利分类号为主。该索引是为帮助审查员及公众迅速找IPC号对照。《美国化学专利单元词索引》(Uniferm Index to Chemical Patents)该索引由美国IFI (Information for Industry )/Plenum Data Company 出版,创刊于1950年,活页印刷,共分两个分册:(1)专利文摘索引:该索引报导的内容和美国专利公报完全一样,所不同的是把美国一年内有关化学方面的专利挑出来重新给予一个索引号。美国专利号已达七位数,此索引号最多编至四位数,便于计算机输入,每季度出版一次。(2)单元词索引表:该表每季度出版一次,但后一季度包括前一季度的内容。最后一个季度将全年内容全部汇总,为此订户每收到一次出版物,就要将前次收到的淘汰,换上新的。该表内容有:1、一般名词(General Terms),一式两份印刷,其编制方法是从每件化学专利(包括材料)说明书中,抽出若干单元调整,少则几个,多则百馀个。每个单元词下包括索引号(代表专利号)。2、化合物名词(Compound Terms)。3、分子团名词(Fragment Terms)。4、专利权人受让人索引(Assignee)。5、分类索引(Class Codes)。6、发明人索引(Inventor)。7、专利号与索引号对照表。另外,美国诺伊斯数据公司(Noyes Data Corporation,简称NDC)出版的各种专利评论丛书,是收集了解某专题专利情报非常有用的出版物。 美国专利的分类原则很特殊,其主要特点有:功能分类原则。很多类目(主要是机械类)是按照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作用来分类,而就归于各个功能类名下。如242类“卷绕”(Winding and Reeling)包括电机、纺织机、金属丝的转架等各种卷绕装置。采用等级分类法,即每一大类内,按主题进一步细分若干个等级的小类。第一级小类称作主小类(Main subclasses),主小类之下用不同数目的圆点来表示不同等级的细分,每一个小类都有独立编写标题,类号由数字及字母(临时性)组成。如类号由大类号和小类号组成,则它们之间“-”,如5-3。单从分类号是看不出分类的等级和上下位类关系的,只有通过阅读分类表的类目细表才能知其含义。例:专利分类细目表第五大类:床一级类 CLASS 5 BEDS二级类 1 MISCELLANEOUS2R COMBINATION FURNTURE四级类 2B Beds in combination with sliding and swinging cabinet三级类 Table beds四级类 Outfolding Unfolding bed Floding bed Sofa form8 NESTED, TWIN AND STACKED9R BERTH AND BUNKS9B Double deck,two aligned vertical surfaces如上例,小类1为二级类,3为三级类,4又为四级类,最多可有7级类。各级类目从属于其上位类,因此下位类的含义要和上位类一判断。如类号7属于3,3属于2R,2R属于5,若想知道美国分类号5-7的完整含义。则须将5、2R、3、7这四级类目词相组合,其含义为“桌、沙发床组合家具”。分类表内经常出现大号码插在小号码前面或中间的不规整现象,也有类号后面出现小数点,如123-5,这些都是新扩充的类目,也反映出美国分类体系的紊乱。大类相邻号码反映出来的内容也毫无关系,而相互接近的内容却分得很远,如有关家具的分类号情况:“床”的大类号为5,“椅子”为297,“弹簧垫”为267,“柜子“为312。分号经常变动,每季约有5%的修订量,美国专利局每三个月将内容有变动的类页另出“替换页”(Replacement Pages),订户收到这种“替换页”后,可将旧页撤下,也可附在旧页前面。使用时应注意分类表各页眉角上公布的年、月。另外,美国专利局审查员在处理申请案时,有权修改或增加临时细分类目,具体做法是在原小类号后加上英文字母,等到新类号确定后,这些临时性类号即行消失。美国专利分类的这些特点,给读者在检索时带来不少困难,这就要求使用者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熟悉美国专利的分类体系。为方便地查到美国专利分类号,可用《美国专利分类号索引》(Index to Classification)。该索引按类目名称字顺编排,类名右侧给出大小类号,利用此大小类号再到专利分类手册中核实。本索引的缺点是出版 不很及时。 利用《美国专利公报》检索步骤:分析课题,确定关键词;利用《Index to classification》按关键词顺序找得大类号和小类号;利用《Manual of Classification》按分类号顺序核实,如能细分则应使用下位类的分类号;在年度专利索引(Index of Patents:Part Index to Subjects of Invention)或专利分类总索引按美国专利分类号查得专利号,也可用《美国专利公报》(Official Grazette)中的分类索引中查得专利号;此时再根据专利号在当年当期的专利局公报上按专利号顺序可查得文摘内容;索取专利说明书。经过筛选后选择切题的专利内容及其专利号,向收藏单位索取美国专利说明书(Specification of Patents)。若想从专利权人(Patentee)或发明人(Invento)入手则必须用专利局公报中的专利权人索引。利用化学单元词索引凡属化学工业(包括材料工业)方面的课题,可直接使用化学单元词索引查找。(1)先根据课题确定关键词(单元词),如课题“Extreme pressure Lubricants for Gears(齿轮高压润滑剂)可选择关键词“Extreme Pressure Lubricant(高压润滑剂)和“Gear(齿轮);(2)利用单元词索引的普通名词(General Terms)部分,分别在两个关键词下面可查得:EXTREME PRESURE LUBRICANT1580 611 1812 3953 7724 1965 2486 287 458 15791970 1581 4592 8123  2155  457 1188 29692390 1971 5602 9783  2665  20774170 3781  31058120  4335GEAR5250  1971  5602  3953  3084 1965  5396  2767  458  14098120  3651  4603  7724  2015  7386  1468  34393781  5283  2845  8306  8938  35595181  4335  9606  97384845*注明:上面的表格没有画竖线:(3)从这两个关键词可发现共有的索引号10个。再利用“专利号索引”,可将上述索引号转换为相应的专利号,然后根据所得专利号查阅专利公报或专利说明书。日本专利文献及其检索 日本专利说明书称作“公报”,它是日本各类专利说明书的全文集。有六种形式:《特许公报》从1885年(明治18年)开始,发表较重要的创造发明,俗称大专利;《实用新案公报》(明治38年)开始,发表小的创造以及结构、形式等的新设计,相当于实用新型,俗称小专利;《公开特许公报》(1888年开始)和《商标公报》(1884年开始)分别公布外观设计和商标设计。日本专利说明书的出版与其他国家不同,主要有:出版合订本(公表公报例外)公表公报是指“专利合作条约”(PCT),于1978年6月1日起开始受理国际专利申请案后,自优先申请日起18个月进行,在国际公开的说明书中指定国包括日本,按照条约规定自申请日起要在 20个月内将译文交到指定国专利局。日本专利局将这些日文译文通过《公表特许公报》和《公表实用新案公报》进行公布。通过PCT进行国际专利申请的日本人不必再向日本专利局交付译文,也不在《公表公报》中公布,而是另外出版标题为《基于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公开日本专利》和《实用新案登录出愿》。按产业范围分册出版1950年以后分为七个产业部门(7个分册)出版,每个产业部门包括日本专利分类表中的若干大类,由于有些分册量大,1972年7月改14个区分(14个分册)。1980后,改为26个区分(26个分册)出版,每个区分按国际专利分类表进行划分。公表公报上则注明部门和区分号。*注明:这里有一张表格(241页):各种公报的封面与目录说明昭和 57(1982)2发行特 许 公 报57(1982)-779[22912]第 6 部 门第二区分(光学:表示:影响6(2)-31(151)特许出愿公告 昭57-31121~31160日本国特许厅封面:如出现“昭和57(1982) 2发行”表示发行日期为1982年7月2日;57(1982~779[22912]为1982年(昭和57年)出版的第779册;从1950年发行的第22912册;6(2)~31[512]为第6部分2区分当年出版的第31册,从1980年施行7部门26区分以来出版的512册;“特许出愿公告昭57~31121~31160”为起止公告号;目录:例:*注明:这里有一张表(243页下):公开号前有“审”字的,表示该公告说明书是经过审判后决定公告的;“请”:表示该公开说明书已提出审查请求;“前”:经过前置审查后决定公告的;“公”:有关防止公害技术的“※”:专利权人有出让专利权和许可使用的意图;“际”:通过PCT 进行的国际专利申请案被公告的。 日本专利分类表示1893年制定,至今已修改多次,日本各出版机构也有多个版本。一般在“分类表”的前面有特许和实用新案的公开和公告说明书出版分册用的产业部门区分表,还有分类表的大类目录。“日本专利分类表“采用按应用技术概念分类,层垒制结构的分类方法。如:*注明:这里有一张表格(244页):具体分类号的写法为“类+二级类+细分类号”,如“排水净化设备”的日本专利分类号为91C9111980年1月1日起“日本专利分类表”停用,改用“国际专利分类表”,在使用IPC号时,以“识别记号”的形式对各别小类和各分别类号进行了补充。如 C02F增加的“辅助类号”是IPC日文版增添的类号,其目的是将功能概念分类加上应用概念分类,两者并用,使检索更加准确,更适合于日本人的分类,两者均由三个大写英文字母组成,如CCK、CCL等。又如C02F1/46类号下设有101,102,103三个类号。也是为细分而增添的“展开类号”。如IPC日本版中会出现:C02F  水 废水__ __辅助类号适用范围  1/00-11/20CCK  油性物质CCL 矿油::__ __1/00 水废水まよほ下水の处理1/ 加热にあるもの::为方便日本专利分类号与IPC号之间的对照,日本专利情报中心出版有日本专利分类国际专利分类对照表(《日本特许分类国际特许分类对照表》) 日本专利的检索工具有索引和文摘两大类,索引可以单独使用,即从索引查到专利公告号,可以直接查阅公报,取得专利说明书。也可以与文摘配合使用,即从索引查到专利公告号,再查阅文摘,筛选后再查阅公报,以取得专利说明书全文。专利索引查找特许和实用新案专利公报的索引有期刊、年刊和累积年刊三种。《国际特许·实用新标准索引》(速报版)采用日本专利分类号时(1979年以前),称《日本特许·实用新案标准索引》(速报版),为半个月刊,在年度索引离版以前,主要用此索引检索。内容分“特许出愿公告编”(正式批准的专利)和“特许出愿公开编”(未经审批提早公布的专利申请案)两部分。每部分又包括分类索引和申请人索引两部分。其分类索引样式如下:*注明:这里有一张表格(246页):第一栏:IPC号。该号后面的注解有:“ ”:主要分类号(第一发明情报)“①”:次要发明专利分类号“参①”:第一参考分类号“相”:补充分类号第二栏:专利公告号或公开号,是日本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案采用四种形式公布专利说明书让公众审议时抽编的号码。经正式批准后再给予专利号,但不再出版专利说明书。各国文摘上所摘录的日本专利号实际上都是公告号或公开号。如果检索者从别的途径查到正式专利号,要查它的文摘或专利说明书时,还必须使用“专利号与公告号对照表”,将专利号转换成公告号方能查到专利说明书。该对照表一般公布在“特许厅公报”上。公开号前有“请”字样的,是指该项公开发明申请案,已向专利局提出审查请求。第三栏:该项发明的第一发明分类号,如果该发明的第一栏“IPC号是“发 ”时则此栏为空白;第四栏:发明题目。在外国人索引部分的发明题目后面括号内,除优先权国家代号和优先日期外,还有优先申请号,如(US1976-9-07)(721124)即美国。优先申请日期1976年9月7日,优先申请号为721124。第五栏:申请人名称《日本特许综合索引年鉴》和《公开特许实用新案索引年鉴》分别为标准索引中公告编和公开编的年度累积本,《特许分类总目录·实用新案分类总目录》是多年累积索引。专利文摘日本专利局报导专利摘要的文摘刊物有两种:一种是《特许·实用新案集报》,专门报导经过正式审批的专利。包括特许公报和实用新案公报;另一种是《公开特许出愿抄录》专门报导未经审批、提早公开的特许公报和实用新案公报。《特许·实用新案集报》为旬刊,每年36期,每期报导10天内公布的《特许公报》和《实用新案公报》说明书的标头部分、发明名称、权项部分和主要的附图。在《集报》的最前面有一个基本上按大类顺序编排的页码表,然后便是按公告号顺序排列的特许公告目录和实用新案公告目录,包括公告号、分类号、申请号、发明名称和申请人国别名称等五栏。《集报》的主要内容按分类号(1979年用日本专利分类,1979年后用IPC号)大类顺序编排。先特许,后实用新案,按公告号顺序排列。《集报》可以直接用分类号进行检索,但必须注意有关跨类的类号都要查到,否则就会有遗漏。因其内容编排只在主分类(第一发明分类号)中出现,跨类号处不再重复编排。此外还要注意不要将特许公告号和实用新案公告混淆。《公开特许出愿抄录》是《公开特许公报》说明书的摘要,出版的方法与《公开特许公报》相对应,也是按产业部门区分进行分册,每册有100件公开发明的摘要。在每册摘要的前面有本册包括的发明,按公开号顺序,也是按照分类号顺序排列的目录索引;摘要部分则是每天有三件公开特许文摘,包括各著录项目、文摘和主要附图。一般检索方法利用日本专利索引和文摘查找专利情报有三种途径:即分类途径、专利权人途径和专利号途径。下面用一个例子说明一下分类途径的查找方法。例:防燃环氧树脂的制造方法(1)分析课题,从IPC表中查得IPC号为C08G58/18。(2)用《标题索引》或《索引年鉴》中的“分类别索引”查找在该号下的专利公告番号或公开番号。如在“公告编”中可查得:国际特许分类  公告番号  发明名称C08G59/18  42972  难燃性环氧树脂组成物(3)根据此公告番号,查本册前面的“特许出愿公告编分类别索引”首页表,得知其文摘和专利说明书是发表在下面项目指出的分册中:发行日  年通号  部门、区分年通号  总通号  公告番号10日(木) 1074  3(3)-79(728)  30630  42921~(4)根据公告番号42921~和公告日期找出发表42927号专利文摘的《集报》。由于《标准索引》为半月刊,《集报》为旬刊,两者的刊号和出版日期是不一致的,所以必须在9月至10月的各期《集报》中去查找。如在1962年10月10日这期《集报》的封面上注明特许起止号为42761~44400号,则可查出上述42927号专利文摘。(5)翻到该期《集报》的“特许公告目次”,查出42927号下的分类号为:C08G59/18;C08K3/10;C08L63/00;H01L23/30。由此可知,第一个类号C08G59/18为主分类号,其他为副分类号,《集报》的文摘排在主分类号下,则可找出文摘。根据公告番号可以到《特许公报》中查出专利说明书。

在申请人那一栏输入某高校的全称就可以了

手工检索是指查看专利文献的纸质文件?网格检索更快捷些吧,而且目标更准确,但可能由于技巧问题,造成遗漏。网络检索使得检索更方便快捷,节省人力物力,最重要的是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能够有的放矢,通过简单学习,使得更多人能够掌握并进行相应的检索,了解更多的知识产权信息,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文献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  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  (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  (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  (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  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  (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  [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  其他相关文献:  《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  《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  《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  《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  《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  《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  《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  《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  《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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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参考文献:1、[德]柯武刚史漫飞著: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476页 2、Peter Schlechtriem,《统一买卖法》(1986年版)。3、Fritz Enderlein,《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在CISG下的权利和义务》,Petar Sarcevic & Paul Volken出版社,1986年版。4、John O Honnold, 《统一国际买卖法》, 3rd (Kluwer 1999) 。5、Allen M Shinn, J《<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下的义务》,刊于1993年Minnesota Journal of Global Trade冬季号。6、Christian Rauda and Guillaume Etier,《国际货物买卖中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刊于Vindobon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and Arbitration,2000年第1期。7、Schwenzer,《<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评论》,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29页脚注33。8、Yearbook,VIII(1977)。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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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利用

专利文献作用是什么?如何运用专利文献?很多专利人身专利的时候还不知道专利文献作用和价值,专利文献对专利人非常的重要,如果没有专利文献,专利人申请专利就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不知申请专利的方向指南,当专利人不知道申请专利时需要注意什么?是否需要通过专利查重手段申请专利的话那么这样的一个专利进行申请就很容易失败。如何运用专利文献专利文献是记载专利申请、审査、批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有关文件的文件资料。狭义的专利文献指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在内的专利申请说明书和已经批准的专利说明书的文件资料。广义的专利文献还包括专利公报、专利文摘,以及各种索引与供检索用的工具书等专利文献是一种集技术、经济、法律三种情报为一体的文件资料。专利文献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开发,可以作为专利诉讼的有力依据,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应检索相关的专利文献,看看该项发明是否其他现有技术重复。以免提出申请后不能获得专利权;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按专利法规定应向专利局提交相关的参考资料,包括专利文献。除以上所讲的之外,通过专利文献作用还可以了解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从企业的技术开发从以往的教训来看,许多企业盲目研制一些新产品,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通过和以往的技术相比才能表现出专利的实际创造性;所以专利文献的作用大多能为专利人带来很多参考价值,站在前人的研发肩膀上,才能看得更远。

我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荀子有言:“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18世纪英国文豪、词典编撰家塞谬尔约翰逊也说过:“知识有两类,一类是我们自己知道的;另一类是我们是我们知道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工具书使用法”,“文献检索与利用”,“信息检索”之类课程就是一种“找知识”的知识课。信息检索的作用与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避免重复研究或走弯路 我们知道,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闭门造车只会重复别人的劳动或者走弯路。研究人员在选题开始就必须进行信息检索,了解别人在该项目上已经做了哪些工作,哪些工作目前正在做,谁在做,进展情况如何等。这样,用户就可以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从而避免重复研究,少走或不走弯路。(二)节省学习者的时间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加速了信息的增长,加重了信息用户搜集信息的负担。许多学者在承接某个课题之后,也意识到应该查找资料,但是他们以为整天泡在图书馆“普查”一次信息就是信息检索,结果浪费了许多时间,而有价值的信息没有查到几篇,查全率非常低。信息检索是研究工作的基础和必要环节,成功的信息检索无疑会节省大量时间,使其能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科学研究。(三)是获取新知识的捷径 大学生在校期间,已经掌握了一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但是,“授之以鱼”只能让其享用一时。如果掌握了信息检索的方法便可以无师自通,找到一条吸收和利用大量新知识的捷径,把大家引导到更广阔的知识领域中去,对未知世界进行探索。是谓“教人以渔”,才能终身受用无穷。 德国柏林图书馆门前有这样一段话:“这里是知识的宝库,你若掌握了它的钥匙,这里的全部知识都是属于你的。”这里所说的“钥匙”即是指信息检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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