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要求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要求

发布时间: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要求

现在汽车保有量已经接近两亿台,汽车行业的就业的方向还是非常多的,从汽车制造到汽车后服务市场。汽车后服务市场,包括汽车销售,服务顾问,备件管理,汽车金融,保险理赔,二手车交易,汽车美容装潢,汽车养护等等。建议您可以到正规学校系统全面的学习技术: 学习技术可以先从自己的兴趣爱好来考虑,毕竟这与读书是有区别的,学了技术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今后你的工作类别,如果你有一门技术,那就往度擅长的哪方面去发展,这样上手快,相对应的工资也会好一点点。当然,如果你没有特别明显的技术或者回长处,先培养技术。首先,考虑好自己的爱好,喜欢做什么类型的工作,那份工作需要什么技能,然后去学习,去培养。考虑今后几年或者5年的发展趋势,往热门行业或者新行业去试探,热门行业和新行业在未来几年都会有人才短缺的现象。实地考察,对学校的实训设备,实训情况,教学内容,校园环境各方面答做一个详细的了解后再进行选择。读汽车技校,选择技术学校也是非常好的一个选择,现在企业对于技能加学历的人才还是非常紧缺的。现在汽车保有量已经接近两亿台,汽车行业的就业的方向还是非常多的,从汽车制造到汽车后服务市场。汽车后服务市场,包括汽车销售,服务顾问,备件管理,汽车金融,保险理赔,二手车交易,汽车美容装潢,汽车养护等等。

网上报名:登录新疆招生网站()高职扩招报名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同时须填报志愿,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一个专业。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简章,了解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报考要求、学费标准、办学地点等相关信息。打印登记表:网上填报完成后,系统生成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

乌职大学考没过不能报。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自学考试提升大专文凭,目前,自学考试没有年龄,种族,学历的限制,适合初中生,在职人员,社会人员进行报名。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乌鲁木齐市属唯一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名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现有64个专业,涵盖教育部颁发的高职高专专业目录19大类中的11个,形成了以现代服务业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专业体系,成为新 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要求学历

不可以。乌鲁木齐现代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高等院校。高中毕业生只有在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学校。乌鲁木齐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的相关优势如下:1、乌鲁木齐现代职业技术学校专业齐全,学生选择较多:乌鲁木齐现代职业技术学校设有基础院系,设有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医学院、汉语教学学院、阿比学院、信息网络、体育职业培训中心等。2、乌鲁木齐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效益好:乌鲁木齐现代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管理科学,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办法》、《教学管理条例》、《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扩展资料:乌鲁木齐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其他介绍:乌鲁木齐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特色是护理技术专业。在校期间,学生们加强了英语和计算机课程的学习,为就业和出国留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校已经投入了数百万元来改善办学条件。公共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设施现有中心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如平衡房间),形状中心实验室(标本的显微镜室、人体解剖学室、展厅、医疗部分房间,等等),2005年投资近一千万元,新建、扩建和获得适合教学设施的要求,教学设备和图书馆。

目前听名字来说,是可以的。一般职业学院是以中专来招收学生的。初三毕业之后就可以上中专。不过你可以具体问一下那里有什么专业,专业的选择很重要。如果是女孩,可以学习电脑类的,财经类的相关专业。如果是男孩,可以学习厨师类或者电脑类的相关专业。

初三毕业能上乌鲁木齐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学院现有语言部、医学部、信息网络中心和公共部。设有12个教研室及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学院现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康复、医学助产、护理五个专业。学制分为高中起点的三年制专科、初中起点的五年一贯制专科学历教育和中专的学历教育。毕业学生还可通过各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直升本考试,获得本科学历。学院的专业特色是护理技术专业。扩展资料:录取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护理专业实行男、女兼收,要求报考考生五官端正,建议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肢体残疾、色弱、色盲、耳聋等考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大专以上学历,即可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后获得教师资格证即可当老师。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改革后的省市实行统考,统考不再分师范生与非师范生,师范生想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小学教师资格: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三、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四、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要求高吗

收。只是有些专业限制,招收的有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印刷媒体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乌鲁木齐市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新疆改革开放后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四) 校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幸福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273号(西校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祥云中街566号(祥云校区)(五)学校代码(国标): 11565学校基本概况: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乌鲁木齐市属唯一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现有5个校区,占地5亩。学校总资产7亿元,拥有22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25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03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含电子图书)95万余册。学校设有经济贸易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和1个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在编教职工710人,其中专任教师473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2%,“双师”教师比例为47%,硕博比为7%。学校目前开设63个专业,包括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中央财政专项支持重点建设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服务产业能力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10个。学校生源质量和就业率始终保持良好态势,毕业生“双证书”率达到90%,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左右。学校现已成为新疆现代服务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龙头高职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和乌鲁木齐职教集团龙头高职院校。2015年成为文化部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试点院校。自治区首个大学生(高职)就业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建设单位,孵化基地现已获得乌鲁木齐市、自治区和国家三级“创客空间”授牌。学校与新加坡PSB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开设有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电气自动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四个专业。与俄罗斯联邦鄂木斯克州陀思妥耶夫斯基国立大学互建“文化中心”,实现教师、学生互派。与同济大学、湖北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内高等院校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校纪检委的全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度面向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满、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在次年作适当调整。第七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当年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当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有调整,以新疆物价局当年文件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 学校普通高考专业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普通类、单列类文史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分数高的考生;双语类、民语言类文史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普通类、单列类理工类考生优先录取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分数高的考生;双语类、民语言类理工类考生优先录取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第十条 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考生服从调剂,我校调整到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时,参照第九条执行。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普通高考文理科各专业的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5分(含15分),普通类、单列类、民语言类文理科各专业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含20分)。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在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须有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须有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身份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和学生工作部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经批准后方可有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录取的新生因应征入伍或身体原因不能报到入校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未按要求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六章 毕业与结业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具体办法按照学校“双证书”制度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具体办法按照学校学生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七章 后续管理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生手册》中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教学上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实施全面培养。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奖学金以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并为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学生实行人格培养工程,开设就业指导、就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等,使大学生得到全面发展。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学校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第三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http://联系电话:0991—8825404、2605249传真:0991—8833075地址: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23号邮编:830001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要求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职业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条 学校代码:14138(国标代码)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第八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学校邀请中学教师、考生家长巡视、参观学校面试、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九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十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审批项目及标准收费。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第十二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对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本校组织的远程网上视频面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新疆考生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文理科填报志愿,青海考生在高职专科批次文理科填报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十四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按《民航乘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第三年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第十六条 特殊类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两周内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二十二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前提下,通过“绿色通道”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放毕业证书。第二十六条 毕业生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并被录取,可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学业合格者可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自治区当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 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学校网址: http://咨询电话:(0991)3785349、3718915举报电话:(0991)3785320

厨师和其他职业不一样,它是一个越老越吃香,越有经验发展前景越好的职业,很少会有大的波动,工作往往也比较稳定;从厨师成为一名厨师长往往需要很长时间的磨炼和积累,所以是一个可以干一辈子的职业。

  • 索引序列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要求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要求学历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要求高吗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报名条件要求是什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