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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概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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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概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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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兆龙 著,艾永明,陆锦璧 编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05-4-1内容简介东吴法学是中国现代法学史上的一座高峰,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美称。自1915年开设始,东吴大学法科以英美法和比较法为特色,云集和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法律人才,如王宠惠、吴经熊、盛振为、倪征燠、李浩培、杨兆龙、孙晓楼、丘汉平、潘汉典等等,他们的著述为中国现代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积累了丰富的资源。本套丛书就是对这一宝贵资源的保存、整理和传播。著名法学家杨兆龙教授是东吴法学的杰出代表之一。杨兆龙先生精研两大法系,学贯中西、博通众科而又经世致用,于学术和实践两途均有杰出成就。本书收入杨兆龙先生的专著、论文、译作、草拟之法律法规以及撰写的判决书,共计100余万字,对今日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具有极为重要的启发和参考价值。目录导读:追求民主与法治的先驱 陆锦璧专 著中国司法制度的现状及问题研究——与外国主要国家相关制度之比较(译文,1935年哈佛大学法学博士论文)商法概论证据法概论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究竟在哪里论 文民国时期法治的评价公证制度之探源中国法律教育之弱点及其补救之方略意大利今日之法律学校(译文)关于司法改革:改革现行诉愿制度之商榷 作 者:杨兆龙 著,郝铁川,陆锦碧编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0-2-1内容简介二十世纪是中华文化经受空前巨大、深刻、剧烈变革的伟大世纪。在百年巨变的烈火,包括法制文明在内的新的中华文明,如“火凤凰”一般获得新生。大体上讲,二十世纪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世纪。这一个世纪的历程,不仅仅是移植新法、开启民智、会通中西的法制变革的历程,更是整个中华文明走出传统的困局、与世界接轨并获得新生的历程。百年曲折坎坷,百年是非成败、得失得弊,值此新旧世纪交替之际,亟待认真而深该的反省。这一反省,不仅有助地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深入,亦有助于推进新世纪中国民不与法治社会的形成。这一反省,是一项跨世纪的伟大工程。作为为一工程的起始或基础,我们应全面系统地检视、总结二十世纪中华法学全部学术成就,并试图作初步点评。为此,我们特郑重推出“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本“文丛”选印的书籍或选编的论文,纵贯二十世纪始终。凡能代表本世纪不同时期法律学术水平、法律特色,有较大影响且为当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所需要者,均在选印之列。本“文丛”之选印,旨在集二十世纪中华法学之大成。为体现历史真实,我们将恪守“尊重原作”的原则,不作内容上的任何更动。目录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一、法律的阶级性(一)国内法的阶级性(二)国际法的阶级性二、法律的继承性(一)法律中的遗产(二)法律继承的性质(三)法律继承的重要性我国重要法典何以迟迟还不颁布--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立法问题一、立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二、苏联及欧洲人民民主国家立法的经验(一)苏联和保加利亚(二)欧洲其他人民民主国家三、对我国立法应有的基本认识我谈几点意见…… 作 者:杨兆龙著,陈夏红编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10-1内容简介杨兆龙先生是中国著名法学家,“东吴法学”的代表性人物,在民国时期便已确立起广泛的国际声誉,曾被海牙国际法学院评为全世界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杨兆龙一生著述甚多,但后半生因政治原因,命途多舛,学术成果也多数散落失轶,不行于世。后经杨兆龙先生之女儿杨黎明、女婿陆锦碧多方收集整理,得回百万余言。考虑文稿内容较为庞杂,编者从中精心采选那些能够超越时空,于今仍有很大学术阅读与参考价值的作品,汇为此集,以飨有心之读者诸君,亦表对那一代学人的敬意与怀念。目录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究竟在哪里?中国司法制度之现状及问题研究——与外国主要国家相关法制之比较法治的评价宪政之道《新法学》诞生的前夕——法学界的贫乏中国法律教育之弱点及其补救之方略司法改革声中应注意之基本问题由检察制度在各国之发展史论及我国检察制度之存废问题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部分章节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究竟在哪里?一、本文的目的与范围在本杂志的创刊号我曾发表“新法学诞生的前夕——法学界的贫乏”一文。在那篇文字中,我曾谈到国内一部分学法之士对于大陆法与英美法之区别所发生的误解。当时因为限于篇幅,对于二者之区别究竟在哪里,未能作详尽的说明。本文的目的就是要对于这个问题作一个比较详细的研究,使读者们放弃几种错误的概括、肤浅的观念。这个问题初看似甚简单,可是仔细研究起来,却相当复杂。我们要对于它有正确的了解,必先对于大陆法与英美法二者的历史背景及所包含的成分作一番检讨。所以本文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研究大陆法与英美法之意义及其形成的过程与包含的成分;第二部分研究大陆法与英美法的不同之点。兹为研讨的便利起见,将其所包含各点分别论列于后。二、何谓大陆法与英美法大陆法(Continental Law)之大陆(Continental)本含有欧洲大陆本土之意,所以别于欧洲另一部分的英伦三岛或英格兰等处。但是大陆法既不能包括广义的欧洲法(即所有欧洲本土及海岛各国的法),又不能包括欧洲大陆本土的法(即所有欧洲本土各国的法)。照几位学者的看法,它不过是以欧洲古代罗马法为主要根据而演变成功的一种近代法,即近代罗马法(Modern RomanLaw)。罗马法在欧洲的各国法制的演变过程中曾与寺院法或教会法(Canon Law or Church Law)对立过,学者们因此又称之为非教会法(Civil Law),所以近代罗马法又称为近代非教会法(Modern Civil Law)。……

商法概论论文题目

商品房预售法律规制的经济法视角 【摘要】市场机制对社会资源配笠的调节方式和调节过程存在着自身 无法克服的局限性,阻碍整体利益的实现,影响经济生活的正常秩序。 正是由于“市场失灵”,国家不得不进行干预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在商 品房预售中买受人处于明显的弱势,出卖人也往往利用优势地位损害 买受人的利益。本文力求以经济法学的其本法律价值为指导,以利益 分析为线索,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实现利益的平衡,以及通过惩罚性赔偿 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实现法律的公平之义。 【关键词】商品房预售;市场失灵;国家干预;惩罚性赔偿制度 L商品房预售与经济法平衡性原理一缺陷矫正 商品房预售中常常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市场失灵”就需要 国家进行干预来矫正缺陷。国家干预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为 了实现实质公平而通过立法活动限制市场主体意思自由,并迫使 其服从的意志及表现。自由放任基础之上的市场竞争机制,并非 在任何领域、任何状态下都能够充分展开,而在另外一些领域或场 合,市场机制即使能够充分发挥,也无法达到符合整个社会要求的 正确资源配置效果。这些问题就是市场经济自身所无法克服的固 有的缺陷或不足,西方经济理论将它们统称为”市场失灵”。’,市场失 灵’是由市场机制调节的自身缺陷造成的。市场机制缺陷和失灵, 既不可能由市场机制本身克服,也不可能由商事主体的行为解决, 只能由政府出面进行适度干预。是因为政府有着纠正市场机制失 灵的特有优势,如征税、审批、处罚等,”政府是唯一有能力和社会 成员相平衡的组织”。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认为”希望国家多负起 直接投资之责”。他主张对资本主义加以”明知管理”,在市场失灵 的情况下,国家应当积极的干预经济,扩大政府职能,刺激投资和 消费,这为现代国家干预机制确立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极大地开发 利用了国家干预的力量。 法律是经济的上层建筑,国家干预正是以”市场失灵”作为其 存在根据的。并围绕两个目的进行,一是为了追求实质公平与实 现良好的市场秩序;二是规范立法层面以外的国家管制。其界限 应当是防止预售方这一利益集团损害预售方利益,即对预购方进 行事实上的管制,防止预售方之间的恶性竞争,保持公平的竞争环 境。 市场的真谛在于竞争,而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仅是一种假象, 是根本不存在的,即在现实的市场环境中仅靠当事人自治是不可 能保持有效的市场秩序的,这一点在商品房预售制度中表现尤为 突出。 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交易的主要方式,据有关资料 表明,载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预售款已占房地产全部见者资金 5创毛左右。实践证明,完全依靠市场机制作用的自动调节是不可 能实现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的,放任自流的商品房预售会引起 房地产交易中的过度投机、欺诈等违法行为,不仅会严重损害预购 方的利益,而且会造成经济的动荡。而且,投资商品房预售市场具 有高利润、高收益的特点,这种巨大的利益驱使完全可能促使以追 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事主体个体争先恐后地进人这一行业,最后导 致社会资源过于集中,供大于求,恶性竞争的情况出现。因此,国 家需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干预,这点在商品房 预售领域表现的尤为突出。近期央行不断的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以 及多项国家政策法律的出台正是为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干预,使 之回归理性。 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结合,使得个人利益与全 局利益可以同时兼顾。通过国家在某些领域发布灵活的政策,可 以使市场体制外的经济关系也能得到有效的调节。通过国家强有 力的监管,可以规范市场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国家对经济的统 筹安排辅助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合理配置。国家对市场主 体提供信息,保证了交易起点的公平。国家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保证了市场经济的顺利展开。国家缩小贫富差距,保障了市场竞 争中弱势群体的利益。因此,国家作为”看不见的手”干预”市场失 灵”,将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和政府指导作用相结合。 2 商品房预售与经济法倾斜性原理-一实质公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房预售是独立平等主体之间就期房进 行等价交换,平等的预售房与预购方享有充分的意思自治,但是这 种平等也只是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和平等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契 约自由-一”其流弊使经济上的强者利用契约为欺压弱者的工 具,或契约自由为掩护而产生影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事,所以契约 自由遂有其限制,大抵由个人契约趋向集体契约,由形式契约趋向 契约内容的限制”合同自由和国家干预是应交易中效率和公平者 两个价值趋向而产生的。合同自由追求的是效率,国家干预则是 为了确保实质上的公平。在现代民法中,合同自由受到各个方面 的限制,国家处于社会利益的考虑,为维护交易安全、维护社会正 义、保护弱者(消费者)的目的,在强调合同自由的同时,兼顾合同 公正,允许国家适度干预。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正义即公 平”,从社会理论和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公平分为自然公平(普遍 公平、形式公平)和矫正公平(实质公平),前者是自然主义的基础, 后者是国家干预的理由,而倾斜性成为矫正公平的内在要求。 市场经济发展的萌芽阶段,各市场主体之间经济实力大致相 当,”意思自治’,也就自然成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但随着市场 经济的发展,两极分化愈演愈烈,强势主体和弱势主体之间的分歧 也越来越大,’意思自治”这一原则己成为强势主体对弱势主体进 行残酷掠夺的绝佳理由。所以,预购方相对于预售方常常是处于 弱势地位,双方的交易实质不公平。自治法认为法律法意义上的 公平仅仅是指形式公平,它意味着机会平等,即社会资源平等地向 市场开放,竞争的起跑线均等,市场主体同等的不受歧视,市场主 体平等地拥有实现其经济目的的手段。而国家管制所追求的公 平,是在承认经济主体占有社会资源的差异的前提下而追求的一 种结果上的公平,即实质公平。因为预购方和预售方悬殊的势力 对比,往往造成预售方侵害预购方权益的后果,这就要通过国家干 预进行矫治,用以实现实质公平。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中国家干 预所追求的终极价值之一应当是实质公平。国家干预的方式是对 特定对象给与倾斜性的支持和保护。 房屋作为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属于生存权的基本内容,应当 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对公民个人消费的优先保护体现了现代民 法社会本位的发展趋势,是现代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引发对公民基 本生存权利予以特殊保护的客观要求。公民个人与法人团体相 比,前者处于弱者地位,在经济实力、联合程度、消费认知能力等诸 多方面都很难与以法人形式出现的经营者相匹敌,因而法律维护 公平的宗旨要求在保护的取向上应对消费者有所倾斜。正是体现 了经济法倾斜性原理。 3 商品房预购人利益的救助机制--一惩罚性赔偿资任制 度 3 1惩罚性赔偿责任体现着经济法的价值 商品房预售由于交易周期长、可预测性差,房地产开发商在资 金、技术、信息或是社会影响力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而 商品房预购人常常因欠缺交易经验及足够的交易信息和能力,很 难与开发商抗衡。预售人处于弱势地位,保护弱者以维护社会利 益平衡是现代社会法治精神所要求的,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 法律,维护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的根本目的, 对预售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优先保护也体现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追求。 法的形式价值是指自身的价值。在全社会范围内,经济法责 任的形式在于维护经济安全和实质正义。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的 形式价值也在于此。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正义价值的促动,在于实 质正义。法律责任的设定都是为了实现矫正正义,但现实生活中, 法律制度的不完备性和行为人的履行差错,使法律责任并不能完 全矫正不正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产生是为了弥补这种矫正不足。 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给受害人一笔额外的赔偿金,来使受害人的 权利恢复至未被侵害之前的状态。在实际的补偿性赔偿中,受害 人及其家属为了伸张正义而花费的时间、精力,而受到的周折、辛 酸常被忽略,这与现实的高诉讼成本、艰难诉讼过程极不相符。回 到现实中,补偿性赔偿是不能够充分有效地矫正不正义的,因此它 需要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补充,以维护实质公平。 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作为消费者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之一,惩罚 性赔偿制度能够更好的弥补消费者的损失,体现经济法的实质公 平。 32我国商品房预售领域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及其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49 条即通常所说的”双倍赔偿”,自此建立了民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 度,直接目的一是使受害消费者获得合理补偿;二是从社会公共利 益着眼,制裁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以减少欺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虽然明确了有限度的适用惩罚 性赔偿,但却没有明确商品房作为商品的属性,也没有明确适用 《消法》规定的双倍赔偿条款。其中第8、9条分别对两类恶意违约 行为和三类欺诈行为引人了限于购房款一倍以下的惩罚性损害赔 偿制度;第14条在商品房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及利息实行双倍返还的规定也具有惩罚性赔偿的性质。这三类欺 诈行为是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己经抵押的事实;故 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由此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 时,买受人除可以请求返还己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 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发布虚假 商品房销售广告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其符合上述情形的构成要 件,作为买受人的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该司法解释的出台突破了传统的补偿性赔偿的合同责任理 论,折中性地引人了惩罚性赔偿责任,但是与《消法》第49条规定 的惩罚性赔偿的严格责任还有较大距离,对于商品房是否属于生 活消费品依然没有定性,这样对于遭受欺诈的购房消费者而言,仍 然不能直接援用《消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仍然 是一个对商品房开发商的不合理利益与购房消费者的合理利益之 间的折中妥协产物,实际上是一种”杀鸡取卵”的短期行为。笔者 认为,针对商品房销售中的欺诈行为,应当旗帜鲜明地适用《消 法》,这样,既规范了开发商的经营行为,又维护了购房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同时又能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l]李昌麟 经济法学附1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2]王泽鉴 民法学说与利例研究(第5册)【MI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1998年 [3]王泽鉴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6册)【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1998年 [’]符启林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加1年 [5]邱本 自由竞争与秋序调控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网刘武元房地产交易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 闭高富平、黄武双 房地产新论附]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咖年 [81李昌麟、许明月消费者保护法附]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 [9]斯蒂格利英郑秉文译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M] 北京:中国物资出版 社,1998年 [l0]金香爱 关于商品房”双倍赔偿”的经济法理思考[Jl 河南省政法管理 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2) 【川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 , ZOx)年,(4) 〔12]刘楠论公法、私法二元结构与中国市场经济 民商法论丛第4卷[C1,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年 【13]王立峰 论惩罚性损害赔偿民商法论丛第15卷汇C] 北京:法律出版 社,2(期)年 【14]刘俊海 旗帜鲜明地适用消法第49条困1人民法院报2003年 〔151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解释与适用 困1人民法院 报,2(X)l年3月29日 【l6]凯恩斯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附l商务印书馆,1981年

我也是法律本科毕业的,自己有一份,网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份,只可惜你给的份太少了。我的是浙大的,发给你肯定能过关。

工商导论认知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精神导论论对工商管理学院各专业的认识工商导论基础知识与实际应用工商导论——工商管理学的基础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论文题(本科)序号 内 容 1 论文题目:绍兴市发展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研究方向何参考文献同下) 2 论文题目:我国发展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研究方向:在当代社会,知识产权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核心,在从事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签署之后更是如此,所以,在发展一国(或一市)的国际贸易时,从战略高度来认识知识产权问题显得尤为必要。知识产权问题主要体现在利用和保护两个方面,我国(或绍兴市)在这两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但也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我国(绍兴市)国际贸易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战略的制订,其中包括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利用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参考文献:(1、2同一参考文献)(1)知识产权法:郑成思著 法律出版社 1997年7月第1版(2)高新技术与知识产权:际传夫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3)国际贸易法:冯大同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2002年9次印刷(4)国际商法:陶凯元主编,暨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5)国际贸易学:张二震,马野青著,南京大学出版社(6)《知识产权法学》:马治国,曹新民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3月版(7)《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郑成思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3 论文题目: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一直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争议的焦点之一。一国采取何种劳工标准,往往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及法制环境,但是欧美发达国家常常违反国际劳工标准,以此抵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口,从而劳工标准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对劳工权利的保护是一国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保证全体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在此背景之下,我国应认真分析国内外因素,积极探索劳工标准对策,以利于我国国际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参考文献:① 国际贸易学:张二震,马野青著,南京大学出版社②非关税壁垒的应对及运用——“入世”后对中国企业的策略选择 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③从SA8000看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人大复印资料)外贸经济,国际贸易2004年第7期④国际贸易中的劳工、环境标准之争及发展趋势, 同(3)2004年第4期 4 论文题目: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与我国商品出品对策研究方向:结合中国商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比较美国、欧盟对中国市场地位的要求,分析中国的差距,提出对策。参考文献:世界经济评论及贸易经济方面杂志、反倾销方面的有关书籍和文章。 5 论文题目:国际劳工标准下我国政府、企业对策研究方向:本题目主要研究国际劳工标准对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影响,并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应对措施。参考文献:劳动法、世界经济评论及贸易经济方面的书籍和杂志。 6 论文题目: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和趋势研究研究方向:本题目主要研究我国对外投资的产业分布,地区分布等现状问题,并分析未来我国对外投资的发展趋势。参考文献:1、《世界经济评论及贸易经济方面杂志》2、互联网上的评论及文章 3、《中国加入WTO议定书》 7 论文题目:我国纺织业出品竞争力问题和对策研究研究方向:①有关国际竞争力的理论、指标体系②纺织业出口竞争力怎样(用指标测算)③纺织竞争力存在的问题④如何解决我国纺织业竞争力弱的问题参考文献:1、顾强《纺织企业入世规则与对策》20012、林文益《贸易经济学》3、《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实证分析》——国际贸易问题——4另:主要参考《国际贸易问题》近三年的文章(关竞争力)《国际贸易》近三年有关竞争力研究文章 8 论文题目:我国纺织业的贸易格局与市场策略研究方向:①我国纺织业的贸易格局A、总体概况 B、织品的贸易商品结构C、纺织品的市场结构②我国纺织品贸易的竞争分析③我国纺织业贸易的市场策略参考文献:参考有关纺织品贸易方面的书籍和杂志 9 论文题目: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研究方向:①壁垒的产生背景:什么是绿色壁垒,绿色壁垒对哪些产业影响较大②近几年来我国外贸出口的现状③绿色壁垒对近几年我国外贸出口造成的影响④采取措施应对绿色壁垒参考文献:《国际贸易问题》9 我国贸易格局与市场策略 10 论文题目:世界FTAS发展态势与中国策略分析(Free trade Agreements)研究方向:通过对全球FTAS发展现状、原因、趋势的研究与分析,结合国情指出中国在入世后如何在不违背WTO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应对世界FTAS圈的发展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的作用探讨加入WTO后我国民族产业的保护参考文献:1、《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国际商报》等刊物及中国学术期刊网上近年来的相关文章2、《加入世贸组织中国政府工作报告》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上海人民出版社 11 论文题目: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研究方向:对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的现状进行阐述,分析造成竞争秩序不规范、混乱的原因,以及这种现状对我国的危害,从企业、政府、行业协会等多方面提出规范竞争秩序的对策和措施。参考文献:1、《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国际商报》等刊物以及中国学术期刊网上近年来的相关文章。2、《加入世贸组织中国政府工作报告》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 12 论文题目: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的作用探讨研究方向:我国行业协会产生的背景与工作现状,国外行业协会的工作状况与作用,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新要求,探讨改进行业协会的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的作用的具体措施,行业协会对规范出口竞争秩序具体可以做的工作。参考文献:《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国际商报》等刊物以及中国学术期刊网上近年来的相关文章。《加入世贸组织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 13 论文题目:加入WTO后我国民族产业的保护研究方向:我国民族产业的发展现状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入世对我国民族产业的机遇和挑战,保护民族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国外对保护民族产业的经验,从政府和企业等多个方面探讨保护民族产业的具体措施。参考文献:《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国际商报》等刊物以及中国学术期刊网上近年来的相关文章。《加入世贸组织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 14 论文题目:国际纺织品贸易中环境标志制度的经济学分析研究方向:国际纺织品贸易中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纺织品环境标志制度也随之发展起来。本题目主要研究环境标志制度的利弊,经济代价及它与环境的关系,针对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出政策建议。参考文献:1、“环境经济学”方面的书或文章;2、有关“纺织品贸易及其环保标志”方面的书籍或文章。 15 论文题目:社会责任标准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研究方向:中国与其它国家在社会责任标准方面的差异,会对贸易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题目主要通过中国与其它国家(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在决定社会标准的几个变量方面进行比较,再进一步考察中国与他们之间的贸易关系。来说中国与其它国家社会责任标准的差异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参考文献:1、中国的“劳动法”、“合同法”;2、有关社会责任标准或国际劳工问题方面的书籍和文章;3、“中国对外贸易年签”等; 16 论文题目: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模式

商法概论论文怎么写

商法的概念   1 商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商事关系   指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交易关系。  (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就是商法)。  3 商事关系的主要标志是商人和商行为。  商人,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在我国,商人主要包括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  (4)联营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  商行为,就是适用商事法律规范的营利行为。从本质上讲,商行为就是市场中经常化、专门化和规范化的行为。   4 形式的商法和实质的商法  我国没有形式的商法,但存在实质的商法,主要表现为大量的商事单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  5 商法与民法、经济法既有紧密联系,也有一定区别。  简单而言,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对商法具有领导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具有补充、变更、限制的作用。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导性原则,经济法则强调国家意志和政府职能的介入,并以国家政策为主导。   第二节 商法的历史沿革   商法虽源于古罗马时代的商事规约,但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义上的近代商法却是始于中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自治城市的商人法,正式确立于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商法极不发达,20世纪初以来的百年商事立法,主要是引进借鉴西方商法,主要是大陆法系的商法,但新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商事立法也有不少是借鉴了英美法等的商事立法。  第三节 商法的一般原则   商法的一般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现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则。  一 强化企业组织  1 提高企业素质。主要依靠两套法律机制,一是,企业融资和确保企业财产基础的法律机制,  如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资本三原则。二是,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实现资产优化组合的法律机制,如破产、重整、兼并制度。  2 完善企业结构。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主要是合理分配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协调企业内部关系(主要保护职工利益,加强职工民主管理)。  二 提高经济效益 即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收益。商法的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保护产权、维护信用、促使交易便捷三个方面。  1 商法保护产权,主要体现在界定产权(明晰产权)和维护其权威上;包括在产权受侵害时,给予及时、充分的救济。  2 信用的核心是信任。信任就意味着可以低成本地进行交易,从而提高经济效率。破产法对维护信用有积极的作用。  3交易便捷可以节约时间成本。为此,商法提供了不少制度支持。如商事交易的技术化(定型化),大量运用默示行为、证明形式自由、时效短促、商事促裁等。  三 维护交易公平  就是要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要体现为平等原则和诚信原则。 例如,信息披露制度、一股一权原则、禁止内幕交易等,体现了平等原则。 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等,体现了诚信原则。  四 保障交易安全 商法为此提供的制度主要有:  1、强行主义;  2、公示原则;  3、外观法则(客观主义);  4、严格责任;  5、保护善意买受人(第三人)。

参考资料:《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经济法基本原则提出的理论依据和背景 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一致承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整个法学界绝大多数人也承认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是确立的。 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 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①法律所调整的对象无非是以各种形态为表现形式的社会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宗教关系等等。法律部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作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哪个部门的。那么,一个法律部门地位的确立,必须有其特有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或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②具体分为:宏观调控关系,微观规制关系,国有参与关系,对外管制关系,市场监督关系五个方面。③而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与此同时,我国经济法的立法工作紧密结合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对一些重要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制定了一大批经济法律和法规。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已初具规模,为经济法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础。 法的分类(divisions of the law)是指“在任何一个已有合理的,成熟的理论和已形成内容丰富的原则和规则的法律体系中,法学家为了评注和研究的方便,总是把所有规则分成一定数量的部门和次部门,并不断寻求合适的方法对它们进行归类和分组”。④由此可见,法的部门的确立和法的分类必须具备另一个条件——“形成内容丰富的原则”。民法作为一个完善和重要的法的部门,有以《民法通则》为核心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有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等基本原则。相对应的,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的部门,也应该有其基本原则和核心基本法。 二、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学说 明确经济法原则的含义是评判学说的前提和基础。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原理或出发点”。⑤基于这个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能够全面反映它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寓存于整个经济法体系中的指导思想。首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作为其工具性的一面,是为统治阶级的需要而服务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主权者有不同的利益追求,那么经济法所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也会有不同的变化,其指导性原则也就随之变动;第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带有国别色彩的,英美为主的西方国家的经济法往往着重于国家干预,而我国需要的是开放自由的市场,防止行政垄断的干预;第三,原则必须是高度概括性的,若确立得过于具体化,就是属于法律规则的范畴了。 当前学术界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主要有⑥: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和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经济民主和经济法制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等等。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上述学者提出的观点,有其可取的部分,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我国经济法学界一般认为,传统民法强调“私法优先”,传统行政法强调“公法优先”,而经济法则是将私法和公法放在“互为优先”的地位。这个“互为优先”反映的即是一种社会本位思想,即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兼顾;然而像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不应该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因为这个思想不仅仅是经济法要贯彻的,同时也是商法、行政法等部门法都应坚持的,故应该将其视为宪法原则。 笔者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主要是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协调经济原则。市场管理法,如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等都是国家对经济的调整管理,“国家之手”在经济关系中的作用是协调本国经济,完善产业结构。在调整过程中应该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注意客观经济条件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主动灵活地发挥经济法的调节作用。 第二、效率公平原则。“效率是社会能从其稀缺资源中得到最多东西的特性;公平是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⑦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效率和公平往往是不能兼顾的,一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要么重效率轻公平,要么重公平轻效率。经济法的作用就在于用法律的形式保护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和公平。在某一个阶段可以促进其中的一面,但就整体而言必须兼顾二者。 第三、利益兼顾原则。要贯彻利益兼顾原则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四个关系: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国家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⑧经济法的任务就在于坚持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兼顾地方、企业、个人等各种利益,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四、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考虑的重大课题。经济的发展涉及到资源的开发利用,废弃物的排放,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一系列社会性问题。因此,经济法必须强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能为眼前的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 四、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的意义 上述四个原则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联系着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分配,贯穿了国家调控经济的全部过程,使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得到结合,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基本原则的确立,巩固了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的部门的地位,完善了经济法学理论体系,有利于抵制“大民法观念”和“经济法学说”,有力驳斥“经济法没有理论”的观点。 其次,在实务上,原则的确立为经济法规则提供了基础和出发点,对新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经济法律具体条文亦有指导意义。经济法原则可以作为未被法条规定的疑难经济案件的断案依据和审判依据,并且为制定《经济法纲要》指出立法方向。 经济法学界、整个法学界,乃至国民经济发展都会因基本原则的确立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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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自己写过的``  联想电脑公司与DELL公司的电子商务战略  学号:04050021 姓名:蒋薇  联想电脑公司与DELL公司的电子商务战略  学校: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摘要: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使得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借助电子方式联系,实现整个交易的电子化。 由于信息技术的逐渐完善和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电子商务应运而生。而联想开始建设企业核心的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和电子商务网站,戴尔公司的创办人利用互联网的特点,提供低成本、单对单、交互而高质量的服务。互联网的诞生,首先吸引了一批熟悉电脑的人士上网通讯。DELL和联想互为竞争伙伴又互相学习其网络营销手段。  Industry speculation continues to swirl about PC maker Lenovo I, which is rumoured to be close to making an offer to acquire printer manufacturer Lexmark IIf the deal were in fact to go down, IT analysts said it could prove to have significant impacts on Lenovo rivals Dell and Hewlett-Packard, and the channel at large。  Lenovo's printer business is very small coming in at less that 1 percent of total Lenovo would like to diversify its revenue stream on products that are complementary to its PCs  关键字:网络营销,竞争,合作,战略分析  引言:联想电脑公司是联想集团的子公司,在2002年市场分额达27。3%。作为中国IT的先驱怎么面对外来的冲击?而戴而经过几年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供应商`一度成为全球销量第一的PC供应商  联想企业与DELL企业的电子商务战略的比较分析:  1.联想企业:联想尚处于电子商务转型的初期,企业的电子商务战略正在逐步实施实现中;表现在:  (1)逐步建立和完善联想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如近年来正在实施的ERP和SCM项目  (2)逐步建立和完善联想企业,客户,供应商的产业链价值及其信息化建设;  (3)逐步建立和完善联想的基于电子商务的信息系统的体系架构;  联想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以与政府等相关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行业的目标客户的细分为切入点的,且效果显著,但其电子商务的信息系统的体系架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2.DELL企业:  电子商务战略的实施已基本完成;表现在:  (1)已建立和基本完善:DELL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其企业的业务流程已重组并信息化,并有效地与网络运作相结合;  (2)已建立和基本完善:DELL企业,客户,供应商的产业链价值及其信息化建设;  (3)已建立和基本完善:DELL企业的基于电子商务的信息系统的体系架构;  关于DELL和联想的网络营销功能的比较如下  DELL公司 联想公司  对比参量 直销模式 分销模式  渠道冲突 无 有  渠道覆盖面积 无 根据需要可以非常广而深  产品展 无 有大量终端展示产品  零散客户 依赖品牌忠诚度高的客户 能够进行充分人员推销  客户开发 只能依靠本公司力量 能够利用经销商的客户关系  广告 非常依赖平面广告 需要做大量广告来发布产品信息内容更灵活 了解客户需 非常好 比较好  售后服务 受距离限制非常大 由当地经销商提供,非常方便  技术支持 覆盖面小 全面支持  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其企业竞争战略的核心是:满足目标客户的可定制的个性化需求!为其需求提供相关的产品与服务!  目标:企业是以客户为导向,以满足客户的可定制的个性化需求为目标,  价值:充分运用网络的价值,为DELL企业的目标客户提供更多的业务服务价值;  定位:满足那些对其计算机产品和服务,有个性化定制需求的目标客户的市场;  服务:提供与其竞争者完全不同的产品与服务,即通过网络在线的方式,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定制需求的实时直销方式;销售:DELL企业的计算机产品与其服务;  DELL企业,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一般消费者,不断创新,开发新产品与服务,拓展新市场,建立新的商业联盟和电子商务网络体系;DELL企业,通过不断完善其基于电子商务的信息系统体系,建立和巩固其基于电子商务的信息系统体系,作为DELL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帮助DELL企业,有效的协调与控制:现有竞争者的对抗,供应商的要价能力,消费者的还价能力,新的进入者威胁,替代产品或服务的威胁,这五方面的平衡与发展;以使DELL企业,快速而有效地获取和巩固了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与竞争地位。  综上所述:DELL企业与联想企业,皆成功地运用了电子商务理论,充分使用了网络的价值,在完善其基于电子商务信息系统体系的同时,有效地帮助企业获得和巩固了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帮助企业获得和巩固了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与竞争地位。戴尔:24x7 电话技术支持、硬盘分区、戴尔软件通(HelpDesk)、加时上门服务、全面保护服务、CompleteCoverTM 、Dimension台式机支持计划、Inspiron 笔记本电脑支持计划、金牌技术支持、戴尔培训。Dell公司针对小型企业用户的产品目录和重点介绍,DELL公司网站和一般的网上购物网站有所不同,与产品不相关的内容很少,也没有太复杂的网页设计,基本是针对相关产品的促销、订购和帮助信息。针对其它类别用户设计的网页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和“小型企业”基本类似,  联想:PC护理(电脑保养、在线杀毒、数据迁移、电脑维修)、网络通讯(企业邮箱、阳光邮吧、彩铃下载、阳光短信)、休闲娱乐(在线读书、在线音乐、在线冲印、游戏地带)、电脑学院(winxp、win2000、powerpoint、office、网络软件、实用软件、媒体软件、常用软件)、企业服务(企业培训、服务外包、信息咨询、网站建设)。联想公司网站可让您通过个性化Web及联想公司网站相关站点和全球站点及时了解更多、更全面的产品与服务、行业动态及解决方案,和丰富的市场活动。采用"个性化电子商务服务",您可以通过网站或电话及结合的方式轻松便捷采购产品及服务。  Dell公司针对小型企业用户的产品目录和重点介绍,DELL公司网站和一般的网上购物网站有所不同,与产品不相关的内容很少,也没有太复杂的网页设计,基本是针对相关产品的促销、订购和帮助信息。针对其它类别用户设计的网页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和“小型企业”基本类似.  总的来说,联想打破传统的单一营销方式,以客户需求和渠道利益为根基,提出了"渠道协同型电子商务模式"的新概念。客户在网上订单可以协同电话中心、渠道店面、公司库存等多方面资源保证及时准确的送货,既满足了客户需求,又在保证渠道的利益和可靠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对网上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积极的服务营销模式,让网上资源成为公司经营的有利营养和补充。  参考文献:  电子商务 高等教育出版社  电子商贸与网络直销 清华大学出版社  赢利模式:电子商务成功模式 [德] 彼特·莫拉斯 著,冯雷 译  国际电子商务概论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编      

国际商务专硕就业前景挺好的。主要面向进出口公司、对外贸易企业、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从事进出口单证制作、报关、结算货款、商务谈判等工作。国际商务专业就业方向:国际商务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跨国公司、外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商务代表、国际商务师及国际化经营工作;或者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及政府机构从事对外经营管理、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以及国际化商务活动策划工作。国际商务专业介绍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国际贸易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及其他系统的涉外经济活动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核心课程: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国际结算、海关业务、外贸函电、国际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概论、外贸制单、外贸谈判技巧、外贸企业认识实习、课程实训、外贸企业管理岗位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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