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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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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报销流程

指定医院可以报50%,非指定医院报30%,这里说的都是正规医院。感冒什么的就在医务室看看好了,只收30%的费用(等同于现场报销70%);在医院看病再去医务室报销,挺麻烦的,不同学校具体规定不同,反正报的心不甘情不愿,又有指定时间日期才能报,倒霉的时候排到你正好没钱了,下周再报。唉。最好还是别生病另外,拍片、装烤瓷牙之类的是不能报的,好像有分什么abc类吧,具体可以参考刚开学的时候学校发的小本子小通告之类的东西,弄丢了找人问问或者去医务室问,不过医务室的人态度通常很一般,就这样吧。

如果你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那你一定参加了大学生医保,学校会发给您一张社会保障卡,这张卡也就是大学生医保卡。您的大学生医保卡能报多少,看看昆明医博肛肠的医保办是怎么说的吧。大学生医保卡为社会保障卡样式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0元。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大学生医保费用报销程序由参保大学生将门诊病历、门诊处方、相关票据、《大学生医保证》及有关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并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意外伤害费用汇总表》后,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后,将报销的医疗费用通过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本人,并将报销费用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浙江工业大学报销流程

先去校医院开个出去看病的单子,然后到外面大医院去看,回来就可以报销了,当然是一定比例的报销

应该不会给的

你直接到那问下就可以了啊。

浙江工商大学报销流程

留着发票,开学报

我们学校有发一张医保卡,留着那个发票,求助辅导员应该就行

校医院有中医吗?

作为项目,是一部分费用;作为单位,是管理费用的一部分。建议咨询财务工作人员,他们会告知在贵单位需要如何处理。另外,建议朋友下次出差使用飞航B2G企业差旅平台,更加便利、快捷的报销

浙江农林大学报销流程

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资金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杭政〔2008〕7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人才〔2009〕180号)以及《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09〕114号)精神,设立临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为规范创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创业资金的来源市财政每年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市内创业。二、扶持对象及条件扶持对象为毕业后五年内的临安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以本人名义在临安市内创办企业(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可通过杭州人才人事网和杭州人才网检索);(二)大学生在市内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对参加杭州市政府主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创业项目,在市内落地转化的,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创业资助。三、扶持种类及用途扶持种类包括商业贷款贴息、项目无偿资助两种,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创业要求自行选择并提出申请。(一)商业贷款贴息1.申请人获得银行商业贷款;2.贷款应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3.对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贴息,最高额度为每年1500元;其中对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文化创意类项目的,市财政按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4.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不含展期)。(二)项目无偿资助1.申请人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2.根据项目的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及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择优进行无偿资助;3.对开展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项目,技术成熟已完成研发与小试并进入中试阶段的项目,开展文化产品创作及衍生产品开发、提供专业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等的文化创意项目,以及以知识、信息等为主要生产要素,产品与服务有显著创新性,有特定服务对象与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其它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4.项目无偿资助分为三个等级:2万元、5万元、10万元;5.资助资金须用于项目实施的研发与生产经营等,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支出;6.已获得市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创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动漫业发展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扶持资金。同一企业申报无偿资助的项目最多为2个。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不能重复申请。四、申报材料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毕业证(学生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填写《临安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供贷款合同、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填写《临安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10万元资助项目的,由创业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的予以优先。申请所需的各类表格均可在临安人才网()下载,也可到市人事局领取。五、审批流程(一)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具体按以下流程进行:1.受理。由市人事局接受申请人提出的申请;2.审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市人事局进行初审后在每年6月和12月的25日前,会同市财政局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审核;3.公示。经审核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和贴息金额由市人事局在临安人才网、拟资助对象的单位或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4.核准。经公示,对无异议的拟资助对象由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发放核准通知书;5.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和申请人提供的商业贷款付息凭证,由市人事局在当年7月和次年1月,对商业贷款贴息进行拨付。(二)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具体按以下流程进行:1.受理。由市人事局接受申请人提出的申请;2.审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市人事局进行初审后在每年6月和12月的25日前,会同市财政局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审核;3.评审。对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按产业导向、自主创新、商业模式、企业规模、就业人数和利税等要素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人才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产业专家组成,评审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每年7月和1月分别评审上半年和下半年受理的项目;4.公示。经评审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由市人事局在临安人才网、拟资助对象的单位或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5.核准。经公示,对无异议的拟资助对象由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发放核准通知书;6.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由市人事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分两期拨付,首期支付70%;其余部分资金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六、监督与管理(一)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创业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估工作。(二)扶持对象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对获得的创业资金加强或完善财务管理;2.获得项目无偿资助的,自每期资金拨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递交资金使用情况的财务报告和项目运行情况报告;3.接受有关部门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三)扶持对象如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取创业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审计、监察机关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负责创业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财政和监察机关等单位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创业资金属贷款贴息和专项经费补助,按《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七、附则(一)创业资金的管理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部门预算安排解决。(二)本办法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浙江中医药大学报销流程

一、特殊疾病医保报销手续1、申请人携带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就医购药费用,凭社保卡直接进行结算。2、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在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济南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二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三、特殊病可以享受的报销待遇①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②“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最高报销上限是30万。扩展资料: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120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根据市委(2010)13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十八)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以下规定办理: 1 、最高限额(以出院日期为准累计计算)为 18 万元。 2 、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三级医疗机构) 800 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二级医疗机构) 600 元,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00 元。 3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医疗费,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为: 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 2 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76% ,退休后 82%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0% ,退休后 85% ;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4% ,退休后 88%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6% ,退休后 92% 。 2 万元以上至 4 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2% ,退休后 88%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5% ,退休后 90% ;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8% ,退休后 92%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90% ,退休后 94% 。 4 万元以上至 18 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8% ,退休后 94%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90% ,退休后 95% ;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92% ,退休后 96% 。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设住院起付标准,其个人自负比例按退休人员的个人自负比例减半执行。 (十九)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一次住院结算,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该类病人结算年度内最高限额包括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

现在的医保报销制度,中成药能报销一部分自己买中药煮汤剂的,一般不能报销有很多病人因为药物报消问题,都选择西药或中成药治疗这就是医疗体制不适合中医发展的地方 但现在有些地方相继出台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保险的政策,从多个方面加大对中医药报销的扶持。具体情况你要到当地医保部门去咨询各地政策并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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