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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期刊协会章程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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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期刊协会章程查询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第二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第三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和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组成。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下一级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第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科学技术交流,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第二章 任 务第六条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第七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第八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第九条 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第十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第十一条 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第十二条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第十三条 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第十四条 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第十五条 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第三章 会 员第十六条 全国学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各级地方学会是同级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协会发展团体会员。基层组织发展个人会员。第十七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章程,执行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和决定,开展符合章程规定的各项活动。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代表参加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参加科学技术协会的活动,对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进行监督。第十八条 基层组织规定个人会员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 全国领导机构第十九条 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全国委员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领导机构。第二十条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第二十一条 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代表经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第二十二条 全国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二、审议和批准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制定和修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四、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三条 全国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第二十四条 全国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三、审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授予荣誉职务;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五条 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领导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实施全国委员会确定的任务,批准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变更或增补、团体会员的接纳或退出。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委托副主席召集。第二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书记处由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主席提名,经常务委员会通过。书记处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设置若干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协助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顾问。第五章 全国学会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所称全国学会是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第三十条 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全国学会的基本条件:一、承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二、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登记;三、有学术带头人和相当数量的会员;四、经常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及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刊物;五、有健全的办事机构和经费来源。第三十一条 符合本章程第三十条规定的全国学会,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提出申请,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即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第三十二条 全国学会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执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承担并完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任务,选举代表参加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学会退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须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三十三条 全国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决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学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修改会章,选举新的理事会。第三十四条 全国学会办事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政上受学会挂靠单位的领导。第三十五条 全国学会凡严重违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给予警告、限期整顿、除名等处罚。第六章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省级学会接受省级科学技术协会领导,业务上受相应的全国学会的指导。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由省级学会和市(地)科学技术协会组成。市(地)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组成。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基层组织组成。第三十九条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执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章程和决议,推选代表参加上级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第四十条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决定本地区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第七章 基层组织第四十一条 科学技术工作者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等建立的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基层组织,接受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乡镇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协会)联系指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第四十二条 主要任务:一、开展社会化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节约的消费模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二、组织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促进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社会风尚的形成与发展;三、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引导农民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学技术活动,促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五、反映基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生活和工作条件的改善。第八章 工作人员第四十三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四十四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对其工作人员根据其编制性质和管理的需要,执行相应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参照挂靠单位有关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第四十五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第四十六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应热爱科学技术协会的事业,树立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的思想,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和社会活动能力。第四十七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第九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第四十八条 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资助;三、捐赠;四、会费;五、企事业收入;六、其他收入。第四十九条 建立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和奖励等专项基金。第五十条 建立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民主理财管理体制。第五十一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和地方拨给科学技术协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第十章 会 徽第五十二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徽由古天象仪、航天器、齿轮、麦穗、蛇杖以及中文和英文标出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名称组成。第五十三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在出版物上印制,也可作为徽章佩戴。第十一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址设在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英文全称是CHINA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CAST。第五十五条 全国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制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第五十六条 全国学会可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本章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章程。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总则第一条 辽宁省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领导的辽宁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也是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社会存在的重要体现。辽宁省作家协会是中国作家协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国作家协会的工作指导,对辽宁省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倡导工作。第二条 辽宁省作家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全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和谐的文学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第三条 辽宁省作家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举措,发挥作协作为人民团体的协调和凝聚作用,顺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有关工作和各项活动。辽宁省作家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辽宁省作家协会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会员的民主权利和相关权益,保障会员从事创作、研究、文学交流活动的自由。任务第四条 组织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第五条 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鼓励作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树立精品意识;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文学的长处,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探索和创新,鼓励蕴含东北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学创作,不断提高作品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优秀作家,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积极发现、培养文学事业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年作家的成长,努力发展和壮大文学队伍;担负面向社会对文学从业人员进行文学评奖、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资格评审及文学资质的考核与评定等职责。第七条 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批评,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第八条 努力办好辽宁省作家协会所属的文学期刊,不断提高质量,增强导向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第九条 在爱国、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广泛团结各民族一切爱国作家,不断扩大和加强文学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外省作家和作协的联系与交流;积极推进同外国作家、作家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作家以及海外华人作家的联系和友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社会进步。第十条 积极开展与媒体、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合作,促进文学产业发展,营造有利于作家协会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和市场环境,发挥文学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第十一条 加强与有关学会、协会的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密切与各团体会员和广大会员的沟通,注意发挥联络、协调、服务和倡导作用,将辽宁省作家协会办成真正代表我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心愿的民主、和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成为会员之家,成为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与作家联络的重要渠道和桥梁。会员第十二条 凡赞成辽宁省作家协会章程、户籍或工作关系在辽宁,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评论、文学研究著述和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省作协会员二人介绍或团体会员推荐,经省作协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第十三条 凡在辽宁居住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自然视为本会会员;凡外省作家协会会员迁来我省者,通过一定程序办理转会手续后即为本会会员;我省作协会员调离我省到外省者,如本人要求,省作协负责将其会籍介绍给外省作协。第十四条 省作协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参加省作协各项活动、及时交纳会费和报存本人作品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罢免权,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建议、享受省作协有关待遇等权利。第十五条 全省各市作协为省作协团体会员。省属各大型企业具有一定会员规模的文学工作者协会履行申请手续,经省作协批准后,即为省作协团体会员。省作协对团体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倡导的职责。团体会员接受省作协工作指导,受省作协委托,负责代为联系省作协在该地、该单位的会员。第十六条 本会会员、团体会员的人身自由、劳动成果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予以保护,本会有责任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 本会会员因严重违纪或违反本会章程,经省作协审议,停止或取消其会籍。本会会员因违法、触犯刑律而丧失公民权,则自行丧失本会会籍。第十八条 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组织第十九条 辽宁省作家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辽宁省作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1、决定省作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2、审议和批准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3、制定和修改辽宁省作家协会章程;4、选举产生理事会;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代表大会决议;2、审议省作协年度工作报告;3、批准理事和主席团人员的变更和增补;4、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延期不得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单位组织当地的省作协会员,通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上届理事会理事和所聘请的顾问,为下届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省作协主席团召集。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省作协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选举理事和席位理事组成,其中代表团体会员单位的席位理事,由各团体会员单位从其主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中,通过民主协商,推举产生,报请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增补理事及主席团人员,须经理事会通过。其中代表团体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理事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替补人选由原单位另行推举,报请主席团审议通过。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成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副主席、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常务副主席根据需要召集并主持,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设驻会执行主席若干人,负责本会日常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若干由作家、评论家等组成的专门委员会。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由代表大会或主席团聘请名誉主席、顾问、主席团名誉成员若干人,对本会工作起咨询、参谋、促进作用。福利第二十五条 本会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有利于繁荣文学事业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努力为作家提供良好的创作服务。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1)政府拨款;(2)会员会费;(3) 社会赞助;(4) 其他合法收入。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第二十八条 辽宁省作家协会简称辽宁作协,会址设在沈阳。辽宁省作家协会的英文全称是:LIAONING WRITERS'ASSOCIATION,英文缩写是:LNWA。

辽宁省期刊协会

<正> 曾经,年发行量达到260万份、在全国具有轰动效应的《辽宁青年》杂志,近年来却显得备受冷落,一时风光不再。据中国期刊协会200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辽宁青年》的发行量还剩下不到60万份——以前顶峰时的零头还不到。笔者行文之前特意找到中国期刊协会2000年、1999年、1998年、1997年发行量超百万的期刊名单,都不见《辽宁青年》的芳踪。【分类号】:G2【DOI】:cnki:ISSN:1002-2002-03-007【正文快照】: 曲经,年发行量达到260万目份、在全国具有轰动效应的《辽宁青年》杂忐,近年来却显得备受冷落,…时风光不再。据中国期刊协会20(1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辽宁青年》的发行量还剩下不到6 0万份——以前顶峰时的零头还不到。笔者行文之前特意找到中国期刊协会2000年、1 999年、1998

2004年首次获得中国科协“国家级科技期刊资助经费”2005年获得卫生部“首届医药卫生优秀期刊一等奖”3、2005年获得中华预防医学会“2003—2004年度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期刊优秀期刊一等奖”4、2005年获得中国科协“国家级科技期刊设备支助经费”5、2005年获得中华预防医学会“先进编辑部奖”6、2005年修桥、李溪莹分别获得中华预防医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称号7、2005年获得辽宁省科技厅“科技期刊优秀编辑部奖”8、2005年获得辽宁省新闻出版局、辽宁省期刊协会“全省期刊论文参评优秀集体”奖9、2005年获得辽宁省期刊协“期刊编辑优秀论文二等奖”10、2006年获得沈阳市新闻出版局“沈阳市第四届优秀报刊评审一等奖”11、2006年获得辽宁省新闻出版局“2004—2005年度期刊评审一级期刊”12、2007年获得“2005—2006年度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优秀期刊一等奖”13、2007年本刊推荐的2篇论文获得“第五届中国科协期刊优秀学术论文奖”14、2008年获得辽宁省新闻出版局“2007—2008年度期刊评审一级期刊” 2008年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08年被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精品科技期刊服务与保证系统项目组”评为“2008 年度中国精品科技期刊” 2008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预防医学、卫生学类核心期刊中本刊排名第一。 2009年修桥荣获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 2009年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为“2009年度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示范项目”非资助类2010年李溪莹荣获第三届“辽宁省期刊人奖” 《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2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核心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收录;《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美国化学文摘(CA)及数据库》收录;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CMCI);解放军医学图书馆藏西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 (EMCC);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CSCD); 《中国公共卫生》自1997年中华预防医学会开展系列期刊优秀奖评审以来,我刊先后获得“先进编辑部奖”、“学术质量奖”、“编辑质量奖”、“社会效益奖”、“优秀期刊二等奖、三等奖”等7次。2005年我刊获得卫生部首届科医药卫生优秀期刊评审一等奖。并首次成为中国科协“自然科学基础性、高科技学术期刊经费支助”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管理分会副理事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教期刊分会副理事长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会长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辽宁省招生考试研究会副理事长辽宁省高校人事师资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辽宁省期刊协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人才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大连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研究领域:区域教育发展战略与政策,高等教育管理指导研究生情况:担任高等教育学硕士生导师主编与合著的主要学术专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国家教育科学“八五”规划立项课题,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邓晓春、刘国瑞主编,1995年获辽宁省“八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中国教育管理史略》,辽宁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主编之一;《高等教育管理学》,邓晓春、刘国瑞合著,航空工业出版社1996年出版,2001年再版,辽宁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辽宁省“九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全国第二届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二等奖;《面对WTO的高等教育变革》,辽宁民族出版社2002年出版,第一主编,辽宁省“十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二等奖;《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宏观背景研究》,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阶段成果,第一主编,辽宁民族出版社2003年出版,辽宁省“十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首届政府奖三等奖;《辽宁省高等教育大众化宏观进程分析》,主编,远方出版社2004年出版,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首届政府奖三等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研究》,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结题成果,主编,辽宁民族出版社2004年出版,辽宁省“十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编之一,辽宁民族出版社2005年出版,辽宁省“十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2006年辽宁省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区域经济发展与高校学科建设》,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结题成果,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辽宁省“十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区域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论纲》,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辽宁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主要论文与研究报告: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问题,“十五”以来,在《中国教育报》《辽宁教育研究》《交通高教研究》《高等农业教育》等报刊杂志上发表了《改革开放以来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战略模式选择》《论大众化条件下的高等教育质量》《大众化进程中的社会形势、矛盾关系与变革力量分析》《论大众化条件下的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大众化进程中成人高等教育的历史贡献与未来发展空间预测》《大众化条件下成人高等教育的功能与角色定位》《以创新推进开放时代的高等教育变革》《大学生就业与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与实施大学生就业工程》《突破就业瓶颈的关键词:特色、机制、体系》《关于大众化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的若干思考》等论文和研究报告。其中,《优质高中资源扩张与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一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小学管理》卷全文转载;《关于大众化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的若干思考》一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高等教育》卷全文转载。主持的主要研究课题:“十五”以来主持的课题主要有:主持完成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经济发达地区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研究》(课题批准号:DHB010626,结题号:0005),出版《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宏观背景研究》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研究》两部专著。主持完成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老工业基地振兴背景下的辽宁高教学科建设研究》(课题批准号:FIB040139),出版《区域经济发展与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专著。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大众化条件下区域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批准号:FGB050550),出版《区域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论纲》专著。现主持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等学校为辽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服务策略研究》。

辽宁省期刊协会会长

《经理人》杂志社社长,编审,广东省期刊协会副会长,中国期刊协会理事。辽宁省东港市人。1987年任《丹东日报》总编辑。1988年任中共中央党校主管的《学习》杂志执行副总编辑。1992年于深圳创办《投资导报》,任社长兼总编辑。1994年底与欧洲荣格集团合作,创办了对中国报纸产生强烈冲击和深刻影响的大型现代财经周报《投资导报-财源周刊》。1997年初,出任经理人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 《经理人》面向中国CEO和准CEO,发行量连续三年在国内财经管理杂志位列首位,在中国商务人士中阅读率排名第一。《经理人》杂志拥有中国经理人网、经理人电子互动杂志、经理人手机杂志、CEO-决策电子周刊、中国CEO年会、经理人培训、经理人图书、经理人公公关系等新媒体和新业务。《经理人》运营中心在北京,本部在深圳,同时在上海和广州设运营机构。于绍文2004年10月24日,在美国哈佛商学院做题为《中国经理人与中国管理实践》的演讲。

1980 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1993 年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4 年3月~10月任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9 年晋升教授。历任上海医科大学学生政治辅导员,公共卫生学院教师,国际交流处干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市委组织部干部(借调),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社长,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学术委员会委员,西藏大学医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党委书记;兼任上海医科大学期刊协会副会长,上海医科大学教材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医科大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预防医学学科组成员,上海市青年专家联谊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大学出版工作者协会理事,上海市出版工作者协会理事。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管理分会副理事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教期刊分会副理事长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会长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辽宁省招生考试研究会副理事长辽宁省高校人事师资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辽宁省期刊协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人才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大连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研究领域:区域教育发展战略与政策,高等教育管理指导研究生情况:担任高等教育学硕士生导师主编与合著的主要学术专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国家教育科学“八五”规划立项课题,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邓晓春、刘国瑞主编,1995年获辽宁省“八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中国教育管理史略》,辽宁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主编之一;《高等教育管理学》,邓晓春、刘国瑞合著,航空工业出版社1996年出版,2001年再版,辽宁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辽宁省“九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全国第二届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二等奖;《面对WTO的高等教育变革》,辽宁民族出版社2002年出版,第一主编,辽宁省“十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二等奖;《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宏观背景研究》,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阶段成果,第一主编,辽宁民族出版社2003年出版,辽宁省“十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首届政府奖三等奖;《辽宁省高等教育大众化宏观进程分析》,主编,远方出版社2004年出版,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首届政府奖三等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研究》,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结题成果,主编,辽宁民族出版社2004年出版,辽宁省“十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编之一,辽宁民族出版社2005年出版,辽宁省“十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2006年辽宁省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区域经济发展与高校学科建设》,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结题成果,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辽宁省“十五”优秀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区域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论纲》,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辽宁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主要论文与研究报告: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问题,“十五”以来,在《中国教育报》《辽宁教育研究》《交通高教研究》《高等农业教育》等报刊杂志上发表了《改革开放以来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战略模式选择》《论大众化条件下的高等教育质量》《大众化进程中的社会形势、矛盾关系与变革力量分析》《论大众化条件下的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大众化进程中成人高等教育的历史贡献与未来发展空间预测》《大众化条件下成人高等教育的功能与角色定位》《以创新推进开放时代的高等教育变革》《大学生就业与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与实施大学生就业工程》《突破就业瓶颈的关键词:特色、机制、体系》《关于大众化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的若干思考》等论文和研究报告。其中,《优质高中资源扩张与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一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小学管理》卷全文转载;《关于大众化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的若干思考》一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高等教育》卷全文转载。主持的主要研究课题:“十五”以来主持的课题主要有:主持完成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经济发达地区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研究》(课题批准号:DHB010626,结题号:0005),出版《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宏观背景研究》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研究》两部专著。主持完成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老工业基地振兴背景下的辽宁高教学科建设研究》(课题批准号:FIB040139),出版《区域经济发展与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专著。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大众化条件下区域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批准号:FGB050550),出版《区域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论纲》专著。现主持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等学校为辽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服务策略研究》。

有,百家姓里能查到!

辽宁省期刊协会会长级别

各家企业选的,无级别。

一个商业协会会长是不是公务员,有没有行政级别比如说广东家具协会的会长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协会常指包括职业、雇主、行业、学术和科学等方面为达成某种目标而成立的组织。故协会没有什么行政级别。

行业协会只是负责组织行业内林业技术政策等交流学习协调的机构,不是行政机构,没有级别

辽宁省期刊协会会长是谁

有!晓星尘啊!!道长!!

主席团名誉主席:王充闾主席:刘兆林副主席(按姓氏笔划排序,排名不分先后):马秋芬 王本道 王秀杰 中 夙 朱庆昌 刘元举  孙春平 孙惠芬 李松涛 邵永胜 孟繁华 胡小胡 高海涛 崔铁民 谢友鄞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排名不分先后):刁 斗 白长鸿 边玲玲 张 涛 张 超 林建法 素 素 鲍尔吉·原野顾问(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 铁 王中才 王占君 王向峰 邓 刚 牟心海 李宏林 吴佳铭 余献朝 阿 红 陈巨昌 杨大群 金 河 晓 凡 高 深 彭定安 韶 华主席团名誉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文 畅 刘秋群 林正义理事会理事(按姓氏笔划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丁宗皓 刁 斗 于连胜 于晓威 于德才 马秋芬 马晓丽 王本道 王立光 王多圣 王秀杰 王金武 王重旭 王晓峰 车培晶 中 夙 巴音博罗 古 耜 田永元 白天光 白长青 白雪生 皮 皮 边玲玲 朱东惠 朱庆昌 华玉玺 刘元举 刘兆林 刘嘉陵 孙春平 孙晓华 孙惠芬 杜守林 肖士庆 肖显志 李 铁  舒文龙 罗彬宇 李秀珊 李松涛 吴多良 邸玉超 沙宪增 张 涛 张 颖 张大威 张玉珠 张宏杰 张雅晨 陈 峰 邵永胜 林和平 林建法 周建新 庞天舒 郑晓凯 孟繁华 赵 杰 荒 原 胡小胡 侯德云 津子围 姚一风 贺绍俊 素 素 党兴昶 高海涛 郭 全 萨仁图娅 崔勇谋 崔铁民 董恒波 蒋志杰 韩忠良 曾宪三 谢友鄞  鲍尔吉·原野  谭 杰 薛 涛 魏 丹

有,百家姓里能查到!

百家姓里没有吧。。没见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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