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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期刊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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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华政法学期刊主编是李秀清 李秀清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浙江临海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1990年留校任教,先后主讲宪法学、外国法制史、比较公法学等课程,主要研究法律史、比较法。曾在日本、英国、美国等地生活或访学。发表专业论文四十余篇,出版专著、合著、译著十余部,担任“中国近代法学译丛”编委。2010年获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3年获评“上海市领军人才”。

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副标题除外)。 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按“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邮政编码”格式。《中国法学》设置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等栏目。办刊条件:据2016年10月《中国法学》的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官网显示,中国法学会拥有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立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等直属研究会。

法学期刊研究会会员

《北方法学》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法学学术期刊,大16开本,每期160页,逢单月25日出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复《北方法学》的办刊宗旨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制建设,加强学术交流,培养法律人才。《北方法学》由黑龙江大学主管主办,邀请了当前国内最活跃、最具声望的二十多位法学专家及著名资深教授组成了权威性的编委会,以开放办刊的理念,倾力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一流法学学术期刊。《北方法学》立足独立的学术研究,密切追踪理论前沿,积极关注法制实践,热情扶植学术新秀,主张研究特色,构建高水平的理论平台;倡导思想的交锋、平等的对话与批评、锐意创新的理论思维、观照现实的社会责任。《北方法学》将积极推进法学理论和法制发展的深化研究,加强部门法学中具体法律制度的理论探讨和系统分析,关注全球化进程中的中外法律制度比较,发挥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其他国家法律研究的文化地缘优势,既侧重学术理论研究,也突出法学与社会现实关系密切的学科特点,为一些有代表性的实践问题研究提供充分的阵地。《北方法学》创刊以来,以高水平的学术质量、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客观的学术尺度,受到学界广泛关注与支持,所发文章在国内各主要学术文摘、学术检索机构的转载、转摘和转引量居于前列,其中,在2010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学学科200余种期刊被转载学术论文指数的排名中,《北方法学》所发文章的全文转载量列第13位,全文转载率和综合指数排名均列第14位。主要栏目:理论法前沿、部门法专论、外国法研究、中外法史研究、实践论坛、名家讲坛、青年学人论坛、学术综述、译评文丛、热点问题争鸣、比较法论坛、后现代法学专论、民间治理与法治、网络法学问题研究等。日前,来自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全国十五所高校社科管理部门的十九位委员,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办法,根据中文社会科学期刊2008-2010年三年的他引影响因子与总被引频次,最终确定了2012-2013年度的CSSCI来源期刊,我校于2007年创办的《北方法学》杂志首次进入评价周期,即以高水平的学术反馈和学术品质被收录为CSSCI来源期刊。作为黑龙江省唯一一家法学专业期刊,《北方法学》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在法学院的齐心努力下,经过编辑部全体同仁5年不懈努力,已经构建起了一个高水平的法学学术交流平台,受到业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在年前召开的首届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会员大会上,《北方法学》还被推选为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的副会长单位。CSSCI来源期刊的遴选是国内最重要的社科期刊评价系统之一,此次《北方法学》的成功入选,标志着《北方法学》已跻身国内有代表性的重要法学期刊行列。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年会于2011年12月10日在海口举行,会议选举产生出研究会新一届领导机构。我校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北方法学》杂志主编于逸生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北方法学》杂志常务副主编赵立程编审再次当选理事会理事。创刊仅5年的《北方法学》杂志,以专业的办刊理念、严谨的学术态度,迅速在法学界产生重要影响,所发文章的引用、转载和转摘率一直保持高水平,刊物的风格与品质获得学界广泛赞誉,成为中国法学期刊界的后起之秀。

那肯定不容易了

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

1、江平: 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2、陈光中 浙江永嘉县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1930年4月23日生,浙江永嘉人。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195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2001年,被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终身教授称号。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他长期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司法制度史和国际刑事人权法的研究,为培养法学高级人才,发展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改革和健全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开展国内外诉讼法学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贡献。3、贺卫方 贺卫方无疑是中国当今法学界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1960年7月生,山东省牟平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1992年被聘为副教授,1999年被聘为教授。1993年6-7月美国密执安大学、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学院访问学者。担任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4、王利明 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4年1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党委原副书记、原副校长(兼)王利明接任常务副校长。5、梁慧星 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曾担任职务: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合同法》起草委员会组长、《物权法》、《侵权法》、《民法通则》起草组核心成员。1990年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及第五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邀咨询员、公安部第二届特邀监督员,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2007年担任中央政治局《物权法》专题讲座主讲人。 主要著作包括: 独著:《民法》、《民法总论》、《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等; 合著:《合同法》、《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债权》、《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等; 主编:《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从书》等。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高等学校学报研究会副理事长、陕西省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民法研究会会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员,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西安市对外贸易企业协会顾问,深圳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咸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宁夏第二民族学院法律系兼职教授,陕西省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兼职教授。曾兼任《宁夏社会科学》副主编。

韩松,男,1962年6月生,陕西省凤翔县人,中共党员。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并担任导师组副组长,《法律科学》杂志(西北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文科学报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高等学校学报研究会副理事长,陕西省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民法研究会会长;国家土地督察局西安局专家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仲裁案例评论》副主编等。 2006年被陕西省省委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2007年被陕西省省委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称号。2007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8年获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学报事业有突出贡献奖。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独立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项。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

属于社会团体。一般没有什么关系的。

两者是独立的单位,属于社会团体。

李国安,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理事,《国际经济法学刊》编委会副主任、编辑部主任、执行编辑,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法学会期刊法学研究会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于1985年8月,是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核心和中坚力量,致力法治国家建设和学术繁荣发展。

两者是独立的单位,属于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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