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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资质备案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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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资质备案证明书

专利委托书是什么?专利代理需要具备怎样的资质?专利委托书是针对专利申请通过代理方式情况的进行的委托申请,专利人想通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话那么就需要申请委托书,让专利代理机构帮忙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还有版权登记;出于专利人对专利申请的流程中的具体实操不是很专业,因此专利申请委托代理机构非常的有必要,关联文章《代理专利费用》专利代理需要具备怎样的资质专利代理委托书是委托书的一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代为办理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为办理发明专利专利检索报告。表格中委托权限的第一部分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专利申请的代理,第二方面是获得专利权后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的代理。这一部分内容实际上就是概括了获得专利权前后的所有事务,只要是与专利有关的事务都是专利代理的委托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建设,提升机构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那么专利代理机构备案通知需要准备什么呢?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的通知接受专利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委托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经有关的专利管理机关批准后,应该自批准日起三个月内由专利管理机关向中国专利局备案。现将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的通知内容要求如下:代理机构的名称、印章。代理机构的地址、电话。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代理机构内专职和兼职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书号码及辅助人员人数。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副本。代理机构的工作章程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备案后内容若有变动,必须及时告知中国专利局。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及各单位内部自行设置的只承办本单位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参照上述要求直接向中国专利局备案,同时抄报本地区或本部门专利管理机关。为保障专利代理机构能够正常使用业务章办理专利业务,请正在使用或准备使用业务章的代理机构及时办理业务章备案。

专利代理资质不好申请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得专利代理资质的条件是:1、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3、应当依法申请执业许可证。【法律依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九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第十条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有两名以上合伙人;(五)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专利代理机构资质备案证明查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政务”这一栏里有个“专利代理管理”这个链接,进去可以查到所有代理机构的信息

用户可以下载百度APP,搜索北京专利代理机构查询,找到专利代理机构小程序,可以选择北京通小程序或者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专利代理机构,步骤如下:1、首先用户打开手机中的百度APP。2、在搜索栏中输入北京专利代理机构查询。3、找到专利代理机构查询小程序,有两个小程序,一个是北京通,一个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4、点击进入北京通就可以查看北京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用户也可以在搜索栏输入代理机构名称或者负责人姓名查询。5、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输入专利代理机构代码,就可以查询某专利代理机构是否为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了。注意事项:如果用户想查特定的某个专利代理机构,但是不知道其信息可以选择北京通的小程序;如有某专利代理机构的详细信息就可以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就更加快捷。

第一、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国知识产权网”网站(地址自己百度一下)点击右边的专利检索版块的“高级检索”键入你知道的关键词,点红色的检索按钮如你知道该专利的发明人、申请人、权利人名字或者该专利的名称等有关信息,填入任一关键词,就能查询到已经公布的专利,进入具体页面就能得到专利号及具体内容当然如果你已经知道其专利号,该专利号也能作为关键词检索该专利,反之来获得其他信息得到所有相关专利检索表单,选择一个专利进入该专利具体的扉页面如果提示安装插件,则按要求安装否则无法浏览说明书点击专利号下方的说明书按钮进入说明书页面,即可浏览具体内容点击最上排的保存按钮选择下载路径,选择确定即下载成功如果是外国专利,最好登录各国的专利网站下载,我国对外国的专利网站没有浏览限制。第二、找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查询,如八戒知识产权

专利代理人协会

专利代理机构资质备案证明是什么

专利许可合同备案手续所需资料:(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该申请表应当为标准表格(标准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或者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国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中国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当地主管机构出具的注册证明,该注册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4)由许可人、被许可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字或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5)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例如,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许可专利的,办理许可合同备案手续时需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进出口登记证或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 (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成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书,并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姓名; (二)专利代理机构章程; (三)专利代理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 (四)专利代理机构资金和设施情况的书面证明。

法律规定执业需要什么条件!第二十六条 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三) 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但具有律师执业经历或者三年以上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除外;  (四) 在专利代理机构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五) 能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符合前款所列全部条件之日为执业之日。  第二十七条 专利代理实习人员进行专利代理业务实习,应当接受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导。  第二十八条 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的,应当自执业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执业备案。  备案应当填写备案表并上传下列材料:  (一) 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二) 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 实习评价材料。  专利代理师应当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实。

为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建设,提升机构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那么专利代理机构备案通知需要准备什么呢?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的通知接受专利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委托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经有关的专利管理机关批准后,应该自批准日起三个月内由专利管理机关向中国专利局备案。现将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的通知内容要求如下:代理机构的名称、印章。代理机构的地址、电话。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代理机构内专职和兼职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书号码及辅助人员人数。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副本。代理机构的工作章程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备案后内容若有变动,必须及时告知中国专利局。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及各单位内部自行设置的只承办本单位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参照上述要求直接向中国专利局备案,同时抄报本地区或本部门专利管理机关。为保障专利代理机构能够正常使用业务章办理专利业务,请正在使用或准备使用业务章的代理机构及时办理业务章备案。

专利代理机构资质备案

法律分析:(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 有书面合伙协议;(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五) 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法律分析:(一)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符合下列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专利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专利代理资质一般是不好申请的。因为申请专利代理资质的条件如下:1、组织形式必须合法,即一定是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才可以;2、合伙人、股东必须为中国公民;3、该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必须依法申请执业许可证。【法律依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九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第十条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有两名以上合伙人;(五)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因此,开专利代理公司不公需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还需要有两年的执业经历。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必要的资金。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三)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第七条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第八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批。

法律分析:(一)专利代理机构是经营或者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新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应该具备四个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的办公场所2、有3万元以上的必要资金和办公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等3、有独立的账号,机构内部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3名以上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并且专职、兼职代理人的比例不得超过1:(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三)合伙人或者股东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4、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5、品行良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⑴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⑵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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