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流的发展轨迹都柏林人影射的爱尔兰文化
从文学评论的角度出发,看你自己知道些啥。读者反映理论,精神分析理论,原型批判理论,生态理论,任何一个都够写本科毕业论文的
写关于后现代主义或者现代派的,比如c p snow,
了解世界文明的渊源诺贝尔文学奖包含了绝大多数世界级优秀作家
学习外国文学史可以拓展知识面。可以了解外国文化,不懂得别人是文化而去跟他们交流那是无知,外国文学史是人类文学史一部分,有必要学习,诺贝尔奖:是诺贝尔化学家设立的 是科学界的交流平台,是荣誉代表,中国人没能获得诺贝尔奖是世界遗憾,当年中国合成牛胰岛素按照当时科学技术的水平是完全有能力获得的,只是由于中国体制当时情况,没有成功获得,同时也有中国华侨华人获得诺贝尔奖,也是很多的,诺贝尔奖是世界的共同荣誉我们特别期待有中国本土的人获得此荣誉
我也是法律本科毕业的,自己有一份,网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份,只可惜你给的份太少了。我的是浙大的,发给你肯定能过关。
英国律师产生伊始就分为法律辩护人和法律代理人两部分。后来,辩护人演变为出庭律师,垄断了出庭辩护权,代理人则与16世纪新兴的事务律师融合一起,组成了事务律师分支,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二元律师结构。20世纪末,英国政府出台了几项立法,对两类律师的相互隔绝状态做了部分调整,但二元并立的总体格局至今仍未根本改变。 英国律师制度的突出特点是二元制,即律师队伍划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两大部分,在组织上和业务上彼此分立,互不统属。这种制度已在英国实行了数百年之久,尽管自19世纪以来不时有人对其提出批评,要求将两类律师合而为一,但始终没有成功。最近十几年,要求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迫使英国政府出台了几项立法,对两类律师的相互隔绝状态做了部分调整,但二元并立的总体格局仍然保持未变。本文拟对英国二元律师制度的起因、形成与演变过程以及未来发展走向作一简要评述。 一、两类律师的最初萌芽 12-13世纪,英国开始出现职业律师。从一开始,英国就存在着法律辩护人(narratores)和法律代理人(attorneys)两种不同的法律职业者。所谓法律辩护人,是指协助当事人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法律职业者。对于辩护人在法庭上的所言所行,当事人可以承认代表自己,也可加以纠正或补充,甚至予以否认。所谓法律代理人,是代表当事人完成整个诉讼过程的全权法律“代表”,代理人在法庭上所说所做的一切,均代表着当事人的意志,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由于代理人一旦在诉讼中出现失误往往导致败诉,而辩护人出现失误时当事人还有补救的机会,所以辩护人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由此推动辩护人职业更早、更快地发展起来,与此同时,他们与代理人职业间的距离也一步步拉大。 14世纪时,随着法庭辩护权越来越集中于辩护人手中,一套专门培养法庭辩护人才的法律教育制度开始成型,伦敦建立了4大律师会馆。 会馆学员称作“法律学徒”(apprentices of the law),由称作主管委员(benchers)的开业资深律师负责管理和教学。至少学习7年后,经主管委员批准,学徒才能获得出庭辩护资格,成为出庭律师(barrister)。不过,普通出庭律师只能代表普通当事人在巡回法庭、各郡季会法庭或城市法庭提起诉讼和出庭辩护,三大中央法庭的出庭辩护权垄断在御用状师(serjeant-at-law)手中。御用状师是律师界的精英和法官的后备力量,其人数极少,常年保持在十人上下。他们由国王从执业满10年以上的优秀出庭律师中封授,大约10年左右封授一次,每次约封授6-8人,以补充因死亡或有人晋升为法官造成的空缺。 相对而言,代理人的发展较为缓慢。随着各级各类法庭的出庭辩护权逐渐被辩护人所垄断,代理人只能从事庭审之外的某些事务性工作,如申请司法令状、收集证据、制作法律文件等。这种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经常与法庭职员打交道,因此代理人与法庭的关系较为密切。此外,代理人必须在某一特定法庭上经法官认可后,遵照规定的程序和仪式由当事人正式任命,而且只能在授予其代理权资格的法庭上开业,所以,从很早的时候起,普通诉讼法庭和王座法庭就各有自己的一批固定的代理人。代理人不受律师会馆管辖,法庭直接负责对他们的管理。中世纪后期,三大中央法庭不时发布命令,规范代理人的资格申请条件和职业行为。由于代理人对法庭和法官的依附性较大,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代理人是一种“准法庭官职”。最后,由于工作性质的差异,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教育内容和方式也有所不同。代理人主要就学于大法官庭法律学校(Inns of Chancery) ,重点学习实用性技术和诉讼操作技能,如各种不同诉讼的程序步骤、法律文书的不同样式和制作方法、收费标准等。 早期法律辩护人和法律代理人是后来英国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的最初萌芽。 二、二元制律师结构的形成 从16世纪起,英国开始从中世纪向近代过渡,社会经济出现划时代的变化。封建制度急剧衰落,资本主义长足发展,许多新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不断涌现。在社会关系上,该时期正处于梅因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型时期,人口流动和社会两级分化空前加剧。这一切都导致诉讼争端大幅度上升,促使律师职业进入了一个大分化、大改组、大发展的历史时期。 第一,出庭律师突飞猛进。中世纪时,普通出庭律师的数量一直十分有限,因为每年被授予出庭权的法律学徒寥寥无几。例如,林肯会馆在1510-1559年间平均每年只有2名学徒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然而,自16世纪60年代起,林肯会馆每年授予出庭律师资格的人数持续增长,60-70年代每年为6人左右,进入80年代后每年达到10-12人。 据普莱斯特统计,从1590年到1640年的半个世纪内,四大律师会馆共授予2293人以出庭律师资格,其中格雷会馆590人,内殿学院522人,中殿会馆553人,林肯会馆628人。 与队伍急剧扩大的同时,出庭律师打破了御用状师对高级法庭辩护权的垄断,取得了出席中央法庭辩护的权力。这样,一个在人数上百倍于御用状师的新兴出庭律师群体出现于英国法律界。在很长时期内,出庭律师分别隶属于四大律师会馆管理,直到1895年,四大律师会馆联合成立出庭律师总会(The Bar Council),才建立起自己统一的职业组织。 第二,御用状师迅速衰落。随着普通出庭律师获得中央法庭的出庭辩护权,御用状师丧失了在司法诉讼中的垄断性权威。同时,他们作为律师界最高领导层的地位也为新兴起的总检察长( Attorney-General)、副总检察长(Solicitor-General)和国王法律顾问(King‘s C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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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从《格尔蒂法典》看古代希腊私法近代:英国首届世博会期间的立法现代:希腊危机视角下的欧盟法与欧元改革
英国律师产生伊始就分为法律辩护人和法律代理人两部分。后来,辩护人演变为出庭律师,垄断了出庭辩护权,代理人则与16世纪新兴的事务律师融合一起,组成了事务律师分支,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二元律师结构。20世纪末,英国政府出台了几项立法,对两类律师的相互隔绝状态做了部分调整,但二元并立的总体格局至今仍未根本改变。 英国律师制度的突出特点是二元制,即律师队伍划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两大部分,在组织上和业务上彼此分立,互不统属。这种制度已在英国实行了数百年之久,尽管自19世纪以来不时有人对其提出批评,要求将两类律师合而为一,但始终没有成功。最近十几年,要求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迫使英国政府出台了几项立法,对两类律师的相互隔绝状态做了部分调整,但二元并立的总体格局仍然保持未变。本文拟对英国二元律师制度的起因、形成与演变过程以及未来发展走向作一简要评述。 一、两类律师的最初萌芽 12-13世纪,英国开始出现职业律师。从一开始,英国就存在着法律辩护人(narratores)和法律代理人(attorneys)两种不同的法律职业者。所谓法律辩护人,是指协助当事人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法律职业者。对于辩护人在法庭上的所言所行,当事人可以承认代表自己,也可加以纠正或补充,甚至予以否认。所谓法律代理人,是代表当事人完成整个诉讼过程的全权法律“代表”,代理人在法庭上所说所做的一切,均代表着当事人的意志,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由于代理人一旦在诉讼中出现失误往往导致败诉,而辩护人出现失误时当事人还有补救的机会,所以辩护人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由此推动辩护人职业更早、更快地发展起来,与此同时,他们与代理人职业间的距离也一步步拉大。 14世纪时,随着法庭辩护权越来越集中于辩护人手中,一套专门培养法庭辩护人才的法律教育制度开始成型,伦敦建立了4大律师会馆。 会馆学员称作“法律学徒”(apprentices of the law),由称作主管委员(benchers)的开业资深律师负责管理和教学。至少学习7年后,经主管委员批准,学徒才能获得出庭辩护资格,成为出庭律师(barrister)。不过,普通出庭律师只能代表普通当事人在巡回法庭、各郡季会法庭或城市法庭提起诉讼和出庭辩护,三大中央法庭的出庭辩护权垄断在御用状师(serjeant-at-law)手中。御用状师是律师界的精英和法官的后备力量,其人数极少,常年保持在十人上下。他们由国王从执业满10年以上的优秀出庭律师中封授,大约10年左右封授一次,每次约封授6-8人,以补充因死亡或有人晋升为法官造成的空缺。 相对而言,代理人的发展较为缓慢。随着各级各类法庭的出庭辩护权逐渐被辩护人所垄断,代理人只能从事庭审之外的某些事务性工作,如申请司法令状、收集证据、制作法律文件等。这种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经常与法庭职员打交道,因此代理人与法庭的关系较为密切。此外,代理人必须在某一特定法庭上经法官认可后,遵照规定的程序和仪式由当事人正式任命,而且只能在授予其代理权资格的法庭上开业,所以,从很早的时候起,普通诉讼法庭和王座法庭就各有自己的一批固定的代理人。代理人不受律师会馆管辖,法庭直接负责对他们的管理。中世纪后期,三大中央法庭不时发布命令,规范代理人的资格申请条件和职业行为。由于代理人对法庭和法官的依附性较大,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代理人是一种“准法庭官职”。最后,由于工作性质的差异,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教育内容和方式也有所不同。代理人主要就学于大法官庭法律学校(Inns of Chancery) ,重点学习实用性技术和诉讼操作技能,如各种不同诉讼的程序步骤、法律文书的不同样式和制作方法、收费标准等。 早期法律辩护人和法律代理人是后来英国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的最初萌芽。 二、二元制律师结构的形成 从16世纪起,英国开始从中世纪向近代过渡,社会经济出现划时代的变化。封建制度急剧衰落,资本主义长足发展,许多新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不断涌现。在社会关系上,该时期正处于梅因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型时期,人口流动和社会两级分化空前加剧。这一切都导致诉讼争端大幅度上升,促使律师职业进入了一个大分化、大改组、大发展的历史时期。 第一,出庭律师突飞猛进。中世纪时,普通出庭律师的数量一直十分有限,因为每年被授予出庭权的法律学徒寥寥无几。例如,林肯会馆在1510-1559年间平均每年只有2名学徒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然而,自16世纪60年代起,林肯会馆每年授予出庭律师资格的人数持续增长,60-70年代每年为6人左右,进入80年代后每年达到10-12人。 据普莱斯特统计,从1590年到1640年的半个世纪内,四大律师会馆共授予2293人以出庭律师资格,其中格雷会馆590人,内殿学院522人,中殿会馆553人,林肯会馆628人。 与队伍急剧扩大的同时,出庭律师打破了御用状师对高级法庭辩护权的垄断,取得了出席中央法庭辩护的权力。这样,一个在人数上百倍于御用状师的新兴出庭律师群体出现于英国法律界。在很长时期内,出庭律师分别隶属于四大律师会馆管理,直到1895年,四大律师会馆联合成立出庭律师总会(The Bar Council),才建立起自己统一的职业组织。 第二,御用状师迅速衰落。随着普通出庭律师获得中央法庭的出庭辩护权,御用状师丧失了在司法诉讼中的垄断性权威。同时,他们作为律师界最高领导层的地位也为新兴起的总检察长( Attorney-General)、副总检察长(Solicitor-General)和国王法律顾问(King‘s Cou
回答 您好,方向如下:《激流三部曲》中的女性形象解读 浅析张爱玲小说作品中的女性形象 个人奋斗的悲剧英雄——于连与高加林的比较 论新写实小说中的知识分子形象及其文化特征 “一种凄婉处,令人不能卒读”—浅论纳兰词的悲剧美 从《项脊轩志》看归氏散文中的女性形象 从英国传说《罗宾汉》到无声电影《卢鬓花》的改编研究 角色的悲剧 ——在津巴多角色扮演理论下解读《蝇王》 浅析大历诗风的“气骨顿衰” 论陈彦笔下的小人物 翻译与改编:《福尔摩斯侦探案》归化研究 揭开《玉梨魂》受欢迎的神秘面纱----从小说《玉梨魂》到电影《玉梨魂》 论传统神话的现代使命——以鲁迅的故事新编为例 试论卡拉马佐夫父子的性格两重性 离别与思乡——宋词中“雨”的意蕴浅析 从《青蛇》看李碧华小说的诡谲文风 从“小我”到“大我”——论何其芳的启蒙文学思想 “五四”时期的独立女性形象解读——以冷清秋与姚木兰为例 从《厨房》看吉本芭娜娜小说的疗伤特征 “标准美人”的人物形象发展——《洗澡》与《寒夜》中女性形象的对比 论梁晓声的“知青小说” 被贬黄州对苏轼文学创作的影响 试比较柳宗元与欧阳修山水散文之别 论伍绮诗对弱势群体的书写 当代作品中的僧人形象——以《尘埃落定》《道士下山》《受戒》作品为例 迟子建小说里的自然风景分析 论《陆犯焉识》中陆焉识的反抗意识 浅析霍达《穆斯林的葬礼》中的悲剧美 论《古船》的复仇书写 浅析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中的自由主义 浅论汪曾祺作品中的佛教色彩 ——以《受戒》、《庙与僧》、《仁慧》、《复仇》等作品为例 负重前行的荆棘鸟——菲奥娜与曹七巧人物特性比较 达其财富,穷其人生——中外文学史上吝啬鬼形象解读 论萧红小说中的女性意识——以《生死场》、《小城三月》、《呼兰河传》等作品为例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提问 这是古代文学吗? 我需要的是古代文学的 回答 项脊轩志是的呀。 1、中国古代洪水神话考论 2、 论中国古代神话的演变 3、中国古代神话与原始观念 4、《诗经》燕飨食诗的场面描写 5、《诗经》的审美学特色 6、论《诗经》中的征役诗 7、论《诗经》中的婚恋诗 8、论《诗经》中的史诗 9、论《诗经》中的农事诗(其他类型,自拟题目) 10、《诗经》的比兴与《楚辞》的象征 11、《离骚》抒情主人公形象的塑造 12、从《离骚》看屈原的自觉与不自觉 13、先秦诸子书寓言研究 提问 有没有那种具体到哪一部作品的,然后映射出什么人物的品质,或者道理,以及人生态度的 回答 比如,《离骚》作为我国古代最长的抒情诗,在文学史上有着难以超越的地位。其中“香草美人”意象的出现使得《离骚》大放异彩,吸引着无数学者的目光,而了解《离骚》中草木的名称以及具体形态,方便理解其所代表的特殊意涵,对研读《离骚》《楚辞》其他的篇章乃至后世的文学都有着一定的帮助 提问 还有其他的吗老师 回答 《中的婚恋诗及当时的婚恋观》论文概括及写作材料检索 论文概括:《诗经》中有四大类婚恋诗:恋爱诗、婚嫁诗、思妇诗、悲叹诗,可以发现《诗经》时代的三大婚恋观:崇尚爱情和婚姻基本一致、歌咏恋爱自由与感情专一、渴望琴瑟友之与白头偕老 提问 这些范围都太大了 回答 你需要按照一个方向来找,我这边只能是给你一个大概方向,你觉得哪感兴趣对哪里详细论述 提问 浅析《范进中举》中映射出的科举制度的两面性 我想从这些方面详细论述,可是我的导师说很多人写过了,让我重新找一个,我就找不到了 回答 的确这个方面很多人都想得到的。而且关于科举制度的两面性,我认为也太普遍了,建议从诗经,离骚等里面找论点。 更多48条
我建议可以写文学史的编写问题,比如以一部文学史为例,写写它的编写体例。或者写这部文学史的特点与不足的地方。还可以写一部文学史与其他的文学史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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