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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优秀期刊评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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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优秀期刊评选时间

[ 作者: 评奖办 ] [ 发布日期: 2010-07-19 ] 各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社科联,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我省决定开展2008—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一、指导思想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贯彻党和政府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二、工作机构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评奖工作的领导及拟奖成果的核准。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设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简称省评审委),负责对优秀成果进行终评。3、省评审委下设学科专家评审组(简称学科组)。学科组分为:(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4)理论经济学、(5)应用经济学、(6)政治学、(7)法学、(8)社会学、(9)人口学、(10)民族学·宗教学、(11)历史学·考古学、(12)12文学、(13)语言学、(14)教育学·心理学、(15)艺术学、(16)体育学、(17)新闻传播学、(18)管理学·新兴交叉学科、(19)图书馆·情报·文献学·地方志、(20)调研咨询报告等二十个,负责初评、复评工作。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办公室(简称省评奖办)设在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评奖的日常具体工作。三、评奖范围1、凡是我省个人或集体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咨询报告,以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本次评奖。2、成果必须由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3、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评奖时限内以同一主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的一项成果整体申报。4、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在评奖时限内各卷均已出版的多卷本研究著作,可作为著作类一项成果整体申报。5、申报评奖的研究成果,其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必须是我省的人员或集体。在评选时限内调入我省的人员,且在评选时限内未参加过同级别评奖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在评选时限内已调出我省的人员,其研究成果不能申报。已经去世的个人在评选时限内的研究成果可由其原所在单位代为申报。6、下列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尚未结项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集体撰写编成的论文集;没有取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出具认可、采纳、评价等书面证明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文艺作品及其翻译成果;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四、奖项设置优秀成果奖分著作、论文、调研咨询报告三大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奖项总数将根据申报情况而定。五、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按初评、复评、终评、核准的程序进行,即:学科组初评、复评,省评审委终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核准。六、申报程序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个人和集体,须认真填写由省评奖办统一制定的申报评审表(可向评奖办或所在单位索取,可复制,也可从南方网理论频道、省社科联网站、省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或http:\\或),然后将申请表一式七份(含原件一份),连同申报的成果(论文类、调研咨询报告类原件一份、复印件六份,著作类原件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及附件予以审核并填写申报一览表,广州地区的各单位把申报材料汇总直接送给省评奖办,广州以外的按所在地市由地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申报并汇总送给省评奖办。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控制申报数量,注意提高申报质量。评奖工作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原则上不再退还。七、时间安排1、个人申报、单位审核:7—8月,广州各单位和广州以外各地市社科联组织申报,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送给省评奖办。逾期不予受理。2、初评:10月。3、学科组复评、评审委终评:11月。4、核准、公示:12月。 5、颁奖:另行通知。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办公室 2010年7月5 省评奖办地址及电话: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省社科联7楼 电话:(020)83825712、83849090 传真:(020)83825712 E-mail: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岭南学刊》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1993年以来,在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科技委员会、广东省期刊协会联合举办的第一、二、三届广东期刊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中,《岭南学刊》的参评作品共获优秀文章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2篇。在第三届广东优秀期刊评选中,《岭南学刊》获广东省优秀期刊提名奖。在刊物的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岭南学刊》的社会影响力也不断增强,在理论界、宣传界、党校系统和广大读者中享有较好的声誉,不少刊用文章被《新华文摘》、《人民日报·内部参阅》、《光明日报》、《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南方网》、《羊城晚报》、《马克思主义文摘》等报刊网站全文转载和论点摘编。1992年9月,《岭南学刊》被确定为中国共产党类核心期刊。1999年,《岭南学刊》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确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1999年12月,《岭南学刊》被认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经国务院、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核备案,刊物每期内容由《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收录。

广东省优秀期刊评选

比较好,因为是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教育类刊物,着重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传播前沿理念,关注热门话题、荟萃鲜活经验,贴近教育生活。是广东省基础教育宣传刊物,是广大中小学教师之必读的教育期刊。她以“传播职业教育前沿理念,推广职业教育鲜活经验;追踪职业教育发展态势,打造职业教育广东品牌”为宗旨。对我们经验交流有帮助。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岭南学刊》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1993年以来,在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科技委员会、广东省期刊协会联合举办的第一、二、三届广东期刊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中,《岭南学刊》的参评作品共获优秀文章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2篇。在第三届广东优秀期刊评选中,《岭南学刊》获广东省优秀期刊提名奖。在刊物的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岭南学刊》的社会影响力也不断增强,在理论界、宣传界、党校系统和广大读者中享有较好的声誉,不少刊用文章被《新华文摘》、《人民日报·内部参阅》、《光明日报》、《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南方网》、《羊城晚报》、《马克思主义文摘》等报刊网站全文转载和论点摘编。1992年9月,《岭南学刊》被确定为中国共产党类核心期刊。1999年,《岭南学刊》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确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1999年12月,《岭南学刊》被认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经国务院、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核备案,刊物每期内容由《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收录。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高品位和严谨性使其知名度逐步提高,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的好评。在广东省高校学报和全国师范院校学报中一直保持较高的文章转载率,地位不断提高。近10年来,在广东省优秀期刊评比中,2次(1997、2001)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期刊”;在广东省高校学报有关评优中多次获奖;在首届(1999)、第二届(2002)和第三届(2006)中国人文社科学报评优中均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学报还先后被确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1999、2004)、“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1999-2006)、“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文与引文数据库首批来源期刊”(2000)、“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2002)、“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4);2001年被新闻出版署确定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另外,已为国内主要的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学报与学校同步发展,为学校作出应有的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育滚粗

广东省优秀期刊作品评选

[ 作者: 评奖办 ] [ 发布日期: 2010-07-19 ] 各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社科联,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我省决定开展2008—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一、指导思想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贯彻党和政府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二、工作机构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评奖工作的领导及拟奖成果的核准。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设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简称省评审委),负责对优秀成果进行终评。3、省评审委下设学科专家评审组(简称学科组)。学科组分为:(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4)理论经济学、(5)应用经济学、(6)政治学、(7)法学、(8)社会学、(9)人口学、(10)民族学·宗教学、(11)历史学·考古学、(12)12文学、(13)语言学、(14)教育学·心理学、(15)艺术学、(16)体育学、(17)新闻传播学、(18)管理学·新兴交叉学科、(19)图书馆·情报·文献学·地方志、(20)调研咨询报告等二十个,负责初评、复评工作。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办公室(简称省评奖办)设在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评奖的日常具体工作。三、评奖范围1、凡是我省个人或集体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咨询报告,以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本次评奖。2、成果必须由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3、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评奖时限内以同一主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的一项成果整体申报。4、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在评奖时限内各卷均已出版的多卷本研究著作,可作为著作类一项成果整体申报。5、申报评奖的研究成果,其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必须是我省的人员或集体。在评选时限内调入我省的人员,且在评选时限内未参加过同级别评奖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在评选时限内已调出我省的人员,其研究成果不能申报。已经去世的个人在评选时限内的研究成果可由其原所在单位代为申报。6、下列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尚未结项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集体撰写编成的论文集;没有取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出具认可、采纳、评价等书面证明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文艺作品及其翻译成果;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四、奖项设置优秀成果奖分著作、论文、调研咨询报告三大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奖项总数将根据申报情况而定。五、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按初评、复评、终评、核准的程序进行,即:学科组初评、复评,省评审委终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核准。六、申报程序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个人和集体,须认真填写由省评奖办统一制定的申报评审表(可向评奖办或所在单位索取,可复制,也可从南方网理论频道、省社科联网站、省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或http:\\或),然后将申请表一式七份(含原件一份),连同申报的成果(论文类、调研咨询报告类原件一份、复印件六份,著作类原件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及附件予以审核并填写申报一览表,广州地区的各单位把申报材料汇总直接送给省评奖办,广州以外的按所在地市由地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申报并汇总送给省评奖办。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控制申报数量,注意提高申报质量。评奖工作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原则上不再退还。七、时间安排1、个人申报、单位审核:7—8月,广州各单位和广州以外各地市社科联组织申报,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送给省评奖办。逾期不予受理。2、初评:10月。3、学科组复评、评审委终评:11月。4、核准、公示:12月。 5、颁奖:另行通知。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办公室 2010年7月5 省评奖办地址及电话: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省社科联7楼 电话:(020)83825712、83849090 传真:(020)83825712 E-mail:

《广州文艺》一直锐意开拓,力推新人新作。以“都市、青春、人文、原创”为办刊宗旨,三十多年来,《广州文艺》以广州独特的文化优势为依托,形成了以现代都市文学为主体的期刊风格,所载的作品,素以新鲜活泼,真实亲切为人所称道,其中不少的作品被多家报刊杂志选载。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期刊,曾有“南中国的文化彩虹,大时代的精神绿洲”之称。2000年,《广州文艺》编辑部对编辑、组稿、发稿的方向、力度、定位及方式作了积极调整,将一个更新的广州文化阵营展现给读者。2008年改版后,更以“生命原色、文学本色、艺术真色”为办刊宗旨,努力推介优秀文学新作,使广州传统文化得以弘扬。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彰显刊物的都市特色,《广州文艺》已于2009年和2011年分别召开了两次“都市文学研讨会”,并从2010年起举办“都市小说双年展”征文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该征文栏目秉承刊物一贯的都市文学传统,主要刊载全国各地的优秀都市小说新作,已成为刊物的品牌栏目,引起了文学圈内外广大读者的关注,开辟了都市文学创作的高地。

广东省期刊优秀作品评选

研究论文高新技术论坛政府决策咨询新技术讲座 1999年我刊在广东省第二届期刊优秀作品评选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2000年在首届深圳期刊奖评选中获优秀作品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02年在广东省第三届期刊优秀作品评选中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岭南学刊》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1993年以来,在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科技委员会、广东省期刊协会联合举办的第一、二、三届广东期刊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中,《岭南学刊》的参评作品共获优秀文章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2篇。在第三届广东优秀期刊评选中,《岭南学刊》获广东省优秀期刊提名奖。在刊物的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岭南学刊》的社会影响力也不断增强,在理论界、宣传界、党校系统和广大读者中享有较好的声誉,不少刊用文章被《新华文摘》、《人民日报·内部参阅》、《光明日报》、《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南方网》、《羊城晚报》、《马克思主义文摘》等报刊网站全文转载和论点摘编。1992年9月,《岭南学刊》被确定为中国共产党类核心期刊。1999年,《岭南学刊》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确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1999年12月,《岭南学刊》被认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经国务院、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核备案,刊物每期内容由《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收录。

广东省优秀期刊评选办法

卫生类 评副高 和正高职称,至少要发护理类核心期刊才行的。护理类只有13种核心期刊(当然了,你要是医学类的核心期刊也可以的)。正高最好要发SCI期刊比较好点。国家级核心期刊(中文核心+中国科技核心)1、中华护理杂志 2、中国实用护理杂志 普通国家级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1、中国护理管理 2、护理管理杂志 3、护理学报 4、护理学杂志5、护理研究 6、国际护理学杂志 7、现代临床护理 8、解放军护理9、护士进修杂志 10、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11、上海护理

集团副总经理兼《孩子》杂志社社长李军、集团副总编王冠清获广东省期刊优秀工作者称号在2009年1月19日,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期刊协会召开的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我集团副总经理兼《孩子》杂志社社长李军,集团副总编王冠清获得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称号。 据悉,这次评选活动是为了贯彻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局召开的“广东省期刊改革创新发展”座谈会的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优秀出版奖评章程》,经主管部门批准而进行的。经全省600多家期刊社自上而下推荐,后经评审小组认真评议,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及省期刊协会审核确定,共评选出55名“广东省期刊优秀工作者”。并于12月30日至1月8日在省新闻出版局网站及省新闻出版局大厅公示,最后确认。并1月19日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并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顾作义,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朱仲南,省期刊协会会长卢锡铭为获奖者颁奖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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