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摘要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摘要

发布时间: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摘要

农村金融体系问题研究  [摘要]农村金融问题是近些年理论界、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从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五个方面全面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职能定位,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生态;普惠制农村金融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地进行着改革。2004年以来,先后有8个金融文件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别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号文件及2009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农村金融改革部分。  农村金融问题也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严瑞珍、刘淑贞(2003)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的退出的视角分析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宋艳林、刘小玲(2004)和李锋(2004)从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周天勇(2004)从“三农”特点人手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姚翟军(2006)、李喜梅(2006)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逻辑,丛丹阳(2005)、王晓云(2005)从功能定位与战略调整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吴晓灵(2006)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温铁军、姜柏林(2007)从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的角度提出重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除此之外,杜晓山、焦瑾璞、高伟、韩俊、何广文、吴晓灵等都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虽然已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仍然滞后、农村金融体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  现行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辅助,以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为补充。这种机构体系总体来看较合理,但各金融机构在产权关系、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体制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省级联社政企合一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一致。省级联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而具有企业的性质;同时又是省政府的行业管理机构(正厅级单位),故其具有政企的双重属性。从现实运行上看,省级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从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其所有者权力的一种“替代”。就这一点而言,这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之间关系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股权和控制权两个方面,从股权关系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持股关系;而从控制权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权。这种制度设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  二是产权制度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没有形成“权、责、利相称”机制。目前入股农信社的社员,入股的目的要么是为了得到稳定的股金分红,要么是为了得到信用社的优惠贷款,但他们并不关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真正转变,而最终风险基本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股权结构非农化倾向严重。很多地方在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改革中,对股东既没有身份要求,也没有社区范围限定,法人、职工、国家公职人员持有的股份明显增加,农民被边缘化。股权结构的非农化易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向的非农化。  三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农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构架的“三会”制度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无其“神”。由于许多农村信用社所有权虚置,导致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由于理事会成员素质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别是企业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贷款问题、理事会议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会很难真正执行其作为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决策监督机构的职能;此外,监事会也没能真正发挥各项监督作用。  2.中国农业银行  一是机构大量收缩。自从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农行开始大幅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网点、51%的员工、42%的存款、35%的贷款分布在县域范围内,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是背道而驰的。钟笑寒,汤荔(2005)构建信息模型分析认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收缩主要是农业银行农村机构的收入对农村信贷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村信贷市场受到了农村金融机构收缩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产权主体虚化、法人地位残缺。国家与农业银行财产权益缺乏真正的利益关联,银行经营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内在动机,政府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此外,地方政府对农业银行的人事、业务经营等方面仍有许多行政干预。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是经营非效益化倾向严重。由于经营观念陈旧,经营意识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经营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业务运行成本较高。二是经营核算考核机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项经营管理指标设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需要完善和改变。三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业务管理机制非科学化,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不彻底。四是内控非刚性,自我约束力不强。五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创新、开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现代信息技术支撑。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一是股权结构单一,公司治理结构很难发挥应有的效能。虽然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成立,但是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所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股权透明和股权多元化基础之上的,而股权结构过于单一将会影响董事会、监事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风险管理缺失,表现为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视不够,缺乏实施不同业务、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化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三是人员素质还偏低。据调查,某市邮储银行共有员工667  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共有238名(占比6%),具有中级职称仅12名(占比8%),这两项占比远低于其它各大商业银行。  5.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是数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然而这一数量与农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还显得有些不足。二是结算渠道不畅。比如目前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结算渠道不是直接与当地人民银行对接,而是通过其他的金融机构代理,势必给人民银行监测其资金流动带来困难,也无法控制其流动性风险。三是经营人才匮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工作环境欠佳,难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存在缺陷  现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以农村信贷市场为主,同时还包括规模较小的农村资本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  1.农村信贷市场  一是农村信用社形成垄断,农村信贷市场缺乏竞争。由于近些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大规模机构收缩,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占据了垄断地位。如果将“三农”贷款局限于农业、乡镇及收购贷款三类,据统计2005年农信社贷款占96%,农发行占84%,农行占97%;其中,农信社贷款占所有农业贷款的78%,乡镇贷款的52%;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占农户正式渠道贷款的8%。农村信用社垄断的形成并非农村信贷市场各利益主体激烈竞争的结果,而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的结果。  二是贷款利率定价不合理。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还存在,而在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则已经取消了贷款利率上限,这样就存在政策歧视问题,也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符合。第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还受到严格管制,从而缺乏实行风险定价的机会。  2.农村资本市场  农村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具体表现为农业板块上市公司占整个市场的比重大大落后于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国农业的国内生产总值为48万亿元,占全国C,DP的比例为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仅为740亿元,占A股市场4万亿元市值的比重仅为71%。很显然,资本市场对农业发展的贡献度远远低于农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从而说明资本市场没有给农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  3.农业保险市场  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其主要表现在农业风险日趋严重而农业风险保障却在减少。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年平均达1747亿元,近年来自然灾害损失更是呈上升趋势,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高达1亿元。然而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据统计,农业保险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约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农业保险赔偿金额从1992年的1亿元下降到2004年的0亿元。虽然近些年,随着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加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大力支持,农业保险承保面、保费收入及保险赔偿金额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与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相比还有些不足。  (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服务范围过窄、总量不足、品种有限、结构不合理。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虽然近些年业务品种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专注于粮棉油流通领域的政策性贷款;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基本还停留在中国传统银行业的存、贷、汇三种基本业务上,近些年银行业发展的新兴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严重,据杨兆廷(2009)测算,从1998~2006年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从50亿元增加到03亿元,且仍然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四)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  目前,我国虽然己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体系,但从审慎性风险监管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首先,风险主体缺位,难以实现监管的全面有效。其次,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得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再次,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理念基本上还停留在机构设立、业务审批和合规性检查阶段,而非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比如现有的农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对农村信用社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和合规性监管不够。最后,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  (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建设不完善,对失信者缺乏有力的惩罚机制;二是有关农村金融的行政和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而且收费高,“三农”融资成本高,比如客户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有关地产评估和登记的费用达2%~6%。而且金融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各项费用也很高;三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其核心是打破原来只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才能提供政策性金融的局面,让所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的支农业务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并逐步建立普惠制农村金融。普惠制农村金融的构建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农村金融需求数额较小、层次较多和农业风险性较高等特点,导致了以效益为生命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有效金融供给不足;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这样的思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出于解决“三农”问题和粮食安全战略考虑,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是当前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所以当前为了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不断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应该逐步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二)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职能定位  第一,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改变现在僵化的信贷管理体制,其省级机构应合理向下级机构授权授信,发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主渠道作用。第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机制并扩大其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在确保政策性农副产品收购的同时,还应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开发与科技推广的资金投入。第三,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管理体制、健全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 业村的发展。第四,加强邮政储蓄银行的风险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努力提高员工素质,并扩大其业务范围。邮政储蓄银行在试点小额贷款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抵押贷款、保证贷款等业务。第五,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力度并尽快出台配套措施。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第一,尽快出台推动农业企业步入上市进程的政策。根据“国九条”和“非公36条”的精神,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大省的政府部门要出台扶持农业企业上市政策,使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从而带动一批相关企业的发展。第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能较好地满足创业企业早期的资金需要,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高科技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我国的风险和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农业产业往往伴随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对民间资本吸引力较弱,因此,政府需要出台扶持政策,发展民间资本与政府共同参与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四)加快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鉴于农业保险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差,为推进农业政策保险的起步,可以通过政府的适当补贴和政策优惠,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设立农业保险机构。建议中央财政出资建立中央级农业救灾保险基金;探索将农村财产险、寿险和农业生产的政策性保险合并经营,用财产险和寿险的盈余,适当补贴生产保险的不足,实现险种的搭配互补;鼓励地方政府、农业大企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各出一点资金,各级政府补一点资金的办法办保险;对经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所得税;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再保险。在发展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同时,同样通过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发展投资主体多渠道、经营主体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机构,并鼓励引入外资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  (五)加强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具体可以在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农村存款业务及农村金融服务方式上实施创新。例如农村金融信贷品种可以进行如下创新。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举办“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贷款,创办票据贴现、项目融资、科研贷款、订单贷款等;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公共事业贷款上,创办“信用共同体”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在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开办农村公职人员为农户保证贷款。随着《物权法》的实施,扩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抵(质)押贷款范围,可创办仓单质押贷款、滩涂承包经营权和林业资源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贷款、农民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贷款等。  (六)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方面要端正思想认识,走出理论误区。要纠正“农村利率越低越好”、“低利率就是对农民的支持”、“低利率才能让城乡人民用得起贷款”等诸如此类的错误认识。涉农贷款应在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下进行,即借贷利率要能覆盖贷款业务的全部成本。另一方面应尽快明确在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互助资金组织等领域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规定。  (七)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一方面,要改进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技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充实监管力量。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要根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以维护其良好的运作,并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八)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强化法制建设,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首先,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恶意逃废债务的自然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其次,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农村金融法律法规。最后,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二是完善征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首先,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其次,要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再次,要加快对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一楼的挺好

找KK 他们收费很低 质量也很好 我刚刚找他们写过

三楼的很不错嘛,有没有兴趣帮我写论文?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

免费论文 --> 会计审计 --> 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市场化研究标准财经论文 > 证券金融 > 金融信贷 > 论文摘要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制度解析 _1/zqjr_6/jrxd_32/2006-03/php新青年在线 >> 论文中心 >> 经济管理 >> 经济学 >> 其它经济学 >> 论文正文 探索农村金融改革新思路 探索农村金融改革新思路 -10-27/27861_html66WEN >> 经济学 >> 探索农村金融改革新思路_html

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人差距扩大,农民增收难的矛盾突出,解决好“三农”间题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异常艰巨的任务。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党巾央深刻池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仔务,进一步强调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和整个经济工作的重中乙重这项决策深刻反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制约我国农付经济发展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农村金融发展滞后无疑是造成“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金融部门是国民经济的核心,也是农业经济发展资金生产要素供给的主要部门。整体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实现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构建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真正能够满足“三农”发展的金融需求、为“三农”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发展刻不容缓的任务。 构建农村金融新体系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加J决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精神,明确各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功能定位,调整农村金融结构,提升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要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成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运行机制,因地制宜,面向“二农”,构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拓宽其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不断提高政策性银行履行公共职能的能力;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推动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要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退出机制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大力培育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大力发展支持性的金融中介机构,服务于农村金融,分散农村金融风险。通过改革,真正形成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并存的、能满足农村和农民不同层次金融需求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农、!卜科技应用和推J’一不足,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加大,长期以来制约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金融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在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加强农村金融基础建设的同时,努力加大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信贷投人。要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修补农村金融供给制度。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适合当地条件的农村资金回流措施,逐步形成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信贷投人长效机制。当前,要加大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农村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实行有效的支农、惠农措施扶植西部和贫困地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的社会经济效益;要适应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结算等中间收务,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搞活农村金融,切实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艰巨复杂的历史任务,农村金融建设是有相当难度的系统工程。中央银行要努力推动各项改革,改善服务,为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安全的融资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健康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范文

当前,由于大量农民工提前返乡,部分农村地区出现农产品降价和售卖难等问题,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为准确把握金融危机对农业生产影响的深度及农村金融机构应采取的措施,我们对豫西南某县农业经济受影响情况进行了调查。  金融危机对该县农业生产的影响  金融危机使得以务工经济为农民主要现金收入来源的豫西南某县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压力更重,难度更大。金融危机对该县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高四难”五个方面:农产品价格全面下降,农民增收困难。今年以来,该县农产品价格下降的压力持续加大。以2月份为例,小麦、玉米的价格分别比2008年10月份下降了1%和5%;油菜籽价格由最高7元/斤下降到目前的5元/斤,降幅高达4%,且比上年同期每斤低7元;受金融危机和猪流感的双重挤压,畜禽产品价格回落趋势短期难以逆转,对养殖业的负面影响不可避免。猪肉比2008年3月份(猪肉价格最高的时候)同期比下降了23%。鸡蛋平均零售价05元/斤,环比下降10%。  返乡农民持续增加,农民工就业困难。该县是山区县,自然条件差,务工经济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从了解到的情况看,该县数十万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数量近万人,约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10%左右,大量返乡农民工生产生活陷入困境。  农资价格高位运行,农业效益遭遇双重挤压。一方面金融危机导致需求下降,农产品价格全面走低,另一方面,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仍然高位运行,农业用工成本不断攀升。从调查的情况看,国内化肥尤其是尿素和复合肥价格涨幅普遍超过30%,如尿素价格已由2008年秋天的1200/吨涨至1500元/吨以上,磷酸二铵的出厂限价从2400元/吨上调到4100元/吨,进口钾肥上涨100%,农用柴油前10个月平均上涨了8%;种子、农药、农地膜等也都呈现不同程度上涨。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  龙头企业生产销售形势严峻,生产经营困难。表现在龙头企业发展受阻,履行订单能力下降,影响了基地农产品销售量进而影响到基地农产品销售价格,如粮食加工企业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生产销售受阻,直接影响对粮食的收购,导致农民卖粮难和粮价的下跌。  农业资本市场滞后,农户和龙头企业融资困难加剧。贫困山区农业资本市场发育滞后,农业开发扩大生产缺项目、缺资金的问题更为突出。尽管国家宏观政策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但由于农业开发市场风险大、比较效益低,金融部门对农业投入实际上更为谨慎、更加严格。突出表现在,一些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规模遭到压缩,致使企业技改投入资金缺乏,生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  农村金融的支农对策  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村镇银行等)作为支农的主力军,应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切实承担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帮助农民渡过难关。  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优势,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农村金融机构应在小额贷款范围和贷款额度上有所突破,探索发放信用共同体贷款,扩大抵押范围,积极开办各类资源抵押贷款,加大林业开发、水面养殖等资源开发扶持。同时简化贷款手续,落实优惠政策,帮助农民群众早日渡过难关。  选准信贷投放兴奋点,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配套服务,做到有的放矢。一是积极开办农村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农民购买农机具和交通运输工具,支持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中高档耐用品等,进一步拉动内需。二是重点支持农村种植专业户、重点户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化格局。三是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四是开发适合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新产品。  创新信贷方式,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走出困境。农村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政策,应适当提高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针对不同行业和风险评级,适当简化中小企业授信流程,保持龙头企业应对危机、稳步发展的合理信贷规模。  树立风险防范理念,力求实现双赢。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将风险意识落实到防范信贷风险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和评价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风险识别和提示系统。三是建立稽核、事后监督和专业检查“三位一体”的检查体系,做到令行禁止。

农村金融体系问题研究  [摘要]农村金融问题是近些年理论界、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从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五个方面全面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职能定位,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生态;普惠制农村金融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地进行着改革。2004年以来,先后有8个金融文件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别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号文件及2009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农村金融改革部分。  农村金融问题也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严瑞珍、刘淑贞(2003)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的退出的视角分析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宋艳林、刘小玲(2004)和李锋(2004)从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周天勇(2004)从“三农”特点人手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姚翟军(2006)、李喜梅(2006)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逻辑,丛丹阳(2005)、王晓云(2005)从功能定位与战略调整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吴晓灵(2006)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温铁军、姜柏林(2007)从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的角度提出重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除此之外,杜晓山、焦瑾璞、高伟、韩俊、何广文、吴晓灵等都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虽然已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仍然滞后、农村金融体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  现行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辅助,以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为补充。这种机构体系总体来看较合理,但各金融机构在产权关系、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体制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省级联社政企合一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一致。省级联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而具有企业的性质;同时又是省政府的行业管理机构(正厅级单位),故其具有政企的双重属性。从现实运行上看,省级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从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其所有者权力的一种“替代”。就这一点而言,这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之间关系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股权和控制权两个方面,从股权关系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持股关系;而从控制权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权。这种制度设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  二是产权制度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没有形成“权、责、利相称”机制。目前入股农信社的社员,入股的目的要么是为了得到稳定的股金分红,要么是为了得到信用社的优惠贷款,但他们并不关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真正转变,而最终风险基本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股权结构非农化倾向严重。很多地方在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改革中,对股东既没有身份要求,也没有社区范围限定,法人、职工、国家公职人员持有的股份明显增加,农民被边缘化。股权结构的非农化易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向的非农化。  三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农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构架的“三会”制度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无其“神”。由于许多农村信用社所有权虚置,导致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由于理事会成员素质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别是企业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贷款问题、理事会议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会很难真正执行其作为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决策监督机构的职能;此外,监事会也没能真正发挥各项监督作用。  2.中国农业银行  一是机构大量收缩。自从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农行开始大幅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网点、51%的员工、42%的存款、35%的贷款分布在县域范围内,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是背道而驰的。钟笑寒,汤荔(2005)构建信息模型分析认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收缩主要是农业银行农村机构的收入对农村信贷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村信贷市场受到了农村金融机构收缩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产权主体虚化、法人地位残缺。国家与农业银行财产权益缺乏真正的利益关联,银行经营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内在动机,政府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此外,地方政府对农业银行的人事、业务经营等方面仍有许多行政干预。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是经营非效益化倾向严重。由于经营观念陈旧,经营意识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经营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业务运行成本较高。二是经营核算考核机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项经营管理指标设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需要完善和改变。三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业务管理机制非科学化,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不彻底。四是内控非刚性,自我约束力不强。五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创新、开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现代信息技术支撑。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一是股权结构单一,公司治理结构很难发挥应有的效能。虽然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成立,但是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所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股权透明和股权多元化基础之上的,而股权结构过于单一将会影响董事会、监事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风险管理缺失,表现为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视不够,缺乏实施不同业务、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化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三是人员素质还偏低。据调查,某市邮储银行共有员工667  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共有238名(占比6%),具有中级职称仅12名(占比8%),这两项占比远低于其它各大商业银行。  5.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是数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然而这一数量与农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还显得有些不足。二是结算渠道不畅。比如目前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结算渠道不是直接与当地人民银行对接,而是通过其他的金融机构代理,势必给人民银行监测其资金流动带来困难,也无法控制其流动性风险。三是经营人才匮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工作环境欠佳,难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存在缺陷  现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以农村信贷市场为主,同时还包括规模较小的农村资本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  1.农村信贷市场  一是农村信用社形成垄断,农村信贷市场缺乏竞争。由于近些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大规模机构收缩,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占据了垄断地位。如果将“三农”贷款局限于农业、乡镇及收购贷款三类,据统计2005年农信社贷款占96%,农发行占84%,农行占97%;其中,农信社贷款占所有农业贷款的78%,乡镇贷款的52%;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占农户正式渠道贷款的8%。农村信用社垄断的形成并非农村信贷市场各利益主体激烈竞争的结果,而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的结果。  二是贷款利率定价不合理。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还存在,而在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则已经取消了贷款利率上限,这样就存在政策歧视问题,也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符合。第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还受到严格管制,从而缺乏实行风险定价的机会。  2.农村资本市场  农村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具体表现为农业板块上市公司占整个市场的比重大大落后于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国农业的国内生产总值为48万亿元,占全国C,DP的比例为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仅为740亿元,占A股市场4万亿元市值的比重仅为71%。很显然,资本市场对农业发展的贡献度远远低于农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从而说明资本市场没有给农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  3.农业保险市场  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其主要表现在农业风险日趋严重而农业风险保障却在减少。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年平均达1747亿元,近年来自然灾害损失更是呈上升趋势,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高达1亿元。然而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据统计,农业保险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约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农业保险赔偿金额从1992年的1亿元下降到2004年的0亿元。虽然近些年,随着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加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大力支持,农业保险承保面、保费收入及保险赔偿金额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与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相比还有些不足。  (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服务范围过窄、总量不足、品种有限、结构不合理。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虽然近些年业务品种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专注于粮棉油流通领域的政策性贷款;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基本还停留在中国传统银行业的存、贷、汇三种基本业务上,近些年银行业发展的新兴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严重,据杨兆廷(2009)测算,从1998~2006年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从50亿元增加到03亿元,且仍然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四)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  目前,我国虽然己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体系,但从审慎性风险监管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首先,风险主体缺位,难以实现监管的全面有效。其次,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得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再次,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理念基本上还停留在机构设立、业务审批和合规性检查阶段,而非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比如现有的农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对农村信用社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和合规性监管不够。最后,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  (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建设不完善,对失信者缺乏有力的惩罚机制;二是有关农村金融的行政和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而且收费高,“三农”融资成本高,比如客户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有关地产评估和登记的费用达2%~6%。而且金融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各项费用也很高;三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其核心是打破原来只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才能提供政策性金融的局面,让所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的支农业务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并逐步建立普惠制农村金融。普惠制农村金融的构建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农村金融需求数额较小、层次较多和农业风险性较高等特点,导致了以效益为生命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有效金融供给不足;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这样的思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出于解决“三农”问题和粮食安全战略考虑,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是当前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所以当前为了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不断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应该逐步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二)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职能定位  第一,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改变现在僵化的信贷管理体制,其省级机构应合理向下级机构授权授信,发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主渠道作用。第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机制并扩大其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在确保政策性农副产品收购的同时,还应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开发与科技推广的资金投入。第三,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管理体制、健全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 业村的发展。第四,加强邮政储蓄银行的风险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努力提高员工素质,并扩大其业务范围。邮政储蓄银行在试点小额贷款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抵押贷款、保证贷款等业务。第五,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力度并尽快出台配套措施。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第一,尽快出台推动农业企业步入上市进程的政策。根据“国九条”和“非公36条”的精神,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大省的政府部门要出台扶持农业企业上市政策,使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从而带动一批相关企业的发展。第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能较好地满足创业企业早期的资金需要,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高科技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我国的风险和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农业产业往往伴随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对民间资本吸引力较弱,因此,政府需要出台扶持政策,发展民间资本与政府共同参与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四)加快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鉴于农业保险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差,为推进农业政策保险的起步,可以通过政府的适当补贴和政策优惠,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设立农业保险机构。建议中央财政出资建立中央级农业救灾保险基金;探索将农村财产险、寿险和农业生产的政策性保险合并经营,用财产险和寿险的盈余,适当补贴生产保险的不足,实现险种的搭配互补;鼓励地方政府、农业大企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各出一点资金,各级政府补一点资金的办法办保险;对经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所得税;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再保险。在发展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同时,同样通过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发展投资主体多渠道、经营主体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机构,并鼓励引入外资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  (五)加强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具体可以在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农村存款业务及农村金融服务方式上实施创新。例如农村金融信贷品种可以进行如下创新。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举办“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贷款,创办票据贴现、项目融资、科研贷款、订单贷款等;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公共事业贷款上,创办“信用共同体”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在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开办农村公职人员为农户保证贷款。随着《物权法》的实施,扩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抵(质)押贷款范围,可创办仓单质押贷款、滩涂承包经营权和林业资源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贷款、农民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贷款等。  (六)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方面要端正思想认识,走出理论误区。要纠正“农村利率越低越好”、“低利率就是对农民的支持”、“低利率才能让城乡人民用得起贷款”等诸如此类的错误认识。涉农贷款应在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下进行,即借贷利率要能覆盖贷款业务的全部成本。另一方面应尽快明确在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互助资金组织等领域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规定。  (七)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一方面,要改进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技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充实监管力量。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要根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以维护其良好的运作,并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八)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强化法制建设,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首先,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恶意逃废债务的自然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其次,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农村金融法律法规。最后,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二是完善征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首先,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其次,要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再次,要加快对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题目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金融经济学方面和证券有关的论文题目:  1、我国金融业综合化经营与监管问题探析  2、中国股指期货投资的风险管理  3、中国股指期货推出后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4、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所要求的经营环境研究  5、股权投资基金研究  6、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研究  7、认股权证定价的实证研究  8、股指期货交易策略研究  9、物流金融发展研究  10、黄金市场投资策略研究  11、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困境及其对策研究  12、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研究  13、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关系研究  14、中国股票市场“政策市”表现及原因探析  15、股票发行制度创新研究

实在不知道的你就可以看下{金融}这本里面的范文呀,既有好多题目可供你参考,在网上都能搜出来,两全其美了~~

我明白道理可以袄

关于农村改革的论文摘要

一)经济持续增长促进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增长 1、经济持续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增长。1979―2007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3%。特别是2004年以来连续4年保持在11%以上。2007年,全省生产总值突破9000亿元,达到9145亿元,比上年增长4%,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最高增幅。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亿元,增长 6%;第二产业增加值16亿元,增长6%;第三产业增加值39亿元,增长4%。按常住人口计算,全省人均生产总值14405元,比2000年增长109%,翻了一番。全省财政总收入31亿元,比上年增长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8亿元,增长2%。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56亿元,比上年增长1%,加快26个百分点。 2、就业形势较好。近年来,湖南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2003-2006年,全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6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1万人,年均分别增长1%和0%。2006年,全省职工工资总额23亿元,比2002年增长0%。2007年末全省就业劳动力41万人,增长1%。全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89万人,增长5%;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01万人,比上年增长9%; 09万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实现了一人就业。 3、居民收入增长较快。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元,比1978年的9元增长1倍,平均每年增长5%。其中2001―2007年,年均增长达到3%。 从1978年到2007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6元增加到3元,增长了27倍多,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倍,实际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特别是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发布四个“一号文件”,增加了对农业、农村及农民的支持扶植力度,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不仅因发展生产、外出务工增加了收入,政策性补贴也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加上农产品价格在这一阶段大幅提升,使得农民收入增长较快。2004年到2007年4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8%。 (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出现新的变化 1、消费水平逐年提高。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湖南省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水平一年比一年提高。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72元和3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和1%。与1978年相比,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加了16元和31元,分别增长30倍和1倍,扣除价格因素,平均每年实际增长5%和8%。 2、消费结构逐步升级。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2元,比上年增长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衣着和食品支出分别增长4%、2%和8%。城镇居民消费已从生存型的温饱消费逐步向享受型的消费发展,恩格尔系数迅速下降,服务性消费支出的比重正在逐步增加。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38元,比上年增加33元,增长1%。其中,食品、衣着和居住分别增长5%、5%和8%。受猪肉等主要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全省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有所上升。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6%,分别比上年提高2个和0个百分点。 3、居住条件继续改善。1998年房改以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取消了延续几十年的实物性、福利性分房制度,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全面实施,给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带来了重大转变,购房和居住支出已成为居民家庭主要的一次性大笔支出。住房消费成了家庭的重大消费之一。调查表明,2007年在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湖南省城镇居民家庭住房自有率进一步提高,达7%,比上年提高了98 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商品房的比重由上年的4%上升到了8%。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增加,居住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到2007年底,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 71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9平方米,增长8%;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居民住房从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逐步向宽敞舒适转变。许多家庭做到了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随着居住面积的增加,住房条件的改善,居住舒适度越来越高。许多家庭空调、水电、供气等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环境更加优雅、舒适。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饮用水的情况进一步改善,饮水以矿泉水和纯净水为主的居民比重由上年的2%提高到了3%;拥有独用自来水的居民家庭普及率已达5%。从居民家庭的卫生、取暖设备来看,有厕所浴室的家庭比重达到了1%,比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有3%的居民家庭用暖气和空调取暖。从炊用燃料使用情况来看,有69 %的家庭用上了管道煤气和液化石油气,使用煤和其它燃料的居户比重比上年明显减少。居民水、电、燃气的开支也逐年增长。2007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水、电、燃料及其他支出24元,比上年增长2%。 2007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33元,比上年增加39元,增长8%。居住支出增长,主要是由于购、建住房和装饰装修生活用房以及生活用水用电支出增加较多。其中,购买建筑生活用房材料支出人均92元,增加49元,增长9%;购买装修生活用房材料支出人均19元,增加5元,增长9%;购买生活用水用电支出人均11元,增加07元,增长6%。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增长3%。农民在居住面积得到满足以后,主要是转而改善住房质量,装修住房的多了,改善和增加住房设施的多了。有5%的农民家庭有了冷暖空调,有40%的家庭安装了有线电视网,农村居民年末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电话机4部,移动电话机6部。 4、家庭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数字表明,城镇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逐步饱和,居民家庭中用品消费特别是购买耐用消费品支出增长势头逐年减缓。在传统电器降温的同时,随着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新兴家用耐用品如移动电话、电脑、空调、平板电视等,正在取代传统电器的位置成为现阶段“消费”热点。但农村居民的耐用品消费总是落在城镇居民之后。如44%的城镇居民家庭有电脑,农村居民仅为96%;城镇居民家一户有3-4台空调较普遍,农村仅3%的农家有空调;在农民家里换上了大彩电的同时,许多城镇居民家庭换上了高清晰的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城镇居民几乎家家有洗衣机、电冰箱,农村每百户仅有洗衣机76台、电冰箱54台。城镇27%家庭用上了家庭网络,农村乡镇才开始起步。城镇不少中小学生都有手机,农村电话机和移动电话从无到有,分别达到32部和73部。城镇居民盼汽车,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1台家用汽车;农村居民则买摩托,每百户农户拥有摩托车05辆,比1996年增长9倍。 (三)城乡教育条件逐步改善,义务教育取得实质性突破 1、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具有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快速增长。据2006年人口抽样调查,在全省总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占1%,比2000年提高8个百分点;平均每十万人中,拥有大学以上教育程度的由2000年的2926人增加到4732人,增长7%。 2、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全省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口占5%,比2000年提高8个百分点;平均每十万人中,高中教育程度的人口由2000年的11177人增加到12982人,增长2 %。 3、义务教育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已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任务,所有县级行政区均通过“普九”验收,人口覆盖率达100%。全省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占6%,比2000年提升1个百分点。 (四)“病有所医”的目标正逐步实现 1、城镇职工医疗基本能得到保障。2007年末,全省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50万人,比增长7%。其中,在职职工62万人,退休人员95万人。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从点到面逐步铺开。从2003年开始,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长沙县、华容县、桂阳县、涟源市、花垣县等5个县(市)进行试点,2004年、2006年、2007年分别增加了3个、29个和56个试点县(市)。据统计,2007年,全省共筹集到位资金92亿元,比2006年增长3%,其中各级财政补助98亿元(中央1亿元、省级02亿元、市县级86亿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94亿元。2007年,全省总共补助21万人次,补助支出91亿元,人均住院补助79元,较2006年增加54元。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就医难问题。8%的参合农民选择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75%的参合农民住院补助资金流向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地拉动了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形成了农村卫生医疗体系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 3、开展了城镇非从业人员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2008年1月份,长沙、常德、湘潭三市的非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就已经达到了120万人。 (五)社会保障水平逐年有所提高 1、城镇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07年全省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1万人,比上年增长7%;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30万人,增长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00万人,增长4%;参加医疗保险人数50万人,增长7%;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1万人,下降1%。全年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亿元,增长9%;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1亿元,增长0%。 2、农民工工资支付基本得到保障。为维护农民工利益,自2004年以来,湖南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截至2008年初,全省已经建立保障金专户3000余户,累计存入保障金近18亿元,已支付农民工工资近15亿元,解决了大规模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3、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1996年湖南省就开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当时只停留在对农村特困户的定额救助上。2000年以来,有条件的地方开始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7年,全省122个县(市、区)和16个非行政区全部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据财政厅数据显示,2007年,全省共筹集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资金4亿元,比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22%;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1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保障了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需要。全省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134万人,月人均补差96元,农村低保月平均保障110万人,月人均补差30元。 4、社会福利水平有所提高。2007年,省财政投入5740万元,其中预算安排500万元、福彩公益金安排5240万元,支持全省285所敬老院的改扩建工作。 5、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事业发展加快。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湖南省慈善组织逐渐壮大,到2006年底,全省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已发展到11973家,其中基金会66家,慈善会81家,红十字组织3761个,社会救助接受站(点)1600个,“慈善超市”、“爱心超市”285家,初步形成了社会捐助服务网络,慈善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商业保险发展较快。2007年,湖南省保险保费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达31亿元,比上年增长2%,为近五年最高增幅。其中,财产险保险保费收入82亿元,增长8%;寿险保险保费收入73亿元,增长8%;健康险保险保费收入61亿元,增长4%;意外险保险保费收入14亿元,增长9%。

给我邮箱,我发给你

《政府工作报告》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任务,要求“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这些改革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比取消农业税更深刻、更艰难。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第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迫切需要。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取消了原先336亿元的农业税赋,而且取消了714亿元的乡统筹村提留和农村教育集资,还取消了种种不合理收费,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按理说,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也都应该取消了,但实际情况并非这么乐观。千万不能以为农业税取消后,农民负担问题就解决了。从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一些地方农村教育、计划生育、用水用电、修建道路、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等领域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仍然存在;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强行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一再发生;一些乡镇为了解决税费改革以后的财政收支缺口,出现了用行政办法大搞招商引资和以举债弥补经费缺口的现象。如果不及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下决心解决“食之者众”和转变政府职能这两个根本性问题,势必是“税取消了、费又来了”,农民负担就会加重,就会失信于民。我国历史上几次大的赋税制度改革,从隋唐的“租庸调”、“两税法”,到明清的“一条鞭法”、“摊丁入亩”,之所以都没能跳出周而复始的“黄宗羲定律”,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税制改革后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部取消农业税并不意味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任务已经完成。只有下决心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才能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的减负成果。  第二,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关键所在。为保证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需要,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逐年增加了对基层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从2006年起,国家财政将安排支出10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将达到780多亿元,地方财政每年将安排支出250多亿元。尽管如此,由于转移支付的标准和额度留有缺口,而且没有考虑到近年来乡镇经费刚性支出大幅度增长的因素,在不少地方取消农业税势必给基层财政收支平衡造成压力。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将会带来两种严重后果:要么是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卷土重来,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要么是基层组织难以正常运转,无法履行应尽的职责。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减轻基层财政支出压力,做到减人减事减支;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和乡镇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机制,使乡镇财政收入能够随国家整体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必须明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目的和出发点,既是为了巩固减负成果,也是为了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农村综合改革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不能以减少对“三农”的服务为代价。乡镇机构该履行的职能、该提供的服务,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逐步加强。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工作基础。中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作出了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制定了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方针,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在,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提升,国家财政收入明显增加,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已经有条件推进以前多年想改而未能付诸实施的改革。农民盼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各级政府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社会各界关心农村综合改革,共同构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一些地方进行了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进展,探索了一些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认真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做法和经验,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重点,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精简人员和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常开展。二是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经费保障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使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等改革试点。按照公共财政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

  • 索引序列
  •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摘要
  •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
  •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范文
  • 农村金融改革论文题目
  • 关于农村改革的论文摘要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