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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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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是谁

(1)《中国法文化散论》,150千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2)《中西近代法文化冲突》,是我国系统全面研究中外法律文化冲突的第一部专著,计180千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4年出版,国家图书室收藏。(3)《中国检察制度考论》,是我国系统全面研究检察制度演进发展及其规律的第一部,计281千字,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6月出版,国家图书馆收藏。(4)《法与司法的演进及改革考论》,计260千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 (1)《新中国检察审判制度演进研究》一书(`96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一等奖),系与雷铣合著,本人单独完成第一章至第九章的全部,计377千字,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5月出版,国家图书馆收藏。(2)《中国狱政法律问题研究》一书(国家“八五”社科项目暨中华社科基金项目),系与郭成伟等合著,本人单独完成第一章第一至第三节、第六章及第七章,计50千字,1995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3)《司法教育的考察与比较》(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副主编,80%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 1、“峨眉鞠氏宗祠碑”,《峨眉文史》第五辑,第168---169页。2、“我国古代用法律保护文物的史实考述”,《四川文物》1987年第四期,第55---57转54页。3、“四川的东汉崖墓”,《上海文化艺术报》1988年5月20日,第四版。4、“论元杂剧与元代法制”,《戏剧艺术(上海戏剧学院学报)》1990年第2期,第79---88页。5、“建国以来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述评”,《中国史研究动态》1989年第12期,第1---8页。6、“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价值”,《人民日报(海外版)》1991年12月3日第2版。7、“我国古代对宝器的珍藏和保护”,《中国文物报》1991年9月15日第3版。8、“招标投标法律文件的编制及审查”,《法制日报》1993年4月25日第3版。9“银行贷款担保的法律意义及种类”,《法制日报》1993年5月2日第3版。10、“涉外贸易合同的承诺生效时间及其风险”,《法制日报》1992年1月27日第3版。11、“我国古代治吏惩贪得失谈”,《中国检察报》1991年12月5日第3版。12、“邱氏鼠药案”,《中国检察报》1993年2月24日第4版。13、“先秦的债考论”,《中原文物》1991年第4期。14、“中国近代新刑法体系建构及刑事立法冲突”,《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3年第2期,第41---48页。15、“新发现的清末京师城市管理法规研究”(上下),《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94年第2(第78---83页)、第3期(第76---80页)。16、“中国清末诉讼审判机制转变及其曲折”(上下),《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4年第3期、第4期。17、“澳大利亚司法考察”,《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第61---69页。18、“中国司法传统评析”,《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6年增刊,第69---73页。19、“晚清社会法文化观念的冲突演变”的学术论文(`96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一等奖),计19千字,1995年第1期发表于国家古籍整理规划小组主办、张岱年先生主编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国家一级杂志。20、 “法文化继承与现代化的几点思考”,《研究生法学》,1990年第2期,第55---59页。21、“官当制度考论”,《研究生法学》,1989年第2期,第75---78转第19页。22、“论中国封建法文化的结构、渊源体系及其运行规律”,《研究生法学》,1992年第1期,第69---74页。23、“中国法文化近代化变革的历史经验与教训”,《研究生法学》,1992年第2期,第72---75页。24、“司法审判民主化选择的理论与实践(一)(二)”,《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57---65页)、第2期(第34---44页)。25、“检察制度本源刍探”,《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年第5期,第106---120页。26、“检察制度在中国的形成”,《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3期,第113---120页。27、“民国检察制度的演变”,《澳门检察》2001年6月第2期,第34---53页。28、“中国不能再乱说不”,《(日)联合新报》,1998年4月23日,第7版。29、“宋菊如、于恩英案件的法律问题”,《(日)联合新报》,1998年6月18日,第22版。30、“一党专制、党在国上与中国的现代化”,《(日)联合新报》,1998年7月2日,第7版。31、“日本的反腐败与中国的反腐败”,《(日)联合新报》,1998年7月16日,第6版。32、“中国民主制度选择的几个问题(一)(二)”,《(日)联合新报》,1998年8月6日,第6、第7版;8月13日第6、第7版。33、“中国司法考试制度建构的思考”,《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第130---136页。34、“中国司法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法律人才与司法改革——中日法学家的对话》,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第139---151页。35、“中国宪政必由之路——乡村基层民主宪政建设刍议”,《宪法论坛(第一卷)》,中国民航出版社,2003年,第299---306页。36、“日本对清末刑事制度改革的影响”的学术论文,已译成日文,计25千字,收于《日中文化交流丛书—法律制度》一书,1997年1月由日本大修馆书店出版。37、“The Report on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in China”,22千字,1998年5月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犯罪防止研究所第109期学术论会上发表交流。38、“司法审判民主化的理论与实践”(一)、(二),3万余字;学院学报2000年第1、第2期。39、“检察在中国百年的命运”,《检察实践》2000年第3期。40、“中国の检察制度”,日文,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学》第32卷第1号(通卷第62号),1998年。41、The Corruption of Chinese prison staff and its effects on Criminal Re—education,发表于国际矫正学术交流年会1995,澳大利亚,霍巴特。42、“中国现行宪政问题及修宪改革的方向”,(日)《联合新报》,1998年7月9日第7版。43、“中国检察制度的创建与日本法律家”,(日)《日中法律家交流协会报》,1998年3月15日,第19号第32---36页。44、“中国的检察制度”,(日)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机关志《比较法学》,1998年7月,第32卷第1号(通卷第62号),第315—327页。45、 “中国检察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检察理论研究集粹》,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第二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奖(本届未设一、二、三等奖)。46.“清末预备立宪的史实考论”,与陈金全教授合作,《湘潭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47.“新中国审判制度曲折发展的史实考析”,《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48.“先秦债及其法律调整的源流探索”,与陈金全教授合作,《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49.“先秦时期债流转的史实探析”,与陈金全教授合作,《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50.“先秦儒家信的思想初探”,与车才洪合作,《政法论丛》,2005年第6期。51.“陪审制和参审制的考察与比较”,《西南民族大学(人文科学版)》,2006年,第2期。

左起: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集合教授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志强副研究员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郭富青教授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李慧军老师 强力, 汉族,1961年10月27日出生,陕西彬县人。198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经济法、商法。独著、主编、合作专著、教材10余本,发表论文30余篇。主要有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国家级教材《金融法》(独著 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司法部普通高等教育“九五”规划教材《金融法》(独著 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法》(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金融法教程》(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 司法部全国政法院校通用教材),《金融法》(专著 合著群众出版社1991年8月第1版),《中国经济法》(主编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1991年5月第1版,《保险法原理》(合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专家咨询小组成员。 1、郭富青,男,1962年11月26日生,汉族,河南省开封县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西北政大学法学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南京大学法学博士。自1986毕业留校后,一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997年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担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01年,应邀赴香港城市大学作访问学者半年,2002年晋升为教授职称,2005年担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陕西省司法厅重点建立项目法律服务团法律宣传咨询组成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特邀咨询员;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期以来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尤其是致力于企业法、公司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较深的造诣。主要论著有《中国非公司企业法研究》、《合伙企业法论》、《商法学案例教程》、《公司法教程》、《企业法》等10部,并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经济法制》、《河北法学》、《社会科学家》等刊物,公开发表法学专业论文近60篇。其中有8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被收入《中国商法精粹》,1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其中产生广泛社会反响的代表作为《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控股股东诚信义务探析》(发表于《法律科学》2004年第3期);《从股东绝对主权主义到相对主义公司治理的困境及出路》(发表于《法律科学》2003年第4期);《论公司要约收购与反收购中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发表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建立我国拍卖法律制度初探》一文曾于1996年荣获中国社会科院法学研究所举办的“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学论文优秀奖;《论现代企业集团组织运行的法律机制》,1998年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建立我国商事信用法律制度体系及营造社会信用环境的思考》,荣获2002年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论商法的立法模式》,荣获2004年中国法学会颁发的,中国商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论文2等奖。《地名资源商业化开发的法律秩序研究》,荣获2007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李集合,男,1966年生于陕西省礼泉县,1989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至今。主要从事合同法、房地产法、土地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业法学会房地产法与物业管理法协会理事。主要著作有:《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独著)、《农业法视野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制保障研究》(中国法学会2006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合著)、《土地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出版,副主编)、《合同法》(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1月出版,主编)、《监狱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合著),并在《西北大学学报》、《宁夏社会科学》、《法学杂志》、《政法学刊》、《法律适用》、《理论导刊》、《河北法学》、《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

一、课题类(1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项,政府间合作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项目6项,校级重点项目2项;其他项目含立法项目3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研究》,重庆市社哲规划项目,2011--2013年。2.《美国贸易保护措施对我国的影响与对策》,重庆市人文社科项目2010-2011;3.《国家税权合法性研究》(完成),重庆市人文社科项目2008-2009;《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制建设研究》,重庆市社哲规划项目2008-2010;《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规则缺陷与完善》,中国法学会课题,2011-2012;《WTO与西部服务贸易法律政策研究》(完成),重庆市社哲规划项目2007-2008;《国际法学实践性教学模式研究》,重庆市教改项目2008—2009;《国家经济安全法律保障机制》(完成),重庆市软科学项目2005—2007;《服务贸易救济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重点项目2008-2009;二、论文(近6年核心20篇,近5年核心17篇)《实施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战略法律机制探究》,载《暨南学报》3;2.《我国区域贸易安排战略的实施及其制度实践》,载《特区经济》3;3.《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与中国服务业发展》,载《河北法学》3;4.《论税法中的税收适度原则》,载《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5;《关于税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载《理论探索》1;《西部地区国际法律服务贸易的现状与发展》,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个体生态环境权论》,载《法学家》10;《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监管问题》,载《政治与法律》10;《国家经济安全与法的关系探析》,载《求索》9;《服务贸易多边法律制度现状、问题与发展》,载《湖湘论坛》9;《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资产证券化研究》,载《重庆大学学报》7;《商事仲载的司法干预及其路径选择》,载《法律适用》5;《司法权对仲裁的干预及其限度》,载《河北法学》4;《欧美对华启动纺织品特保程序的背景分析及我国的对策》,载《甘肃社会科学》1;《多边贸易谈判新议题的产生背景、发展及其启示》(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反倾销成案的哲学分析》,载《学术论坛》1;《跨国公司的环境法律责任缘起,》载《甘肃社会科学》6;《国际货物贸易中因违约而产生的风险责任探析》,载《西北师大学报》《反倾销因果关系标准探微——基于贸易政策的分析》,载《甘肃社会科学》《反倾销因果关系的立法分析及我国的对策》,载《现代法学》1;21.《国际经济法学教学模式的现状、问题及改革》,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0; 《服务贸易领域的反倾销问题探微》,载《西南国际法评论》,厦门大学出版社4;23.《澳大利亚电信监管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经济法论丛》1;《新形势下国际经济法教程的教学改革》,载《走进法律》,高等教育出版社9;《WTO体制下中国农产品贸易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载《中国法律与法学家》10;《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救济体系的缺失及完善》,载《WTO与中国经济》,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2;三、专著(含课题报告、教材)《国家税权的合法性研究》,人民出版社(个人专著)2010年版;《生态环境保护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厦门大学出版社(专著)2007年版;《国家经济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研究》,重庆出版社(专著)2007年版;《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争端典型案》厦门大学出版社(专著)2006年版;《国际经济法》(法学核心课程教材),法律出版社(副主编)2005年版; 《WTO与西部服务贸易法律政策研究》,重庆市社哲规划项目研究报告(主编/负责人)。《国际服务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个人专著)2011年版。《区域贸易安排中自由化规则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主编,2011年版。《中国—东盟法律评论》,厦门大学出版社,主编,2011年版。

1、张亚洲张亚洲尤其擅长代理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并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多年来张亚洲律师代理了多起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如“最高法院审理的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3Q大战、代理腾讯)”、“最高法院审理的‘拉菲’商标纠纷案”(代理法国拉菲罗斯柴尔德)、“最高法院审理的江淮汽车确认商标不侵权案”(代理江淮汽车)、“湖南高院审理的‘宝马BMW’驰名商标纠纷案”(代理德国宝马股份公司)等。自2009年至今,张亚洲代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已经有6件入选最高法院评选的当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2、王剑波入警12年来,他3次荣立三等功,先后被海南省委、省政府评为“海南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海南省抗风救灾先进个人”“海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被共青团海南省委授予第二十三届“海南青年五四奖章”,被部局评为“岗位练兵先进个人”“爱民固边工作先进个人”,被武警边防总队评为“十大群众工作标兵”。被海口市委、市政府评为“海口好人”,被昌江县评为“十大感动昌江人物”,被海口市公安局评为“重大安保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国家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3、史玉成1994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重庆大学法学博士。现任甘肃政法学院“飞天学者”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学术期刊部主任,《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西部法学评论》主编,学校环境与资源法学学科组组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甘肃省文化产业研究会副会长。受聘担任中共甘肃省委法律顾问,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临夏州人大常委会、威武市人大常委会、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等。4、许小东2014年08月06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同志签署命令,给三亚公安边防支队安游边防派出所所长许小东同志记一等功。许小东,2003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刑事侦查学专业,现任三亚公安边防支队安游边防派出所所长、武警少校警衔。他入警十余年来,忠实履职,先后参与救助溺水人员 284人、投海轻生人员 15人、遇险游客 24人;带队侦破多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缴获各类毒品130余公斤;成功阻止村民阻碍国防重点项目施工事件30余起。5、丁慧茹丁慧茹,1999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系经济法专业。在校期间,1996年、1998年先后获得全国武术锦标赛女子南拳和翻子拳两项冠军,全国第八届运动会女子南拳冠军,全国武术锦标赛女子南拳冠军,2001年获得全国第九届运动会女子南拳第二名。同年11月,荣获世界武术锦标赛女子南拳冠军。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一级教练。现任甘肃省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以上内容参考甘肃政法大学-丁慧茹以上内容参考甘肃政府大学-许小东以上内容参考甘肃政法大学-张亚洲以上内容参考甘肃政法大学-王剑波以上内容参考甘肃政法大学-史玉成

甘肃科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是谁

朱自清(1989—1948年),原名自华,字佩弦,号秋实,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省海州。现代散文家、诗人、教授。 1925年到北京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任教,不久任系主任。抗日战争时期,任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抗战胜利后,仍在清华大学任教,并积极支持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学生运动。1947年,朱自清在《十三教授宣言》上签名。抗议当局任意逮捕群众。1948年6月,在京参加了反对美国扶持日本的游行,并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国面粉宣言》上签名。1948年8月20日,因贫病在北平逝世,著有《踪迹》,散文集《背影》、《欧游杂记》、《你我》、《伦敦杂记》,文艺论著《诗言志辨》、《记雅俗共赏》等。朱自清(1898.11.22—1948.8.12)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幼年在私塾读书,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1912年入高等小学,1916年中学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2月写的《睡罢,小小的人》是他的新诗处女作。他是五四爱国运动的参加者,受五四浪潮的影响走上文学道路。 1920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在江苏、浙江一带教中学,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1922年和俞平伯等人创办《诗》月刊,是新诗诞生时期最早的诗刊。他是早期文学研究会会员。1923年发表的长诗《毁灭》,这时还写过《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优美散文。 1925年8月到清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则以散文为主。1927年写的《背影》、《荷塘月色》都是烩炙人口的名篇。1931年留学美国,漫游欧洲,回国后写成《欧游杂记》。 1932年9月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校南迁至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讲授《宋诗》、《文辞研究》等课程。这一时期曾写过散文《语义影》。1946年由昆明返回北京,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北京解放前夕,患胃病辞世。: 192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在大学读书后期,受五四运动的影响,开始写新诗,一直继续到毕业后在江浙一带当中学教师的时期。 1926年任清华大学教授,转而从事散文创作,成为名噪一时的散文作家。 1931年留学英国,漫游葡欧洲,次年回国,仍至清华大学任教授。抗战期间,在昆明西南联大任教。 1946年7月,著名的民主战士李公朴、闻一多被国民党特务暗杀,血的教训促使朱自清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爱国民主运动,成为一个坚强的革命民主主义战士。 1948年,他贫病交加,但坚决不向反动派屈服。该年8月在北平逝世。对此,毛泽东给予高度评价:“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朱自清是文学研究会早期主要成员,一生勤奋,共有诗歌、散文、评论、学术研究著作26种,约200多万字。主要有诗文集《踪迹》,散文集《背影》《欧游杂记》《你我》《伦敦杂记》,文艺论著《诗言志辨》《论雅俗共赏》等。他的散文以语言洗练、文笔秀丽著称。散文代表作有《荷塘月色》《背影》《绿》等。 朱自清先生一生中,写了很多优秀的作品,他自己就是珍惜时间的典范。我们也应该做珍惜时间的人。 朱自清当衣买书朱自清先生虽然以散文名世,但他后来长时间在大学任教,讲授“诗选”(以《古诗源》为教本)、“歌谣”、“陶渊明诗”、“新文学研究”等课程;出版有《新诗杂话》、《标准与尺度》、《诗言志辨》、《论雅俗共赏》、《经典常谈》等文艺批评。其学术研究著作,有着很深的学术造诣。这种厚实的为文积淀,似乎是那一代学人所共有。这种积淀的得来,自然与他们读书、爱书有大关联。 朱自清在上中学时,就极喜欢读书。当时家里每月给他一元零花钱,他大部分都交给家乡一家广益书局了,而且还常常欠账。引发他对哲学兴趣的一部《佛学易解》,就是从这家书局得到的。 后来到北京大学读书,专业就是哲学,朱自清就更喜欢佛学书了。当时佛经一类书多在西城卧佛寺鹫峰寺一带,他曾到寺里面买了《因明入正理论疏》、《百法明门论疏》、《翻译名义集》等书。当时是一个阴沉的秋天的下午,街上就朱自清一人,后来他在文章中回忆时还说:“这股傻劲回味起来颇有意思。” 1920年,是朱自清在大学最后一年。一次,他到琉璃厂去逛书店,在华洋书庄见到一部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要14元。这钱对这部大书说来虽不算太贵,可对一个念书的学生却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自己手头没这么多钱,可书又实在舍不得,思来想去,就自己的一件皮大氅还值点钱了。 这件大氅,是父亲在朱自清结婚时为他做的,水獭领,紫貂皮。大氅虽是布面,样式有点土气,领子还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可毕竟是皮衣,在制作的时候,父亲还很费了些心力。可当时实在舍不得那本“大字典”,又想到将来准能将大氅赎出,便在踌躇许久后,毅然将它拿到了当铺。 当铺在学校后门,转身就到。朱自清并没有过多考虑。因为想到将来赎回,便以书价作当价:14块。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所以当铺柜上的人一点不为难,即刻付款。 拿上钱,朱自清马上去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来。不料那件费了父亲许多心力的大氅,却终于没有赎回来。 大学毕业后,朱自清在江浙一带中学教书,后来被聘为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有一年冬天特别冷,朱自清没有力量缝制棉袍,便到街上去买了一件马夫用的毡披风。这种披风有两种,一种式样较好且细毛柔软,但价贵,朱自清买不起,便买了一种粗糙但便宜点的。 这件毡披风由于太过显眼,成了教授生活清贫的标志,以致后来多次出现在回忆朱自清的朋友的笔下。但它却为朱自清进城上课拦挡了风寒,晚间又铺下当褥子,虽然说起来颇叫人心酸。此时,再想想那件当出而不能赎回的皮大氅,叫人更感到读书人痴迷于书的程度。 朱自清的读书方法朱自清关于读书的理论和方法的论述颇丰。他不仅重视读书的数量和质量,更注重读书方法,在读书方法上极力主张通读的方法,强调“读”的功夫。在《论朗读》一文中,他推崇清人姚鼐“放声疾读,久之自悟”和曾国藩“非高声朗读则不能得其雄伟大概,非密咏恬吟则不能探其深远之趣”的观点。读古文如此,读白话文也是。他认为,读书当然是为了理解,“读”字本作抽出意义解,“包含着了解的程度及欣赏的程度”(《怎样学习国文》)。因此,必须注重读,“因为思想也就存在语汇、字句、篇章、声调里”。他指出:“熟读的工夫是不可少的。吟诵与了解极有关系,是欣赏必经的步骤。吟诵时对于写在纸上**的语言可以从声音里得其意味,变成活的语气。” 朱自清把诵读作为理解与欣赏原著的重要方法,主张不仅阅读诗词等文学作品需要吟诵,而且对经典著作也需要反复熟读。他在《论百读不厌》一文中指出:“经典给人知识,教给人怎样做人,其中有许多语言的、历史的、修养的课题,有许多注解,此外还有许多相关的考证,读上百遍,也未必能够处处贯通,教人多读是有道理的。”

朱子清化学家和化学教育家。安徽省桐城县黄家冲人。别名镜心。1900年10月17日出生,1989年3月11日卒于甘肃兰州。1926年毕业于南京东南大学化学系。1929年赴美国留学,1933年获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同年经化学系系主任罗杰·亚当斯(RAdams)推荐,赴德国慕尼黑大学跟维兰德(HWieland,1877—1957)教授一起,继续从事有机化学研究。1934年经维兰德介绍又到奥地利格拉兹大学跟微量化学分析的创始人普雷格尔(FPregl)教授学习微量分析。朱子清回国后,历任南京大学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国立北平研究院药物研究所研究员、代理所长,国立暨南大学化学系教授兼系主任,中央研究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化学系教授,兰州大学化学系教授、有机化学研究所所长、天然有机化学研究室主任,中国化学会理事。半个多世纪以来,朱子清为天然产物有机化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贝母植物碱是一类具有很强生理活性的化合物,其结构的测定是一件相当艰巨的工作。1888年以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停留在对贝母碱的实验式或官能团测定的水平上,而它的结构一直是个谜。朱子清及其研究小组克服了测试手段落后、设备条件差的困难,于1955年首先确定了贝母类植物碱的基本骨架为变形甾体,并以“贝母植物碱研究Ⅲ:贝母素甲的脱氢、碳架和氮环的决定”为题在《化学学报》上发表,为我国化学史写下了光辉的一页。该成果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三等奖,他被聘为国际有机化学杂志《四面体》的荣誉编辑。在十年动乱的艰难条件下,朱子清依然领导其课题组先后对钩吻、百部、藜芦、麻黄等植物中的生物碱进行研究,分离得到10多个生物碱,发现了3个新的生物碱。1978年后,朱子清不顾年老体弱,开展了雪莲、黄花棘豆、藜芦、蕨菜、竹节香附、竹节人参、乌头、麻黄素、醉马草、九节菖蒲的研究,取得了可喜成果。从雪莲、棘豆中分离得10多种黄酮类化合物,从雪莲中分离得5种倍半萜内酯化合物,其中有结构较新颖的倍半萜内酯化合物。从竹节香附、竹节人参中分得20多个皂苷,其中有8个为新皂苷,进行药理筛选后,发现某些化合物有抗癌活性。朱子清学识渊博,思路敏捷,治学严谨而且正直敢言,具有高尚的民族气节和爱国情操,堪称一代楷模。

朱自清(1989—1948年),原名自华,字佩弦,号秋实,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省海州。现代散文家、诗人、教授。 1925年到北京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任教,不久任系主任。抗日战争时期,任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抗战胜利后,仍在清华大学任教,并积极支持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学生运动。1947年,朱自清在《十三教授宣言》上签名。抗议当局任意逮捕群众。1948年6月,在京参加了反对美国扶持日本的游行,并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国面粉宣言》上签名。1948年8月20日,因贫病在北平逝世,著有《踪迹》,散文集《背影》、《欧游杂记》、《你我》、《伦敦杂记》,文艺论著《诗言志辨》、《记雅俗共赏》等。朱自清(1898.11.22—1948.8.12)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幼年在私塾读书,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1912年入高等小学,1916年中学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2月写的《睡罢,小小的人》是他的新诗处女作。他是五四爱国运动的参加者,受五四浪潮的影响走上文学道路。 1920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在江苏、浙江一带教中学,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1922年和俞平伯等人创办《诗》月刊,是新诗诞生时期最早的诗刊。他是早期文学研究会会员。1923年发表的长诗《毁灭》,这时还写过《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优美散文。 1925年8月到清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则以散文为主。1927年写的《背影》、《荷塘月色》都是烩炙人口的名篇。1931年留学美国,漫游欧洲,回国后写成《欧游杂记》。 1932年9月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校南迁至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讲授《宋诗》、《文辞研究》等课程。这一时期曾写过散文《语义影》。1946年由昆明返回北京,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北京解放前夕,患胃病辞世。: 192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在大学读书后期,受五四运动的影响,开始写新诗,一直继续到毕业后在江浙一带当中学教师的时期。 1926年任清华大学教授,转而从事散文创作,成为名噪一时的散文作家。 1931年留学英国,漫游葡欧洲,次年回国,仍至清华大学任教授。抗战期间,在昆明西南联大任教。 1946年7月,著名的民主战士李公朴、闻一多被国民党特务暗杀,血的教训促使朱自清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爱国民主运动,成为一个坚强的革命民主主义战士。 1948年,他贫病交加,但坚决不向反动派屈服。该年8月在北平逝世。对此,毛泽东给予高度评价:“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朱自清是文学研究会早期主要成员,一生勤奋,共有诗歌、散文、评论、学术研究著作26种,约200多万字。主要有诗文集《踪迹》,散文集《背影》《欧游杂记》《你我》《伦敦杂记》,文艺论著《诗言志辨》《论雅俗共赏》等。他的散文以语言洗练、文笔秀丽著称。散文代表作有《荷塘月色》《背影》《绿》等。 朱自清先生一生中,写了很多优秀的作品,他自己就是珍惜时间的典范。我们也应该做珍惜时间的人。 朱自清当衣买书朱自清先生虽然以散文名世,但他后来长时间在大学任教,讲授“诗选”(以《古诗源》为教本)、“歌谣”、“陶渊明诗”、“新文学研究”等课程;出版有《新诗杂话》、《标准与尺度》、《诗言志辨》、《论雅俗共赏》、《经典常谈》等文艺批评。其学术研究著作,有着很深的学术造诣。这种厚实的为文积淀,似乎是那一代学人所共有。这种积淀的得来,自然与他们读书、爱书有大关联。 朱自清在上中学时,就极喜欢读书。当时家里每月给他一元零花钱,他大部分都交给家乡一家广益书局了,而且还常常欠账。引发他对哲学兴趣的一部《佛学易解》,就是从这家书局得到的。 后来到北京大学读书,专业就是哲学,朱自清就更喜欢佛学书了。当时佛经一类书多在西城卧佛寺鹫峰寺一带,他曾到寺里面买了《因明入正理论疏》、《百法明门论疏》、《翻译名义集》等书。当时是一个阴沉的秋天的下午,街上就朱自清一人,后来他在文章中回忆时还说:“这股傻劲回味起来颇有意思。” 1920年,是朱自清在大学最后一年。一次,他到琉璃厂去逛书店,在华洋书庄见到一部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要14元。这钱对这部大书说来虽不算太贵,可对一个念书的学生却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自己手头没这么多钱,可书又实在舍不得,思来想去,就自己的一件皮大氅还值点钱了。 这件大氅,是父亲在朱自清结婚时为他做的,水獭领,紫貂皮。大氅虽是布面,样式有点土气,领子还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可毕竟是皮衣,在制作的时候,父亲还很费了些心力。可当时实在舍不得那本“大字典”,又想到将来准能将大氅赎出,便在踌躇许久后,毅然将它拿到了当铺。 当铺在学校后门,转身就到。朱自清并没有过多考虑。因为想到将来赎回,便以书价作当价:14块。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所以当铺柜上的人一点不为难,即刻付款。 拿上钱,朱自清马上去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来。不料那件费了父亲许多心力的大氅,却终于没有赎回来。 大学毕业后,朱自清在江浙一带中学教书,后来被聘为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有一年冬天特别冷,朱自清没有力量缝制棉袍,便到街上去买了一件马夫用的毡披风。这种披风有两种,一种式样较好且细毛柔软,但价贵,朱自清买不起,便买了一种粗糙但便宜点的。 这件毡披风由于太过显眼,成了教授生活清贫的标志,以致后来多次出现在回忆朱自清的朋友的笔下。但它却为朱自清进城上课拦挡了风寒,晚间又铺下当褥子,虽然说起来颇叫人心酸。此时,再想想那件当出而不能赎回的皮大氅,叫人更感到读书人痴迷于书的程度。 朱自清的读书方法朱自清关于读书的理论和方法的论述颇丰。他不仅重视读书的数量和质量,更注重读书方法,在读书方法上极力主张通读的方法,强调“读”的功夫。在《论朗读》一文中,他推崇清人姚鼐“放声疾读,久之自悟”和曾国藩“非高声朗读则不能得其雄伟大概,非密咏恬吟则不能探其深远之趣”的观点。读古文如此,读白话文也是。他认为,读书当然是为了理解,“读”字本作抽出意义解,“包含着了解的程度及欣赏的程度”(《怎样学习国文》)。因此,必须注重读,“因为思想也就存在语汇、字句、篇章、声调里”。他指出:“熟读的工夫是不可少的。吟诵与了解极有关系,是欣赏必经的步骤。吟诵时对于写在纸上**的语言可以从声音里得其意味,变成活的语气。” 朱自清把诵读作为理解与欣赏原著的重要方法,主张不仅阅读诗词等文学作品需要吟诵,而且对经典著作也需要反复熟读。他在《论百读不厌》一文中指出:“经典给人知识,教给人怎样做人,其中有许多语言的、历史的、修养的课题,有许多注解,此外还有许多相关的考证,读上百遍,也未必能够处处贯通,教人多读是有道理的。”回答完毕!谢谢!!!!!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级别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级别: 北大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5年,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原名《政法学刊》,1994年改为现名,199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公开发行。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主管主办: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政法学院快捷分类:政法政治军事法律综合 社会科学I出版发行:甘肃  双月刊  A4期刊刊号:1007-788X, 62-1129/D创刊时间:1986  影响因子 379审稿时间:1-3个月期刊级别: 北大核心期刊

报社里的总编室主任,级别是中层干部正职。具体是什么职级,要看报社的行政职级。在我国,报社的行政职级分为中央级、省级(含副省级城市)、地市级等等。中央级报社的总编室主任是正厅级;省级报社(含副省级城市报社)的总编室主任是正处级;地市级报社的总编室主任是正科级。报社总编室主任是重要业务岗位。其职责是在总编辑和副总编辑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报的编务工作,通常是报社编委会成员。报社的最高领导是社长(通常兼任党委书记),以下分别是总编辑、总经理、副总编辑、各部门主任、副主任、编辑记者、印务及后勤部门职工。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是谁

梁亚民,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陕西长武县人。现任甘肃政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梁亚民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级别: 北大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5年,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原名《政法学刊》,1994年改为现名,199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公开发行。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主管主办: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政法学院快捷分类:政法政治军事法律综合 社会科学I出版发行:甘肃  双月刊  A4期刊刊号:1007-788X, 62-1129/D创刊时间:1986  影响因子 379审稿时间:1-3个月期刊级别: 北大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我本人认为还是不错的。虽然学校的软硬条件设施可能比别的学校要差很多,但是我认为对于大学生来说,学校与专业固然重要,但是这只是外因,真正起决定性因素的就是个人本身这个内在因素吧。我是06年进入甘肃政法学院行政学院学习行政管理专业,起初自己也有好多不满和抱怨,但是当我毕业后顺利的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后,回顾大学四年,还是要感谢学校与学院的教育。在大学期间主要是学习如何去思考问题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所以只要自己努力也会在职场竞争中取得成功。我们班毕业后同学们的就业情况就相当的好,有考上国家公务员、省级公务员、司法系统的,也有进入大型国企如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电信工作的。希望大家能客观的来评价我的大学我的母校,反正我本人还是很怀念在大学四年在甘肃政法学院的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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