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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官的论文选题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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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官的论文选题怎么选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文献综述  院 (系):  专 业:  班 级:  学生姓名: 学 号:  年 月 日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评价表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综述名称 注意综述名称(综述内容中不要出现本课题怎么样等等)  评阅教师姓名 职称  评 价 项 目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综述结构 01 文献综述结构完整、符合格式规范  综述内容 02 能准确如实地阐述参考文献作者的论点和实验结果  03 文字通顺、精练、可读性和实用性强  04 反映题目所在知识领域内的新动态、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新技术等  参考文献 05 中、英文参考文献的类型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格式符合规范  06 围绕所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搜集文献  成绩  综合评语:  评阅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文献综述: 小四号宋  空一行  标题 二号黑居中  空一行  1 XXX 三号黑  XXX 小四号宋,行距20磅  1 XXXX 小三号黑  XXX 小四号宋,行距20磅  1 XXX 四号黑  XXX 小四号宋,行距20磅  空一行  2 XXXX 三号黑  (空1行)  参 考 文 献  (空1行)  [要求按国标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书写,例如:]  [1] 袁庆龙,候文义.Ni-P合金镀层组织形貌及显微硬度研究[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01,32(1):51-53 .(宋体五号,行距固定值20磅)  [2] 刘国钧,王连成.图书馆史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79:15-18,31.  下面的是我的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FTO透明导电薄膜的溅射法制备  1 前言  为了更好的开展毕业论文及毕业实验工作,在查找和阅读与《DSSC用FTO透明导电玻璃的溅射法制备》相关的文献和资料,完成撰写了本文献综述。随着科技的日趋成熟,导电玻璃的制备方法也越来越成熟,种类也衍生得越来越多。  本文章将对国内外的制备方法,种类,发展现状及趋势,工艺性能,退火处理对性能的影响等方面做一简要介绍。  2透明导电玻璃的种类及制备方法简介  1透明导电玻璃的种类  1 1 TCO导电玻璃  TCO(Transparent Conductive Oxide)玻璃,即透明导电氧化物镀膜玻璃,是指在平板玻璃表面通过物理或化学镀膜方法均匀的镀上一层透明的导电氧化物薄膜而形成的组件主要包括铟、锡、锌、铬的氧化物及其复合多元氧化物薄膜材料。  2 ITO透明导电玻璃  ITO透明导电玻璃全称为氧化铟锡(Indium-Tin Oxide)透明导电膜玻璃,多通过ITO导电膜玻璃生产线,在高度净化的厂房环境中,利用平面磁控技术,在超薄玻璃上溅射氧化铟锡导电薄膜镀层并经高温退火处理得到的高技术产品。 ITO玻璃产品广泛地用于液晶显示器(LCD)、太阳能电池、微电子ITO导电膜玻璃、光电子和各种光学领域。  3FTO透明导电玻璃  FTO透明导电玻璃为掺杂氟的SnO2导电玻璃(SnO2:F),简称为FTO。FTO玻璃可以做为ITO导电玻璃的替换用品,广泛用于液晶显示屏,光催化,薄膜太阳能电池基底等方面,市场需求极大 FTO玻璃因其特殊性,在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电致变色和光催化方面对其透光率和导电率都有很高的要求,其综合性能常用直属FTC来评价:FTC=T10/RS。T是薄膜的透光率,RS是薄膜的方阻值;在光学应用方面,则要求其对可见光有好的透射性和对红外有良好的反射性。对其基本要求是:①表面方阻低,②透光率高,③面积大、重量轻,④易加工、耐冲击。  2FTO透明导电玻璃制备方法  FTO透明导电玻璃的制备方法有,物理方法:溅射法、真空蒸发镀膜法、离子辅助沉积镀膜法等;化学方法:喷雾热解法、溶胶-凝胶法和化学气相沉积法等。目前适合批量生产且研发较多的有真空蒸发镀膜法、磁控溅射法、化学气相沉积法和喷雾热解等方法![1]化学气相沉积法和真空镀膜法制备的薄膜和玻璃基板的结合强度不够,溶胶-凝胶法制备的导电薄膜电阻较高。适合于批量生产且已经形成产业的工艺,只有磁控溅射法和溶胶-凝胶法。特别是,溅射法由于具有良好的可控性和易于获得大面积均匀的薄膜。  1磁控溅射法镀膜:  溅射镀膜(sputtering deposition)是指用离子轰击靶材表面,使靶材的原子被轰击出来,溅射产生的原子沉积在基体表面形成薄膜。溅射镀膜有二级、三级或四级溅射、磁控溅射、射频溅射、偏压溅射、反应溅射、离子束溅射等装置。  目前最常用的制备CoPt 磁性薄膜的方法是磁控溅射法。磁控溅射法是在高真空充入适量的氩气,在阴极(柱状靶或平面靶)和阳极(镀膜室壁) 之间施加几百K 直流电压,在镀膜室内产生磁控型异常辉光放电,使氩气发生电离。氩离子被阴极加速并轰击阴极靶表面,将靶材表面原子溅射出来沉积在基底表面上形成薄膜。通过更换不同材质的靶和控制不同的溅射时间,便可以获得不同材质和不同厚度的薄膜。磁控溅射法具有镀膜层与基材的结合力强、镀膜层致密、均匀等优点。  2真空蒸发镀膜:  真空蒸发镀膜(vacuum vapor deposition)是在工作压强低于10-2 Pa,用蒸发器加热物质使之汽化蒸发到基片,并在基片上沉积形成固态薄膜的一种工艺方法。真空蒸发的加热方式主要有电阻加热蒸发、电子束加热蒸发、高频加热蒸发和激光加热蒸发等。对于镀制透明导电氧化物薄膜而言,其真空蒸发镀膜工艺一般有三种途径:(1)直接蒸发氧化物;(2)采用反应蒸发镀,即在蒸发金属的同时通入氧气进行化学反应生成金属氧化物;(3)对蒸发金属镀膜进行氧化处理。  3溶胶-凝胶法:  溶胶-凝胶法(so1-gel)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能代替高温固相合成反应制备陶瓷、玻璃和许多固体薄膜材料的一种新方法。它将金属醇盐或无机盐经溶液、溶胶、凝胶而周化,再将凝胶低温处理变为氧化物的方法,是应用胶体化学原理制各无机材料的一种湿化学方法。溶胶-凝胶工艺是一种制备多元氧化物薄膜的常用方法。按工艺可分为浸涂法和旋涂法。浸涂法是将衬底浸人含有金属离子的前驱体溶液中,以均匀速度将其提拉出来,在含有水分的空气中发生水解和聚合反应,最后通过热处理形成所需薄膜;而旋涂法则是通过将前体溶液滴在衬底后旋转衬底获得湿膜。  4化学气相沉积法:  化学气相沉积(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CVD)是反应物质在气态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固态薄膜沉积在加热的固态衬底表面,是一种重要的薄膜制各方法。CVD法所选的反应体系必须满足:(1)在沉积温度下,反应物必须有足够的蒸汽压;(2)化学反应产物除了所需的沉积物为固态外,其余必须为气态;(3)沉积物的蒸汽压应足够低,以保证能较好地吸附在具有一定温度的基体上,但此法因必须制各具有高蒸发速率的铟锡前驱物而使生产成本较高。影响化学气相沉积薄膜的工艺参数很多,包括基体温度、气压、工作气体流量和反应物及其浓度等。  化学气相沉积技术的主要特点包括:设备及工艺简单、操作维护方便、灵活性强;适合在各种形状复杂的部件上沉积薄膜:由于设备简单,薄膜制备的成本也比较低。但是,薄膜的表面形貌很大程度上受到化学反应特性以及能量撒活方式的影响。  5喷雾热分解法:  喷雾热分解法是化学法成膜的一种,其过程与APCVD法比较相似。它是将前驱体溶液在高压载气的作用下雾化,然后输送到基片表面,在高温作用下,前驱体溶液发生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反应,在基片表面上得到需要的薄膜材料。而反应副产物一般是通过气相形式排出反应腔。常用的高压载气主要有:压缩空气、氮气、氩气等等。但是由于压缩空气中常含有大量的水蒸气,所以用氮气作为载气的情形比较多。如果需要在基片表面上发生分解反应,基片温度一般在300℃以上,在玻璃上制备FTO薄膜的基片温度一般为500℃。影响最终薄膜性能的喷涂参数有:载气压力、前驱体溶液流量、基片温度、喷口与基片的距离、喷枪移动速度等等[2]。在成膜过程中基材的温度、液体的流速、压缩气体的压力以及喷嘴到基材的距离等参数均可实现精确控制[3]。  3 FTO透明导电玻璃的研究现状、应用及发展趋势  1FTO透明导电玻璃的研究现状  自1907年Badeker首次报道了热氧化溅射的Cd薄膜生成半透明导电的CdO薄膜,引发了对透明导电氧化物(TCO)薄膜的研究。1950年前后出现了硬度高,化学稳定性好的SnO2基薄膜及综合光电性能优良的In2O3基薄膜,ZnO基薄膜的研究始于2O世纪80年代 。目前研究和应用较多的TCO薄膜主要有SnO2、In2O3。和ZnO基三大体系,其中以In203:Sn(ITO),SnO2 :F(FTO)和ZnO:Al(ZAO)最具代表性,这些薄膜具有高载流子浓度(1018~1021cm-3)和低电阻率(10-3~1O-4Ω•cm),且可见光透射率8O%~90%,使这些薄膜已被广泛应用于平面显示、建筑和太阳光伏能源系统中。[4] 已经商业化应用的TCO薄膜主要是In2O3Sn(ITO)和SnO2:F(FTO)2类,ITO由于其透明性好,电阻率低,易刻蚀和易低温制备等优点,一直是显示器领域中的首选TCO薄膜。FTO薄膜由于其化学稳定性好,生产设备简单,生产成本低等优点在节能视窗等建筑用大面积TCO薄膜中,具有很大的优势[5]。  Sn02:F(FTO)掺杂体系是一种n型半导体材料,表现出优良的电学和光学性能,并且耐腐蚀,耐高温,成本低,化学稳定性好,是现在研究较多,应用范围较广的一类TCO薄膜。苗莉等[6]采用喷雾热解法,以NH4F、SnCl2•2H20为原料,在普通玻璃衬底上制备出了方块电阻最低达到2Ω/口,可见光透光率为95%的FTO薄膜,且薄膜晶粒均匀,表面形貌平整致密。Yadav等[7]采用喷雾热解法,制备了不同厚度的FTO薄膜,最低电阻率达到91 X 10-4 Ω•cm。Moholkar等[8]采用喷雾热解法,制备了不同掺F浓度的FTO薄膜,研究了氟的掺杂浓度对Sn02薄膜的光学,结构和电学性能的影响。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的戴松元小组[9、10]将FTO用于染料敏化太阳电池的透明电极,并获得较高的光电转换效率。  射频溅射:  射频溅射的基本原理是射频辉光放电。国内外射频溅射普遍选用的射频电源频率为13.56MHz,以防止射频信号与无线电信号的相互干扰。通常直流溅射的基本过程是,从阴极发出的电子,经过电场的加速后获得足够的能量,可以使气氛气体发生电离。正离子在电场作用下撞击阴极表面,溅射出阴极表面的原子、分子到衬底表面发生吸附、凝聚,最终成膜。  直流溅射不能用于绝缘体材料的薄膜制备,因为绝缘材料在受到正离子轰击时,靶材表面的正离子无法中和,使靶表面的电位逐渐升高,导致阴极靶与阳极问的电场减小,当靶表面电位上升到一定程度时,可以使气体无法电离,溅射无法进行。而射频溅射适合于任何一种类型的阻抗耦合,电极和靶材并不需要是导体,射频溅射非常适合于制备半导体、绝缘体等高熔点材料的薄膜。在靶材表面施加射频电压,当溅射处于上半周时,由于电子的质量比离子的质量小很多,故其迁移率很高,用很短时间就可以飞向靶面,中和其表面积累的正电荷,从而实现对绝缘材料的溅射,并且在靶表面又迅速积累起了大量的电子,使其表面因空间电荷而呈现负电位,导致在射频溅射正半周期,也可吸引离子轰击靶材。从而实现了在电压正、负半周期,均可溅射。磁场的作用是将电子与高密度等离子体束缚在靶材表面,可以提高溅射速度。[11]  用JPGF一450型射频磁控溅射系统在玻璃衬底上制备SnO2:F薄膜,系统的本底真空度为10-3Pa.溅射所用陶瓷靶是由纯度为99%SnO2和NH4F,粉末经混合、球磨后压制成坯,再经1300℃烧结而成,靶中NH4F的重量比是78%,用纯度为99.99% 的氩气和氧气作为工作气体,由可控阀门分别控制气体的流量。溅射过程中,控制真空室内氩气压强为1Pa,氧分压为5—5 Pa,靶与衬底间的距离为5cm.溅射功率为150W,溅射时间为25 min,衬底温度为100℃。用RIGAKU D/MAX—yA型x射线衍射(XRD)仪(CuKa辐射波长,154178 nm)测试样品的结构,用APHM一0190型原子力显微镜(AFM)观测样品的表面形貌,使用 rv一1900型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测量样品的吸收谱,使用激发源为325 nm的He—Cd激光器的光谱仪测量样品的室温光致发光谱,使用普通的万电表测试它的导电性(前提是尽量保持测量条件的一致性)。  2FTO透明导电玻璃的应用  FTO透明导电玻璃具有优良的光电性能,被广泛用于太阳能电池的窗口材料、低损耗光波导电材料及各种显示器和非晶硅太阳能电池中作为透明玻璃电极等,与生活息息相关。  1在薄膜太阳电池上的应用  太阳能电池是利用光伏效应,在半导体p-n结直接将太阳光的辐射能转化成电能的一种光电器件。TCO薄膜是太阳电池关键材料之一,可作为染料敏化太阳电池(dye-sensitized solar cells,DSCS)[12]等的透明电极,对它的要求是:具有低电阻率(方块电阻Rsh约为15Ω/□);高阳光辐射透过率,即吸收率与反射率要尽可能低;化学和力学稳定性好的特点。在薄膜太阳电池中,透明导电膜充当电极,具有太阳能直接透射到作用区域几乎不衰减、形成p-n结温度较低、低接触电阻、可同时作为防反射薄膜等优点。  2在显示器上的应用  显示器件能将外界事物的光、声、电等信息,经过变换处理,以图像、图形、数码、字符等适当形式加以显示。显示技术的发展方向是平板化。在众多平板显示器中,薄膜电致发光显示由于其主动发光、全固体化、耐冲击、视角大、适用温度宽、工序简单等优点,引起广泛关注,并发展迅速。FTO薄膜具有可见光透过率高、电阻率低、较好的耐蚀性和化学稳定性,因此被广泛用作平板显示器的透明电极。  3在气敏元件上的应用  气体传感器是把气体的物理、化学性质变换成易处理的光、电、磁等信号的转换元件。半导体气体传感器是采用金属氧化物或金属半导体氧化物材料做成的元件,与气体相互作用时产生表面吸附或反应,引起以载流子运动为特征的电导率或伏安特性或表面电位变化。二氧化锡薄膜气敏器件具有灵敏度高、响应速度和恢复速度快、功耗低等特点,更重要的是容易集成。随着微电子技术的发展,传感器不断向智能化、微型化方向发展。[13]  4在建筑幕墙玻璃及透明视窗上的应用  喷雾热解法制各的FTO薄膜能用于阳光节能玻璃,对可见光高透射,但对红外光高反射,其反射率大于70%。让阳光中可见光部分透过,而红外部分和远红外反射。阳光中的可见光部分对室内采光是必需的,但可将红外部分的热能辐射反射回去,能有效调节太阳光的入射和反射。利用FTO薄膜在可见光区的高透射性和对红外光的高反射性,可作为玻璃的防雾和防冰霜薄膜。  3 FTO透明导电玻璃的发展趋势  随着LCD的商品化、彩色化、大型化和TFT的驱动或太阳能电池的能量转变效率的提高,人们对透明导电氧化物(TCO)薄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至少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导电性能好,电阻率较低;  (2)可见光内透光率较高:  (3)镀膜温度更接近室温,能大面积均匀地镀膜;  (4)膜层加工性能好,可以进行高精度低损伤腐蚀;  (5)热稳定性及耐酸、碱性优良,硬度高;  (6)表面形状良好,没有针孔;  (7)价格较低,可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  目前,TCO薄膜已普遍达到下列水平:膜厚为500 nm的情况下电阻率在10-4 Ω•cm数量级,在可见光区透光率达80%,载流子迁移率一般达到40cm2/(v•s)。虽然TCO薄膜的性能指标可以满足当前应用需要,但随着器件性能的不断提升,对TCO薄膜提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一些学者提出了TCO薄膜发展的一个量化的前景指标:禁带宽度>3 eV,直流电阻率~5×10-5 Ω•cm,可见光段在自由电子作用下的吸收系数<2x103 cm-1,载流子迁移率>100 cm2/(v•s)。  几十年来,人们一直在努力提高透明导电薄膜的透明性和导电性。SnO2:F(TFO)透明导电薄膜由于其兼备低电阻,高的可见光透过率,近红外高的反射率,优良的膜强度和化学稳定性等优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必将在平板显示器件、建筑物玻璃和气敏传感器等众多领域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利用溅射法制备FTO透明导电玻璃它的生产工艺简单,操作方便,利于控制。成本较低,原料易得,但在制备过程中NH4F加热分解放出有污染的氮氧化物和氨烟,这对以后商业化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制约。所以对原料的改进和污染的控制方面还有待开发。  4 制备条件对膜结构及光电性能的影响  长安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段理等做了磁控溅射制备银掺杂ZnO薄膜结构及光电性质研究实验,发表了文献[14],并在文献14中得出了1——3的结论。  1制备条件对膜厚的影响  文献中采用射频磁控溅射法在玻璃衬底上制备了银掺杂ZnO薄膜,当薄膜淀积时间从30rain延长到90min时,薄膜的厚度几乎按照线性关系从约270nm增加到820nm,即薄膜的淀积速率大致稳定在9nm/min左右,为匀速生长。溅射功率与膜厚呈线性增长,及沉淀速率与溅射功率大致呈线性关系。  2制备条件对膜结构的影响  晶体质量随溅射功率的增大而降低,随溅射气压的增大而降低。  3制备条件对膜光电性质的影响  在固定溅射总气压的条件下,增大氧分压可以增强薄膜的紫外发光强度,增大薄膜的载流子浓度。  4 退火对薄膜的影响  退火能显著提高薄膜晶体质量,并增强薄膜的PL发光强度和导电能力,其原因是退火能使银离子完成对锌离子的替代从而形成受主。[15]  5 退火后处理对膜结构与成分的影响  光敏薄膜的光电、形貌性能与退火处理密切相关,退火处理优化了薄膜表面形貌、减小了光学能隙、增大了薄膜的导电率和载流子迁移率。光敏薄膜性能的优化,有利于增大聚合物太阳电池的填充因子、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对于提高其能量转换效率、改善器件光伏性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6]分别对较低氧分压反应磁控溅射制备的 薄膜进行氧化性气氛和惰性气氛退火。通过XRD和SEM 分析,发现氧化性气氛退火薄膜为表面多孔的金红石结构 ,而惰性气氛退火薄膜表面较为致密,结构分析不仅观察到金红石结构的 ,还发现了四方结构的 。XPS表面分析进一步表明,氧化性气氛退火后,薄膜成分单一,未氧化的 完全氧化成稳定的 ,而且具有稳定结构的 薄膜表面吸附水很少。相对而言,惰性气氛退火后,薄膜表面 、 和 共存,表面化学吸附氧和吸附水较明显,薄膜的稳定性降低。[17]  6 FTO导电玻璃制备相关参数  根据范志新等所提出的理论表达式: 带入相关数据可得到,SnO2:F(FTO)的最佳掺杂含量为54%[18]通过对比总结,参考大量数据,选择溅射功率:100W,溅射压力:5Pa,溅射时间:5h,溅射靶距:38mm[13、19]做产品。进行相关参数的选择与优化。  7 参考文献  1、张志海, 热解法制备氟掺杂二氧化锡导电薄膜及其性能研究 合肥工业大学  2、汪振东, 玻璃基TiO<,2>-SiO<,2>/SnO<,2>:F薄膜的喷雾热分解法制备和表征 武汉理工大学  3、郝喜红, 喷雾热解法制备掺杂二氧化锡导电薄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4、张明福等, 透明导电氧化物薄膜研究的新进展 压电与声光  5、方俊 杨万莉, n型透明导电氧化物薄膜的研究新进展 陶瓷  6、苗莉等, SnO2:F导电薄膜的制备方法和性能表征 材料导报  7、Yadav A A,Masumdar E U,Moholkar A V,et a1.Effect of quantity of spraying solution on the properties of spray deposited fluorine doped tin oxide thin films[J].Physiea B:Condensed Matter,2009,404(12—13):1874 - 1877.  8、Moholkar A V,Pawar S M,Rajpure K Y,et a1.Effect of fluorine doping on highly transparent conductive spray deposited nanocrystalline tin oxide thin films[J].Applied Surface Science,2009,255(23):9358—9364.  9、Dai S,Wang K,Weng J,et a1.Design of DSC panel with efficiency more than 6%[J1.Solar Energy Materials and Solar Ceils,2005,85(3):447—455.  10、Huo Z,Dai S,Wang K,et a1.Nanocomposite gel electrolyte with large enhanced charge transport properties of an 13-/I- redox couple for quasi-solid-state dye-sensitized solar cells[J].Solar Energy Materials and Solar Cells,2007,91(20):1959-1965.  11、王璟和,射频溅射法制备透明导电陶瓷薄膜 天津大学  12、姜磊等, 染料敏化太阳电池研究进展 内蒙古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3、曾志峰等, 射频溅射法制备掺杂SnO2纳米薄膜的研究 武汉大学学报(理学版)  14、段理、樊小勇等, 磁控溅射制备银掺杂 薄膜结构及光电性质研究 材料导报(研究篇)  15、SunLL,TanO K,ZhuW G,et a1.Pb(Zro 3Ti0. 7)03/Pb-TiO3 multilayer thin films for pyroelectric infrared sensorapplication[J].J Appl Phys,2006,99(9):09410  16、顾锦华、钟志有等, 真空退火处理对光敏薄膜及聚合物太阳电池性能的影响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7、王磊、杜军等, 退火气氛对SnO2薄膜结构与成分的影响 材料导报  18、范志新等, 二氧化锡薄膜的最佳掺杂含量理论表达式 电子器件  19、刘庆业等, 射频溅射法研制SnO2纳米薄膜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新颖的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思考2、地方人大保证宪法实施职能研究3、合宪性审查制度研究4、人大监督权与宪法实施研究5、我国宪法实施路径与方法研究6、论宪法解释的功能7、论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8、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9、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能调整研究10、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11、论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12、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13、论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14、行政诉讼跨区管辖改革研究15、社区矫正的现、问题与对策--以六安市某县(区)为例16、公共服务外包法律规制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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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官的论文选题方向

论转化犯 论“携带凶器抢夺” 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 论危险犯的终止 论结果加重犯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 论原因自由行为 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 论社会危害性标准诉讼法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 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 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 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 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 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兼与保释制度之比较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1 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2 对环境权性质的思考3 论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4 论环境刑法的特点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 水污染防治法执行问题研究 《环境保护法》修改若干问题的一点思考 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研究 环境与国际贸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民商法 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利益平衡与制度设计角度 试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 论网络空间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 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思考 试论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 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 论居住权 公司破产制度研究 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宪法与行政法1. 宪政与司法审查2. 公民权与人权3.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4. 资格罚研究5. 听证制度研究6. 论村民自治7. 选举制度的完善8.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劳动权及其实现9. 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10. 当代中国的变迁与宪法发展

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  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论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用  论行政事实行为  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意义与完善路径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当场击毙"正当化研究  我国偷渡犯罪刑法立法研究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立法研究  论刑法中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论刑法在反恐中的作用与局限  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研究  人体器官犯罪研究  我国宪法指导下的刑法理念研究  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思考  邪教组织的传播与治理  浅析网络赌博的现状与治理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研究  故意杀人罪在中国的死刑适用研究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 论强制保险制度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 论消费保险合同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 雇主责任浅析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 沉默权问题研究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 论特殊主体犯罪 论挪用公款罪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 论罪刑法定原则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 安乐死问题探究 “非法经营罪” 探究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 论不作为犯罪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 谈无讼与息讼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 论法的时代精神 论国家主权豁免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5、133、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A197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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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官的论文选题意义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我也是法律本科毕业的,自己有一份,网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份,只可惜你给的份太少了。我的是浙大的,发给你肯定能过关。

检察官作为执法的主体,就必须具备执法者应有的职业素质和修养。而检察官的职业素质包括知识结构、法学理论基础、执法水平和个人修养。  个人修养就是个人认识、情感、意志、信念、言行和习惯的修炼和涵养,是个人经历自我认识、自我解剖、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过程后所达到的一种境界。个人修养包括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党性修养、职业道德修养等。  一、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必须加强自身文化修养。  所谓“文化”,是人文文化与科技文化各学科的总和。所谓“修”,乃吸取、学习,为的是打下知识体系的基础。所谓“养”,是在“修”得的知识基础之上的提炼、批判、反思乃至升华。  文化修养总的来说,则是对人文文化、科技文化中的部分学科有了解、研究、分析、掌握的技能,可以独立思考、剖析、总结并得出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的一种能力。只修不养,是只知道死读书的呆子。只养不修,则是热衷于主观臆想的狂人。  具有较全面的知识体系,在学习中思辩,不断完善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就是文化修养的核心和标志。  检察官的文化修养是一具长期的过程。  1、作为检察官要加强学习,积累知识。  人文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都要广泛涉猎和认真学习,不断积累和丰富学科知识,改变自己的知识结构,为执法办案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改变检察官知识结构单一,只学习和注重法律法规知识而忽视人文、社科和现代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努力成为业务精通、学识渊博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2、作为检察官要在学习中不断实践、总结和提高。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实践和运用。在实践中才能知道不足 ,在实践中才能发现问题,在实践中才能解决具体问题。通过实践才能积累经验,总结教训,发现不足,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就是这个道理。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反复过程,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身的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3、作为检察官要通过学习加强自身的品行修养。  检察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就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现代执法理念,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规范。  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忠诚是检察官的政治本色。  公正就是崇尚法治,客观求实,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公正是检察官的职业准则。  清廉就是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监督。清廉是检察官的基本品德。  文明就是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刚正不阿,敢于监督,勇于纠错,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文明是检察官的工作作风。  4、检察官文化修养的终极目标就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对检察官公正廉洁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世界观也叫宇宙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世界观建立于一个人对自然、人生、社会和精神的科学的、系统的、丰富的认识基础上,它包括自然观、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历史观、物质观、运动观和时空观。世界观不仅仅是认识问题,还包括坚定的信仰和积极的行动。  作为检察官就要树立社会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并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方向,也决定着人们行为的价值取向和对生活的态度。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世界观的制约。  作为检察官就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牢记宗旨,不辱使命,秉公执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价值观是基于人的一定的思维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也就是人认定事物、辨别是非的一种思维或价值取向,从而体现出人事物一定的价值或作用。  作为检察官就要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崇尚法律、客观求实、淡泊名利、执着追求,做一个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的法律人。  二、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必须坚持基本的执法准则。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就要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秉承公正、严格、规范、文明、廉洁的执法准则。  1、公正是执法的价值追求。  培根《论司法》中有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公正是现代司法的根本追求和最基本原则。我国的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要求我们执法者对每个公民都一视同仁,公正处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后果就是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损害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强烈不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2、严格是执法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旧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还是新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原则,都将严格执法作为基本的法治原则。  严格执法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遵从法律规定。在执行法律时,必须坚持有法可依,也就是以法律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执法必有据。二是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在具体适用法律时,既不对法律条文规定进行随意扩充,也不对法律条文规定任意限制,必须坚持立法本意。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正确适用法律,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绝不允许将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加以处罚,也不允许将犯罪降格为违法而处理。  3、规范是执法的最大保障。  只有规范才能促进公平公正。规范就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方法、步骤、时限等开展执法办案和刑事诉讼活动。规范包括程序规范、行为规范和语言文字规范等。  程序规范就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执法办案活动,不得变通或者省略某个诉讼程序或环节。作为检察官就是要遵循《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基本规范》的规定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行为规范就是执法办案行为要遵循法律法规等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当事人的权益,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具体地讲,就是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纪委、中政委、高检院有关执法办案的禁止性规定,如严禁暴力取证、违法使用侦查措施,执行“八要八不准”、“九条硬性规定”、“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  语言文字规范就是文明用语、规范用语、专业用语和准确表达。在执法办案中,不得语言粗俗,对当事人进行人身侮辱;不得词不达意,导致歧义和费解。在制作法律文书时,要正确引用法律条文和使用专业术语,准确表述有关事实和证据。  4、文明是执法的根本要求。  文明与野蛮是相对的。文明执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在执法中充分尊重人权,尊重法律和遵循执法程序,客观公正处理案件。文明总是伴随人类社会的进步而进步,同时更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司法在进步,文明更是成为现代司法的必然要求。封建司法制度中的暴力与野蛮,在历史长河中几乎涤荡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文明和理性。但在现代司法中,总是有人或多或少地将暴力与野蛮运用于执法办案中,这不仅仅是司法陋习,更是对法律和人权的无视。作为检察官,就要尊重法律、尊重人权,公正文明执法,理性平和执法。  5、廉洁是执法的职业操守。  “公生明廉生威”,是明清许多官吏引以自戒的座右铭,这也应成为我们法律人的毕生信条。作为检察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不仅要公正执法,更要廉洁执法。廉洁是检察官的基本品德,也是职业操守。恪守清廉本色,方能公正执法。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结果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必然导致司法不公。作为检察官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不讲私情,不枉法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以忠诚之心,护法律之威。  三、检察官文化修养与公正廉洁执法的关系。  文化修养是检察官公正廉洁执法必备的基本素质。  执法活动是一个适用法律、审查判断证据并运用逻辑推理得出结论的复杂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还要涉及其他社科知识,如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心理学、逻辑学等。这些知识就需要我们的检察官通过日常的学习来积累,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如果我们的检察官不加强学习,掌握执法办案必备的知识、理论、技能,不通过自身的文化修养提升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就不具备基本的执法办案能力,当然也就不可能执好法、服好务了。  文化修养是检察官公正廉洁执法的基本保障。  文化修养是个人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检察官通过文化修养,不仅提升了其分析、判断和逻辑思维能力,也在文化修养中确立和完善了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了人生道路方向,明白了做人的原则道理,让自己明是非、辨真假、知廉耻、守礼义、讲诚信,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公正廉洁执法促进检察官加强文化修养。  作为检察官,必须增强法律、文化等综合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法律、高质办案的专才,善于沟通、办事公道的通才,精力旺盛、智勇双全的干才。为此,检察官就要坚持学习,增强法律素质。要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立足职能服务发展能力、审查证据打击犯罪能力、发现线索突破案件能力、敢于监督纠正违法能力、注重调研开拓创新能力。要加强自学,不断充电,增强文化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少交际,多读书,把学习现代经济、科技以及文学、哲学、历史、艺术等作为本分,凭借广博知识,在各种法律关系、非法律问题错综交织的检察活动中理出头绪,正确处理案件,解决具体问题。  公正廉洁执法是提升检察官文化修养的重要途径。  公正、严格、规范、文明、廉洁的执法准则,就要求我们的检察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文化素质和个人修养。检察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就必须要学习相关的知识、法律、制度、准则及其立法精神、法制历史、法律渊源、文化背景等,以法律和制度来规范执法活动,以纪律和规章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既促进了检察官的学习,也提升了自身的修养。因此,公正廉洁执法也是检察官加强文化修养的重要途径。  文化修养与公正廉洁执法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  检察官在执法办案中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必然促使我们的检察官去学习相关的知识,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总结执法办案的经验教训,这既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周而复始,不仅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也加强了自身的文化修养。

关于警察学的论文选题怎么选

毕业论文该怎样选题及其技巧参考如下文  毕业论文写作,选题是关键,在学习撰写毕业论文时首先就应该学会如何选题。在进行毕业论文的选题时,应着重注意选题要恰当。  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发展及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一个题目太小了则不利于展开理论上的探讨。比如,"储蓄柜台客户填表制度的废除"就是一个十分具体的小题目。如果做一篇2-3千字的小型论文就可以将这种制度上的变革目的和效果阐释清楚,但是拿它来做一篇1万字左右的毕业论文就显得小题大做了。这种具体业务做法上的些许改变其意义一般也不是太大的。  反过来,一个题目太大则不利于抓住重点展开论述。比如,"入世后,中资银行如何迎接外资银行挑战",这个题目要做好大概可以写一本厚厚的专著。类似的题目诸如“中国保险业发展初探”、“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发展中间业务”、“也论金融风险的产生与防范”等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可以在同一个题目下探讨多方面的问题。这样,撰写论文时就无法落笔,往往是什么都涉及到一点儿,但什么都不深入、谈不透。

如何选论文题目1、个人的特长和兴趣。应当在自己特长的范围内选择自己兴趣较大的题目,否则很难写出有特色的、满意的论文。2、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应选择本学科中在理论上具有指导意义,对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实用价值的题目,如果你对某一选题有哪些理论应当总结、修正、发展;哪些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应当解决,如何解决心中无数,免强写这样的题目也只能泛泛而论,质量不高。(1)资料来源。主要考虑对拟选题目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是否初步掌握,需要的第一手资料有无可能取得,即没有现成资料又不能取得第一手资料的题目就很难研究下去。(2)考虑时间、经费条件,选择难度和范围适中的题目。选题的难度过高、范围过大、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题太易、范围太小又会影响论文本身价值和考生自身潜力的发挥。3、初步确定选题后,应准备一个书面材料,以便在与指导教师交流时将有关问题确定下来。书面材料的内容包括:(1)明确所选题目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即准备解决什么理论问题和实际应用问题。(2)对研究的题目,自己掌握了哪些资料,还缺少哪些资料,准备怎样解决?(3)对撰写所选题目论文的初步设想,列出论文的框架结构;论文分成哪几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写什么问题,从哪些方面来写,这也就是论文的粗纲。(4)写作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订出详细的提纲、论文初稿、的时间安排和各阶段工作的大体步骤。

从文献中确定选题 在找选题的时候,大家还可以从优秀文献出发,通过广泛阅读这些优秀文献,从中找到合适的切入点进行切入,从而确定选题。阅读文献的时候,大家最好随时做好笔记,将自己感兴趣的点罗列下来,然后思考它的根据拟想验证法来确定选题 我们还能根据拟想验证法来确定选题呢。拟想验证法,就是通过自己的观察研究,产生初步的拟想,然后再通过查找根据专业来确定选题 当然,我们也能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来确定选题,从专业出发,选择和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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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检察官的论文选题怎么选
  • 关于检察官的论文选题
  • 关于检察官的论文选题方向
  • 关于检察官的论文选题意义
  • 关于警察学的论文选题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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