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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期刊属于什么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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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期刊属于什么级别

对于如何区分期刊的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国家根本没有这样的明确分类,一般都是根据主管单位决定的。部级单位主管的就是国家一级,比如教育部、科技部等等。中国xx集团、中国xx协会主管的就是国家二级。省级行政单位主管的就是省级刊物,比如卫生厅、农业厅等等,xx省集团、xx省协会主管的就是省二级。再次之就是市级刊物。

财政、国家财政类核心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1 财政研究 中国财经学会 2 税务与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 3 财经问题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 4 财会研究 甘肃省财政学会 5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6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7 湖北财政研究 湖北省财政厅调研室8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9 四川财政 四川省财政厅 10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11 税务研究 中国税务学会 12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中央财经大学 13 财经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 14 上海财税 上海市财政局 15 税收与企业 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16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17 财经论从 浙江财经学院 18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经济研究所 19 涉外税务 中国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20 中国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1 中国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 但愿能有所帮助\(^o^)/~

《中国税务》,内容包括国税,地税都有。

一个刊物的级别,由其主管单位决定部级单位主管的就是国家一级,比如教育部、科技部等等,中国xx集团、中国xx协会主管的就是国家二级省级行政单位主管的就是省级刊物,比如卫生厅、农业厅等等,xx省集团、xx省协会主管的就是省二级再次之就是市级刊物。

中国税务期刊属于什么级别

不是。税务局邮寄发票也要快递费的,它们都是选择到付,给谁邮寄谁出邮费的。《中国税务》月刊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学会、中国税务杂志社共同主办的税务类综合性学术期刊。

没听说过这个,只有 中国税务 是国税总局的核心期刊

财政、国家财政类核心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1 财政研究 中国财经学会 2 税务与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 3 财经问题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 4 财会研究 甘肃省财政学会 5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6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7 湖北财政研究 湖北省财政厅调研室8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9 四川财政 四川省财政厅 10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11 税务研究 中国税务学会 12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中央财经大学 13 财经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 14 上海财税 上海市财政局 15 税收与企业 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16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17 财经论从 浙江财经学院 18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经济研究所 19 涉外税务 中国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20 中国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1 中国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税务》,内容包括国税,地税都有。

中国税务期刊属于什么级别的

财政、国家财政类核心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1 财政研究 中国财经学会 2 税务与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 3 财经问题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 4 财会研究 甘肃省财政学会 5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6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7 湖北财政研究 湖北省财政厅调研室8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9 四川财政 四川省财政厅 10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11 税务研究 中国税务学会 12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中央财经大学 13 财经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 14 上海财税 上海市财政局 15 税收与企业 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16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17 财经论从 浙江财经学院 18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经济研究所 19 涉外税务 中国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20 中国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1 中国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与税务》人大出的那个吗?是复印报刊资料,精选各大财政税务期刊中的文章编辑而成,每月一期。比较注重理论。中国税务是国家税务总局下属的杂志社出版的,应该除了理论文章外,还有一些税务系统工作动态等。可根据个人所需选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注册税务师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整体业务素质,培养和选拔行业高端人才,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会员。  第三条注册税务师等级分为四级,即: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三级注册税务师。  第四条注册税务师的等级认定工作每年举行一次。第二章等级认定条件  第五条三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年检和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六条二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者;  (二)个人上年度业绩达到全国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2倍以上的;  (三)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四)经中税协培训考试合格,地方税协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七条一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者;  (二)个人年度业绩达到上年度全国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6倍以上的;  (三)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一定的注税学术研究成果;  (四)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五)经中税协培训考试和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八条特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  (二)提交一篇关于行业发展的学术论文(不少于5000字),并通过论文答辩;  (三)通过一门外语考试。  第九条税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50倍、10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  省级分所、子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15倍、6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第三章培训、考试和考核  第十条除三级注册税务师外,其他各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和晋级均须经过中税协相应等级的培训、考试。  第十一条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分别为税收筹划和纳税审核,以实务操作为主线,涵盖相应税法,财务与会计,相关法律等内容。  特级注册税务师加试论文答辩及一门外语考试。  第十二条等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内容:  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考核的内容为:执业资质、执业质量、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其中特级注册税务师加分项目为社会荣誉和研究生(或同等)学历;一级注册税务师加分项目为社会荣誉;  二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内容为:执业资质、执业质量、经营业绩、社会荣誉、学术成果等,其中社会荣誉和学术成果为加分项目;  三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内容为:执业资质、执业质量、经营业绩。  第十三条等级注册税务师的培训、考试办法另行制定。第四章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本着自愿原则,由注册税务师申请,填写《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一),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同意,本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地方税协。  第十五条地方税协负责三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公示和公告。  地方税协将三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上报中税协备案。  第十六条地方税协受理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申请表后,对其表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名单上报中税协;同时指导并组织初审合格的注册税务师参加相应等级的全国统一培训和考试。  第十七条初审合格的注册税务师须使用中税协统一发放的安全盘(U盘)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和考试。  第十八条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由中税协进行考核。  中税协将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名单反馈给考生报名所在地的地方税协,由地方税协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申请认定三级注册税务师和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应向所在地的地方税协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三)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四)年检合格证明;  (五)能说明个人成长经历、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情况的业务自传(800字以上);  (六)近两年的纳税审核类业务报告两份;  (七)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认定三级注册税务师的人员不需提供本条第(五)、(六)款所列材料。  第二十条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应向中税协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三)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四)年检合格证明;  (五)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关奖励证书复印件、出版相关专著部分复印件、发表在一级期刊和核心期刊的论文及文章的复印件;  (六)能说明个人成长经历、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情况的业务自传(1500字以上);  (七)近两年的税务筹划类业务报告和纳税审核类业务报告各两份及相对应的客户认可评价材料四份;  (八)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地方税协对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地方税协会长办公会对书面考核意见及考试成绩进行综合审议,提出人员名单,上报中税协。  第二十二条中税协对地方税协上报的二级注册税务师的人员名单和初审结论进行审议。  中税协必要时可以对名单的人员进行抽查。  第二十三条中税协对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书面考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中税协对书面考核意见及考试成绩进行综合审议,作出综合审议结论并提出人员名单。  第二十五条中税协将审议通过的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六条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中税协召开会长办公会对等级注册税务师人员进行认定。  第二十七条中税协将取得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名单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八条中税协向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颁发等级证书。第五章等级管理  第二十九条中税协负责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培训和考试。  第三十条中税协负责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和管理。地方税协负责二级注册税务师、三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每年须接受相应等级的培训教育;每两年在考核合格后,由中税协在等级证书上加盖有效期印章。  第三十二条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对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应加强监管,并结合年检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等级认定标准的,考核审验不予通过;对弄虚作假取等级或取得等级后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取消相应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三条注册税务师等级证书由中税协统一制作并颁发。  第三十四条中税协建立等级注册税务师的信息库,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新设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或从非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转入的注册税务师,首次申请等级认定的,两年内可同时申报任一等级。注册税务师上年度从事涉税服务业务的业绩可作为本人上年度业绩。  第三十六条对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在内地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其等级认定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办理等级认定工作不向注册税务师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中税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月日起施行

纳税属于什么级别的期刊

国际税收杂志是中文核心期刊。《国际税收》杂志社是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刊,是国内惟一一家有关国际税收方面的专业期刊,秉承向中国传播国际税收、向世界宣传中国税收的办刊方针,致力打造一个中国税收与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的媒体平台,将最权威的国际税收理论成果、最新的国际税收资讯、外国税制和管理的最新经验与探索,及时介绍给国内;将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波澜壮阔的税制改革、日新月异的征管成就、丰富多彩的税收工作,全面展现给国外。《国际税收》的前身《涉外税务》,是全国中文经济类核心期刊,曾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称号。2013年7月,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同意,正式更名为《国际税收》杂志。2013年底,《国际税收》入选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物探与化探以办理纳税手续,并赠作者数本期刊。 (6)本刊已加入国内一些电子期刊网(见版权页),本刊中所有刊登的论文均可在网上检索到。所付稿酬中已含刊物内容上网服务报酬,不再另付。 (7)如果作者不愿意将自己的论文以电子主管主办:国土资源部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快捷分类:地质地质学 基础科学出版发行:北京  双月刊  A4期刊刊号:1000-8918, 11-1906/P创刊时间:1979  影响因子 687审稿时间:3-6个月期刊级别: CSCD核心期刊  统计源期刊

《纳税》省级刊物

国际税收是什么期刊

财政、国家财政类核心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1 财政研究 中国财经学会 2 税务与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 3 财经问题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 4 财会研究 甘肃省财政学会 5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6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7 湖北财政研究 湖北省财政厅调研室8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9 四川财政 四川省财政厅 10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11 税务研究 中国税务学会 12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中央财经大学 13 财经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 14 上海财税 上海市财政局 15 税收与企业 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16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17 财经论从 浙江财经学院 18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经济研究所 19 涉外税务 中国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20 中国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1 中国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采纳哦谢谢

国际税收杂志是中文核心期刊。《国际税收》杂志社是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刊,是国内惟一一家有关国际税收方面的专业期刊,秉承向中国传播国际税收、向世界宣传中国税收的办刊方针,致力打造一个中国税收与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的媒体平台,将最权威的国际税收理论成果、最新的国际税收资讯、外国税制和管理的最新经验与探索,及时介绍给国内;将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波澜壮阔的税制改革、日新月异的征管成就、丰富多彩的税收工作,全面展现给国外。《国际税收》的前身《涉外税务》,是全国中文经济类核心期刊,曾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称号。2013年7月,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同意,正式更名为《国际税收》杂志。2013年底,《国际税收》入选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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