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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学报编辑部招聘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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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贵州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公办院校,学校代码:4152014440。学校坐落在贵阳市,设有蔡家关和贵安两个校区。第三条 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第四条 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贵州理工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第七条 我校2020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班等计划。第八条 我校招生类别包括体育类、艺术类、普通类(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阿里巴巴联合办学)和专升本,录取批次有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部分专业在贵州省的录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等。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第十一条 我校在浙江、山东、海南3个省份的录取按照所在省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二条 我校普通类的阿里巴巴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填报志愿采用单独的院校和专业代码,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阿里巴巴联合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只录取填报我校相应院校及专业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与其他类别的考生交叉调剂。第十三条 普通类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各省级招生机构投档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按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的序号顺序成绩进行比较,优先录取①成绩较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则录取②成绩较高的考生,以此类推。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体育类专业(休闲体育)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在文化成绩及体育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贵州省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若专业分仍然相同,则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面向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仅招收贵州省内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第十八条 专科升本科录取原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专业课考试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30%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ƒ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加计入总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从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第五章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6%,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第二十条 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各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及复查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超过学校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两周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第七章 毕业与学位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符合贵州理工学院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项目学生若有意向赴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就读的,必须完成项目人才培养计划学习并通过考核,且符合贝德福特大学入学要求,在大四时可赴英方交流学习一年。学习一年期满,通过贝德福特大学考核且达到两校学分互认要求的,将同时颁发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助学与就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等,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82211608监督电话:0851-88210713传真号码:0851-88210525学校网址: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邮 编:550003

没有任何关系,贵州理工学院、贵州大学是两个不同级别的学校。贵州大学是一所211大学,理学院是贵州大学的一个学院,。而贵州理工学院则是一二本大学,是今年新成立的大学。该校要说与贵州大学有什么关系,那么在校舍和师资方面还真有点关系。首先该校先校舍是原贵州大学工学院的老校区(也是原贵州工业大学的老校区),这个校区被省政府收购,同时划给贵州大学一块新地建设了现在的贵大花溪新校区。省政府收购贵大蔡家关校区后,在这里重新组建了贵州理工学院,目标是办成一所一本较好的大学。师资方面贵州大学工学院支援了一批教师,现校领导也多数来源于贵州大学。

贵州理工学院学报编辑部招聘公示

贵州理工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学校于2012年3月筹建,是一所新创建的本科院校。2011年,贵州省提出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在原贵州大学蔡家关校区的校址上筹建贵州理工学院。2011年,在贵州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和科教委员会共同提交的《关于创建贵州理工学院的建议》,经教育部批准,于2012年3月开始正式筹建。2012年12月17日,贵州理工学院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本科学校设置标准,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的检查和评估。2013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建校。2013年5月22日,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正式向社会公布,贵州理工学院成功入选国家教育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1月18日,以98票的高票顺利通过教育部的考察评议。2013年4月18日,教育部正式下文批准建立贵州理工学院 。

贵州理工学院招艺术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贵州理工学院是应省委、省政府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对理工类应用型人才之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院校。学院坐落在中国避暑之都——林城贵阳市郊的阿哈湖畔。学院紧密结合贵州区域发展,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逐步建立以工科为主体,工、理、管、经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

分管贵州理工学院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图书馆、设计研究院工作。负责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日常工作。联系贵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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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cn#aGuBuakLVf的回答:没有任何关系,贵州理工学院、贵州大学是两个不同级别的学校。贵州大学是一所211大学,理学院是贵州大学的一个学院,。而贵州理工学院则是一二本大学,是今年新成立的大学。该校要说与贵州大学有什么关系,那么在校舍和师资方面还真有点关系。

贵州理工学院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7个以及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联合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个。,详见贵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模块,网址:

招。贵州理工学院是应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对理工类应用型人才之需,教育部2013年4月18日正式批准成立,在原贵州工业大学校址设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体,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理工类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地处祖国西南的避暑之都——贵州省贵阳市,拥有两个校区,蔡家关校区坐落于贵阳西南阿哈湖畔,占地7亩,贵安校区坐落于贵安新区大学城博士路,占地约1757亩。学校设置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学院、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理学院、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空航天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共19个学院。

根据“贵州理工学院”官网公开信息,学校目前没有改名的计划。贵州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理工院校。2013年4月18日,教育部正式下文批准建立贵州理工学院。2017年1月,成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0”、“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学校设有16个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学院、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轻工工程学院、航天航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3个基础教学部门,开设24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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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理工学院”官网公开信息,学校目前没有改名的计划。贵州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理工院校。2013年4月18日,教育部正式下文批准建立贵州理工学院。2017年1月,成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0”、“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学校设有16个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学院、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轻工工程学院、航天航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3个基础教学部门,开设24个本科专业。

贵州理工学院于2012年教育部下文正式筹建,于2013年4月,正式批准建校,并于2013年正式开始招生,是一所新建立的本科院校,目前没有研究生培养资格。学校设置16个学院,3个基础教学部门,29个本科专业,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联合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1471人,在校留学生207人。拥有多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培育专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创新创业中心。2019年,学校为进一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拟引进100名博士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或许日后学院会有培养研究生的资格。

没有任何关系,贵州理工学院、贵州大学是两个不同级别的学校。贵州大学是一所211大学,理学院是贵州大学的一个学院,。而贵州理工学院则是一二本大学,是今年新成立的大学。该校要说与贵州大学有什么关系,那么在校舍和师资方面还真有点关系。

考生电子档案,在超过报道时间20天,考生未报到的情况下,档案退回省考试院。只是下一年高考报名时,需持录取通知书,不影响下一年的录取。诚信作答,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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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学校于2012年3月筹建,是一所新创建的本科院校。2011年,贵州省提出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在原贵州大学蔡家关校区的校址上筹建贵州理工学院。2011年,在贵州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和科教委员会共同提交的《关于创建贵州理工学院的建议》,经教育部批准,于2012年3月开始正式筹建。2012年12月17日,贵州理工学院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本科学校设置标准,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的检查和评估。2013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建校。2013年5月22日,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正式向社会公布,贵州理工学院成功入选国家教育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1月18日,以98票的高票顺利通过教育部的考察评议。2013年4月18日,教育部正式下文批准建立贵州理工学院 。

“985工程”是我国政府为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实施的高等教育建设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是以国家和行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学科前沿,加大学科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学科交叉,大力提高建设学科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瓶颈问题的能力而开始进行的国家级教育建设工程。北京大学教育部、北京市7清华大学教育部、北京市7复旦大学教育部、上海市7南京大学教育部、江苏省7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部、上海市7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安徽省7西安交通大学教育部、陕西省9浙江大学教育部、浙江省11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威海,深圳)国防科工委、教育部、黑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11北京理工大学工业与信息化部、教育部、北京市9南开大学教育部、天津市12天津大学教育部、天津市12华南理工大学教育部、广东省1中山大学教育部、广东省1山东大学教育部、山东省2华中科技大学教育部、湖北省、武汉市2吉林大学教育部、吉林省2厦门大学教育部、福建省、厦门市2武汉大学教育部、湖北省2东南大学教育部、江苏省2中国海洋大学教育部、山东省、国家海洋局、青岛市2湖南大学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湖南省2中南大学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湖南省2西北工业大学工信部、教育部、陕西省、西安市4大连理工大学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8重庆大学教育部、重庆市9四川大学教育部、四川省9电子科技大学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四川省、四川成都市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与信息化部、教育部、北京市9兰州大学教育部、甘肃省12东北大学教育部、辽宁省、沈阳市1同济大学教育部、上海市6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北京市8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北京市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贵州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公办院校,学校代码:4152014440。学校坐落在贵阳市,设有蔡家关和贵安两个校区。第三条 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第四条 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贵州理工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第七条 我校2020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班等计划。第八条 我校招生类别包括体育类、艺术类、普通类(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阿里巴巴联合办学)和专升本,录取批次有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部分专业在贵州省的录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等。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第十一条 我校在浙江、山东、海南3个省份的录取按照所在省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二条 我校普通类的阿里巴巴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填报志愿采用单独的院校和专业代码,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阿里巴巴联合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只录取填报我校相应院校及专业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与其他类别的考生交叉调剂。第十三条 普通类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各省级招生机构投档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按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的序号顺序成绩进行比较,优先录取①成绩较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则录取②成绩较高的考生,以此类推。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体育类专业(休闲体育)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在文化成绩及体育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贵州省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若专业分仍然相同,则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面向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仅招收贵州省内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第十八条 专科升本科录取原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专业课考试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30%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ƒ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加计入总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从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第五章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6%,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第二十条 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各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及复查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超过学校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两周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第七章 毕业与学位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符合贵州理工学院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项目学生若有意向赴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就读的,必须完成项目人才培养计划学习并通过考核,且符合贝德福特大学入学要求,在大四时可赴英方交流学习一年。学习一年期满,通过贝德福特大学考核且达到两校学分互认要求的,将同时颁发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助学与就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等,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82211608监督电话:0851-88210713传真号码:0851-88210525学校网址: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邮 编:550003

目前,985高校有39所,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全国211高校,一部分是上述39所985高校;另一部分是211但不是985的高校,含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四军医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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