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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增刊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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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增刊怎么样

a类b类c类 是某单位 或某省地区规定的,中国的期刊分为核心期刊,和费核心期刊,核心期刊,里面有分 北大核心,南大核心,A类 应该就是南大核心,B类应该是北大核心。

《关于制订民法典的条件是否成熟的几个问题》(合著),《中国法学》1998年第4期。《企业财产权“物权说”评析》、《现代法学》1998年第6期《企业产权制度比较》,《经济学家》2000年第2期《论欺诈、胁迫之民事救济——兼评〈合同法〉之二元规定》(合著),《现代法学》2000年第6期《1999:中国大陆合同法之制定与台湾民法债编修订之比较》,《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一期,2001年4月《加强本科教学,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厦门大学学报》2001年增刊(办学理念文集)《论法定代表人》,《贵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共识与分歧——评现有三部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征求意见稿》(日文),日本《比较法》第41号(2004年)《中国大陆物权立法及其若干问题探讨》,(台)《法令月刊》2003年2月号;《我国民事立法的回顾与展望》,《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5期,2003年7月《论民法典的编纂思路和体系》,《法学杂志》2004年第2期《民法典应如何安排人格权制度》,《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设立债法总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7期,2004年6月《董事还是董事会?——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董事”之解读》,《山西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法律行为的有效与生效》,《中国民法典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王利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复旦民商法学评论》(2004年12月)第三卷《修改公司法应实行三大转变》,(香港)《学术前沿》2004年第9期《关于完善商事登记立法的两点建议》,(台)《法令月刊》2004年10月号《关于时效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5期《股权转让与一人公司问题探讨》,《法学论坛》2005年1期《保护患者权益不宜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便车——兼谈保护患者权益的立法问题》,《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大陆物权法草案的得与失》,(台)《法令月刊》2005年10月号《论抵押物的价值及其相关法律问题》,《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6期《物权法草案之得失于若干问题探讨》,《中国法学文档》第二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我国物权立法的继受与创新》,《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社会转型时期的民法回归》,《社会科学》2006第10期《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制度》,《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斩不断理还乱”的法定代表人制——评新公司法第13条》,(台)《法令月刊》2006年第7期《论添附中的求偿关系之法律性质》,《法学》2006年12期《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7年上卷《关于如何看待债法总则对各具体债适用的问题》,《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民法上的抗辩与抗辩权》(合著),《厦门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物权法的得与失》,《湖北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关于我国民法典应设立债法总则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从所有权到物权——和谐社会的基本财产法律制度》,《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从新旧破产法之比较看对破产债权的保护》,《法制论坛》第10辑(广州市法学会),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非典型之债初探》,《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8年第10期全文转载《关于我国非国有财产征收立法问题的若干建议》,《福建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权利能力的若干问题》,《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1期《从“强制取得”到对债的依归——关于民事责任本质问题的思考》,《政法论坛》2008年第2期《社会转型时期中国民法学的任务》,《法学》2008年第10期《中国法治30年:民法篇》,载《中国法治30年》,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国特色”问题》,《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6期。《回归传统——中国百年民法学之考察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学的理论转型——中国百年民法学之考察之二》,《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关于中国民法学体系构建问题的思考,中国百年民法学之考察之三》,《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同命同价”?——关于<侵权责任法>第17条的冷思考》,《中国法律》(香港)2010年第3期《“一国两制”原则下“两岸四地”的私法统一问题》,《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1期《我国土地权利制度的变迁与现状》,《海峡法学》2010年第2期《当事人缔约能力之辨——评<合同法>第9条第1款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具备相应民事权利能力”之规定》,《法学经纬》第2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12月版)《当代中国私法之发展与对西方私法的借鉴》,《暨南学报》2011年第3期《渐行渐远的民法典》,《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1期

根据用稿通知上的说明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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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在华东,特别是上海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的话,非华政莫属了。个人觉得,考大学还是跟就业挂钩比较好,准备在哪块就业,就去那里的学校。学法律的要自己考虑前途了,毕竟法律就业这几年都比较困难。华政的法律教育水平在华东地区是顶尖的。上海所有法律有关单位几乎都能开华政同学会的。大多数法律从业人员都有华政的教育背景。

最大的优势就是地理位置。对以后的实践和就业都有很大的帮助(上海的企业、律所包括外资所对法务人员的需求很大,而华政在上海还是很受欢迎的)。劣势是目前华政的师资力量有下滑的趋势。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 , 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高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300 余亩,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高校园区”。 1952 年 6 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华东政法学院由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等 9 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等合并组建成立。伴随着共和国法制建设的变迁与发展,学校两度撤并又两次恢复。 1979 年经国务院批准复校; 2007 年 3 月,经教育部批准,华东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同时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商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社会学系等 11 个学院(系)和研究生教育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 22 个本科专业, 19 个硕士点, 8 个博士点, 1 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博士授予权。法律史为国家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学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和司法鉴定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法学、政治学为上海市高校教育高地重点建设项目,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外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制史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学校出版有《法学》、《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和《知识产权研究》等法学类核心期刊、 CSSCI 来源期刊或科学领域的重要期刊。学校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刑法学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等 70 余个科研机构。图书馆藏书 160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 1500 多种。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国(境)内外 60 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签订了近百份校际交流协议或合作备忘录。现有教职工 1100 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 400 人、本科以上全日制学生 13000 余人。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增刊)

为:法学教师、法学院系学生、科研工作者、司法工作者、人文社科类学者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设有:《法学论坛》、《域外法苑》、《评案论法》、《热点笔谈》、《学思论说》、《社科探索》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增刊

欢迎专稿专投,反对一稿多发。注重学理探讨,欢迎深入的制度分析和案例研究。不接受无问题意识的空泛议论或简单介绍,以及无深度的表面化评论。欢迎个人单独署名,接受必要的有实质合作关系的集体署名和合作署名,反对挂名和多人署名。集体署名应说明分工情况,合作署名应明确各自贡献。署名以投稿时标注为准;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备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减或变更署名。欢迎文字精炼、篇幅适当的力作,也欢迎论证全面的长篇大作,不接受不合理的简短和不必要的冗长。来稿请在正文前加列“内容摘要”与“关键词”。内容摘要为大作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5个。欢迎提供英文标题,无需提供英文摘要。受资助项目请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类别、名称和编号。 为节省您的精力,如果您习惯和常用的注释体例与本刊不合,投寄纸质稿时不必遵循本刊注释体例。注释是否符合本刊体例不影响稿件评价,注释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影响稿件采用。在获稿件备用通知后,请按照本刊注释体例再行调整。注释序号无需参照本刊添加六角括号。采用六角括号主要为了美观、醒目和序号为多位数时的完整,由于一般办公软件无法添加,因此将由专业人员在排版过程中使用排版软件添加。为保护您的权益,投稿时敬请邮寄大作纸质稿。获稿件备用通知后,再请发送大作电子稿至指定邮箱。本刊采取匿名审稿方式选用来稿,请另页附具作者姓名、单位、职称、学位、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电话等内容。本刊有完整的稿件登记管理程序,为免遗漏或延误,来稿请直接寄达编辑部,请勿发送或寄给个人。

《关于制订民法典的条件是否成熟的几个问题》(合著),《中国法学》1998年第4期。《企业财产权“物权说”评析》、《现代法学》1998年第6期《企业产权制度比较》,《经济学家》2000年第2期《论欺诈、胁迫之民事救济——兼评〈合同法〉之二元规定》(合著),《现代法学》2000年第6期《1999:中国大陆合同法之制定与台湾民法债编修订之比较》,《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一期,2001年4月《加强本科教学,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厦门大学学报》2001年增刊(办学理念文集)《论法定代表人》,《贵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共识与分歧——评现有三部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征求意见稿》(日文),日本《比较法》第41号(2004年)《中国大陆物权立法及其若干问题探讨》,(台)《法令月刊》2003年2月号;《我国民事立法的回顾与展望》,《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5期,2003年7月《论民法典的编纂思路和体系》,《法学杂志》2004年第2期《民法典应如何安排人格权制度》,《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设立债法总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7期,2004年6月《董事还是董事会?——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董事”之解读》,《山西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法律行为的有效与生效》,《中国民法典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王利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复旦民商法学评论》(2004年12月)第三卷《修改公司法应实行三大转变》,(香港)《学术前沿》2004年第9期《关于完善商事登记立法的两点建议》,(台)《法令月刊》2004年10月号《关于时效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5期《股权转让与一人公司问题探讨》,《法学论坛》2005年1期《保护患者权益不宜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便车——兼谈保护患者权益的立法问题》,《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大陆物权法草案的得与失》,(台)《法令月刊》2005年10月号《论抵押物的价值及其相关法律问题》,《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6期《物权法草案之得失于若干问题探讨》,《中国法学文档》第二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我国物权立法的继受与创新》,《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社会转型时期的民法回归》,《社会科学》2006第10期《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制度》,《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斩不断理还乱”的法定代表人制——评新公司法第13条》,(台)《法令月刊》2006年第7期《论添附中的求偿关系之法律性质》,《法学》2006年12期《从非典型之债看债法总则的设立》,《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7年上卷《关于如何看待债法总则对各具体债适用的问题》,《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民法上的抗辩与抗辩权》(合著),《厦门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物权法的得与失》,《湖北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关于我国民法典应设立债法总则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从所有权到物权——和谐社会的基本财产法律制度》,《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从新旧破产法之比较看对破产债权的保护》,《法制论坛》第10辑(广州市法学会),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非典型之债初探》,《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8年第10期全文转载《关于我国非国有财产征收立法问题的若干建议》,《福建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权利能力的若干问题》,《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1期《从“强制取得”到对债的依归——关于民事责任本质问题的思考》,《政法论坛》2008年第2期《社会转型时期中国民法学的任务》,《法学》2008年第10期《中国法治30年:民法篇》,载《中国法治30年》,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国特色”问题》,《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6期。《回归传统——中国百年民法学之考察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学的理论转型——中国百年民法学之考察之二》,《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关于中国民法学体系构建问题的思考,中国百年民法学之考察之三》,《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同命同价”?——关于<侵权责任法>第17条的冷思考》,《中国法律》(香港)2010年第3期《“一国两制”原则下“两岸四地”的私法统一问题》,《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1期《我国土地权利制度的变迁与现状》,《海峡法学》2010年第2期《当事人缔约能力之辨——评<合同法>第9条第1款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具备相应民事权利能力”之规定》,《法学经纬》第2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12月版)《当代中国私法之发展与对西方私法的借鉴》,《暨南学报》2011年第3期《渐行渐远的民法典》,《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1期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增刊数量

目前还没有《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创刊于1998年,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以法学为主、其他社会科学为辅的学术性刊物。据2020年《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第01期期刊内页显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委会有编委23人,编辑部有责任编辑12人。据2020年3月30日中国知网显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出版文献量为2409篇,总下载次数为1565804次,总被引次数为38265次。据2020年3月30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文献量为2246篇,被引量为26890次,下载量为107467次,影响因子为68。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设有:《法学论坛》、《域外法苑》、《评案论法》、《热点笔谈》、《学思论说》、《社科探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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