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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学院学报投稿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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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报期刊本校的会容易投稿的。发表学报是很多需要发表论文的作者的选择之一,学报和普通期刊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时常困扰着一些作者,其实学报和其他刊物一样,也有不同级别的划分,有普通学报,也有核心学报,相比较而言,当然是普通学报好发表一些,如果是大学生发表论文,建议大家可以优先选择本校的学报,更容易发表一些,本校自办学报一般会优先考虑本校学生的论文。

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3、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7、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8、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9、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10、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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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育行政学院是省政府直属单位,院长一般是由省政府领导同志兼任,单位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至于学报嘛,当然是该学院的下属机构为正处级。看学报不是看级别,是省级还是国家级之分。

本科生就别想权威核心期刊了,因为资格不够,就算是硕士想发核心权威都难得要命。本科生,随便发发文章就行了,一般500到1000一篇。到研究生在慢慢发些好的普刊,尽量向核心看齐。本科生,发些辽宁行政学院学报,决策与信息,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才智,华章,商品与质量等可以

省级普通期刊。创刊于1999年,是由辽宁行政学院主办的政治理论刊物。主要栏目:公共管理、民主与法制、公务员制度、教育研究、廉正建设、宏观经济、理化探讨、财政金融。百度不允许在这里留电话。这样的普刊,其实分量一般。但是,投稿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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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科)40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科)40沈阳工程大学学报(社科)40沈阳大学学报(社科)40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科)160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40景德镇高专学报70辽宁医学院学报(社科)45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60河北联合大学学报(社科)50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科)40孝感学院学报(社科)60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70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科)70齐齐哈尔师范大学学报(社科)60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科)40佳木斯大学学报(社科)70长春理工大学学报90邢台学院学报70滁州学院学报40安阳师范学院学报40咸宁学院学报70琼州学院学报50阜阳师范学院学报40鸡西大学学报70绥化学院学报70新乡学院学报60贺州学院学报40牡丹江大学学报60西昌学院学报(社科)60辽宁师专学报(社科)70新余学院学报45焦作大学学报45宿州学院学报40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科)50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科)70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科)45辽宁科技学院学报40长江大学(社科)90淮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50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科)40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科)50许昌学院学报40凯里学院学报50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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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研究  摘要:高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越来越严重,因为心理问题导致的恶性事件也越来越多,如何应对高校学生的心理危机已是各大高校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探索和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迫在眉睫。本文主要分析了当代大学生出现心理问题的原因、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以及心理危机干预的一些具体措施。  关键词:心理危机;干预对象;干预措施  据2006年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学生有16%~4%有心理障碍,主要以恐惧、焦虑、抑郁等情绪为主。这些年,大学生因为心理问题而引起的极端事情越来较多,如因心理问题而自杀的的事件在大学里已屡见不鲜,学生凶杀案件也越来越多。种种现象表明,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做好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已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一、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分析  大学阶段是学生学习生涯当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这个时候学生的年龄一般都在18到22岁之间,正在由青春期向成熟期过渡,这个年龄生理上已经成熟,但心理上却没有成熟,很多学生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差,由于大学的学习、生活和高中的学习、生活又有很大的不同,部分学生无法适应大学的生活,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失眠、焦虑、人际关系不良等。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方面的问题  由于大学的教学方式、学习环境和高中截然不同,学生刚从高中升入大学,很多同学刚开始的时候都不太适应,同学们已经适应了高中时老师灌输、学生死记硬背的教学方式,在高中时,什么时候该做什么,要完成多少的任务等都是老师安排好的,学生只要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就行了。而大学却不一样,老师主要是采用启发性教学,主要是靠学生自主学习,这种方式很多学生开始都不能够适应,不知道该做什么,自学能力很差,加上大学的学习环境宽松,自由安排时间较多,部分同学一时松懈,出现逃课、沉迷网络等现象,平日没有认真学习,得过且过,等到考试的时候就开始紧张了,出现考试恐惧综合症等心理问题,甚至有些学生因为挂科而跳楼自杀。  2、生活方面的问题  与高中不同,大学的同学可能来自全国各地,学生来到一个新的、陌生的环境,刚开始都会有些不适应,语言、信仰、习惯、饮食等各方面也都存在差异。有些学生在家里娇生惯养,不懂人情世故,不能处理好同学间的关系,不能够和同学友好相处,于是脱离群体,出现焦虑、悲观、抑郁等心理问题。  3、情感方面的问题  大学生正处在情感的萌芽阶段,这个时候,一方面,他们渴望爱情,异性对他们有很大的吸引力和神秘感,另一方面,他们又缺乏对爱情的认识,往往追求的是浪漫、刺激,他们对爱情有很高的期望,动不动就是海誓山盟、海枯石烂,一部分同学还发生了性行为,相处长久之后,感情破裂之时,由于不能接受分手的现实,很多学生出现严重的心理危机,因情自杀已经成为大学生自杀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4、家庭问题  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家庭经济问题,一个是家庭关系问题。家庭经济问题可以直接导致学生产生自卑、压抑等心理问题。家庭关系不良也是导致学生出现心理危机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现代的大学生个性张扬,叛逆心理很强,很多学生不能理解父母的一些想法和要求,不能处理好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家庭关系紧张。  5、躯体疾病问题  当学生出现一些躯体疾病时,往往会导致学生的不安和焦虑,尤其是当出现一些疑难杂症、生殖系统疾病、皮肤病等对自我形象、自尊、就业影响较大的疾病时,学生一般都无法正确的认识和对待,又不敢说出来,害怕老师和同学知道,心理负担极大。  6、就业压力问题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竞争白热化和人才市场供求关系巨大变化的情况下,就业无疑是现在的大学生最担忧的问题。很多学生担心毕业找不到工作,由于忧虑出现厌学情绪,有些同学刚进入大学就开始担心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这些都会使他们产生焦虑的心理,加重了他们的心理负担。  二、高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指的是通过排查和日常生活观察发现有较严重的心理问题,可能会出现伤害自己或别人行为的学生,这些学生一般都会有一段时间的异常表现,比如说情绪、生活习惯、言语等方面,对存在有以下现象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对象处理:生活习惯反常,情绪低落,抑郁,独行、不予同学交往者;有出现失恋、躯体疾病、考试失败、经济危机、家庭变故等遭受其他重大事故者;有在网络日记、QQ空间等有暴露自杀念头或报复他们意图者;亲人、朋友中有过自杀情况者;有明显的人格缺陷和精神障碍者;长期睡眠障碍,不修边幅,精神颓废者;总是对自己不满意,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者。  三、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措施  1、加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片面、错误的认识、认知方法和观念是导致焦虑、自卑等心理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非常重要。现在的大学生年龄大部分集中在18到22岁之间,在这个年龄阶段,人生观、价值观等还不是很成熟,而且比较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所以,在日常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应有意的从各个方面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认识、认知方法,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引导学生正确的看待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活。  2、开展心理危机教育,增强学生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学校应开展多种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课、心理健康专业讲座、校报、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等形式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丰富学生对心理危机方面的知识,使学生能够正确的认识和对待心理危机,当自己或者是身边的同学出现心理危机的时候能够及时的发现,并主动的寻求心理咨询帮助。  3、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建立动态的学生心理档案  在新生入学时做好第一手心理健康档案,通过专业的心理测试,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通过对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划分,这样便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措施。  4、建立校、系、班级、家庭四位一体的危机干预体系  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必须构建校、系、班级、家庭四位一体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形成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以学校的心理咨询室为中心,各院系分别建立第二级心理咨询站,各班级分别建立心理问题反馈小组。学生处、心理咨询室是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中心,全面负责和领导全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和调配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各系反馈的信息,对于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给予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对于无法缓解的应及时转介。各院、系为二级中心,由系领导、辅导员等非专业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从各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初步干预,对较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上报给一级干预中心。  高校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任重而道远,积极探索和研究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方式、方法,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需要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协作和共同努力。作为一名高校的辅导员,我深切的感受到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沉重性,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够关注高校学生的心理问题,提供必要的援助,共同努力,帮助高校学生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王丽霞高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其对策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08,(09)  2 潘伟,汪姗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研究,[J]理论观察,2010,(2)  3 吴颖新建立大学生危机干预体系的意义及措施[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07,第9卷第3期  4 高淑艳高校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构建初探[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10,(1)  5 文美荣 浅析高校心理危机干预预系统的构建[J]中国电力教育,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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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社科院评选的核心期刊;辽宁高等教育研究是北京大学图书馆的核心期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北京大学图书馆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核心期刊;辽宁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是中国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核心期刊;辽宁教育学院学报是社科院的核心期刊;辽宁教育研究是社科院的核心期刊;辽宁农业科学是中科院和中信所的核心期刊;辽宁青年是北京大学的核心期刊;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中信所的核心期刊。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3年,由辽宁教育行政学院主办。本刊作为学术性和工作指导性期刊,为推动高教、普教、职教全面发展服务,宣传国家有关高教、普教、职教等方面的有关法规、政策,介绍教育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经验、成果。荣获中文核心期刊(1992)。

1、论文“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经济与法》1989、82、论文“对张某行政诉讼案的剖析”,《经济与法》1992、13、论文“行政诉讼非正常撤诉情况探析”,《公安司法论坛》1992、14、论文“行政诉讼代表人诉讼研究”,《经济与法》1992、65、论文“市场经济下的行政许可”,《经济与法》1993、96、论文“市场经济下的行政行为”,《公安司法纵横》1994、17、论文“论行政性公司”,《经济与法》1995、68、论文“行政机关下属机构称谓行政机关之法律性研究”,《公安司法纵横》1995、59、论文“行政通知初探”,《辽宁教育学院学报》1996、310、论文“行政诉讼暗示原告的认定”,《中国刑警学院学报》1997、311、论文“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追偿诉讼”,《法律科学》1998増刊12、论文“政府采购,衣着光鲜”,《中国市场经济报》1998、4、2013、论文“听证代理简论”,《律师世界》1998、714、论文“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法律机制及完善”,《辽宁经济日报》1998、10、115、论文“论公民权在行政法中的地位”,《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516、论文“行政声明异议探析”,《辽宁大学学报》1998、817、论文“行政程序法治是依法行政的关键”,发表在论文集《司法制度改革与诉讼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8、论文“具体行政行为模式标准分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419、论文“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标准”,发表在论文集《法制现代化与司法制度的改革》,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0、论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性质及关系论”,《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0、121、论文“民事行政检查监督的定位分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22、论文“国家行政追偿权探析”,《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0、323、论文“学校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法律分析”,《中国教育报》2000、6、1124、论文“论行政复议终局选择评析”,《行政论坛》2001、8。25、论文“论行政告知制度若干法律问题剖析”,《经济与法》2001、126、论文“WTO与行政法的完善”,《经济与法》2001年。27、论文“关于行政公诉制度的构想”,《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01、2。28、论文“行政强制执行若干问题探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29、论文“行政规制完善与创新论纲”,《经济与法》2002、130、论文“行政合同特权与法律控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31、论文“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之可行性”,《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32、论文“行政许可的双重作用、问题及立法完善”,《行政论坛》2002、433、论文“行政法治的制度条件”,《经济与法》2002、434、论文“取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立行政执行制度”,《法治论丛》2002、635、论文“行政法治的基本精神”,《经济与法》2002、1136、论文“面对概念冲突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337、论文“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及我国之完善”,《社会》2003、538、论文“行政赔偿制度完善论纲”,《社会》2003、739、论文“行政垄断的现况分析与立法控制”,《经济与法》2003、740、论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研究”,《法学》2004、241、论文“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存在价值的几点思考”,《辽宁公安司法管理部学院学报》2004、242、论文“行政权概念冲突与重新认识确立”,《辽宁大学学报》2004、3(被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3期转载)43、论文“司法听证的构建”,《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2(被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4期转载)44、论文“行政复议机构独立设置之我见”,《行政论坛》2004、645、论文“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法治”,《法学》2005、446、论文“行政权不可推定与行政权法定的实现”,《辽宁大学学报》2005、347、论文“行政取证行为补偿制度之研究”,发表在论文集《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48、论文“侵犯人身权犯罪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研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49、论文“我国行政即时强制制度的设想与建议”,《行政论坛》2006、150、论文“论先行登记保存之不可诉性”,《行政法学研究》2006、351、论文“依法行政新解”,《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352、论文“公正抑或效率------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问题研究”,《学术探索》2006、553、论文“行政决定转化为行政合同的必要性”,《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6、554、论文“人民检察院行使行政复议权之我见”,《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555、论文“对扩大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思索”,《长白学刊》2006、556、论文“警察权扩张的理性分析”,《当代法学》2006、657、论文“建议立法上取消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658、论文“行政登记行为辨析”,《行政与法》2006、959、论文“行为抑或利益------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考量”,《学术论坛》2006、10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投稿经验分享

司法警官学校啊!不过,建议你如果要进这类学校就礼貌些,毕竟教官 们可不是吃素的,开学就让你学礼貌礼节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收公安教育类的文章。辽宁警察学院学报及时总结公安理论与新动向、新成果,加强与公安实践部门和同类院校、科研院所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反映国际公安学术界的动态和信息,以推动本校专业教学与科研的发展。主要栏目:法学论丛、侦查探索、公安管理、犯罪研究、公安技术、队伍建设、警察体育、公安教育

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共计70余篇: 《行政体制改革基本问题研究——兼论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法治的关系》,载《中国行政管理》2006年第11期; 《社会自治规则探讨》,载《行政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行政法的主体论》,载《宪政与行政法治发展报告》,2006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开创公法学科的奠基之作》,载《法制日报》2006年5月25日第11版; 《行政法发展模式之检讨与重构》,载《公民与法》2006年第3期; 《将公共财政纳入法治轨道》,载《中国审计》2006年第2期; 《论府际关系的法律调整》,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 《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2期; 《价格听证制度研究》,载《宪法与行政法治评论》2005年第2卷; 《论行政程序制度的理性价值》,载《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BOT项目中特许经营人的风险防范及利益保护研究》,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5期; 《地方政府是否有权管辖中央企业资产》,载《法制日报》2005年10月13日; 《立法机关和社会如何形成良性互动》,载《法制日报》2005年8月15日; 《行政诉讼法修订之结构模式研究》,载《诉讼法论文集》,2005年9月; 《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类社会组织》,载《人民日报》2005年12月6日; 《依法行政与行政体制改革》,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行政合同诉讼研究》,载《诉讼法学研究》2004年第7卷; 《国家治理的理性选择》,载《紫光阁》2004年第8期;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及第七届海峡两岸行政法研讨会综述》,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6期; 《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载《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4期; 《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下)》,载《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5期; 《论公务员录用平等之保护》,载《依法治国新视点》,2004年9月; 《从认识到规范——悄悄走近的特许经营制度》,载《法制日报》2004年2月19日; 《车牌拍卖是否违法》,载《法制日报》2004年5月19日; 《谁应对三警员的损害负责》,载《人民公安》2004年第4期; 《国家赔偿为何如此艰难?》,载《法制日报》2004年8月10日; 《公共服务中的特许经营》,载《公共服务创新》,2004年12月,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1期; 《公听代表人制度研究》,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2003年第3期全文转载,并收入《中国行政法学精萃(2004年卷)》; 《行政诉讼被告制度之检讨》,载《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2003年卷; 《农村法治发展之思考》,载《湖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行政审判制度改革”调查报告》(上),载《诉讼法学研究》2003年第4卷; 《“行政审判制度改革”调查报告》(下),载《诉讼法学研究》2003年第5卷; 《法治的呼唤:对孙志刚案的行政法学思考》,载《中国诉讼法判解》2003年第1期; 《美国行政裁决替代法》,译文,载《公法研究》2003年第2辑; 《美国规章协调制定法》,译文,载《公法研究》2003年第2辑; 《行政判决制度研究》,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地方制度研究新思路:中央与地方应用法律相规范》,载《中国行政管理》2003年第2期; 《第五届东亚行政法学术研讨会综述》,载《行政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 《行业腐败,是谁惹的祸?》,载《时代潮》2003年第1期; 《民营化: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路径》,载《法制日报》2003年2月13日; 《居民身份证制度透析》,载《法制与新闻》2003年8月; 《军事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载《法制日报》2003年12月11日; 《行政诉讼类型研究》,载《诉讼法学研究》2002年第1期; 《WTO与行政组织法的改革》,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1期; 《行政法理论与实践关系研究》,载《行政法学研究》2002年第1期; 《中央行政组织法律问题之探讨》,载《公法研究》2002年第1期; 《地方行政组织法完善与构想》,载《东吴法学》2002年第1期; 《WTO与中国行政法研讨会综述》,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3期 《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载《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4期;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之探讨》,载《法学杂志》2002年第3期; 《审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载《法制日报》2002年1月20日; 《法官与法官文化》,载《法制日报》2002年4月21日; 《重构行政判决制度》,载《法制日报》2002年3月3日; 《程序与法治》,载《法制日报》2002年8月18日; 《行政组织法基本原则之探讨》,载《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中美行政执行制度比较》,载《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 《行政主体之再思考》,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机构改革也需要法律规制》,载《法制日报》2001年1月28日; 《论行政权》,载《政法论坛》2001年第4期; 《第四届东亚与海峡两岸行政法学研讨会综述》,载《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 《〈WTO与中国行政法的改革〉国际研讨会综述》,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5期; 《第五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综述》,载《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4期; 《行政诉权的价值》,载《法制日报》2000年9月24日; 《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 《行政诉讼十年回顾》,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 《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第三届年会暨行政程序法国际研讨会综述》,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 《行政诉讼受案标准研究》,载《法商研究》1998年第1期; 《处理行政、民事争议重合案件的程序探讨》,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6期; 《我国行政主体理论之检讨》,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6期; 《行政组织法与依法行政》,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 《市场经济与行政法的发展思路》,1998年9月,载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编《优秀论文集》; 《论行政法的目的、手段和体系》,载《政法论坛》1997年第3期; 《对行政诉讼审查范围的几点思考》,载《行政法学研究》1997年第2期; 《论行政组织法的几个基本问题》,载《中国行政法学新理念》,1997年11月,中国方正出版社; 《关于行政处罚主体制度的思考》,载《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 《论行政行为与事实行为》,载《政法论坛》1993年第4期; 《行政机关编制法论纲》,载《法学研究》1993年第3期; 《论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引起的诉讼》,载《法学杂志》1993年第1期。

在我国主要有公安类院校和司法类院校,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属于公安现役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部直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地方院校: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地方司法厅直属院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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