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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现代化研究》(CN:32-18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法制现代化研究《法制现代化研究》是2006年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公丕祥。基本信息中文名 法制现代化研究作者 公丕祥类别 法律目录编辑推荐本论文集收录了中外法律专业的学者和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的12篇论文,这些论文都是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价”为主题,关于法制现代化方向的研究成果。是法律专业学者的理想文献资料。目录主题研讨:基本权利的历史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析原苏联东欧等前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演变每个人的权利——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与美国民权的历史演变对澳大利亚公民权利概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裁判请求权的宪法化与人权的司法保护机制法制现代化的一般理论法制现代化的市民社会基础论析五四宪法:中国宪政现代化的真正起点法制现代化视域中的“军婚特殊保护”英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及其模式特征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探析外国法学与法律发展研究司法审查的全球化家庭法一百年——法律从婚姻领域中的撤出

《法治现代化研究》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创办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出版刊物号CN32-1869/D,是国内专注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学术期刊。期刊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江苏省法学会主办,双月刊,逢双月出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周继业,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王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内容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道德底蕴。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治建设 原则 路径新中国法律史学科70周年记——以人大法律史学科发展历程为观照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刘盈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最先设置法律史教研室的法学院系,其法律史学科发展在新中国法律史学科发展历程中具有一定典型意义。人大法律史学科的初创、恢复、壮大和升华历程,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律史学科发展状况的局部生动写照。以人大法律史学科发展为线索,观照马列主义指导下的新中国新型法律史学科70年发展历程,可以认为:1949—1978年是新中国法律史学科的初创期,从确立全盘苏化的学科发展模式到在一系列政治运动中遭受严重打击,这一时期的法律史学科发展缓慢而曲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的解放和对法律的重视,法律史学科得以恢复重建,并迎来了快速发展和走向繁荣的新时期;21世纪以来,法律史学科发展进一步迈入传承与升华的新阶段。在此期间,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得以从法律史研究对象中剥离,学科内容日益具有独立性,学科建设日渐成熟,学术研究更加科学系统。展望未来,法律史学科一方面要发扬学科自省精神,树立学科自觉意识;另一方面要注重学科间的交流和学科内的传承,从而为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提供历史依据和借鉴。

矛盾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状态,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不同的矛盾在人类社会中呈现为各式各样的社会问题,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人类不断解决各类社会问题的过程史。黑格尔就明确指出“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进一步来看,人类社会的发展其实就是人类作为主体与其他一切对象物发生关系,并不断改变和改造对象物及其与人类的关系从而不断满足人类需求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人们不断调节、控制和处理人与他者关系和利益的过程。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必然会呈现出“当时代”的特点,这些矛盾和问题很大程度上超出了“原时代”人类能力处理范围,因此,国家及国家“治理”能力也正在这样的意义上得以产生和不断发展。如果将历史上的国家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方式都看做国家治理能力发展的一个阶段和一种样态的话,国家治理能力经历了农业社会统治型治理国家治理能力阶段、工业社会管理型治理能力阶段和现代社会合作型治理能力阶段等三个阶段和样态。  从本质上讲,时代问题是时代能力的呼唤,历史上的每一种国家治理能力阶段和样态都是当时历史阶段下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或者说“时代化”)要求,是国家治理能力随着国家和社会发展而相应发展和与之相适应的过程。当人类历史发展到全球化、民主化和信息化的后工业时代,人们发现如果将所有希望都寄托于国家(政府),这样做既是空想的也是危险的,于是人们认为现代社会的国家诸多问题及其复杂性,需要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主体进行有机合作治理。从目的论来看,无论是什么样的国家治理能力样态,国家治理能力的主要任务都在于实现国家目的。由于现代社会的要求和现代国家的建立,规定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善治,从而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是现实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从世界范围来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已成为当今人类社会关注的焦点。当今社会是现代化进程中主权国家治理的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时代背景和“主权国家治理”现实状况是现代社会两个非常鲜明的特点。  一是,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变化及问题。整个人类社会已经不可避免地处在了现代化进程当中,这种现代化集中表现为人类的理性化、经济的全球化、世界的信息化和社会的民主化,现代化的潮流推动着整个人类的进步,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现代化问题。例如:从个体方面来讲,现代化促进个人主体意识和个人理性的觉醒,但也带来了个体原子化倾向、利己主义泛滥、拜金主义盛行等问题;从社会方面来讲,现代化促进了社会活力、效率和相互联系,但也带来了价值观矛盾、利益冲突、环境破坏、道德失范等问题。整个人类社会呈现出各种极其复杂交织的问题,管理科学专家比尔说:“旧世界的特点是管理事务,新世界的特点需要处理复杂性”。  二是,主权国家治理失效问题。随着民族主权意识的觉醒,世界各地民族主权国家纷纷建立,但是由于很多民族主权国家的自身建设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出现了治理失效的问题。当然这里讲的主权国家治理失效,主要是指主权国家的政府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失效,因为,传统意义上讲的治理基本上都指的是政府治理。从总体上来讲,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治理失效问题。从发达国家来看,很多发达国家的政府被定位为“超级奶妈”,却出现了政府职能越来越大、机构组成越来越复杂、运行效率越来越低下、财政收支出现严重赤字等问题,政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很难满足公民的需要;与此同时,政府越来越复杂化、越来越精英化,公民很难有效认知和了解政府的决策和行动,也很难对政府的公共管理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很多发达国家公民对政府及政府行为越来越失去兴趣、越来越失去信心和越来越失去信任,政府的国家治理能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从发展中国家来看,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要么“太大”要么“太小”,有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把国家的所有领域都作为政府管理的对象,政府承担着“大内总管”的角色,导致政府机构庞大、治理方式粗暴、治理力不从心、社会缺乏活力等问题;有些发展国家则过度迷信市场和社会的万能,把自身定位于“社会的小孩”,导致国家混乱无序、社会深层分裂、国家内耗与贫困等问题。因此,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国家治理能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诸多问题,出现了国家治理能力的危机。更进一步来看,全球化更是使得某个国家治理问题很难被控制在某国或某个区域的范围内,而是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扩散和传导,使得诸多问题变成了全球性问题,出现了国家治理问题的“涟漪效应”和“蝴蝶效应”;与此同时,很多国际性问题也超越了国界,渗透和转化为了主权国家内部的治理问题。因此,从某种角度上说,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匹配、相促进,已经成为整个人类社会广泛关注和思考的焦点问题。  就中国社会发展而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显得更为迫切。从中国社会当前发展情况来看,中国社会正处在社会转型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  一是,解决中国社会转型发展所产生的系列问题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发生着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半封闭型的传统社会向开放型的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变和转型。随着我国整个经济社会的转变和转型,当前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主要包括价值冲突、利益矛盾、公共环境恶化等问题,并且这些矛盾和冲突呈现出集中爆发、广泛凸显和深度交织的特征。从深层次上来看,主要是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社会活性化、价值多元化、利益多样化所伴生的问题,而且这“三化”又相互影响、相互促动、相互深化。正是这种深层次的社会观念、结构和形式的变化,必然要求国家治理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与之相适应。  二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迫切要求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改革发展的系统工程,系统改革的根本是通过对政府自身的改革推动社会整体的改革,当前中国政府自身面临着贪污腐败、敷衍塞责、随意决策、执行不力、社会互动性差、社会回应不够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国家治理能力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与此同时,随着中国改革发展,中国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越来越强,中国的各类社会组织越来越多、力量和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如何更好地调动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如何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并有效整合所有社会治理主体的能力,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又一重大课题。研究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解决转型中国所产生的系列问题的需要,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因此,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研究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强烈呼唤。  理论研究的发展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随着社会经济、技术和观念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出现的问题变得越来越多样、多变、多维、多态,并表现为愈加的关联性、整体性和复杂化的倾向,原有的国家控制理论、自由经济理论、福利国家理论等经典社会理论已很难对当代社会发展进行全面解释和有效指导,于是出现了社会科学传统范式的危机。20世纪70年代后,新公共管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协同学理论、自组织理论等复杂性理论相继产生并广泛运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当中。与此同时,西方一大批学者在在汲取新的社会理论营养的基础上,将视角聚焦在了国家管理的新范式上。例如:治理理论创始人之一的詹姆斯•罗西瑙( James NRosenau) 指出“现代社会问题要求我们采取一种与传统方式不一样的处理方式,我们或许需要提出一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管理理论,它将良善治理和公共利益的增进作为共识性目标,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既可以是政府组织,也可以是非政府组织,它既可以是包括政府的管理机制,同时也包括非正式的、非政府的管理机制。”罗西瑙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的问题与过去的问题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而这些新的社会问题要求一种新的社会理论来解释,也需要一种新的社会理论来指导解决。罗茨(RRhodes)则认为,“有序统治的环境和条件已与过去大不相同,因此,我们需要以新的方法和模式来统治社会,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意味着一种全新的统治过程。”罗茨认为,在当今社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的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背景的根本性变化要求一种全新的国家管理理论来处理社会问题和推动社会发展。全球治理委员会则在《我们的全球之家》的研究报告中指出,“现代社会当中的各类相互冲突或不同利益的调和,需要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采取联合应对的行动。这个过程既包括人们必须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通过人们协商形成的同意或共识的非正式制度和安排。”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传统的政府作为单一主体管理社会的方式,已经无法很好地处理各类社会冲突和矛盾,也无法调和各社会成员的利益和需求,而是需要一种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或个人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合作治理的方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是社会科学理论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结果,也是社会科学自身发展导致范式转换的要求。  在中国,就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笔者发现最早介绍“治理”或“治道”的文章可能是在1995年《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公共论丛”第一辑)上有一篇署名为“智贤”的论文——《GOVERNANCE:现代“治道”新概念》,文中将Governance翻译成“治道”,认为“治道”就是指提高公共事务治理效能和提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接着,1999年,中央编译局俞可平研究员就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杂志上就发表了题为《治理和善治引论》的论文。他在文中全面梳理和论述了治理、善治和全球治理等相关概念,系统介绍了西方诸多学者的治理理论和代表性观点,深入分析了治理理论的缘起、产生、积极与消极影响及未来可能性,然后在综合评述各种治理理论和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治理理论思考和观点。他认为治理理论是全球化进程的必然逻辑结果,也是两大阵营结束冷战后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要求,是当今时代公民社会和民主世界的要求,是当今时代合法治理和有效治理的要求。他进一步指出,治理理论是对社会科学中长期形成的两分法思维的一种超越,认为有效治理是市场方式与计划方式、公共组织与私人部门、国家政府与公民社会、主权国家与国际社会的有机合作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它强调现代管理的本质就是合作应对;它合法权力的来源不仅仅是政府,还包括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和公民,这也就决定了政府、社会和公民共同分享公权力和共同承担公共责任。这些前瞻性的观点体现了中国学者对国家治理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的强烈呼唤。2000年,俞可平主编的《治理与善治》论文集出版,收录了国际上知名的治理理论代表人物斯托克、罗茨、库依曼、杰索普等人的论著,“治理”随即成为一门国内学术界的“显学”。十多年来,众多学者都对治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涉及到了治理价值、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资源、治理背景、治理影响因素、中国治理、企业治理、城市治理、乡村治理等方方面面,大大深化了国家治理和国家治理能力研究。但是,与此同时,笔者也发现直接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研究非常之少,大多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都只是散见在各类治理相关主题的研究当中。  综上可以明显看出,国家治理问题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课题,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因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是一切国家治理资源转化为国家善治效果的关键和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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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周期1到3个月栏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当代中国与世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研究述评、当代资本主义研究、西方思潮评介、政治学前沿、政治经济学前沿。教学与研究是正规期刊文章特色要求本刊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论文署名“搭便车”现象,对多作者署名的文章将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核,内容摘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200到00字为宜,关键词一般为3至5个提供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更佳。正文标题末尾不使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序一般不超过5级,可使用“一”标明不宣用以与注释序号区别来稿需署作者真实姓名,并提供作者简介、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详细信息文献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并在正文引用处标明序号,每条文献的项目要写全是期刊的文献必须标注起止页码。

法治现代化研究》(CN:32-18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法制现代化研究《法制现代化研究》是2006年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公丕祥。基本信息中文名 法制现代化研究作者 公丕祥类别 法律目录编辑推荐本论文集收录了中外法律专业的学者和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的12篇论文,这些论文都是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价”为主题,关于法制现代化方向的研究成果。是法律专业学者的理想文献资料。目录主题研讨:基本权利的历史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析原苏联东欧等前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演变每个人的权利——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与美国民权的历史演变对澳大利亚公民权利概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裁判请求权的宪法化与人权的司法保护机制法制现代化的一般理论法制现代化的市民社会基础论析五四宪法:中国宪政现代化的真正起点法制现代化视域中的“军婚特殊保护”英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及其模式特征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探析外国法学与法律发展研究司法审查的全球化家庭法一百年——法律从婚姻领域中的撤出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于2017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32-1869/D,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专题研究、域外法治、学术动态等。《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的办刊宗旨为: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密切关注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深入开展法治现代化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论研究;深刻把握中国法治国情特点。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栏目设置特稿 主题研讨:人工智能与法治现代化 专题研究 域外法治 学术动态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特色介绍(不代表本站观点)一、《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是《法治现代化研究》合法稿件编审机构;本网站是本刊在线投审稿系统。除此之外,本刊未委托其他任何网站接收稿件;也没有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为本刊组织稿件。二、《法治现代化研究》在线投稿后,勿再向编辑部邮寄书面稿;通过书面形式投稿的,稿件须寄给本刊编辑部,勿寄给编辑个人。三、《法治现代化研究》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版权属于《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对本刊发表的任何文章进行转载、摘登、翻译或集结出版,均须事先征得本刊编辑部的许可。四、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所体现的观点均属于作者个人,不代表本刊编辑部及刊物主办、承办单位的观点。五、本刊为法学专业学术期刊,强调文章具有鲜明的理论性。本刊不刊发以下类型的文章:单纯介绍制度实践或理论观点的文章;会议综述;学术综述。

广东省治理现代化研究所,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8号楼。广东省治理现代化研究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12440000797776809E,企业法人卢山,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广东省治理现代化研究所的经营范围是: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和学术交流,为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提供咨询;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等治理现代化课题开展调研并组织评审;承办《治理现代化》、《公共行政评论》杂志,编撰《广东机构编制年鉴》。通过爱企查查看广东省治理现代化研究所更多信息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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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林祥国在致辞中指出,《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创刊是江苏省法学领域的一件大事,在我省法学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并对期刊的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把握方向,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理论阵地;二要瞄准目标,把期刊办成全国一流、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刊物;三是行成合力,把期刊办成江苏繁荣法学研究事业的平台。周琪在讲话中指出,理论因时代而强,期刊因时代而兴,省委宣传部对这份刊物寄予了深切的期望和祝福,并就办好刊物提出了三点看法:期刊的发展应当把牢正确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彰显专业特色。侍鹏在致辞中肯定了《法治现代化研究》创刊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的积极意义,并表示江苏省委政法委将一如既往的全力支持期刊的发展。开幕式上,胡敏强肯定了《法治现代化研究》期刊创刊对法学学科建设的里程碑意义,并表示这是江苏省法学界,新闻出版界乃至全国法学界通力合作的成果。张新宝、黄闽表达了对《法治现代化研究》创刊的美好祝愿,并表示法学期刊不仅要为思想和学术进步提供方法,还要为治理实践提供工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一个人才济济的法学院,创办这样一个刊物,对于法学界以及法治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洪流、沈建国在发言中肯定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并就期刊未来的发展前景表示了高度的期待。对期刊的发展提出3点意见: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引领学术发展;强化专精尖的发展之路;建设一支有担当的办刊队伍。论坛闭幕式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彭志斌主持。公丕祥教授在闭幕式上对法学界同仁的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一份学术刊物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当代中国处于最为广泛、深刻、深远的大变革时期,这场转型和变革的目标就是实现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表现就是推进国家法治的现代化。因此,希冀通过专业法学期刊的建设对时代有所贡献。同时对各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发表的真知灼见表示感谢,编辑部将倍加珍惜、仔细研究、深入消化,同时将认真学习各个期刊办刊的宝贵经验。

投稿还是选择国家级期刊 《中国中医药咨讯》投稿邮箱:zg_中国中医药咨讯简介 刊名:中国中医药咨讯 主管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 发行:全国发行 刊期:旬刊 国内统一刊号:CN11-5560/R 国际标准刊号:ISSN1817-2016 中国中医药咨讯收录情况 《中国中医药咨讯》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的国家级医药卫生综合类科技学术期刊。中国核心期刊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科技部《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核心期刊、《中国期刊网》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来源期刊。每期定价18元,适合于广大医疗(药)、卫生、教学、科研工作者等各届人士订阅。维普,龙源期刊网已经收录。中国中医药咨讯主要栏目 药物研究、临床研究、学术探讨、论著、综述、经验交流、医学教育、病例报告、个案分

法治现代化研究》(CN:32-18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法制现代化研究《法制现代化研究》是2006年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公丕祥。基本信息中文名 法制现代化研究作者 公丕祥类别 法律目录编辑推荐本论文集收录了中外法律专业的学者和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的12篇论文,这些论文都是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价”为主题,关于法制现代化方向的研究成果。是法律专业学者的理想文献资料。目录主题研讨:基本权利的历史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析原苏联东欧等前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演变每个人的权利——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与美国民权的历史演变对澳大利亚公民权利概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裁判请求权的宪法化与人权的司法保护机制法制现代化的一般理论法制现代化的市民社会基础论析五四宪法:中国宪政现代化的真正起点法制现代化视域中的“军婚特殊保护”英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及其模式特征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探析外国法学与法律发展研究司法审查的全球化家庭法一百年——法律从婚姻领域中的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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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现代化研究》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创办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出版刊物号CN32-1869/D,是国内专注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学术期刊。期刊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江苏省法学会主办,双月刊,逢双月出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周继业,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王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内容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道德底蕴。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治建设 原则 路径新中国法律史学科70周年记——以人大法律史学科发展历程为观照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刘盈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最先设置法律史教研室的法学院系,其法律史学科发展在新中国法律史学科发展历程中具有一定典型意义。人大法律史学科的初创、恢复、壮大和升华历程,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律史学科发展状况的局部生动写照。以人大法律史学科发展为线索,观照马列主义指导下的新中国新型法律史学科70年发展历程,可以认为:1949—1978年是新中国法律史学科的初创期,从确立全盘苏化的学科发展模式到在一系列政治运动中遭受严重打击,这一时期的法律史学科发展缓慢而曲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的解放和对法律的重视,法律史学科得以恢复重建,并迎来了快速发展和走向繁荣的新时期;21世纪以来,法律史学科发展进一步迈入传承与升华的新阶段。在此期间,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得以从法律史研究对象中剥离,学科内容日益具有独立性,学科建设日渐成熟,学术研究更加科学系统。展望未来,法律史学科一方面要发扬学科自省精神,树立学科自觉意识;另一方面要注重学科间的交流和学科内的传承,从而为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提供历史依据和借鉴。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我们党探索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取得的最新成果,是领导改革开放的经验总结和认识结晶,反映了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觉。改革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体制和其他体制改革,从对内改革到对外开放,我们党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不断在实践中深化对改革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认识,不断健全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充满生机活力的各方面体制机制。十八大科学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经验,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明确提出到2020年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这个基础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联系起来,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三中全会的一大亮点,既是对各个领域改革目标的科学提炼,又是对改革总目标的根本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各个领域行使国家权力、治国理政方略的综合体现。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使之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健全的治理体系、高超的治理能力,是国家有序运行、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当代中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有利于统筹谋划各个领域的改革,保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个总目标的确立,反映了当代中国发展的要求,是我国改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达到新的历史高度的根本标志,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总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社会,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先例可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马克思、恩格斯曾对未来社会的发展过程、发展方向、一般特征作了科学预测,但没有遇到全面治理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取得胜利并建立了社会主义政权,对国家治理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和经验总结,但他没来得及深入探索治理社会主义社会就去世了。苏联探索这个问题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严重错误,最终积重难返,导致社会主义制度的颠覆,教训极为深刻。我们党在全国执政并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治理之路,建立了具有中国特点的国家治理体系,特别是创建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虽然也发生了严重曲折,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上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指引下,总结国际国内两方面经验教训,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对如何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进行新的实践探索,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到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到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今天,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同世界上一些地区和国家不断出现乱局形成鲜明对比。实践表明,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我们对此要有高度的自信。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凸显。相比形势任务的变化,相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各族人民的期待,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同时也要看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一个不断调适的过程。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要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从各个领域逐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围绕这个目标指向,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具体安排,强调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这六个“紧紧围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思路,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路径。当今世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有赖于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以法治来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可以想见,一个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中国,一定是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中国,是一个社会充满创造活力、人的全面发展得到切实保障的中国,是一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逐步得以实现的中国,是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到充分展示的中国。

从政治属性来看,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政治领导和政策推动下治理国家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其本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集中体现。  从治理结构来看,国家治理体系主要包含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和党的建设六大体系,且这六个体系不是孤立存在或各自为政的,而是有机统一、相互协调、整体联动的运行系统。其中,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市场治理、政治治理体系中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核心要素。  从治理目标来看,就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一是规范化,无论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都应该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二是法治化,任何主体的治理行为必须充分尊重法律的权威,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民主化,即各项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各项制度安排都应当充分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四是效率化,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行政效率;五是协调性,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在这五个目标中,能否实现法治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至关重要的。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强调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治理能力现代化:  首先,从治理主体角度讲,有效的治理,突出强调社会公共事务的多方合作治理。过去我们的社会管理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管理主体的政府一家独揽,市场、社会、民众的力量比较薄弱,甚至缺席,这导致了社会治理的过度行政化,造成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通过改革,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而言就是要回归市场本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从政府与社会关系而言就是要回归人民本位,让人民群众以主体身份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实现自我治理,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点。  其次,从权力运行角度讲,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须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原来政府承担了其他主体的许多职能,现在要通过简政放权,放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放权于社会,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权力的边界范围。在此基础上,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最后,从组织结构角度讲,有效的治理,必须以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为基础。重点是要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用机制再造流程、简事减费、加强监督、提高效能。

1、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原则。坚持这一原则,体现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2、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党的领导关乎国家治理主体中的领导核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3、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的和依靠力量。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其一切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其一切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都应该来自人民,都应该为人民利益而制定和实施。4、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略和方法手段。5、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联动和集成效能。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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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治理杂志不是水刊其发表的是时事评论、思政研究、经济_望、科技视野、管理观察、规划与设计、分析与测试 、资源与环境 、技术经验、调查研究、法制园地、教研争鸣 、社会讲堂、综合信息《区域治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管理现代化》杂志由中国科协主管、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主办,作为经济和管理类核心期刊,在改革不断深化的历史背景下,以实现中国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利用刊物阵地,坚持致力于与管理现代化相关的研究、总结、介绍与普及,重点推介国内外先进的经济和管理理论和经验,为企业界和理论界提供交流和争鸣的平台,在学术界、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创刊30多年以来,不断积累在新形势下的办刊经验,为提高刊物质量,努力进行新的探索。

法治现代化研究》(CN:32-18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法制现代化研究《法制现代化研究》是2006年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公丕祥。基本信息中文名 法制现代化研究作者 公丕祥类别 法律目录编辑推荐本论文集收录了中外法律专业的学者和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的12篇论文,这些论文都是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价”为主题,关于法制现代化方向的研究成果。是法律专业学者的理想文献资料。目录主题研讨:基本权利的历史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析原苏联东欧等前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演变每个人的权利——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与美国民权的历史演变对澳大利亚公民权利概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裁判请求权的宪法化与人权的司法保护机制法制现代化的一般理论法制现代化的市民社会基础论析五四宪法:中国宪政现代化的真正起点法制现代化视域中的“军婚特殊保护”英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及其模式特征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探析外国法学与法律发展研究司法审查的全球化家庭法一百年——法律从婚姻领域中的撤出

论坛现场林祥国在致辞中指出,《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创刊是江苏省法学领域的一件大事,在我省法学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并对期刊的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把握方向,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理论阵地;二要瞄准目标,把期刊办成全国一流、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刊物;三是行成合力,把期刊办成江苏繁荣法学研究事业的平台。周琪在讲话中指出,理论因时代而强,期刊因时代而兴,省委宣传部对这份刊物寄予了深切的期望和祝福,并就办好刊物提出了三点看法:期刊的发展应当把牢正确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彰显专业特色。侍鹏在致辞中肯定了《法治现代化研究》创刊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的积极意义,并表示江苏省委政法委将一如既往的全力支持期刊的发展。开幕式上,胡敏强肯定了《法治现代化研究》期刊创刊对法学学科建设的里程碑意义,并表示这是江苏省法学界,新闻出版界乃至全国法学界通力合作的成果。张新宝、黄闽表达了对《法治现代化研究》创刊的美好祝愿,并表示法学期刊不仅要为思想和学术进步提供方法,还要为治理实践提供工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一个人才济济的法学院,创办这样一个刊物,对于法学界以及法治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洪流、沈建国在发言中肯定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并就期刊未来的发展前景表示了高度的期待。对期刊的发展提出3点意见: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引领学术发展;强化专精尖的发展之路;建设一支有担当的办刊队伍。论坛闭幕式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彭志斌主持。公丕祥教授在闭幕式上对法学界同仁的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一份学术刊物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当代中国处于最为广泛、深刻、深远的大变革时期,这场转型和变革的目标就是实现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表现就是推进国家法治的现代化。因此,希冀通过专业法学期刊的建设对时代有所贡献。同时对各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发表的真知灼见表示感谢,编辑部将倍加珍惜、仔细研究、深入消化,同时将认真学习各个期刊办刊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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