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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史的论文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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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史的论文怎么写的

要注意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和标注方法,具体如下。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很重要,必须书写规范,归纳起来通常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参考文献要以序号的形式出现在正文中和文末,且序号要保持一致。序号以在文中出现的前后为序。如果某文献在文中数次被参考,则几处序号要保持相同,只是页码有变化。在文末只列出该参考文献一次即可,不必多次罗列。每一参考文献的所有要素必须齐全,不可残缺,具体包括: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及截体类型标识(如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专利P等),出版项(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中若是首次出版则无需再标明,若非第1版还要标明具体版次。文献出处或电子文献的可获得地址以及文献起止页码。参考文献标注中要注意下列几个问题:未发表、出版的论著一般不列入参考文献,凡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文件等,不列入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均应为作者亲自翻阅过的第一手资料。

“唐宋变革论”者主张唐宋之际的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就阶级关系的变动而言,诸家意见各不相同,大致似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一、唐代门阀士族地主仍占统治地位,推行部曲佃客生产制,唐宋之际,衍变为官户统治和客户佃农生产制。 二、唐代是中世封建社会,佃户被束缚在土地上,是典型的农奴,宋代开始“近世”,佃户与地主是平等的经济关系。 三、汉唐间是奴隶生产制,宋代开始确立中世庄园农奴制。 由此可见,唐宋变革论的观点涉及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说唐代是古代奴隶制一条,本文略而不论。 自唐初建国至南宋灭亡,其间长达六百余年,如果以唐初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北宋后期乃至南宋时的情况相比。在长达四、五百年内,确是存在巨大差异。假使将中唐后的情况与五代及宋初相比较,那么,它们之间的差异并不比唐初与唐末的差别更显著。陈寅恪先生说,唐史可以分前后二期,分野在唐朝中叶。“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1]所言极为中肯。现在,只就唐宋变革论所涉及地主与农民两大对立阶级的状况略抒浅见如下。 一、 关于唐代门阀土族阶层地位的估计 主张门阀士族在唐代仍占统治地位的主要依据是: 一、士族把持朝政,唐代宰相三百六十九人,崔、卢、李、郑四姓占六十六人,其中崔氏有二十三人。 二、唐代门阀士族经济实力的雄厚基础是封爵食邑制。 三、士族重视族望、谱牒与婚姻,山东士族甚至不屑于与李唐皇室通婚。 众所周知,汉魏之际逐步形成并在西晋正式确立的门阀士族制度,有九品官人法保证士族政治上作高官、清官的特权,占田制和荫客荫户制使士族占有大批田地,免除赋役,庇荫亲属,奴役众多劳动者,享有经济上的种种特权。士族重视官、婚、望,以保持其合法世袭特权。 然而,门阀士族地主的盛世并不长,经过农民战争的打击以及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不断火并,士族地主们的政治、经济实力逐渐丧失。唐朝不再存在九品官人法和占田荫客荫户制,士族没有了世袭特权。太宗贞观时修《氏族志》,高宗显庆时编《姓氏录》,既是压抑正在衰颓中的旧门阀士族势力,同时又是企图通过立法培植新的门阀士族。然而历史的发展已使唐代不再具备门阀士族再生的社会条件,所以在唐朝始终没有形成比较稳定的新门阀士族。只是在唐初,旧门阀士族地主仍有一定的潜在力量。七姓十一家自为婚姻,便是具有崇高社会地位的体现。尽管如此,旧门阀士族地主没有因此壮大门楣,起死回生。 说唐代门阀士族始终存在,有很大政治、经济特权,是经不起检验的。据统计。崔、卢、李、郑四姓在唐代任宰相者九十三人次,而在唐前期任相的是二十九人次(崔氏十一人,卢氏二人,郑氏一人,包括皇室李氏在内的李氏十五人),其余六十四人次均在中唐以后。如此看来,难道是门阀士族实力在唐后期有了复兴?若然,其政治和经济基础何在呢?有人说唐代藩镇也是门阀士族,这种“士族”与两晋南北朝以至唐代的旧门阀士族怎么能等同视之呢? 说封爵食邑制是唐代门阀士族力量强大的经济基础,同样难以令人信服。王公贵族衣食租税早在西汉已很盛行,而史学界没有人认为那时存在门阀士族。唐代封爵很滥(中唐以后尤甚),食邑根本无法与汉、晋时代相比。何况唐代有封爵和食实封的人大多并非门阀土族地主,那些食封之家在唐玄宗时改向朝廷领取封户租谷,不能再派人直接向封户索取,正好标志着食封制的蜕化。因此,封爵食邑制在中唐后已显著走向衰落。当然少数残余现象长期存在,直至北宋前期仍未完全消失。如果认为唐后期四姓担任宰相者多,是有封爵食邑制为其经济基础,显然并不符合历史真相。若再由此推论,认为门阀士族地主在中唐后曾经复兴,那就更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人们乐于引用南宋郑樵和王明清的言论,说明唐代旧士族的力量始终强大。特别是郑樵所说,隋唐以上“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五代以后谱书散佚,其学不传,用以证明谱学与门阀士族共存亡。实际情况并不尽然。谱学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表明它并非门阀土族地主所专有,唐代主要官修谱牒在《氏族志》和《姓氏录》之外,还有《姓族系录》和《元和姓纂》等,在“冠冕之家,兴衰不一”[2]条件下,官修姓氏书有如柳芳所说,“凡四海望族则为右姓,不通历代之说,不可与言谱也。”[3]官谱不究血统渊源,明显不同于士族谱。贞观氏族志草稿说,“营户、杂户、慕容商贾之类虽有谱亦不通”,许敬宗嫁女给奴隶出身的禁卫大将军钱九陇,为钱氏“曲叙门阀”,[4]说明唐初以来诸色人都各有谱牒,谱学内涵已有了重大变化。 官谱在中唐后已很少修造,私谱修撰却是方兴未艾。颜真卿撰《颜氏世系谱序》,于邵写《河南于氏家谱后序》,[5]大宦官仇士良同样有家谱,[6]众多宗法性的家谱并没有因唐末大乱而废弃。洛阳周氏避乱徙广陵,“谱牒存焉”。[7]由于私谱的广泛存在。才使通晓谱学的吕夏卿在北宋时有可能撰写出唐代世系诸表。北宋前期,江西欧阳修、四川苏洵都在分房编修族谱,仍采用中唐以来的传统修谱方案。[8]苏洵说,唐宋之际谱牒暂废原因,一是官僚士大夫不讲,二是新贵们不愿谈及贫贱的祖先。王安石撰许氏世谱,自曹魏许据以下直至北宋仁宗时之许元等人。——胪列名字官称[9]。如果唐末以后不存谱牒,他决不可能源源本本编写谱牒。可见强行把谱学兴衰与门阀士族地主的盛衰划上等号,显然缺乏说服力。 姓氏中之地望、族望原是门第之象征。南北朝时期,同一门望之中还区分高下等第。唐代门阀士族衰颓,分居各地同一宗姓之人只是沿用旧望,已无多大实际意义。唐人刘知几说门望多伪,“碑铭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10]袁氏系于陈郡。杜氏称之京兆。北宋宋祁说,唐人所好,“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11]。南宋赵彦卫也说,唐人“推姓显于一郡者谓之望姓,如清河张、天水赵之类。世人惑于流俗,不究本宗源流,执唐所推望姓,认为己之所自出,谒刺之属显然书之”[12]。大量事实表明,郡望遗风在我国长期残存,显然不能以之为门阀士族兴盛的证据。 以四姓“男女婚嫁,不杂他姓”,皇室也难以与之通婚娶[13],证明门阀士族势力至晚唐时仍很强大,亦不稳妥。事实上,唐初以来不少新兴勋贵都与四姓通婚,唐睿宗、玄宗、肃宗、德宗、顺宗、宣宗的女儿都曾出嫁崔氏、卢氏子。公主出婚其他旧族子弟为数更多。社会现象纷繁复杂,唐高宗以来,公主出嫁时,“以贵加于所尊”[14],竟让舅姑降礼答拜,公主身死,丈夫要服丧三年[15]。类似情况,自然会导致旧士族家庭的强烈反感,何况李唐政府曾宣布四姓为禁婚家,他们由于政治上的衰败和社会生活中长期产生的积怨,再加上公主倚仗皇威,羞辱舅姑与丈夫的行动.出现不愿与皇室联姻的情况并不足为怪。 那么,对于唐后期诸旧族人士所拥有的实力该如何看待呢?我认为正确认识衣冠户的登场是解决这一疑难问题的诀窍。衣冠户正式取代了门阀士族。成为宋代官户的前身。 众所周知,门阀士族在其盛世合法享有免役特权。随着其衰败,免役特权就消失了。唐初以来,只有五品以上高官依法豁免其家赋役,这批人中固然有的出身旧门阀士族,而更多的人却并非如此。某些家庭连续几代为高官或宰相,却并没有跻身于门阀士族。唐代前后三百年间,所有新进人士没有一个姓氏被社会上公认为门阀士族,比诸两晋南北朝时期常有一些姓氏崛兴加人士族行列的状况大相径庭。门阀士族的不景气实在是昭然若揭。 当然,旧门阀士族诸姓氏在唐代并没有消失,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影响还相当强大,即使经过唐末农民军的大扫荡,在五代十国时以及赵宋统一南北后,从《太平寰宇记》所列宋初诸州郡的郡姓,从《宋史》列传中,都不难发现南北朝以来很多门阀地主的后裔在宋代(尤其是北宋)并没有亡绝。神宗时,王存编修《元丰九域志》不列郡姓,书成上表时,特别说明“氏族所出”,已“非当世先务”。它说明姓氏学的衰微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不能认为唐末社会大乱以后便不复存在了。 门阀士族长期崇尚儒家经学,有文化素养。在他们失去政治、经济诸特权后,被迫参加科举考试。赵郡李德裕自称其祖父李栖筠在玄宗天宝末,以仕进无他路,参加进士试以步人仕途。事实上,当武则天执政以来,河南郑繇、郑遂初,河北崔日用、崔沔、崔浞,关中韦虚心、韦述等旧族子弟业已纷纷参加进士考试,只是在天宝以后,旧族子弟举进士者为数增多。德宗贞元以来。宰相多以翰林学士充任,而翰林学土常由进士出身。人们注意到范阳卢氏在德宗以后中进士者一百一十六人,旧族崔氏也存在类似现象,与其把这类情况说成是门阀士族势力的强大,毋宁说是旧士族子弟所采取的应变措施。 隋唐之际创建的科举制,进士科最受重视。所试时务策与诗赋。并不是旧门阀士族地主子弟所熟谙的通经明礼。他们既不能平流进取以致公卿,只好利用家传旧文化,随时应变以猎取名位。于是,他们和庶民地主的子弟同时趋向进士科应试,史家们通常称之为士庶合流。 唐武宗诏书宣布,凡是进士及第者称为衣冠户,其家享受轻税免役特权[16]。进士及第便成为一种殊荣。必须注意,会昌诏书是在社会上已有不少冒牌衣冠户免役的情况下,才明文规定真假衣冠户的界限,法令不允许以假乱真,可以看出,衣冠户在此之前实际是早已存在了。 衣冠户不考究每个人的家庭出身,只看他是否进士中第。由是,同是衣冠户的人,他们原先各自不同家庭出身的界限消失了。组成了新的地主阶级阶层。我们决不能因为衣冠户中有的原是旧门阀士族地主的子弟,便断定衣冠户仍是士族地主,或者说衣冠户的存在,乃是门阀地主力量依然强大的体现。 在地主阶级专政的时代,封建政权要不断从地主阶级中提拔统治人才,并给予一定的特权,科举选人适应了庶民地主力量壮大的社会需要,那些中了进士的衣冠户。不论他们原来的家庭出身如何,“既恃其不差不科,便恣其无畏无忌”。[17]即使在混乱的唐末五代十国时期,衣冠户依然合法存在,宋人张纲的远祖在南唐时,“尝以衣冠户携是书(指唐朝告敕)免充军名。”说明十国的江淮以南地区,也同样存在衣冠户。[18]赵宋建国后的五、六十年内。随着科举制的发展,每年经由进士科入仕的人数成倍地增长。宋真宗时,衣冠户名称尚见于史册[19],仁宗以后,正式为官户(品官户)所取代[20]。因此,宋初编撰《刑统》,其中所说官户,仍只是沿袭唐代属于奴婢贱人的性质。显而易见,唐宋变革论者关于旧门阀士族消失于唐末,宋初已出现新官户的论点,很难令人折服。 二、唐代部曲与佃农 说唐代是农奴制时代,便要讲清楚广大农业劳动者是被束缚在地主土地上耕作,子孙世袭,可以买卖,但却不能任意屠杀。 部曲佃客生产制的主张者以为部曲、佃客是典型的农奴。事实上,唐代的部曲和佃客身分不同,他们之间差异很大,是否农奴,需要逐一验证。 唐代部曲的定性资料,集中记载于《唐律疏议》中,它表明部曲原则上由奴婢放免而来,是私家所有,身系于主的贱人(家仆)。他们不像奴婢那样是主人的资财,但可以由主人变相买卖,主人强奸部曲妻女无罪,可以随意将所放客女及婢留为妾。反之,部曲奸主,纵逢国家大赦,也不许宽恕赦原。只有主人谋反逆叛要颠覆国家政权时,才允许部曲告主。凡此种种,说明部曲对主人有强烈人格隶属关系。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部曲和农业生产有着具体的联系。 唐前期的部曲既不受田,也不纳课,律疏的有关记载,或是西州出土文书,乃至其他史书所记,都未见部曲和土地有什么联系,更谈不上被束缚在土地上耕作。既不参加农业生产,自然不能说他们是农奴了。史籍往往是部曲、奴婢并称,通常被用于从事家务劳动,纵使个别部曲参加过农业生产,就其整体而言,很难说他们是依附农民,而只能说他们是合法的封建依附者。中唐以后,部曲数目更为减少了。 顺便指出,当时社会上被视为资产的奴婢.其中确有一些被用于从事农业生产,但并不能称之为农奴,何况奴婢用于农业生产在全社会中所占比例极小。社会历史的发展很不平衡,除了奴役严重的奴婢而外,有的奴婢在中唐后发生了分化,出现了雇佣现象,甚至开始涌现依附关系甚强的人力、女使。到北宋中叶以后,人力、女使的数量有了较大发展。这样的一批人,同样也并非农奴。 所谓部曲佃客制的佃客在唐代是否农奴呢?回答也是否定的。 毋庸讳言,魏晋南北朝时期存在过类似于农奴的法定田客,他们父子相承,身分卑贱,必须经过放免才能为良。这类田客在唐代早巳不再存在。 《唐律疏议》卷27记“官田宅私家借得令人佃食,或私田宅有人借得亦令人佃作”,表明唐初以来官私田地出租已相当普遍。官田通常包括职分田、公廨田、驿田、屯田等,佃作者是“人”(民),不是贱隶。史称职田“亦借民佃植,至秋冬受数而已。”[21]西州出土开元十九年(731年)文书记公廨田、职田,“不得抑令百姓佃食”。可见租佃官田者是“民”、“百姓”。私田出租同样是“令人佃作”。天宝十一年(752年)诏云:“王公百官之家”,广置庄田,“别停客户,使其佃食。”[22]说明租佃官私田地的是乡村下户和客户,他们都是良民。 安史之乱后,代宗敕令所有在各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客户,“自贴买得田地有农桑者,无问于庄荫家住及自造屋舍”,[23]一律编附当地户籍,征调赋役比当地居民(土户)减半。住在庄荫家的客户仍是百姓齐民。其后,豆卢革说,他在“鄘州虽有两三处庄子,缘百姓租佃多年”,他曾“纵田客杀人”[24],这都说明租佃的田客仍是百姓。 封建社会里地主占有大量田产用以剥削少地无地的农民,这是中外历史上所共有的。在我国,不仅唐代没有,即使汉魏六朝时也并不存在西方中世纪那样的农奴制。唐代的佃农比以往的田客荫户更存在着显著差异。 一、唐代佃农(包括半自耕、半佃农)不是贱口,他们和庶民地主在名义上所尽义务和享受权利相一致,而以往的田客只注地主家籍,是法定的贱口。这一巨大变化和门阀士族在隋唐之际的地位密切相关,从隋代依豪强为佃农的浮客到中唐时广泛发展的客户佃食制,标志着门阀士族的衰颓和彻底崩坏。 二、唐政府对地主的佃农人数没有任何限制,而在过去,对田客人数有着明文的具体限额和等级规定。 三、自唐睿宗、玄宗以来,官府公开允许各地按照本乡原有习俗发展租佃关系。此乃史无前例的创举,它反映全国范围内的租佃早已自发地盛行。所以,玄宗天宝诏称“远近皆然,因循亦久”。租佃方式的千差万别,充分体现了辽阔地域内各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唐五代两税法时期,朝廷不再限制土地兼并,土地集中由是更为加剧。晚唐时,有人揭示说,民有五去,包括了“势力侵夺”和“降人为客”[25],可见很多佃农乃是破产农户。 唐代佛道盛行,寺观占有大量田地,通常由僧俗劳动者(佃入。即种田人)从事耕耘,西州出土文书中的“佃人”也肯定包括了佃农在内。江南潭州大沩同庆寺,“僧多而地广,佃户仅十余家”,诗僧齐己即是佃户胡氏子[26]。可见寺观与世俗地主一样,租地者常为贫苦百姓,而不是过去那种只注家籍的卑贱田客。 吐蕃占领河西时期,敦煌出现了一批寺户,这批人看不出与北魏“遍于州镇’’的寺户有何前后承继与演变之痕迹。[27]敦煌寺户因缺乏牛粮种子向寺院有关负责人借麦。他们身分世袭,地位低下,却自有一定经济。[28]其时,吐蕃尚处在奴隶制时代,敦煌寺户很可能是其势力进入河西后,汉蕃文化合流的产物,他们也并非是奴隶。在张议潮收复瓜、沙等地后,不再见寺产名称’新出现的常住百姓,其地位较寺户有所提高。在江南朗州桃源观,“有观在山,有户在疆”,天宝中,敕取近三十户,“蠲免租赋,永充洒扫。”[29]诸如此类的寺观户并非是直隶于寺观的农业劳动者。 说唐代是农奴制,宋代是租佃制,其主要依据除了部曲、佃客外,还有陆贽所说:“贫者无容足之居,依托强豪,以为私属,贷其种食,赁其田庐,终年服劳,无日休息,罄输所假,常患不充。”[30]如果说这里描述的租佃劳动者是农奴,那么,北宋苏洵也曾概括说:富家地多,“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仆。”[31]苏轼亦云:富户“役属佃户,有同仆隶。”[32]被视为“奴仆”、“奴隶”的佃农与陆贽所称“私属”性的佃农到底存在什么根本性差异呢? 说宋代是契约租佃制,唐代是农奴制,也是说不通的。早在汉代,中原内地已有契约租佃,[33]在混乱的十六国时期也并未停废。[34]现在已发现西州大量唐前期的租佃契,敦煌出土了唐后期的租佃契,怎么能否定唐代存在契约租佃呢?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十二月,诏令诸路所在旷土召人佃种,“明立要契,举借种粮,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35]这是赵宋最早提到租佃契约的记载。然而,有更多的租佃关系并未明言立有契约,我们不能由此否认存在契约。李唐屡次发诏令依乡原例出租荒废田地,这在赵宋亦不乏其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五月,曲赦河北、陕西、京东路被虏人户所抛下田产,许诸色人住佃。“本县量给牛粮种子及功力,依乡原例,或以四六或以三七均分。”[36]分成租原则上是以契约为依据的。 唐朝建国后,轻便的曲辕犁开始取代以往笨重的长辕犁。全国各地生产发展虽不平衡,但地无分南北,包括半自耕、半佃农在内所有编户齐民原则上不许随便迁居。众多破产农民常不顾禁令四出奔逃,以往括逃通例是就地落籍为民,从事农业。自玄宗开元中括客以后,客户正式合法存在。人们乐于引用宋仁宗天圣时,针对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地区的田客不能随意起移,规定“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田收田毕日,商量去住,各取稳便”。[37]用以说明宋代佃客有迁徙自由,不同于唐代农奴式的佃客固定在土地上。我们认为唐代的客户含义与宋代不尽相同,但其中大部分无疑是佃农。唐代不见有客户随意迁徙的资料,也没有不许迁徙的记载。即使在宋代,上述诏敕也只能说明江淮以南的自由迁徙,华北广大地区亦无明文记述。作为国家编户的唐代佃农大概难以随意迁徙,地主的压力和国法都是不轻易允许外迁的。 封建时代的劳动者对于各种类型的拥有土地的地主。必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唐代和宋代的佃农同样也不能例外。这并非是将唐、宋间的租佃关系凝固化和等量齐观,但可以肯定,唐、宋间的佃农不是农奴与自由佃农的差别,即使同样在唐代或两宋,由于国土辽阔,各地区乃至同一地区之内,情况也是千差万别。大致说来,唐前期的广大农民有耕地者较多。中唐以后,破产农户转为佃食客户的人数大增。唐、宋时期,仍然有少数使用奴隶耕作。就是使用佃农劳动,各地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唐、宋之际川、陕一带的客户便是世代相承,不能随意转移,甚至随田买卖,客户身死,其妻不能任意改嫁,子女婚娶也常受主人阻挠。凡此种种,体现了租佃制发展不平衡状况。其后。元代有随田佃客,明清时,不少地区存在佃仆制,从而也可说明笼统地强调宋代佃农已如何自由,甚至说成平等的经济关系,是不恰当的。 总之,唐、宋变革论者认为唐、宋之际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内部发生了巨大变化,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观点,在我看来,还不如唐中叶变革说有力,因为旧门阀士族地主的退出历史舞台,衣冠户的登场.体现了地主阶级上层的重大变化,至于地主阶级中数量最多的庶民地主在均田制崩坏以后,人数已显著增多,在唐、宋之际并没有发生重大的变更。农民阶级方面,广大民众贫困破产。日趋沦落为佃食客户,也是肇始于唐代中叶。手工业者的服役。也是由唐初的番役制逐渐衍变为中唐以后日趋广泛的纳资代役及和雇制(同时也有现役制并存)。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奴婢,同样是在中唐时开始出现了雇佣现象。往后的历史发展,北宋时,官户取代衣冠户,佃农客户广泛取代了唐代土客对称的客户。北宋中叶以后,农业与手工业中的雇佣现象更为广泛。这些当然也是变化,但唐、宋之际并不是阶级关系的巨大变动时期。阶级关系而外,诸如府兵制和均田制的破坏,租庸调制衍变为两税法,募兵制的全面确立,官制中使职差遣的盛行,科举制逐渐成为人仕主要途径,如此等等,其重大变革都发生于唐代中叶。唐、宋之际虽然继续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但其性质也都不如中唐变革那么深刻而有重大意义。

学术界对宋朝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地位,还存在不同看法。或认为宋朝是/积贫积弱0王朝,并非盛世;另则认为宋朝虽非盛世,但其社会是继盛世而又有所发展。或认为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高峰在唐朝;另则认为是在宋朝。或认为宋朝政策因循保守,无大作为;另则认为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承上启下的转折时期,其社会发展演变多多,如水之澜。宋朝社会发展高度如何?它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这是两个关乎正确认识宋朝历史、中国历史和中国传统文化的问题,也是关乎正确认识中国国情和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问题。首先,来看宋朝社会经济文化发展n况及其高度。宋朝在疆域、国力、开放性等方面是比不上汉、唐的。但是,宋朝社会在唐朝社会的基础上有明显发展,处于中国古代民族大融合进一步加强和封建社会继续发展的时期。而且从总体而言,其发展程度高于唐朝。概而言之:社会生产方面 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比唐代有提高,小麦、棉花的种植面普遍推广,经济作物和手工业大多比唐代进步。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坊制0的突破,集镇兴起,城市发展,产生了世界第一张纸币/交子0(比欧洲第一张纸币早六百多年)。一些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也比唐代有明显发展。科学技术方面 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有三项是在宋朝完成的,即指南针、火药、活字印刷术。出现了世界最早的一台天文钟和世界著名的石刻天文图、地理图。数学家贾宪的/增乘开方法0、秦九韶的大衍求一术整数论中一次同余式的解法,比欧洲同类算法分别早八百年和五百年。医学从此前的三科分为九科,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5洗冤录6。针炙有了很大发展。5经史证类备急本草6所收药物比5唐本草6新增四百七十六种。建筑学、地学等也都达到新的水平。精神文化方面 完成了儒学复兴,传统经学进入了/宋学0的新阶段,产生了新儒学即理学。促进了儒、道、佛三家相互交汇的深入发展。完成了古文运动。在唐宋散文八大家中,宋人占了六家。词达到全盛。话本在中国文学史上开辟了新的纪元。史学体裁多样,兴起了方志学、金石学;著作丰富,史家辈出,达到了中国古代史学发展的顶峰。书院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如书法、雕塑、石刻、绘画等,都达到了新的水平。佛教、道教亦有了新的发展。制度文化方面 /以唐为鉴0,较唐完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对官员的铨选、管理和监察制度,防止武将、文臣、后妃、外戚、宗室、宦官擅权专政和在政治上对儒士较为宽舒等。可以看出,在汉、唐的基础上,宋朝社会无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都有新的发展,而且在许多方面都是空前的、跻于当时世界前茅的。可以说,宋朝社会发展的高度总体上超过了唐朝社会。邓广铭先生曾指出:/两宋时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达到的高度,在整个封建社会历史时期之内,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0陈寅恪先生也曾指出:/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0其次,再看宋朝的社会变革。通观历史,宋朝社会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承上启下的变革转折时期,社会各方面多有变化。比如:经济方面 均田制彻底瓦解,租佃制普遍发展。租庸调制度废除,继/两税法0发展而完善为/二税0。一些城镇的功能由军事要邑发展为工商业城邑。由于商品经济的相对发展,宋朝时期出现了纸币/交子0,又有/会子0、/关子0等,对后世的币制影响很大。一些方面或地区已具有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社会条件。社会结构方面 统治基础由士族地主为主变化为以大官僚、大地主为主。劳动者的人身依附关系因租佃制的发展而相对松弛。政治制度方面 由皇帝、士族地主政治体制,变化为皇帝、官僚、地主政治体制。宰相事权的分化和削弱。由府兵制变化为募兵制。地方行政区划沿唐/道0而设/路0,并发展为一级行政机构。羁縻政策有所发展。农民起义方面 北宋初年的王小波、李顺起义提出了/均贫富0主张;南宋初年的钟相、杨幺起义进一步提出了/等贵贱0要求,中国古代农民起义由此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思想文化方面 古文运动的完成,儒学的复兴,理学的产生,宋词的兴起,方志学的形成,金石学的兴起,话本的产生与发展,佛教的中国化大众化,等等,都是封建社会中划时代的变革和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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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最出名的就是政治制度了吧?冗兵神马的

宋朝的资本主义萌芽,个人觉得好写

我眼中的宋朝摘 要 宋朝在中华五千年历史中可以说是一个尴尬的时代,一方面在军事上积弱,另一方面经济文化空前繁荣。它有着强大的军队,优良的装备,杰出的将领,但是却很少打胜仗;在这个时代儒家复兴,社会上弥漫尊师重道之风,科技发展亦突飞猛进,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却有着比较开明廉洁的政治。然而,直到忽必烈破宋都临安,宋朝亡国,总打败仗的爱国军民始终没有投降,拼命抵抗,虽然有比较开明廉洁的政治,却也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建树。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关键词 宋朝;军事;积弱;经济文化;繁荣。前 言如果我可以穿越,我想我最有可能会选择宋朝,也许你会奇怪:“宋朝!为什么会是宋朝?那是一个总打败仗,软弱无能的朝代。”不错,与汉唐雄风相比,宋朝确实显得太过柔弱无力,连皇帝都被人给掳走了,可以说在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里,是最贫最弱的一个环,专从政治制度上看来,也是最没有建树的一环。但是强大不代表幸福,在我看来,宋朝是封建社会中幸福感最强的一个朝代。一、“崖山之后无中国”宋朝开国为了避免唐代末朝以来藩镇割据和宦官乱政的现象,采取重文抑武的施政方针,所以在军事上一直呈现的是积弱状态。公元1276年,忽必烈破宋都临安,宋朝亡国。但是宋室和广大的爱国军民始终没有投降,拼命抵抗,文天祥在陆地组织军民反抗元军侵犯,陆秀夫等人和宋室在海上漂泊,组成行朝。公元1279年,宋军和元军在崖山爆发决战,宋军大败,宋末帝和爱国军民纷纷投海自尽,宋朝彻底灭亡。有人认为宋朝灭亡是“崖山之后无中国”。二、“夜市”与“交子”在中国历史上,实施禁夜令最坚决的莫过于唐朝,取消禁夜令最彻底的莫过于宋朝。在唐朝首都长安,每晚“执金吾”以鼓声周知百姓,便代表“禁夜”即将开始;次日晨,钟楼响钟,代表禁夜结束。只有正月十五及前后一天除外,试想,一年中只有3天不“禁夜”,其余362天的夜间,民众不得在所居住的坊里以外从事任何活动,在我们现代人的看来,这简直就是被囚禁了。宋朝的首都开封和杭州,则是真正的不夜之城,政府对集市贸易的控制也完全地开放了,老百姓可以在家门口开店经商。由于坊市合一,没有营业时间和营业地点的限制,夜市未了,早市开场,间有鬼市,甚至还有跳蚤市场。人来客往,买卖兴旺。在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你看不到唐时长安那堂皇气派的王者风范,但市民之忙忙碌碌,力夫之竞竞营营,店铺之财源滚滚,车马之喧嚣过市,仕女之丰彩都丽,文士之风流神韵,建筑之鳞次栉比,街衢之热闹非凡,绝对是唐朝的长安、洛阳见不到的繁荣发达景象。两相比较,宋朝经济之繁荣,物资之丰富,商业之发达,远超唐朝。禁夜和不禁夜带来了天壤之别——后者可说是开启了全日制的中国。一个实施禁夜令的朝代,就等于给精神带上了枷锁,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无从谈起。宋朝对商人很宽松。在汉朝的时候,商人要穿特别颜色的衣服,不能坐有盖子的马车;到了唐朝,《唐律》仍然规定“工商杂类不预士伍”“禁工商不得乘马”,而且商品交易只准在政府规定的“官市”中进行;到了宋朝,这些规定都不见了,商人子弟可以考科举当官,文人们都不太在意自己的商人家庭背景。随着经济的不断繁荣,也为了人们携带货币的方便,在北宋四川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纸币——交子,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要比西方国家早六七百年。纸币可以说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也可以看得出宋朝的繁华。三、文人的天堂生活在宋朝的人也许会和我们一样感慨:“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也是最好的一个时代。”宋朝可以说是读书人最舒服的时代了,上至皇帝,下至贫民,对读书人都很尊重,皇帝一般不会杀大臣,看着讨厌就流放,说不定那一天想起你来再把你召回来,这在伴君如伴虎的封建王朝,无疑是有了一块免死金牌。文人和文人之间的争斗,大多也只是限于口头上,王安石搞变法的时候,司马光在大殿上跟他吵。之后司马光被贬到洛阳,埋头编《资治通鉴》,编累了,就写一封公开信骂骂王安石。王安石看到了,也写公开信回骂。四、文化娱乐汉有汉赋,唐有唐诗,宋有宋词,宋朝的诗歌水平虽然不如唐之盛,但是恐怕也后无来者了,而宋词的辉煌却是空前绝后的,出现了大批的词作家,文学家,书画家,真可谓是群星闪耀,例如辛弃的《青玉案》一词:“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千百年来疾脍炙人口,再看词中所写,如果不是文化习俗已经深入人心,谁能使成千上万的人投入灯的海洋!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物质条件和聚居格局,也就不可能有这么热闹的灯节;从体育上说,那也是很强,从《水浒传》中可以看出,“足球”在宋朝非常流行,并且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五、飞速发展的科技中国改变世界的四大发明之中有三个是在宋朝发明的,分别是活字印刷术、火药、指南针,另外瓷器、纺织业、数学、天文学、冶炼和造船技术,以及火兵器的运用等许多技术都遥遥领先于世界。六、总结程颐说: “本朝超越古今者五事”:一是“百年无内乱”;二是“四圣百年”——开国之后的4位皇帝都比较开明;三是“受命之日,市不易肆”——改朝换代的时候兵不血刃,没有惊扰民间;四是“百年未尝诛杀大臣”——100多年里没有诛杀过一位大臣;五是“至诚以待夷狄”——对周边蛮族采取怀柔政策。不得不说,宋朝时一个特别的时代,它没有汉朝的内乱;比唐朝更加繁华舒适;跟明清比,更开放平和; 总之,在宋朝可以生活的非常从容安适,这对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来说不是更加重要吗?XXXXXXX年XX月于XXXX大学《我眼中的宋朝》xt如果我能够看到自己的影子,我想它一定很忧伤,因为我把快乐都留在了前面。容易伤害别人和自己的人,总是对距离的边缘模糊不清的人。我眼中的宋朝宋太祖奋威自8 世纪中叶安史之乱以后,ZG其实已经处于一种分裂割据的状态,(整理:晓枫:279785430) 此时唐朝不仅已经失去了对西域、河西走廊的控制(西部边界线已经离首都不远),而且对河北也已失去了控制,甚至包括一些南方的诸镇,这是未来五代十国ZG大分裂的开始,这是ZG自南北朝后又一次大分裂,长达近200年。宋朝建立的时候,北边有当时最强大的敌人并占据了ZG燕云十六州的契丹以及扶植的政权北汉,南方则是由唐朝藩镇形成的几个独立政权(国家),形势很像秦统一前的局面。除了燕云十六州外,宋太祖在短短的十五年内消灭了除北汉外(北汉问题其实是契丹问题)所有的割据政权,统一了ZG(吴越已经完全臣服,归顺是时间问题),这一惊人的军功在ZG历史上只有秦统一才能与之相比,当时宋军在人员数量以及国力上并不占优势,完全是以一对多,形势与战国时期极为相似。杯酒释兵权赵匡胤自从陈桥兵变,一举夺得政权之后,却担心从此之后他的部下也效仿之,想解除手下一些大将的兵权。于是在961年,安排酒宴,召集禁军将领石守信等饮酒,叫他们多积金帛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以终天年,从此解除了他们的兵权。在969年,又召集节度使王彦超待宴饮,解除了他们的藩镇兵权。宋太祖的做法后来一直为其后辈沿用,主要是为了防止兵变,但这样一来,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能调动军队的不能直接带兵,能直接带兵的又不能调动军队,虽然成功地防止了军队的政变,但却或多或少的削弱了部队的作战能力。宋太宗犯傻宋初,辽宋也就是半斤对八两,双方各有优势,也各自有各自的不足,总体上说就是谁也吃不掉谁。谁深入敌境都会失败,辽在真宗时也曾深入到黄河边,却也未克一城,只得谈和退兵,这也正合了宋朝皇帝的意,于是有了长达百余年的和平。如宋太祖得以延寿,按照他的雄心壮志和战略计划,肯定是要收复燕云十六州的,辽宋大战胜负难定,绝对不会如几乎可以说是没有军事才能的宋太宗指挥的那样窝囊。宋代初期两次北伐失败的最大原因是有一个不称职的军队统帅——宋太宗,一次是灭北汉后人马疲惫,未经休整,也不听左右劝告,执意伐辽;一次临阵摆什么八卦阵,越级指挥,使得指挥系统混乱,甚至于导致众将不和。受祸唐末很多人都为唐的贞观开元所击节叫好,而不去理睬唐朝中后期的昏暗,而实际上是河朔被唐送给党项人,河湟被唐送给吐蕃人,关中自从连续遭到恶劣气候影响,使得生态破坏后,已经从肥沃之土变成贫瘠的穷苦之地,无处大量饲养战马。四川云南那些马用来搬运物资还行,在战场上拼杀,估计这些马匹冲出去没多久就会失前蹄。跟西夏做买卖而买来的战马饲养困难,后来金国也禁止西夏卖战马给宋。宋立国时,北方的契丹已经先立国几十年,契丹的儿皇帝石敬塘把幽云十六州孝敬了,使得中原的北大门敞开了;同时产马地在北宋建立之前即被西夏和辽国占有,所以北宋一直少马,难以和北方的少数民族骑兵对抗。燕云十六州不在汉人控制之下,中原不仅尽失长城燕山之险,要在长达数百公里的国防线上处处设防,谈何容易,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却往往都是无用功。要防备机动力极强的骑兵攻击,必须用重兵花费大量物资,还免不了挨打的局面,这是宋面临的最大问题。另外,辽占据了燕云地区之后,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游牧政权,应该说辽已经成为一个兼游猎与农业并重的半文明国家,攻有铁骑,守有坚城,宋军北伐就是因困于坚城之下却被骑兵从城外反击失败的。岳飞时期的反攻可是依仗有上万骑兵,否则,也只得采取守势。宋的敌人契丹、党项、女真、蒙古,这里没有把大理算进去。我说的敌人,是指有战斗力和本身实力能征服别的国家(部族),而且能向中原王朝进攻的国家或者说是部族。看看这四个国家(部族),哪个是好惹的,哪个不是弯弓饮马数万人之众的。这里,可能会有人拿汉、唐来说它们当时也有匈奴、突厥等少数民族侵扰边境。而实际情况是匈奴只是纯野蛮民族,突厥也就最多算是处于文明前野蛮阶段,而宋朝的对手——契丹、党项、女真、蒙古是处于正向文明阶段进化的阶段(这些蛮族的文明进化与唐朝的文明输出及宋朝的文明兴盛有很大关系,在后辽的时候,后辽甚至以宋朝的年号为自己的年号)。如果匈奴遇到恶劣的自然条件,那它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东汉的匈奴、唐朝的突厥被中原王朝击败,与它们本身遭受恶劣自然条件而走向衰落不无关系。但是,到了宋的时代,这些半文明的人已经不再只是靠天吃饭了,农耕技术被他们所掌握,丰年之时可以储备,以应对荒年。卫青、霍去病攻打匈奴时能长驱直入,封狼居胥,而宋的敌人已经修筑了坚实防御设施,差距立显。匈奴、突厥强大时,对中原王朝而言,它们也不过只是来抢劫的,最多掠夺人口、牲畜,而对土地没有野心。而宋的敌人却不大好打发,契丹已经知道了土地的重要性,不但对幽云十六州格外重视,而且还要求北宋割让土地,到了女真、蒙古的时候,他们可都想要四海臣服,已经有了并吞八荒、囊括宇内之意。耶律阿宝机、完颜阿骨打、成吉思汗这些名字是匈奴、突厥之流只能梦寐的。对比盛唐唐的确有击败阿拉伯人的历史,而后阿拉伯帝国陷入分裂,甚至就与唐不接壤,可以说根本不存在对唐有什么威胁。至于突厥、回纥,绝对和契丹、女真、蒙古不是一个级别的选手,黑水、高句丽、吐蕃和后来的辽、金、西夏、蒙古一样,都是进化到了农业文明的蛮族政权。但唐朝的表现怎么样,陇右被吐蕃占领了,河西走廊也丢了;对高句丽,唐太宗这个被毛老人家称道的圣明之主亲征,不也是失败么。安史之乱后,唐王朝从别国借兵镇压国内叛乱,说明什么,说明自己对付不了叛军了。这样一来,以前扩张的领土全部丢失不说,还把汉族产马的地方全弄丢了。如果安史之乱以后再遇到女真一样强大的敌人,ZG也可能早就灭亡了。可以想象一下,盛唐经安史之乱就萎靡至终,两宋这个先天畸形儿的三百年江山岂又容易。宋接手了一副烂摊子!宋的军事实力骑兵严重不足,攻伐后勤运输艰难。在这种情况下,宋只能采取防御为主的策略,它已经不具备那种以进攻立国的条件。宋朝的防御政策还是相当成功的,并不如很多人所说的那样“一触即溃”。当然,宋的军制也有弱点,但这已经不能避免了。“澶渊之盟”与宋真宗厌战有关,但毕竟保证了百年安定。“靖康之耻”给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耻辱,宋金战争刚开始宋方的确狼狈,但后来慢慢转入了反攻,后来宋朝甚至略占上风,韩世忠、吴玠、刘锜、岳飞等率将士浴血疆场,重创金兵。沙场之上,一方几乎是以步兵为主的宋军,而另一方却是骑兵占多数的金兵。冷兵器时代的这种对阵,孰优孰劣,大家心里了然。然而就是在这种不利情况之下,一声号令,宋朝将领无一不争锋,士卒无一不向前,至死方休!怎么能说宋为软弱,难道那千年之前的汉人鲜血就没有保持了宋金之间的平衡吗?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契丹、女真过后,又出个剽悍异常的蒙古,宋这个时期又是衰落得厉害,碰到宋度宗这个算是弱智的皇帝。但即使如此,宋朝在这个征服了世界的敌人面前依旧没有腿软。在宋理宗时期,宋蒙战争里宋也是少有败过,蒙古多次被宋军击退。襄樊之战,外城被破,南宋将士依旧殊死抵抗,张贵、张顺皆力战而死,牛富率勇士坚持巷战,寡不敌众,投火殉职。张世杰、陆秀夫、文天祥的英勇事迹,把宋代汉人的崇高民族气节演义的淋漓尽致。如果从1211年成吉思汗率兵攻金算起,蒙古灭亡金国也只是用二十四年不到的时间,(后来蒙古向西发展,金还得以苟活近二十年),如果把蒙古向西发展的时间排除,蒙古灭金只用了五年,但灭已经可以说是半壁而没落的南宋却用了四十五年。在宽仁治世的宋朝,华夏经济文化科技得以相对飞速发展,民族文化也走向极盛。然而强敌屡出、三面受敌,宋未以尚武对野蛮,而科技还未能转化成强大的军事力量,宋亡实为世界文明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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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和标注方法,具体如下。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很重要,必须书写规范,归纳起来通常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参考文献要以序号的形式出现在正文中和文末,且序号要保持一致。序号以在文中出现的前后为序。如果某文献在文中数次被参考,则几处序号要保持相同,只是页码有变化。在文末只列出该参考文献一次即可,不必多次罗列。每一参考文献的所有要素必须齐全,不可残缺,具体包括: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及截体类型标识(如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专利P等),出版项(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中若是首次出版则无需再标明,若非第1版还要标明具体版次。文献出处或电子文献的可获得地址以及文献起止页码。参考文献标注中要注意下列几个问题:未发表、出版的论著一般不列入参考文献,凡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文件等,不列入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均应为作者亲自翻阅过的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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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变革论”者主张唐宋之际的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就阶级关系的变动而言,诸家意见各不相同,大致似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一、唐代门阀士族地主仍占统治地位,推行部曲佃客生产制,唐宋之际,衍变为官户统治和客户佃农生产制。 二、唐代是中世封建社会,佃户被束缚在土地上,是典型的农奴,宋代开始“近世”,佃户与地主是平等的经济关系。 三、汉唐间是奴隶生产制,宋代开始确立中世庄园农奴制。 由此可见,唐宋变革论的观点涉及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说唐代是古代奴隶制一条,本文略而不论。 自唐初建国至南宋灭亡,其间长达六百余年,如果以唐初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北宋后期乃至南宋时的情况相比。在长达四、五百年内,确是存在巨大差异。假使将中唐后的情况与五代及宋初相比较,那么,它们之间的差异并不比唐初与唐末的差别更显著。陈寅恪先生说,唐史可以分前后二期,分野在唐朝中叶。“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1]所言极为中肯。现在,只就唐宋变革论所涉及地主与农民两大对立阶级的状况略抒浅见如下。 一、 关于唐代门阀土族阶层地位的估计 主张门阀士族在唐代仍占统治地位的主要依据是: 一、士族把持朝政,唐代宰相三百六十九人,崔、卢、李、郑四姓占六十六人,其中崔氏有二十三人。 二、唐代门阀士族经济实力的雄厚基础是封爵食邑制。 三、士族重视族望、谱牒与婚姻,山东士族甚至不屑于与李唐皇室通婚。 众所周知,汉魏之际逐步形成并在西晋正式确立的门阀士族制度,有九品官人法保证士族政治上作高官、清官的特权,占田制和荫客荫户制使士族占有大批田地,免除赋役,庇荫亲属,奴役众多劳动者,享有经济上的种种特权。士族重视官、婚、望,以保持其合法世袭特权。 然而,门阀士族地主的盛世并不长,经过农民战争的打击以及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不断火并,士族地主们的政治、经济实力逐渐丧失。唐朝不再存在九品官人法和占田荫客荫户制,士族没有了世袭特权。太宗贞观时修《氏族志》,高宗显庆时编《姓氏录》,既是压抑正在衰颓中的旧门阀士族势力,同时又是企图通过立法培植新的门阀士族。然而历史的发展已使唐代不再具备门阀士族再生的社会条件,所以在唐朝始终没有形成比较稳定的新门阀士族。只是在唐初,旧门阀士族地主仍有一定的潜在力量。七姓十一家自为婚姻,便是具有崇高社会地位的体现。尽管如此,旧门阀士族地主没有因此壮大门楣,起死回生。 说唐代门阀士族始终存在,有很大政治、经济特权,是经不起检验的。据统计。崔、卢、李、郑四姓在唐代任宰相者九十三人次,而在唐前期任相的是二十九人次(崔氏十一人,卢氏二人,郑氏一人,包括皇室李氏在内的李氏十五人),其余六十四人次均在中唐以后。如此看来,难道是门阀士族实力在唐后期有了复兴?若然,其政治和经济基础何在呢?有人说唐代藩镇也是门阀士族,这种“士族”与两晋南北朝以至唐代的旧门阀士族怎么能等同视之呢? 说封爵食邑制是唐代门阀士族力量强大的经济基础,同样难以令人信服。王公贵族衣食租税早在西汉已很盛行,而史学界没有人认为那时存在门阀士族。唐代封爵很滥(中唐以后尤甚),食邑根本无法与汉、晋时代相比。何况唐代有封爵和食实封的人大多并非门阀土族地主,那些食封之家在唐玄宗时改向朝廷领取封户租谷,不能再派人直接向封户索取,正好标志着食封制的蜕化。因此,封爵食邑制在中唐后已显著走向衰落。当然少数残余现象长期存在,直至北宋前期仍未完全消失。如果认为唐后期四姓担任宰相者多,是有封爵食邑制为其经济基础,显然并不符合历史真相。若再由此推论,认为门阀士族地主在中唐后曾经复兴,那就更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人们乐于引用南宋郑樵和王明清的言论,说明唐代旧士族的力量始终强大。特别是郑樵所说,隋唐以上“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五代以后谱书散佚,其学不传,用以证明谱学与门阀士族共存亡。实际情况并不尽然。谱学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表明它并非门阀土族地主所专有,唐代主要官修谱牒在《氏族志》和《姓氏录》之外,还有《姓族系录》和《元和姓纂》等,在“冠冕之家,兴衰不一”[2]条件下,官修姓氏书有如柳芳所说,“凡四海望族则为右姓,不通历代之说,不可与言谱也。”[3]官谱不究血统渊源,明显不同于士族谱。贞观氏族志草稿说,“营户、杂户、慕容商贾之类虽有谱亦不通”,许敬宗嫁女给奴隶出身的禁卫大将军钱九陇,为钱氏“曲叙门阀”,[4]说明唐初以来诸色人都各有谱牒,谱学内涵已有了重大变化。 官谱在中唐后已很少修造,私谱修撰却是方兴未艾。颜真卿撰《颜氏世系谱序》,于邵写《河南于氏家谱后序》,[5]大宦官仇士良同样有家谱,[6]众多宗法性的家谱并没有因唐末大乱而废弃。洛阳周氏避乱徙广陵,“谱牒存焉”。[7]由于私谱的广泛存在。才使通晓谱学的吕夏卿在北宋时有可能撰写出唐代世系诸表。北宋前期,江西欧阳修、四川苏洵都在分房编修族谱,仍采用中唐以来的传统修谱方案。[8]苏洵说,唐宋之际谱牒暂废原因,一是官僚士大夫不讲,二是新贵们不愿谈及贫贱的祖先。王安石撰许氏世谱,自曹魏许据以下直至北宋仁宗时之许元等人。——胪列名字官称[9]。如果唐末以后不存谱牒,他决不可能源源本本编写谱牒。可见强行把谱学兴衰与门阀士族地主的盛衰划上等号,显然缺乏说服力。 姓氏中之地望、族望原是门第之象征。南北朝时期,同一门望之中还区分高下等第。唐代门阀士族衰颓,分居各地同一宗姓之人只是沿用旧望,已无多大实际意义。唐人刘知几说门望多伪,“碑铭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10]袁氏系于陈郡。杜氏称之京兆。北宋宋祁说,唐人所好,“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11]。南宋赵彦卫也说,唐人“推姓显于一郡者谓之望姓,如清河张、天水赵之类。世人惑于流俗,不究本宗源流,执唐所推望姓,认为己之所自出,谒刺之属显然书之”[12]。大量事实表明,郡望遗风在我国长期残存,显然不能以之为门阀士族兴盛的证据。 以四姓“男女婚嫁,不杂他姓”,皇室也难以与之通婚娶[13],证明门阀士族势力至晚唐时仍很强大,亦不稳妥。事实上,唐初以来不少新兴勋贵都与四姓通婚,唐睿宗、玄宗、肃宗、德宗、顺宗、宣宗的女儿都曾出嫁崔氏、卢氏子。公主出婚其他旧族子弟为数更多。社会现象纷繁复杂,唐高宗以来,公主出嫁时,“以贵加于所尊”[14],竟让舅姑降礼答拜,公主身死,丈夫要服丧三年[15]。类似情况,自然会导致旧士族家庭的强烈反感,何况李唐政府曾宣布四姓为禁婚家,他们由于政治上的衰败和社会生活中长期产生的积怨,再加上公主倚仗皇威,羞辱舅姑与丈夫的行动.出现不愿与皇室联姻的情况并不足为怪。 那么,对于唐后期诸旧族人士所拥有的实力该如何看待呢?我认为正确认识衣冠户的登场是解决这一疑难问题的诀窍。衣冠户正式取代了门阀士族。成为宋代官户的前身。 众所周知,门阀士族在其盛世合法享有免役特权。随着其衰败,免役特权就消失了。唐初以来,只有五品以上高官依法豁免其家赋役,这批人中固然有的出身旧门阀士族,而更多的人却并非如此。某些家庭连续几代为高官或宰相,却并没有跻身于门阀士族。唐代前后三百年间,所有新进人士没有一个姓氏被社会上公认为门阀士族,比诸两晋南北朝时期常有一些姓氏崛兴加人士族行列的状况大相径庭。门阀士族的不景气实在是昭然若揭。 当然,旧门阀士族诸姓氏在唐代并没有消失,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影响还相当强大,即使经过唐末农民军的大扫荡,在五代十国时以及赵宋统一南北后,从《太平寰宇记》所列宋初诸州郡的郡姓,从《宋史》列传中,都不难发现南北朝以来很多门阀地主的后裔在宋代(尤其是北宋)并没有亡绝。神宗时,王存编修《元丰九域志》不列郡姓,书成上表时,特别说明“氏族所出”,已“非当世先务”。它说明姓氏学的衰微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不能认为唐末社会大乱以后便不复存在了。 门阀士族长期崇尚儒家经学,有文化素养。在他们失去政治、经济诸特权后,被迫参加科举考试。赵郡李德裕自称其祖父李栖筠在玄宗天宝末,以仕进无他路,参加进士试以步人仕途。事实上,当武则天执政以来,河南郑繇、郑遂初,河北崔日用、崔沔、崔浞,关中韦虚心、韦述等旧族子弟业已纷纷参加进士考试,只是在天宝以后,旧族子弟举进士者为数增多。德宗贞元以来。宰相多以翰林学士充任,而翰林学土常由进士出身。人们注意到范阳卢氏在德宗以后中进士者一百一十六人,旧族崔氏也存在类似现象,与其把这类情况说成是门阀士族势力的强大,毋宁说是旧士族子弟所采取的应变措施。 隋唐之际创建的科举制,进士科最受重视。所试时务策与诗赋。并不是旧门阀士族地主子弟所熟谙的通经明礼。他们既不能平流进取以致公卿,只好利用家传旧文化,随时应变以猎取名位。于是,他们和庶民地主的子弟同时趋向进士科应试,史家们通常称之为士庶合流。 唐武宗诏书宣布,凡是进士及第者称为衣冠户,其家享受轻税免役特权[16]。进士及第便成为一种殊荣。必须注意,会昌诏书是在社会上已有不少冒牌衣冠户免役的情况下,才明文规定真假衣冠户的界限,法令不允许以假乱真,可以看出,衣冠户在此之前实际是早已存在了。 衣冠户不考究每个人的家庭出身,只看他是否进士中第。由是,同是衣冠户的人,他们原先各自不同家庭出身的界限消失了。组成了新的地主阶级阶层。我们决不能因为衣冠户中有的原是旧门阀士族地主的子弟,便断定衣冠户仍是士族地主,或者说衣冠户的存在,乃是门阀地主力量依然强大的体现。 在地主阶级专政的时代,封建政权要不断从地主阶级中提拔统治人才,并给予一定的特权,科举选人适应了庶民地主力量壮大的社会需要,那些中了进士的衣冠户。不论他们原来的家庭出身如何,“既恃其不差不科,便恣其无畏无忌”。[17]即使在混乱的唐末五代十国时期,衣冠户依然合法存在,宋人张纲的远祖在南唐时,“尝以衣冠户携是书(指唐朝告敕)免充军名。”说明十国的江淮以南地区,也同样存在衣冠户。[18]赵宋建国后的五、六十年内。随着科举制的发展,每年经由进士科入仕的人数成倍地增长。宋真宗时,衣冠户名称尚见于史册[19],仁宗以后,正式为官户(品官户)所取代[20]。因此,宋初编撰《刑统》,其中所说官户,仍只是沿袭唐代属于奴婢贱人的性质。显而易见,唐宋变革论者关于旧门阀士族消失于唐末,宋初已出现新官户的论点,很难令人折服。 二、唐代部曲与佃农 说唐代是农奴制时代,便要讲清楚广大农业劳动者是被束缚在地主土地上耕作,子孙世袭,可以买卖,但却不能任意屠杀。 部曲佃客生产制的主张者以为部曲、佃客是典型的农奴。事实上,唐代的部曲和佃客身分不同,他们之间差异很大,是否农奴,需要逐一验证。 唐代部曲的定性资料,集中记载于《唐律疏议》中,它表明部曲原则上由奴婢放免而来,是私家所有,身系于主的贱人(家仆)。他们不像奴婢那样是主人的资财,但可以由主人变相买卖,主人强奸部曲妻女无罪,可以随意将所放客女及婢留为妾。反之,部曲奸主,纵逢国家大赦,也不许宽恕赦原。只有主人谋反逆叛要颠覆国家政权时,才允许部曲告主。凡此种种,说明部曲对主人有强烈人格隶属关系。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部曲和农业生产有着具体的联系。 唐前期的部曲既不受田,也不纳课,律疏的有关记载,或是西州出土文书,乃至其他史书所记,都未见部曲和土地有什么联系,更谈不上被束缚在土地上耕作。既不参加农业生产,自然不能说他们是农奴了。史籍往往是部曲、奴婢并称,通常被用于从事家务劳动,纵使个别部曲参加过农业生产,就其整体而言,很难说他们是依附农民,而只能说他们是合法的封建依附者。中唐以后,部曲数目更为减少了。 顺便指出,当时社会上被视为资产的奴婢.其中确有一些被用于从事农业生产,但并不能称之为农奴,何况奴婢用于农业生产在全社会中所占比例极小。社会历史的发展很不平衡,除了奴役严重的奴婢而外,有的奴婢在中唐后发生了分化,出现了雇佣现象,甚至开始涌现依附关系甚强的人力、女使。到北宋中叶以后,人力、女使的数量有了较大发展。这样的一批人,同样也并非农奴。 所谓部曲佃客制的佃客在唐代是否农奴呢?回答也是否定的。 毋庸讳言,魏晋南北朝时期存在过类似于农奴的法定田客,他们父子相承,身分卑贱,必须经过放免才能为良。这类田客在唐代早巳不再存在。 《唐律疏议》卷27记“官田宅私家借得令人佃食,或私田宅有人借得亦令人佃作”,表明唐初以来官私田地出租已相当普遍。官田通常包括职分田、公廨田、驿田、屯田等,佃作者是“人”(民),不是贱隶。史称职田“亦借民佃植,至秋冬受数而已。”[21]西州出土开元十九年(731年)文书记公廨田、职田,“不得抑令百姓佃食”。可见租佃官田者是“民”、“百姓”。私田出租同样是“令人佃作”。天宝十一年(752年)诏云:“王公百官之家”,广置庄田,“别停客户,使其佃食。”[22]说明租佃官私田地的是乡村下户和客户,他们都是良民。 安史之乱后,代宗敕令所有在各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客户,“自贴买得田地有农桑者,无问于庄荫家住及自造屋舍”,[23]一律编附当地户籍,征调赋役比当地居民(土户)减半。住在庄荫家的客户仍是百姓齐民。其后,豆卢革说,他在“鄘州虽有两三处庄子,缘百姓租佃多年”,他曾“纵田客杀人”[24],这都说明租佃的田客仍是百姓。 封建社会里地主占有大量田产用以剥削少地无地的农民,这是中外历史上所共有的。在我国,不仅唐代没有,即使汉魏六朝时也并不存在西方中世纪那样的农奴制。唐代的佃农比以往的田客荫户更存在着显著差异。 一、唐代佃农(包括半自耕、半佃农)不是贱口,他们和庶民地主在名义上所尽义务和享受权利相一致,而以往的田客只注地主家籍,是法定的贱口。这一巨大变化和门阀士族在隋唐之际的地位密切相关,从隋代依豪强为佃农的浮客到中唐时广泛发展的客户佃食制,标志着门阀士族的衰颓和彻底崩坏。 二、唐政府对地主的佃农人数没有任何限制,而在过去,对田客人数有着明文的具体限额和等级规定。 三、自唐睿宗、玄宗以来,官府公开允许各地按照本乡原有习俗发展租佃关系。此乃史无前例的创举,它反映全国范围内的租佃早已自发地盛行。所以,玄宗天宝诏称“远近皆然,因循亦久”。租佃方式的千差万别,充分体现了辽阔地域内各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唐五代两税法时期,朝廷不再限制土地兼并,土地集中由是更为加剧。晚唐时,有人揭示说,民有五去,包括了“势力侵夺”和“降人为客”[25],可见很多佃农乃是破产农户。 唐代佛道盛行,寺观占有大量田地,通常由僧俗劳动者(佃入。即种田人)从事耕耘,西州出土文书中的“佃人”也肯定包括了佃农在内。江南潭州大沩同庆寺,“僧多而地广,佃户仅十余家”,诗僧齐己即是佃户胡氏子[26]。可见寺观与世俗地主一样,租地者常为贫苦百姓,而不是过去那种只注家籍的卑贱田客。 吐蕃占领河西时期,敦煌出现了一批寺户,这批人看不出与北魏“遍于州镇’’的寺户有何前后承继与演变之痕迹。[27]敦煌寺户因缺乏牛粮种子向寺院有关负责人借麦。他们身分世袭,地位低下,却自有一定经济。[28]其时,吐蕃尚处在奴隶制时代,敦煌寺户很可能是其势力进入河西后,汉蕃文化合流的产物,他们也并非是奴隶。在张议潮收复瓜、沙等地后,不再见寺产名称’新出现的常住百姓,其地位较寺户有所提高。在江南朗州桃源观,“有观在山,有户在疆”,天宝中,敕取近三十户,“蠲免租赋,永充洒扫。”[29]诸如此类的寺观户并非是直隶于寺观的农业劳动者。 说唐代是农奴制,宋代是租佃制,其主要依据除了部曲、佃客外,还有陆贽所说:“贫者无容足之居,依托强豪,以为私属,贷其种食,赁其田庐,终年服劳,无日休息,罄输所假,常患不充。”[30]如果说这里描述的租佃劳动者是农奴,那么,北宋苏洵也曾概括说:富家地多,“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仆。”[31]苏轼亦云:富户“役属佃户,有同仆隶。”[32]被视为“奴仆”、“奴隶”的佃农与陆贽所称“私属”性的佃农到底存在什么根本性差异呢? 说宋代是契约租佃制,唐代是农奴制,也是说不通的。早在汉代,中原内地已有契约租佃,[33]在混乱的十六国时期也并未停废。[34]现在已发现西州大量唐前期的租佃契,敦煌出土了唐后期的租佃契,怎么能否定唐代存在契约租佃呢?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十二月,诏令诸路所在旷土召人佃种,“明立要契,举借种粮,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35]这是赵宋最早提到租佃契约的记载。然而,有更多的租佃关系并未明言立有契约,我们不能由此否认存在契约。李唐屡次发诏令依乡原例出租荒废田地,这在赵宋亦不乏其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五月,曲赦河北、陕西、京东路被虏人户所抛下田产,许诸色人住佃。“本县量给牛粮种子及功力,依乡原例,或以四六或以三七均分。”[36]分成租原则上是以契约为依据的。 唐朝建国后,轻便的曲辕犁开始取代以往笨重的长辕犁。全国各地生产发展虽不平衡,但地无分南北,包括半自耕、半佃农在内所有编户齐民原则上不许随便迁居。众多破产农民常不顾禁令四出奔逃,以往括逃通例是就地落籍为民,从事农业。自玄宗开元中括客以后,客户正式合法存在。人们乐于引用宋仁宗天圣时,针对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地区的田客不能随意起移,规定“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田收田毕日,商量去住,各取稳便”。[37]用以说明宋代佃客有迁徙自由,不同于唐代农奴式的佃客固定在土地上。我们认为唐代的客户含义与宋代不尽相同,但其中大部分无疑是佃农。唐代不见有客户随意迁徙的资料,也没有不许迁徙的记载。即使在宋代,上述诏敕也只能说明江淮以南的自由迁徙,华北广大地区亦无明文记述。作为国家编户的唐代佃农大概难以随意迁徙,地主的压力和国法都是不轻易允许外迁的。 封建时代的劳动者对于各种类型的拥有土地的地主。必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唐代和宋代的佃农同样也不能例外。这并非是将唐、宋间的租佃关系凝固化和等量齐观,但可以肯定,唐、宋间的佃农不是农奴与自由佃农的差别,即使同样在唐代或两宋,由于国土辽阔,各地区乃至同一地区之内,情况也是千差万别。大致说来,唐前期的广大农民有耕地者较多。中唐以后,破产农户转为佃食客户的人数大增。唐、宋时期,仍然有少数使用奴隶耕作。就是使用佃农劳动,各地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唐、宋之际川、陕一带的客户便是世代相承,不能随意转移,甚至随田买卖,客户身死,其妻不能任意改嫁,子女婚娶也常受主人阻挠。凡此种种,体现了租佃制发展不平衡状况。其后。元代有随田佃客,明清时,不少地区存在佃仆制,从而也可说明笼统地强调宋代佃农已如何自由,甚至说成平等的经济关系,是不恰当的。 总之,唐、宋变革论者认为唐、宋之际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内部发生了巨大变化,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观点,在我看来,还不如唐中叶变革说有力,因为旧门阀士族地主的退出历史舞台,衣冠户的登场.体现了地主阶级上层的重大变化,至于地主阶级中数量最多的庶民地主在均田制崩坏以后,人数已显著增多,在唐、宋之际并没有发生重大的变更。农民阶级方面,广大民众贫困破产。日趋沦落为佃食客户,也是肇始于唐代中叶。手工业者的服役。也是由唐初的番役制逐渐衍变为中唐以后日趋广泛的纳资代役及和雇制(同时也有现役制并存)。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奴婢,同样是在中唐时开始出现了雇佣现象。往后的历史发展,北宋时,官户取代衣冠户,佃农客户广泛取代了唐代土客对称的客户。北宋中叶以后,农业与手工业中的雇佣现象更为广泛。这些当然也是变化,但唐、宋之际并不是阶级关系的巨大变动时期。阶级关系而外,诸如府兵制和均田制的破坏,租庸调制衍变为两税法,募兵制的全面确立,官制中使职差遣的盛行,科举制逐渐成为人仕主要途径,如此等等,其重大变革都发生于唐代中叶。唐、宋之际虽然继续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但其性质也都不如中唐变革那么深刻而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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