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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杂志社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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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人民政协报、组织人事报、郑州日报社、人民铁道报社、中国工商报社、北京青年报社等。1、人民日报社1946年5月15日,由毛泽东题写报名的《人民日报》在邯郸市创刊,当时该报为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机关报。1948年6月15日,《晋察冀日报》和晋冀鲁豫《人民日报》合并,实际担负党中央机关报职能。《人民日报》为中国第一大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上最具权威性、最有影响力的十大报纸之一。2、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报》创刊于1983年4月6日,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机关报,也是唯一的在海内外有广泛影响的全国性统一战线报纸。邓小平同志为《人民政协报》创刊题写报名。3、组织人事报《组织人事报》创刊于1984年7月15日,同年10月5日正式公开发行,是全国首份以党的建设和干部人才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报刊,由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主办主管。组织人事报社是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直属事业单位。4、北京青年报社北京青年报社为一家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传媒集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共青团北京市委,已拥有十余家媒体、六大产业百余家企业,其中包括一家香港上市公司。5、人民铁道报社人民铁道报社是铁道部直属的事业单位,自2000年起,报社改革人事制度,缺员时在全路和北京市公开招聘,实行合同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日报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政协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组织人事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青年报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铁道报社

日报类的一般属于事业单位,但有些事业单位也有企业性质的工种,这要看你以什么身份入职的,据了解就算中央电视台入职区别也是很大的。

在大陆,基本上所有的报社都是事业单位(包括一些宗教、社会团体的报社),不属于事业单位的报社少之又少。如: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报社、一些民间团体或学术研究团体自办的报社就不是事业单位。

一般来说,中央及地方等党政机关下属的各种报社都属于事业单位。中央机关下属有以下报社:  1、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求是杂志社等;  2、全国人大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人大杂志等;  3、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等;  4、全国政协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政协报、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国政协杂志社等;  5、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出版社等;  6、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检察日报社、中国检察出版社等;  7、民主党派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团结报社、团结出版社、群言杂志社、群言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民主杂志社、开明出版社、开明文教音像出版社、《前进论坛》杂志社、中国致公出版社、中国发展杂志社、学苑出版社、台海出版社等;  8、人民团体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杂志社、中国法学杂志社、作家出版社等;  9、部属事业单位:经济导报社、市场出版社、计划出版社、中国经贸导刊、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中国工商报社、群众出版社、金融时报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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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这个问题应该在面试的时候去问面试官,或者人家在招聘的时候会告诉你的吧,毕竟户口解决的问题可能每年都不一样,今年能给解决,明年没准就不行,所以还是量情况而定吧

既然知道,还要去问?

摘 要:就业难背景下的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受损问题日益严重,健全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企业市场运作规则,努力构建大学生实习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体系,是当前保证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法律体系  面对大学生就业难问题,高校和用人单位都及其关注大学生的实习环节,大学生是否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成为衡量大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尺度,尤其是用人单位把大学生是否具有丰富的实习工作经验,作为优先录选的重要条件。为此,各高等学校积极为大学生实习拓展渠道,许多公司、企业等单位成为部分高校的定点实习场所和实训基地,实习活动日益彰显出其特殊的育人功效。就大学生的实习方式而言,一方面,高校根据高等教育的目标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的开展这项重要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另一方面,为了积累经验,增加就业的砝码,学生个人也在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总之,不论是学校组织的统一实习还是学生自主实习,值得关注的是,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问题应当受到高度重视,这关系到大学生群体利益,而且也是非常敏感的社会问题。但是,令人担忧的是:实习时期的天之骄子却处于管理的“真空”阶段。他们一旦出现工伤、酬薪等权益方面的纠纷问题时,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和程序,加上不签实习权益保障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大学生实习合法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尚未健全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学校、学生、实习单位都处于尴尬境遇。所以,积极探索与构建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大学生实习现状令人担忧  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大学生打工状况的调查显示:将近40%的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即使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各种途径维权的也仅占9%,而选择忍气吞声者占1%。由此可见,如果政府不能尽快建立健全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体系,随着就业压力和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大学生的权益受损问题将呈现上升趋势。其表现如下:  1、实习期变成“盘剥期”,无故辞退实习生或延长试用期现象长期存在  顺利通过实习期是当前大学生首先要面对的挑战,部分用人单位以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利用实习生求职急切的心理,在试用期上做文章。以试用为由延长试用期,并在试用期内不与实习大学生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并在试用期结束时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无端将实习生辞退,或者故意延长试用期,致使实习生自己辞职,然后重新招募新的实习员工,置社会的道德伦理全然不顾,把大学生的试用期当成剥削期,从中获利,这已成为一些用人单位的惯用伎俩,这些单位,不断地从人才市场招聘新的实习生,不断有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扮演“奴役”的角色,这些单位只用实习生,实习期结束就辞退大学生。在这种不断的招收—辞退——再招新中实现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最小化,少数用人单位这种短视的心理取向,致使大学生的实习期成了部分用人单位榨取人力资源的无偿“剥削期”。  2、实习期间尚未享有相关基本待遇,最低生活保障问题难以解决  理所当然,大学生的劳动付出就应该得到相关的有效补偿。但当前由于处于转型时期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是很健全,作为市场主体的雇佣方,许多行为得不到规范和约束。大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少,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他们的付出与回报比例悬殊,甚至有些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还要向实习单位交纳一定的费用。我们承认,用人单位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机遇,但问题的本身与界定的尺度应该是大学生劳动投入与企业回报之间的利益大小问题。如今,部分企业管理者以金钱为导向:爱心缺失,庞大的学生群体的就业压力使部分用人单位以提供就业机会和试用考察为由,把实习生当成廉价了劳动力,部分只是给予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分文不给,这些与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用人单位的不正确价值取向有直接联系。国家教育部与团中央的有关通知中,曾要求企业的实习生应该享受基本工资和工作时间的保护,但事实是,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实习生在职场目前所处的劣势,并不享受要求享受这些基本保障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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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杂志社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杂志社下设总编室、编辑部、事业发展部、记者通联部、办公室。中国人大杂志社编辑出版《中国人大》杂志、《中国人大》(对外版)杂志。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马启智 王云龙 王庆喜白克明 石秀诗 乔晓阳孙 伟 何晔晖 张少琴李连宁 李适时 李肇星汪光焘 沈春耀 胡康生高祀仁 曹卫洲 黄镇东韩晓武 主  任:李连宁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王 平 孔 平 冯 键朱学庆 何绍仁 吴高盛张聚宁 杜世伟 汪铁民郑淑娜 赵 杰 徐 燕郭 瑞 高 奇 阚 珂

一般来说,中央及地方等党政机关下属的各种报社都属于事业单位。中央机关下属有以下报社:  1、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求是杂志社等;  2、全国人大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人大杂志等;  3、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等;  4、全国政协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政协报、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国政协杂志社等;  5、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出版社等;  6、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检察日报社、中国检察出版社等;  7、民主党派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团结报社、团结出版社、群言杂志社、群言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民主杂志社、开明出版社、开明文教音像出版社、《前进论坛》杂志社、中国致公出版社、中国发展杂志社、学苑出版社、台海出版社等;  8、人民团体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杂志社、中国法学杂志社、作家出版社等;  9、部属事业单位:经济导报社、市场出版社、计划出版社、中国经贸导刊、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中国工商报社、群众出版社、金融时报社等。

在大陆,基本上所有的报社都是事业单位(包括一些宗教、社会团体的报社),不属于事业单位的报社少之又少。如: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报社、一些民间团体或学术研究团体自办的报社就不是事业单位。

当然不错属于万里挑一的职位加油,好好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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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人》杂志社有限公司是2011-08-08在北京市西城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二里5号楼。《中国工人》杂志社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02580874774W,企业法人李瑾,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中国工人》杂志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出版、发行《中国工人》杂志;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中国工人》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在北京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4995656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502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中国工人》杂志社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中国工人》杂志社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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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收到了 不知道真假 感觉很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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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基本上所有的报社都是事业单位(包括一些宗教、社会团体的报社),不属于事业单位的报社少之又少。如: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报社、一些民间团体或学术研究团体自办的报社就不是事业单位。

一句话要交钱的肯定是。这公司可能不是什么华人杂志社,是一家培训公司。因为我有朋友以前做过这一行,三天你能学到什么?做记者培训三天就可以了?让你培训三天可能就让你回家了。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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