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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核心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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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找到一个比较合适的题目 有人说:选对了题目,等于论文完成了一半。这话可能有些极端,但也不无道理,因为选题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论文的价值,也关系到研究的成败。所谓“选对了题目”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课题有研究的必要性,二是指课题有研究的可行性。关于前者,各位老师的文章中也有较多涉及,这里主要谈谈后者,而且所谈的只是一些比较具体的细节问题。 一个课题无论多么有意义、有价值,如果不具备研究的可行性,也就是说自己不具备研究的条件,也是不能选作毕业论文的题目的。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考虑一个题目是否合适,是否可以选取,主要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资料条件是最为重要因而也是最值得重视的条件。 资料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凭借,是学术见解产生的基础。撰写论文,从事研究,不能没有资料,而资料又不是随手可取的,资料条件并不是对于每个人都相同的。科学研究资料的种类很多,而对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最常用的资料就是文献资料。每个人都处于特定的生活环境之中,可以经常利用的图书情报机构有限,而任何一个图书情报机构都不能无所不包,为此,选题时就要考虑能否拿到自己所需要的文献资料,经过努力之后,得到的资料是否齐全、够用。 其次,时间条件和导师指导条件也是选题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论文的写作是一个过程,是否具备充足的时间条件,直接关系到论文能否完成及完成的质量。毕业论文通常要求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这就更要求作者在选题时充分考虑时间条件,根据时间条件,衡量课题的大小是否适中及难易程度是否恰当。 为使论文写作的时间尽可能充裕一些,选题应当尽可能早一些,但是,这也并不是说越早越好。选题过早,对自己所学专业缺乏深入的了解,专业知识的储备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选题就会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也就很难找到一个真正理想的题目。究竟在什么时候选择并确定论文的题目为妥,要视作者的专业课学习情况而定。以大学本科生为例,大多数人应从二、三年级开始考虑论文题目,至少应当先有一个大致的研究方向,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不断思索、不断积累,待准备工作成熟之后,再用二、三个月时间集中撰写、完成论文。很多高校都把大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而且仅给十周左右的时间,如果从选题到写作的全部工作都在这段时间内完成,显然是不够现实的。另外,论文题目的选择并不都是一次到位的,有时会有变动或调整,这就更需要在时间上留出余地。 导师指导条件对于青年学生及所有缺乏研究经验的人来说,都是在选题时所应考虑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条件。如果感到自己缺乏研究经验,没有独立完成课题研究的把握,就必须格外重视导师的条件。任何一个学科的专家都不可能样样皆通,无所不能,在导师所熟悉的专业领域内选题,容易得到更为具体、细致的指导。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开列参考文献目录,帮助学生制定写作计划,审阅开题报告及论文提纲,解答疑难问题,评审论文等等。有经验的指导教师总是能够非常到位地指导学生作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使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最后,驾驭问题的能力更是选题时不可忽视的因素。这里所说的驾驭问题的能力主要是从研究题目的大小是否适中的角度着眼的。对不同级别的毕业论文的篇幅,通常有着不同的规定。而从总体上看,毕业论文的篇幅相对较长,为此,如果研究的问题太小,则难有展开的余地,写出的论文常会给人一种繁冗、庞杂,“小题大作”之感。相反,如果题目过大,而作者的研究能力及研究经验不够,则无法把问题研究得非常深入、透彻,写出的论文常会流于肤浅、空泛,给人一种“大题小作”之感。应当说,毕业论文的题目过大过小,都是不利于写出高水平的文章的。相比较而言,对于青年学生特别是大学生甚至硕士研究生而说,“小问题”要比“大问题”更容易驾驭,“小题大作”要比“大题小作”更好一些。 为防止“大题小作”,作好课题的限定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课题的限定,把所要解决的问题集中到一点上,有利于深入分析、广征博引,把问题谈深谈透,把文章写得更有深度。 清人魏禧说过:善作者能于将作时删意,未作时删题。在论文写作中,“删题”就是删掉可有可无的问题,把全部研究和论证都集中到一点上。有些缺乏研究经验的学生不懂得如何限定题目,常把一个大得惊人的问题作为论文题目。譬如,有一位学生只是对鲁迅散文的某一方面的特点感兴趣、有见解,但写出的文章却叫作《鲁迅创作论》,显然,在一篇大学生的毕业论文中,完成这么大的一个题目是很不现实的。既然是《鲁迅创作论》,文章内容就要面面俱到,对有关鲁迅创作的各个方面的问题都进行论述,至少要有所涉及,结果自己对问题的某一方面的独到见解反而得不到充分阐释,甚至被完全淹没,文章内容显得非常平庸。假如作者能对课题逐层加以限定,就可能会得到一个较为合适的题目:鲁迅创作论--论鲁迅散文--论鲁迅散文的艺术特色--论鲁迅散文深沉含蓄的艺术特色,假如觉得鲁迅所有的散文作品作为研究对象仍有一定的困难,还可以只把突出地表现这一艺术特色的散文集《野草》作为研究对象,最后把研究题目定为“论《野草》深沉含蓄的艺术特色”,便于作者集中研究,写出有有见解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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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发表著作5部1.《环境法学》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12. 17万字 副主编2.《环境资源法词典》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12. 16万字 编委3.《企业无形资产管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12. 5万字 主要作者4.《国际环境法》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4.4. 6万字 主要作者5.《WTO规则与国际经济法》 兰州大学出版社 2002.9. 15万字 主要作者B.发表CSSCI核心期刊论文5篇1.“论循环型社会的法律制度” 光明日报理论周刊(转摘) 2004.11.25. 第一作者2.“WTO涉及环境权利义务规则之分析” 兰州大学学报 2003年第4期 独著3.“论循环型社会的法律制度”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 2004年第6期 第一作者4.“建立我国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研究” 现代财经 2005年第12期 第一作者5.“对我国环保NGOs的法律分析” 当代法学 2002年第6期 第一作者C.其它代表作11篇1.“建立环渤海区域政策法律协调机制,发展环境友好性区域经济”港口经济 2006年第2期2.“试论数字时代我国的著作权保护” 人大研究 2000年第5期 独著3.“建立循环型社会法律制度,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中国发展 2005年第2期 第一作者4.“环境法实施的规范分析” 《南开法学评论》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4年4月 独著5.“对经济法地位的再思考” 甘肃社会科学 2000年第7期 独著6.“浅析特许经营权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市场经济研究 2000年第6期 独著7.“论西部开发中的法律环境” 法律与社会 2000年第4期 独著8.“循环经济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城市 2005年第4期 第二作者9.“论循环型社会的法律制度” 中国环境科学年会2004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4年9月32-35 第一作者10.“论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5年研讨会论文集 第601-611页 独著11.“循环经济中企业的法律行为分析” 2005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论文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举办 独著12.“天津市循环经济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2006年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论文集,本文获2006年首届环渤海法制论坛论文二等奖D.承担的科研项目8项1.“环境保护中民主参与机制多元化的法律分析” 2003年度校级课题 主要负责人2.“循环经济立法研究” 2004年校级青年项目 主要负责人3.参加“985”国家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南开大学循环经济创新研究基地的申报和研究工作。是循环经济研究基地的研究成员之一。并参加了南开大学环境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多项课题的研究工作。4.“国有企业产权研究” 200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该项目中“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管理”部分的研究和撰写5.“网络侵权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 教育部十五规划项目 负责该项目中“网络侵权行为”部分的研究。6.“循环经济中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法律原理研究” 2006年教育部项目 主要负责人7.“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律问题研究” 2006年校级985项目 主要负责人8.“循环经济深度发展的政策法律制度研究” 200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循环经济深度发展研究” 子课题主持人E.被采纳和听取的立法建议和议案1.参加2005年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旧轮胎回收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代表南开大学提出立法建议,并被发改委采纳。2.为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会撰写的“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的建议“的提案作为天津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和大会发言材料,列为2005年天津市政协主席促办提案之一。《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对该提案的内容及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报道。3.参加2003年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立法调查组的调研并提出立法意见。4.为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撰写的“关于建立环渤海区域政策法律协调机制,发展环境友好性区域经济的建议” 的被农工党中央采用并作为提案报送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为重点督办提案,应邀赴京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农工党中央还作为信息采用并报送全国政协和中共中央统战部。5.《关于创建和完善滨海新区协调机制的建议》一文被农工党天津市委会采用并作为提案报送天津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天津市滨海委给予答复,采纳了本文的主要建议。6.《关于加强天津滨海新区区域辐射功能的建议》一文被农工党天津市委会采用并作为提案报送天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答复,并采纳了本文的主要建议。7.《关于发挥天津在区域经济中协调作用的建议》一文被农工党天津市委会采用并作为提案报送天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答复,并采纳了本文的主要建议。8.《关于京津冀统筹协调发展的对策与建议》一文被农工党中央采用并作为提案报送全国政协世界五次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答复,采纳了本文的主要建议。9.先后参加全国人大环资委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的立法研讨会议(2006年苏州会议和2007年中国循环经济立法框架报告国际研讨会)并提出立法建议。F.其他与学术有关的社会活动1.2003年接受天津市人民广播电台“关于城市环境保护”的专访。2.2004年接受天津卫视新闻视线节目关于《汽车召回管理条例》的专访。3.2004年接受天津卫视新闻视线节目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专访。4.2005年接受天津卫视新闻视点关于《征收燃油税有关问题》的采访。二、教学工作1.本科生教学:为法学专业本科生教授《经济法学》和《环境法学》,为经管法班讲授《环境法与环境管理学》课程。2.研究生教学:为法学硕士研究生教授《环境法学》,为环境法专业研究生开设专业必修课《环境污染防治法学》,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授《环境法学》,为同等学历研究生课程班开设《国际环境法学》。3.成人教育:为我院夜大本科班讲授《劳动法学》和《环境法学》课程,为高自考本科生讲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学生工作:曾担任2002级法学本科班和2002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班的班导师,受到学生和学院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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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问题为中心,探索法学课程教学改革——以国际商  法教学改革调查分析为例  2、《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措施浅谈  3、浅议双语教学的目标、模式及资源开发——以《国际商法》教学为例  4、谈高职院校非法律专业的国际商法教学  5、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研究初探  6、非法学专业法学课程教学方法探讨——以《国际商法》课程为例  7、国际商法专论  8、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国际商法实务教材开发  9、《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  10、高职类国际贸易专业法律教学改革之探讨——兼论经济法和国际商法课程的整合  11、对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关系的深层思考  12、国际商法双语教学若干问题研究  13、略论国际商法中的“标准格式之战”  14、对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方法的探讨  15、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法双语教学的思考来源  (以上内容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之类的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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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职教》杂志征稿启事 《中外职教》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局批准,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国家综合性教育核心期刊,是具有国际国内刊号的综合性权威期刊。刊号为国内统一刊号:CN64—1049/F;国际标准刊号:ISSN:1728-7545 。杂志为正本大16开,64页码。月刊,每期定价8元。欢迎广大读者到全国各地邮局订阅。办刊宗旨:以发展提高中外职教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开展中外职教学术交流,促进中外职教事业蓬勃发展为办刊宗旨。恪守“搜索前沿中外教育视点,探求中外教育理论,传播中外教育信息,开掘中外教育实践”的办刊理念,通过高端的中外教育研讨和各种教育论文征集等活动,使本刊成为全国教育界和社会各界互通中外教育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全国教育界进行中外学术交流和论文发表的重要阵地,将本刊努力打造成为中国综合性教育理论方面的权威期刊。栏目设置:特别策划、名家专栏、名校采风、教改前沿 、职教动态、教研探索、德育研究、海外职教、择业指导、技能训练、名校展播、特殊教育、职教幼教、学科教育、职教风采等。征稿要求:1、论文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健康、观点鲜明、资料真实,具有较强说服力和实用性;2、来稿请用打印稿。或者用16开方格纸抄写,字迹务必清楚工整,切勿潦草;3、电子稿件采用Word格式,在题目下边写清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每篇论文要求注明:摘要、关键词;4、论文中如有计量单位,请一律采用国际标准书写,文中尽量不要用图表;5、论文字数要求每版不超过2800字,两版不超过5500字,并依次类推;6、文中如有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右上角标出,并在文中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出引用参考文献的作者名、引用文题名、出版单位以及出版日期。来稿须知:1、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2、本刊有权对文稿进行修改,如不同意修改,请投稿时注明。3、本刊因工作量大,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4、本刊常年征稿。所有文稿均在一月内做出处理;5、论文发表后,赠送该期杂志两册,并向作者寄送录用通知单。 QQ:840602770 邮箱:

给点建议:一、准备 下载你想要投稿的杂志的跟你相关的最新的文献几篇,看看人家怎么写的,照葫芦画瓢,引用文献时,注意不能照抄原文,要将别人的话换种说法转成自己的话。二、写文章 文章一般包括题目,摘要,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几部分组成。 摘要部分语言要简明扼要,一般包括目的,内容手段,结论三部分。 引言也要重视,一般包括:1)你课题研究的意义(宏观上);2前人研究的现状(多多引用参考文献)和存在问题、不足之类;3)你的研究创新点,就是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比如可以解决前人未解决的问题,或者在前人研究的比较浅,你在人家研究基础之上更深入进行研究。 正文是你要表达的内容,语句通顺,少用口语,有理有据就OK。 结论部分,要简洁高度概括,可以分几条来写,每条一两句话概括。参考文献就是要严格按杂志要求格式来,这块每个杂志要求不一样的。三、在线投稿 搜索你准备投稿杂志的网站,注册一个用户名,网站上一般会有格式内容要求,有的还会有论文格式WORD模板,注意格式很重要的。上传稿件时,网站上一般有投稿指南,按照那个一步一步来。提醒一下,推荐审稿人选你所引用的参考文献里的作者专家,或者你的导师的师兄弟姐妹,总之要是了解你这个领域的专家。手打写了半天啊,觉得有用,给好评啊。

学术堂整理了一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技巧,供大家参考:  1、投稿要对路  每个刊物都有自己的办刊方针以及刊文方向在投稿之前必须做到心中有数,首先要了解刊物的发文方向,如果刊物是社科类的期刊,那么你发数学、物理、生物这些就有点不太合适了  其次还要了解刊物的出版周期,出版周期有双月刊、季刊、月刊……有的作者可能认为出版周期是小事,是编辑部的事情,跟我们投稿有什么关系呢?这样想就打错特错了,出版周期越长说明文章见刊的时间越长,文章的录用率可能会更低一些,如果是评职称用的话,一定要参考一下出版周期,这决定了你的准备时间  再次,了解刊物的栏目栏目决定了刊物的发文方向,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栏目是固定不变的那么你在发文章的时候就可以根据栏目去投稿了,比较有针对性二、栏目是变动的,比如说今年是建国七十周年,大部分刊物会出建国的专栏,你可以根据这个栏目进行专项写稿变动的栏目一般都在年初的时候再刊物上做一个预告,如果你有意向投稿,一定要去关注一下,避免写出来的稿件与刊物方向不符,导致退稿  最后,在投寄时最好在信封上注明栏目名称,以便于编辑人员及时准确地处理稿件  2、注意把握时机  教研论文按时效性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时效性强,与教学进度配合(例如《中学化学教学参考》的新教材教学参考,各种同步练习等),另一类时效性不强,与教学进度无关  后者什么时候投稿都行,而前者必须掌握一定的提前量,到底提前多长时间投稿,一般报刊都会通过报刊启示提醒读者和作者正常情况下,如果报刊没有规定,与教学进度配合的稿件,双月刊、月刊应提前4-6个月总的说来,新闻类稿件越及时越好,报刊发行周期越短,提前量相应要小些  论文发表就像是新闻报道,越新的选题越近的时间越容易被录用但是学术期刊毕竟不是"日报",就出版周期而言,滞后性太强,你投稿的时候还是一个热点,等到出刊的时候可能已经没有话题度了  3、注意格式要规范  现在大部分都是邮箱投稿,需要形成电子版文档,建议投稿之前先观察一下刊物的排版习惯,最好能够将格式调整成刊物的标准格式如果刊物没有提供参考格式,也一定要整理一下,最起码要美观、可读  编辑部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的稿件,如果每一篇文章格式都是乱的,极不方便编辑审稿,如此一来,被退稿也是很常见的建议一定要规范格式,另外如果有基金一定要带上,提高录用率  当然,这些并不是投稿被录用的决定性因素关键还是要看稿件的质量,提高命中率的根本还在于稿件质量  4、适当控制字数  不同的刊物,对论文字数的要求不同,而且差别很大,有的喜欢长篇大论,有的喜欢短小精悍,投稿时应对各刊物发表的文章进行研究,总结归纳出一些规律,这样投稿才有针对性一般说来,寄给报刊发表的文章,应尽量短些,选题最好小一点,内容实用些,可操作一些,让别人看了能受到启发教育或拿过来就可以用;而参加评选的论文,理论性应强些,选题可稍大点,字数亦应适当多一些,这样才能将问题说清说透通常组织论文评选的部门下通知或发启示时,对论文选题、格式、字数都有明确要求,撰写时应充分注意,如果没有要求,笔者以为参加评选的论文字数以3000- 5000字为宜,一般不要少于3000字,也不要多于7000字,根据选题只要论述清楚了就行,不必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字数多少上  不论哪类文章,在控制字数的同时应十分注意文章的科学性和可读性所谓科学性是指文章的观点不能出错,引用的论据资料应准确无误,论证过程应经得住推敲;所谓可读性主要是指文字表述要让人喜闻乐读,一看题目就想看内容,一看内容就让人爱不释手,非一口气读完不可,当然这不是一日之功,需要长时间磨炼,文字功底是练出来的  5、讲究投稿策略  刚开始投稿的人,将稿子投出后总希望尽快得到编辑部的回音事实上,由于编辑部每天要处理的稿件无以数计,所以,不少刊物收到稿件后常常连收稿通知都懒得发,这挫伤了不少作者的积极性还有个别刊物大量地照顾"关系稿件",眼睛只盯住几个"名人",结果使很多新人退避三舍  但应该承认,任何刊物都会考虑自己的信誉,真正有生命力的刊物在用稿上一定会坚持认稿不认人的原则,只要稿件对路时机合适,质量属于上乘之作,任何编辑部都没有舍优求次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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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作为现代性法的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出法的实践功能,必须建立在对其根本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与理解之基础上。本文拟从经济法的动态性和政策性入手,整合为经济法之区别于民商法、行政法之显著特征之经济法的相对软性,详细阐述其成因、内容及对经济法实践的意义。所谓经济法的相对软性,主要是指,在经济生活急剧变化的今天,由于受到经济变化的影响,经济立法变动较快,法律规范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不甚明显,较之传统稳健的具有大陆法色彩的其他成文法,显得较为灵活和多变,并且在经济执法或司法中显示出非严格性,所以借助国际法中“软”的概念,取其不稳定、不强硬之意,对经济法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进行一些描述。 一、 经济法的动态性 (一) 经济法动态性之界定 法律之稳定性作为法之价值体现,一直以来为学者青睐有加,人们可以凭法而对自己的生活有预期,进而确定自己之行为模式,成为法之社会功能的重要表现。但从本质上说,所有的法律都不是绝对稳定的,因为“稳定性和确定性本身却并不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法律还必须服从进步所提出的正当要求”,而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基于调整对象之多变性,更需适时适度的作出变动,体现出独有之特征。 首先,“市场失灵”的理论给经济法提供介入市场的理论基础。“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有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因而使干预范围之确定变得相当复杂而有动态性,国民经济的各领域都可能成为国家干预之对象,只是在不同阶段实际受干预的领域不尽相同。 其次,既使市场良性有序的运转,也并非意味市场即静止不变的,而处于运动发展之中,因而国家不必时刻对某种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经济法的主体范围会发生变动呈现出一定之动态性。 再次,从经济法之发展趋势来看,深受经济学理论之基础性影响,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的大萧条,凯恩斯革命,大滞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思想通过经济政策渗透至经济之法,基于经济学理论之百家争鸣及统治者之选择使用,经济法也呈现出方向性之变动。 故经济法的动态性可界定为:经济法不可一成不变,为了实现国家干预经济之职能,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之变化而变化。 有些学者在界定动态性概念之后,特将动态性与不确定性,模糊性作比,认为 “动态性是具一定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不确定性则不可避免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而且“法的模糊性也是法的一种不确定性,是法的类属边界和性态的不确定性”。然而在法哲学之法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观念上我们已知道:我国虽继受前苏联之“法的统治阶级意志说”,但社会生活之实际、客观规律仍是法之生命源泉,脱离了经济基础与人们内心对公平正义之认同,法律的社会功效是会大打折扣,甚至于沦为“恶法”的。故在谈论法之动态性时,就已经包含了法之客观性之基础问题的认同,无需再强调之。 (二)经济法动态性之成因 经济法的外部条件决定之 首先,“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虽然不具有统一的智力,它却解决着一种当今最大的计算机也无能为力的涉及亿万个未知变量或相关关系的生产和分配问题。”但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即市场失灵。表现在: (1) 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公共产品具有强烈的“外溢性”,诸如市场主体可以不付代价地得到外部之经济效益,或由于外部之损害而得不到应有之补偿。而且诸如国防、消防、科教文卫等公共产品,市场机制不能完全提供。 (2) 市场竞争的失灵。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往往导致垄断,而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就会破坏市场机制,排斥竞争,导致效率降低。 (3) 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交易原则的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但由于经济个体的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收入水平必然会有差异,且价格随供求波动,市场的自发调节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重大因素。 (4) 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价值规律对市场的调节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调节,从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产品生产,有一定的时间差。 (5) 市场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市场价格的滞后和偏差使信息具有稀缺性,尤其是交易双方不对称的信息分布,会引发主体的投机主义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以及商品市场的劣币驱逐良币。 (6) 存在经济周期。经济周期是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最典型例子。在市场体制中,每个市场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没有一个主体在主观上为市场的宏观效率负责。也就是说,市场是一个没有“大脑和心脏”的机体,因此运行过程中方向的迷失在所难免。 市场失灵是在市场发育过程中逐步显现的,随着经济结构、经济规模、市场成熟度的变化而波动,从而呈现出“动态性”。故对此进行干预的经济法也必然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主要为调整的手段具有综合多变的特征。 其次,“政府失败”的存在。主张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干预经济的各种经济理论,基于一种认识:即政府比单个经济主体掌握更多的信息,在某种意义上是说政府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单一主体,故而可以有效消除单个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的试行错误。但上世纪70年代“大滞涨”之事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存在失灵。其根本原因在于强调政府对经济实施高强度干预的主张,过于夸大了政府的能力。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收集信息,并由于政府自身的偏好,异化的政府可能不能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而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而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作到这一点,也难以保证具体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之忠实贯彻,这将带来巨大的成本。 故应有谨慎认识政府作用之基础上,承认政府对经济之干预,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既能使这种干预的成本最小,又能有效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不足。即存在一潜在边界,政府不能越界行事。反映到经济上,表现为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不固定性:当市场出现失灵时,需要将原本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纳入调整范围,表现为一定之扩张性。当市场失灵因国家干预而得到弥补后,由于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政府就要收回“干预之手”,经济法之调整范围因而收缩,表现出一定之回复性。 2 经济法的自身品格决定之 首先,经济法的动态性是由经济法宗旨决定的。经济法的宗旨是“政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协调,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为实现此宗旨,经济法将其着眼点放在社会经济运行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即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上,而不像民商法之着眼于价值规律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上。而且从时间上看,市场机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社会和市场中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则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多变性。故针对这些变动因素的国家干预也必然具有多变性。 其次,经济法的动态性也是由经济法性质决定的。现在多数学者对经济法之界定为社会法性质,以期弥补无法纯粹将之纳入公法、私法之困境。但由乌尔比安对公私法之界定并佐之以史尚宽先生关于现代公私法之观点:公法调整政治关系以及国家应当实现的目的,有关国家的稳定;而私法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个人利益确定条件和限度,涉及个人福利。可以认为经济法带有强烈的公法性质,其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都体现出国家公权力的存在。与行政法之“有限政府”的控权法不同,经济法之授权法性质又给予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和途径以较大的空间,时时与民商法等私法耦合,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变动性的程度要大于民商法这类纯粹的私法。因为作为私法的民商可以以主体之相互合意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排除法律、政府的积极介入,民商法之调整手段可具有原则性统领意义,具体由各多姿多彩的市民生活丰富之,具有强大的包容性。而国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其权利和义务的运用不允许随意变通,社会经济的变化导致旧的经济法的不适应,不能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靠合意去克服,而只能通过经济法的变动去克服。 (三) 经济法动态性之内容 变动性 如前所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调整范围、调控主体等一系列方面随经济社会之变动而变动,故此不加以赘述。 扩张性与回复性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基于弥补行政法之介入经济生活之无能力,有限政府“限权”之功能而为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操作运用而“授权”,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私权利之干预。一方面,在市场失灵时,对那些在市场正常时不应由其干预之经济关系进行干预,触及市民社会内部运作,这是对民商法的缺陷的弥补,是必要之“扩张”;另一方面,作为常态的宏观调控,经济法赋予调控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职能,保证其宏观调控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但只要是权力就具有扩张性,具有管理扩大化的倾向,这也是动态性之表现。 但在我国之特殊国情之下,“有限政府”之观念尚未完全建立或深入人心, “官本位”统治长达二千多年,国家运用起经济法之扩张性功能时得心应手,市民社会也长于依赖国家之干预,对防范来自国家之越权侵害缺乏怵惕之心,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因而强调经济法之回复性就更为重要,也即保持政府干预之“度”的问题。 对于第一方面的扩张性,应从经济法对调控时间、调控力度、调控手段之明确和程序性规定来防范公权之界越。而对于第二方面的常态扩张性,就应从“控权法”角度理解经济法,转变“政府管一切”的观念,附责任于权力之后,启动权力即意味着责任之“达摩克利斯之剑”的高悬,以达到经济法的回复性。 相对稳定性 任何法律若失去稳定性,必难以实现其指引行为的社会功能。“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法律制度,只能是一系列仅为了对付一时性变故而制定的特定措施。它会缺乏逻辑上的自恰性和连续性。”经济法具有动态性,但也是一个个相对稳定且具有延续性继承性的经济法律制度才构成了经济法发展的历史。

有公式、有图、有表比较容易发表些,论文首先符合发表要求。

1、标题:标题应简明扼要,主题明确,一目了然,突出论文主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2、作者署名:作者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包含所在单位、邮编等。3、摘要:摘要内容和一般格式:(1)目的:说明论文要解决的问题及其起源、由来。(2)方法:说明研究时间、参加完成研究的人数和研究的主要方法。(3)结果:说明研究内容中主要结果,包括数据和统计学检验结果。(4)结论:说明主要结论,包括直接的临床应用。注意: (1)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摘要可为独立一段。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2)关键词: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每篇论文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中间不加标点。为了国际交流,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摘要、关键词。 (3)引言:引言(或绪论),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不要与摘要雷同,不要成为摘要的注释。一般教科书中有的知识,在引言中不必赘述。 (4)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研究对象的基本信息。研究方法:常采用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较。也可为独立的观察研究对象。 统计学方法:采用何种软件,哪种统计分析方法进行数据统计分析。4、正文 (1)核心期刊论文格式要求正文篇幅一般在5000–10000字不等,包括简短引言、论述分析、结果和结论等内容。文字太少就不能充分展开论述。文中出现的外文缩写除公知公用的首次出现一律应标有中文翻译或外文全称。 (2)文中图、表应有自明性,且随文出现,并要有相应的英文名。文中图的数量一般不超过6幅。图中文字、符号、坐标中的标值和标值线必须写清,所有出现的数值都应标有明确的量与单位。文中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 (3)文中有关量与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用单个斜体外文字母表示(国家标准中专门规定的有关特征值除外;如要表示量的状态、序位、条件等,可对该单个字母加上下角标、阿拉伯数字以及”′””^”等),避免用中文表示。 (4)正文章节编号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一级标题形如1,2,3,…排序;二级标题形如1,2,3,…排序;三级标题形如1,2,3,…排序;引言不排序。5、参考文献 (1)核心期刊论文格式要求有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集(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其他未说明文章(Z)。 (2)参考文献如为专著,项目包括:作者姓名 书名 版本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参考文献如为期刊,项目包括:作者姓名 版本 年 月 卷(期)~年 月 卷(期)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3)参考文献如为电子文献,项目包括:作者姓名 电子文献题名 文献出处或网址,发表或更新日期6、作者信息 包括作者简介(100字以内),出生年月,性别 ,毕业院校, 学历,主要研究方向。作者联系方式,包括: 地址, 邮编,电话,(含手机)E-mail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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