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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期刊官网电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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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律学术刊物,于1954年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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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期刊:核心期刊:1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E6%A3%80%E7%B4%A2%3A%E6%B3%95%E5%AD%A6%E7%A0%94%E7%A9%B6-%2Fkns50%2FNavi%2Faspx%3FNaviID%3D1%26Field%3Dcykm%5Ee_name%5Ec_name%26Value%3D%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e7%25a0%2594%25e7%25a9%25b6*%253f%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e7%25a0%2594%25e7%25a9%25b6*%253f%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e7%25a0%2594%25e7%25a9%25b6%7C%E6%B3%95%E5%AD%A6%E7%A0%94%E7%A9%B63 法学4 法学评论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中国学术期刊网} 中外法学_ 现代法学 法商研究 法律科学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见 法学家 政法论坛%E6%A3%80%E7%B4%A2%3A%E6%94%BF%E6%B3%95%E8%AE%BA%E5%9D%9B-%2Fkns50%2FNavi%2Faspx%3FNaviID%3D1%26Field%3Dcykm%5Ee_name%5Ec_name%26Value%3D%25e6%2594%25bf%25e6%25b3%2595%25e8%25ae%25ba%25e5%259d%259b*%253f%25e6%2594%25bf%25e6%25b3%2595%25e8%25ae%25ba%25e5%259d%259b*%253f%25e6%2594%25bf%25e6%25b3%2595%25e8%25ae%25ba%25e5%259d%259b%7C%E6%94%BF%E6%B3%95%E8%AE%BA%E5%9D%9B 人民检察%E6%A3%80%E7%B4%A2%3A%E4%BA%BA%E6%B0%91%E6%A3%80%E5%AF%9F-%2Fkns50%2FNavi%2Faspx%3FNaviID%3D1%26Field%3Dcykm%5Ee_name%5Ec_name%26Value%3D%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6%25a3%2580%25e5%25af%259f*%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6%25a3%2580%25e5%25af%259f*%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6%25a3%2580%25e5%25af%259f%7C%E4%BA%BA%E6%B0%91%E6%A3%80%E5%AF%9F 河北法学 法制与社会发展 政治与法律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见4。 环球法律评论 比较法研究 法学杂志 当代法学%E6%A3%80%E7%B4%A2%3A%E5%BD%93%E4%BB%A3%E6%B3%95%E5%AD%A6-%2Fkns50%2FNavi%2Faspx%3FNaviID%3D1%26Field%3Dcykm%5Ee_name%5Ec_name%26Value%3D%25e5%25bd%2593%25e4%25bb%25a3%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3f%25e5%25bd%2593%25e4%25bb%25a3%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3f%25e5%25bd%2593%25e4%25bb%25a3%25e6%25b3%2595%25e5%25ad%25a6%7C%E5%BD%93%E4%BB%A3%E6%B3%95%E5%AD%A 人民司法%E6%A3%80%E7%B4%A2%3A%E4%BA%BA%E6%B0%91%E5%8F%B8%E6%B3%95-%2Fkns50%2FNavi%2Faspx%3FNaviID%3D1%26Field%3Dcykm%5Ee_name%5Ec_name%26Value%3D%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5%258f%25b8%25e6%25b3%2595*%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5%258f%25b8%25e6%25b3%2595*%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5%258f%25b8%25e6%25b3%2595%7C%E4%BA%BA%E6%B0%91%E5%8F%B8%E6%B3% 法律适用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见 法学论坛[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见4法制网_htm

这个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院刊,我们办公室也想订的,但是邮局没有邮发代号打他们编辑部查询是空号,困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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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法学 * [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100035)] [编辑部电话: 010-66139120] [htty] 2 法学研究 * [北京沙滩北街15号(100720)] [编辑部电话: 010-64035471] [E-mail: Z] 3 中外法学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四院(100871)] [编辑部电话: 010-62751689] [E-mail: ] 4 政法论坛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100088)] [编辑部电话: 010-62229778] 5 法律科学 [西安市长安南路西北政法学院(710063)] [编辑部电话: 029-5385160] 6 比较法研究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院内(100088)] [编辑部电话: 010-62015577-2728] 7 法学家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75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编辑部电话: 010-62511292] 8 法学评论 * [武汉市武昌珞珈山(430072)] [编辑部电话: 027-7882712] 9 现代法学 [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400031)] [编辑部电话: 023-65861199-256] 10法学 *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学院(200042)] [编辑部电话: 021-62253918] 11政治与法律 *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200020)] [编辑部电话: 021-53067220] 12 法商研究 [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430074)] [编辑部电话: 027-7801620-2355] 13 公安大学学报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00038)] [编辑部电话: 010-63404433-2224] 14 犯罪与改造研究 [北京市德外祁家豁子9803信箱(100029)] [编辑部电话: 010-62367792] 15 人民检察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甲4号(100043)] [编辑部电话: 010-68848807] 16 人民司法 [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100745)] [编辑部电话: 010-65134293] 17行政法学研究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路11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100089)] [编辑部电话: 010-62015577-2965] 18 中国监狱学刊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41号(071000)] [编辑部电话: 0312-5022991-8229] 19 民主与法制 *[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100034)] [编辑部电话: 010-66186234] [; ] [E-mail: mzyfz@ ]参考资料:

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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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夏至周,调整奴隶社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制度已逐渐完备,只是还没有形成有系统的法典,规范内容散见于《礼记》等文献之中。如“分争辩讼,非礼不决”(《礼记·曲礼》),“土无二王”(《礼记·丧服四制》),“里田不鬻”(《礼记·王制》)等,说明当时土地属奴隶制国家所有和不得买卖的情况。“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买卖者质剂焉”(《周礼·地官·司徒》),说明当时重要的买卖合同必须有书面的契据文书。其他关于婚姻、家庭和继承的规定也多有记载。   李悝编成《法经》,商鞅又承袭《法经》制定秦律,其中关于土地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定,已显示出封建主义性质。汉承秦制,制定《九章律》。以后随着朝代的更迭,律令典章的增删,至唐代《永徽律》,封建法制已臻完备;其中关于财产所有和财产流通关系,婚姻、家庭及继承关系,已有较详细的规定。唐代以后由宋代至清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律、例、法令中民事内容已有相应的发展,但立法体例、条目递相承袭,没有脱离唐代《永徽律》的模式。 中国近代的民事立法始于清末  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于外国资本主义传入,瓦解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加上西欧文化的影响,变法图强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清政府迫于形势,宣布“变法”和实行“新政”。光绪三十年(1904)正式开馆修订《大清律例》,于宣统二年(1910)颁行。中华民国时期,参议院于1912年4月决议:“嗣后凡关于民事案件,仍依前清现行律中规定办理”,其中处理民事案件的规范后来称为“大清现行律之民事有效部分”,包括:服制图、服制、名例、户役、田宅、婚姻、犯奸、斗殴、钱债,施行至1929年10月。清末在修订《大清律例》的同时,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开始制订《大清民律草案》,至宣统三年(1911)完稿,是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律草案,其中包括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大体仿效日本、德国民法,未及颁行,清廷已亡。中华民国时期于1918年二次设馆着手修订“民律”,至1925年脱稿,此稿除债编部分效法瑞士债务法外,其他各编与第一次民律草案相比变动很少,是为中国第二次民律草案。1927年国民党政府设立法制局,又着手修订民律,决定先行草拟亲属、继承两编,至1928年脱稿,是为中国第三次民律草案。同年12月国民党政府成立立法院,着手编订民法典,从1929年5月~1931年12月分编陆续公布,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计1225条。这部法典承袭了德国、瑞士和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立法原则和体系,但也保留了上述三次民律草案中的封建主义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立法   1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发展时期的要求,逐步开展民事立法。《共同纲领》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为贯彻本条的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制定了许多法律、法令,如《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令的公布和实施,使官僚资产阶级财产归于国家所有,使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于农民所有,从而肃清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财产关系,而且使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在不到3年时间扭转了国民党统治时期财政经济极端混乱的局面,有效地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得到了供应,解放了生产力,为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和进一步对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2 1953年以后,中国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并开始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工商业方面,国家公布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关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目前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事项的决定》等一系列法令和单行条例,并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合同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经济活动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在农业方面,国家公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根据这些法令、规章,国家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了和平改造,并使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走上了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中国奠定了由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构成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3为了调整企、事业单位间,企、事业单位与公民间,公民相互之间在经济协作方面的各种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陆续制定了调整物资的买卖和购销,加工订货,基本建设工程承揽,财产租赁和房屋租赁,银行信贷和储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货运和客运,仓库保管,信托行纪,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经济关系的合同法律规范(见合同);还制定了关于保护智力成果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工商企业商标权等单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和公布了许多关于不同经济成分的经济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关于它们对于财产的所有和管理的权限、关于经济组织间开展多种形式互助协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发展先进的科学管理和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学界也有人认为,这些法律、法规不完全属于民法,其中有的应属于经济法范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本质。它的指导原则主要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和巩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全面提高社会生产经济效益的原则;当事人权利义务一律平等的原则。

《法学研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律学术刊物。《法学研究》前身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创办的《政法研究》(1957年法学研究所成立后转入法学所,于1966年停刊)。改革开放后,为了繁荣和发展我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法学研究的开展,1978年3月,法学研究所召开了法学研究规划会议,后组织两个调查组分赴各地调查,撰写了“法学研究规划和调查综合情况”的报告,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复《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议。1978年法学研究所正式挂牌后,经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批准,决定创办《法学研究》。同年,法学研究所设立《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出版了《法学研究》试刊第1期及第2期。1979年4月,《法学研究》正式创刊。《法学研究》坚持学术性、理论性的办刊宗旨,坚持精品意识,实行“双百方针”,重视基本理论的研究,致力于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最高学术水平,建立、 完善和更新我国法学各学科的理论体系。提倡研究方法的创新,鼓励实证研究,扶持弱势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培养和扶持年轻作者,开展学术批评,倡导学 术规范。《法学研究》紧密结合我国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组织刊发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文章,并围绕各个时期法学研究的热点, 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研讨。《法学研究》刊发的许多文章,在法学界和社会上引起重大反响。有的主张(例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社会主义 人权,宪法和法律至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等)被中央采纳,有的还成为国家的治国方略。《法学研究》199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优秀期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首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2002年和2006年,再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期刊奖。2013年,《法学研究》入选新闻出版署全国百强社科期刊, 并荣获第三届中国政府出版奖提名。 《环球法律评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学专业中文学术季刊。自1979年创刊以来,刊物名称虽几经变迁,然融合土洋,会通中西的宗旨一以贯之。在关注法治建设实际问题的同时,本刊尊重法学知识传统,突出人文关怀。《环球法律评论》除译介域外法学研究最新成果外,兼及评论与比较。译文多为国外经典论著,翻译可信;论文则视角独特,能推进学术研究。本刊有主题研讨、人物专访、理论前沿、介绍与评论、游学札记及书评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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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法学 * [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100035)] [编辑部电话: 010-66139120] [htty] 2 法学研究 * [北京沙滩北街15号(100720)] [编辑部电话: 010-64035471] [E-mail: Z] 3 中外法学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四院(100871)] [编辑部电话: 010-62751689] [E-mail: ] 4 政法论坛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100088)] [编辑部电话: 010-62229778] 5 法律科学 [西安市长安南路西北政法学院(710063)] [编辑部电话: 029-5385160] 6 比较法研究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院内(100088)] [编辑部电话: 010-62015577-2728] 7 法学家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75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编辑部电话: 010-62511292] 8 法学评论 * [武汉市武昌珞珈山(430072)] [编辑部电话: 027-7882712] 9 现代法学 [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400031)] [编辑部电话: 023-65861199-256] 10法学 *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学院(200042)] [编辑部电话: 021-62253918] 11政治与法律 *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200020)] [编辑部电话: 021-53067220] 12 法商研究 [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430074)] [编辑部电话: 027-7801620-2355] 13 公安大学学报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00038)] [编辑部电话: 010-63404433-2224] 14 犯罪与改造研究 [北京市德外祁家豁子9803信箱(100029)] [编辑部电话: 010-62367792] 15 人民检察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甲4号(100043)] [编辑部电话: 010-68848807] 16 人民司法 [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100745)] [编辑部电话: 010-65134293] 17行政法学研究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路11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100089)] [编辑部电话: 010-62015577-2965] 18 中国监狱学刊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41号(071000)] [编辑部电话: 0312-5022991-8229] 19 民主与法制 *[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100034)] [编辑部电话: 010-66186234] [; ] [E-mail: mzyfz@ ]参考资料:

《法学研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律学术刊物。《法学研究》前身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创办的《政法研究》(1957年法学研究所成立后转入法学所,于1966年停刊)。改革开放后,为了繁荣和发展我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法学研究的开展,1978年3月,法学研究所召开了法学研究规划会议,后组织两个调查组分赴各地调查,撰写了“法学研究规划和调查综合情况”的报告,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复《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议。1978年法学研究所正式挂牌后,经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批准,决定创办《法学研究》。同年,法学研究所设立《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出版了《法学研究》试刊第1期及第2期。1979年4月,《法学研究》正式创刊。《法学研究》坚持学术性、理论性的办刊宗旨,坚持精品意识,实行“双百方针”,重视基本理论的研究,致力于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最高学术水平,建立、 完善和更新我国法学各学科的理论体系。提倡研究方法的创新,鼓励实证研究,扶持弱势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培养和扶持年轻作者,开展学术批评,倡导学 术规范。《法学研究》紧密结合我国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组织刊发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文章,并围绕各个时期法学研究的热点, 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研讨。《法学研究》刊发的许多文章,在法学界和社会上引起重大反响。有的主张(例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社会主义 人权,宪法和法律至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等)被中央采纳,有的还成为国家的治国方略。《法学研究》199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优秀期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首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2002年和2006年,再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期刊奖。2013年,《法学研究》入选新闻出版署全国百强社科期刊, 并荣获第三届中国政府出版奖提名。 《环球法律评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学专业中文学术季刊。自1979年创刊以来,刊物名称虽几经变迁,然融合土洋,会通中西的宗旨一以贯之。在关注法治建设实际问题的同时,本刊尊重法学知识传统,突出人文关怀。《环球法律评论》除译介域外法学研究最新成果外,兼及评论与比较。译文多为国外经典论著,翻译可信;论文则视角独特,能推进学术研究。本刊有主题研讨、人物专访、理论前沿、介绍与评论、游学札记及书评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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