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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期刊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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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期刊奖励政策

截至2014年3月,该校设有111个科研机构、26个实验室(中心);建有2个省级行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实验室、1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9个市行业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拥有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 。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皮革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温州低压电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浙江省低压电器智能技术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碳材料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浙江省软弱土地基与海涂围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水环境与海洋生物资源保护重点实验室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研究中心):温州市皮革行业技术研究中心、温州市智能电子电器行业技术研究中心、温州市制笔行业技术研究中心、温州市新材料行业技术研究中心、温州市建筑节能与防灾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温州市机械制造系统与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温州市亚热带海洋湖泊环境与生物资源利用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温州市健康体适能重点实验室、温州市物联网重点实验室(培育) 依托单位机构名称级别负责人校直属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省部级陈福生校直属温州大学“金融综合改革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省部级谢平校直属温州市世界温州人研究中心市级陈艾华、赵敏校直属温州市公共政策研究院暨温州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市级赵敏校直属温州市金融研究院暨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市级谢平校直属温州大学节能减排研究院校级蔡袁强校直属温州大学海洋科学研究院校级赵敏校直属温州大学中日文化交流中心校级余向前校直属温州大学韩国学研究中心校级黄亨奎校直属温州发展研究中心校级蔡袁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温州大学网络经济研究院校级叶修梓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温州大学智能系统与决策研究所校级高利新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温州大学计算科学研究所校级洪振杰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温州大学应用数学研究所校级王玮明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温州大学数学文化与数学教育研究所校级赵焕光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温州大学量子系统与调控研究所校级郑亦庄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温州大学电器研究所校级吴桂初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子技术研究所校级张耀举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温州大学软物质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校级杨光参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温州大学复杂系统研究所校级林振权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温州大学微纳结构与光电器件研究所校级董长昆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温州大学物联网工程技术应用研究所校级李怀忠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温州大学电气传动与智能控制研究所校级钱祥忠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温州大学智能信息系统研究所校级胡众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温州大学微纳结构功能材料研究所校级黄少铭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温州大学皮革研究所校级兰云军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温州大学有机化学及农药创制工程研究所校级吴华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温州大学绿色化学与化工研究所校级成江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温州大学应用化学研究所校级张东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温州大学超分子材料及应用研究所校级李新华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温州大学精细化工新材料与技术研究所校级赵亚娟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温州大学海洋化学工程与技术研究所校级唐天地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温州大学海洋与湖泊生态环境研究所校级赵敏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温州大学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研究所校级阎秀峰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温州大学生物多样性与保护研究所校级张永普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温州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校级宋国利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温州大学生物加工工程研究所校级杨海龙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温州大学应用生态研究所校级柳劲松机电工程学院温州大学制造系统与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校级薛伟机电工程学院温州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所校级马光机电工程学院温州大学汽车工程研究所校级姚喜贵机电工程学院温州大学微纳制造与特种加工技术研究所校级张大伟建筑工程学院温州大学防灾减灾工程研究所校级蔡袁强建筑工程学院温州大学建筑节能减排与绿色工程材料研究所校级孙林柱建筑工程学院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校级石海均建筑工程学院温州大学结构工程研究所校级陈联盟建筑工程学院温州大学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研究所校级王雪然体育学院温州大学体育教育训练研究所校级张秀华体育学院温州大学体育文化研究所校级袁建国体育学院温州大学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所校级张文健创业人才培养学院温州大学创业发展研究所校级黄兆信法政学院温州大学温州历史文化研究所校级蔡克骄法政学院温州大学公共政策与地方治理研究所校级吴玉宗法政学院温州大学区域发展与环境法治研究所校级钭晓东法政学院温州大学民商经济法研究所校级邱本法政学院温州大学社会法学研究所校级李炳安法政学院温州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校级李业杰国际合作学院温州大学华文教育研究所校级严晓鹏继续教育学院温州大学继续教育研究所校级杨彬教师教育学院温州大学教育信息化研究所校级胡来林教师教育学院温州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校级郑信军教师教育学院温州大学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所校级彭小明教师教育学院温州大学心理与行为研究所校级潘玉进美术与设计学院温州大学创意设计研究所校级李运河美术与设计学院温州大学服饰造型研究所校级魏静美术与设计学院温州大学美术教育研究所校级邓国祥人文学院温州大学口述历史研究所校级杨祥银人文学院温州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校级蔡贻象人文学院温州大学孙诒让研究所校级王兴文人文学院温州大学历史语言学研究所校级金理新人文学院温州大学欧美历史文化研究所校级郑春生人文学院温州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文化研究所校级饶道庆人文学院温州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化研究所校级孙良好人文学院温州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校级马大康人文学院温州大学社会学民俗学研究所校级邱国珍人文学院温州大学印刷文化研究所校级苏勇强人文学院温州大学中国及周边俗文学研究中心校级王小盾人文学院温州大学南戏研究所校级俞为民人文学院温州大学东亚俗文学研究中心校级王小盾商学院温州大学国民经济研究所校级胡振华商学院温州大学行业协会商会研究所校级江华商学院温州大学企业文化研究所校级李建华商学院温州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校级李元华商学院温州大学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所校级林俐商学院温州大学市场营销研究所校级肖文旺商学院温州大学家族企业和企业家研究所校级张一力商学院温州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校级潘彬马克思主义学院温州大学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校级陈安金马克思主义学院温州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校级戴海东马克思主义学院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校级任映红图书馆温州大学国学研究所校级张靖龙外国语学院温州大学美国文化研究所校级黄卫峰外国语学院温州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校级李新德外国语学院温州大学语言与认知科学研究所校级毛继光外国语学院温州大学外语教学论研究所校级夏侯富生外国语学院温州大学翻译研究所校级叶苗外国语学院温州大学商务英语研究所校级朱晓申音乐学院温州大学传统音乐文化研究所校级陈克秀音乐学院温州大学音乐艺术教育研究所校级陈其射音乐学院温州大学钢琴艺术研究所校级李杰鹏音乐学院温州大学声乐艺术研究所校级李晓燕音乐学院温州大学曲艺研究所校级乔志亮音乐学院温州大学音乐表演艺术研究所校级吴晓勇瓯江学院温州大学人才资源开发研究所校级赖学军瓯江学院温州大学信息安全研究所校级胡智文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温州方言与东瓯文化研究所校级盛爱萍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图像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校级孙跃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校级谢健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研究所校级施晓秋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市场调查研究中心校级郭显光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韩国学研究中心校级周湘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校级王忠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校级周锦成机电工程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宏秀电气技术研发中心校级叶忻泉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温州市市政园林研究所校级潘林有人文学院中国经济时报-温州大学传媒与经济研究中心校级张信国、江华 馆藏资源 截止2012年12月,图书馆纸质图书总量为2413116册,现刊1798种。除传统馆藏外,电子资源的质量和数量有了长足的发展,已拥有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ACS、Elsevier等综合性、各种形式的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53个,电子图书数据库11个,自建资源数据库及视频资源库6个。开通使用ZADL特色库——“民俗学文献与温州地域特色文化数据库”;完成孙诒让研究特藏资料室以及海洋文化特藏资料室的组建并正式对外开放;配合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与“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分别建立了温州地方文献资料库、中小学教材及教学参考书资料库。其中海洋研究资料特藏中心是一个以海洋为专题而建设起来的特藏中心,该中心致力于将分散的海洋文化信息集中进行收集与入藏,旨在为教学、科研、生产等提供海洋文化信息服务。该中心现已收藏纸质海洋文化书籍8000余册,海洋期刊52种,海洋报纸5种,电子书6000余册,海洋文化信息书目36000余条,其入藏范围涵盖海洋科学、海洋人文等范畴 。 学术刊物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温州大学主办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综合性学术期刊。创刊于1988年,双月刊,单月25日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主要栏目有: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文艺学与美学前沿问题研究、法学前沿问题研究、温州历史文化研究、文学研究、语言学研究、历史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人类学研究、经济学与管理学研究、法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文化学研究、艺术学研究等。是“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和“中文电子期刊服务”的全文收录期刊,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优秀学报”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创刊于1963年,是温州大学主办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综合性学术期刊。主要刊登理、工、农、林、等学科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是“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和“中文电子期刊服务”的全文收录期刊 。

温州大学是浙江省属大学,由浙江省教育厅管理,温州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均为正厅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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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 全国除了31所副部级高校外的普通本科一般为正厅级。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1987年升格为温州师范学院。温州教育学院、温州幼儿师范学校、瑞安师范学校、平阳师范学校先后并入温州师范学院。2006年,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专科)合并组建新的温州大学。  学校位于浙江省南部沿海城市温州。截至2014年3月,该校占地总面积2352亩,分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校舍面积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万册,电子图书约2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59个。下设17个二级学院和2个独立学院,举办有55个本科专业。校本部有全日制在校生14018人,教职工1755人,其中专任教师1069人。  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中国浙江温州  主要院系:商学院、法政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简称:温大  校训:求学问是、敢为人先  硕士点:20个  创办时间:1933年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综合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现任校长:蔡袁强  知名校友:谷超豪、金嵘轩、曾连松、苏步青  中文名:温州大学  外文名:WENZHOUUNIVERSITY

贵州大学期刊奖励政策

14年入学的 新生 没有学业奖学金 只有国家奖学金

读者须知 读者对借阅的图书需加以爱护,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擦去污迹,情节严重者按原书原价的一倍赔偿。用钢笔、毛笔勾划图书,若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的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三倍赔偿。若损坏情况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者,按遗失图书赔偿。 读者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办理退证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 图书馆是宣传和建设精神文明的阵地,读者须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赤膊,穿拖鞋入内,违者工作人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 必须注意书库、阅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及乱丢果皮纸屑等。 文明阅览,严禁吸烟。 保持室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严禁在图书馆上不健康的网站、玩游戏。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图书证办理 新入校的新生统一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教师办证需持单位证明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办证需交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图书证挂失 /补证 /换证 借书证丢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流通部挂失,挂失时应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读者在借书证挂失一周后,可到图书馆办证处申请补办证,补办借书证时需到读者所在院、系开具证明和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交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交纳10元补办证费。 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取证时需持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借书证因条形码模糊,计算机不能辩识,需要重新换的,由图书馆办证处免费更换。 借书证因保管不善或撕毁、折叠、污损等损坏严重无法使用的借书证更换,需收费2元,并交回原借书证校外读者接待办法 本馆办公室负责集中办理校外读者的咨询和临时或长期阅览证的发放业务。 校外临时读者来我馆查找资料,须持本人证件到办公室办理临时阅览证。临时阅览证的收费标准为2元/天,临时阅览证在办理当天有效。 校外长期读者需持单位证明、工作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收取押金200元,每年对外服务费50元,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和10元办证费。借书证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需重新交纳对外服务费,方可继续使用。 持有效临时阅览证的校外读者可查阅全馆各开架书刊文献资料。对查阅电子文献的校外读者,在电子阅览室按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持有效临时阅览证的校外读者对贵重书刊和古籍图书的阅览和复制按《贵州大学古籍图书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校外读者凭临时阅览证可进入各阅览室阅览和复印,但不能将书刊携带出馆。爱护书刊,如有损坏,将按规定收取赔偿费。 校外读者在馆内阅览时须遵守本馆的各项规定,如有违章,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理。图书遗失、污损赔偿规则(暂行)我馆所藏图书资料系国家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为了避免图书资料遗失、损坏,使其能更好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图书遗失: 赔书:凡遗失图书,应购相同的版本或新版的图书赔偿。 赔款:凡遗失图书,则按下列规则赔偿: 一般中、外图书按原书价格3-5倍赔偿。 使用价值较大的中、外图书按原书价格的5-10倍赔偿。 工具书、珍本、孤本、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格的10-15倍赔偿。 遗失多卷册图书中的一册,则按整套图书价格进行赔偿(或购买同样版本的图书赔偿)。 赔款后,又找回原书的,赔款可以如数返还,从赔款之日起要计算超期罚款。 违规处罚(污损、毁坏、偷窃) 读者借阅图书需加以爱护,借阅时应当面翻页检查图书污损情况,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提示工作人员并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否则,由借书者承担责任,并按规定罚款。 污损、毁坏图书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严重损坏图书,影响图书内容的完整,按遗失图书赔偿。撕页、卷曲、水淹、精装书皮折断、严重污染等按书的原价赔偿,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用铅笔在书上划线、涂抹、圈点、批注,视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擦去污迹,情节严重者按原书原价的1倍赔偿。用钢笔、毛笔勾划图书,若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的完整者,按书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若损坏情况已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 13 图书馆对偷书行为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按图书原价的10倍进行处罚,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14 未办手续、私自携书离开书库及出纳台者,按偷书处理。 15 光盘损坏或丢失,按10元赔偿。 16 损坏书中条形码罚款5元。 17 损坏书中防护装置的按偷书处理。图书借阅规则 图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借给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立即扣留该证,并将对借用和被借用双方分别处以5元罚款和冻结借书证1个月以上的处罚。冒用他人借书证(用捡来或窃取的借书证)借书,除扣留借书证外,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图书可借册数及期限: 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借图书册数15册,借期为3个月,可续借2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硕士研究生可借册数10册,借期为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本、专科生可借册数5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茶店校区因具体情况可借册数2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外文书库图书借阅;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借1册,借期1个,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借书、续借、预约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没有过期图书、没有欠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过期图书及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当天借出的图书,当天不得归还。 图书预约,读者可到借阅处办理预约手续,借阅处对预约的图书只保留七天(从图书馆通知读者之日起计算),过期不来办理借书手续,预约自动取消。 图书逾期,所有读者逾期还书将按以下标准收取超期费: 20元/天、册; 逾期跨年的,按超期应交超期费的70%收取。开架图书借阅规则 读者入库自由选借,应先出示本人借书证。书包等物须放于“书包存放处”及阅览架上,一律不准携带书包进入库内。并由工作人员指定架位自行选借。 进入库内选书读者不得乱翻、乱插架上的图书。阅后无须上架,应放到指定位置,以保持架次图书类别顺序。 库内须保持安静、清洁、不得大声谈话,禁止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读者所借阅图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圈点、划线、撕毁等;在库内发现偷窃者均按《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凡大型工具书概不外借,只限在本库查询。 如因教学等急需图书,本库可随时收回借出图书。 可办理预约借书。 小说借期为一个月,不能续借。逾期则按每册每天罚款二角现金处理。 读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以便修订。外文图书借阅规则 本库收藏的外文图书主要为英文、日文等。 本库所藏图书专供本校师生凭借书证入库借阅。 为方便读者,充分发挥外文图书的作用,本库实行开架借书。 入库前,书包等物须放于“书包存放处”及阅览桌上,一律不准携带书包进入库内。 入库选书读者请使用代书板,不得乱翻、乱放,以保持架次图书类别顺序。阅后需放回原处、或将书平放在书架空余处或放置特别指定位置。 库内保持安静、清洁,不得高声谈话,禁止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借阅手续:将所需图书的书袋卡抽出,填写姓名、借阅日期,交工作人员核对。 借阅册数及借期: 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借3册,借期3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借1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逾期还书,每天收取超期费0.10元;逾期跨年的按超期应交超期费的70%收取。 凡大型工具书、原版图书概不外借,只限在本库查阅。 外籍读者入库借阅图书,执行外事规则,必须持外事办证明方可入库借阅。科技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期刊资料,仅供本校师生员工使用,实行开架阅览,期刊概不外借,如需复印,须办理暂借手续。 读者均凭阅览证登记,换取“换书卡”方能入室,离室凭号码相同的两块“换书卡”方能换回阅览证。 进入本阅览室,请将所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外单位到本室查阅资料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经馆长批准后方能入室内查阅。 室内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不得大声喧哗。违者工作人员有权批评或酌情罚款。 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不得在刊物上涂画、撕剪和污损, 否则将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若有遗失和损坏者,须赔还原刊,否则,将按原刊一份全年的订价赔偿。 自觉爱护室内的家具及其它一切公共设施,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展出各类报纸和各种期刊,供全校教职工借阅。 报纸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阅后放回原处,期刊实行开架和半开架借阅,读者凭阅览证借阅,就室阅览,离室时归还。 报刊系公共财产、读者必须爱护,不能涂画报纸、期刊,污损和撕剪,一经发现上述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 本室报刊若有损坏、丢失、应予以赔偿。 读者应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抽烟,不准赤膊,穿拖鞋入内,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违者工作人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期刊过刊库阅览规则 本库期刊资料供本校职工及研究生使用,实行开架就室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须办理暂借手续。 读者均凭阅览证登记,换取“换书卡”后方能入库。 进入本阅览室,请将所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外单位到本库查阅资料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入库查阅。 库内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等。 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不得涂画撕剪和污损,否则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 白觉爱护室内的家具及其它一切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保存本阅览室阅览规则 保存本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全校教师和学生,校外读者如需查阅本室的图书资料,需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保存本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本馆保存的社会科学图书和自然科学图书,一律实行开架阅览。 保存本阅览室原则上实行当班阅览,概不外借,但可以进行复印。如有特殊需要外借,必须经馆领导批准,并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和限定期限方可借出,借出的图书资料如有丢失、损坏、污秽或到期不还,则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赔偿公共财产的损失并进行批评教育。 保存本阅览室是学习读书的公共场合,读者应注意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果皮,不得在书架巷道上吸烟。 工作人员要做好读者服务工作,耐心、细致,以人为本,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工具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主要是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种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及检索性期刊。 本室的文献一律当班阅览,概不外借,但可进行复印。 工具书刊是读者学习的良师益友,读者在使用时应当倍加爱护,不得在上面涂画、圈点或作其它标记。 读者来室阅览请出示阅览证件并进行读者登记。 工作人员要以人为本,做好读者服务工作,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文献检索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主要是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种专业相关的检索性期刊。 本室的文献一律当班阅览,概不外借,可以进行复印。 检索性期刊是读者学习的良师益友,读者在使用时应当加以爱护,不得在上面涂画、圈点或作其它标记 读者来室阅览请出示阅览证件并进行读者登记。 工作人员要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做好读者服务工作,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电子阅览室规则 凡到电子阅览室上机的学生必须持本人借书证登记、注册后方可上机,实行一人一机制。没有登记、注册的学生不能在电子阅览室逗留。 文明阅览,严禁吸烟。 保持室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 严禁在本室上不健康的网站、玩游戏。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爱护清洁卫生,爱护设备。 上机的学生要严格遵守上机规则,严禁擅自修改系统密码,偷时上机,如有此现象发生,除重罚外,并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处理。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并请出阅览室。 收费标准:每小时1元,实行注册收费。特藏书库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部室主要服务对象为全校的教师、学生及科研人员。 古籍线装书、特藏书及港台书主要采用闭架当班阅览方式,对教师及科研人员开放阅览。 凡读者阅览本部室的图书,请先查阅目录、然后将查阅到的书名及分类排架号记到索书单上交给管理人员查找,在指定的地点当班阅览不得带出馆外。 本部室的书不得借出,古籍线装书不得复印,其它书籍可根据版本的纸质情况,经工作人员鉴定认可后,方能复印。 凡阅览古籍线装书的读者,如需摘录,须用铅笔,翻页时要加倍小心。 读者必须爱护本部室的古籍线装书,不得在该书上圈点、画线及折叠,如该书受到污秽、损坏的现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适当赔偿。 凡讲师以上的教师,可以入库查找图书。 入库人员(包括书库管理人员)必须注意书库的清洁卫生,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及乱丢果皮纸屑等。 以上规章请自觉遵守,违者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 。贵州大学新图书馆封顶 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的雏形正一步步显现出来。日前,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贵州大学图书馆顺利封顶,这座总面积达到近6万平方米的10层高楼预计将于2012年3月完工,将成为贵州大学又一文化标志性建筑。建筑面积超过原三大校区图书馆之和贵州大学在三个主要校区都设置了图书馆,其中北校区图书馆、南校区图书馆和蔡家关校区图书馆馆舍面积总共是42190平方米。而正在修建当中的新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超过了原有校区图书馆之和,达到了59539平方米。据工作人员估计,藏书量将达到180万册,阅览座位数达到8000个。针对之前有网友称这是西南最大的图书馆,设计相关负责人回应:“虽然不一定是西南最大的图书馆,但在贵州省算是较大规模的了。”文化图腾的印章造型代表贵大之印效果图中的图书馆用中国红和回转的印章体给人以古朴的感觉,乍看之下,和上海世博会的中国馆外观有异曲同工之妙。负责规划设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图书馆的造型概念就是代表文化图腾的贵大之印。工作人员表示,在方案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考虑融入图书馆和文化建筑的特征,将篆体字作为构思来源,以红色的构架制成完整的遮阳系统,立面简洁,寓意深远,单纯的自然风光隐喻更多了一份对传统文化的敬仰和贵州大学“贵大红”历史印记的象征。为高效节能引入地缘热泵和太阳能技术与传统图书馆相比,新图书馆阅览空间采用藏阅一体模式,以中庭和电子阅览区域为界限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各1200平方米,开阔明亮。中部有通高10层的共享中庭,无论读者在任一楼层都能对整个图书馆一览无余,方便了不同楼层之间的交流合作,又避免了功能交叉和相互干扰。电子阅览部分布置在中庭东西两侧,外立面开窗采用构架遮阳系统。而会议厅设计在建筑西侧底部,从西侧4米高的门进入。并且在建筑过程中,贵州大学图书馆还引入了地缘热泵和太阳能技术,在建筑屋顶铺设太阳能,希望达到高效节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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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期刊奖励政策

体育特长、音乐特长、舞蹈特长。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全免(国家资助8000元/人,剩余部分学校事业收入支出)  无限制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无限制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实际突发情况确定金额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全院奖励名额为10名 。   一等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0元  ,  全院奖励比例5% 。   二等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元 ,   全院奖励比例20%   。 学恒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0元  ,  无限制  。  相关信息:扬州大学,简称“扬大”,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联盟成员,入选国家“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扬州大学前身是1902年由张謇创建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其农科和代办的文史科西迁扬州。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扬州大学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截至2021年10月,校园占地面积6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60多万平方米。全校固定资产总值4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亿元,图书馆藏书52万册,拥有1家直属附属医院;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7个,博士后流动站20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含培育),10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07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6200多人。

扬州大学学报有四种,都是很正规的刊物,有的还是核心期刊 期刊名称 复合影响因子 综合影响因子 被引次数 1 扬州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 【核心】 890 532 14939 2 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519 331 8716 3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505 256 6570 4 扬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核心】 412 236 4429

您好,国家助学金:针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人每年6000元,每年分10个月发放。国家奖学金:针对二年级和三年级的非定向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通过评审的学生,每生奖励20000元。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新生入学)奖学金:按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排名,确定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学业奖学金:针对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的研究生分别进行评审,覆盖年级学生总数的60~80%。详细的咨询下学校相关负责人,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温州大学期刊奖励

正厅级, 全国除了31所副部级高校外的普通本科一般为正厅级。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1987年升格为温州师范学院。温州教育学院、温州幼儿师范学校、瑞安师范学校、平阳师范学校先后并入温州师范学院。2006年,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专科)合并组建新的温州大学。截至2018年6月,学校占地总面积1985亩,分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学校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亿元,校本部馆藏纸质图书8万册,电子图书约5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78个。学校本部下设15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481人,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学生9846人。

每个省都不一样哦,温州大学浙江省内招生的话,文科有:英语(师范) 、 小学教育(师范)    汉语言文学(师范) 、汉语言文学(创意中文实验班  );理科有:网络工程(卓工超豪实验班) 、机械工程(卓工超豪实验班、国际化)  、英语(师范)  、金融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师范)、物理学(师范)、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生物技术 、 化学(师范)。扩展资料温州大学(Wenzhou University),简称“温大”,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示范高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温州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1987年升格为温州师范学院。2006年,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温州大学。截至2017年12月,学校共有6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41个学术型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环境工程领域)2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为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支持学科,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为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支持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1%,浙江省内排名第3。根据《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统计,学校研究生教育竞争力排行由2010年的63%连续7年持续提升到2016年的38%2013年至2017年12月,学校主持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4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6项、国家973计划课题1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66项,省部级项目768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主持人、第3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4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5项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51项参考资料温州大学_百度百科

正厅级, 全国除了31所副部级高校外的普通本科一般为正厅级。

温州大学浙江省内招生的话一本专业有:文科:英语(师范) 、 小学教育(师范)    汉语言文学(师范) 、汉语言文学(创意中文实验班  )理科:网络工程(卓工超豪实验班) 、机械工程(卓工超豪实验班、国际化)  、英语(师范)  、金融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师范)、物理学(师范)、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生物技术 、 化学(师范)。扩展资料温州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1987年升格为温州师范学院。2006年,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温州大学。截至2017年12月,学校位于浙江温州,占地总面积1985亩,分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亿元。校本部下设15个学院,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招44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1744人,全日制在校生14481人,在校留学生人数达到584人,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学生9846人。2013年至2017年12月,学校主持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4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6项、国家973计划课题1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66项,省部级项目768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主持人、第3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4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5项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51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温州大学

广州大学论文奖励政策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78第五条 学校地址:本科校区1(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本科校区2: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专科校区: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对不符合毕业条件但符合结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对退学者,根据学生学业修读情况,在校学习达到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不满一年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十六条 在广东省,广州大学的录取层次为本科,在其他省(区、市)的录取层次均为本科,具体录取批次请参照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纺织服装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层次为专科。纺织服装学院招生院校代码:89001。第十七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报到时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分配到定向县(市、区)范围内定向服务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广州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本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区、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术科成绩的使用广东省以外报考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原则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区、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进行,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线的考生根据综合排位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区、直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6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6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40。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综合排位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位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第二十八条 对广东省体育类考生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第二十九条 对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10号)以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本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三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三十二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最低等级要求为BC,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B+C+、B+C、BC+、BC,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三十四条 我校在山东省、海南省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投档原则按照在上述2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三十六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8镜片度数大于500度、男身高低于170cm、女身高低于160cm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三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三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四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史、财经、管理、法学类专业学费5510元/生·学年;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学费623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300元/生·学年;理工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专业学费68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四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创彬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及文明标兵宿舍等多种奖项,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第四十三条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备 “奖、贷、助、补、减”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潮汕助学金”及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资助。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在校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四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9366232传 真:020—39366069电子邮箱:学校网址:招生网址:第四十五条 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系人:严老师监督电话:020-39366042传 真:020-39366339电子邮箱: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授权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创彬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及文明标兵宿舍等多种奖项,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此外,广州大学对优秀考生给予最高10万元优秀考生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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