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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牍的论文题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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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牍的论文题目怎么写

简牍制度是我国最早的书籍制度,对后来书籍形制的发展有很大影响。简册形制的书,其编连长度要视书籍内容的长短而定。但如果太长,抄写、阅读和收藏都不方便,因此就需要分成若干“篇”。每一篇往往是由若干支简编成的一册,然后合为一书,如《论语》二十篇。《孟子》七篇等。《汉书·艺文志》著录图书,“篇”与“卷”同时使用。“卷”指卷轴形制的帛书,“篇”即指筒册。简册之“篇”,内容上或是一意相贯,或是以类相从,大多自成段落,这正是后世书籍文章分‘篇”的由来。同样,后世的长篇巨帙往往分成若干册,也正肇始于简册各篇之“册”。古代的书籍,许多本无书名和篇名,或者有篇名而无书名,出土实物多有所见。如果书名、篇名都有,简册中往往是篇名(小题)在上,书名(大题)在下。这种标著方式,早期古籍中还采用,后来则改为大题在上、小题在下了。简册的篇名书写格式,考古发现有多种,其中对后来书籍形式影响较大的有:1.篇名单独写在篇首第一简的正面,正文从第二根简开始书写。这种篇名在正文之前的格式,后来成为通用的一般格式。2.篇名写在篇首第一根简的背面,正面书写正文。这种格式与简册的收藏方式有关。简册书写完毕,往往是卷成一束放置。卷的方向是由左到右,这样,写在篇首第一简背面的篇名就正好显露在外,查阅方便。这与后来书籍都要在封皮外写上或印上书名,作用是一样的。由简册的卷起收藏,还令人想到,后来卷轴制的帛书及纸卷所以卷起收藏,固然与其质地柔软、便于卷舒的性质有关,但恐怕最早也是受了简册卷起收藏方法的启发。3.简册的开头两根简不写正文,篇名有时写在其中一简的背面,作用与上述第2种相同;有时也写在空白简之后、正文的前边。这篇首的两根空白简,称为“赘简”,作用是保护后简少受磨损。后来的帛书、纸卷,前面也都留有空白,以免后边的文字部分受损,显然是沿袭简册的遗风;后来册页制的书籍,封面及封底内往往留有一页至几页的空白护纸,称为“护页”或“副页”,也是受了简册形式的影响。4.篇名写在篇末最后一简的文字结束处,或是写在最后一简的背面。这种篇名在正文后的格式,在早期古籍中常见,但后代书籍中则很少见到。如《礼记·乐记》,据《史记·乐书》及唐张守节的《正义》,原本有多项小题,今天的通行本(如《十三经注疏》本)中大多不存,但《子贡问乐》一篇的篇题尚在,而且正在篇末,从此可窥知古书旧貌。简牍制书籍的篇名,除了在简册中标明外,还有另外集中写在木牍上的。这种篇题木牍,近年来时有发现。如银雀山一号汉墓,随同简册一起出土的还有木牍和木牍残片,经缀合以后的五件本牍,都记载着与汉简相应的书籍篇名及篇数,其中包括《孙子兵法》和《守法守令十三篇》的篇题木牍。因为二号木牍的中腰两侧各刻有小缺口,以便系绳,而木腰中也留有清晰的系绳痕迹,可见这些篇题本牍,原本是系于简册之上的,就是简册书题的目录(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231页)。后世书籍,正文之外莫不有目录或总目,追始溯源,简牍制流行时就已发端了。用许多简编连成册,书写文字也就有了天然的界栏,可以保持整齐、清晰。后来的帛书、纸卷,大都画出界栏,以便使文字整齐和美观;帛书中还有用丝织出界栏的;后来雕版印刷的册页制书籍,也莫不有界栏,这应当也与简册的形制有某种联系。最后还应注意的,是简牍制度对书籍、文章内容的影响。因为简册总是用各种编绳编连的,翻阅既久,再结实的编绳,也不免散断,所以孔子读《易》,“韦编三绝”。编绳一旦散断,原简的排列顺序极易混乱,书籍或文章的内容也就颠倒错乱了。所以在今日的考古发掘中,辨别散乱的简册顺序、正确排出书籍文章的前后内容,是件极为繁难的工作。古人更是经常碰到这种情况,稍不留意,就会排错一处两处,甚至脱落了一简两简。如果一部书的乱简再和别种书简混在一起,清理就更为困难。因此简牍的书籍,“脱简”或“错简”的情况经常出现。《汉书·艺文志》就说:“刘向以中古文(《尚书》)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简牍制书籍的“脱简”、“错简”情况,后来书籍形制变化时,往往依旧流传下来。其问虽然经历代文人学者的研究、校勘,被纠正了不少,但仍有一些存在于流传至今的古书中,或是还没被发现,或是虽有觉察但无从校正,因而带来阅读和理解上的困难。所以可以说,简牍制度对书籍内容的影响,直至今日电还远未消失。

竹简 我国古代的文字,最早是刻写在龟甲和兽骨上的,后来又有铸之于钟鼎,凿刻于石碑上。而用于阅读的,则主要是竹书。在东汉发明纸张之前世界上没有纸书。 竹书和纸书的装订方法完全不同。这在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上大致能看得出来:几根长短不一多少不等的竹片,用绳子或皮条串在一起,就是被称为“册”的竹书了,也叫简策。《说文·册部》:“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也。象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意思是说,长短不一的竹简用两根绳子编串在一起就是象形的“册”了,而“册”的作用是书写天子的符命,即诸侯进见天子时接受册封的命令。但实际上“册”的书写内容要广得多,并不局限于天子的符命,如《战国策》就是当时用“册”编串而成的一部史书 竹简在书写之前,有一道杀青的工序:用火烘烤除去油焦。杀青时,竹油会像汗水一样渗出,所以竹简又被称为汗简。汗简上记载的历史就叫青史,也叫汗青。古人所说的“青史留名”、“留取丹心照汗青”,这“青史”和“汗青”,指的就是历史。与纸书相比,竹书不易翻烂,但编串的绳子却会磨断,所以又有形容勤读的成语“韦编三绝”。 “典”字从甲骨文看,是在“册”下面加一横两点(读若箕),即多了一双手。意为用双手把“册”供奉在上。俞正燮《癸巳存稿》说:“典者,尊藏之册。”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经典了。“典”也是“册”,但不是一般的“册”。到了金文和篆文时,双手已被省去,逐渐演化成了现在的“典”字。许慎认为“典”指的是五帝之书,五帝之书当然就是经典,所以就要高高地搁在上面。 经典的书在后世是被奉为典范的,所以后来就引申出典范、典型和准则、法则等意思来,还把一些重要的礼仪称为典礼或大典,并与“雅”组合成新词“典雅”,以表示文章或人物的高雅等。 现在虽早已不是竹书时代了,但在诸如“字典”、“法典”和“罄竹难书”、“功垂竹帛”以及表示修改错字的“删”等字词中,都还明显地保留着竹书时代的一些痕迹。 早期的文字刻在甲骨和钟鼎上,由于其材料的局限,难以广泛的传播,所以直至殷商时期,掌握文字的仍只有上层社会的百余人,这极大地限制了文化和思想的传播,这一切直到竹简的出现才得改变。 竹简是我国历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书籍形式,是造纸术发明之前以及纸普及之前主要的书写工具,是我们的祖先经过反复的比较和艰难的选择之后,确定的文化保存和传播媒体,这在传播媒介史上是一次重要的革命。它第一次把文字从社会最上层的小圈子里解放出来,以浩大的声势,向更宽广的社会大步前进。所以,竹简对中国文化的传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它的出现,才的以形成百家争鸣的文化盛况,同时也使孔子、老子等名家名流的思想和文化能流传至今。

关于简牍的论文怎么写

1901年瑞典人斯文赫定(Sven Hedin)从新疆楼兰遗址采集到魏晋简牍,被看作是中国简牍现代考古发掘的滥觞。2001年8月在湖南长沙召开“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暨长沙吴简国际学术研讨会”,回顾20世纪简牍发现整理研究的历史,预示了21世纪简牍整理研究的强劲势头。值得注意的是,一批重要的简牍图书在2001年出版,成为新世纪中国简牍整理研究最辉煌的开篇。这里仅对其中最具原创性、基础性的五部书试作评介,这五部书是:《关沮秦汉墓简牍》、《龙岗秦简》、《敦煌悬泉月令诏条》、《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关沮秦汉墓简牍》 《关沮秦汉墓简牍》,湖北省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编,2001年8月中华书局出版。 书中收录位于今荆州市沙市区关沮乡的清河村周家台30号秦墓和岳桥村萧家草场26号汉墓所出简牍:竹简416枚,木牍1方。 周家台30号秦墓,为原沙市市博物馆(今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前身)于1993年6月间发掘,是一座典型的秦代末期的墓,具体年代相当明确,在秦二世元年(前209)或稍晚些时间,墓主人是一名南郡府署的低级官吏。墓中出竹简381枚,木牍1枚,根据简的形制和内容可分成3组。编者将3组分别定名为《历谱》、《日书》、《病方及其它》。 第1组《历谱》简,包含秦始皇34年、36年、37年和秦二世元年等4份年谱,记载了49个月的朔日干支,其中有3年是连续的。这是难得的重要发现,填补了秦末汉初间历谱的空阙,为解开长期以来困扰学者的秦和汉初行用何种历法的疑团提供珍贵的第一手材料。书后所收著名天文学家张培瑜《周家台30号秦墓历谱竹简与秦、汉初的历法》,对此作了细致分析和初步探讨。秦始皇34年历谱,实际上也是一份墓主人该年的日记。它和尹湾汉墓出土简书《元延二年日记》一样,在预先编制成册的历谱上记事,所记之事逐一写于该日干支之下。记事内容基本为与主人有关的官吏任命、机构调整、出差行止等。其中记载的15个地名,是研究江汉地区历史地理的新材料。简文中出现了倒文,为破解《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中的倒文之谜提供重要佐证。 第2组《日书》简,是继云梦睡虎地秦简、天水放马滩秦简之后秦代《日书》的又一次重要发现。主要内容有二十八宿占、戎历占、五时占、产子占、五行五子占等,因此这一组简也许定名为“占书”更加贴切。二十八宿占最引人注目,首列自当年八月至次年七月的十二个月月名及各月所值的星宿名,后接一幅画在26枚简上的图,再接详记北斗指向某一星宿时的占卜答案,最后讲关于如何操作的方法。二十八宿占图由两个同心圆构成,从中向外,依次记:表示东西南北中的十天干、表示所谓“二绳”“四钩”的十二地支,二十八时称、二十八宿名、五行中除土之外的其它四行名,大圆外记四方名。实际上这就是一个天地合一的式盘平面图。它将一天完整地划分成28个时段,二十八时段的名称为:夜半、夜过半、鸡未鸣、前鸣、鸡后鸣、〖B322〗旦、平旦、日出、日出时、蚤食、食时、晏时、廷食、日未中、日中、日过中、日失、FDA1时、下FDA1、夕时、日〖B322〗入、日入、黄昏、定昏、夕食、人郑、夜三分一、夜未半。这是前所未见的新鲜资料,是对秦代记时制度的重要补充。二十八宿占所占事项有:狱讼、约结、逐盗追亡人、疾病、行者、来者、市旅、物色、战斗等。戎历占,也是首次面世的珍奇数术文献,其具体占法分两种。两种占法,均将一个月30天等分作5个单元来操作,但两种占法的每个单元内的组合结构有所不同。五时占,可与睡虎地秦简、放马滩秦简的《日书》相对照。产子占也见睡虎地秦简《日书》。该组最后有一篇由3幅标着天干地支的图和有关五行、五子(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的文字组成的占书,当属式占地盘系统,非常值得重视。 第3组《病方及其它》,其内容除了几个治病偏方外,基本上是趋利避害、求吉禳凶的各种方术,与所谓《日书》性质相同,也是民俗学研究的宝贵文献。 萧家草场26号汉墓,为原沙市市博物馆(今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前身)于1992年11月间发掘,是一座西汉初年的墓,墓主身份为基层的乡里胥吏。出土竹简35枚,记载随葬器物的名称、数量,并有“方”等作为记号的文字或符号,所记器物有车马、奴婢、漆木器、铜器、陶器,大部分可与出土实物相勘验,是一份典型的遣册。值得一提的是,该墓所出部分漆器上有几十个烙印和刻划的文字符号。 该书以《关沮秦汉墓简牍》为题,发表全部简牍的照片、释文与考释。同时,书中收录了相关的两个墓葬发掘报告——《周家台30号秦墓发掘报告》、《萧家草场26号汉墓发掘报告》,内附大量照片、线图,书后还收有《周家台30号秦墓竹简编排顺序号与出土登记号对照表》、《萧家草场26号汉墓竹简编排顺序号与出土登记号对照表》、《周家台30号秦墓历谱竹简与秦、汉初的历法》、《萧家草场26号汉墓人骨观测》、《周家台30号秦墓、萧家草场26号汉墓出土木制品木材鉴定报告》、《萧家草场26号汉墓部分动植物标本的鉴定报告》作为附录,详细全面地提供了这批简牍的考古背景。本书将出土文字资料与文物考古资料密切联系起来,融为一个有机整体。这就有效地克服了以往同类出版物中文字资料与文物资料彼此脱节分离的缺陷,实现了文字学、文献学和考古学的相互渗透与结合,为提高出土文献整理研究出版的完整性、科学性作了成功的探索,具有独创性和示范性。 该书编者彭锦华在编撰过程中,集思广益,吸收了李学勤、李家浩、俞伟超、张培瑜等各方面专家的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简牍学、考古学的新水平。《龙岗秦简》 《龙岗秦简》,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2001年8月中华书局出版。 该书收录1989年12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孝感地区博物馆、云梦县博物馆在云梦县城东郊龙岗地区发掘的6号秦墓出土的简牍:293枚竹简,1枚木牍,138枚残片。 简牍内容为秦代律令,是继云梦睡虎地秦简、四川青川郝家坪秦牍出土之后,秦代法律文献的又一次重要发现。它向世人第一次展示了秦统一后的法律文本。墓葬年代可以定在秦二世二年(前208)至汉高祖三年(前204)之间,与关沮周家台30号秦墓基本同时。这也是一座典型的秦代末期的墓。墓主人应是一个职掌云梦禁苑管理具体事务的小吏。关于这批简牍的资料,起先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孝感地区博物馆、云梦县博物馆的《云梦龙岗秦汉墓地第一次发掘简报》(《江汉考古》1990年第3期)和《云梦龙岗6号秦墓及出土简牍》(《考古学集刊》第8集,1994年12月)中披露,引起学术界一些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研讨以后,中国文物研究所和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胡平生、李天虹、刘国胜等联手对龙岗秦简进行了再整理。鉴于简牍质量较差而产生文字模糊的问题,首先利用复旦大学文博学院研制的“红外线读简仪”,重新释读简牍文字,解决了许多疑难,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接着进行重新释文、缀合的工作。在充分吸取已有成果和深入细致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这本融整理和研究为一体的《龙岗秦简》。 书中刊载全部简牍的照片和简牍中除残简之外的摹本。考释部分首列释文,然后在每条释文之下分缀合、注释、大意、校证等项作整理研究。编者认为:龙岗秦简的内容有一个中心,即禁苑管理。简文应视为有关禁苑管理法律条文的摘抄,具体内容可分为三类:一是直接涉及禁苑的,二是间接与禁苑有关的,三是可能与禁苑有关的。按照这个思路,对龙岗秦简作了重新整理。显然,这是目前最为合理的编排。 书后附录汇辑了李学勤《云梦龙岗木牍试释》、黄盛璋《云梦龙岗六号秦墓木牍与告地策》、胡平生《云梦龙岗六号秦墓墓主考》、刘国胜《云梦龙岗简牍考释补正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等5篇论文,对龙岗简牍作专题讨论,尤其对木牍的探讨相当深入,十分精彩。 该书成稿后经裘锡圭、李家浩等审读,定稿时吸收了他们的意见。本书可以说从整体上反映了20世纪龙岗秦简整理研究的新水平。《敦煌悬泉月令诏条》 《敦煌悬泉月令诏条》,中国文物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2001年8月中华书局出版。 该书收录1990年10月至1992年12月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清理发掘敦煌悬泉置遗址时发现的“月令诏条”。这份“月令诏条”,原名为“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用墨书写在悬泉置坞堡北侧编号为F26房址的一面墙上。它由正文和标题两部分组成,各有一个由宽约25厘米的墨线绘成的栏框。正文在前,标题在后。正文101行,标题分两行书写。整个壁书长约222厘米,宽约48厘米,被国家文物局专家组定为国宝级文物。 从原文可知,这是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五月十四日由王莽奏呈、以太皇太后名义颁布的诏条。诏书五十条,按四时十二月次序书写。各条一般分上下两栏,上写诏条正文,下写解释文字。如第二条,上写“禁止伐木”,下写“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其中,春季20条(孟春11条、仲春5条、季春4条),夏季12条(孟夏6条、仲夏5条、季夏1条),秋季8条(孟秋3条、仲秋3条、季秋2条),冬季10条(孟冬4条、仲冬5条、季冬1条)。 “月令”一类文献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它是华夏先民进入农业时代以后,对大自然(包括时令气候、动植物生长繁育等)和人类生活、生产之间关系作长期观察体验所得出的经验总结,包含了许多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和真理,特别是其中顺应天时、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至今具有现实意义。《大戴礼记》中的《夏小正》,相传是夏代的遗书,可谓现存最古老的“月令”。敦煌悬泉月令诏条的发现,为认识研究“月令”文献提供了珍贵的实物材料。同时,它也为《汉书·王莽传》平帝元始五年“又增法五十条”的记载找到了具体的考古实证资料。对于研究汉代社会历史来说,它独特的文物和文献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它与悬泉简牍一起被发现,实际上已与悬泉汉简融为一体。 书中收录敦煌悬泉月令诏条的图版、释文、注释及有关论文。在2000年第五期《文物》上首次公布了敦煌悬泉月令诏条的释文和1张照片,引起学术界极大兴趣和关注,但所提供的资料和研究存在严重缺陷。为弥补缺憾,取得中国文物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领导的支持,胡平生领衔编撰本书,得到裘锡圭、李家浩等帮助。 由于在拼合、修复原件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人为的失误 ,因此编者对原件照片及《文物》公布的释文重新进行认真鉴别、细致讨论,努力恢复其本来面貌,以便为学术界正确认识敦煌悬泉月令诏条提供一个尽可能真实可信的基础资料,体现了客观求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精神。 本书共收录原件照片6种,其中原始照片4种,修补本照片2种,最大程度保留了原件在整理过程不同阶段的各种信息。释文按原件行款写定,并加标点符号,保留除重文号之外的其它符号。注释做得相当细致深入,是本书的一个特点。在考订文字中,充分利用了6种照片,并结合对原件实物的直接观察,讨论修补本照片存在的问题,校订2000年第五期《文物》释文;在诠释内容时,兼顾原文行次和十二月份的关系,汇集有关“月令”的重要资料,包括《吕氏春秋》十二纪及高诱注、《礼记》、《月令》及郑玄注、孔颖达疏、《淮南子》、《时则》及高诱注、蔡邕《月令章句》等,进行比勘阐述。书末《附录》收有《敦煌悬泉置出土〈四时月令诏条〉研究》、《〈扁书〉、〈大扁书〉考》,对敦煌悬泉置遗址的概况和《月令诏条》的颁布背景、历史渊源、主要内容、发现意义等作初步探讨

简牍实际是几种东西的总称,指的是竹简、木简、竹牍和木牍  在纸发明以前,简牍是我国书籍的最主要形式,对后世书籍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今日,有关图书的名词术语、书写格式及写作方法,依然承袭了简牍时期形成的传统。  简牍是对我国古代遗存下来的写有文字的竹简与木牍的概称。用竹片写的书称“简策”,用木版(也作“板”)写的叫“版牍”。超过100字的长文,就写在简策上,不到100字的短文,便写在木版上。写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数是有关官方文书、户籍、告示、信札、遣册及图画。由于文字内容有异,其称谓有别,如军事的文书叫“檄”;用于告示者称之“榜”;将信写于木版,然后再加一版叫作“检”。在检上写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地址叫作“署”---这是信封的起源。然后将两版合好捆扎,在打结的地方涂上粘土,盖上阴文印章,在粘土上出现凸起的字,这就是“封”,使用的粘土叫“封泥”。由于写信的木版,通常只有一尺长,故信函又叫“尺牍”。笺是古代一种短小的简牍,是供读书者随时注释的,它系在相应的简以备参考之用。现在人们所说的笺注就是起源于此。从策、简、籍、簿、笺、札、检、椠等从竹、木字形上,都反映出简牍的制成材料。  用于简牍的书写工具有笔、墨、刀、削。简牍上的文字用笔墨书写,刀的主要用途是修改错误的文字,并非用于刻字。先秦简牍,多用古文、篆文,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通行隶书,字体变圆为方,于是公文、信函多用隶书。  简是古代书籍的基本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一页。  一枚简牍称为简,常写一行直书文字。字数较多的,写在数简上,编连在一起,称之“册”。长篇文字内容成为一个单位的,叫作“篇”。一“篇”可能含有数“册”。至于简牍“卷”的称谓,还存在分歧。劳干认为,居延广地南部“候兵物册”共77简,以麻绳编之,如竹帘状,可以舒卷,故“简编则为册,卷则为卷”。陈盘指出:孔安国《古文尚书》序中有云:“并序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陈以为此处既曰篇,又曰卷,据此可证明一篇或数篇可为一卷。  把竹子、木头劈成狭长的小片,再将表面刮削平滑,这种用作写字的狭长的竹片或木条叫做竹简或木简,较宽的竹片或木板叫做竹牍或木牍。简的长度不一样,有的三尺长,有的只有五寸。经书和法律,一般写在二尺四寸长的简上。写信的简长一尺,所以古人又把信称为“尺牍”。每根简上写的字也不一样多,有的写三四十个字,有的只写几个字。较长的文章或书所用的竹简较多,须按顺序编号、排齐,然后用绳子、丝线或牛皮条编串起来,叫做“策”或者“册”。  战国以后广泛使用的书写材料。单个的竹片叫“简”(或称牒),单个的木片叫版,1 尺长的长方形版叫牍,也叫尺牍。比较狭的版也叫木简。又小又薄的版叫“札”。将“简”编连而成的整体叫“策”或“编”,将版牍捆在一起的叫函。制作竹简要先用火烤去汁液,以防虫蛀。烤制过程称为“杀青”或“汗青”。后来汗青成了史册的代称。从西汉起视用途不同而对简的长度作了一些规定,如最大的简长 24 寸(汉尺),是抄写易经等重要著作的,即中国古代说的“典”。河南汲县、甘肃武威出土的《仪礼》等著作便是 24 寸长的简。皇帝封诸侯王的简长 2 尺,一般的著作用 1 尺长的简。考古发掘出土的汉简多长 23~27 厘米。制版多用柳树、杨树等比较软的木材。在通常情况下,著书立说,传抄经书典籍用竹简,因此简册成为书籍的代称,版牍多用于公文、信札之类。一般只在简的一面写文字,而且只写一行,1 枚简多的写有 100 多字,少的仅有几个字。编连简的绳子叫“编”,多用麻绳,也有用丝的称丝编,熟牛皮绳的叫韦编。依简的长短,编捆的道数也不同,一般编上、下两道,也有上、中、下三道,个别长简还有用五道的。存放编连成策的简,往往以最后一枚竹简为轴心,将有字的一面向里,卷成捆状,把首简卷在最外面(现在书籍封面上印书名即由此演变而来),然后放在用布帛做的套子里,这种包书的套称“帙”,也叫“书衣”。因此后来“卷帙”也泛指书籍。简牍上的字大多用墨书写,也有用朱笔书写的。新中国成立前后,多次有简牍出土,最早的是战国时期的,如 1965 年湖北江陵出土有楚简,内容似为论述《祭仪》,从已出土的简牍看,内容十分丰富,有经书、子书、历谱、公文、律令、帐簿、遗策等。东晋末年由于纸的推广使用,简牍逐渐被代替。

关于简牍的论文题目

地震,写这个还是比较简单的,可以从各方面来讲,可以写的唯心主义一点,比如说,我一脚引来的就是地震,这样子写也没关系,也可以写宇宙中的个星球,写银河系,写你敢兴趣的问题,这样比较好!你喜欢写什么就写什么好了,当然那你也可以写从猿人到人。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这样写,不知楼主对我的回答满意不????? 哈哈

竹简 我国古代的文字,最早是刻写在龟甲和兽骨上的,后来又有铸之于钟鼎,凿刻于石碑上。而用于阅读的,则主要是竹书。在东汉发明纸张之前世界上没有纸书。 竹书和纸书的装订方法完全不同。这在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上大致能看得出来:几根长短不一多少不等的竹片,用绳子或皮条串在一起,就是被称为“册”的竹书了,也叫简策。《说文·册部》:“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也。象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意思是说,长短不一的竹简用两根绳子编串在一起就是象形的“册”了,而“册”的作用是书写天子的符命,即诸侯进见天子时接受册封的命令。但实际上“册”的书写内容要广得多,并不局限于天子的符命,如《战国策》就是当时用“册”编串而成的一部史书 竹简在书写之前,有一道杀青的工序:用火烘烤除去油焦。杀青时,竹油会像汗水一样渗出,所以竹简又被称为汗简。汗简上记载的历史就叫青史,也叫汗青。古人所说的“青史留名”、“留取丹心照汗青”,这“青史”和“汗青”,指的就是历史。与纸书相比,竹书不易翻烂,但编串的绳子却会磨断,所以又有形容勤读的成语“韦编三绝”。 “典”字从甲骨文看,是在“册”下面加一横两点(读若箕),即多了一双手。意为用双手把“册”供奉在上。俞正燮《癸巳存稿》说:“典者,尊藏之册。”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经典了。“典”也是“册”,但不是一般的“册”。到了金文和篆文时,双手已被省去,逐渐演化成了现在的“典”字。许慎认为“典”指的是五帝之书,五帝之书当然就是经典,所以就要高高地搁在上面。 经典的书在后世是被奉为典范的,所以后来就引申出典范、典型和准则、法则等意思来,还把一些重要的礼仪称为典礼或大典,并与“雅”组合成新词“典雅”,以表示文章或人物的高雅等。 现在虽早已不是竹书时代了,但在诸如“字典”、“法典”和“罄竹难书”、“功垂竹帛”以及表示修改错字的“删”等字词中,都还明显地保留着竹书时代的一些痕迹。 早期的文字刻在甲骨和钟鼎上,由于其材料的局限,难以广泛的传播,所以直至殷商时期,掌握文字的仍只有上层社会的百余人,这极大地限制了文化和思想的传播,这一切直到竹简的出现才得改变。 竹简是我国历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书籍形式,是造纸术发明之前以及纸普及之前主要的书写工具,是我们的祖先经过反复的比较和艰难的选择之后,确定的文化保存和传播媒体,这在传播媒介史上是一次重要的革命。它第一次把文字从社会最上层的小圈子里解放出来,以浩大的声势,向更宽广的社会大步前进。所以,竹简对中国文化的传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它的出现,才的以形成百家争鸣的文化盛况,同时也使孔子、老子等名家名流的思想和文化能流传至今。

关于简牍的论文怎么写的

自尹湾汉墓简牍部份资尹湾汉墓简牍料和释文在《文物》 1996年第8期发表以后,立即引起了国内外学者包括日本、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和国内学者的高度重视。当前已公开出版的有关专著五部和70多篇论文。论文的触角已接触到汉代生活的各个层面。一时间,尹湾汉墓简牍成了国内外历史界、考古界特别是简牍研究专家瞩目的焦点。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廖伯源先生,1997年初,才获见国内出版的1996年8月号《文物》,1998年7月,其专论尹湾墓简牍文书考证的专著《简牍与制度》已经由台湾文津出版社出版。今年五月廖先生又利用尹湾简牍资料新出《秦汉史论丛》一本,约二十万字。其考证之精辟,速度之快,也是前所未有的。从文物的抢救、保护直至合作研究的全过程,得到了市县文化局诸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这是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保证。尹湾汉墓简牍,从发现到成书出版历时三载,文易六稿。张政烺先生在鉴定书中的评价是:“从我 94年8月初见到这批文物照片到今年结集成书出版,时仅三年,是我多年来所见简帛书整理中速度最快的高水平的著作”,原中国考古研究所所长徐苹芳教授认为:“此书释文准确,达到当前的高水平。”中国历史博物馆馆长俞伟超教授认为此书“在已有的关于汉代简牍释文和整理工作中,是一项高水平的成果,完全达到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所要求的标准。”李学勤先生在《尹湾墓简牍》出牍鉴定会上指定:“这次《尹湾汉墓简牍》的出版,属于整理的成果。研究工作不是一代人两代人所能完成的。”是的,将这些资料公布于社会,为专家学者的研究活动提供第一手资料,促进历史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就是我们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另外,由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主编的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尹湾汉墓简牍综论》也于 1999年2月出版发行,其中收集了国内27位学者有关尹湾简牍研究的专论。1999年4月,由日本国社团法人日本书艺院,编辑发行的《尹湾汉墓简牍》,选取了尹湾简牍中有重要书法艺术价值的《神乌傅》等重要简牍,作为1999年日本书艺院展的特别纪念品,在日本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尹湾汉墓简牍》公开出版不到一年,利用尹湾简牍在汉史研究上有六大突破:1、校订《汉书》、补正史籍之突破: 《汉书》是研究汉史的信史之作。但在两千多年的转抄、点校和翻印过程中,由于人为的因素,传世典籍,递相传录,极易羼入后人的修改乱窜。《集簿》、《吏员总簿》、《设置簿》等簿籍中揭示的第一手资料,时人实录,原物原貌,原字原形,无窜改之嫌,因而填补了一些关键性的空阙,可以直接用来校订《汉书》,补正史籍,评判前人研究成果的有关结论。《集簿》中有关一些县的名称,可以用来校正《汉书·地理志》中一些县名的讹错。如“海曲”乃“海西”之误。“祝其”当为“况其”之误。“于乡”当为“干乡”之误。“兰祺”当作“兰旗”,“南成”当作“南城”。东海郡有:“平曲”,一为县一为侯国。有人或以为侯国之“平曲”,一为县一为侯国。有人或以为侯国之“平曲当作“曲平”,现在可以断定二平曲是正确的。《汉书·地理志》中有“朐有铁官”之记载。而《吏员总簿》和《长吏名籍》中东海郡下仅有下邳铁官之设,而伊芦有盐官,另有“郁洲”、“北蒲”两个盐官别治。这三地皆为朐地,可证《汉书·地理志》中“有铁官”当为“有盐官”之误。2、汉武库研究之突破尹湾汉墓简牍中《武库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的发现,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是我国迄今为止所见有关汉代武库建设中时代最早、内容最完备的统计报告,而且是发现在内郡政府文书档案上,其文献价值更非同寻常。正如中国文研所李均明先生在其武库《初探》中所言:该报告“指标项目甚多,数列明确,对我们深入了解汉代武器装备的情况,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第一手资料,弥足珍贵。” 集簿中开列的是一个郡武库中珍藏车马器及与其相配应的作战武器和其它装备。其中皇室器物与库存器物分列清单。皇室器物冠以“乘舆”,库存武备以“库兵车”统称。其中库存武备之数量足以惊人,两项合计,“凡兵车器二百四十二千三百二十六万八千四百八十七”。东海郡武库当为国家设在内郡的武库之一。《汉书·成帝纪》如淳注引记载:“北边郡库,官之兵器所藏,置令。”汉代不仅在长安,洛阳建直属中央的国家武库,而且在边郡、内郡分设武库。从集簿中档案记录来看,东海郡武库有两个特点,一是库存量大,如弩的总数即达 537707件,矛的总数达52555件,有方(戈类兵器)达78392件。仅以此三顶足可装备50万人的军队,远远超出一郡武库之所需。二是该武库不属东海郡管辖。因为在东海郡吏员总簿或吏员设置簿都未见有“库令”的设置,因而可以断言,东海郡武库是国家设在东南沿海的直接受中央管辖的国家武库。3、西汉上计制度研究的突破尹湾汉简中《集簿》的发现为研究两汉时期的上计制度提供了迄今为止第一份实物范本,其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居延汉简、敦煌汉简中各种簿籍可谓大量发现,但还没有县、郡级上计文书的发现,因此尹湾《集簿》就更为珍贵。所谓上计,即由地方行政长官定期向上级呈报上计文书,报告地方治理情况。县令长于年终将该县户口、垦田、钱谷、刑狱等,编制为计簿。从尹湾出土的实物看,它的准确名称应为《集簿》。呈送郡国,郡国再由计吏根据各县的集簿分类统计,再编制郡国向中央上报的集簿,由上计吏专程送长安,上报中央。朝廷据此考核、评定地方长官的政绩。这种制度至西汉已十分完备,并有专门刑律《上计律》来保证上计制度的规范实施。关于上计具体内容,过去从未见过完整的范本,研究者只据胡广《汉官解诂》所言,为“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等几项。而尹湾汉墓中出土的 1号木牍是2000年前西汉晚期东海郡上计的原始资料,即使不是原件也是上计的副本,凿凿可信。《集簿》的木质为侧柏,长7厘米,宽6厘米,厚25厘米。正反两面书写,正面12行,反面10行,约700字,草书墨写。 这 700字22项的统计,就是东海郡向中央上计的完整的内容实录。看起来是一组组枯燥无味的数字,而正是这一组组数字,具体地反映了西汉晚期社会形态的各个层面,再现了西汉时期人民的多彩的社会生活的画画。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惊奇、浩叹。他们从这一组组数字里获得了汉代人透露的历史信息;他们从这一组组数字里汲取起无数的源泉,流淌出一篇又一篇的宏文巨制。4、西汉政治制度研究的突破西汉政制定度研究的范围很广,包括政府机构的组成及其运作,法律制度的建立及其应用,军事制度的形成及其变化,文化教育制度的设施及其影响等。汉代职官制度的研究,以往多注重于文献,大多没有跳出《汉书·百官表》、《后汉书·百官志》、《汉旧仪》、《通典》等一些古籍中关于汉代职官设置的记载。而且多侧目于中央政权中的职官设置,最多到郡县职官设置。自居延汉简、敦煌简牍等一些边郡档案文书出土以后,汉代职官制度、政治制度的研究向更广阔的领域发展,成果丰硕。自 60年代始,台湾严耕望先生力致于汉代地方行政治制度的研究完成了系统力作《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将汉代政治制度的研究推向深入,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为史学界所推崇。但囿于文献,新的考古材料的阙略,使许多问题,诸如亭制、乡里等机构问题也未能作深入的探讨。翦伯赞先生在其《秦汉史》著作中对西汉盐铁官的设置从郡官以下即语焉不详,甚至有所臆测。自王毓全先生《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一文发表后,聚讼纷纭,论争近三十年。而尹湾汉简一出,各项簿集中的有关记载,条理分明,系统有别,多年的论争问题开始明朗。新的史料,为秦汉史的研究拓了新的渠道,提出了新的课题。5、西汉术数类简牍研究的突破术数作为学科的类目,始于西汉。《汉书·艺文志》载:“(刘)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录,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术数类包括天文、历谱、五行、龟占、杂占、刑法等。尹湾简牍中发现的术数类简牍,有如下几种:一是记于木牍之上的《元延元年历谱》、《元延二年历谱》、《元延三年日书》、《神龟占》、《博局占》;二是记在竹简上的《刑德行时》和《行道吉凶》。《元延元年历谱》和过去出土的西汉历谱相对,其最突出的价值在于其一年中的四时八节、伏、腊、祭日记载齐全,为过去居延简中发现的历谱所未见。为我们研究西汉的历法又提供了一份完整的实例。对于纠正《万年历》中的错讹将起到直接的校正作用。对于重构西汉朔闰表及历式的研究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6、《神乌傅》与文学史研究的突破《神乌傅》是尹湾汉墓出土的简牍中唯一的一件文学作品。它写于 21支宽简上。出土时顺序散乱,其中18支书写正文,一支书写标题,一支字迹漫漶不清,所记或为此赋的作者或为抄写者。另有一支素面简。“傅”在汉代是“赋”的通假。《神乌傅》是创作于西汉晚期一篇佚赋,全文约 664字。它讲述了一个十分动人的禽鸟故事。这是一篇亡佚两千多年的非常完整的汉代俗赋,其风格和以往传世和新发现的一些属于上层文学上的汉赋相比,无论从题材、内容和写作技巧来看,更接近于民间文学。此赋以四言为主,用拟人化手法,讲述乌、鸟争巢的故事,与曹植的《鹞雀赋》和敦煌发现的《燕子赋》四言为主的写法如出一辙。它的发现把这种俗赋的历史提早了2000多年,这在古代文学史上特别是赋的研究上,大大地丰富了古代俗赋的研究内容。《神乌傅》的发现价值不可低估。它为汉赋增添了一个新的源头,它补充了古代禽鸟寓言文学系列中的又一个实例。使人们对这一类文学现象,从产生发展延续、变化的过程中有了一个更系统的认识。通过对《神乌傅》源流的观察,起到举一反三,提高人们对古典文学某些主题、题材、意象的产生、发展、继承嬗变的兴趣,从中总结出某些艺术思维的经验与教训,这也是一种新的文学研究的视角。《神乌傅》是我国古代文学史资料的重大发现。补了费振刚先生主编的《全汉赋》的一个空白。更为重要的是《神乌傅》的发现与发表给文学史家一个新的反馈。研究文学史不能孤立地去注意文学现象,更要注意考古资料的新发现。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中曾出土《唐勒》佚赋的残简,安徽阜阳双古堆曾出土《楚辞》及辞赋的残简以及东海尹湾《神乌傅》的发现,将把西汉赋史的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里程。“文史一家”文学和历史双双携手,将会开辟出文学研究的新天地。这批简牍作为西汉末年内郡政府的文书档案,其细致性、完整性和系统性的确为过去所发表的五类汉简(敦煌、酒泉、张掖、武威、罗布泊)中所仅见。这批文书档案出自一个确切纪年、明确身份的西汉东海郡功曹史师饶的墓中。文书档案,包括私人文书和汉赋佚篇都是墓主人生前特定地位应该掌握占有或保管收藏的档案和资料,完全可以排除随意制作的可能性。而作为陪葬品带入地下,不仅是汉代葬俗的反映,而且为了希企其仍然具有位宠职高一如生前的地位。因而又确立了这批简牍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尹湾汉墓简牍的学术价值是不可低估的。它对于秦汉史、中国政治制度史、档案史、军事史、术数史、文学史、书法史、简牍史以及古籍整理和档案保护技术的研究,都将提供全方位的第一手资料。北大裘锡圭先生说:“对尹湾汉墓的简牍怎样评价都不过份。”尹湾汉墓简牍区区 4万余字,但文献价值极高,等待专家学者的继续研究。

1901年瑞典人斯文赫定(Sven Hedin)从新疆楼兰遗址采集到魏晋简牍,被看作是中国简牍现代考古发掘的滥觞。2001年8月在湖南长沙召开“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暨长沙吴简国际学术研讨会”,回顾20世纪简牍发现整理研究的历史,预示了21世纪简牍整理研究的强劲势头。值得注意的是,一批重要的简牍图书在2001年出版,成为新世纪中国简牍整理研究最辉煌的开篇。这里仅对其中最具原创性、基础性的五部书试作评介,这五部书是:《关沮秦汉墓简牍》、《龙岗秦简》、《敦煌悬泉月令诏条》、《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关沮秦汉墓简牍》 《关沮秦汉墓简牍》,湖北省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编,2001年8月中华书局出版。 书中收录位于今荆州市沙市区关沮乡的清河村周家台30号秦墓和岳桥村萧家草场26号汉墓所出简牍:竹简416枚,木牍1方。 周家台30号秦墓,为原沙市市博物馆(今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前身)于1993年6月间发掘,是一座典型的秦代末期的墓,具体年代相当明确,在秦二世元年(前209)或稍晚些时间,墓主人是一名南郡府署的低级官吏。墓中出竹简381枚,木牍1枚,根据简的形制和内容可分成3组。编者将3组分别定名为《历谱》、《日书》、《病方及其它》。 第1组《历谱》简,包含秦始皇34年、36年、37年和秦二世元年等4份年谱,记载了49个月的朔日干支,其中有3年是连续的。这是难得的重要发现,填补了秦末汉初间历谱的空阙,为解开长期以来困扰学者的秦和汉初行用何种历法的疑团提供珍贵的第一手材料。书后所收著名天文学家张培瑜《周家台30号秦墓历谱竹简与秦、汉初的历法》,对此作了细致分析和初步探讨。秦始皇34年历谱,实际上也是一份墓主人该年的日记。它和尹湾汉墓出土简书《元延二年日记》一样,在预先编制成册的历谱上记事,所记之事逐一写于该日干支之下。记事内容基本为与主人有关的官吏任命、机构调整、出差行止等。其中记载的15个地名,是研究江汉地区历史地理的新材料。简文中出现了倒文,为破解《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中的倒文之谜提供重要佐证。 第2组《日书》简,是继云梦睡虎地秦简、天水放马滩秦简之后秦代《日书》的又一次重要发现。主要内容有二十八宿占、戎历占、五时占、产子占、五行五子占等,因此这一组简也许定名为“占书”更加贴切。二十八宿占最引人注目,首列自当年八月至次年七月的十二个月月名及各月所值的星宿名,后接一幅画在26枚简上的图,再接详记北斗指向某一星宿时的占卜答案,最后讲关于如何操作的方法。二十八宿占图由两个同心圆构成,从中向外,依次记:表示东西南北中的十天干、表示所谓“二绳”“四钩”的十二地支,二十八时称、二十八宿名、五行中除土之外的其它四行名,大圆外记四方名。实际上这就是一个天地合一的式盘平面图。它将一天完整地划分成28个时段,二十八时段的名称为:夜半、夜过半、鸡未鸣、前鸣、鸡后鸣、〖B322〗旦、平旦、日出、日出时、蚤食、食时、晏时、廷食、日未中、日中、日过中、日失、FDA1时、下FDA1、夕时、日〖B322〗入、日入、黄昏、定昏、夕食、人郑、夜三分一、夜未半。这是前所未见的新鲜资料,是对秦代记时制度的重要补充。二十八宿占所占事项有:狱讼、约结、逐盗追亡人、疾病、行者、来者、市旅、物色、战斗等。戎历占,也是首次面世的珍奇数术文献,其具体占法分两种。两种占法,均将一个月30天等分作5个单元来操作,但两种占法的每个单元内的组合结构有所不同。五时占,可与睡虎地秦简、放马滩秦简的《日书》相对照。产子占也见睡虎地秦简《日书》。该组最后有一篇由3幅标着天干地支的图和有关五行、五子(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的文字组成的占书,当属式占地盘系统,非常值得重视。 第3组《病方及其它》,其内容除了几个治病偏方外,基本上是趋利避害、求吉禳凶的各种方术,与所谓《日书》性质相同,也是民俗学研究的宝贵文献。 萧家草场26号汉墓,为原沙市市博物馆(今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前身)于1992年11月间发掘,是一座西汉初年的墓,墓主身份为基层的乡里胥吏。出土竹简35枚,记载随葬器物的名称、数量,并有“方”等作为记号的文字或符号,所记器物有车马、奴婢、漆木器、铜器、陶器,大部分可与出土实物相勘验,是一份典型的遣册。值得一提的是,该墓所出部分漆器上有几十个烙印和刻划的文字符号。 该书以《关沮秦汉墓简牍》为题,发表全部简牍的照片、释文与考释。同时,书中收录了相关的两个墓葬发掘报告——《周家台30号秦墓发掘报告》、《萧家草场26号汉墓发掘报告》,内附大量照片、线图,书后还收有《周家台30号秦墓竹简编排顺序号与出土登记号对照表》、《萧家草场26号汉墓竹简编排顺序号与出土登记号对照表》、《周家台30号秦墓历谱竹简与秦、汉初的历法》、《萧家草场26号汉墓人骨观测》、《周家台30号秦墓、萧家草场26号汉墓出土木制品木材鉴定报告》、《萧家草场26号汉墓部分动植物标本的鉴定报告》作为附录,详细全面地提供了这批简牍的考古背景。本书将出土文字资料与文物考古资料密切联系起来,融为一个有机整体。这就有效地克服了以往同类出版物中文字资料与文物资料彼此脱节分离的缺陷,实现了文字学、文献学和考古学的相互渗透与结合,为提高出土文献整理研究出版的完整性、科学性作了成功的探索,具有独创性和示范性。 该书编者彭锦华在编撰过程中,集思广益,吸收了李学勤、李家浩、俞伟超、张培瑜等各方面专家的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简牍学、考古学的新水平。《龙岗秦简》 《龙岗秦简》,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2001年8月中华书局出版。 该书收录1989年12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孝感地区博物馆、云梦县博物馆在云梦县城东郊龙岗地区发掘的6号秦墓出土的简牍:293枚竹简,1枚木牍,138枚残片。 简牍内容为秦代律令,是继云梦睡虎地秦简、四川青川郝家坪秦牍出土之后,秦代法律文献的又一次重要发现。它向世人第一次展示了秦统一后的法律文本。墓葬年代可以定在秦二世二年(前208)至汉高祖三年(前204)之间,与关沮周家台30号秦墓基本同时。这也是一座典型的秦代末期的墓。墓主人应是一个职掌云梦禁苑管理具体事务的小吏。关于这批简牍的资料,起先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孝感地区博物馆、云梦县博物馆的《云梦龙岗秦汉墓地第一次发掘简报》(《江汉考古》1990年第3期)和《云梦龙岗6号秦墓及出土简牍》(《考古学集刊》第8集,1994年12月)中披露,引起学术界一些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研讨以后,中国文物研究所和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胡平生、李天虹、刘国胜等联手对龙岗秦简进行了再整理。鉴于简牍质量较差而产生文字模糊的问题,首先利用复旦大学文博学院研制的“红外线读简仪”,重新释读简牍文字,解决了许多疑难,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接着进行重新释文、缀合的工作。在充分吸取已有成果和深入细致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这本融整理和研究为一体的《龙岗秦简》。 书中刊载全部简牍的照片和简牍中除残简之外的摹本。考释部分首列释文,然后在每条释文之下分缀合、注释、大意、校证等项作整理研究。编者认为:龙岗秦简的内容有一个中心,即禁苑管理。简文应视为有关禁苑管理法律条文的摘抄,具体内容可分为三类:一是直接涉及禁苑的,二是间接与禁苑有关的,三是可能与禁苑有关的。按照这个思路,对龙岗秦简作了重新整理。显然,这是目前最为合理的编排。 书后附录汇辑了李学勤《云梦龙岗木牍试释》、黄盛璋《云梦龙岗六号秦墓木牍与告地策》、胡平生《云梦龙岗六号秦墓墓主考》、刘国胜《云梦龙岗简牍考释补正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等5篇论文,对龙岗简牍作专题讨论,尤其对木牍的探讨相当深入,十分精彩。 该书成稿后经裘锡圭、李家浩等审读,定稿时吸收了他们的意见。本书可以说从整体上反映了20世纪龙岗秦简整理研究的新水平。《敦煌悬泉月令诏条》 《敦煌悬泉月令诏条》,中国文物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2001年8月中华书局出版。 该书收录1990年10月至1992年12月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清理发掘敦煌悬泉置遗址时发现的“月令诏条”。这份“月令诏条”,原名为“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用墨书写在悬泉置坞堡北侧编号为F26房址的一面墙上。它由正文和标题两部分组成,各有一个由宽约25厘米的墨线绘成的栏框。正文在前,标题在后。正文101行,标题分两行书写。整个壁书长约222厘米,宽约48厘米,被国家文物局专家组定为国宝级文物。 从原文可知,这是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五月十四日由王莽奏呈、以太皇太后名义颁布的诏条。诏书五十条,按四时十二月次序书写。各条一般分上下两栏,上写诏条正文,下写解释文字。如第二条,上写“禁止伐木”,下写“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其中,春季20条(孟春11条、仲春5条、季春4条),夏季12条(孟夏6条、仲夏5条、季夏1条),秋季8条(孟秋3条、仲秋3条、季秋2条),冬季10条(孟冬4条、仲冬5条、季冬1条)。 “月令”一类文献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它是华夏先民进入农业时代以后,对大自然(包括时令气候、动植物生长繁育等)和人类生活、生产之间关系作长期观察体验所得出的经验总结,包含了许多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和真理,特别是其中顺应天时、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至今具有现实意义。《大戴礼记》中的《夏小正》,相传是夏代的遗书,可谓现存最古老的“月令”。敦煌悬泉月令诏条的发现,为认识研究“月令”文献提供了珍贵的实物材料。同时,它也为《汉书·王莽传》平帝元始五年“又增法五十条”的记载找到了具体的考古实证资料。对于研究汉代社会历史来说,它独特的文物和文献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它与悬泉简牍一起被发现,实际上已与悬泉汉简融为一体。 书中收录敦煌悬泉月令诏条的图版、释文、注释及有关论文。在2000年第五期《文物》上首次公布了敦煌悬泉月令诏条的释文和1张照片,引起学术界极大兴趣和关注,但所提供的资料和研究存在严重缺陷。为弥补缺憾,取得中国文物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领导的支持,胡平生领衔编撰本书,得到裘锡圭、李家浩等帮助。 由于在拼合、修复原件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人为的失误 ,因此编者对原件照片及《文物》公布的释文重新进行认真鉴别、细致讨论,努力恢复其本来面貌,以便为学术界正确认识敦煌悬泉月令诏条提供一个尽可能真实可信的基础资料,体现了客观求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精神。 本书共收录原件照片6种,其中原始照片4种,修补本照片2种,最大程度保留了原件在整理过程不同阶段的各种信息。释文按原件行款写定,并加标点符号,保留除重文号之外的其它符号。注释做得相当细致深入,是本书的一个特点。在考订文字中,充分利用了6种照片,并结合对原件实物的直接观察,讨论修补本照片存在的问题,校订2000年第五期《文物》释文;在诠释内容时,兼顾原文行次和十二月份的关系,汇集有关“月令”的重要资料,包括《吕氏春秋》十二纪及高诱注、《礼记》、《月令》及郑玄注、孔颖达疏、《淮南子》、《时则》及高诱注、蔡邕《月令章句》等,进行比勘阐述。书末《附录》收有《敦煌悬泉置出土〈四时月令诏条〉研究》、《〈扁书〉、〈大扁书〉考》,对敦煌悬泉置遗址的概况和《月令诏条》的颁布背景、历史渊源、主要内容、发现意义等作初步探讨

关于简牍的论文题目有哪些

自尹湾汉墓简牍部份资尹湾汉墓简牍料和释文在《文物》 1996年第8期发表以后,立即引起了国内外学者包括日本、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和国内学者的高度重视。当前已公开出版的有关专著五部和70多篇论文。论文的触角已接触到汉代生活的各个层面。一时间,尹湾汉墓简牍成了国内外历史界、考古界特别是简牍研究专家瞩目的焦点。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廖伯源先生,1997年初,才获见国内出版的1996年8月号《文物》,1998年7月,其专论尹湾墓简牍文书考证的专著《简牍与制度》已经由台湾文津出版社出版。今年五月廖先生又利用尹湾简牍资料新出《秦汉史论丛》一本,约二十万字。其考证之精辟,速度之快,也是前所未有的。从文物的抢救、保护直至合作研究的全过程,得到了市县文化局诸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这是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保证。尹湾汉墓简牍,从发现到成书出版历时三载,文易六稿。张政烺先生在鉴定书中的评价是:“从我 94年8月初见到这批文物照片到今年结集成书出版,时仅三年,是我多年来所见简帛书整理中速度最快的高水平的著作”,原中国考古研究所所长徐苹芳教授认为:“此书释文准确,达到当前的高水平。”中国历史博物馆馆长俞伟超教授认为此书“在已有的关于汉代简牍释文和整理工作中,是一项高水平的成果,完全达到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所要求的标准。”李学勤先生在《尹湾墓简牍》出牍鉴定会上指定:“这次《尹湾汉墓简牍》的出版,属于整理的成果。研究工作不是一代人两代人所能完成的。”是的,将这些资料公布于社会,为专家学者的研究活动提供第一手资料,促进历史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就是我们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另外,由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主编的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尹湾汉墓简牍综论》也于 1999年2月出版发行,其中收集了国内27位学者有关尹湾简牍研究的专论。1999年4月,由日本国社团法人日本书艺院,编辑发行的《尹湾汉墓简牍》,选取了尹湾简牍中有重要书法艺术价值的《神乌傅》等重要简牍,作为1999年日本书艺院展的特别纪念品,在日本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尹湾汉墓简牍》公开出版不到一年,利用尹湾简牍在汉史研究上有六大突破:1、校订《汉书》、补正史籍之突破: 《汉书》是研究汉史的信史之作。但在两千多年的转抄、点校和翻印过程中,由于人为的因素,传世典籍,递相传录,极易羼入后人的修改乱窜。《集簿》、《吏员总簿》、《设置簿》等簿籍中揭示的第一手资料,时人实录,原物原貌,原字原形,无窜改之嫌,因而填补了一些关键性的空阙,可以直接用来校订《汉书》,补正史籍,评判前人研究成果的有关结论。《集簿》中有关一些县的名称,可以用来校正《汉书·地理志》中一些县名的讹错。如“海曲”乃“海西”之误。“祝其”当为“况其”之误。“于乡”当为“干乡”之误。“兰祺”当作“兰旗”,“南成”当作“南城”。东海郡有:“平曲”,一为县一为侯国。有人或以为侯国之“平曲”,一为县一为侯国。有人或以为侯国之“平曲当作“曲平”,现在可以断定二平曲是正确的。《汉书·地理志》中有“朐有铁官”之记载。而《吏员总簿》和《长吏名籍》中东海郡下仅有下邳铁官之设,而伊芦有盐官,另有“郁洲”、“北蒲”两个盐官别治。这三地皆为朐地,可证《汉书·地理志》中“有铁官”当为“有盐官”之误。2、汉武库研究之突破尹湾汉墓简牍中《武库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的发现,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是我国迄今为止所见有关汉代武库建设中时代最早、内容最完备的统计报告,而且是发现在内郡政府文书档案上,其文献价值更非同寻常。正如中国文研所李均明先生在其武库《初探》中所言:该报告“指标项目甚多,数列明确,对我们深入了解汉代武器装备的情况,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第一手资料,弥足珍贵。” 集簿中开列的是一个郡武库中珍藏车马器及与其相配应的作战武器和其它装备。其中皇室器物与库存器物分列清单。皇室器物冠以“乘舆”,库存武备以“库兵车”统称。其中库存武备之数量足以惊人,两项合计,“凡兵车器二百四十二千三百二十六万八千四百八十七”。东海郡武库当为国家设在内郡的武库之一。《汉书·成帝纪》如淳注引记载:“北边郡库,官之兵器所藏,置令。”汉代不仅在长安,洛阳建直属中央的国家武库,而且在边郡、内郡分设武库。从集簿中档案记录来看,东海郡武库有两个特点,一是库存量大,如弩的总数即达 537707件,矛的总数达52555件,有方(戈类兵器)达78392件。仅以此三顶足可装备50万人的军队,远远超出一郡武库之所需。二是该武库不属东海郡管辖。因为在东海郡吏员总簿或吏员设置簿都未见有“库令”的设置,因而可以断言,东海郡武库是国家设在东南沿海的直接受中央管辖的国家武库。3、西汉上计制度研究的突破尹湾汉简中《集簿》的发现为研究两汉时期的上计制度提供了迄今为止第一份实物范本,其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居延汉简、敦煌汉简中各种簿籍可谓大量发现,但还没有县、郡级上计文书的发现,因此尹湾《集簿》就更为珍贵。所谓上计,即由地方行政长官定期向上级呈报上计文书,报告地方治理情况。县令长于年终将该县户口、垦田、钱谷、刑狱等,编制为计簿。从尹湾出土的实物看,它的准确名称应为《集簿》。呈送郡国,郡国再由计吏根据各县的集簿分类统计,再编制郡国向中央上报的集簿,由上计吏专程送长安,上报中央。朝廷据此考核、评定地方长官的政绩。这种制度至西汉已十分完备,并有专门刑律《上计律》来保证上计制度的规范实施。关于上计具体内容,过去从未见过完整的范本,研究者只据胡广《汉官解诂》所言,为“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等几项。而尹湾汉墓中出土的 1号木牍是2000年前西汉晚期东海郡上计的原始资料,即使不是原件也是上计的副本,凿凿可信。《集簿》的木质为侧柏,长7厘米,宽6厘米,厚25厘米。正反两面书写,正面12行,反面10行,约700字,草书墨写。 这 700字22项的统计,就是东海郡向中央上计的完整的内容实录。看起来是一组组枯燥无味的数字,而正是这一组组数字,具体地反映了西汉晚期社会形态的各个层面,再现了西汉时期人民的多彩的社会生活的画画。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惊奇、浩叹。他们从这一组组数字里获得了汉代人透露的历史信息;他们从这一组组数字里汲取起无数的源泉,流淌出一篇又一篇的宏文巨制。4、西汉政治制度研究的突破西汉政制定度研究的范围很广,包括政府机构的组成及其运作,法律制度的建立及其应用,军事制度的形成及其变化,文化教育制度的设施及其影响等。汉代职官制度的研究,以往多注重于文献,大多没有跳出《汉书·百官表》、《后汉书·百官志》、《汉旧仪》、《通典》等一些古籍中关于汉代职官设置的记载。而且多侧目于中央政权中的职官设置,最多到郡县职官设置。自居延汉简、敦煌简牍等一些边郡档案文书出土以后,汉代职官制度、政治制度的研究向更广阔的领域发展,成果丰硕。自 60年代始,台湾严耕望先生力致于汉代地方行政治制度的研究完成了系统力作《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将汉代政治制度的研究推向深入,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为史学界所推崇。但囿于文献,新的考古材料的阙略,使许多问题,诸如亭制、乡里等机构问题也未能作深入的探讨。翦伯赞先生在其《秦汉史》著作中对西汉盐铁官的设置从郡官以下即语焉不详,甚至有所臆测。自王毓全先生《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一文发表后,聚讼纷纭,论争近三十年。而尹湾汉简一出,各项簿集中的有关记载,条理分明,系统有别,多年的论争问题开始明朗。新的史料,为秦汉史的研究拓了新的渠道,提出了新的课题。5、西汉术数类简牍研究的突破术数作为学科的类目,始于西汉。《汉书·艺文志》载:“(刘)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录,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术数类包括天文、历谱、五行、龟占、杂占、刑法等。尹湾简牍中发现的术数类简牍,有如下几种:一是记于木牍之上的《元延元年历谱》、《元延二年历谱》、《元延三年日书》、《神龟占》、《博局占》;二是记在竹简上的《刑德行时》和《行道吉凶》。《元延元年历谱》和过去出土的西汉历谱相对,其最突出的价值在于其一年中的四时八节、伏、腊、祭日记载齐全,为过去居延简中发现的历谱所未见。为我们研究西汉的历法又提供了一份完整的实例。对于纠正《万年历》中的错讹将起到直接的校正作用。对于重构西汉朔闰表及历式的研究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6、《神乌傅》与文学史研究的突破《神乌傅》是尹湾汉墓出土的简牍中唯一的一件文学作品。它写于 21支宽简上。出土时顺序散乱,其中18支书写正文,一支书写标题,一支字迹漫漶不清,所记或为此赋的作者或为抄写者。另有一支素面简。“傅”在汉代是“赋”的通假。《神乌傅》是创作于西汉晚期一篇佚赋,全文约 664字。它讲述了一个十分动人的禽鸟故事。这是一篇亡佚两千多年的非常完整的汉代俗赋,其风格和以往传世和新发现的一些属于上层文学上的汉赋相比,无论从题材、内容和写作技巧来看,更接近于民间文学。此赋以四言为主,用拟人化手法,讲述乌、鸟争巢的故事,与曹植的《鹞雀赋》和敦煌发现的《燕子赋》四言为主的写法如出一辙。它的发现把这种俗赋的历史提早了2000多年,这在古代文学史上特别是赋的研究上,大大地丰富了古代俗赋的研究内容。《神乌傅》的发现价值不可低估。它为汉赋增添了一个新的源头,它补充了古代禽鸟寓言文学系列中的又一个实例。使人们对这一类文学现象,从产生发展延续、变化的过程中有了一个更系统的认识。通过对《神乌傅》源流的观察,起到举一反三,提高人们对古典文学某些主题、题材、意象的产生、发展、继承嬗变的兴趣,从中总结出某些艺术思维的经验与教训,这也是一种新的文学研究的视角。《神乌傅》是我国古代文学史资料的重大发现。补了费振刚先生主编的《全汉赋》的一个空白。更为重要的是《神乌傅》的发现与发表给文学史家一个新的反馈。研究文学史不能孤立地去注意文学现象,更要注意考古资料的新发现。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中曾出土《唐勒》佚赋的残简,安徽阜阳双古堆曾出土《楚辞》及辞赋的残简以及东海尹湾《神乌傅》的发现,将把西汉赋史的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里程。“文史一家”文学和历史双双携手,将会开辟出文学研究的新天地。这批简牍作为西汉末年内郡政府的文书档案,其细致性、完整性和系统性的确为过去所发表的五类汉简(敦煌、酒泉、张掖、武威、罗布泊)中所仅见。这批文书档案出自一个确切纪年、明确身份的西汉东海郡功曹史师饶的墓中。文书档案,包括私人文书和汉赋佚篇都是墓主人生前特定地位应该掌握占有或保管收藏的档案和资料,完全可以排除随意制作的可能性。而作为陪葬品带入地下,不仅是汉代葬俗的反映,而且为了希企其仍然具有位宠职高一如生前的地位。因而又确立了这批简牍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尹湾汉墓简牍的学术价值是不可低估的。它对于秦汉史、中国政治制度史、档案史、军事史、术数史、文学史、书法史、简牍史以及古籍整理和档案保护技术的研究,都将提供全方位的第一手资料。北大裘锡圭先生说:“对尹湾汉墓的简牍怎样评价都不过份。”尹湾汉墓简牍区区 4万余字,但文献价值极高,等待专家学者的继续研究。

竹简 我国古代的文字,最早是刻写在龟甲和兽骨上的,后来又有铸之于钟鼎,凿刻于石碑上。而用于阅读的,则主要是竹书。在东汉发明纸张之前世界上没有纸书。 竹书和纸书的装订方法完全不同。这在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上大致能看得出来:几根长短不一多少不等的竹片,用绳子或皮条串在一起,就是被称为“册”的竹书了,也叫简策。《说文·册部》:“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也。象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意思是说,长短不一的竹简用两根绳子编串在一起就是象形的“册”了,而“册”的作用是书写天子的符命,即诸侯进见天子时接受册封的命令。但实际上“册”的书写内容要广得多,并不局限于天子的符命,如《战国策》就是当时用“册”编串而成的一部史书 竹简在书写之前,有一道杀青的工序:用火烘烤除去油焦。杀青时,竹油会像汗水一样渗出,所以竹简又被称为汗简。汗简上记载的历史就叫青史,也叫汗青。古人所说的“青史留名”、“留取丹心照汗青”,这“青史”和“汗青”,指的就是历史。与纸书相比,竹书不易翻烂,但编串的绳子却会磨断,所以又有形容勤读的成语“韦编三绝”。 “典”字从甲骨文看,是在“册”下面加一横两点(读若箕),即多了一双手。意为用双手把“册”供奉在上。俞正燮《癸巳存稿》说:“典者,尊藏之册。”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经典了。“典”也是“册”,但不是一般的“册”。到了金文和篆文时,双手已被省去,逐渐演化成了现在的“典”字。许慎认为“典”指的是五帝之书,五帝之书当然就是经典,所以就要高高地搁在上面。 经典的书在后世是被奉为典范的,所以后来就引申出典范、典型和准则、法则等意思来,还把一些重要的礼仪称为典礼或大典,并与“雅”组合成新词“典雅”,以表示文章或人物的高雅等。 现在虽早已不是竹书时代了,但在诸如“字典”、“法典”和“罄竹难书”、“功垂竹帛”以及表示修改错字的“删”等字词中,都还明显地保留着竹书时代的一些痕迹。 早期的文字刻在甲骨和钟鼎上,由于其材料的局限,难以广泛的传播,所以直至殷商时期,掌握文字的仍只有上层社会的百余人,这极大地限制了文化和思想的传播,这一切直到竹简的出现才得改变。 竹简是我国历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书籍形式,是造纸术发明之前以及纸普及之前主要的书写工具,是我们的祖先经过反复的比较和艰难的选择之后,确定的文化保存和传播媒体,这在传播媒介史上是一次重要的革命。它第一次把文字从社会最上层的小圈子里解放出来,以浩大的声势,向更宽广的社会大步前进。所以,竹简对中国文化的传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它的出现,才的以形成百家争鸣的文化盛况,同时也使孔子、老子等名家名流的思想和文化能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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