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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杂志社的马君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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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杂志社的马君年龄

总章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中华商标协会英文译名:CHINA TRADEMARK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TA第二条 中华商标协会是由享有盛誉的企业和商标法律专家自愿参加并依法组成的,开展有关商标自我保护、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和自律活动的专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第三条 本团体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维护会员的商标权益,协助会员创立公众熟知商标,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与繁荣。第四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本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本团体接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设在北京市。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指导和协助会员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创立公众熟知商标;(三)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商标权益,接受委托,为会员企业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服务。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进行举证;(四)协调会员间的关系,促进交流与合作。举办学术活动,培训企业商标业务人员,传播国内外商标工作信息,推广先进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提高企业的商标经营管理水平;(五)调查研究国内外商标发展趋势,研究中国的商标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六)接受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的委托,从事商标事务调查研究,举办有关社会活动;(七)开展民间的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八)出版发行商标业务的资料、刊物。会员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一)单位会员:是由商标知名度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商商标代理机构等单位组成。(二)个人会员:是由对商标理论有相当的造诣,经验丰富的专家或法律工作者组成。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 会员申请(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所设机构审查,由秘书长向会长建议,经会长批准,并向常务理事会通报,即可成为本团体会员;(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活动的权利;(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活动,反映商标工作意见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 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七)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名,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副秘书长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名,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任免。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任(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机构设置分为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会员部、法律部、中企商标发展中心、中企商标鉴定中心、《中华商标杂志社》、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

东阳马生其人/东阳马生小考我们常说宋濂一篇《送东阳马生序》使勤奋苦读的东阳人名扬天下(窃以为是东阳人的一种虚荣在作祟,通观《送东阳马生序》全文并无多少内容说马生如何如何辛苦,却重点回顾了自己的读书生活,故实有攀附名家之嫌。何况“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寒窗苦读对于生活在科举之下的中国读书人来说概莫能外,你能说就你东阳人特别辛苦?),当然客观上讲由于宋濂的名人效应,马生亦得以名扬天下天下,为东阳人做了一个很好的广告,作为今天的东阳人固然是不应该忘记的,他给我们东阳人带来的荣耀也决不是几句可以说清楚的,所以给他立一块碑以志纪念也不为过。很想知道马生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但史海漫漫,查阅许久,马生却杳如黄鹤,难觅踪迹。现在关于马生唯一可靠的资料就是宋濂《送东阳马生序》结尾的一段话:“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流辈甚称其贤。余朝京师,生以乡人子谒余。撰长书以为贽,辞甚畅达。与之论辨,言和而色夷。自谓少时用心于学甚劳。是可谓善学者矣。其将归见其亲也,余故道为学之难以告之。”从这段文字来看,马生字君则,明太学生,为人谦逊,文笔颇佳,深得大家的欣赏,别的也就无从知道了。东阳人马云鹿曾在《东阳谱牒》中做过考证,写了《东阳马生小考》一文,转引如下:自从明代开国文臣宋濂于明洪武十一年(1378)写下《送东阳马生序》后,文中主人公马生闻名于海内外。世代学子以马生精神,刻苦学习,勤奋上进。600多年以来,东阳马生真名叫什么,是哪村人,有什么事迹,是一直为大家所关心的历史之谜。笔者查阅目前所存的各种东阳茂陵马氏宗谱,多方面论证、核查,认为马生君则(马君则)即为马大同公十八世孙马从政。马从政先祖马大同为东阳茂陵马氏始祖(844-915),字逢吉,唐越州(今绍兴人)人。在唐代咸通五年(864)任东阳县令,任期满后居东阳松山(疑为今东阳市千祥镇后马至三联镇甘棠一带)。大同公十世孙乔岳公(安恬始祖,1084-1160,字山甫),从东阳松山迁居东阳兜鍪山(今东阳市南马镇上安恬村之双山)前。至大同公十世代孙赞公(1206-1261,字光受),从西宅(浙江省东阳县后街村,在南马针安恬一带,今不存在)迁居上宅(上安恬村)。赞公为上安恬始祖。大同公十八世孙(乔岳公五世孙)马君则真名和事迹见于谱载:“裕七,讳从政,字均济,号日济。赋性明敏,立品刚方。元授武义尉兼署义乌龙祈巡检司、金华府移文掌本县事。大明混一之初,圣天子崇文重儒,授正九品将仕郎、开封知事。赞政有方,升正义品承事郎、东昌棠邑令。考绩恩赐荣归,以乐绿野堂,名秩显然。”在谱中(入谱人名按排行字母排列)马从政前二名顺序记载为:“良二,讳廷珍,字崇重……生于元统甲戌(1334年)十月十三日,卒于洪武乙丑(1385年)七月初八日。”接下来为:“裕大,讳如翁,安均璋。”如翁公无生卒日期记载。马从政之后的人物记载为:“裕十,讳锦,字舜。生于至正癸末(1343年)五月十七日。”先谈谈宋濂与马生君则的关系。宋濂(1310-1381),字景濂,号潜溪。原籍浙江金华潜溪,25岁时去浙江省浦江县义门郑氏聘为塾师,遂为浦江人。明朝初年尊为文臣之首。任《元史》总裁官、授翰林学士,礼部主事,赞善大夫等职。有《宋学士文集》传世。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一文写道:“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流辈甚称其贤。宋朝京师,生以乡人谒余,撰长书以为贽,辞甚畅达。与之论辩,言和而色夷。自谓少时心于学甚劳,是可谓善学者矣。其将归见其余也,余故道为学之难以告之。谓余勉乡人以学者,余之志也,诋我夸际遇这盛而骄乡人者,岂在余省哉?”上述评价马君则与马从政一生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人品、学品等方面都是相符的。据上面谱文中记载,马廷珍(大同公十八世孙)生于1334年,马锦(大同公十八世孙)生于1343年,则马从政出生于1334-1343年之间。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一文写于1378年,与马从政的年龄相符。宗谱中为什么无马从政生卒日期?笔者查阅东阳境内之大量宗谱,发现其他宗谱中也有类似情况。原因很多,或相隔修谱年代较长(一般三四十年修纂一次)、或兵燹散失、或保存不好而散失等等。马从政出生在1334年至1343年之间,据上安恬村谱记载,最近一次修谱时间为元至正七年(1347)。下一次修谱时间为明弘治十二年(1499)。两次修谱相隔了152年。也许修谱年代长而保存不好(独缺几行字)的原因,就没有把马从政生卒日期写进谱中。《安恬马氏宗谱》首次修纂时间为南宋隆兴元年(1163),是东阳地区修纂比较早的宗谱之一,也是可信的史料。马从政在历代东阳县志、地方文献中无记载,原因为东阳在宋元以来人物济济,例如任县令以上职官者达1086人(至清代止)。马从政官职只有七品县令,要本无资格列入名册之中,所以600多年以来,无人知晓马君则就是马从政。马从政,字均济,号日济。宋濂文中马君则与均济在读音上相近。“均”原意为平均,这里批同心。“均济”可以理解为人人同心,都要勤奋学习,在学业上要去奋斗。“日济”可以理解为第天都要用于勤奋学习,在学业上继续奋斗。马从政字号之含义与马君则“自谓少时心于学甚劳,是可谓善学者矣”意蕴相近。从《送东阳马生序》可以看出马君则(即马从政)在少年时用功苦读,学习精神与大文豪宋濂少时经历相似,与宋濂可算忘年之交。宋濂鼓励他更加努力勤学,他看来也没辜负宋濂的苦心,至后来任职时期颇有政绩,受到天子恩赐。而其名则借宋濂传至四海。马云鹿认为马生即为马大同公十八世孙马从政。从内容上看,稽考不可不谓详实,但是仔细想想还有不少问题存在,主要有二:一是推理多于实证。马从政与宋濂是否相识,他们到底有什么关系?马从政与宋濂笔下的马生在人品上有多少可比性?马从政字均济与马生字君则之间在“字”的读音上固然相近但是不是读音相近就可以认定他们为同一个人?诸多悬问文章并无什么有力的材料与论证,多是自以为是的主观推测,难以服人。二是宋濂作为有明一代的著名文人,史载其为人小心谨慎,很难让人相信他竟会在同乡人的赠序中将对方的字号弄错,那岂不是丢人丢到家了?何况“马生君则”是对对方的尊称(古代称对方的字是其基本礼仪道德),以示同乡长辈对晚辈的尊敬与厚爱,在这样的场合里将“均济”写成“君则”是不可想象的。如何将马生还原于历史,呈现于现实,对于将《送东阳马生序》置于精神祭坛这样特殊地位的东阳人来说,也许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们常说宋濂一篇《送东阳马生序》使勤奋苦读的东阳人名扬天下(窃以为是东阳人的一种虚荣在作祟,通观《送东阳马生序》全文并无多少内容说马生如何如何辛苦,却重点回顾了自己的读书生活,故实有攀附名家之嫌。何况“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寒窗苦读对于生活在科举之下的

中华商标杂志高君

简介:作为一家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业务代理的公司,公司目前拥有员工50名,其中商标代理人30名,专利代理人20名,具有律师资格证的10名。专利代理人的专业几乎覆盖所有技术领域,如机械、电子、计算机、化学生物等。 公司同时与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商标协会等国家机构有着广泛的接触和联系。特别是与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专业性媒体--《中华商标》杂志结成实施商标战略品牌同盟单位。 公司因其特殊的背景、高素质的代理人才、高效完善的服务体系,从而能确保客户托付给我们的商标、专利申请及各类复杂疑难案件胜诉率均达百分之百。 截止目前,公司成功地代理了国内众多大中小企业的商标业务上千件,客户满意率达百分之百。如中国移动、中国银行、洲艳服饰、丰华科技、宏宝五金、四方机械等。公司同时还为部分有实力的企业申报了中国驰名商标,成功率也高达百分之百。如杭齿、东南化工、东箭汽车、宏星建材等。公司为此被部分知名企业长年聘任为商标品牌法律顾问。 公司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南街2号院4号楼8层907法定代表人:王雷成立日期:2013-05-22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所属地区:北京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06961000XX经营状态:开业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人员规模:100-500人企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南街2号院4号楼8层907经营范围:商标代理服务;版权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总章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中华商标协会英文译名:CHINA TRADEMARK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TA第二条 中华商标协会是由享有盛誉的企业和商标法律专家自愿参加并依法组成的,开展有关商标自我保护、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和自律活动的专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第三条 本团体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维护会员的商标权益,协助会员创立公众熟知商标,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与繁荣。第四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本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本团体接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设在北京市。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指导和协助会员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创立公众熟知商标;(三)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商标权益,接受委托,为会员企业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服务。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进行举证;(四)协调会员间的关系,促进交流与合作。举办学术活动,培训企业商标业务人员,传播国内外商标工作信息,推广先进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提高企业的商标经营管理水平;(五)调查研究国内外商标发展趋势,研究中国的商标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六)接受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的委托,从事商标事务调查研究,举办有关社会活动;(七)开展民间的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八)出版发行商标业务的资料、刊物。会员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一)单位会员:是由商标知名度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商商标代理机构等单位组成。(二)个人会员:是由对商标理论有相当的造诣,经验丰富的专家或法律工作者组成。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 会员申请(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所设机构审查,由秘书长向会长建议,经会长批准,并向常务理事会通报,即可成为本团体会员;(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活动的权利;(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活动,反映商标工作意见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 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七)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名,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副秘书长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名,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任免。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任(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机构设置分为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会员部、法律部、中企商标发展中心、中企商标鉴定中心、《中华商标杂志社》、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

时代人物杂志社社长马川年龄

人品极差,不折不扣的一个社会垃圾…满嘴喷粪…无耻之徒!

《时代杂志》社会成马村,哪里年生人多大年龄,你可以搜一搜这个杂志的社会长网传这个人就知道了。

他生于1956年10月,今年63岁!

出处:CHRONICLE「君のいる场所」(loundraw‏「你所存在的地方」)雨宫天下野纮配音,日本画师loundraw公开自己大学毕业动画作品图片如下:网页:右键点击图片,选择"在新标签页中打开",可以查看大图     若图片被屏蔽,非匿名用户请查看私信(网页:右上方;APP:消息-私信)或则私信我并附上问题地址,不然谁会知道你在说什么(无问题地址、非问题提问者皆不予回复)。麻烦请及时采纳回答,谢谢!

中华商标杂志社

《中华商标》杂志社是2002-07-22在工商总局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14层2单元1408。《中华商标》杂志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0000071093000X4,企业法人南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中华商标》杂志社的经营范围是:《中华商标》的出版、发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承办《中华商标》杂志国内广告;外商来华广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培训及学术交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在工商总局,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08407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1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390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中华商标》杂志社更多信息和资讯。

各大学的法学院都有相应的出版物例如,北大好像就有,华东政法也有(不过不是月刊)专利局的:知识产权(双月刊好像),还有他们的报纸。中国知识产权报吧信息产业部(原,现在叫什么部?)《电子知识产权》商标局:中国商标 (中华商标) 记不住了。没钱买,没时间看了现在。

中国老年杂志社王平君

金牛座(Taurus)4月21日-5月21日金牛座是很保守的星座,喜欢稳定,不爱变动。在性格上则比较慢热,对工作、生活、环境都需要比较长的适应期。金牛座又往往是财富的向征,他们在投资理财方面常常有很独到的见解。金牛座的男人往往有大男人的倾向,而金牛女生则喜欢打扮自己,谁让金牛的守护神是维纳斯呢?

中文名王君平外文名Wang Junping国 籍中国星 座金牛座血 型O型身 高167cm体 重48kg出生地辽宁省抚顺市出生日期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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