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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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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

指非营利组织。在现代社会,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是人们活动的最主要的三大领域。相应的,社会组织可以分为政府组织、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三大类别,它们分别是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主要组织形式。社会领域的状态如何主要取决于第三部门的状态。 第三部门是来自西方社会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第三部门有不同的称谓,如:“独立部门”、“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免税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等等。一般来说,第三部门是指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部门组织,它既不归属于政府公共部门,也不归属于市场经济组织。对于第三部门的界定,各国的研究者根据侧重点的不同,有不同的定义方式,有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有的依据资金的来源,有的强调组织的目的或功能,有的着眼于组织的基本结构和运作方式,有的则根据组织的特征定义。其中,根据组织的特征定义的方法包容性比较强,涵盖面比较大,即第三部门是指那些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其自身具有合法的免税资格和提供捐赠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的组织。从这个定义来看,我国绝大多数社会团体、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和一些民办的非企业单位都符合这些条件,都属于第三部门。 一、第三部门为什么会成为热点 第三部门为什么会引起人们的关注、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呢? 首先,第三部门的发展在目前有着良好的环境。1978年以来,我国相继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小政府、大社会”目标的确立使得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面临着重大的变化和调整,各种社会组织也面临着重新分化与定位。这为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从法制环境上看,90年代后期,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与第三部门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如颁布了重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了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等。与改革开放前相比,第三部门发展的法制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从国际环境看,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大。国际上一些具有共性的东西逐渐成为全球通行的标准,并对中国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国外第三部门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将会对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环境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国在很多方面需要与国际接轨,如中国分散的企业需要发展商会、行业协会等来接替政府的部分职能;与国外进行合作与交流,也需要通过这类中介组织来维护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整体利益。这一切都为第三部门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其次,我国目前的发展亟需非营利组织。一方面,经济改革使得农村和城市产生了大量多元化利益主体,包括分散经营的农户、个体户、私营企业等等。他们拥有一定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游离于传统单位组织体系(如农村的人民公社、城市的单位)之外。这些多元化利益主体为了改变自身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不利位置需要联合起来建立自己的组织,如分散的农户需要通过专业协会联合购买生产资料、联合加工、联合储运、联合销售,代表农民与外界交涉,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的进行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企、政事、政社的分开,需要有新的部门承接过去由政府对整个社会所包揽的、本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责和功能,提供多种社会服务。作为政府需要通过一种新的方式、一种中介组织来沟通政府与分散的个人的关系,减少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如:贫困问题、失业问题、环境问题、流动人口问题、拐卖妇女儿童问题、老年人问题、吸毒问题、艾滋病问题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问题单纯依靠政府或依靠市场来解决是很难奏效的,也是不现实、不可能的。这就需要有其他组织来做一部分工作以弥补它们的不足。而第三部门在这些方面都可以充分发挥其自身不可替代的作用。 再次,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政府已经逐渐意识到第三部门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党的十五大《报告》就提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为了支持第三部门的发展,立法上,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规条例,从立法上加强其管理,规范其运作;经济上,加大对非营利组织的投入;政策上,通过税收优惠、投资建设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公众对第三部门的投资。这些都极大地推动了第三部门的发展,也使得第三部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三部门与政府、企业一起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第三部门以其特有的身份,发挥着政府和企业难以起到的作用。它的发展将对我国社会的各方面发生深远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促进政治体制改革,促进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的转换,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在倡导新型伦理道德,引导民众服务社会,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方面;在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完善的发展,实现社会公正、社会公平方面, 第三部门都将发挥它的重大作用。可以说,缺少了第三部门,就意味着社会缺少了一种粘合剂、缺少了一种生长点。所以,我国的政治、经济改革要进一步进行,社会要全面发展,必须以第三部门的健康发展作为前提和基础。 二、国外的第三部门及其研究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第三部门获得了蓬勃发展,进入90年代后,转型国家的第三部门也不断得到发展。有人说,过去20多年全球出现了一场“结社的革命”,其主要标志就是世界各国涌现出了一大批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如法国在60年代每年有1万个民间组织问世,而到80年代中期,每年新成立的民间组织则达到5万多个;在本来第三部门不太发达的亚洲,像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过去十几年里,第三部门的数量都在急剧增加;在发展中国家,如匈牙利、波兰、印度、印尼、巴西、埃及等国都程度不同地涌现出一大批独立性很强的民间团体。 美国是世界上第三部门最发达的国家,像我们非常熟悉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福特基金会、费城交响乐团、大都会博物馆等都是属于第三部门。第三部门在美国可以说是无所不在,人们日常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要与第三部门发生联系。如人们吃的早餐产品,其制造商的生产过程必须遵循美国心脏协会、美国糖尿病协会或其他全国性卫生团体公布的指南;买房子所要找的房产经纪人,必须遵守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制定的职业道德;上大学、上研究生院、上商学院的考试——SAT、GRE、GMAT等等,都是由一家非营利的测验公司ETS——世界上最大的测验公司监理的;日常邮箱里也时常会收到教会或其他一些非营利组织的宣传品。在美国的服务组织中,超过一半的医院是私立非营利机构;一半左右的大学是私立非营利机构;2/3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是私立非营利机构;几乎所有的交响乐团和70%的博物馆、艺术馆是私立非营利机构。 美国的第三部门,不管是其绝对数量还是其相对数量,都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据统计,1998年,美国大约共有120万个大大小小、形形色色属于第三部门的组织;为第三部门工作的人员和志愿者,占到美国人口的1/10;第三部门共创造了国家收入的6%,如果再加上志愿者的工作时间,这一比例将达到7%。由此可见美国的第三部门数量之庞大。美国的第三部门依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为其成员提供服务的会员性组织(包括业主和专业组织、社交联谊组织、互助合作组织等)和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包括资金中介组织、教堂和服务提供组织、社会福利组织等)两大类。 英国的第三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支出占GDP的8%,其相对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据1997年的统计,在英国有近100万人在第三部门就职,占就业总人口的4%。另外,约有一半以上的人经常参加志愿活动。英国第三部门活动的领域主要在教育、文化娱乐和社会服务三大领域。总之,第三部门在世界许多国家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各个国家的第三部门在许多方面都是不一样的。在规模上,美、英、法、德等国第三部门的规模比较大,日本、意大利以及发展中国家的规模一般比较小;结构上,在第三部门中所占比重最大的,美国、德国为医疗机构,英国、日本为教育机构,法国、意大利则为社会服务机构,第三世界国家则主要是集中在推动社区发展等方面。在收入来源上,美国是以会费、服务收费和经营收入为主,法国和德国是以政府拨款为主,一些发展中国家则以境外捐款为主。 国外对第三部门的研究,开始是从社会科学和公共管理的角度展开。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国家的学者开始进行跨国研究,探讨为什么会存在第三部门、第三部门的概念界定以及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法律规定,研究各个国家第三部门与政府的关系,预测第三部门在各个国家的发展趋势等,形成了几种有代表性的解释第三部门的理论。如: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理论解释为什么有些公共物品要由非营利组织提供(这种理论认为,第三部门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由于免费搭车问题,作为公共物品无法通过市场体系来提供。在此情况下,公共物品的提供应由政府来承担,但是政府又不可能完全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在政府失灵的情况下,第三部门组织应运而生,拾遗补缺,以满足人们的特殊需求。总之,市场、政府和第三部门之间的关系是互补关系);和约失灵理论解释为什么有些私人物品要由非营利组织提供(这种理论认为,由于第三部门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它们借信息不对称之机占消费者便宜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消费者从自己的角度考虑,当然倾向找比较值得信赖的机构来提供某些服务);供给理论解释为什么有人愿意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进行非营利活动;志愿失灵理论则解释第三部门其内在的局限性。 目前,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第三部门都已发展到相当的规模。今后面临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将是:如何努力提高知名度,提高公众的信任度,明确法律地位,密切与政府的合作,实施专业化发展战略等。 三、中国的第三部门 在我国,从20世纪初开始,一些具有现代特点的第三部门组织逐渐出现,如各地商会陆续建立等,但第三部门的发展却是曲折艰难。如1927年,民间社团遭受整顿缓慢发展;1949年以后的30年,由于我国政治、经济、组织体系形成一种高度统一的体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功能泛化,取代了实际应由第三部门发挥的功能,严格意义上的第三部门的发展处于萎缩状态,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第三部门才得到了真正的发展。据1998年3月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结果的统计,我国现有社会团体法人单位4万个,吸纳71万人;其他非营利机构61万个,吸纳2652万人。截至1998年10月,已经在各级民政部门中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团体共有20万个,各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70万个左右。到2000年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清理整顿的方针政策,社会团体减至6万个,数量减少,质量明显提高,结构日趋合理、规范。它们不断受到人们的关注,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越来越发挥大的作用。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中国慈善总会等都是其中的突出代表,它们在救助失学儿童、援助受灾群众等方面所作的工作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第三部门的作用远远不止于救助,它在文化教育、娱乐服务、医疗保健、调查研究、各类咨询、行业协会、社区发展、社会服务以及环境保护、动物保护等各个领域都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由于内外环境及历史条件的不同,中国的第三部门有着自己的一些特点。在活动领域,中国的第三部门活动不只限于一个领域,往往成多元化的格局,活动方式以信息、宣传、教育为主;在法律地位上,中国的第三部门绝大部分组织都有章程,但有大量的组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有的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因而也带来许多问题。同时,缺乏人事任免权是中国第三部门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在设备与人力资源上,中国第三部门近一半的组织依赖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办公场所,办公条件普遍较差,专职兼职人员较少,志愿者更少;在财务上,中国第三部门的收入单一,主要来源于政府,同时支出结构不尽合理,财务制度也不尽完善;在与外界的关系上,中国第三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联系非常密切,但与国际的交流极少。这些是与中国的第三部门有着较强的半官半民性有关系的。总之,第三部门在我国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这种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其作用也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目前,中国第三部门面临着许多问题,一是资金、资源缺乏;二是人才不足;三是法制不健全;四是竞争不充分;五是管理落后,服务质量差;等等。这一切与中国第三部门缺乏明确的宗旨与使命,缺乏公信度,缺乏竞争机制,缺乏社会力量的监督,受行政因素干扰较大是有关系的。所以,要促进中国第三部门健康发展,必须倡导公益观念,优化社会环境,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督机制,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第三部门的评估制度,提高第三部门的责任和公信度,推动第三部门及其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我国对于第三部门的研究兴起于80年代,当时主要偏重于从组织理论和行政管理理论的角度开展研究。进入90年代后,第三部门研究已成为国内学术界、理论界的热点问题、前沿问题。目前,我国对第三部门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一是从宏观的角度研究国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第三部门的发展历史、概念界定、法律规定、管理模式等,介绍国外第三部门的经验;二是对一些国家第三部门进行综合的比较研究分析,为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提供借鉴参考;三是研究我国第三部门的特征、作用以及它们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意义;四是从微观角度研究我国第三部门一些具体组织的运作、管理,总结它们的经验。但是,我国对第三部门的研究还有许多明显的不足之处:在理论层次上,还未形成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许多方面如范畴的界定、研究方法的统一、研究内容的划分等都还有待规范;在实践层次上,还只是停留在应用层面,对一些实质性的东西,如第三部门管理的政府导向和市场导向均衡问题研究、第三部门的资金筹集和供应体系研究、公共部门与第三部门的关系等基本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所有这些,应当成为今后第三部门研究的重点问题。(本文责任编辑 梁丽萍)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年第10期

1“正规性”,即具有正式注册登记的合法身份。正规性是第三部门必备的条件。作为计划经济下政府延伸或者由于政府机构改革转轨、挂靠等下属、不需注册登记的机构,不是独立的组织;而没有登记注册的独立组织是非法组织。2“民间性”,即在组织机构上与政府分离。目前中国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由于历史原因,政治色彩和官僚化过于厚重。协会主要人员来自于政府,协会开展相关活动和工作依靠政府,因此有人称之为“二政府”。人们把协会理解为管理机构或者领导机构,而不是服务和中介机构,而真正的行业协会应该是企业自愿参与的民间组织。。民间组织一般来讲经费来源独立,无财政拨款。而有财政资助的组织,通常就有政府背景,其民间性就要打一个折扣,在谈到自治管理的问题上也要打折扣。3“非营利性”,即不得为其拥有者谋取利润。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为了生存,有些非营利组织甚至从事某些营利性活动。一般第三部门的活动和财务公开性和透明度是很高的;4“自治性”,即能够控制自己的活动。组织章程的自主设计,领导机构和人员自主遴选和更换。如果要报请政府部门批准,或由政府部门推荐和委派就无法做到自治。5“志愿性”,其活动和管理中有显著的会员自愿参与成份。6“公益性”,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 首先,第三部门的主要功能是自治,主要目的是为了联合起来,争取和实现自己的权利。一个人的权利不能仅仅依靠自己一个人能去实现,必须通过组织实现。在计划经济时期,个人或者某社会阶层的权利是依靠计划来实现,计划又是通过调研来制定的。长期以来,我们发现现有的体制和政策由于历史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需要更新时,又没有足够的声音反应到政府那里,而且即使反应上去,还是需要经过调研、计划、实施的步骤,又会使具体措施滞后。而第三部门是由内部直接表达权利,行业的从业人员自己组织起来,用自己的经历来表达诉求,比上面派人来调研后替行业说话声音要强的多,也要准确的多。第三部门主张的权利,既不是政府的权利,也不是某个人的权利,而是通过内部谈判后各方权利综合博弈后的形成的。这样,就涉及到第三部门的第二个功能--内部谈判。一个行业(产业)的发展需要处于这个行业(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共同、协调发展,只注重一个或者几个方面的权利是不行的,要在行业内代表不同利益团体(包括提供服务者和接受服务者),让不同利益主体在组织内部充分主张自己的权利、充分表明自己的需求,并通过内部谈判实现利益平衡。内部谈判的过程也是各方妥协的过程,妥协对自治是非常重要的。第三部门的第三个主要功能是制定规则与标准。所以在第三部门实现了前面两个功能的基础上,才可能讨论确定出有利于行业持续发展的规则与标准。只有在行业各方面利益得到充分主张,并在行业内部通过协商达到统一,再由政府和行业共同决策方可制定。而只有标准和原则制定后才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检测认证会员的行为和产品,甚至公证或树立优秀品牌。第四个功能是会员企业的认证和公证。制定了标准就需要按照标准执行,按照标准管理和监督,这种认证和公证的基本原则是体现公平和按照制定的标准办事。而现有的行业协会,由于不是自发组织的,有的甚至是落魄的二衙门,不履行行业管理的职能,只会发牌子。第五个功能是培训。教育不等于培训。教育解决一般的、普遍性的问题,而培训是解决特殊的问题;教育解决一些常态的问题,而培训解决综合适应的问题;培训是解决学校毕业以后碰到的各种各样的事情。第三部门需要在行业人力资源的发展上发挥主要作用,培训的目标是培养马上可以适应工作以及发展需要的人。实施培训的人要在一线干过,要掌握一些最新、最清楚的信息。第六个功能是搜集并交流信息。第三部门由于行业基础广泛、行业信息渠道畅通,因此也势必成为行业信息收集与储存的中心。任何行业的发展需要信息资源的收集、整合、分析才可以提供决策,而这方面的信息对于行业发展来讲恰恰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充分掌握了这些信息,我们才可以改善我们的教育体系、教育结构。同时,行业建立内部信息库也是行业内部交流与教育的重要资源,只有信息渠道畅通才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少量的资源快速发展我们的行业。第七个功能是对外发布信息的功能。社会系统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对变化的迅速反应能力。在资讯社会里,各种信息由不同的信息制造者发布,很多行业信息如果没有权威信息发布渠道将很难对行业发生的事情进行客观、权威的分析。因此第三部门应该建立自己的优势媒体以及与传统媒体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对各种行业事件以及行业问题进行权威公告。第八个功能是和其他行业以及和政府谈判的功能。在涉及到和其他行业谈判以及对外交流的时候,第三部门能够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仅是交流,遇到一些国际争端,也需要第三部门担当主要角色来谈判和解决问题。在行业和政府关系问题上,在政策(税收、物价)的制定方面,第三部门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和政府谈判和和银行、保险、投资商谈判等等。第九个功能是自律。这是第三部门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自己制订规矩约束自己要比政府的外来约束更为合理,也更加有效。自律的目的是促进行业的共同发展,防止“一个耗子屎坏了一锅汤”。要有一个共同宪章,要讨论很多具体的约束标准。要制订纲领--要在平衡各方利益中作妥协--而妥协之后达成的协议需要共同遵循、互相监督。大家利益与共,也逼得大家都要互相监督,共同遵循行业规定。第十个功能是培育和开发市场。第三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是希望所有从业人员都得到发展,因此培养和开发市场和内部管理同样重要,而且以第三部门的行业优势和集体力量进行市场培养和开发要比没有组织的一团散沙效果要好很多。

第三部门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是

对于第三部门来说,其组织的自主性是当前研究的核心课题,这里的自主性有三个维度:一是独立性,即相对于政府组织和经济组织的相对独立性;二是自我管理能力,即在独立的条件下能实现对本组织的自我监管;三是影响力,即该组织能对政府组织或经济组织产生一定的影响。关于第三部门的研究可以参考康晓光的《依附式发展的第三部门》

指非营利组织。在现代社会,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是人们活动的最主要的三大领域。相应的,社会组织可以分为政府组织、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三大类别,它们分别是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主要组织形式。社会领域的状态如何主要取决于第三部门的状态。 第三部门是来自西方社会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第三部门有不同的称谓,如:“独立部门”、“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免税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等等。一般来说,第三部门是指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部门组织,它既不归属于政府公共部门,也不归属于市场经济组织。对于第三部门的界定,各国的研究者根据侧重点的不同,有不同的定义方式,有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有的依据资金的来源,有的强调组织的目的或功能,有的着眼于组织的基本结构和运作方式,有的则根据组织的特征定义。其中,根据组织的特征定义的方法包容性比较强,涵盖面比较大,即第三部门是指那些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其自身具有合法的免税资格和提供捐赠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的组织。从这个定义来看,我国绝大多数社会团体、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和一些民办的非企业单位都符合这些条件,都属于第三部门。 一、第三部门为什么会成为热点 第三部门为什么会引起人们的关注、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呢? 首先,第三部门的发展在目前有着良好的环境。1978年以来,我国相继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小政府、大社会”目标的确立使得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面临着重大的变化和调整,各种社会组织也面临着重新分化与定位。这为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从法制环境上看,90年代后期,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与第三部门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如颁布了重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了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等。与改革开放前相比,第三部门发展的法制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从国际环境看,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大。国际上一些具有共性的东西逐渐成为全球通行的标准,并对中国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国外第三部门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将会对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环境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国在很多方面需要与国际接轨,如中国分散的企业需要发展商会、行业协会等来接替政府的部分职能;与国外进行合作与交流,也需要通过这类中介组织来维护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整体利益。这一切都为第三部门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其次,我国目前的发展亟需非营利组织。一方面,经济改革使得农村和城市产生了大量多元化利益主体,包括分散经营的农户、个体户、私营企业等等。他们拥有一定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游离于传统单位组织体系(如农村的人民公社、城市的单位)之外。这些多元化利益主体为了改变自身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不利位置需要联合起来建立自己的组织,如分散的农户需要通过专业协会联合购买生产资料、联合加工、联合储运、联合销售,代表农民与外界交涉,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的进行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企、政事、政社的分开,需要有新的部门承接过去由政府对整个社会所包揽的、本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责和功能,提供多种社会服务。作为政府需要通过一种新的方式、一种中介组织来沟通政府与分散的个人的关系,减少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如:贫困问题、失业问题、环境问题、流动人口问题、拐卖妇女儿童问题、老年人问题、吸毒问题、艾滋病问题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问题单纯依靠政府或依靠市场来解决是很难奏效的,也是不现实、不可能的。这就需要有其他组织来做一部分工作以弥补它们的不足。而第三部门在这些方面都可以充分发挥其自身不可替代的作用。 再次,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政府已经逐渐意识到第三部门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党的十五大《报告》就提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为了支持第三部门的发展,立法上,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规条例,从立法上加强其管理,规范其运作;经济上,加大对非营利组织的投入;政策上,通过税收优惠、投资建设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公众对第三部门的投资。这些都极大地推动了第三部门的发展,也使得第三部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三部门与政府、企业一起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第三部门以其特有的身份,发挥着政府和企业难以起到的作用。它的发展将对我国社会的各方面发生深远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促进政治体制改革,促进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的转换,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在倡导新型伦理道德,引导民众服务社会,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方面;在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完善的发展,实现社会公正、社会公平方面, 第三部门都将发挥它的重大作用。可以说,缺少了第三部门,就意味着社会缺少了一种粘合剂、缺少了一种生长点。所以,我国的政治、经济改革要进一步进行,社会要全面发展,必须以第三部门的健康发展作为前提和基础。 二、国外的第三部门及其研究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第三部门获得了蓬勃发展,进入90年代后,转型国家的第三部门也不断得到发展。有人说,过去20多年全球出现了一场“结社的革命”,其主要标志就是世界各国涌现出了一大批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如法国在60年代每年有1万个民间组织问世,而到80年代中期,每年新成立的民间组织则达到5万多个;在本来第三部门不太发达的亚洲,像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过去十几年里,第三部门的数量都在急剧增加;在发展中国家,如匈牙利、波兰、印度、印尼、巴西、埃及等国都程度不同地涌现出一大批独立性很强的民间团体。 美国是世界上第三部门最发达的国家,像我们非常熟悉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福特基金会、费城交响乐团、大都会博物馆等都是属于第三部门。第三部门在美国可以说是无所不在,人们日常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要与第三部门发生联系。如人们吃的早餐产品,其制造商的生产过程必须遵循美国心脏协会、美国糖尿病协会或其他全国性卫生团体公布的指南;买房子所要找的房产经纪人,必须遵守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制定的职业道德;上大学、上研究生院、上商学院的考试——SAT、GRE、GMAT等等,都是由一家非营利的测验公司ETS——世界上最大的测验公司监理的;日常邮箱里也时常会收到教会或其他一些非营利组织的宣传品。在美国的服务组织中,超过一半的医院是私立非营利机构;一半左右的大学是私立非营利机构;2/3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是私立非营利机构;几乎所有的交响乐团和70%的博物馆、艺术馆是私立非营利机构。 美国的第三部门,不管是其绝对数量还是其相对数量,都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据统计,1998年,美国大约共有120万个大大小小、形形色色属于第三部门的组织;为第三部门工作的人员和志愿者,占到美国人口的1/10;第三部门共创造了国家收入的6%,如果再加上志愿者的工作时间,这一比例将达到7%。由此可见美国的第三部门数量之庞大。美国的第三部门依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为其成员提供服务的会员性组织(包括业主和专业组织、社交联谊组织、互助合作组织等)和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包括资金中介组织、教堂和服务提供组织、社会福利组织等)两大类。 英国的第三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支出占GDP的8%,其相对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据1997年的统计,在英国有近100万人在第三部门就职,占就业总人口的4%。另外,约有一半以上的人经常参加志愿活动。英国第三部门活动的领域主要在教育、文化娱乐和社会服务三大领域。总之,第三部门在世界许多国家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各个国家的第三部门在许多方面都是不一样的。在规模上,美、英、法、德等国第三部门的规模比较大,日本、意大利以及发展中国家的规模一般比较小;结构上,在第三部门中所占比重最大的,美国、德国为医疗机构,英国、日本为教育机构,法国、意大利则为社会服务机构,第三世界国家则主要是集中在推动社区发展等方面。在收入来源上,美国是以会费、服务收费和经营收入为主,法国和德国是以政府拨款为主,一些发展中国家则以境外捐款为主。 国外对第三部门的研究,开始是从社会科学和公共管理的角度展开。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国家的学者开始进行跨国研究,探讨为什么会存在第三部门、第三部门的概念界定以及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法律规定,研究各个国家第三部门与政府的关系,预测第三部门在各个国家的发展趋势等,形成了几种有代表性的解释第三部门的理论。如: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理论解释为什么有些公共物品要由非营利组织提供(这种理论认为,第三部门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由于免费搭车问题,作为公共物品无法通过市场体系来提供。在此情况下,公共物品的提供应由政府来承担,但是政府又不可能完全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在政府失灵的情况下,第三部门组织应运而生,拾遗补缺,以满足人们的特殊需求。总之,市场、政府和第三部门之间的关系是互补关系);和约失灵理论解释为什么有些私人物品要由非营利组织提供(这种理论认为,由于第三部门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它们借信息不对称之机占消费者便宜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消费者从自己的角度考虑,当然倾向找比较值得信赖的机构来提供某些服务);供给理论解释为什么有人愿意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进行非营利活动;志愿失灵理论则解释第三部门其内在的局限性。 目前,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第三部门都已发展到相当的规模。今后面临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将是:如何努力提高知名度,提高公众的信任度,明确法律地位,密切与政府的合作,实施专业化发展战略等。 三、中国的第三部门 在我国,从20世纪初开始,一些具有现代特点的第三部门组织逐渐出现,如各地商会陆续建立等,但第三部门的发展却是曲折艰难。如1927年,民间社团遭受整顿缓慢发展;1949年以后的30年,由于我国政治、经济、组织体系形成一种高度统一的体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功能泛化,取代了实际应由第三部门发挥的功能,严格意义上的第三部门的发展处于萎缩状态,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第三部门才得到了真正的发展。据1998年3月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结果的统计,我国现有社会团体法人单位4万个,吸纳71万人;其他非营利机构61万个,吸纳2652万人。截至1998年10月,已经在各级民政部门中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团体共有20万个,各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70万个左右。到2000年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清理整顿的方针政策,社会团体减至6万个,数量减少,质量明显提高,结构日趋合理、规范。它们不断受到人们的关注,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越来越发挥大的作用。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中国慈善总会等都是其中的突出代表,它们在救助失学儿童、援助受灾群众等方面所作的工作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第三部门的作用远远不止于救助,它在文化教育、娱乐服务、医疗保健、调查研究、各类咨询、行业协会、社区发展、社会服务以及环境保护、动物保护等各个领域都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由于内外环境及历史条件的不同,中国的第三部门有着自己的一些特点。在活动领域,中国的第三部门活动不只限于一个领域,往往成多元化的格局,活动方式以信息、宣传、教育为主;在法律地位上,中国的第三部门绝大部分组织都有章程,但有大量的组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有的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因而也带来许多问题。同时,缺乏人事任免权是中国第三部门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在设备与人力资源上,中国第三部门近一半的组织依赖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办公场所,办公条件普遍较差,专职兼职人员较少,志愿者更少;在财务上,中国第三部门的收入单一,主要来源于政府,同时支出结构不尽合理,财务制度也不尽完善;在与外界的关系上,中国第三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联系非常密切,但与国际的交流极少。这些是与中国的第三部门有着较强的半官半民性有关系的。总之,第三部门在我国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这种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其作用也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目前,中国第三部门面临着许多问题,一是资金、资源缺乏;二是人才不足;三是法制不健全;四是竞争不充分;五是管理落后,服务质量差;等等。这一切与中国第三部门缺乏明确的宗旨与使命,缺乏公信度,缺乏竞争机制,缺乏社会力量的监督,受行政因素干扰较大是有关系的。所以,要促进中国第三部门健康发展,必须倡导公益观念,优化社会环境,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督机制,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第三部门的评估制度,提高第三部门的责任和公信度,推动第三部门及其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我国对于第三部门的研究兴起于80年代,当时主要偏重于从组织理论和行政管理理论的角度开展研究。进入90年代后,第三部门研究已成为国内学术界、理论界的热点问题、前沿问题。目前,我国对第三部门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一是从宏观的角度研究国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第三部门的发展历史、概念界定、法律规定、管理模式等,介绍国外第三部门的经验;二是对一些国家第三部门进行综合的比较研究分析,为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提供借鉴参考;三是研究我国第三部门的特征、作用以及它们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意义;四是从微观角度研究我国第三部门一些具体组织的运作、管理,总结它们的经验。但是,我国对第三部门的研究还有许多明显的不足之处:在理论层次上,还未形成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许多方面如范畴的界定、研究方法的统一、研究内容的划分等都还有待规范;在实践层次上,还只是停留在应用层面,对一些实质性的东西,如第三部门管理的政府导向和市场导向均衡问题研究、第三部门的资金筹集和供应体系研究、公共部门与第三部门的关系等基本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所有这些,应当成为今后第三部门研究的重点问题。(本文责任编辑 梁丽萍)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年第10期

第三部门研究的一个核心课题

对于第三部门来说,其组织的自主性是当前研究的核心课题,这里的自主性有三个维度:一是独立性,即相对于政府组织和经济组织的相对独立性;二是自我管理能力,即在独立的条件下能实现对本组织的自我监管;三是影响力,即该组织能对政府组织或经济组织产生一定的影响。关于第三部门的研究可以参考康晓光的《依附式发展的第三部门》

第一、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搜集资料。考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实验与观察等三个方面来搜集资料。搜集资料越具体、细致越好,最好把想要搜集资料的文献目录、详细计划都列出来。首先,查阅资料时要熟悉、掌握图书分类法,要善于利用书目、索引,要熟练地使用其他工具书,如年鉴、文摘、表册、数字等。其次,做实地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能获得最真实可靠、最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调查研究时要做到目的明确、对象明确、内容明确。调查的方法有: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调查的方式有:开会、访问、问卷。最后,关于实验与观察。实验与观察是搜集科学资料数据、获得感性知识的基本途径,是形成、产生、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的实践基础,本方法在理工科、医类等专业研究中较为常用,运用本方法时要认真全面记录。第二、研究课题的重点工作——研究资料。考生要对所搜集到手的资料进行全面浏览,并对不同资料采用不同的阅读方法,如阅读、选读、研读。第三、研究课题的核心工作――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考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根据选题,确立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突出新创见,创新是灵魂,不能只是重复前人或人云亦云。同时,还要防止贪大求全的倾向,生怕不完整,大段地复述已有的知识,那就体现不出自己研究的特色和成果了。第四、研究课题的关键工作――执笔撰写。下笔时要对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注意:拟定提纲和基本格式。第五、研究课题的保障工作――修改定稿。通过这一环节,可以看出写作意图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是否准确、明确,材料用得是否恰当、有说服力,材料的安排与论证是否有逻辑效果,大小段落的结构是否完整、衔接自然,句子词语是否正确妥当,文章是否合乎规范。

第三部门研究的第一个核心课题是

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代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第三产生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所谓课题,指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所以课题背景就是指该问题是在什么情况或条件下产生的,课题研究有什么意义,等等。课题包括:市级课题、省级课题、国家级课题等。课题研究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制订课题研究方案、研究课题开题、实施课题研究和课题总结。主要介绍怎样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和怎样实施课题研究。一般步骤为:1、分解课题研究目标,抓准研究切入点。2、明确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方法。3、开展理论思维,提出研究假设。4、根据课题类型,搞好研究设计。明确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方法1、理清研究思路。通过对研究问题进行正向分析、逆向分析和化归分析等方法,理清和形成研究思路。2、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研究方法有主法和辅法。主法有观察法、调查法、文献资料法、教育实验法、经验总结法、比较研究法、个案研究法、行动研究法、反思研究法和质的研究法等等;辅法有统计法、测量法、和问卷法等等。3、课题研究方法的使用与选择。不同类型(内容、条件)的研究课题有不同的研究方法,可以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选择研究方法。

(一)选题  1.课题来自哪里?  2.选题的一般原则  科学性:要有理论基础和事实依据,必须符合科学原理;预期结果要合理;研究方法要正确严谨。  可行性  创新性  3.选题的一般过程  (1)明确方向——发现问题  (2)浓缩范围——经验分析  (3)提示焦点——形成课题  4.选题的注意事项  (1)选题宜小不宜大  (2)选题应结合实际。选题要有新意。  (3)选题要考虑研究者的优势,与自身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者的能力相适应。  (二)申报课题  申报课题,也就是设计研究方案,是如何进行课题研究的具体设想,是开始进行课题研究的工作框架,是如何进行研究的基本思路。是保证研究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使研究具体化的中心环节;是研究成果质量的重要保证;有利于检查和自我检查;有利于协作研究。一般上级部门开展的课题研究都附有课题申报表。  1.课题申报表(课题研究方案)组成:  (1)课题的表述与界定:课题的名称或题目必须明确表述所要研究的问题,要体现研究对象、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如“初一政治自学辅导教学的实验研究”。  (2)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  研究背景: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研究。  研究目的意义:即为什么要研究、研究的价值是什么、解决什么问题,包括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外在目标(目的)、内在目标目的——学生发展)。  研究综述: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问题新、方法新、角度新、效果新。  (3)研究范围:对研究对象的总体范围的界定;对研究对象的模糊概念进行界定;对关键概念的界定。  (4)研究内容:很重要的部分,如果提不出具体的研究内容,就无法研究。  (5)研究方法:  ①注意事项:注意多种方法的使用;方法要写详细些;不能滥用方法  ②主要方法:  行动研究:  实验研究:  个案研究:  调查研究:  文献研究:  (6)研究对象: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使研究结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7)研究程序(步骤):研究的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收集资料、开题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8)预期成果的形式:①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②学生变化  (9)研究成员(及负责人、分工)  (10)经费预算及其他所需条件  2.填课题申报表(立项论证)  3.填写课题申报表的注意事项  (1)认识填写申报表的重要性。是成功的一半,不能应付。  (2)一式几份,要自己留一份,最好在电脑中保留一份。  (3)核心是目的意义、研究步骤、研究内容方法。  4.我的课题申报表  (三)开题论证  1.开题论证的含义、意义  2.开题报告的撰写方法  3.与立项论证(申报课题)区别  4.召开开题论证会  (四)实施研究  1.重视理论学习和理论的指导作用  2.重视选择研究方法  行动研究的特征:  ⒈ 为行动而研究  为行动研究指出了行动研究的目的。研究的目的不是构建系统的学术理论,而是解决实践工作者所处的情境遇到的问题。研究目的具有实用性。问题的解决具有即时性。  ⒉ 在行动中研究  在行动中研究指出了研究的情境和研究的方式。行动研究的环境就是实际工作者所在的工作情境,并非是经过特别安排的或控制的场景。行动研究的研究过程,即是实际工作者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一种行动的表现,也是实际工作者学会反省、问题探究与问题解决能力的过程。  ⒊ 由行动者研究  由行动者研究指出了行动研究的主体是实际工作者,而不是外来的专家学者。专家学者参与研究扮演的角色是提供意见与咨询。是协作者,而不是研究的主体。  3.重视资料的积累  (1)收集和学习与课题相关的背景资料:对研究对象进行前测、后测的统计资料要收集;与课题相关的理论、概念的界定和相关研究动态的资料要收集;自身学习和研究的过程资料要记录和收集;对材料进行分类归档;进行跨学科的学习和收集资料。  (2)经常撰写研究过程中的体会与论文  (3)收集与整理课题研究中的典型案例:一定数量的典型教例;学生发展变化的典型材料。  (4)及时收集研究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凭证:学生变化发展的材料;教师教学水平变化材料。  (5)要有一本研究过程的大事记。  4.重视利用电脑和网络工具;  5.我的研究过程  (五)总结和推广阶段  1.整理相关资料;撰写报告或论文;  怎样撰写结题报告  ①题目:清楚、准确地呈现研究的主要问题;有时可加副标题。  ②前言(有时用“问题的提出”):表明研究的目的;说明选题的依据、课题价值与意义;目前国内外研究成果、现状、问题、趋势;研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理论框架。字数不宜多、表述要具体、清楚。  ③方法:对方法进行说明,主要考虑:对课题进行界定;研究目标;研究程序、步骤;所使用的方法及其说明(实验法还需要解释假说)。  ④具体操作:  ⑤结果  说明:学生日记、作业、自己观察记录、体会感受、家长教师学生反馈等来说明和获得结果。  呈现方式:用文字或图表、数据、案例来分析;用逻辑或统计的方式来呈现结果。  注意事项:结果一定是自身或成员获取的;要定量与定性结合;资料翔实、文字简明。  ⑥讨论:  结果是否与目标一致?为什么一致或不一致?  对结果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和论证;  找出优劣、得失,进行讨论;  提出有待深入的问题进行讨论。  ⑦参考文献及附录。  我的结题报告  怎样撰写论文  我的研究论文  2.鉴定(使研究成果得到认可)  3.应用和推广阶段

课题研究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制订课题研究方案、研究课题开题、实施课题研究和课题总结。下面主要介绍怎样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和怎样实施课题研究。制订课题研究方案:制订课题研究方案包括:准确表述研究问题和分解研究问题、将研究问题转换成假设、确定采用研究方法、安排研究计划及人员分工、课题研究的组织和协调等。(一)分解课题研究目标,抓准研究切入点。确定研究目标。确定研究方向或研究主题、总体目标。研究目标可分平行目标、层次目标和综合目标等。选定研究切入点:一是从基础性的、容易的、关键性的问题中选定;二是从已经成功的经验中去寻找;三是从学校教育面临的实际问题中去寻找;四是从教育发展的趋势中去寻找;五是从教育科学理论中去寻找。(二)明确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方法。理清研究思路。通过对研究问题进行正向分析、逆向分析和化归分析等方法,理清和形成研究思路。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研究方法有主法和辅法。主法有观察法、调查法、文献资料法、教育实验法、经验总结法、比较研究法、个案研究法、行动研究法、反思研究法和质的研究法等等;辅法有统计法、测量法、和问卷法等等。课题研究方法的使用与选择。不同类型(内容、条件)的研究课题有不同的研究方法,可以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选择研究方法。一是以研究过程的阶段为标准,按阶段研究任务确定方法。二是以研究对象的性质为标准,按研究对象确定方法三是以课题研究的延续性为标准,按延续方向确定方法。四是以研究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划分,选择不同的研究方法(三)开展理论思维,提出研究假设。研究假设是研究者将研究问题中的概念转变为能通过观察来计量的变数思考时预测的研究结果(也称"半成品")。积极开展理性思维。掌握研究假设的基本标准。研究假设应有4条标准:一是能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量间的期望关系;二是研究者应有该假设是否值得检验的明确理由;三是假设应是可检验的;四是假设应尽可能简洁明了。明确研究假设形成的基本步骤。研究假设形成的基本步骤是:⑴提炼问题;⑵寻求理论支持、形成初步假设;⑶推演出理论性陈述,使假设结构化;⑷形成基本观点;⑸对基本观点再提炼,形成假设的核心。明确研究假设形成的基本条件。研究假设形成的基本条件:⑴要以科学观察和经验归纳为基础;⑵要以科学的思想方法为指导,通过类比、归纳、演绎等方法,做出合乎逻辑的某种命题;⑶研究者要有丰富的知识、经验。明确研究假设表述的方式。研究假设的表述应该是有倾向性的,可以是肯定式或否定式,而且所举的变量与变量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能够操作,能够观察和验证。研究假设可分为描述性假设和解释性假设。(四)根据课题类型,搞好研究设计。应用性研究课题的设计。这类课题,重点是研究如何把教育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转化为教育技能、教育方法和手段,使教育科学知识同实际教育教学衔接起来,达到某种预定的实际目标。课题特点:应用性、时代性、效益性和灵活性。课题设计:要突出"应用"。经验研究性课题的设计。经验研究性总结分为一般性经验总结和科学性经验总结两个层次。课题特点:在教育实践中进行的教育科研;具有预先提出的、十分明确的科研目的,工作目的与科研目的一致;有意识地运用教育科研的有关方法;依据科研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采用一定的方法,有意识、有目的地搜集资料,搜集的资料全面、完整等等。课题设计:要突出通过经验总结得出理性认识和揭示规律的主题。实验性课题设计。实验性课题是在一定教育理论或假设指导下,通过实验探究变量关系揭示教育规律的活动。课题要求:研究者必须有一个关于解决该问题的设想或初步的特征理论;用比较严密的研究程序组织研究,便于重复验证;预设实验条件,把变量明确区分,加以控制;对测量的事物规定操作定义。课题设计:要突出"实验"的特点,充分体现实验要求。实施课题研究:实施课题研究,主要是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分析资料和概括结果。(一)搜集资料。认真搜集资料。怎样搜集资料?一是围绕研究主题的指导思想,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进行资料收集;二是设计科学、明确的搜集资料的工具;三是采用适当的科学方法广泛搜集资料;四是按计划进行收集和采集基础材料和原始数据;五是注重资料、数据的客观性。制订调查计划。通过调查手段搜集资料,必须搞好调查计划设计。设计调查计划内容包括明确调查题目、阐明调查目的、选定调查单位、规定调查规模、研究调查对象、说明调查方法、编写调查提纲、拟定调查顺序和时间安排等等。

第三个部门研究的一个核心课题是

所谓课题,指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所以课题背景就是指该问题是在什么情况或条件下产生的,课题研究有什么意义,等等。课题包括:市级课题、省级课题、国家级课题等。课题研究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制订课题研究方案、研究课题开题、实施课题研究和课题总结。主要介绍怎样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和怎样实施课题研究。一般步骤为:1、分解课题研究目标,抓准研究切入点。2、明确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方法。3、开展理论思维,提出研究假设。4、根据课题类型,搞好研究设计。明确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方法1、理清研究思路。通过对研究问题进行正向分析、逆向分析和化归分析等方法,理清和形成研究思路。2、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研究方法有主法和辅法。主法有观察法、调查法、文献资料法、教育实验法、经验总结法、比较研究法、个案研究法、行动研究法、反思研究法和质的研究法等等;辅法有统计法、测量法、和问卷法等等。3、课题研究方法的使用与选择。不同类型(内容、条件)的研究课题有不同的研究方法,可以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选择研究方法。

感觉销售管理中的三个核心领域应该是找市场,管回龙,抓服务

回答 案例课题就是以案“例”为课程的题目,说得通俗点,就是摆事实讲道理。只是这个道理是从“事”中分析出来的,“理”是蕴于“事”之理,“事”是有理之事。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案例研究与叙事研究的区别了:叙事研究是让故事本身来说道理,给教师以教育教学方面的启发。而案例研究则不仅要有故事(案),还要有对这个案所蕴藏的道理加以分析和讨论。一般来讲,案例研究比叙事研究理性的成分更多一些。

公民社会和第三部门研究导论作者 何增科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理论再度流行起来并成为当代西方学术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它在西方政治家和公众中也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主张社会独立于国家而存在的思想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传统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但以国家和社会的分离为基础的的近代公民社会概念是在17-19世纪之间才出现的。近代公民社会理论是西欧和美国资产阶级反对专制主义国家和重商主义国家、捍卫个人自由和权利的重要武器。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公民社会概念得到复活。起初它主要被西方少数左翼学者和东欧一些激进学者用来批判现实社会并阐明理想社会之轮廓。80年代后,公民社会概念逐渐融入西方主流派知识话语体系之中,关于公民社会的讨论日益增多。1989年苏东剧变后,对公民社会的研究在西方和苏东学术界形成空前的热潮。各个大学纷纷成立公民社会研究团体,公民社会概念也成为众多学术论著和国际性学术会议频频讨论的一个话题。90年代后,公民社会研究热潮从西方和苏东学术界扩展到世界其他地区,这些国家的学者也纷纷用这一概念分析本国的历史和现实或探寻本国公民社会的构建问题。公民社会理论遂成为当代世界一股重要的社会政治思潮。 一、公民社会概念的界定 “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三种不同的译名,即“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和“民间社会”。正如俞可平教授所指出的那样,这三种不同的中文译名之间存在着一些微妙的差别。“市民社会”是最为流行的术语,也是Civil Society的经典译名,它来源于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的中文译名。但这一术语在实际使用中带有一定的贬义,传统上人们往往把它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民间社会”是台湾学者的译法,它是一个中性的称谓,但不少人认为它过于边缘化。“公民社会”则是一个褒义的称谓,它强调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因而有越来越多的青年学者喜欢这一新的译名。 关于公民社会的定义,学者们众说纷纭,意见不一,由此形成了种种不同的公民社会定义。这些定义归纳起来可分为两类:一类建立在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基础上,公民社会在此指独立于国家但又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生活领域及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社会价值和原则。另一类则建立在国家-经济-公民社会的三分法基础之上,公民社会在此指介于国家与家庭或个人之间的一个社会相互作用领域及与之相关的价值或原则。进入90年代以来,以三分法为基础的公民社会定义逐渐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戈登-怀特的定义颇具代表性。他指出:“当代使用这个术语的大多数人所公认的公民社会的主要思想是:它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他主张将企业或经济机构同公民社会分开来对待,前者作为经济社会或经济系统构成了公民社会的基础。 二、公民社会理论的基本架构 公民社会理论主要致力于研究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文化特征,以及公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就西方学者已有共识的观点来看,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及特征主要有以下四个: 1、私人领域。持等一类定义的公民社会论者认为,私人领域是指私人自主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活动的领域。其中市场机制和私人产权构成这种私人领域的两大要素,它们保证个人能够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和追求特殊的私人利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关于公民社会的论述主要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因此将其译为“市民社会”是比较准确的。持第二类定义的公民社会论者则主要在个人私域意义上使用私人领域这一术语,他们认为个人私域(个人的家庭生活或私人生活领域)构成个人自我发展和道德选择的领域,个人在这一领域应享有的充分的隐私权。 2、志愿性社团。这种志愿性社团不是建立在血缘或地缘联系的基础上,成员的加入或退出是自愿的,并且不以赢利为目的。它是团体成员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自愿结成的社团,是一种非政府的、非营利的社团组织。志愿性社团为公民提供了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和手段,提高了他们的参与能力与水平,因此,当代公民社会论者多把志愿性社团看作是公民社会的核心要素,有人甚至在二者之间划等号。 3、公共领域。当代关于公共领域的思想主要得益于哈贝马斯这位当代伟大的思想家。他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讨论构成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 4、社会运动。西方左翼学者一般都把社会运动或新社会运动看作是公民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性要素。他们把反叛现实社会和实现理想社会的希望寄托于此。其他公民社会论者则不太强调这个要素。 公民社会不仅包括上述结构性要素,还包括与之互为表里和相互支持的基本价值或原则,后者构成公民社会之文化特质。关于文化特质的内容,公民社会论者认识也不一致。大体说来,这些基本的社会价值或原则是:个人主义、多元主义、公开性、开放性、法治原则。 1、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的假设一直是公民社会理论的基石。它假定个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公民社会和国家都是为了保护和增进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而存在的。 2、多元主义。它要求个人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团组织的多样化,思想的多元化。维系这种多元主义的是提倡宽容和妥协的文化。 3、公开性和开放性。政务活动的公开化和公共领域的开放性是公众在公共领域进行讨论和进行政治参与的前提条件,因此当代公民社会论者无不坚持公开性和开放性的原则。 4、参与性。强调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制约国家权力,是公民社会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5、法治原则。公民社会论者强调要从法律上保障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在三分法的情况下还要保障它同经济系统的分离。他们认为倡导法治原则的目的是为了划定国家行动的界限,反对国家随意干公民社会内部事务,从而保证公民社会成为一个真正自主的领域。 公民社会的上述结构特征和文化特征无疑代表的是一种理想的或规范的公民社会模式,现实存在的公民社会与之有着很大的差距。同时,上述有关公民社会特征的论述具有浓厚的西方中心论特别是欧洲中心论色彩,因而其普适性值得怀疑,这是一些西方学者都承认的事实。但不少公民社会论者对这种公民社会的前景充满信心。 公民社会论者都同意,公民社会最重要的特是它相对于国家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只有保护这种独立性和自主权,公民社会的上述结构特征及文化特征才能得以维持。公民社会理论理论家往往偏激地把国家看作为对公民社会的最大威胁。因此,反对国家对公民社会的压制和干预,反对国家职能的过分扩张,追求社会生活领域的自治和维护公民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是这些公民社会论者斗争的主要目标。在三分法的情况下,反对经济系统的过分扩张和商业化倾向的侵蚀,也是维护公民社会的独立性所必不可少的。公民社会理论的批评者正确地指出,国家并不总是对公民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相反国家的保护和管理对于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心不可少。 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是公民社会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公民社会理论家提出的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的模式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有五种:公民社会制衡国家、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与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与国家合作互补等。 公民社会制衡国家。现代自由主义认为国家是“必要的邪恶”,国家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公民社会需要国家调停其内部利益冲突,保护其安全及完成公民社会所无力承担的公益事业。国家是邪恶的,若无外力制止,国家权力和国家活动范围将无限制的扩张下去,从而危及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因此,自由主义者主张以公民社会来制衡国家,划定国家行动的界限(不得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限制国家权力的扩张。当代公民社会论者继承了自由主义的思想并已形成一种共识,即一个活跃的和强有力的公民社会乃是民主必不可少的条件。他们认为,只有通过独立的公民社会的民主实践(政治参与和舆论监督等)才能有效地控制国家权力的滥用并使国家易于对民众的要求作出反应。 公民社会对抗国家。托马斯-潘恩首次提出这一命题。他认为,公民社会和国家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公民社会愈完善,对国家需求就愈小。理想的国家是最低限度的国家。潘恩还认为,反抗那些随意剥夺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和非宪政国家是正当的、合法的行为。当代少数激进的公民社会论者继承了这一观点。东欧公民社会研究者把前社会主义政权下国家和公民社会的关系描述为一种支配和被支配、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二者相互对立,因此他们主张反对国家对公民社会的压制,扩大公民社会的自主活动空间。美国学者阿拉托也将波兰的社会运动描述为“公民社会反抗国家”的兴起。 公民社会与国家共生共强。还有些公民社会论者认为,在民主体制下,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的理想格局是强国家和强公民社会和谐共存。以研究东欧问题见长的美国学者迈克尔-伯恩哈德即持这种观点。他认为,民主体制下惟一良好的权力配置就是强国家和强公民社会共存。在这种实力格局下,国家有能力有效地工作,公民社会与足够强大以防止国家过分自主而不对社会的要求作出反应。双方中任何一方力量过弱或者都很弱小,都会产生严重的问题。只有双方各自相对于对方的自主性得到了充分的保证并彼此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双方各自的功能才能得到最好的发挥。 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参与国家事务是公民社会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对于公民社会参与国家的模式。公民社会论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看法。西方公民社会参与国家的模式有两类:一类是多元主义模式,美国是其代表,公民社会中的各种利益集团享有平等地参与政治事务的权利;另一类模式是社团主义的模式,以瑞典为代表,国家认可某些大的社团组织的行业或职业利益的代表权力并为它们提供了制度化的参与渠道,其他利益集团则被排除在政治过程之外。对这两种模式的优劣,公民社会论者内部意见很不一致。 公民社会与国家合作互补。持此论者反对那种把国家和公民社会对立起来并认为它们之间存在内在冲突的观点。他们认为,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对集体需要作出反应方面,公民社会和国家可以相互补充,这二者之间可以建立起很好的合作关系。不少公民社会论者指出,由于“政府失效”、“市场失效”和“第三部门失效”同时存在,这三者之间必须建立起很好的合作互补的关系。萨拉蒙等人进而认为,只有在公民社会、国家以及商业领域之间建立起相互支持、高度合作的关系,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和经济增长才有望实现。 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的这五种模式之间并非彼此排斥的关系,它们各自在某些方面包含着真理。这些模式远未穷尽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全部内容,它们只是对复杂的现实的一种高度抽象的理论概括,而且这种概括还带有强烈的理想化色彩。 三、公民社会理论复兴的缘由 公民社会概论在20世纪80年代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再度流行,与当代世界各国所发生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及学者们对此的理论反思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西方,民主政治的畸变,凯恩斯主义的失灵,福利国家的危机,促成一些学者的理论反思。二战后西方民主政治出现了一些畸形的变化:一是国家权力日益向行政部门手中集中,权力分立、地方自治等传统体制和观念受到动摇;二是一些大的利益集团或社团组织的政治影响力日益增加,普通民众由于缺乏组织手段而被排斥在政府决策过程之外;三是行政官僚有向专家治国、信息垄断方向发展的趋势,普通的民众的知情权、参政权受到侵害。在经济方面,凯恩斯主义力图通过国家干预刺激有效需求来缓解经济危机的努力遇到了严重的挫折,70年代后西方国家先后出现了经济停滞和通贷膨胀并发症,凯恩斯主义失灵了。在社会政策方面,西欧各国社会民主党或社会党推行的社会福利政策因财政危机而难以为继,现代福利国家陷入严重的危机之中。 面对严峻的现实,一些理论家对单纯依靠国家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效能产生了严重的怀疑,同时对国家权力膨胀和国家干预扩张的政治后果开始警觉起来。17-18世纪出现于西方的近代公民社会理论为这些理论家从哲学层面上批判现实提供了有力的武器。近代公民社会理论认为,社会经济生活可以通过自由市场机制进行自我调节而无须国家干预其内部事务。这一理论认为,日益膨胀的国家权力和机构会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构成严重的威胁。不同的政治立场的理论家均从这一理论中找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新保守主义理论家用这一理论来猛烈抨击社会民主党奉行的福利国家政策和苏联东欧国家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新左派理论家用它来批判现代西方国家的官僚化趋势,批判民主社会主义和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 在东方,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受到批判及随后进行的改革努力刺激一些学者进行理论反思。在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体制中,公民社会为国家所淹没,国家在人们的生活中处于支配地位并享有充分的行动自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它使普通民众养成对国家的依赖感和懒惰思想,来自民间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受到窒息,同时政治权力滥用的现象也愈演愈烈。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先后受到前苏联东欧各国执政党和以民主化为方向的政治改革在这些国家也逐步推行开来。一种独立于国家的公民社会在这些国家不断发展壮大。公民社会研究在这些国家也就应运而生了。 广大发展中国家,由权威主义政权推行发展主义政策的发展模式陷入困境,促使这些国家的学者思考如何监督和制约高度自主的国家的问题。除了东亚个别成功的例子外,由国家唱独角戏的发展努力在发展中国家几乎者陷入严重的危机之中,经济停滞,贫困加剧,环境恶化,所有这一切都促使人们重新认识国家在发展进程中所应扮演的角色,并傧弃了对国家能力和作用的过高的和不切实际的期望。同时,发展中国家所普通建立的权威主义政权。由于公民社会的弱小而获得了高度的自主性并缺乏相应的责任制约束。权威主义政权处于深刻的危机之中。这些都促使一些理论家思考如何控制高度自主而又不负责任的国家的问题,他们都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公民社会。 近代公民社会理论敏锐地握住了市场化和民主化的世界潮流,因而得以再度流行。在近代西欧,以广泛干预经济为特征的重商主义国家和以绝对的、不受制约的权力为特征的专制主义国家,日益成为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的桎梏。以反对重商主义国家和专制主义国家为已任的近代公民社会理论应运而生。按照近代公民社会理论的观点(以亚当-斯密为代表),公民社会乃是商业社会独有的一种文明。在这种社会中,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活动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会自然而然地增进社会的利益。公民社会具有自我调节、自己管理自己事务的内部能力,这样国家对其内部事务的干预就成为不必要的了。亚当-斯密的理论为倡导国家干预经济的重商主义理论敲响了丧钟。马克思精辟地分析了公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相分离的政治意义。他指出;“政治制度本身只有在私人领域达到独立存在的地方才能发展,在商业和地产还不自由,还没有达到独立存在的地方,也就不会有政治制度(指现代政治制度)。”市场经济的诞生为公民社会的存在提供了经济基础,而公民社会的独立存在又为代议制民主奠定结构性基础。各种志愿性社团组织的发展和非官方的公共领域的活跃,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作好了组织准备和舆论准备。近代公民社会理论也通过公共领域的启蒙运动而深入人心。所有这一切都促成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成功和巩固。随后建立的民主宪政国家为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提供了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证。托克维尔等人根据民主国家的经验得出结论,即使在民主国家中,一个活跃的、警觉的和强有力的公民社会对于防止专制主义的复活和巩固民主制度都是必不可少的。近代公民社会理论的上述观点对当代世界各国实现民主化或进一步民主化(欧美各国仍面临着进一步民主化的任务)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有鉴于此,当代世界一些理论家重新拾起了被遗忘许久的公民社会理论作出新的阐发。在20世纪80年代的市场化和民主化潮流中,这一理论得以再度流行起来。随着公民社会理论的流行,被称为“公民社会部门”的第三部门的研究自然也就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 四、当代公民社会理论对近代公民社会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一)、当代公民社会理论努力把近代公民社会理论中两种传统的积极因素结合起来。 从洛克到托克维尔等人的近代公民理论中的自由主义传统看到了国家压制人类的自由和权利的危险性。他们认为不受到制约的国家权力、不断扩张的国家干预对人类的自由和权利构成了持久的威胁。因此他们主张维护公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依靠一个活跃的、强有力的公民社会来制衡国家权力,同时扩大公民社会的自治范围,缩小国家的活动范围。在他们那里,公民社会被理想化,国家干预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被置而不论。在受黑格尔和马克思影响的公民社会理论的社会主义传统中,公民社会内部的剥削、压迫、不平等等问题得到充分的揭露,他们认为要解决公民社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国家干预就是必不可少的。依靠国家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思想在社会主义传统中根深蒂固,这种传统存在着走向国家主义的危险。当代公民社会理论家,特别是西方左翼公民社会理论家,力图吸收这两种传统中的积极因素,摈弃其消极影响。为此他们提出了“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和“民主的公民社会”等概念。在他们看来,坚持公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保持一个活跃的、强大的和参与性的公民社会,不断扩大社会自主领域,限制国家活动范围,对于保证政治民主至关重要。同时他们还主张依靠社会运动等多种形式实现公民社会内部的民主化,并认为公民社会和政治民主化互为条件,相互促进。 (二)、规范性研究和实证性研究并重,其中实证性研究在90年代有进一步加强的趋势 近代公民社会理论主要是一种社会政治理论或政治哲学。作为一种政治理想,它在批判现实社会、动员人们反对专制主义国家和重商主义国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自由市场经济和立宪民主国家确立的地方,近代公民社会理论又为它们提供了意识形态上的辩护。与上述作用相适应,规范性研究在近代公民社会理论中占主导地位。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既是一种社会政治理论,又是一种政治社会学理论。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理论,它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功能。80年代以来后马克思主义的公民社会理论和新保守主义的公民社会理论,分别从左的和右的方面对现实的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在他们那里,公民社会理论主要是一种规范性理论。其他一些公民社会理论家主要把它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性概念来使用。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公民社会理论强调以它为中心来研究问题,它反对国家为中心和以经济为中心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分析性概念,公民社会主要被当作一种社会实体或历史实体来对待。人们致力于从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组织理论等多学科对它及其与国家的关系进行实证的研究。90年代后,这种实证性研究明显地加强。也正是从这时起,公民社会社会理论和第三部门研究找到了共同的语言,它们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尽管这两种理论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三)从新的角度把握公民社会概念 近代公民社会理论把公民社会视为与国家相对的一个概念,并在二分法的基础上建构公民社会概念。早期自由主义公民社会理论把自私自利的、但又享有一定自由和权利的个人当作公民社会的主体。后来的自由主义公民社会理论家如托克维尔等人把公民社会看作是各种志愿性结社的集合体。从亚当-斯密到马克思等人主要是强调公民社会的经济方面。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继承了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二分法,有的公民社会理论家还进一步提出了国家-经济-公民社会三分法,并在此基础上界定公民社会。对公民社会要领的结构性要素人们又有了新的认识。公共领域、新社会运动进入到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之列。同时,人们对支持公民社会结构性要素的文化要素的认识也更加清晰。公民社会作为一种文明,包含着一系列的价值和信仰,同时意味着人们奉行与这些价值和信仰相一致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同时,有赖于葛兰西,人们对公民社会在建构和解构霸权方面的作用也有了新的认识。 (四)对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认识更加深入和全面,反国家主义色彩逐步减弱 近代公民社会理论关于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模式的设想主要有三种: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从属于国家、公民社会制衡国家。倡导公民社会对抗国家的托马斯-潘恩面对的是一个专制主义和干预主义的政权(英国在北美的殖民政府),他为公民社会反抗这种政权的合法性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倡导公民社会从属于国家的黑格尔面对的是一个各种私人利益角逐于充满矛盾和冲突的公民社会,因此他寄希望于代表普通利益的国家调停公民社会内部的冲突并解决公民社会所无力解决的问题。倡导公民社会制衡国家的托克维尔面对是的是一个国家权力和机构日益膨胀的宪政国家(初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因此他主张保持一个活跃的、警觉的、强有力的公民社会(主要由各种民间社团组成)。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家既继承了上述模式中的合理思想,同时又有所发展。公民社会理论中强烈的反国家主义色彩逐步对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更加深入、全面的认识所取代。首先,他们一般认为,极权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是一种压制和反抗的关系。公民社会要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只能同这种类型国家压制公民社会的一切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对立的关系。其次,他们认识到民主国家也有走向专制的危险,公民社会在这种国家中可以作为一种制衡力量而发挥作用。第三,公民社会与国家干预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除了少数新保守主义者外,当代公民社会理论家一般都抛弃了主张对公民社会放任自流的最低限度的国家思想。同时他们也不赞成黑格尔的普遍国家思想,因为它会将公民社会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当代公民社会理论家一方面主张扩大社会自主领域,缩小国家干预范围,另一方面也主张,重新界定国家职能使之成为公民社会的保护进、监督者和调节者。第四,公民社会参与国家问题。当代公民社会理论家既主张公民社会应积极参与国家事务并影响政治决策,又反对公民社会成员将自己的斗争仅仅限于政治领域,而忽略了反对文化霸权和争取经济民主的斗争。同时他们认为,公民社会不应将自己的活动限定在国家的层次上,还应该延伸到基层社区和国际社会的层次上。 总之,民主和发展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的两大潮流,公民社会在推动这两大潮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个强大的、活跃的、参与式的公民社会将使国家更加负责任地行动并对公民的需要更快的做出反应。因此公民社会的成长壮大已经成为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动力。同时,公民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到发展项目之中,可以极大地弥补国家能力的不足并促进以官民合作为特征的治理和善治。公民通过参与各种志愿性社团组织所形成的互惠、信任、合作等规范,正是维系民主和促进发展都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本。加强公民社会成为建立社会资本最重要的途径之一。有鉴于此,公民社会及与之相关的第三部门概念,已经同时进入当代民主及民主化理论和发展理论之中并构成其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在人类即将进入21世纪之际,公民社会正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尽管这一理论本身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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