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哪几个

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哪几个

发布时间:

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哪几个

“财政”(Public Finance),即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财政学是研究国家(政府)如何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筹集和使用资金的理论、制度和管理方法的科学。按财政分配的主体不同,“财政学”可以分为:(1)以资本主义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财政学;(2)以社会主义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社会主义财政学;(3)对各个国家财政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比较财政制度学。根据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体制背景,不同国家的“财政”可以分为:计划经济财政和市场经济财政。“财政学”相应可以分为:“计划财政学”与“市场财政学”。

你好,我辅修财经的思想史,在那门课程里对你的问题解释的很清楚,在这里,很高心为你回答这类问题!你也可以修一下那一门课程,老师会很情愿的讲很多专业知识!我们财政学专业属于应用经济学科,它主要研究政府部门在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的理论、制度和管理方法,同时也研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问题。依据辅导员所说,我们专业培养具备财政、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国家预算、税收管理、国际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实践教学: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培养要求:我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财税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学科组成:①按财政分配的主体可分为:专门以资本主义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财政学;专门以社会主义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社会主义财政学;对各个国家财政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比较财政制度学。②按财政分配的内容可分为:国家预算学、国家税收学、公债学、国营企业财务学、固定资产投资学等。③按财政发展的历史进程可分为:中国财政史、外国财政史、税制史、公债史,以及研究各个历史时期理财思想的财政思想史。相近专业有: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 保险 金融工程 信用管理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投资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房地产经营与估计统计学国际文化贸易税务税收学。相信只要你肯下功夫,铁杵也能磨成针!加油吧,少年!

财政学是个很宏观的专业,国家要正常运行就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那财政资金怎么获取?怎么管理?怎么使用呢?应该对哪类型的企业征税?税率应该定多少?国家要发多少国债?这些都是财政学专业要学习的。总的来看,财政学主要是利用财政手段更好地来调节收入分配,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和监督。相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经济法、税法、管理信息系统、金融学、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统计学、财务管理、财务分析、投资项目评估、市场营销等。一、公共基础课:这是各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主要包括政治、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数学、军事训练、自然科学、人文素质等课。二、专业基础课:主要课程科目有西方经济学、会计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管理学、经济法、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财务分析等。这些课程要求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三、专业课:这是集中体现本专业特点的核心课程。通常又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1、专业必修课:包括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学、投资学、计算机财务管理;2、专业选修课:包括专业英语、资产评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工程学、资本运营、税法。四、跨学科课:为扩展财务管理学学生知识面而设的跨专业的课程。主要包括审计学、计算机会计、会计理论专题、国际金融、财会职业道德专题、环境会计专题、会计制度设计、租赁会计、管理会计、人力资税收学相对财政学来说,专业范围就要小很多。仅仅涉及到税收筹划,税收检查这块。 学习内容联系: 基础课安排上:两个专业基础课程是一样的,在大一和大二两个专业课程几乎完全一样。 专业课安排上:在大三专业课上,财政学专业自然学财政的偏多,比如说资产评估、财政学、财政模拟等。侧重于政府预算,政府采购,涉及财税体制,、制度和相关法律。财政学是一个较为综合的专业,学习内容涉及面广、理论性强。 其实,像我们的财政班同学中,想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是挺多的。大家也都挺热衷于考会计从业证书的,甚至一些人想考注册会计师。我想,努力点,应该还是有可能的吧。学财政的学会计,不会很偏。但如果直接从事财政方向,毕业考公务员,可以进财政局,税务局,待遇也是相当不错的。 而税收专业大三学习更多税务方面的课,侧重税法,税收筹划,税收检查。比如说中国税制、比较税制、国际税收、税法等。专业性强。 虽然侧重点不一样,不过财政专业的也会学一些税务课,税收学也会学财政的课,毕竟两个是联系很大的。

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几个

财政学是和我们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学科,我们的衣食住行无不与之有关,要结合自己的生活,学习实践,提高对财政学的兴趣,增强学习的动力要学好财政学,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各种财政问题和财政现象,能够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把所观察到的财政问题和财政现象结合到财政学的学习和研究中去,做到带着问题去学习和研究,对知识体系的掌握——做到面→点→面,善于归纳总结,随时思考运用财政学学科在学习时和其他学科有很大不同,在学习时首先要知道整个学科体系的基本框架,了解了基本情况后,通过老师讲授的知识点,了解每一部分中的具体内容(点),然后再回到框架中,分析这些知识在整个学科中所起的作用还有财政学要求我们阅读较多的经济类书籍。关键词:归纳总结读书关注时事正文:作为一个正在学习大学生,我们必须为以后的人生做准备。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了解我们所学的专业。而我是一个学习财政的学生,理所当然得对如何学好财政学做了解。那么我们该如何学好财政学呢? 要想学好财政学首先我们得了解什么是财政学。财政学是研究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学科。它主要研究国家如何从社会生产成果中分得一定份额,并用以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包括财政资金的取得,使用、管理及由此而反映的经济关系。 了解了什么是财政学,我们就正式进入学习阶段了。那我又该怎么做呢? 首先,作为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一名学生,我要了解安财的财政学专业的相关情况。通过安财校园网我了解到:安财的财政学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学、财政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财政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部门、税务中介机构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 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性、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教学科研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厚基础、宽口径”、 级专门人才 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性、复合型高 。 主要课程 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科基础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与财务报告分析、统计学、管理学等。 二:专业必修课:政府预算与预算会计、税收学、税法、税务管理与税务稽查、国有资产管理、税收筹划、外国财税、社会保障学、财税改革专题等。 而这以以下几个点为主。学制、毕业与授予学位 则以以下几个点为主。 学制四年,学生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学分制)》规定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通过安财校园网我知道财政学学习还得有一定的实践才可以。而且以后倘若从事财政工作还得有以下的要求我们是一个具有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 2 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而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财政、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财税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财政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 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了解这些概况之后我们必须建立今后四年的学习规划了。 我个人认为在大一大二的时候主要就是学习各种经济系的基础理论,比如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金融统计之类,其实就是打好财政学的基础,之后在大三就会开始接触财政学和税收学的专业课,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方法学好财政学,认真看书,多看一些材料,博采众长就好。至于税收,学好税收的基本原理和我国的税制。 同时我个人认为大一大二的时候课可能较少,这意味着我们有较多的空余时间。我们可以利用这些空余时间多学些理论知识,并且我们可以通过参加那些例如会计考试去检验一下自己所学。一方面,可以很好地督促自己用心学习;另一方面,考取多一点的证书,尤其是经济学方面和我所学专业相关的证书对以后找工作有帮助。 针对这些要求我们要有目标的学习。 首先,我们可以知道学习才财政要有较好的数学功底。上了大学才知道原来高中数学不错的我的数学其实很烂。对于微积分我常常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因为高中时学习的是文科,而大学里的经济数学微积分中有很多高中理科数学学过的但文科生未学过的知识,所以又是挺难的。但是我有信心去学好它。因为我一直有努力去学习,通过我的努力我。学会怎样去学习微积分。包括一些别人推荐的好方法。例如归纳总结的方法:归纳总结能帮助我将一些比较分散的知识集中起来,做到对某一方面知识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这样解决问题时,我的头脑中会形成更多的思路,找到更多的解题方法。总结包括一章中的基本概念,核心内容。还有就是大学不同于初中和高中,倘若我们还用以前那种死记硬背和题海战术是不行的。因为大学更重要的是思考。“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这句话我们从小就会,但很少付诸实践。大学要求我们必须学思结合,所以,遇到典型问题我会多加思考,追根溯源。但是同时我会勤加练习。 除了微积分我对于虽然枯燥但是重要的政治经济学也很重视,因为他也算是我们的一门专业课吧。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也有自己的重点乃至难点问题。例如,理解了商品经济下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重点原理,就能够比较容易理解价值规律的作用及市场经 3 济机制,就能够比较容易理解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利润、平均利润、利息、地租、垄断利润等经济范畴。 再例如,理解了资本有机构成的重要原理,就不难理解资本社会里的相对过剩人口、资本周转、利润及其影响因素,平均利润形成、超额利润等经济问题。因此,深入地弄懂、搞通重点和难点问题,可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地融会贯通全部课程内容。 总之对于大学有关于财政学的课程我都有努力学习,总结方法。而且各科结合学习,因为全面系统学习和掌握重点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全面系统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才能了解课程体系中的有关键意义的重点、难点;而深刻领会了重点和难点问题,又会带动对课程全部内容的加深理解和系统把握。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全面系统地学习是最主要的。在全面系统学习课程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掌握和领会重点问题,才能带动对全部课程内容的理解。在自学过程中,切忌孤立、静止地看问题,那种仅靠单纯、孤立地抓重点,甚至猜题押题,对自学考试抱有碰运气、走捷径的侥幸心理的学习态度和方法是不科学的,也不会取得好的学习效果。我要的不仅仅是成绩,还有培养自己的能力。 在学习各种和财政学有关的知识之余,我通过新闻、电脑等工具了解社会中和财政学有关事情。比如通过网络我知道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建构在一定的思想基础之上。在理 论层面,除了处于指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外,也包括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以及其他相关流派的观点和方法,还包括了中国财政经济学界20多年来围绕公共财政建设问题的探索。在实践层面,视野的主要线索,既有典型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也有体制转轨国家的经验,还有中国20多年财政税收改革的经历。,正是在这些理论与实践的支撑下,才有了迄今为止的中国公共财政建设进程。如此的理论与实践以及两者之间的紧密融合,成为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的一个重要思想基础。 可能一些人觉得学习财政学就学习呗,还了解这些干嘛呢!如果这样你就错了,因为财政是为了服务社会的,是为了国家经济更好地发展。所以了解财政有关事情是有必要的。再比如了解政府财政,或公共财政,指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是政府实现经济政策目标、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主要途径之一。这里政府可以是代表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也可以是地方政府。公共财政之外,政府实现经济政策目标的其他途径包括货币政策、贸易政策、法律法规等。这不仅有助于你学习财政学,还有助于以后的生活。 刚刚所述基本上是大一大二所要做的事儿,大三大四时候我会读一些老师或者学姐学长所推荐的书籍为自己充电。因为大学强调自主学习,所以静下心来看书很重要。在大学里能静下心来上自习的还真没有几个哦。 另外,联系实际,挖掘兴趣。 总之,我相信通过这些努力我可以学好财政学。

财政学目前的重点课题,应研究如何现代财政制度;如何进一步完善税制;寻找公共与个体之间的平衡;财政如何参与国家治理;财政新体制的构建如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框架与机制)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研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研究;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等。

行政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几个

规范行政权。

行政法是控权法,规范、控制行政权力的行使,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

行政法的核心与理论模式作者:罗豪才行政法的核心是什么?对这个问题可能有不同的回答,也可能有不同的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和理论模式。一、传统行政法学以行政权为核心够建理论体系传统的行政法学都是以行政权为核心来构建理论体系。战前的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以及旧中国等,他们的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就是行政权。这集中表现在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架构上结构方面。传统行政法学的结构主要由有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行政机关、行政主体,这三个概念的含义存在差别,运行机能也不尽相同,不是同等概念,但都与行政权有关,都是作为行政权的载体存在的。二是行政作用法或行政行为法,都是有关行政权运作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的法律。三是行政救济法。行政机关要为其权力的行使承担责任,给受损害的公民提供赔偿。总的说来,在历史上大陆行政法系国家强调以行政法为工具来保障行政权有效地行使,强调行政效率、公共利益等。英美传统行政法理论体系,主要也是三个部分,即由委任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三部分内容构成。这三个部分内容体现的中心原则,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委任立法是通过立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行政程序是事中控制行政权,司法审查是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可以看出,这种理论体系还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来构建,强调控权,不重视相对方应有的地位位置。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行政法学界也有过关于行政法性质、功能的争论,提出了控权、保权以及既要控权又要保权的三种理论观点。由于当时行政法学还处于起步阶段,又急于回应社会实践的需求,便大量地从日本和我国台湾教材中“移植”其概念、原则甚至理论框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为制定行政诉讼法作理论准备,我国行政法学阶曾围绕行政法与行政权的关系、行政法的性质和功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等问题,展开一场关于行政法要“控权”、“保权”还是“既要保权又要控权”的争论。我国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场学术争论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因此争论并不深入的立法宗旨,与这一阶段理论争论有密切的关联。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行政法学界对实践的发展作了比较深入的总结。人们逐步认识到,虽然以行政权为核心构建行政诉讼制度,、强调维护和监督行政权,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整个行政法制、行政法学理论体系来看,其视角比较狭窄,思路比较短浅,形而上学的片面性比较突出,认识到以行政权为核心来构建理论体系具有很多缺陷很多,难以揭示行政法内在质的规定性和发展的预期,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事实上,二战后,特别是自80年代以来,无论是日本、美国还是欧洲,其行政法理论也不完全拘泥于传统的理论,也在不断探讨2。这些都促使我们重新考虑行政法的核心问题。二、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重构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当前,理论界已就行政法的核心问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即我们认为,应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来重构行政法的理论体系。以行政权和公民权的关系作为行政法的核心,应该说在当前的理论界争议并不大,共识程度比较高。行政权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它只有同相关的概念结成一定关系,才有其实质意义。在行政法上,行政权与公民权是一对相互关联的范畴。行政法学归根到底也是权利义务之学。但是即便承认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是行政法的核心,也不等于只有一种理论模式。对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相互关系的认知和定位的不同,以及价值取向、目标的差别,会形成不同的理论模式。第一种理论认为行政主体和公民的关系是一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把公民置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地位,主张二者法律地位不平等,强调维护行政特权。以这样的原则来构建的行政法理论体系,我们称之为“管理理论”。第二种理论强调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利,主张通过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来控制行政权,认为只有行政权受到严格控制,公民权利才有保障。其最大特点是突出监督行政的关系。,我们称之为“控权理论”。第一种理论曾主要流行于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和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如苏联等,第二种理论主要流行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应该说,近几十年来德、日以及普通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学已有长足的进步,无论在体系、方法、原则、规范,还是行政法的适用范围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并加以借鉴,但也应当看到,他们的行政法理论模式没有根本性的改变。第三种就是我们所倡导的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我们认为,行政法关系的各方主体都是能动的,扩张的,又有两重性。双方既对立又合作,是行政法制发展的根本原因。行政法对双方主体既要加以制约,又要加以激励。当然在中国现有的法治条件下,我们应该重点强调制约行政权。行政主体应维护和增进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相对方要理解和支持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特别要通过互动的参与机制,形成和谐、合作的行政关系格局。我们的理论框架正是建立在此基础上。因此,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来构建行政法理论体系,至少有三种模式。这些模式在价值取向、目标、规范体系、制度体系的设定,以及行政法治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要求等方面都存在差别3。三、行政法平衡理论的创见与价值在行政法学的研究中,是否还存在别的研究视角?是否还有别的研究范式,或者别的理论模式?回答是肯定的。行政法现象纷繁复杂,并在发展之中,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行政法的研究方案也呈现多样化,理论模式决不会是单一的。何种理论模式更具合理性,有待时间的考验。但是,我们认为,行政法的平衡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模式,主要有自己的有如下独特的创见和价值特点:(一)平衡理论为建立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良性互动构筑重要平台提供理论支持。要构筑行政主体与相对方行政领域十分广泛,具体关系多种多样,非常复杂。但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强制性行政行为的范围将日益缩小,而以协商、引导等方式实施的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为将大量增加。激励性规则的引进,将极大地改善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良性互动的关系。平衡理论认为,要构筑行政主体与相对方良性互动的平台,必须保证行政法关系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从我国宪法上看,这个问题早已明确。但仍有不少人认为,“行政法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法”,“主体地位不平等是行政法的本质特征”。我们认为,主体地位平等是现代行政法治的重要标志,就我国当前转型的社会形态而言,首先要逐步提升相对方的法律地位,使其成为独立的主体;其次,要调整行政主体的职能,改革行政权力的运作方式;第三,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其公共治理能力;第四,要尽量发挥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作用,保证行政机关和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处于动态平衡平等。(二)平衡理论为调整行政法权利(权力)结构机制的构建提供理论指导。在行政法实践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行政主体和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作为最优化的平衡状态是相对的,不平衡状态则是绝对的。平衡理论不仅在行政法学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上有所创新,同时非常注重对行政法制度的研究。主张构建调整权利结构的机制,明确评价权利结构平衡与失衡状态的标准,并通过相应的手段对影响权利结构平衡的各种因素进行有效的调整,以维护和实现相对平衡的状态。平衡理论认为,有效的机制是发展和维持一种良好行政法制度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良好的机制调整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结构,一个完美的制度设计是无法在运作中发挥现实作用。因此,行政法学不但要对制度本身进行研究,还要研究相应的机制,通过机制的有效运作,实现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在行政法机制的构建上,应当特别注重对激励机制的研究。建立激励机制是现代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这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现代行政以及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所决定的。而这些机制的构建与权力的配置、行政程序的设置以及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标准有着密切的联系。(三)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法特有的不对等关系。平衡理论首次揭示行政法关系的本质特征,认为行政法关系中的每一个具体关系都是不对等的。一般情况下,在实体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和相对方形成行政机关为优势主体、相对方为弱势主体的不对等关系;在程序法律关系和司法审查关系中,则形成另一种反向的不对等关系。4不对等关系是行政法关系不同于私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最重要特征。在行政法关系中,一定的不对等关系的存在是必要的,但不等于所有的不对等关系都是必要的和合理的,也不等于不同性质的不对等关系必然形成平衡的行政法关系。平衡理论对行政法中不对等关系的揭示,有助于行政法在权利义务配置的合理化方面取得的突破。我们在研究特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关系的形成过程的同时,要研究正向不对等关系的必要性、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等非强制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不等关系的特征和行政程序、司法审查中的反向不对等关系等等相关问题。另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对等程度的区别,具体法律关系的不对等与行政法关系平衡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与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制度构建之间关系。把不对等关系问题的研究与行政管理、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的具体制度安排相结合,改善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结构。(四)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程序的性质。行政程序制度的建构对于建立和维持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对行政程序性质的研究和探索至关重要。传统行政法理论认为,行政程序规范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既可以是权利性规范也可以是义务性规范。不同的学派持不同的主张,集中体现了不同的程序性价值取向。这种观念阻碍了行政程序理论的发展和行政程序制度的建设。平平衡理论第一次把行政程序界定为行政行为的时间和空间的表现形式,并根据双方的情势,认为把行政程序法应重点制约行政主体的行为,应为其设定更多的规范界定为义务性规范。,但不同的行政行为其适用的程序的性质应有所不同,行政相对方亦应遵守必要的义务性规范。是对行政程序理论的重要变革。平衡理论认为,义务性的行政程序规范,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义务性规范,行政程序其制度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行政行为对相对方权利的影响程度。但行政程序不应是越复杂越好,越严格越好,而是要根据行政行为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安排。对于严重影响相对方权利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等,应当设置严格的行政程序,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对于不会严重影响或者不会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的行政行为,如行政指导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建议行为等,应当设置相对宽松的行政程序,要给行政机关积极行政、充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留有余地。(五)平衡理论有利于行政法方法的创新和引进。促使行政主体和相对方进行良性互动、进而调整权利结构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平衡理论主张运用各种有效方法实现权利义务的均衡化。这有利于方法论的创新和引进。除了传统的历史、比较、逻辑等方法外,平衡理论更多地运用博奕和利益衡量的方法研究行政法的制度、机制和规范。在某种程度上讲,行政立法是一个通过博奕的方法使行政主体和相对各方达成共识或达成一定的共识,并通过一定的程序上升为法律和政策的过程;行政管理是行政机关和相对方在既有的规则(法律规范和行政政策)的框架内的博奕过程。平衡理论为引进博奕方法研究行政法问题提供理论上的可能,而博奕方法有助于分析和解决行政机关和相向对方的动态矛盾,为制度的设计和机制的构建提供实证依据。博奕方法的引进,有利于促进作为博奕规则的法律规范和行政政策公平、公开,并有利于优质的行政对策的产生和行政管理质量的提高,对于揭示行政法的价值取向也有重要意义。由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在司法审查案件中有着充分的体现,利益平衡已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司法方法。平衡范畴不仅体现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状态,同时也体现一种方法。在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是法官审视行政法主体之间博弈是否符合原则和规则的重要方法,同时,利益衡量也是在司法解释和司法裁判的过程中促使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正在司法审查的各个领域受到重视并得到不断运用。(六)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法的功能。关于行政法的功能问题,理论界历来争议很大。我们可以换一个思路,从平面思维转换到立体思维,可以认识到行政法应当为行政主体和相对方良性互动的构建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首先,行政法为行政机关和相对方提供一定的程序和机制,使各方有可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主张。5这种利益主张表达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为一个政治过程,但更多的应当体现为一个行政过程,这就要求行政程序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其次,行政法还应当为行政机关和相对方合理的利益主张的实现提供渠道和保障。其三就是这是一个权利补救的问题,即当相对方的合理利益主张无法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机制获得实现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候,提供应当有一个后续的制度和机制作为权利补救的保证。此外第三,行政法不但应当具有为行政法主体利益主张得到代表并得以实现的功能,还应当具有保护行政法主体利益以外的权利的主张和实现协调发展的功能。行政法的功能不应当简单的界定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保护公民权利,我们需要通过对行政过程的研究,揭示现代行政法的最高真正功能,并为行政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尽管平衡理论提出了自己的创见,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行政法基础理论的发展,但目前还存在一些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今后,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相对方行为、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平衡理论是一种开放式的理论,自身也正在不断的完善。理论模式的变化,会引起行政法概念、原则、制度等方面的变化,也会引起行政法的价值取向和目标的变化。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整体把握。行政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进取。例如:注意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研究,主张现阶段要强调提升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合理定位行政职能,调整行政权力,综合利用相关因素,逐步实现权利(力)结构动态平衡、实现利益均衡、实现行政法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主张整合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调整规范体系,形成统一、有机、协调的行政法律制度;强调制约与激励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行政法机制;主张行政程序重点制约“硬性行政行为”,对“软性行政行为”,则重绩效,只要求其符合一般程序原则;主张保障行政相对方权利的行使,促进其与行政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营造一种合而不同、和谐的行政法制环境;注意研究行政法制方法,提倡在某些决策过程中,通过各方反复博弈,形成广泛共识,并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坚持行政法治原则支配整个行政过程,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实现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均衡化;等等。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研究行政法平衡理论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一个不断扩大的群体,并已历时十余年。本书作者是参与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一员,为行政法平衡理论研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本书以两个对立的理论模式为切入点,对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作了系统的、历史的、比较的研究,对行政与法律的基本理论作了深入的阐释,对中国的行政法理论状态提出不少建设性批评观点,反映了一部分平衡理论研究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创见。本书作者作为一名法官,对基础理论的实践运用价值问题有较为深入的观察和分析,有独到的见解。因此,本书对于推动司法改革,完善司法机制,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注释:1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理事长。2 可参见:(英)CarolHarlow, RichardRawlings,在《Law andAdministration》(《法律与行政》)一书中关于行政法的“红灯理论”和“绿灯理论”的论述;[日]和田英夫在《现代行政法》一书中关于“对以公共权力为中心的行政法体系一直在传统的行政法中占主导地位,现在人们对此提出了疑问和批评,不断主张建立新的方法”(第12页)的论述,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3 关于行政法的三种理论模式,即“管理理论”、“控权理论”和平衡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历史过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异之处,我曾在一些论著中论及,也有其他同志的相关论著可以参考。可参见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4 参见罗豪才、袁曙宏:《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石》,《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罗豪才、甘雯:《行政法的“平衡”和“平衡理论”范畴》,《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5 美国学者理查德·B·斯图尔特认为,“历史上,行政法的根本前提始终是限制政府权利以保护私人自治权”,然而,由于积极行政的出现,公民的参与,“私人行为和政府活动截然两分的领域已经融合在一起”。这个设想就不再是一个适当的模式了,外部对政府控制的原则已“无济于事了”。他更认为,“一个日益增长的趋势是,行政法的功能不再是保障私人自主权,而是代之以提供一个政治过程,从而确保在行政程序中广大受影响的利益得到公平的代表”。见(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著,沈岿译:《美国行政法的重构》,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96-197页。

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

[关键词]财富源泉;福利;市场机制;非市场机制;牛顿方法  在1950年以前,财政学科通常被命名为“财政学(PublicFinance)”;之后,学者们更喜欢用“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SectorEconomics)”的名称;也有学者采用“政府经济学”(GovernmentEconomics)或“公共经济学”(PublicEconomics)的名称。从学科发展的情况来看,“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名称更恰当些。财政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本质上是历史的和发展变化的。因此,研究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和方法”,似乎是“学说史”的任务。要把“对象和方法”截然区分开来研究似乎是不可能的,但用分别叙述的方法却是适当的。本文讨论这个问题,目的是想搞清财政学研究对象和方法演变的原因、现状和趋势。  一、财政学的研究对象  财政学的发展和经济学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现代主流经济学是伴随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从经济学的源流发展来看,把经济学转为“科学”的第一人是亚当·斯密,1776年发表了他的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同样被认为是财政学的开山之作。  在学说史的研究中,把斯密的学说称为“古典经济学”。从斯密的《国富论》来看,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是财富”和“怎样国富”的问题。斯密在创立科学经济学的时候,可以说是属于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也即“工业化”的开始时期。这里的“工业化”是指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化。“工业”从它来到世间就是以“交换”为前提的,但从起源来看,最初的交换并不是“资本主义方式”的,什么方式最有利于“工业化”是思想家、经济学家必须思考的问题。“工业化”还包括农业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化,但从农业经营方式的起源来看,最初却不需要交换。如何把农业纳入交换经济,进而纳入“工业化”的轨道,同样是思想家、经济学家必须思考的问题。上述的说明已经隐含了斯密的社会发展观:资本主义方式最有利于“工业化”。因此,在这里,“工业化”和“资本主义化”是可以作为等同的概念来使用的。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最突出的现象是大量的农业人口被抛到无产阶级的行列。斯密时期,全球人口只有8亿(1750),农业人口占整个人口的比例高达95%[1](第180页),在工业化的进程中,农业人口的比例急剧下降,并引起人口爆炸。用今天的话来说,解决“温饱”问题是社会的当务之急,物质产品的需求是第一位的。但是,当时在“制度”安排上却是不利于“工业化”的。在成文法上,不利于“贸易自由”的制度障碍很多;在不成文的社会意识形态中,贵金属就是“财富”的重商主义观点占统治地位,严重影响“贸易自由”。在这样的背景下,斯密提出“财富”就是“价值”的著名论点;并指出“市场经济”是“国富”的原因。这在当时来说,无疑是振聋发聩的。但斯密的“价值”只限于物质生产领域,并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是“生产性”的。他认为政府公共部门、教育、文艺等部门的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是“非生产性”的。因此,他的市场经济只是指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方式。他倡导“廉价政府”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上述表明,斯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是比较狭窄的,他的财政学是作为他理解的“市场经济”的外生变量来看待的。他把“国家”拟人化,即把国家行为看作自然人一样地理性行为,重点分析税收对“市场经济”的影响,主张政府对“市场经济”“不作为”。这可以称之为斯密传统。  西方的“工业化”时期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也是工场手工业全面转入机器大工业时期(蒸汽机普及时期),也就是斯密“市场经济”的全面确立时期。这一时期在欧洲大约起于1750年左右,止于1860年左右,但发展是不平衡的。在英国,大约在1830年就结束了,而欧洲大陆则要迟30年左右。因此,在这一时期的经济研究中,英国和欧洲大陆呈现出明显的不同。这与经济学家的民族感情、社会环境、所关注的经济问题的侧重点不同有关。当时德国相对落后,意识到“国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德国的经济学家是反斯密传统的,比如德国的历史学派,代表人物有李斯特(1789—1846)。但应该说,历史学派在强调国家的经济作用的时候也没有把“国家”作为“市场经济”的内生变量来看待。  “工业化”完成之后,用今天的话来说,资本主义社会已由“温饱”转入“小康”。社会关注的问题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精神需求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从学说史的角度看,1890年马歇尔发表代表作《经济学原理》宣告古典经济学的终结,同时,马歇尔成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但实际上,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风气在1860年前后就形成了。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1883—1950)在他的《经济分析史》中认为,马尔萨斯的《人口论》(1798)、马克思的《资本论》(1867,第一卷)、杰文斯的《政治经济学理论》(1871)、门格尔的《国民经济原理》(1871)、社会政策协会的成立(1871),“是明显标志着另一个时期到来的一些事件”。马歇尔拓宽了斯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他认为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劳务”也是有价值的,也是“生产性”的。这样,就把斯密的市场经济扩大到非物质生产领域,但他同样认为政府部门的劳动是“非生产性”的。同时,马歇尔也注意到“工业组织”的制度变迁,社会分工更为发达,从生产到消费的环节越来越多,经济研究不应该再从“供给”出发,而应该从“需求”出发。他认为,斯密只强调自由竞争是不够的,竞争也有缺点,合作也有优点。不仅如此,“国富”光凭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已经远远不够了,需要人们深入认识,自觉“驾驭”。他认为社会发展不像斯密所说的那样“自然而然”,而有“人为”选择的作用。因此,他认为斯密理论中关于“自然工资”、“自然利润”、“自然地租”、“自然利息”的概念是不贴切的,应把“自然”改为“正常”。这个“正常”的概念一直沿用至今,比如“正常利润”、“正常利率”等等,甚至在此后发展起来的宏观理论中对经济状况的分析也采用“常态”和“非常态”的概念。他认为“纯粹”的经济学只研究可以用货币数量表达的经济问题。不可用货币数量表达的经济问题,尽管对经济有重大影响,比如政治问题,不属于“纯粹”经济学的范畴。这就是说,“政治问题”、“国家问题”对于“纯粹经济学”来说,只是外生变量。从此古典经济学喜欢使用的“政治经济学”的名称被“经济学”替代。这一切就是相对于古典经济学的“新”,并形成“马歇尔传统”,但理论的“本体”仍然是“古典”的。直至今天,可以用货币数量表达的经济研究被列入“主流”的地位,而且不如此就似乎不正宗。  在学说史的研究中,通常把“新古典”时期划到1936年,即凯恩斯发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那一年。我以为不妥,“新古典”时期的终结年代应该以1950年左右为界。凯恩斯在主流经济学说史中的地位很高,名声很大。我以为从经济学说的角度看,凯恩斯的“名声”大大超过了他的学术贡献。从学术成就上看,他仍然应该被纳入“新古典学派”,但标志着新古典学派的终结。他的名声之所以那样大,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他创立的宏观理论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根据。从1930年代以后,政府干预经济的力度日益加强,导致20世纪40年代发展为“混合经济”。二是二战以后直至1970年,资本主义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由于1930年代的危机给西方的打击实在太大了,于是人们把“政府干预”以后的经济增长“归功”于凯恩斯。三是凯恩斯是英国财政部的高官,参与重大经济政策,包括国际经济组织的策划。而他的老师马歇尔却是纯粹的学者,凯恩斯可能是开经济学家直接参与政治先河的代表人物。这是政治决策发生明显变化的重要标志。凯恩斯以后,英国在经济学方面“原创性”成果最多且领先的地位也结束了。  马歇尔有两个著名学生:一个是庇古(1877—1959),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一个是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创始人。他们不迷信老师划定的经济学研究范围,一个把社会公平问题纳入经济学的大雅之堂;另一个把宏观问题请进经济学的殿堂。但在对市场经济的“本体”认识上仍然是“斯密”的;在经济分析方法的“本体”上仍然是“马歇尔”的。因此,把他们列入“新古典学派”是适当的。  这就是说,新古典学派把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拓展到“效率、公平和稳定”三大领域。在“效率”方面,把斯密的“物质生产领域”的“市场经济”拓展到“非物质生产领域”的盈利性部门。经济学研究的三个领域成为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三条主线,没有统一的理论模型,三者之间的关系很有一点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味道。凯恩斯学说确实名噪一时,主流派甚至一度认为微观问题已经被研究得差不多了,社会的注意力几乎主要被宏观问题所吸引。事实当然并非如此。在主流研究中,“效率”是市场机制的事情,即“市场经济”的事情:“公平”和“稳定”是政府的事情,即“非市场机制”的事情。而对于“市场经济”来说,政府却只是作为外生变量来处理,并没有从微观上研究“非市场”的“机制”问题。但社会关注的问题不是理论研究的全部,真正的理论家需要以他对社会进步的思考、以他独特的知识积累、以他特有的热情和敏锐、以他超群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来“捕捉”和“研究”有关问题。其中,有许多问题是当时社会所“不关心”的,但仍然有一批真正的理论家在“耐得住寂寞”状态下进行研究。  美国经济学家科斯在1937年发表“企业的性质”一文,仅比凯恩斯的《通论》迟了一年,可是在很长时期“默默无闻”,直到20世纪40年以后才名声大噪,被誉为新制度学派的创始人。科斯的论文实际上把“企业组织”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回答了“企业组织”的“性质和原因”。在传统的“效率”研究中,“企业组织”历来是作为“价值”的外生变量来看待的,科斯却把它内生化,并提出“交易费用”的著名观点,从而确立了“企业组织”在经济研究

“财政”(Public Finance),即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财政学是研究国家(政府)如何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筹集和使用资金的理论、制度和管理方法的科学。按财政分配的主体不同,“财政学”可以分为:(1)以资本主义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财政学;(2)以社会主义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社会主义财政学;(3)对各个国家财政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比较财政制度学。根据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体制背景,不同国家的“财政”可以分为:计划经济财政和市场经济财政。“财政学”相应可以分为:“计划财政学”与“市场财政学”。

公共物品就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排他性指一件商品我用了别人就不能再用,坦克应该属于这个,载满了别人就不能用了。竞争性是指我用了一件商品别人就会少用一件,坦克也具备竞争性。所以坦克属于私人物品,和国防不一样。

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哪些

财政学是和我们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学科,我们的衣食住行无不与之有关,要结合自己的生活,学习实践,提高对财政学的兴趣,增强学习的动力要学好财政学,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各种财政问题和财政现象,能够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把所观察到的财政问题和财政现象结合到财政学的学习和研究中去,做到带着问题去学习和研究,对知识体系的掌握——做到面→点→面,善于归纳总结,随时思考运用财政学学科在学习时和其他学科有很大不同,在学习时首先要知道整个学科体系的基本框架,了解了基本情况后,通过老师讲授的知识点,了解每一部分中的具体内容(点),然后再回到框架中,分析这些知识在整个学科中所起的作用还有财政学要求我们阅读较多的经济类书籍。关键词:归纳总结读书关注时事正文:作为一个正在学习大学生,我们必须为以后的人生做准备。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了解我们所学的专业。而我是一个学习财政的学生,理所当然得对如何学好财政学做了解。那么我们该如何学好财政学呢? 要想学好财政学首先我们得了解什么是财政学。财政学是研究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学科。它主要研究国家如何从社会生产成果中分得一定份额,并用以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包括财政资金的取得,使用、管理及由此而反映的经济关系。 了解了什么是财政学,我们就正式进入学习阶段了。那我又该怎么做呢? 首先,作为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一名学生,我要了解安财的财政学专业的相关情况。通过安财校园网我了解到:安财的财政学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学、财政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财政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部门、税务中介机构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 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性、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教学科研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厚基础、宽口径”、 级专门人才 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性、复合型高 。 主要课程 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科基础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与财务报告分析、统计学、管理学等。 二:专业必修课:政府预算与预算会计、税收学、税法、税务管理与税务稽查、国有资产管理、税收筹划、外国财税、社会保障学、财税改革专题等。 而这以以下几个点为主。学制、毕业与授予学位 则以以下几个点为主。 学制四年,学生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学分制)》规定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通过安财校园网我知道财政学学习还得有一定的实践才可以。而且以后倘若从事财政工作还得有以下的要求我们是一个具有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 2 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而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财政、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财税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财政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 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了解这些概况之后我们必须建立今后四年的学习规划了。 我个人认为在大一大二的时候主要就是学习各种经济系的基础理论,比如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金融统计之类,其实就是打好财政学的基础,之后在大三就会开始接触财政学和税收学的专业课,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方法学好财政学,认真看书,多看一些材料,博采众长就好。至于税收,学好税收的基本原理和我国的税制。 同时我个人认为大一大二的时候课可能较少,这意味着我们有较多的空余时间。我们可以利用这些空余时间多学些理论知识,并且我们可以通过参加那些例如会计考试去检验一下自己所学。一方面,可以很好地督促自己用心学习;另一方面,考取多一点的证书,尤其是经济学方面和我所学专业相关的证书对以后找工作有帮助。 针对这些要求我们要有目标的学习。 首先,我们可以知道学习才财政要有较好的数学功底。上了大学才知道原来高中数学不错的我的数学其实很烂。对于微积分我常常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因为高中时学习的是文科,而大学里的经济数学微积分中有很多高中理科数学学过的但文科生未学过的知识,所以又是挺难的。但是我有信心去学好它。因为我一直有努力去学习,通过我的努力我。学会怎样去学习微积分。包括一些别人推荐的好方法。例如归纳总结的方法:归纳总结能帮助我将一些比较分散的知识集中起来,做到对某一方面知识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这样解决问题时,我的头脑中会形成更多的思路,找到更多的解题方法。总结包括一章中的基本概念,核心内容。还有就是大学不同于初中和高中,倘若我们还用以前那种死记硬背和题海战术是不行的。因为大学更重要的是思考。“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这句话我们从小就会,但很少付诸实践。大学要求我们必须学思结合,所以,遇到典型问题我会多加思考,追根溯源。但是同时我会勤加练习。 除了微积分我对于虽然枯燥但是重要的政治经济学也很重视,因为他也算是我们的一门专业课吧。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也有自己的重点乃至难点问题。例如,理解了商品经济下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重点原理,就能够比较容易理解价值规律的作用及市场经 3 济机制,就能够比较容易理解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利润、平均利润、利息、地租、垄断利润等经济范畴。 再例如,理解了资本有机构成的重要原理,就不难理解资本社会里的相对过剩人口、资本周转、利润及其影响因素,平均利润形成、超额利润等经济问题。因此,深入地弄懂、搞通重点和难点问题,可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地融会贯通全部课程内容。 总之对于大学有关于财政学的课程我都有努力学习,总结方法。而且各科结合学习,因为全面系统学习和掌握重点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全面系统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才能了解课程体系中的有关键意义的重点、难点;而深刻领会了重点和难点问题,又会带动对课程全部内容的加深理解和系统把握。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全面系统地学习是最主要的。在全面系统学习课程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掌握和领会重点问题,才能带动对全部课程内容的理解。在自学过程中,切忌孤立、静止地看问题,那种仅靠单纯、孤立地抓重点,甚至猜题押题,对自学考试抱有碰运气、走捷径的侥幸心理的学习态度和方法是不科学的,也不会取得好的学习效果。我要的不仅仅是成绩,还有培养自己的能力。 在学习各种和财政学有关的知识之余,我通过新闻、电脑等工具了解社会中和财政学有关事情。比如通过网络我知道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建构在一定的思想基础之上。在理 论层面,除了处于指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外,也包括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以及其他相关流派的观点和方法,还包括了中国财政经济学界20多年来围绕公共财政建设问题的探索。在实践层面,视野的主要线索,既有典型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也有体制转轨国家的经验,还有中国20多年财政税收改革的经历。,正是在这些理论与实践的支撑下,才有了迄今为止的中国公共财政建设进程。如此的理论与实践以及两者之间的紧密融合,成为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的一个重要思想基础。 可能一些人觉得学习财政学就学习呗,还了解这些干嘛呢!如果这样你就错了,因为财政是为了服务社会的,是为了国家经济更好地发展。所以了解财政有关事情是有必要的。再比如了解政府财政,或公共财政,指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是政府实现经济政策目标、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主要途径之一。这里政府可以是代表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也可以是地方政府。公共财政之外,政府实现经济政策目标的其他途径包括货币政策、贸易政策、法律法规等。这不仅有助于你学习财政学,还有助于以后的生活。 刚刚所述基本上是大一大二所要做的事儿,大三大四时候我会读一些老师或者学姐学长所推荐的书籍为自己充电。因为大学强调自主学习,所以静下心来看书很重要。在大学里能静下心来上自习的还真没有几个哦。 另外,联系实际,挖掘兴趣。 总之,我相信通过这些努力我可以学好财政学。

“财政”(Public Finance),即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财政学是研究国家(政府)如何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筹集和使用资金的理论、制度和管理方法的科学。按财政分配的主体不同,“财政学”可以分为:(1)以资本主义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财政学;(2)以社会主义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社会主义财政学;(3)对各个国家财政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比较财政制度学。根据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体制背景,不同国家的“财政”可以分为:计划经济财政和市场经济财政。“财政学”相应可以分为:“计划财政学”与“市场财政学”。

  • 索引序列
  • 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哪几个
  • 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几个
  • 行政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几个
  • 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
  • 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哪些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