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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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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英语报考条件如下1经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本科、网络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校(籍)生、应届毕业生和获得本科毕业证后一年内的成人教育毕业生(以下统称为成人教育本科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其他任何人员均不准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申请外省院校成人学十学位的湘籍成人教育本科生参加我省组织的成人学十学位外语水平考试须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出具学位授予院校所在省(市、区)的省级学位管理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的委托承(附考生身份信息、报考语种),在我院备案后方可在我省报名考试。所有考生(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规定使用的有效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

湖南中医药大学考研皮肤科专业要求: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相关知识: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Unified National Gradu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简称“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大学数学等公共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部分专业通过全国联考的方式进行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种。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条件

法律分析:招生计划: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为480人,临床医学专业招生380人,中医学专业招生100人。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医学生培养高校为南华大学、吉首大学、湘南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医药学院和邵阳学院。招生计划分别为南华大学50人,吉首大学80人,湘南学院50人,长沙医学院60人, 湖南医药学院90人,邵阳学院50人;中医学专业定向生培养高校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为100人。上述招生计划均纳入各培养高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培养模式:定向医学生按照国家医学本科层次五年制的模式培养,最后一个学期回生源地实习,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派到县级医疗机构实习。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一、报考条件定向医学生仅招收农村户籍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统一高考,且所考科目符合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招录要求;(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第15位代码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三)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的相关规定;(四)本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报考,且承诺毕业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履约服务 6 年。二、招生计划和培养模式2021 年我省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为480人(详见附件1)。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招生380人,中医学专业招生100人。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医学生培养高校为南华大学、吉首大学、湘南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医药学院和邵阳学院。招生计划分别为南华大学50人,吉首大学80人,湘南学院50人,长沙医学院60人, 湖南医药学院90人,邵阳学院50人;中医学专业定向生培养高校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为100人。上述招生计划均纳入各培养高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定向医学生按照国家医学本科层次五年制的模式培养,最后一个学期回生源地实习,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派到县级医疗机构实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Medicine;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第三条 学校概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6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9所附属医院,5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构建了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的三级重点学科体系。建有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8门;获批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及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认定国家级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团队5个。建有国家、省级科研平台69个,立项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318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88项。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计划、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第五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由教育部进行统一电子注册认证。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招委会),全面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录取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纪检监察室领导带队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第九条 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第十二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第十三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120%。第十六条 不设学校志愿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即“专业清”的原则)。具体程序为:将进档考生先进行第一专业志愿轮次的投档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轮次结束后,余下未录取的考生和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再进入第二专业志愿轮次的录取。以此类推,逐一进行后续专业志愿轮次的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轮次录取完成后仍有考生未录取、专业计划未完成的,则对未录取考生中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参照考生语数外总分及单科成绩、获奖情况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第十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5合格。实行高等学校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第二十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信息在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第二十三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奖学金、老百姓优秀学子奖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东健·国医大师熊继柏奖励基金、泰伦特助学金、颐而康•中针奖学金、江氏正骨励志奖学金、刘习明奖学金、三真康复奖学金、广誉远爱心助学金、湘港·陈玉瑜优秀学子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金额范围分别为1000~8000元不等。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校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第二十五条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邮编:410208,E-mail:。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网站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0年5月

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条件是什么

2019年湖北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⑷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不准报考。教育部规定:本科生虽可以跨专业考研,唯独不能跨考医学类研究生,中医属医学类。本科或专科医学类任意专业可以跨考医学类任意专业研究生。比如护理、临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可以报考中医研究生,这叫跨专业而不跨医学大类。

湖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条件男生

按照各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考生须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到湖南中医药大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HunanUniversityofChineseMedicine;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第三条学校概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8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5大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具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物学进入ESI学科全球前1%;中医学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学科”,中西医结合、药学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湖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学校构建了国家、部省、校级三级重点学科体系,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湖南省重点学科8个,校级重点学科20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15个,国家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及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118门。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667人,有博士生导师153人、硕士生导师87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4人。自主培养了国医大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100余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名中医、省芙蓉教学名师、省教书育人楷模、省名中医等名师名医170余名。拥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5个。建有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6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6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7个。近五年来,学校建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71个,立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400余项,获批科研经费约2亿元,实现科技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区域联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大项目的突破。获专利授权529项及各级各类科研奖励193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励79项。学校牵头成立了湖南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学生先后获国家级、省级奖励270余项,其中包括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中医赛道金奖、全国中医临床能力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中西医结合大学生临床能力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一等奖、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全国中医院校“远志杯”作品竞赛一等奖等。第四条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第五条学校颁发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由教育部进行统一电子注册认证。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招委会),全面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录取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第八条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纪检监察室领导带队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三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第九条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条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第十一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第十二条护理学专业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建议男生身高在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58米以上。第十三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色盲、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含“5+3”一体化)、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色盲、色弱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我校不予录取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者,报学校审定后转至身体条件不受限的专业就读,本人不愿调整专业者取消入学资格。四录取规则第十四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十五条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120%。第十六条不设学校志愿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第十七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即“分数清”的原则)。录取时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第十八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内蒙古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_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九条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含全国性高考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第二十条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第二十一条新生录取信息在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五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其他第二十二条学校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第二十三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奖学金、老百姓优秀学子奖学金、东健·国医大师熊继柏奖励基金、张学勇励志奖学金、湘港·陈玉瑜优秀学子奖学金、“江氏正骨”励志奖学金、“耀实通元”奖学金、“格尔智慧”奖学金、“筑梦基金”奖学金,奖励金额范围为1500~10000元不等。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泰伦特助学金、“筑梦基金”助学金、郭佳爱心助学金、曾晓晖女士爱心助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资助金额范围分别为500~7500元不等。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校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第二十五条入学资格复查: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六条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邮编:410208咨询电话:0731-85381117、85381101咨询邮箱:咨询QQ群号:473432949,867317692,912744668监督电话:0731-88458952学校官方网址:本科招生网址:微信公众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gh_4cb3e8185189)六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条件要求

法律分析:招生计划: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为480人,临床医学专业招生380人,中医学专业招生100人。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医学生培养高校为南华大学、吉首大学、湘南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医药学院和邵阳学院。招生计划分别为南华大学50人,吉首大学80人,湘南学院50人,长沙医学院60人, 湖南医药学院90人,邵阳学院50人;中医学专业定向生培养高校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为100人。上述招生计划均纳入各培养高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培养模式:定向医学生按照国家医学本科层次五年制的模式培养,最后一个学期回生源地实习,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派到县级医疗机构实习。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一、报考条件定向医学生仅招收农村户籍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统一高考,且所考科目符合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招录要求;(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第15位代码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三)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的相关规定;(四)本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报考,且承诺毕业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履约服务 6 年。二、招生计划和培养模式2021 年我省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为480人(详见附件1)。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招生380人,中医学专业招生100人。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医学生培养高校为南华大学、吉首大学、湘南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医药学院和邵阳学院。招生计划分别为南华大学50人,吉首大学80人,湘南学院50人,长沙医学院60人, 湖南医药学院90人,邵阳学院50人;中医学专业定向生培养高校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为100人。上述招生计划均纳入各培养高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定向医学生按照国家医学本科层次五年制的模式培养,最后一个学期回生源地实习,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派到县级医疗机构实习。

按照各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考生须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到湖南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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