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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学报编辑部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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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潍坊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潍坊科技学院2.学校代码:128433.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4.邮政编码:2627005.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6.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7.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8.办学条件:潍坊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院校、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国蔬菜之乡”“中国海盐之都”——山东省寿光市。校园占地2153多亩,校舍建筑面积7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亿元,馆藏图书145万多册,全日制在校生4191万余人。9.系部设置:学校现设通识学院、贾思勰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护理学院、士官学院、国际教育中心等17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42个本科专业,39个专科专业,其中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培育了园艺技术、海洋化工、机械电子、信息技术等优势学科专业群,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学为特色,工学、农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0.师资队伍:学校师资雄厚,现有教职工1759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尹伟伦受聘为教授、名誉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天来教授等专家学者加盟学校,引进全国知名博导张友祥、崔希海、李强、宋彧等教授,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达411人,硕士及以上学位1078人,“双师型”教师284人,3人评为山东省首席技师,4人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章、齐鲁巾帼发明家称号,校级学科带头人17名,48人受聘为北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博导、硕导。11.办学情况:学校坚持专家治校科学决策,聘请省内外专家成立战略规划、教学工作、学生事务管理、文化建设、预决算管理等五个专委会,作为顶层设计决策咨询机构,全面推进管理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入推进因材施教、分类施教,加强专业社团建设,建立学分置换制度,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以赛促学、促练,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大赛、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获特等奖、一等奖500多项,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12.就业升学: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推行适合的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升,育人成绩显著。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潍坊科技学院本科毕业生1740人,参考1110人,上线739人,录取571人,分别被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学校录取,考研录取率达到82%!连续八年考研录取率超过30%!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学校本科毕业生1766人,参考1099人,上线767人,目前正在录取过程中。学校专升本考试录取人数连续16年位列全省同类学校前茅。13.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省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省就业服务先进单位、省高校餐饮服务先进单位、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社会公信度满意单位等100多项荣誉,得到国家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内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潍坊科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六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七条 潍坊科技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录取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由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一条 潍坊科技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报考士官专业的考生由兵役机关按照征兵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体检,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 考生在选择报考专业时要认真查看学校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投档到选考科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将被退档。所有专业均不限单科成绩,中外合作专业、留学基金委项目专业外语语种限英语,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春季高考专业大类内按专业志愿录取,定向培养士官按照部队下达专业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普通类常规批,按照《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空中乘务专业需要达到相关面试要求,报到后由学校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调剂到其他专业。第十三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十五条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定向培养士官政策规定》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非士官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定向培养士官除部队下达的女生指标外,其余限男生报考。外语语种不限。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或电话查询。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十九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完全部学分,颁发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条 考生被学校录取,应按时到院报到。第四章 其它第二十一条 经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学费标准:本科动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护理学、学前教育、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审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5800元/年,中外合作、留学基金委项目专业:25800元/年,其余本科专业13800元/年,校企合作本科专业:17000-18800元/年。专科学前教育、护理:8600元/年,园林环境类专业:66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10800-12100元/年,定向培养士官类专业10000元/年,其余专业7600元/年。学校住宿费标准:A类2200元/生学年,B类1400元/生学年,C类1000元/生学年。第二十二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等有关情况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平均获得比例为20%以上。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3.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四条 经教育部同意,学校2020年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列有本科、专科(高职)统招计划,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仔细查阅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填报我院。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网址: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传真:0536-5196310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62700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学院负责解释。友情提示:我校的统招计划是国家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恳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对我院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在经慎重考虑并决定一旦学校录取一定报到的前提下,方可填报志愿。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学校负责,更是为人诚信品质的具体体现。2020年招生专业及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潍坊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坐落于闻名中外的中国蔬菜之乡——山东省寿光市。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处电话:0536-51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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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学院路166号邮编:262700学校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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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学报,本刊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怎么会这样啊

总 则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份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学院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潍坊学院 学校代码:11067第二条 主校区校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邮编:261061;安顺校区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卧龙西街2829号,邮编:261021。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 学校概况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是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省文明校园。学校现占地1543亩(10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98万册、数字资源5TB。学校建有高标准的大型体育运动场和4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体育馆,建有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的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潍坊地区城市节点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省首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学校现设22个教学单位、70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特色专业、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专业、成教品牌专业等30个;有省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成教特色课程等82门,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4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317个;开展教育部“国培计划”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6项。学校现有光学、区域经济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和民俗文化学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建有多光子纠缠与操纵、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光纤传感与光电信息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蔬菜种植装备智能化省工程实验室、现代蔬菜种业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民俗文化产业开发研究基地、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13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和15个市级科研创新平台。建有量子信息技术研究院、北海文化研究院、潍坊金融财政研究院、节能研究院、文博研究院、新型电磁材料研究所等61个研究院所,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潍坊学院学报》。近年来,承担国家级项目110余项、省部级项目1150余项。学校现有教职工198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689人。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50余人。聘任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特聘(兼职)教授或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600余人。近年来,学生先后获得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最高计算性能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励基金支持的“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等荣誉称号,在国际国内学科专业竞赛、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中屡获佳绩。在校生取得授权专利179项,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保持在20%以上。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主动对接“蓝黄”国家发展战略和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紧紧围绕地方需求,深入推进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广泛开展合作办学,与国内多所高校交流合作,同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接收3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近年来,学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展,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审核评估,被确定为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建设的省教师教育基地、国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并多次荣获全国、省、市荣誉称号。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省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组织实施普通招生工作。第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按录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说明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5个本科专业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舞蹈表演3个专科专业安排在安顺校区。说明2:特殊教育专业培养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专门人才,招生对象是身体健康的学生。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第十二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普通(文、理科)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以下简称“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文化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文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四条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一)山东省内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4个本科专业使用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模特)6个本科专业(方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舞蹈类、服装表演(模特)类联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使用山东省播音主持类联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承认联考及其他本科学校成绩,主项为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等)并取得本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填报。录取时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本科专业按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二)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本科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第十六条 我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统考外语语种限为英语;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原则上是英语。第十七条 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我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第十九条 一般专业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为便于组织教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本科专业男女生的录取比例为1:1。第二十条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1200元。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教育物价部门审批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若招生当年收费标准有变,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二十四条 奖贷措施:学校建立了助学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临时设立的各种助学奖学金等;专门成立了资助服务中心,完善了勤工助学等制度,帮助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并在校内设有多个岗位;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第二十五条 退学学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关于退费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二十六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者,将根据其具体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予以清退。第二十七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颁发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允许优秀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生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全部学分,且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可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和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基础上,达到辅修专业学位要求的可获得辅修专业学位证书。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潍坊学院负责解释。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学校地址:主校区: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安顺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卧龙西街2829号邮编:261021学校网址:招生信息网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536-8785670传真:0536-8785671招生监督电话:0536-878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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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坐落于闻名中外的中国蔬菜之乡——山东省寿光市。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处电话:0536-5109220

全称就是潍坊科技学院。地址在山东省寿光市学院路166号 邮编:262700 潍坊科技学院是在潍坊科技职业学院的基础上,经教育部和山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院校。新成立的潍坊科技学院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首批设置本科专业5个,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园艺、英语,从2008年开始招生。

潍坊科技学院全称就是潍坊科技学院,简称是潍科。具体地址是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邮编是262700。潍坊科技学院(Weif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一所由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举办,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是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院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高校、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的寿光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先后有寿光师范学校、寿光市教师进修学校、潍坊广播电视大学寿光分校、齐鲁经济学院等多所学校合并;2001年组建潍坊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4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潍坊科技学院。潍坊科技学院开办多个本科、专科专业,涵盖了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理学、文学、教育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老弟,我是10级的,我当年比你这严重多了,还是凑合点吧,我估计当年我写的都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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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份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学院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潍坊学院 学校代码:11067第二条 主校区校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邮编:261061;安顺校区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卧龙西街2829号,邮编:261021。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六条 学校概况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是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省文明校园。学校现占地1543亩(10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98万册、数字资源5TB。学校建有高标准的大型体育运动场和4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体育馆,建有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的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潍坊地区城市节点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省首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学校现设22个教学单位、70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特色专业、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专业、成教品牌专业等30个;有省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成教特色课程等82门,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4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317个;开展教育部“国培计划”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6项。学校现有光学、区域经济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和民俗文化学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建有多光子纠缠与操纵、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光纤传感与光电信息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蔬菜种植装备智能化省工程实验室、现代蔬菜种业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民俗文化产业开发研究基地、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13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和15个市级科研创新平台。建有量子信息技术研究院、北海文化研究院、潍坊金融财政研究院、节能研究院、文博研究院、新型电磁材料研究所等61个研究院所,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潍坊学院学报》。近年来,承担国家级项目110余项、省部级项目1150余项。学校现有教职工198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689人。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50余人。聘任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特聘(兼职)教授或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600余人。近年来,学生先后获得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最高计算性能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励基金支持的“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等荣誉称号,在国际国内学科专业竞赛、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中屡获佳绩。在校生取得授权专利179项,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保持在20%以上。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主动对接“蓝黄”国家发展战略和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紧紧围绕地方需求,深入推进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广泛开展合作办学,与国内多所高校交流合作,同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接收3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近年来,学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展,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审核评估,被确定为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建设的省教师教育基地、国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并多次荣获全国、省、市荣誉称号。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省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组织实施普通招生工作。第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按录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说明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5个本科专业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舞蹈表演3个专科专业安排在安顺校区。说明2:特殊教育专业培养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专门人才,招生对象是身体健康的学生。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第十二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普通(文、理科)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以下简称“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文化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文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四条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一)山东省内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4个本科专业使用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模特)6个本科专业(方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舞蹈类、服装表演(模特)类联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使用山东省播音主持类联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承认联考及其他本科学校成绩,主项为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等)并取得本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填报。录取时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本科专业按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二)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本科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第十六条 我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统考外语语种限为英语;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原则上是英语。第十七条 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我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第十九条 一般专业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为便于组织教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本科专业男女生的录取比例为1:1。第二十条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1200元。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教育物价部门审批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若招生当年收费标准有变,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二十四条 奖贷措施:学校建立了助学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临时设立的各种助学奖学金等;专门成立了资助服务中心,完善了勤工助学等制度,帮助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并在校内设有多个岗位;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第二十五条 退学学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关于退费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二十六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者,将根据其具体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予以清退。第二十七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颁发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允许优秀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生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全部学分,且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可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和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基础上,达到辅修专业学位要求的可获得辅修专业学位证书。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潍坊学院负责解释。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学校地址:主校区: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安顺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卧龙西街2829号邮编:261021学校网址:招生信息网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536-8785670传真:0536-8785671招生监督电话:0536-8785173

潍坊学院学报,本刊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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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楼五楼,潍坊学院院报编辑部,你可以去问一下,要不你看看院报,应该有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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