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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杂志投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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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杂志投稿要求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可以在:1、《国土资源科技管理》是北大核心期刊。是一份以刊登土地、矿产、海洋、水等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的科技管理研究成果为主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它以其科技先进性,内容学术性,成果应用性为特色,力求文字看得懂,技术学得到,经验举措用得上以享读者。2、《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是测绘地理学方面的省级期刊。主要刊载测绘高新技术、地球空间信息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前沿理论与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技术总结与经验交流;测绘行业管理与改革的先进经验;测绘生产技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及教学经验介绍等。3、《农家参谋》是比较容易发表的一类期刊,内容板块比较多,大多是涉及农业的,如果想发表农业方面的土地资源管理经营的论文,可以选择《农家参谋》,农业经济、林业经济、水利工程等都是可以发表土地资源管理论文。

可以。国土资源所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写道,加强开展国土资源业务专业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撰写相关论文在市级媒体刊物以上发表,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上发表报道2篇,报送信息报道6篇以上。

中国只能养活16亿人口, 现在中国已经有13亿人口了, 如果放松计划生育, 中国人口就有可能突破16亿这个上限, 就会给中国带来灭顶之灾

国土资源杂志官网投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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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Territory & Natural Resources Study主办: 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资源研究所周期: 季刊出版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3-78532010年最新投稿须知(含投稿地址)下载:

如果是学校要求发论文,要先弄清楚学校的要求哦,比如说是要发省级,国家级期刊,还是核心期刊这样,期刊问题可以找『发表吧』了解

山东国土资源杂志投稿要求

马卓敏1 王蕊1 姚传斌2 路焕1(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蓬莱市国土资源局)摘要 《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标志着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作为省级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和立法的参与者,笔者从立法的必要性、立法进程和主要亮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关键词 《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必要性 进程 主要亮点2014年2月10日,山东省政府以273号令颁布《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是山东省第一部规范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省政府规章,填补了地质资料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对于依法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和开发利用,服务地质勘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十分重要的意义。1 立法的必要性随着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也随之发生变革,突出表现为:一是地质资料管理体制不完善,汇交人依法汇交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专业人员、技术知识及保管条件,地质资料欠交和丢失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地质资料管理比较分散,尚未实现统一汇交。特别是水文、工程、地震地质资料,分别由电力、交通、水利、城建、地震等部门管理,由于缺乏汇交监管机制,各部门自行其是,无法统一的收管用和资源共享,阻碍了全省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产业化建设进程。三是地质资料监管职能无法向基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延伸,导致由市、县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发证、组织评审的地质资料无人管理,本辖区内地质资料汇交人是否履行了汇交义务,无从查知,无法协助部、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实施有效监管。四是对于在境外开展地勘工作的国家投资项目,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不能有效地掌握项目详情。五是各级地质资料馆藏建设普遍落后、资料利用率相对低下。由于《地质资料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较早且过于原则性,难以适应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又属国土资源部规章,具有一定的部门局限性,难以协调山东省各有关部门。在十多年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山东省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管理体制上也进行了大胆创新,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省政府规章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2 《办法》的立法进程1 立法调研阶段2009年7月,山东省召开了由国土资源、地矿、冶金、煤炭、黄金等方面专家参加的地质资料需求及国土资源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讨论会,成立地质资料社会需求调研组,开展地质资料专题调研,调查了解各行业对地质资料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010年,初步有了要为地质资料管理立法的想法,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和资料馆资料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地质、档案、计算机等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江苏、辽宁、吉林、福建、湖北、陕西等省的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为广泛学习兄弟省份地质资料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先后到全国地质资料馆及上海、广东、江苏、辽宁、内蒙古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2 立法筹备阶段1 《办法》初稿定稿2012年,将立法工作纳入到山东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省国土资源厅成立立法起草小组,启动起草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初稿。初稿形成后,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办法》的可执行力,省厅法规处和资源处联合召开了座谈会,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法制、部分市国土资源局储量科、法规科负责人,以及冶金、煤田、地勘等档案馆负责人等参加。与会人员对《办法》初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修改建议。2 经多次讨论和修改后,形成《办法》草案根据座谈会上各方面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8月底,省法制办、厅法规处、厅资源处、资料档案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在济南进行了《办法》草案统稿工作,逐条逐句地修改完善,形成《办法》草案会签稿,并正式提交省法制办。随后省法制办召集省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地震等部门,对草案会签稿进行讨论,各部门根据各自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其中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地质资料是否统一汇交进行了激烈讨论。通过多次讨论、协调和修改,大家对《办法》草案各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办法》草案顺利通过,省法制办将草案上报省政府。3 《办法》正式颁布2014年1月9日,《办法》在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省长郭树清2月10日签署第273号省政府令予以颁布,并于4月1日起施行。3 《办法》的主要亮点现《办法》分为五章,即总则、地质资料的汇交、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33条。《办法》在吸收、借鉴了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山东省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归纳了山东省在地质资料管理方面的成绩和经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1 赋予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资料监管职能为进一步加大地质资料的监管力度,《办法》建立了三级管理制度,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赋予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接受、保管、利用地质资料的职能,以及协助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辖区内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的职能。2012年,山东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成果、实物、原始地质资料汇交实行全程监管,目前只有国家和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及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拥有平台的使用权,为进一步加强对地质资料汇交监管,避免因各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导致的地质资料不交、漏交、瞒交、欠交现象的发生。《办法》第五条明确提出,要在建立健全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对地质资料进行全面汇交进行监督管理,赋予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权限,对其开放监管平台市级监管权限。2 把地质资料管理纳入财政预算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提升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的管理水平。《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并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馆舍建设、管理人员工资、资料收管用运行经费等均可以依据此条申请财政支持,给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3 建立了地质资料汇交责任机制和委托汇交制度《办法》建立了地质资料汇交责任机制,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有关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山东省多年来地质资料管理的实践证明,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地质资料管理机构分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地质资料无法实现统一汇交和管理,因此该条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有利于促使各部门将项目的信息及时通报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敦促汇交人依法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地质资料的编制和汇交专业性较强,需要由具备资质的地质单位来承担,一般情况下,项目的出资方往往不是地质项目的承担者,项目结束后项目承担方把资料移交给出资方,但出资方不懂得地质资料管理,造成资料缺失和欠交、报告质量较差的现象频出。因此,《办法》第八条规定“出资人可以书面委托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代为汇交地质资料”,这样就在不改变法定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大大缩短了资料的汇交周期,保证了地质资料的质量。4 明确了违反地质资料汇交义务的法律责任《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虽然规定了未按期汇交地质资料和伪造地质资料的法律责任,但对验收不合格的地质资料未按期规定期限和要求修改补充的未做规定。因此,《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汇交人对验收不合格的地质资料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修改补充的,视为不汇交地质资料,由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山东省建立地质资料汇交情况诚信档案,并在省厅网站公布诚信单位名单、非诚信单位名单和处罚决定。加大对欠交地质资料、无特殊原因拒不补交地质资料、职能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等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多次不履行汇交义务或者不及时汇交资料的,不得申请新的探矿权、采矿权,不得承担国家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不得申报国家科技奖。5 明确了境外投资的地质资料汇交要求近几年,山东省境外投资地质找矿的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出资所形成的地质资料,对我们找矿和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参考和借鉴作用,为了确保这部分资料不流失,《办法》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本省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以外承担国家出资项目所取得的地质资料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4 《办法》的执行情况1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座谈会《办法》颁布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及时召开贯彻实施《办法》发布和座谈会,邀请省法制办、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住建厅、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厅、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煤田地质局负责人,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厅领导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以《办法》的颁布为契机,抓好宣传和落实,理清工作思路,切实重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的基础工作,加强地质资料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体系建设,提升整体业务和社会化服务能力。2 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报道为使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办法》的宣传和培训方案,以鲁国土资字〔2014〕219号文件的形式发放各市县国土资源局。目前各市县国土资源局结合各自实情进行集中时间学习,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切实把《办法》的精神实质理解透、把握准。为扩大《办法》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使全省各级地质资料管理人员深入领会依法行政精神实质,做好地质资料管理与矿政、地政、测政及综合事务工作的衔接工作,《山东省国土资源导报》、《山东国土资源》杂志、各大网站对《办法》进行了专题报道。3 公布了山东省地质资料汇交细目为提升《办法》的可操作行,使广大汇交人明确资料汇交详情,根据《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迅速制定了《山东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山东省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和《山东省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细目》,2014年3月26日以鲁国土资发〔2014〕13号文件的形式向全省进行发布。

地址:二环东路5948号电话:(0531)88583516是山东国土资源厅,不是部

回答 东省国土资源厅 执法监察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信息来源: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 法律法规咨询:86568906 信 访 电 话 :88583521 其 他:88583516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自然资源领导: 向你们紧急反应关于阳谷县狮子楼街道办邵楼村委非法占用我村20余亩耕地 2021年2月9日阳谷县狮子楼街道办邵楼村委以张广珍为头目的征地班子以建设为由,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及任何合规手续的前提下无听证,无征地补偿协议等

国土资源通讯杂志投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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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通讯》,由国土资源部主管。《中国土地》主办单位为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主办;是国家国土资源部所属媒体,是国土资源领域唯一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土地管理专业刊物;《中国地质》主办单位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主管综合性地质学术刊物核心期刊地质学术理论期刊;《中国地质教育》主办单位为中国地质学会。

《中国土地》是土地管理专业刊物。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介绍有关土地管理的理论和科学技术成果,交流国内外土地管理的经验。主要栏目:地政时评、特别策划、理论探讨、新闻月评、就地说法、经验交流、地产市场、调查研究。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主办单位: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主编:孙国瑞ISSN:1002-9729CN:11-1351/F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甲30号邮政编码:100034电话:010-66557819/66557817;Email: ps:lz只需将稿件正文+附件邮箱传到编辑邮箱,就基本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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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国土资源杂志投稿要求

没有077这一类07 住宅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071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072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0米,北方宽度<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02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0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0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023 其它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031 有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032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033 其它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043 其它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05 商服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051 批发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052 住宿餐饮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053 商务金融用地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054 其它商服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06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采矿、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06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06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06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07 住宅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071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072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081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082 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083 科教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084 医卫慈善用地 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085 文体娱乐用地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086 公共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087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08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09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091 军事设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092 使领馆用地 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093 监教场所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094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09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10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1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102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103 街巷用地 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104 农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0米、北方宽度≥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105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106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107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116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11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0米、北方宽度≥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118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119 冰川及永久积雪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12 其它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121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122 设施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123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0米、北方宽度≥0米的地坎。124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125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126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127裸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孙浅 金乐(江苏省地质资料馆)摘要 本文介绍地质资料的形成和特点,以及江苏省地质资料馆在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特点,阐述了地质资料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关键词 地质资料 形成 特点 服务 经济社会发展 江苏地质资料是记录不同时期地质工作过程与认识的载体,是地质工作形成的重要基础信息资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地质工作投资超过7000亿元,在地质工作中形成了海量的地质资料,这些资料汇集了几代地质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心血,它们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地质工作是经济建设的先行,贯穿于长期建设的全过程,渗透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方面。必须加强地质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地质资料作为地质工作服务社会的载体,广泛应用于地质科学研究、矿产勘查、地质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地质资料的需求越来越大,地质资料信息的重要性日益突出。1 地质资料的形成和特点地质资料分为三种: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包括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岩矿心、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是指在进行地质工作时直接形成或采集的,反映地质工作者对地质现象或地质体的最直接认识,以各种载体类型存在的原始记录、中间性解译资料、最终地质工作成果原稿等。成果地质资料是指地质工作项目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后,按一定的技术规范和格式编成的,以文字、图、表、多媒体、数据库、软件等形式存在的反映地质工作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的一套科技文件材料。实物地质资料是指地质工作中直接采集和形成的有采集记录或登记的岩(矿)心、标本、光(薄)片、样品副样等实体。档案是记录人们社会实践的原始信息的各种载体。档案来源于社会实践,在人类从事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这些社会实践活动涵盖了物质生产活动、科学研究活动、社会管理活动等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档案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档案所记录的是原始信息,可称为原始的历史记录,这是档案的本质特征。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活动的记录和成果,是原始的第一手材料,是最真实、最可靠的原生信息,具有档案属性。地质资料反映了地质工作人员进行地质勘查和研究的过程,反映了地球的物质组成、结构、构造及演化规律,地质资料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地质资料种类多样,包括区调、海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工环勘查、物化遥勘查、地质科学研究、技术方法研究、其他,共8大类。2 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为加强地质资料管理,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条例和法规。2002年3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确立地质资料统一汇交制度,为资料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后,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依法汇交地质资料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地质资料汇交范围、馆藏机构、汇交时限、汇交过程等内容。2004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2006年,国土资源部颁发《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进一步完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制度,提高数字化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水平。在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2012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原始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57号)。为进一步提高地质工作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地质资料信息的服务功能,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制定《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国土资发〔2010〕113号),促进地质资料管理职能的全面到位。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与管理“五平台一支撑”是推进两化的基础性工程,全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座谈会提出要进一步推进以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地质资料共享服务平台、电子阅览室、油气委托管理平台、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等为内容的“五平台一支撑”建设。会议要求运用汇交监管平台实现地质资料汇交的网上监管;全面建成共享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加快电子阅览室建设,提高地质资料窗口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油气委托管理平台;全面部署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快地质资料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江苏省紧紧围绕地质资料“两化”工作,以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转变管理和服务方式,夯实服务基础,提升服务能力。硬件方面,江苏省地质资料馆除配置计算机、绘图仪、扫描仪、复印机外,2013年还配置一台新服务器,并安装地质资料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方面,2010年资料馆已全面完成地质资料数字化,地质资料数字化有利于地质资料长期、安全保存,便于利用现代手段开展社会化服务。地质资料数字化完成后,资料馆陆续建成共享平台及电子阅览室,建成目录数据库、涉密库、储量空间库并维护,对馆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方式从之前纸质地质资料的接收、保管和借阅,向提供查询、订单、专题等方式多样的服务转变。用户通过登录江苏省地质资料馆网站,进入目录查询栏目,点击目录检索系统,就可以快捷方便地进行查询。订单服务则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用户提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用户可将所需资料的档号或图幅顺序号、格式要求等发送到江苏省地质资料馆,收到上述材料后,提供资料加工复制并负责邮寄。专题服务是用户提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地质资料利用服务,如专题咨询、业务培训、对口编研、电子文档制作等。由江苏省地质资料馆同用户协商,以科研专题或课题的形式签订协议,根据用户需求对资料或数据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提交用户。正是由于服务基础雄厚,资料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能力增强,能够进行压矿调查、重要矿产分析评价。目前江苏省地质资料馆已完成句容市九华山铜矿东部地区地质资料信息集成,将开展宁芜成矿带(江苏区域)地质资料信息集成、苏州地质资料信息集成及沿海地质服务体系建设。3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江苏省地处中国大陆东部沿海中部和长江三角洲地带,总面积26万km2,占全国的06%,常住人口7898万,人口密度居全国各省区之首,人均国土面积在全国各省区中最少。江苏经济综合实力在国内一直处于前列,2013年,江苏省实现生产总值59162亿元,人均GDP达74607元。随着江苏省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逐渐呈现出沿海地质综合调查薄弱及矿产资源、能源、水资源紧缺的态势,同时环境污染、地质灾害频发、城市规划不合理现象也出现,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合理利用地质资料信息来解决。地质资料信息的开发利用,不仅能对地质找矿、国土资源管理提供重要支撑,可以减少地质工作重复投入,降低矿产勘查投资风险,提高地质工作的效率;而且对于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沿海地质等地质资料,为政府进行农业规划、城市规划、沿海大开发等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地质资料信息还提供了大量的地质专业信息,包括地层、构造、岩浆岩、第四系、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等,这些为科学研究工作提供了大量的地质概况信息。地质资料信息的开发利用,对江苏省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江苏省地质资料馆会进一步提高综合实力,努力建成数字资料馆,甚至是智慧型资料馆。力争今后根据广大地质工作者的不同需求,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提取整合相关信息,提供全面、细致、准确的高效服务。参考文献[1]马兰浅谈地质档案的特点[J]甘肃科技,2012,28(2):86~[2]王永生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的研究[J]南方国土资源,2011(2):34~[3]陈汉永加大地质勘查力度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J]江苏地质,2007,31(1):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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