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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的文献检索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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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的文献检索题目

一、1、下列哪种图书不属于工具类图 :A科技专著2、下面那些属于白色文献?:B期刊 C报纸3、文献的构成要素:A信息内容 B载体材料 C信息符号4、文献中,ISSN是指:C国际连续出版物号5、下列哪种文献不属于白色文献?:A军事情报 C个人隐私材料 D企业内部资料6、下列选项中属于特种文献类型的是:C标准文献7、在下列哪种检索工具中可以得到历年的统计数据?:C年鉴8、关于检索,如按检索对象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种:A数据检索 B事实检索 C文献检索9、下列选项中属于连续出版物类型的选项是:A科技期刊10、文献检索效果的主要指标是:B查全率 D查准率11、文献中,ISBN是指:A国际标准书号12、下列哪些是零次文献?:A未公开发表的文献 B技术档案 C作者日记13、下面哪些属于二次文献?:B题录 C目录 D文摘14、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D载体15、下列关于检索目的的说法正确的是:A学习前人的优秀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B避免重复研究、建设 C了解前人的工作,以便继承发展16、百科全书属于:D三次文献17、下列哪些手段会达到缩小检索范围,提高查准率的作用?:A字段检索 B限制检索 C短语检索18、在布尔检索法中,“A AND B ”表示能查找出:C同时含有这两个词的文献19、在下列文献中以刊载新闻和评论为主的文献是:C报纸20、下列哪种文献属于二次文献?:A目录21、DOI是指:B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22、下列哪些手段会达到扩大检索范围,提高查全率的作用?:B全文检索 C增加算符 D使用上位词23、文献按级别分为一次文献、二次文献和三次文献,共三个级别。:错24、文献中,ISBN指国际连续出版物号。:错25、不同的检索系统使用的截词符不同、各数据库所支持的截断类型也不同。:对26、连续出版物就是期刊。:错27、检索策略(Retrieval Strategy),是指为实现检索目标而制定的全盘计划或方案,是对整个检索过程的谋划与指导。:对28、任何一种截词检索,都隐含着布尔逻辑检索的“或”运算。:对29、中国图书分类法将人类知识分为四大部分。:错30、现代文献有文献信息、文献载体、符号系统和记录方式四个要素构成。:对31、截词检索是预防漏检提高查准率的一种常用检索技术。:错32、分类途径就是按照文献的名称体系查找文献的途径。:错33、文献按加工程度分为一次文献、二次文献、三次文献和零次文献。:对34、联合目录反映多个图书馆的书刊订阅收藏情况。:对35、文献知识的内容与其记录方式、载体材料无关。:对36、参考工具是二次文献。:错37、信息检索中,查全率和查准率之间往往存在互逆关系,所以在检索中要求高查准率时,查全率往往会降低,反之亦然。:对38、信息检索的本质是信息用户的需求和信息集合的比较与选择,即匹配的过程。:对39、布尔逻辑符有与(and)、或(or)、非(not)三种。:对二、1、在万方数据资源的资源总览中,每个数据库的名称后有一个数字,这个数字代表:B数据库记录的条数2、下列哪个数据库能检索到核心期刊的全文?:C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3、期刊论文的外部特征有: A文献题目 B著者 C文献出处4、下列几组概念之间属于上下位关系的是:B局域网与无线局域网 C家用电器与电视机5、利用图书馆的数据库检索期刊论文时,可供选择的中文数据库是:C维普数据库6、如果对某个课题进行主题检索时,可选择的检索字段有:A关键词 D题名 E文摘7、使用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的分类浏览时,当展开到最后一层子目录,点击子目录名会出现:B属于该目录的全部文献8、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可以检索的文献类型是:D以上都有9、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时,字段限定在作者字段,检索式“李红”,选择“精确匹配”,可以命中哪些记录?:A作者为“李红”的记录10、我校图书馆所购买的下列数据库中可以检索期刊论文的是:D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11、期刊浏览器的功能包括:A浏览全文 B识别文本 D全文查找12、下列能满足读者族性检索需要的检索途径是:A分类途径13、为了提高查全率,下列哪个检索式是正确的?:D土豆或马铃薯或洋芋14、进入维普数据库中的传统检索,检索式为“K=(基金)”,选择“精确”检索时,则下列关键词哪些不会命中?:A封闭式基金 B货币基金 C基金会15、期刊论文记录中的“文献出处”字段是指:A刊载论文的期刊名称及年卷期、起止页码16、在维普数据库检索有关“多媒体网络传播”方面的文献,正确的检索式为:C多媒体 与 网络传播17、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时,字段限定在作者字段,检索式“李红”,选择“模糊匹配”,可以命中哪些记录?:A作者为“李红”的记录 B作者为“李红英”的记录 C作者为“李红霞”的记录18、请将馒头、食物、面食、食品等概念按照上下位的关系依次排序:(1) 食物(2) 食品(3) 面食(4) 馒头19、请将英语、英语口语、外国语、语言等概念按照上下位的关系依次排序:(1) 语言(2) 外国语(3) 英语(4) 英语口语20、请将萝卜、白萝卜、根类菜、蔬菜等概念按照上下位的关系依次排序:(1) 蔬菜(2) 根类菜(3) 萝卜(4) 白萝卜21、登陆中文数据库检索,将李豫颖、高杰欣、 李社英和袁小红等作者与下列篇名匹配起来:(1) 混合记忆信息与记忆信息筛选(2) 教学评价信息系统设计与信息应用(3) 善于把工作信息变为新闻信息(4) 高校信息教学资源利用有效性研究22、CNKI中国知网数据的全文有PDF和CAJ两种格式。:对23、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都包含多个子数据库。:对24、题录型检索工具,其著录项目主要包括文献篇名、作者、文献出处。:对25、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都是综合性的大型数据库,收录有多种类型的文献。:对26、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数据俗称“三大中文数据库”,只收录中文文献。:错27、《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的分类专辑起着选择检索范围的作用。:对28、核心期刊是指经常使用的期刊。:错29、族性检索是对具有某种共同性质或特征的众多事物、概念的检索,分类搜索引擎是族性检索的首选工具。:对30、将“彩色电视机”拆分成“彩色”并且“电视机”进行检索,所得结果的数量比拆分前多。:对31、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除可以检索期刊论文外还可以检索到标准、专利、科技报告、学位论文等其他类型的文献。:对32、《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的导航浏览只有中图法浏览。:错33、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数据都收录有一定量的英文文献。:对三、1、在EBSCO数据库检索时,输入comput?,表示 ? 处允许有多少个字母?:D1个字母2、EBSCO数据库中,检索字段代码为TI、SO、AU分别表示的是:C题名、刊名、作者3、在EBSCO数据库中收录了许多著名的刊物,问《Harvard Business》收录在EBSCO的哪个字库?:CBusiness Source Premier4、EBSCO数据库中的哪个字库收录有期刊《US-China Foreign Language》?:AAcademic Search Premier5、检索表达式computer/ti指的是在什么字段中检索含有computer的文献记录?:A标题6、常用布尔算符有:and、or、not等,当采用同义词进行检索时应当选用的算符是:A7、下列哪个数据库能检索到外文期刊论文全文?:CSpringer Link8、在EBSCO数据库检索时,输入comput* ,表示 * 处允许有多少个字母?:C0-N个字母9、利用EBSCO的ASP数据库检索文献篇名中含有CD-ROM或DVD技术方面的文献,其他项默认,下面正确的表达式为:CTI (cd rom or dvd) and TI technolog*10、检索表达式computer/so 指的是在什么字段中检索含有computer的文献记录?:A来源出版物11、用EBSCO数据库检索时,如果想扩大检索结果的数量,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措施?:B增加同义词或上位词C使用截词检索D将检索字段Title改为ALL Text12、下列哪些数据库包含期刊论文全文?:AEBSCO数据库 CSpringerLink数据库 D维普数据库13、对于输出篇数过多的情况,其原因可能是:A使用了过多的截词方法 D应该使用逻辑 与 的使用了逻辑 或14、输入wom?n可检索到包含以下单词的文献:Awoman Bwomen15、在EBSCO数据库检索时,检索式“TI online N2 searching” 的含义是:B标题中含有ONLINE和SEARCHING,顺序可以颠倒C标题中含有ONLINE和SEARCHING,中间可以插入其他词语16、EBSCO系列数据库中的Academic Search Complete子库提供的检索途径包括:ATitle BAuthor DJournal Name17、从概念之间的关系,判断下列检索策略,那些是符合逻辑的?:Bycle OR bicycle Dbank AND management18、利用Springer检索有关“计算机数据通讯网络研究”方面的期刊论文,可用到的检索词有:Aputer Bdata Cunication Dwork19、输入comput* 可以检索到包含下列字段的文献:Bputing Cputation Dputer20、在EBSCO数据库中检索时,检索字段代码TI、SO、AU、TX依次表示的是:A标题 B来源出版物 C作者 D全文21、SpringerLink数据库收录有包含下列类型的文献:A电子期刊 B电子图书 C丛书 D参考工具书 E实验室指南22、在外文数据库检索时,使用截词检索可以提高信息检索的查全率,但是可能会降低信息检索的查准率。:对23、EBSCO数据库中的ASC是学术期刊集成全文数据库Academic Search Complete的简称。:对24、在外文数据库检索时,遇有Fulltext链接时,说明该库可提供原文。:对25、常用布尔算符有:and、or、not等,当采用同义词进行检索时应当选用的算符是and:错26、SpringerLink数据库由美国Springer(施普林格)出版社出版:错27、德国斯普林格(Springer-Verlag)出版社是世界上最大的科技出版社之一 ,以出版学术性出版物而闻名于世,它也是最早将纸本期刊做成电子版发行的出版商。:对28、SpringerLink将收录的所有文献类型按期刊、图书、丛书、参考工具书、实验室指南等进行划分。:对29、禁用词(STOP WORD)是指不表达实际意义的虚词,如冠词、介词、连词等。通常在检索系统生成索引的过程中会忽略这些虚词。:对30、EBSCO数据库中的BSC是商管财经类全文数据库Business Source Complete的简称。:对31、在使用截词方法检索具有相同词干的检索词时,这些词之间自动地隐含了逻辑 与 的关系。:错32、在使用截词方法检索具有相同词干的检索词时,这些词之间自动地隐含了逻辑 或 的关系。:对33、在EBSCO数据库检索时,输入:ne?t 可以检出neat ,nest,next或net:错34、在题名字段检索输入 Comput* 可以检出题名中包含有Computing、Computed、Computer等词之一的文献。:对四、下列哪一种文献提供了检验商品的通用依据:标准 GB83是下列哪种文献的编号:国家标准专利的有效期:从申请之日开始 如果想要了解即将举办的会议的信息,下列途径最好的一种是:专业学会以/协会网站特种文献是指:图书、期刊以外的文献授予专利的时候给出的编号是:专利号7:中国国家标准的代码是:GB以下哪种申请能授予专利权:药品的制造方法狭义的专利文献是指:专利说明书当专利权期限届满时,其专利权为谁所有:公共财产各国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均要求具备“三性”,其中不属于这“三性”的是:专有性 如把已问世的电子表做成圆形方形等外观形状,或对其色彩进行设计,则应属于:外观设计专利13: 依照我国专利法规定,以下发明将不被授予专利权的是:B 疾病的治疗方法C 吸毒工具D 新式武器 专利文献中常见的几种号有:A 申请号B 分开号C 公告号D 专利号 我校哪些数据库可以检索到学位论文:A CNKI中国知网C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下列哪些文献属于特种文献:A 专利文献B 学位论文C 会议文献 根据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请依次写出以下[J]、[M]、[C]、[D]四个符号表示哪种类型文献:A 期刊B 专著C 论文集D 学位论文 我国国家标准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指导性标准,分别用以下代码表示:A GB B GB/TC GB/Z 按照约束力来分,标准可分为:A 强制性标准B 推荐性标准C 指导性标准 专利文献中常见的几种日有:A 申请日B 公开日C 公告日D 优先权日 专利具有以下几大特点:A 独占性B 排他性C 地域性D 时间性 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些发明将不被授予专利权:A 发明一种新的教学方法B 发现一颗新星C 发现新的物种 中国专利可以通过以下哪些途径检索:B 万方数据C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下列哪些文献属于特种文献:A 会议录B 科技报告 一项发明创造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B 实用性C 新颖性D 创造性 专利的类型有:A 发明专利B 实用新型C 外观设计27、国内的专利可以通过下列哪个数据库检索到?:B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CCNKI中国知网28、特种文献的特点是:A出版形式特殊 B获取途径特殊 C出版发行无规律 D类型复杂多样29、专利文献中常见的几种人有:A申请人 B发明人 C专利权人 D代理人30、CNKI中国知网检索系统可以检索博、硕士论文。:对31、GB83是专利文献的编号。:错32、专利文献是集技术、经济和法律于一体的特种文献。:对33、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错34、对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等以及工艺、方法等技术发明,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错35、在科技论文正文后的参考文献的著录中,[M]代表该文献是一篇会议论文。:错36、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对37、了解嘉兴学院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来实现。:对38、一项发明创造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39、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对五、利用百度,在嘉兴学院网站()上进行有关“毕业环节”的搜索,其最佳的检索式是: site:() "毕业环节"利用百度搜索引擎搜索word文档,下面搜索语法正确的是: 检索词filetype:百度属于下列那类搜索引擎: 全文索引百度搜索引擎的名称“百度”来源于下列中的那一句词,其作者是谁: 众里寻他千百度,辛弃疾 如果希望了解某种产品在使用中可能出现哪些故障,存在哪些缺陷,最好通过下列哪种渠道检索:产品论坛 在baidu搜索时,要实现字段的精确检索,可以用下列哪种方法:双引号 利用Google搜索引擎搜索PowerPoint文档,下面搜索语法正确的是:检索词filetype:PPT 用google搜索中文教育科研类别网站()上所有包含“金庸”的页面。最佳检索式是:金庸site: 使用搜索引擎进行信息检索时,下列措施中对提高查准率有帮助的是:限定检索词必须出现在网页的标题 谷歌属于下列那类搜索引擎:全文索引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模式,通过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等方式实现搜索的虚拟与现实的对接,揭露事情真相,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人性化搜索体验,这种前卫的搜索模式被称为:人肉搜索 全球最大的中文音乐搜索平台是:百度MP 利用baidu搜索信息时,要将检索范围限制在网页标题中,应该使用的语法是:intitle:14: 搜索含有“data bank”的PDF文件,正确的检索式为:data bank filetype: 类别域名是依照申请机构的性质划分出来的域名,以下域名正确的是:A du 教育机构B v 政府部门C 商业公司D 网络服务 网络信息检索工具的作用有哪些?A 提炼信息C 有序化组织D 快速检索 当检索结果为零或太少时,就需要扩大检索范围,通常采用的方法是:B 使用同义词C 使用相关词D 使用近义词 网络信息资源的特点:A 潜在的失控性B 离散性与共享性C 不均匀性D 离散性与共享性 通过搜索引擎检索产品信息时,可以包括哪些方面的关键词?A 产品名称B 产品型号C 生产厂商D 产品价格 关于网络信息的特点,正确的说法有哪些?A 内容丰富、涵盖范围广泛B 多媒体组合,形式多样C 信息来源分散、无序,缺乏统一管理D 自由,缺乏管制,无国界 类别域名是依照申请机构的性质划分出来的域名,教育机构、政府部门、商业公司、网络服务的域名依次为:(1) du(2) v(3) (4) 搜索引擎也是一种检索工具,可以检索INTERNET上巨大的信息资源:对 百度和Google这两个搜索引擎中,都用符号( - )表示逻辑“非”操作:对 在百度搜索引擎中,查找关于网络技术的课件,可用检索式(网络技术 filetype:ppt):对 Google 搜索不区分英文字母大小写,所有的字母均当做小写处理:对 最常用的全文搜索引擎有百度、谷歌(Google)等:对 百度和Google这两个搜索引擎中,都以“空格”表示逻辑“或”操作:错 Google 会忽略最常用的词和字符,这些词和字符称为忽略词。如:和、的、how、where、and 等:对 INTERNET是基于 TCP/IP 协议的:对 百度和Google这两个搜索引擎中,都以“空格”表示逻辑“与”操作:对 在Google搜索时,如果您想缩小搜索范围,只需输入更多的关键词,只要在关键词中间留空格就可以了:对 GOOGLE和BAIDU是国内外分类目录式搜索引擎:错 INTERNET上的WWW是WORLD WIDE WEB的缩写:对 TCP/IP协议的作用是保证各种不同类型的计算机网络实现相互通信:对 我想在新浪网上搜索关于世界杯赛程的消息,只需要用Google搜索“site: 世界杯赛程”即可得到结果:对 "在 Google 中,可以通过添加英文双引号来搜索短语。双引号中的词语(比如""like this"")在查询到的文档中将作为一个整体出现。这一方法在查找名言警句或专有名词时显得格外有用。":对 多数网页采用HTML编写,这里的HTML指的是:超文本标识语言:对 每个 Google 搜索结果都包含从该网页中抽出的一段摘要,这些摘要提供了搜索关键词在网页中的上下文:对 Google不具有学术搜索功能:错 当您搜索所有中文网页时,Google会对搜索项进行简繁转换后,同时检索简体和繁体中文网页:对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问题研究 李志广 内容摘要: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本文探讨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涉及研究未成年人的诉讼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研究 前言 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犯罪极为关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处理的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仍是以普通的刑罚制度,对未成年人审判的特殊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实践操作带来了很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突出问题,应当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诉讼制度的概念,性质、基本原则及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后果等,进而以理论来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单独立法在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章“司法保护”,专门对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问题进行了规定,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程序的规定,还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包括一下内容: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是专门适用于处理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下公民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公民犯罪的案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第34条第2款,第152条第2款等,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五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该法已于1992年1月1日起实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实行)》,自1991年2月1日起就已在全国各级法院试行;公安部1995年10月2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也已施行。 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和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重在于挽救,为实现挽救的目的,必须坚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要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一定要强调教育,坚持把教育放在首位,惩罚只能是辅助手段。即使必须给予适当惩罚时也以教育为主,达到切实保障实现挽救的目的。 然而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以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国家和人民对未成年人寄予厚望。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有许多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如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在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可塑性较大等。所以,要适应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对象,这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之一。 3、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还应实行保密和分别看管的原则 保密原则要求,在审判前办案机关及新闻出版等单位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影像及可能推断出涉案未成年人的资料。审判阶段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分别看管就是要求公、检、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时,必须将拘留、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拘留、逮捕的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羁押;同时应当充分保障被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的权利,对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要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存在的前提 刑事诉讼的存在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的条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即可提起未成年人犯罪诉讼。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必须在刑事过程中提起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提起。立案以前不能提起诉讼,因此刑事诉讼尚未开始,在第一审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活动中,亦可提起诉讼,甚至也可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一旦第一审判决作出宣告,已经不再适合提起。 三、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 1、立案 首先必须依法查明年龄。因为实施犯罪行为人如果不满14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被指控的行为又不属于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法律规定的条文,即使肯定有犯罪事实上也不能立案。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侦查 对已知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首犯、主犯是未成年人或者有1/2以上是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侦查,要成立专门小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更要严格禁止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讯问时,只要不防碍侦查,应尽可能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整个侦查过程都要特别注意尊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要更加慎重,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已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就不采用拘留、逮捕的方法。 3、提请逮捕 在提请逮捕阶段,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样要指定专人办理,认真审查证据,视情而逮捕。 4、提起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定专人办理中,在全面了解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要审查证据看是否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如果有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并应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坚决起诉。 四、审判 1、审判组织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有专门法院,即使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庭负责进行,审判未成年人负责案件全议庭的审判长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依法由独任庭审判时,审判员的条件也同样应当符合主述要求,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女审判员或者女人民陪审员参加并担任。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庭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审查依法决定开庭审判的,在开庭审判前,应当作下列准备工作: ⑴应当主动与公诉人联系,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和在侦查,起诉过程的表现。 ⑵法庭向未成年人被告人送达起诉副本时,应当向未成年人被告人讲明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帮助解决辩护人问题,保证未成年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 ⑶法庭应当通知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判时到庭。 宣布开庭后,法院审查详细告知未成年被告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重新或者勘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确保其行使上述权利。 3、开庭审判 对于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要告知其在法庭上享有回避,发问、辩护等诉讼权利。法庭调查时,要仔细核实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要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同时,还应当分析未成年被告人作案的原因。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审判员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注意和缓示庭气氛,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讯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成具,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得进行训斥、讽刺和威胁,在法庭上就坐着回答。 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会见时审判员或者司法警察应当在场、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行召开群众大会,宣告判决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向其送达判决书副本,宣告有罪判决时,审判人员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伏法,接收改造、悔过自新的教育,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法权利,应讲明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 五、执行 对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儿,人民法院要认真、详细地填写结案登记,连同生效判决书的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服刑的未成年犯罪与成年犯罪分别关押、管理,即对未成年犯罪应当在未成年管教所执行刑罚,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效徒刑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要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原所在学校、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助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对执行机关依法提出的给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减刑或者假释的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审核、裁定,在掌握标准上可能比照成年罪犯适度放宽,对在押的未成年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家属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罪犯的申诉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人民法院可能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限期办理并报告结果。 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认真学习,深入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诉讼法律 随着我国未成年犯罪的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人员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处理方式,形成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了解深入体会其精神实质,使其融会办案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注意与刑事责任年龄有关的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因此,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年龄的核实,特别是在刑事责任年龄段,是否负有刑事责任,或影响到刑罚处罚轻重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出现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哪种危害行为,都不能令其服刑事责任,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即不能定罪,也不能处以任何刑罚。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接近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后果十分严重的案件。 案件:《于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宣告无罪案》被告人:于某,男,14周岁,某初中三年级学生。 1999年8月11日,正值学习放暑假,于某来到自己读书的中学打乒乓球,碰见本校初一的学生张某,女,12周岁,独身一人在校值班室内,遂起歹念,将张某至学校地下室内进猥亵,张某进行反抗,并说要将此理告诉老师。于是用石头将张某砸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张某的喉部,胸部和腹部连刺20余刀,并割掉张某的舌头,剜出张某的双眼,致使张某当场死亡。案件于1999年8月25日侦破。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于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宣告于某无罪。 本案即是如此,对于这类案件,由于客观危害十分严重,被害人家属甚至广大群众极为气愤,往往要求对行为定罪处刑。能否对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打折扣,视危害程度而追究将满14周岁行为人刑事责任?实践中有的司法几个也有这种倾向性的要求。我们认为,刑法关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立法的绝对要求,即使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也不能对其修改。就是说对于这类案件,不论其客观危害多么严重,凡是行为不满14周岁的,哪怕是差一天都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刑法的规定,绝对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如果允许实践中突破这种法定的年龄界限,则刑法关于绝对不负责任的年龄规定就失去了其应有的限制作用,就会失信于民、损害法制的以威性;而且对不满14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符合我国刑罚目的要求。 本案中于某的杀人行为,尽管残酷,动机恶劣,后果严重,民愤极大,但是于某实施杀人行为时未满14周岁,因此,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已满14周岁,是指实际年龄,即已满14周岁。这一点与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 3、关于对不满14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家庭管教和政府收容教养问题 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说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听之任之,置之不理,而是必须做适当的法律处理,对于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以防止其以后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以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适合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目前,实践中对实施刑法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一般是送往少年犯罪教所,在哪里单独编队,与少年犯罪管教所内执行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分开生活、学习,管教机关和人员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 4、认真分析未成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审查未成年人案件,除认真调查案件事实,证据外还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调查,防止孤立办案。未成年人犯罪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后,其主管恶性不深。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对其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便自暴自弃;有的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有的是受别人的教唆。我们要真正把寓教于审落实到办案中,就要对未成年犯的家庭、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性格特征、心理状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综合分析,找准其进行教育、感化的点,确定教育的思路和方法,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的准备。 5、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及时 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及时结不宜久拖。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后,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久押不决,不及时有效地进行矫治,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就是可能定型化、习惯化,就难以保证他们今后不再重新犯罪。一些罪犯和惯犯就是对于未成年时期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矫治而发展形成的。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一定要及时处理,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使他们尽早返回社会。 七、司法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遵循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未成年人犯罪有的是受到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良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和毒害,他们本身又缺乏法制观念理智,行为上失去了控制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对于他们,立足于教育和挽救是首要的任务。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世界观、价值观还未最后定型,虽然有的恶习较深,但形成恶习的时间短。对于他们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和具有明显的效果。 但是,对未成年犯罪除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外,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通过惩罚使其知罪悔罪,改恶从善。但惩罚作为一种外部动力使用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要时刻注意系统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根据这一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另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年龄小,思想单纯,缺乏法律知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不太了解,同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太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遗漏了对未成年人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相对加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因此,我们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除了对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外,还应对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有无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重点审查。 3、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组织结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示是建立少年的法庭,在检察机关目前推行青少年维权岗制度,从组织结构上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组织结构方面,还需要从立法、司法方面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结 束 语 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政府极受关注的一件大事,在对未成年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有效原则下,制度出一系列对未成年人方针特殊处理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挽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故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有关法律的文献检索主题

主题法检索语言是另一种从内容角度标引和检索信息资源的方法。它不象分类法以学科体系为中心,而是利用词语来表达信息资源中论述的主题概念。用来表达信息内容的词语称为主题词。主题词不同于自然语言,它是将自然语言中的词语经过人工规范后的语言,即经过词汇控制的词语。所谓主题法,就是以自然语言中的词语或规范化的词语作为揭示文献主题的标识,并以此标识编排组织和查找文献的排检方法。主题指文献所具体论述的对象和研究的问题,它以语词作为检索标识,按字顺排列,直观性强,也是一种普遍使用的信息组织方法。该方法提供了一种直接面向具体对象、事实或概念的信息组织方法和信息检索途径。主题的类型主要有: 1、标题法 标题法,也称标题词法,是主题法系统中最早出现的-种,它是以标题词(规范的事物名称、名词术语)作为文献主题内容的标识和检索标识。标题法的主要特征是事先编表,标题词以固定的组合方式组织在主题表中,形成标题,检索按既定组配执行。标题表通常由一个主表和若干个辅助表组成。《美国国会图书馆标题表》(LCSH)是当今最著名的标题表。标题法比较直观、容易掌握;查找速度快,但查全一门学科或具某一属性事物的文献却较为困难。 2、叙词法 叙词法,又称为主题词法。是将自然语言的语词概念,经过规范化和优选处理,通过组配来标识文献主题的方法。叙词具有概念性、描述性、组配性的特点。叙词法综合了多种信息检索语言的原理和方法,采用灵活的概念组配,并在词与词之间建立参照系统。叙词法适用于计算机和手工检索系统,是目前应用较广的一种主题检索语言。CA、EI等著名检索工具都采用了叙词法进行编排。我国目前使用最广的《中国分类主题词表》(前身是《汉语主题词表》)就是属于叙词法,有电子版和印刷版两种形式。《中国分类主题词表》是分类主题一体化的词表,与《中图法》相互对应,这对文献信息的组织和检索十分方便。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问题研究 李志广 内容摘要: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本文探讨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涉及研究未成年人的诉讼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研究 前言 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犯罪极为关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处理的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仍是以普通的刑罚制度,对未成年人审判的特殊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实践操作带来了很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突出问题,应当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诉讼制度的概念,性质、基本原则及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后果等,进而以理论来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单独立法在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章“司法保护”,专门对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问题进行了规定,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程序的规定,还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包括一下内容: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是专门适用于处理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下公民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公民犯罪的案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第34条第2款,第152条第2款等,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五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该法已于1992年1月1日起实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实行)》,自1991年2月1日起就已在全国各级法院试行;公安部1995年10月2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也已施行。 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和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重在于挽救,为实现挽救的目的,必须坚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要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一定要强调教育,坚持把教育放在首位,惩罚只能是辅助手段。即使必须给予适当惩罚时也以教育为主,达到切实保障实现挽救的目的。 然而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以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国家和人民对未成年人寄予厚望。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有许多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如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在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可塑性较大等。所以,要适应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对象,这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之一。 3、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还应实行保密和分别看管的原则 保密原则要求,在审判前办案机关及新闻出版等单位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影像及可能推断出涉案未成年人的资料。审判阶段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分别看管就是要求公、检、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时,必须将拘留、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拘留、逮捕的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羁押;同时应当充分保障被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的权利,对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要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存在的前提 刑事诉讼的存在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的条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即可提起未成年人犯罪诉讼。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必须在刑事过程中提起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提起。立案以前不能提起诉讼,因此刑事诉讼尚未开始,在第一审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活动中,亦可提起诉讼,甚至也可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一旦第一审判决作出宣告,已经不再适合提起。 三、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 1、立案 首先必须依法查明年龄。因为实施犯罪行为人如果不满14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被指控的行为又不属于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法律规定的条文,即使肯定有犯罪事实上也不能立案。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侦查 对已知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首犯、主犯是未成年人或者有1/2以上是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侦查,要成立专门小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更要严格禁止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讯问时,只要不防碍侦查,应尽可能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整个侦查过程都要特别注意尊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要更加慎重,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已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就不采用拘留、逮捕的方法。 3、提请逮捕 在提请逮捕阶段,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样要指定专人办理,认真审查证据,视情而逮捕。 4、提起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定专人办理中,在全面了解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要审查证据看是否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如果有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并应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坚决起诉。 四、审判 1、审判组织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有专门法院,即使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庭负责进行,审判未成年人负责案件全议庭的审判长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依法由独任庭审判时,审判员的条件也同样应当符合主述要求,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女审判员或者女人民陪审员参加并担任。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庭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审查依法决定开庭审判的,在开庭审判前,应当作下列准备工作: ⑴应当主动与公诉人联系,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和在侦查,起诉过程的表现。 ⑵法庭向未成年人被告人送达起诉副本时,应当向未成年人被告人讲明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帮助解决辩护人问题,保证未成年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 ⑶法庭应当通知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判时到庭。 宣布开庭后,法院审查详细告知未成年被告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重新或者勘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确保其行使上述权利。 3、开庭审判 对于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要告知其在法庭上享有回避,发问、辩护等诉讼权利。法庭调查时,要仔细核实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要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同时,还应当分析未成年被告人作案的原因。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审判员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注意和缓示庭气氛,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讯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成具,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得进行训斥、讽刺和威胁,在法庭上就坐着回答。 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会见时审判员或者司法警察应当在场、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行召开群众大会,宣告判决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向其送达判决书副本,宣告有罪判决时,审判人员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伏法,接收改造、悔过自新的教育,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法权利,应讲明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 五、执行 对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儿,人民法院要认真、详细地填写结案登记,连同生效判决书的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服刑的未成年犯罪与成年犯罪分别关押、管理,即对未成年犯罪应当在未成年管教所执行刑罚,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效徒刑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要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原所在学校、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助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对执行机关依法提出的给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减刑或者假释的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审核、裁定,在掌握标准上可能比照成年罪犯适度放宽,对在押的未成年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家属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罪犯的申诉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人民法院可能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限期办理并报告结果。 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认真学习,深入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诉讼法律 随着我国未成年犯罪的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人员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处理方式,形成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了解深入体会其精神实质,使其融会办案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注意与刑事责任年龄有关的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因此,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年龄的核实,特别是在刑事责任年龄段,是否负有刑事责任,或影响到刑罚处罚轻重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出现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哪种危害行为,都不能令其服刑事责任,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即不能定罪,也不能处以任何刑罚。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接近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后果十分严重的案件。 案件:《于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宣告无罪案》被告人:于某,男,14周岁,某初中三年级学生。 1999年8月11日,正值学习放暑假,于某来到自己读书的中学打乒乓球,碰见本校初一的学生张某,女,12周岁,独身一人在校值班室内,遂起歹念,将张某至学校地下室内进猥亵,张某进行反抗,并说要将此理告诉老师。于是用石头将张某砸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张某的喉部,胸部和腹部连刺20余刀,并割掉张某的舌头,剜出张某的双眼,致使张某当场死亡。案件于1999年8月25日侦破。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于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宣告于某无罪。 本案即是如此,对于这类案件,由于客观危害十分严重,被害人家属甚至广大群众极为气愤,往往要求对行为定罪处刑。能否对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打折扣,视危害程度而追究将满14周岁行为人刑事责任?实践中有的司法几个也有这种倾向性的要求。我们认为,刑法关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立法的绝对要求,即使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也不能对其修改。就是说对于这类案件,不论其客观危害多么严重,凡是行为不满14周岁的,哪怕是差一天都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刑法的规定,绝对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如果允许实践中突破这种法定的年龄界限,则刑法关于绝对不负责任的年龄规定就失去了其应有的限制作用,就会失信于民、损害法制的以威性;而且对不满14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符合我国刑罚目的要求。 本案中于某的杀人行为,尽管残酷,动机恶劣,后果严重,民愤极大,但是于某实施杀人行为时未满14周岁,因此,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已满14周岁,是指实际年龄,即已满14周岁。这一点与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 3、关于对不满14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家庭管教和政府收容教养问题 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说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听之任之,置之不理,而是必须做适当的法律处理,对于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以防止其以后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以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适合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目前,实践中对实施刑法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一般是送往少年犯罪教所,在哪里单独编队,与少年犯罪管教所内执行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分开生活、学习,管教机关和人员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 4、认真分析未成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审查未成年人案件,除认真调查案件事实,证据外还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调查,防止孤立办案。未成年人犯罪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后,其主管恶性不深。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对其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便自暴自弃;有的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有的是受别人的教唆。我们要真正把寓教于审落实到办案中,就要对未成年犯的家庭、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性格特征、心理状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综合分析,找准其进行教育、感化的点,确定教育的思路和方法,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的准备。 5、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及时 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及时结不宜久拖。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后,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久押不决,不及时有效地进行矫治,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就是可能定型化、习惯化,就难以保证他们今后不再重新犯罪。一些罪犯和惯犯就是对于未成年时期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矫治而发展形成的。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一定要及时处理,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使他们尽早返回社会。 七、司法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遵循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未成年人犯罪有的是受到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良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和毒害,他们本身又缺乏法制观念理智,行为上失去了控制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对于他们,立足于教育和挽救是首要的任务。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世界观、价值观还未最后定型,虽然有的恶习较深,但形成恶习的时间短。对于他们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和具有明显的效果。 但是,对未成年犯罪除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外,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通过惩罚使其知罪悔罪,改恶从善。但惩罚作为一种外部动力使用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要时刻注意系统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根据这一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另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年龄小,思想单纯,缺乏法律知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不太了解,同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太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遗漏了对未成年人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相对加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因此,我们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除了对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外,还应对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有无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重点审查。 3、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组织结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示是建立少年的法庭,在检察机关目前推行青少年维权岗制度,从组织结构上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组织结构方面,还需要从立法、司法方面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结 束 语 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政府极受关注的一件大事,在对未成年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有效原则下,制度出一系列对未成年人方针特殊处理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挽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故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有关法律的文献检索

超星:一般学校的图书馆可以免费上。外网上不去或者要收费。其他的网站都收费,不值当。

文献检索方法主要有人工文献检索法和检索系统(工具)文献检索法。

确定与课题相关的关键内容确立合适的索引或材料来源确定与研究有关的潜在的标题有选择地将材料按内容或重要性程度排序或分类对包含相关的信息摘要或总结,并写出文献评论;(文献评论包括:限制和确定研究课题及假设,与当前研究有关的思路和方法,该领域研究者已做的工作)教育文献检索的主要方法:顺查法、逆查法、引文查找法、综合查找法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问题研究 李志广 内容摘要: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本文探讨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涉及研究未成年人的诉讼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研究 前言 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犯罪极为关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处理的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仍是以普通的刑罚制度,对未成年人审判的特殊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实践操作带来了很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突出问题,应当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诉讼制度的概念,性质、基本原则及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后果等,进而以理论来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单独立法在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章“司法保护”,专门对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问题进行了规定,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程序的规定,还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包括一下内容: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是专门适用于处理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下公民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公民犯罪的案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第34条第2款,第152条第2款等,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五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该法已于1992年1月1日起实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实行)》,自1991年2月1日起就已在全国各级法院试行;公安部1995年10月2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也已施行。 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和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重在于挽救,为实现挽救的目的,必须坚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要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一定要强调教育,坚持把教育放在首位,惩罚只能是辅助手段。即使必须给予适当惩罚时也以教育为主,达到切实保障实现挽救的目的。 然而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以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国家和人民对未成年人寄予厚望。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有许多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如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在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可塑性较大等。所以,要适应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对象,这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之一。 3、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还应实行保密和分别看管的原则 保密原则要求,在审判前办案机关及新闻出版等单位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影像及可能推断出涉案未成年人的资料。审判阶段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分别看管就是要求公、检、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时,必须将拘留、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拘留、逮捕的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羁押;同时应当充分保障被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的权利,对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要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存在的前提 刑事诉讼的存在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的条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即可提起未成年人犯罪诉讼。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必须在刑事过程中提起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提起。立案以前不能提起诉讼,因此刑事诉讼尚未开始,在第一审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活动中,亦可提起诉讼,甚至也可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一旦第一审判决作出宣告,已经不再适合提起。 三、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 1、立案 首先必须依法查明年龄。因为实施犯罪行为人如果不满14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被指控的行为又不属于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法律规定的条文,即使肯定有犯罪事实上也不能立案。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侦查 对已知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首犯、主犯是未成年人或者有1/2以上是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侦查,要成立专门小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更要严格禁止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讯问时,只要不防碍侦查,应尽可能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整个侦查过程都要特别注意尊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要更加慎重,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已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就不采用拘留、逮捕的方法。 3、提请逮捕 在提请逮捕阶段,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样要指定专人办理,认真审查证据,视情而逮捕。 4、提起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定专人办理中,在全面了解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要审查证据看是否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如果有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并应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坚决起诉。 四、审判 1、审判组织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有专门法院,即使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庭负责进行,审判未成年人负责案件全议庭的审判长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依法由独任庭审判时,审判员的条件也同样应当符合主述要求,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女审判员或者女人民陪审员参加并担任。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庭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审查依法决定开庭审判的,在开庭审判前,应当作下列准备工作: ⑴应当主动与公诉人联系,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和在侦查,起诉过程的表现。 ⑵法庭向未成年人被告人送达起诉副本时,应当向未成年人被告人讲明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帮助解决辩护人问题,保证未成年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 ⑶法庭应当通知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判时到庭。 宣布开庭后,法院审查详细告知未成年被告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重新或者勘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确保其行使上述权利。 3、开庭审判 对于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要告知其在法庭上享有回避,发问、辩护等诉讼权利。法庭调查时,要仔细核实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要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同时,还应当分析未成年被告人作案的原因。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审判员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注意和缓示庭气氛,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讯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成具,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得进行训斥、讽刺和威胁,在法庭上就坐着回答。 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会见时审判员或者司法警察应当在场、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行召开群众大会,宣告判决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向其送达判决书副本,宣告有罪判决时,审判人员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伏法,接收改造、悔过自新的教育,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法权利,应讲明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 五、执行 对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儿,人民法院要认真、详细地填写结案登记,连同生效判决书的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服刑的未成年犯罪与成年犯罪分别关押、管理,即对未成年犯罪应当在未成年管教所执行刑罚,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效徒刑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要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原所在学校、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助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对执行机关依法提出的给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减刑或者假释的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审核、裁定,在掌握标准上可能比照成年罪犯适度放宽,对在押的未成年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家属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罪犯的申诉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人民法院可能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限期办理并报告结果。 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认真学习,深入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诉讼法律 随着我国未成年犯罪的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人员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处理方式,形成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了解深入体会其精神实质,使其融会办案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注意与刑事责任年龄有关的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因此,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年龄的核实,特别是在刑事责任年龄段,是否负有刑事责任,或影响到刑罚处罚轻重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出现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哪种危害行为,都不能令其服刑事责任,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即不能定罪,也不能处以任何刑罚。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接近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后果十分严重的案件。 案件:《于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宣告无罪案》被告人:于某,男,14周岁,某初中三年级学生。 1999年8月11日,正值学习放暑假,于某来到自己读书的中学打乒乓球,碰见本校初一的学生张某,女,12周岁,独身一人在校值班室内,遂起歹念,将张某至学校地下室内进猥亵,张某进行反抗,并说要将此理告诉老师。于是用石头将张某砸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张某的喉部,胸部和腹部连刺20余刀,并割掉张某的舌头,剜出张某的双眼,致使张某当场死亡。案件于1999年8月25日侦破。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于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宣告于某无罪。 本案即是如此,对于这类案件,由于客观危害十分严重,被害人家属甚至广大群众极为气愤,往往要求对行为定罪处刑。能否对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打折扣,视危害程度而追究将满14周岁行为人刑事责任?实践中有的司法几个也有这种倾向性的要求。我们认为,刑法关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立法的绝对要求,即使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也不能对其修改。就是说对于这类案件,不论其客观危害多么严重,凡是行为不满14周岁的,哪怕是差一天都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刑法的规定,绝对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如果允许实践中突破这种法定的年龄界限,则刑法关于绝对不负责任的年龄规定就失去了其应有的限制作用,就会失信于民、损害法制的以威性;而且对不满14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符合我国刑罚目的要求。 本案中于某的杀人行为,尽管残酷,动机恶劣,后果严重,民愤极大,但是于某实施杀人行为时未满14周岁,因此,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已满14周岁,是指实际年龄,即已满14周岁。这一点与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 3、关于对不满14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家庭管教和政府收容教养问题 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说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听之任之,置之不理,而是必须做适当的法律处理,对于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以防止其以后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以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适合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目前,实践中对实施刑法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一般是送往少年犯罪教所,在哪里单独编队,与少年犯罪管教所内执行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分开生活、学习,管教机关和人员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 4、认真分析未成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审查未成年人案件,除认真调查案件事实,证据外还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调查,防止孤立办案。未成年人犯罪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后,其主管恶性不深。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对其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便自暴自弃;有的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有的是受别人的教唆。我们要真正把寓教于审落实到办案中,就要对未成年犯的家庭、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性格特征、心理状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综合分析,找准其进行教育、感化的点,确定教育的思路和方法,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的准备。 5、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及时 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及时结不宜久拖。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后,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久押不决,不及时有效地进行矫治,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就是可能定型化、习惯化,就难以保证他们今后不再重新犯罪。一些罪犯和惯犯就是对于未成年时期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矫治而发展形成的。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一定要及时处理,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使他们尽早返回社会。 七、司法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遵循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未成年人犯罪有的是受到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良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和毒害,他们本身又缺乏法制观念理智,行为上失去了控制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对于他们,立足于教育和挽救是首要的任务。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世界观、价值观还未最后定型,虽然有的恶习较深,但形成恶习的时间短。对于他们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和具有明显的效果。 但是,对未成年犯罪除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外,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通过惩罚使其知罪悔罪,改恶从善。但惩罚作为一种外部动力使用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要时刻注意系统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根据这一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另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年龄小,思想单纯,缺乏法律知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不太了解,同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太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遗漏了对未成年人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相对加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因此,我们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除了对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外,还应对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有无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重点审查。 3、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组织结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示是建立少年的法庭,在检察机关目前推行青少年维权岗制度,从组织结构上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组织结构方面,还需要从立法、司法方面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结 束 语 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政府极受关注的一件大事,在对未成年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有效原则下,制度出一系列对未成年人方针特殊处理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挽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故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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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问题研究 李志广 内容摘要: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本文探讨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涉及研究未成年人的诉讼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研究 前言 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犯罪极为关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处理的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仍是以普通的刑罚制度,对未成年人审判的特殊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实践操作带来了很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突出问题,应当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诉讼制度的概念,性质、基本原则及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后果等,进而以理论来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单独立法在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章“司法保护”,专门对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问题进行了规定,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程序的规定,还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包括一下内容: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是专门适用于处理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下公民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公民犯罪的案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第34条第2款,第152条第2款等,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五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该法已于1992年1月1日起实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实行)》,自1991年2月1日起就已在全国各级法院试行;公安部1995年10月2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也已施行。 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和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重在于挽救,为实现挽救的目的,必须坚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要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一定要强调教育,坚持把教育放在首位,惩罚只能是辅助手段。即使必须给予适当惩罚时也以教育为主,达到切实保障实现挽救的目的。 然而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以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国家和人民对未成年人寄予厚望。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有许多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如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在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可塑性较大等。所以,要适应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对象,这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之一。 3、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还应实行保密和分别看管的原则 保密原则要求,在审判前办案机关及新闻出版等单位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影像及可能推断出涉案未成年人的资料。审判阶段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分别看管就是要求公、检、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时,必须将拘留、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拘留、逮捕的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羁押;同时应当充分保障被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的权利,对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要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存在的前提 刑事诉讼的存在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的条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即可提起未成年人犯罪诉讼。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必须在刑事过程中提起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提起。立案以前不能提起诉讼,因此刑事诉讼尚未开始,在第一审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活动中,亦可提起诉讼,甚至也可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一旦第一审判决作出宣告,已经不再适合提起。 三、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 1、立案 首先必须依法查明年龄。因为实施犯罪行为人如果不满14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被指控的行为又不属于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法律规定的条文,即使肯定有犯罪事实上也不能立案。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侦查 对已知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首犯、主犯是未成年人或者有1/2以上是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侦查,要成立专门小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更要严格禁止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讯问时,只要不防碍侦查,应尽可能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整个侦查过程都要特别注意尊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要更加慎重,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已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就不采用拘留、逮捕的方法。 3、提请逮捕 在提请逮捕阶段,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样要指定专人办理,认真审查证据,视情而逮捕。 4、提起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定专人办理中,在全面了解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要审查证据看是否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如果有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并应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坚决起诉。 四、审判 1、审判组织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有专门法院,即使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庭负责进行,审判未成年人负责案件全议庭的审判长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依法由独任庭审判时,审判员的条件也同样应当符合主述要求,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女审判员或者女人民陪审员参加并担任。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庭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审查依法决定开庭审判的,在开庭审判前,应当作下列准备工作: ⑴应当主动与公诉人联系,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和在侦查,起诉过程的表现。 ⑵法庭向未成年人被告人送达起诉副本时,应当向未成年人被告人讲明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帮助解决辩护人问题,保证未成年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 ⑶法庭应当通知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判时到庭。 宣布开庭后,法院审查详细告知未成年被告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重新或者勘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确保其行使上述权利。 3、开庭审判 对于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要告知其在法庭上享有回避,发问、辩护等诉讼权利。法庭调查时,要仔细核实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要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同时,还应当分析未成年被告人作案的原因。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审判员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注意和缓示庭气氛,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讯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成具,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得进行训斥、讽刺和威胁,在法庭上就坐着回答。 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会见时审判员或者司法警察应当在场、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行召开群众大会,宣告判决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向其送达判决书副本,宣告有罪判决时,审判人员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伏法,接收改造、悔过自新的教育,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法权利,应讲明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 五、执行 对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儿,人民法院要认真、详细地填写结案登记,连同生效判决书的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服刑的未成年犯罪与成年犯罪分别关押、管理,即对未成年犯罪应当在未成年管教所执行刑罚,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效徒刑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要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原所在学校、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助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对执行机关依法提出的给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减刑或者假释的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审核、裁定,在掌握标准上可能比照成年罪犯适度放宽,对在押的未成年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家属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罪犯的申诉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人民法院可能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限期办理并报告结果。 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认真学习,深入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诉讼法律 随着我国未成年犯罪的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人员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处理方式,形成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了解深入体会其精神实质,使其融会办案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注意与刑事责任年龄有关的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因此,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年龄的核实,特别是在刑事责任年龄段,是否负有刑事责任,或影响到刑罚处罚轻重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出现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哪种危害行为,都不能令其服刑事责任,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即不能定罪,也不能处以任何刑罚。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接近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后果十分严重的案件。 案件:《于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宣告无罪案》被告人:于某,男,14周岁,某初中三年级学生。 1999年8月11日,正值学习放暑假,于某来到自己读书的中学打乒乓球,碰见本校初一的学生张某,女,12周岁,独身一人在校值班室内,遂起歹念,将张某至学校地下室内进猥亵,张某进行反抗,并说要将此理告诉老师。于是用石头将张某砸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张某的喉部,胸部和腹部连刺20余刀,并割掉张某的舌头,剜出张某的双眼,致使张某当场死亡。案件于1999年8月25日侦破。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于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宣告于某无罪。 本案即是如此,对于这类案件,由于客观危害十分严重,被害人家属甚至广大群众极为气愤,往往要求对行为定罪处刑。能否对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打折扣,视危害程度而追究将满14周岁行为人刑事责任?实践中有的司法几个也有这种倾向性的要求。我们认为,刑法关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立法的绝对要求,即使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也不能对其修改。就是说对于这类案件,不论其客观危害多么严重,凡是行为不满14周岁的,哪怕是差一天都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刑法的规定,绝对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如果允许实践中突破这种法定的年龄界限,则刑法关于绝对不负责任的年龄规定就失去了其应有的限制作用,就会失信于民、损害法制的以威性;而且对不满14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符合我国刑罚目的要求。 本案中于某的杀人行为,尽管残酷,动机恶劣,后果严重,民愤极大,但是于某实施杀人行为时未满14周岁,因此,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已满14周岁,是指实际年龄,即已满14周岁。这一点与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 3、关于对不满14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家庭管教和政府收容教养问题 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说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听之任之,置之不理,而是必须做适当的法律处理,对于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以防止其以后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以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适合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目前,实践中对实施刑法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一般是送往少年犯罪教所,在哪里单独编队,与少年犯罪管教所内执行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分开生活、学习,管教机关和人员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 4、认真分析未成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审查未成年人案件,除认真调查案件事实,证据外还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调查,防止孤立办案。未成年人犯罪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后,其主管恶性不深。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对其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便自暴自弃;有的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有的是受别人的教唆。我们要真正把寓教于审落实到办案中,就要对未成年犯的家庭、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性格特征、心理状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综合分析,找准其进行教育、感化的点,确定教育的思路和方法,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的准备。 5、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及时 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及时结不宜久拖。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后,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久押不决,不及时有效地进行矫治,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就是可能定型化、习惯化,就难以保证他们今后不再重新犯罪。一些罪犯和惯犯就是对于未成年时期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矫治而发展形成的。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一定要及时处理,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使他们尽早返回社会。 七、司法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遵循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未成年人犯罪有的是受到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良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和毒害,他们本身又缺乏法制观念理智,行为上失去了控制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对于他们,立足于教育和挽救是首要的任务。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世界观、价值观还未最后定型,虽然有的恶习较深,但形成恶习的时间短。对于他们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和具有明显的效果。 但是,对未成年犯罪除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外,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通过惩罚使其知罪悔罪,改恶从善。但惩罚作为一种外部动力使用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要时刻注意系统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根据这一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另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年龄小,思想单纯,缺乏法律知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不太了解,同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太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遗漏了对未成年人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相对加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因此,我们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除了对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外,还应对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有无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重点审查。 3、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组织结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示是建立少年的法庭,在检察机关目前推行青少年维权岗制度,从组织结构上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组织结构方面,还需要从立法、司法方面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结 束 语 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政府极受关注的一件大事,在对未成年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有效原则下,制度出一系列对未成年人方针特殊处理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挽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故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一、1、下列哪种图书不属于工具类图 :A科技专著2、下面那些属于白色文献?:B期刊 C报纸3、文献的构成要素:A信息内容 B载体材料 C信息符号4、文献中,ISSN是指:C国际连续出版物号5、下列哪种文献不属于白色文献?:A军事情报 C个人隐私材料 D企业内部资料6、下列选项中属于特种文献类型的是:C标准文献7、在下列哪种检索工具中可以得到历年的统计数据?:C年鉴8、关于检索,如按检索对象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种:A数据检索 B事实检索 C文献检索9、下列选项中属于连续出版物类型的选项是:A科技期刊10、文献检索效果的主要指标是:B查全率 D查准率11、文献中,ISBN是指:A国际标准书号12、下列哪些是零次文献?:A未公开发表的文献 B技术档案 C作者日记13、下面哪些属于二次文献?:B题录 C目录 D文摘14、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D载体15、下列关于检索目的的说法正确的是:A学习前人的优秀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B避免重复研究、建设 C了解前人的工作,以便继承发展16、百科全书属于:D三次文献17、下列哪些手段会达到缩小检索范围,提高查准率的作用?:A字段检索 B限制检索 C短语检索18、在布尔检索法中,“A AND B ”表示能查找出:C同时含有这两个词的文献19、在下列文献中以刊载新闻和评论为主的文献是:C报纸20、下列哪种文献属于二次文献?:A目录21、DOI是指:B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22、下列哪些手段会达到扩大检索范围,提高查全率的作用?:B全文检索 C增加算符 D使用上位词23、文献按级别分为一次文献、二次文献和三次文献,共三个级别。:错24、文献中,ISBN指国际连续出版物号。:错25、不同的检索系统使用的截词符不同、各数据库所支持的截断类型也不同。:对26、连续出版物就是期刊。:错27、检索策略(Retrieval Strategy),是指为实现检索目标而制定的全盘计划或方案,是对整个检索过程的谋划与指导。:对28、任何一种截词检索,都隐含着布尔逻辑检索的“或”运算。:对29、中国图书分类法将人类知识分为四大部分。:错30、现代文献有文献信息、文献载体、符号系统和记录方式四个要素构成。:对31、截词检索是预防漏检提高查准率的一种常用检索技术。:错32、分类途径就是按照文献的名称体系查找文献的途径。:错33、文献按加工程度分为一次文献、二次文献、三次文献和零次文献。:对34、联合目录反映多个图书馆的书刊订阅收藏情况。:对35、文献知识的内容与其记录方式、载体材料无关。:对36、参考工具是二次文献。:错37、信息检索中,查全率和查准率之间往往存在互逆关系,所以在检索中要求高查准率时,查全率往往会降低,反之亦然。:对38、信息检索的本质是信息用户的需求和信息集合的比较与选择,即匹配的过程。:对39、布尔逻辑符有与(and)、或(or)、非(not)三种。:对二、1、在万方数据资源的资源总览中,每个数据库的名称后有一个数字,这个数字代表:B数据库记录的条数2、下列哪个数据库能检索到核心期刊的全文?:C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3、期刊论文的外部特征有: A文献题目 B著者 C文献出处4、下列几组概念之间属于上下位关系的是:B局域网与无线局域网 C家用电器与电视机5、利用图书馆的数据库检索期刊论文时,可供选择的中文数据库是:C维普数据库6、如果对某个课题进行主题检索时,可选择的检索字段有:A关键词 D题名 E文摘7、使用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的分类浏览时,当展开到最后一层子目录,点击子目录名会出现:B属于该目录的全部文献8、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可以检索的文献类型是:D以上都有9、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时,字段限定在作者字段,检索式“李红”,选择“精确匹配”,可以命中哪些记录?:A作者为“李红”的记录10、我校图书馆所购买的下列数据库中可以检索期刊论文的是:D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11、期刊浏览器的功能包括:A浏览全文 B识别文本 D全文查找12、下列能满足读者族性检索需要的检索途径是:A分类途径13、为了提高查全率,下列哪个检索式是正确的?:D土豆或马铃薯或洋芋14、进入维普数据库中的传统检索,检索式为“K=(基金)”,选择“精确”检索时,则下列关键词哪些不会命中?:A封闭式基金 B货币基金 C基金会15、期刊论文记录中的“文献出处”字段是指:A刊载论文的期刊名称及年卷期、起止页码16、在维普数据库检索有关“多媒体网络传播”方面的文献,正确的检索式为:C多媒体 与 网络传播17、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时,字段限定在作者字段,检索式“李红”,选择“模糊匹配”,可以命中哪些记录?:A作者为“李红”的记录 B作者为“李红英”的记录 C作者为“李红霞”的记录18、请将馒头、食物、面食、食品等概念按照上下位的关系依次排序:(1) 食物(2) 食品(3) 面食(4) 馒头19、请将英语、英语口语、外国语、语言等概念按照上下位的关系依次排序:(1) 语言(2) 外国语(3) 英语(4) 英语口语20、请将萝卜、白萝卜、根类菜、蔬菜等概念按照上下位的关系依次排序:(1) 蔬菜(2) 根类菜(3) 萝卜(4) 白萝卜21、登陆中文数据库检索,将李豫颖、高杰欣、 李社英和袁小红等作者与下列篇名匹配起来:(1) 混合记忆信息与记忆信息筛选(2) 教学评价信息系统设计与信息应用(3) 善于把工作信息变为新闻信息(4) 高校信息教学资源利用有效性研究22、CNKI中国知网数据的全文有PDF和CAJ两种格式。:对23、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都包含多个子数据库。:对24、题录型检索工具,其著录项目主要包括文献篇名、作者、文献出处。:对25、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都是综合性的大型数据库,收录有多种类型的文献。:对26、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数据俗称“三大中文数据库”,只收录中文文献。:错27、《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的分类专辑起着选择检索范围的作用。:对28、核心期刊是指经常使用的期刊。:错29、族性检索是对具有某种共同性质或特征的众多事物、概念的检索,分类搜索引擎是族性检索的首选工具。:对30、将“彩色电视机”拆分成“彩色”并且“电视机”进行检索,所得结果的数量比拆分前多。:对31、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除可以检索期刊论文外还可以检索到标准、专利、科技报告、学位论文等其他类型的文献。:对32、《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的导航浏览只有中图法浏览。:错33、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数据都收录有一定量的英文文献。:对三、1、在EBSCO数据库检索时,输入comput?,表示 ? 处允许有多少个字母?:D1个字母2、EBSCO数据库中,检索字段代码为TI、SO、AU分别表示的是:C题名、刊名、作者3、在EBSCO数据库中收录了许多著名的刊物,问《Harvard Business》收录在EBSCO的哪个字库?:CBusiness Source Premier4、EBSCO数据库中的哪个字库收录有期刊《US-China Foreign Language》?:AAcademic Search Premier5、检索表达式computer/ti指的是在什么字段中检索含有computer的文献记录?:A标题6、常用布尔算符有:and、or、not等,当采用同义词进行检索时应当选用的算符是:A7、下列哪个数据库能检索到外文期刊论文全文?:CSpringer Link8、在EBSCO数据库检索时,输入comput* ,表示 * 处允许有多少个字母?:C0-N个字母9、利用EBSCO的ASP数据库检索文献篇名中含有CD-ROM或DVD技术方面的文献,其他项默认,下面正确的表达式为:CTI (cd rom or dvd) and TI technolog*10、检索表达式computer/so 指的是在什么字段中检索含有computer的文献记录?:A来源出版物11、用EBSCO数据库检索时,如果想扩大检索结果的数量,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措施?:B增加同义词或上位词C使用截词检索D将检索字段Title改为ALL Text12、下列哪些数据库包含期刊论文全文?:AEBSCO数据库 CSpringerLink数据库 D维普数据库13、对于输出篇数过多的情况,其原因可能是:A使用了过多的截词方法 D应该使用逻辑 与 的使用了逻辑 或14、输入wom?n可检索到包含以下单词的文献:Awoman Bwomen15、在EBSCO数据库检索时,检索式“TI online N2 searching” 的含义是:B标题中含有ONLINE和SEARCHING,顺序可以颠倒C标题中含有ONLINE和SEARCHING,中间可以插入其他词语16、EBSCO系列数据库中的Academic Search Complete子库提供的检索途径包括:ATitle BAuthor DJournal Name17、从概念之间的关系,判断下列检索策略,那些是符合逻辑的?:Bycle OR bicycle Dbank AND management18、利用Springer检索有关“计算机数据通讯网络研究”方面的期刊论文,可用到的检索词有:Aputer Bdata Cunication Dwork19、输入comput* 可以检索到包含下列字段的文献:Bputing Cputation Dputer20、在EBSCO数据库中检索时,检索字段代码TI、SO、AU、TX依次表示的是:A标题 B来源出版物 C作者 D全文21、SpringerLink数据库收录有包含下列类型的文献:A电子期刊 B电子图书 C丛书 D参考工具书 E实验室指南22、在外文数据库检索时,使用截词检索可以提高信息检索的查全率,但是可能会降低信息检索的查准率。:对23、EBSCO数据库中的ASC是学术期刊集成全文数据库Academic Search Complete的简称。:对24、在外文数据库检索时,遇有Fulltext链接时,说明该库可提供原文。:对25、常用布尔算符有:and、or、not等,当采用同义词进行检索时应当选用的算符是and:错26、SpringerLink数据库由美国Springer(施普林格)出版社出版:错27、德国斯普林格(Springer-Verlag)出版社是世界上最大的科技出版社之一 ,以出版学术性出版物而闻名于世,它也是最早将纸本期刊做成电子版发行的出版商。:对28、SpringerLink将收录的所有文献类型按期刊、图书、丛书、参考工具书、实验室指南等进行划分。:对29、禁用词(STOP WORD)是指不表达实际意义的虚词,如冠词、介词、连词等。通常在检索系统生成索引的过程中会忽略这些虚词。:对30、EBSCO数据库中的BSC是商管财经类全文数据库Business Source Complete的简称。:对31、在使用截词方法检索具有相同词干的检索词时,这些词之间自动地隐含了逻辑 与 的关系。:错32、在使用截词方法检索具有相同词干的检索词时,这些词之间自动地隐含了逻辑 或 的关系。:对33、在EBSCO数据库检索时,输入:ne?t 可以检出neat ,nest,next或net:错34、在题名字段检索输入 Comput* 可以检出题名中包含有Computing、Computed、Computer等词之一的文献。:对四、下列哪一种文献提供了检验商品的通用依据:标准 GB83是下列哪种文献的编号:国家标准专利的有效期:从申请之日开始 如果想要了解即将举办的会议的信息,下列途径最好的一种是:专业学会以/协会网站特种文献是指:图书、期刊以外的文献授予专利的时候给出的编号是:专利号7:中国国家标准的代码是:GB以下哪种申请能授予专利权:药品的制造方法狭义的专利文献是指:专利说明书当专利权期限届满时,其专利权为谁所有:公共财产各国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均要求具备“三性”,其中不属于这“三性”的是:专有性 如把已问世的电子表做成圆形方形等外观形状,或对其色彩进行设计,则应属于:外观设计专利13: 依照我国专利法规定,以下发明将不被授予专利权的是:B 疾病的治疗方法C 吸毒工具D 新式武器 专利文献中常见的几种号有:A 申请号B 分开号C 公告号D 专利号 我校哪些数据库可以检索到学位论文:A CNKI中国知网C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下列哪些文献属于特种文献:A 专利文献B 学位论文C 会议文献 根据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请依次写出以下[J]、[M]、[C]、[D]四个符号表示哪种类型文献:A 期刊B 专著C 论文集D 学位论文 我国国家标准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指导性标准,分别用以下代码表示:A GB B GB/TC GB/Z 按照约束力来分,标准可分为:A 强制性标准B 推荐性标准C 指导性标准 专利文献中常见的几种日有:A 申请日B 公开日C 公告日D 优先权日 专利具有以下几大特点:A 独占性B 排他性C 地域性D 时间性 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些发明将不被授予专利权:A 发明一种新的教学方法B 发现一颗新星C 发现新的物种 中国专利可以通过以下哪些途径检索:B 万方数据C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下列哪些文献属于特种文献:A 会议录B 科技报告 一项发明创造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B 实用性C 新颖性D 创造性 专利的类型有:A 发明专利B 实用新型C 外观设计27、国内的专利可以通过下列哪个数据库检索到?:B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CCNKI中国知网28、特种文献的特点是:A出版形式特殊 B获取途径特殊 C出版发行无规律 D类型复杂多样29、专利文献中常见的几种人有:A申请人 B发明人 C专利权人 D代理人30、CNKI中国知网检索系统可以检索博、硕士论文。:对31、GB83是专利文献的编号。:错32、专利文献是集技术、经济和法律于一体的特种文献。:对33、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错34、对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等以及工艺、方法等技术发明,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错35、在科技论文正文后的参考文献的著录中,[M]代表该文献是一篇会议论文。:错36、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对37、了解嘉兴学院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来实现。:对38、一项发明创造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39、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对五、利用百度,在嘉兴学院网站()上进行有关“毕业环节”的搜索,其最佳的检索式是: site:() "毕业环节"利用百度搜索引擎搜索word文档,下面搜索语法正确的是: 检索词filetype:百度属于下列那类搜索引擎: 全文索引百度搜索引擎的名称“百度”来源于下列中的那一句词,其作者是谁: 众里寻他千百度,辛弃疾 如果希望了解某种产品在使用中可能出现哪些故障,存在哪些缺陷,最好通过下列哪种渠道检索:产品论坛 在baidu搜索时,要实现字段的精确检索,可以用下列哪种方法:双引号 利用Google搜索引擎搜索PowerPoint文档,下面搜索语法正确的是:检索词filetype:PPT 用google搜索中文教育科研类别网站()上所有包含“金庸”的页面。最佳检索式是:金庸site: 使用搜索引擎进行信息检索时,下列措施中对提高查准率有帮助的是:限定检索词必须出现在网页的标题 谷歌属于下列那类搜索引擎:全文索引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模式,通过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等方式实现搜索的虚拟与现实的对接,揭露事情真相,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人性化搜索体验,这种前卫的搜索模式被称为:人肉搜索 全球最大的中文音乐搜索平台是:百度MP 利用baidu搜索信息时,要将检索范围限制在网页标题中,应该使用的语法是:intitle:14: 搜索含有“data bank”的PDF文件,正确的检索式为:data bank filetype: 类别域名是依照申请机构的性质划分出来的域名,以下域名正确的是:A du 教育机构B v 政府部门C 商业公司D 网络服务 网络信息检索工具的作用有哪些?A 提炼信息C 有序化组织D 快速检索 当检索结果为零或太少时,就需要扩大检索范围,通常采用的方法是:B 使用同义词C 使用相关词D 使用近义词 网络信息资源的特点:A 潜在的失控性B 离散性与共享性C 不均匀性D 离散性与共享性 通过搜索引擎检索产品信息时,可以包括哪些方面的关键词?A 产品名称B 产品型号C 生产厂商D 产品价格 关于网络信息的特点,正确的说法有哪些?A 内容丰富、涵盖范围广泛B 多媒体组合,形式多样C 信息来源分散、无序,缺乏统一管理D 自由,缺乏管制,无国界 类别域名是依照申请机构的性质划分出来的域名,教育机构、政府部门、商业公司、网络服务的域名依次为:(1) du(2) v(3) (4) 搜索引擎也是一种检索工具,可以检索INTERNET上巨大的信息资源:对 百度和Google这两个搜索引擎中,都用符号( - )表示逻辑“非”操作:对 在百度搜索引擎中,查找关于网络技术的课件,可用检索式(网络技术 filetype:ppt):对 Google 搜索不区分英文字母大小写,所有的字母均当做小写处理:对 最常用的全文搜索引擎有百度、谷歌(Google)等:对 百度和Google这两个搜索引擎中,都以“空格”表示逻辑“或”操作:错 Google 会忽略最常用的词和字符,这些词和字符称为忽略词。如:和、的、how、where、and 等:对 INTERNET是基于 TCP/IP 协议的:对 百度和Google这两个搜索引擎中,都以“空格”表示逻辑“与”操作:对 在Google搜索时,如果您想缩小搜索范围,只需输入更多的关键词,只要在关键词中间留空格就可以了:对 GOOGLE和BAIDU是国内外分类目录式搜索引擎:错 INTERNET上的WWW是WORLD WIDE WEB的缩写:对 TCP/IP协议的作用是保证各种不同类型的计算机网络实现相互通信:对 我想在新浪网上搜索关于世界杯赛程的消息,只需要用Google搜索“site: 世界杯赛程”即可得到结果:对 "在 Google 中,可以通过添加英文双引号来搜索短语。双引号中的词语(比如""like this"")在查询到的文档中将作为一个整体出现。这一方法在查找名言警句或专有名词时显得格外有用。":对 多数网页采用HTML编写,这里的HTML指的是:超文本标识语言:对 每个 Google 搜索结果都包含从该网页中抽出的一段摘要,这些摘要提供了搜索关键词在网页中的上下文:对 Google不具有学术搜索功能:错 当您搜索所有中文网页时,Google会对搜索项进行简繁转换后,同时检索简体和繁体中文网页:对

有关法律的文献检索方法

回答 你好呀,很高兴为你进行解答~打字需要一些时间哦,请稍等 文献检索的方法:直接法、顺查法、倒查法、抽查法、追溯法、循环法。 1、直接法 又称常用法,是指直接利用检索系统(工具)检索文献信息的方法。它又分为顺查法、倒查法和抽查法。 2、顺查法 顺查法是指按照时间的顺序,由远及近地利用检索系统进行文献信息检索的方法。这种方法能收集到某一课题的系统文献,它适用于较大课题的文献检索。例如,已知某课题的起始年代,需要了解其发展的全过程,就可以用顺查法从最初的年代开始查找。 3、倒查法 倒查法是由近及远,从新到旧,逆着时间的顺序利用检索工具进行文献检索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可以最快地获得最新资料。 4、抽查法 抽查法是指针对项目的特点,选择有关该项目的文献信息最可能出现或最多出现的时间段,利用检索工具进行重点检索的方法。 5、追溯法 是指不利用一般的检索系统,而是利用文献后面所列的参考文献,逐一追查原文(被引用文献),然后再从这些原文后所列的参考文献目录逐一扩大文献信息范围,一环扣一环地追查下去的方法。它可以像滚雪球一样,依据文献间的引用关系,获得更好的检索结果。 6、循环法 又称分段法或综合法。它是分期分交替使用直接法和追溯法,以期取长补短,相互配合,获得更好的检索结果。 更多12条 

①直接法,②顺查法,③倒查法,④抽查法,⑤追溯法,⑥循环法。①直接法又称常用法,是指直接利用检索系统(工具)检索文献信息的方法。它又分为顺查法、倒查法和抽查法。②顺查法顺查法是指按照时间的顺序,由远及近地利用检索系统进行文献信息检索的方法。这种方法能收集到某一课题的系统文献,它适用于较大课题的文献检索。例如,已知某课题的起始年代,需要了解其发展的全过程,就可以用顺查法从最初的年代开始查找。③倒查法倒查法是由近及远,从新到旧,逆着时间的顺序利用检索工具进行文献检索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可以最快地获得最新资料。④抽查法抽查法是指针对项目的特点,选择有关该项目的文献信息最可能出现或最多出现的时间段,利用检索工具进行重点检索的方法。⑤追溯法是指不利用一般的检索系统,而是利用文献后面所列的参考文献,逐一追查原文(被引用文献),然后再从这些原文后所列的参考文献目录逐一扩大文献信息范围,一环扣一环地追查下去的方法。它可以像滚雪球一样,依据文献间的引用关系,获得更好的检索结果。⑥循环法又称分段法或综合法。它是分期分交替使用直接法和追溯法,以期取长补短,相互配合,获得更好的检索结果。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 你好呀,很高兴为你进行解答~打字需要一些时间哦,请稍等 文献检索的方法:直接法、顺查法、倒查法、抽查法、追溯法、循环法。 1、直接法 又称常用法,是指直接利用检索系统(工具)检索文献信息的方法。它又分为顺查法、倒查法和抽查法。 2、顺查法 顺查法是指按照时间的顺序,由远及近地利用检索系统进行文献信息检索的方法。这种方法能收集到某一课题的系统文献,它适用于较大课题的文献检索。例如,已知某课题的起始年代,需要了解其发展的全过程,就可以用顺查法从最初的年代开始查找。 3、倒查法 倒查法是由近及远,从新到旧,逆着时间的顺序利用检索工具进行文献检索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可以最快地获得最新资料。 4、抽查法 抽查法是指针对项目的特点,选择有关该项目的文献信息最可能出现或最多出现的时间段,利用检索工具进行重点检索的方法。 5、追溯法 是指不利用一般的检索系统,而是利用文献后面所列的参考文献,逐一追查原文(被引用文献),然后再从这些原文后所列的参考文献目录逐一扩大文献信息范围,一环扣一环地追查下去的方法。它可以像滚雪球一样,依据文献间的引用关系,获得更好的检索结果。 6、循环法 又称分段法或综合法。它是分期分交替使用直接法和追溯法,以期取长补短,相互配合,获得更好的检索结果。 更多1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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