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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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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报录比

他只是名字叫做民族大学,跟你是不是少数民族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你没办法自己找可以问清楚的人,而且现在手机和电脑都是有的。

这个是看你在报考这个学校中汉族学生的成绩排名呀~~~虽然我不知道你们那里民大是基本,但看我同学们,大部分招二本地区录取成绩平均会接近一本,如果你是超二本许多的话就不用担心。如果是招一本的地区,成绩高于一本十几分也就足够了~~~~这个仅供参考。当然如果不幸没有被录取上那肯定是要滑档的。你不妨仔细拿着民大在你们当地前年去年的录取分数线琢磨琢磨,还有要看一下对各科有没有软性要求~~~~差不多就这些。

我建议你不要去这个垃圾学校,因为到时候录取的分数线是算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最低分数线,但是你在这个分数线上下浮动,他就可以用汉族录取已满来把你退档。里面的幺蛾子水深。而且不会给你一个解释的。这个学校的人嘴特别臭,而且官僚主义严重,新生群只能老生骂脏话,新生说了一句妈呀也是要被老狗教训的。这学校民族学生为主,讲课也特别简单,毕业后你会发现要考研难如登天。

找不到工作的专业考它干嘛?如果考上了千万别选向柏松当导师啊,不然后悔。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2014年版入围北大核心期刊

还好,但只适合他们本校师生阅读观看

是由国家民委主管、中南民族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研究期刊。

中南民族大学报考

很好考 非211的二本院校吗一志愿报考人不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52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直属的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学校性质为公办。第三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以下简称预科班)、港澳台侨等类别。第四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南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人兼任招生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面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向地方,面向全国,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服务,为国家战略需求服务”的办学宗旨,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就业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十条 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民委有关要求及学校办学宗旨,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为主。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及其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在湖北省,学校招收认定了少数民族高考优录资格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三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计划时,将征集志愿。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不含平行志愿排序分)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第十五条 学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先根据实考分再根据相关单科成绩和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相关单科成绩优先原则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江苏省,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时,按照相应省市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退,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本校公布的当年上海市、浙江省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七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对录取以少数民族语文答卷的考生,学校不提供相应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再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对内蒙古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男生身高低于70米,女生身高低于60米者,一般不予录取。第二十一条 预科班录取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政策执行。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学生考试的考生,按其考试成绩、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四条 入校新生根据学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相关管理规定缴费。大类招生专业在专业分流后按各专业学费标准缴费。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标准请在学校财务处网站和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的“收费目录清单”中查询。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生源所在地。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校通过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各种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或校园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42763。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关于 考研的一些资料链 接:  提取码: qryv如资料有问题,欢迎追加询问

公办二本大学,部分专业按照一本分数线招生;中南民族大学(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简称中南民大(SCUEC),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直属于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囊括除军事学以外所有12大学科门类的以民族学、文学等人文学科见长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中南民族大学报销

笛箫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第一条 为加强对笛箫协会的管理,促进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与组织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例》和协会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协会是隶属于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其全称为“中南民族大学笛箫协会”第三条 协会是在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领导和指导下的学生活动团体。协会活动按定期和不定期、基本活动和特别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协会基本活动包括周末集训、日常排练、公益演出、技能培训和对外交流等。协会每学期末需由常委会对协会各方面进行测评,并进行总结。第四条 协会的宗旨目标是:“传承民族精神,弘扬艺术文化,推动校园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让笛箫爱好者能通过这一平台集聚在一起相互学习和交流,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五条 协会按照自己的章程在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的领导和指导下,自我管理、专业服务、独立自主的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同时聘请长期指导老师进行专业的指导。第六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会员大会。第七条 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召开特别会议,具体任务是:(一)审议会长的述职报告,各部长的工作报告;(二)决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三)审议本协会的经费报告;(四)选举产生新的常务理事委员会;(五)通过或修改本协会章程。第八条 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处、艺术开发部、宣传部、演绎部、组织部、财务部、外联部等组织机构,各机构人员职责如下:(一)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的日程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活动时资源的总调动和配制,保持协会与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和校社团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分的联系。(二)副会长:协助会长的日常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做好各部门与会长的沟通和联系;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动应付各种紧急情况,并负责协会各项组织培训等。(三)秘书处:主要负责管理会员档案及协会日常用品;并保管好协会资料,维持协会纪律,起草协会各种文件;协调各部组织人员的工作关系,定期向协会常务理事委员会汇报各种情况。(四)艺术开发部:主要负责协会内艺术理论及技巧的研究与开发,组织开展对会员的音乐培训和集训,不断提高协会的艺术修养和演奏水平。(五)宣传部: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及时做好对外的宣传工作,以及宣传海报和活动场地的布置等具体的相关工作。(六)组织部:组织安排协会的各种相关活动,以及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讨论、交流,邀请校内外专业老师,不定期进行指导与培训等。负责各种活动的具体策划工作,包括活动项目的设置、场地、评选人员等等。(七)财务部:主要负责管理协会的各种财务(包括预算和支出),并定期向常委会及会员公布财政支出情况。(八)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系,组织交流工作并担任着联系各种友谊演出任务;联系一些自办活动的赞助。(九)演绎部:负责组织有上台能力者排练新曲目,提高老会员及有基础者才艺水平。演绎部人员必须为有笛箫葫芦丝口琴演出能力者。第九条 协会以“会笛箫客,传民族情”为口号,开展一系列的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包括承办外语学院分团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的各项活动,如:集体培训、公益演出等,推动校园文化生活的繁荣昌盛。第十条指导老师的聘任:由协会颁发聘任证书,每次活动都会邀请指导老师列席活动现场。 第三章 财务制度第十一条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团委的拨款,企业单位的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等。第十二条协会财务(除资料外)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定期公开并进行透明化管理。第十三条协会的一切帐务需通过协会常委会见证,活动所有花费必须经过会长同意并签字,报销人需持有效发票申报。第十四条协会财务状况将定期在全体会员大会上向全体会员汇报,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并上报中南民族大学外语学院分团委及校社团联审查。第十五条凡具有中南民族大学学籍的在校大学生,爱好管乐,愿意参加笛萧协会,遵守本章程,都可自愿加入中南民族大学笛箫协会。第四章 会员制度第十六条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理》的统一规定,协会在每学年之初招收新会员,其他时间欢迎同学自愿加入。第十七条协会会员入会注册程序:1、爱好者登记报名在档;2、录取;3、领取并填写会员档案;4、正式登记注册;5、领取会员证。第十八条协会对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可授予协会荣誉会员,并适当给予一定的奖励。第十九条协会对在管乐方面有特长的老师或学生,可聘任为协会顾问;对于关心协会成长的老师可聘任为协会长期指导老师。第二十条会员享受以下基本权利:1、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2、阅读协会的资料和档案;3、接受协会的培训;4、在协会的相关会议上参加讨论或发言;5、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6、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7、查阅协会的财务表并提出疑问;8、对协会的负责人进行有根据的批评;9、要求罢免和撤换不称职的协会干部。第二十一条 会员退会自由。退会时,需到协会进行档案注销。第二十二条 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行退会,将进行档案注销。第五章 协会负责人第二十三条 协会负责人在每年举行的模拟招聘会上招聘,据职位责任不同选择优秀人才。第二十四条 协会负责人的基本要求:爱好管乐,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思想作风正派,对协会的发展积极热情,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第二十五条 上一年有两门或以上功课不及格者,不得担任协会会长职位。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长与副会长对协会发展负主要责任。第二十七条 协会负责人工作须遵循以下原则:1、团结一致、分工协作;2、少数服从多数;3、任劳任怨、各尽其才;4、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协会的合理安排。第二十八条 协会负责人工作方针:准时、高质、高效。第二十九条 协会负责人责任期间为选举产生之际至下届负责人选举产生之时后一星期。第三十条 协会负责人两次无故缺席或迟到,视为自动辞职。第三十一条 协会负责人辞职时须提前一星期向理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协会常务理事辞职须提前一星期向常务理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第三十二条 协会负责人选举产生后,须采用书面形式认可本协会章程,方可担任本协会负责人。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之修改,应依照如下程序:1、正式成员二分之一以上联名提议;2、由会长拟订章程修订案,提请成员大会复决。经正式成员总额半数以上出席,以及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决议,方得修正。修正通过后,由会长公告全体正式成员。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成员大会通过后,由本协会会长公告实行,修正时亦同。新规则的产生需经本协会各级会议所制定之议案。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新旧干部交接时,现任工作人员应将全部财产与新任人员核对无误后,列册移交下届参考。第三十六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等执行机构或十名以上本协会会员联名提出,并交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七日内,经校团委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凡以本章程抵触的,以本章程为主。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南民族大学笛箫协会。

原价。住宿环境一般,建议住对面的7天。

报销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3 14:45 访问次数:213 兹定于2010年12月15日-17日(周三-周五)三天报销医疗费,其中周三为离退休人员报销时间,周四、周五为教工、教工子女及学生报销时间,请广大职工及学生相互转告: 1、每日报销时间为:上午8∶30-11∶40,下午2∶10- 4∶40。 2、报销人员带病历、药费相关单据(门诊发票还需开具用药明细清单)到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办理校医院签字手续。 3、报销单据经校医院签字后,到行政楼三楼财务处报销。本年的教工子女医药费本次报销。 4、2010年12月17日前医疗费用必须于本次报销完毕。医院、财务处不再受理过期医疗费发票。 5、报销人员请遵守报销时间,过期不予补报。

在学期末

中南民族大学报修

北苑往里走的,卖水果的对面破棚子啊,看到很多人都在那里修 或者洗澡堂附近的那片足球场,沿着那条路往南一门走,那里有个修车的顺便可以打气,如果那里不行,可以在南三门那里,门口好像有一家

北苑往里走的,卖水果的对面破棚子啊,看到很多人都在那里修,应该不错吧。

向后勤部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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