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yanyanbobo
减肥大胃王
这个律师貌似蛮牛的。擅长海商海事方面的案件。电话:38033018 E-mail: 教育背景上海海运学院(现上海海事大学) 远洋航海专业 中山大学 国际法学研究生执业领域海事海商、国际贸易、保险、行政诉讼、刑事工作语言普通话、粤语、英语工作经历 广州港引航员广州黄埔港务监督海事科长 广东海事局(原交通部广州海监局)海务处副处长、法规处处长广东纵信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执业经历曾独立引航中外轮1000多艘次,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南海舰队司令部、广东省海洋与水产厅、福建、山东、天津、大连等省市的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海事局、罗马尼亚ROMANIA LINE、日本KANEMASU CO、英国船东P&I、荷兰ITC公司、台湾益荣公司、香港钜业公司、广州文冲船厂、云浮硫铁矿企业集团等中外大型企业和单位的委托,成功代理数百宗海事海商、国际贸易、信用证支付、经济合同纠纷、非诉讼和仲裁案件。 如:“TANJA JACOB”重大污染损害和救助案、“闽燃供2”与“东海209”轮24污染案、“盈海168”轮保险索赔案、“海成”轮海洋环境污染案、“塔斯曼海”轮与“顺凯1号”轮侵权索赔案、“汕头海事局诉中国石油粤东分公司支付救助费案”、“通天顺”轮与“天神”轮碰撞污染案、“OHI5000”轮拖航合同案、“WOOYANG HONEY”香港国际仲裁案、“MSC ILONA”轮全国最大污染案、轰动全国的九江大桥案等,以及大量的民事、经济、刑事案件,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数亿元的经济损失。学术成果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交通部、广东省、广州市等主管机关起草、讨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航道法》、《船舶法》、《港口法》、《船舶登记条例》等海事、海商和航运管理法律、法规30多部。 应国家海事局邀请参与研究处理多宗国内外重大海事案件,解决疑难法律问题 应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参加海事司法工作改革研讨和司法解释起草、调研 《有关提单若干法律问题的论述》之一至之七 与龙玉兰律师合著 《提单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 与龙玉兰律师合著 《行政机关在海洋油污损害赔偿中的索赔主体地位》 与周崇宇律师合著《涉及多艘船舶造成油污损害的赔偿主体和责任的法律问题》 与周崇宇律师合著《海上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和实务探讨》与龙玉兰律师合著《关于倒签提单及预借提单的法律和实务问题》与龙玉兰律师合著《有关提单批注法律问题的论述》与龙玉兰律师合著《现行海事基金设立与确权诉讼的法律问题》与王身婷实习律师合著《刍议建造种船舶抵押制度》理论成果二等奖 与李振海律师合著 《谈律师营销》《浅谈船舶油污损害案件的证据与举证责任问题》《从油污角度剖析人与海洋环境的和谐》与龙玉兰律师合著《海事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与龙玉兰律师合著《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与龙玉兰律师合著《海事案件若干法律问题据探讨-兼评<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与李振海律师合著《海上船舶溢油应急预案的法律和实务探讨》与林晓媚实习律师、王身婷实习律师合著《强制打捞清除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与李振海律师合著获奖情况 1992年广东省司法厅先进工作者 1995年撰写《广州港水域海事分析》论文荣获第二届《杨良宜学术教育奖励金》鼓励奖 2003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优秀论文奖 2003年合著《浅谈船舶油污损害案件的证据及举证责任问题》论文荣获广东省航海学会第六届《杨良宜学术教育奖励金》三等奖 合著《提单若干法律问题的论述》之一至之六,获2004年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二等奖,2005年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二十五周年优秀论文(非诉讼类)三等奖 2004年办理海事、海商案件成绩突出,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05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05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合著《从油污角度剖析人与海洋环境的和谐》荣获2006年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三等奖 合著《沿海船标保护办法》荣获2007年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2007年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三等奖2007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2008年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业务典型案例三等奖2008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谈律师营销》荣获2008年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三等奖2009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其他高级海事工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委)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委员会副主任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会员 广州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理事广东粤西企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康茂暖通
广东海洋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方树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方树泉奖学金由香港方润华基金出资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其他专项奖学金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资设立或由学校出资临时设立。 第三条 学校奖学金评审、发放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的设立等由学生处统一归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第五条 学校奖学金的标准、比例和评审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具体名额与标准由广东省教育厅下达; 3、基本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全班前10%; (6)当学年未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具体名额与标准由广东省教育厅下达; 3、基本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全班前30%;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当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学年14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年700元,三等奖每人每学年3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以院(系)为单位评定,享受人数不得超过全院(系)学生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为3%,二等奖为7%,三等奖为20%。学院(系)可在同年级同专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各班之间的比例,调整后当学年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获奖人数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系)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可评奖相应的人数比例。 3、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获取和运用知识能力。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等奖获得者,其综合测评排名应在全班前15%,学业平均成绩应在80分(平均学分绩点为0)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获得者,其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应在全班前35%,学业平均成绩应在75分(平均学分绩点为5)及以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四)其他专项奖学金 其他专项奖学金金额与比例按其所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评审细则确定。 第六条 学校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另有规定除外)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学年不再进行奖学金评审。 第七条 学校奖学金评审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八条 学校奖学金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 1、每年9月~11月,学生处根据省教育厅资金安排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同时下发评审通知; 2、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各学院(系)组织评审,初评结果应在本学院(系)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4、由学生处审核汇总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程序 1、每学年开学后,各学院(系)应在第5周前以班为单位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广海大(学)〔2005〕3号}的规定,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的素质综合测评结果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 2、初评结果由各学院(系)以纸质张贴和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向本学院(系)师生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3、各学院(系)应在新学年的第6周之前将上一学年的奖学金评审结果送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应在第8周之前将审核结果送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财务处应在第10周周末前将奖学金发放给学生。 (三)其他专项奖学金评审程序按所设立奖学金的评审细则进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各类奖学金: (一)当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没有达到合格等级以上者; (二)当学年有补考课程者; (三)当学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四)欠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者(因家庭经济困难,已办理暂缓交费手续的除外)。 第十条 每学年各项评奖结束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2008学年开始执行,2007年10月以前入学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获奖名额及毕业学年奖学金的评审仍按《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广海大(学)字[2005]4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奖学金的金额及发放办法学校也作相应的调整
广东海洋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
2006年至2013年9月11日,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在内的科研项目共1331项
一般都会有的。嘉应一等奖奖学金奖1000大洋,二等奖奖800大洋,而三等奖就600咯~~
1、农学院在校本部,就是湖光岩校区,是海洋大学一个较大的学院。 2、那肯定有区别,本科还是比较粗糙广泛地学习,硕士要往细处研究出真才实学。 另外补充一下海大
我也不赞同三楼!这所大学挺好的!至少我在这里生活很开心,学习也很充实!学校那是相当的大,走的话,够走一天了。环境也很优美,广州很多学校那是望尘莫及啊!学校依山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