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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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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一)办公室(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电讯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党工委办公会、局办公会、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局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保卫、信访、社团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教育研究等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与兄弟市的教育协作、对口支援、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为社会提供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咨询、评估服务。承担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信息处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件;负责局重要会议及活动的信息、新闻宣传和《苏州教育》杂志的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教育信息化,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日常维护管理以及“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市综合信息网有关栏目的维护和信息采集、提供工作;负责本部门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及其设备的高效、安全、经济地运行;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做好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三)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教育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协调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及有关综合性文件;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牵头承办局机关教育行政复议、诉讼和处理师生申诉等工作;负责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四)人事与师资处负责拟订全市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部门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建议,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劳动、保险福利管理等工作;协调并指导地方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协调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有关培训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评优表彰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工人培训、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规划、实施、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协调师德教育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师范教育工作。(五)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审计处)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综合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市属高校、中专校以及其他有关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撤销与调整的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申办及与国(境)外合作办学的申办工作;负责拟订市地方高等教育和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局直属学校及事业单位的基建计划,指导、协调学校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指导学校后勤工作管理与改革;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装备、勤工俭学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收费政策,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管理省市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编制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市教育地方附加费的征收与使用;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有关执行情况的监测;拟订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收费标准;监督管理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直属单位的拨款,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及校产的定期审计;负责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重点建设项目、基建项目和维修项目的审计工作,以及对各项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进行经常性的监督;负责教育系统审计人员培训与业务指导。(六)基础教育处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常规管理;协助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全市幼儿教育健康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多元发展;拟订并实施基础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法和办学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改革与管理;规划指导基础教育课程、自编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市编教材;组织实施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局直属义务教育学生和市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指导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课外活动;指导和配合做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负责评估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和市优质幼儿园工作,负责指导省星级高中与省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七)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承担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及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责做好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拟订教学计划和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以及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好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评估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教育学校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实用技术、职工岗位培训;负责全市终身教育实验工作和统筹负责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八)高等教育处协助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本市各类高等教育的有关工作;参与地方各类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参与指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管理市属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育工作;负责本市辖区范围内各类成人高等教育非脱产班教学点的审批、备案、年审检查等各类管理工作。(九)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归口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并指导其教育教学改革,拟订质量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开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组织、举办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参与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与师资培训工作;协助做好体卫艺教学常规器材的配置工作。(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工作;负责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等有关工作;指导与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外国留学生工作;负责来华留学生签证申请的代理审核工作;指导与协调全市学校聘请外籍文教专家与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外合作办学的前期审核论证工作;负责境外人士在我市举办子女学校的前期审核和报批工作;指导与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对外汉语教学海外推广工作;负责全局因公出国团组、人员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召开教育国际学术会议的前期审核工作;指导、协调与国外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外事工作。(十一)组织处(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和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校级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做好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报批和党员因私出国审批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全市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十二)政治思想教育与宣传处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小学师德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和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建设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协调全市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师德教育、创建文明单位等工作。(十三)保卫处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稳定、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直属、代管单位的校园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指导、督查各县级市、区教育系统及所属学校的校园安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基层单位保卫干部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协助相关部门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会同相关处室指导学校做好师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会同办公室做好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工委、监察室(由市纪委派驻,合署办公)、机关党委、教育工会、团委、人武部。四、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2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一)督政处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级市(区)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全市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各县级市(区)政府的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参与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审定工作。(二)督学处负责监督检查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组织对全市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查处违反教育法律的行为;监督全市教育机构的收费及使用情况;负责组织教育督导科研活动和督导人员的培训。五、人员编制市教育局(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机关行政编制为61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5名,另核纪工委书记1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核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副处长(主任)3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21名(含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教育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人武部部长各1名),副处长(副主任)10名。六、其他事项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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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空间小编

周 峰,男,1964年10月出生,江苏省常州市人。现任广东教育学院教育系主任兼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广东基础教育研究》杂志编委会主任兼主编,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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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糖不纯

亲,不是一本书,前者主编是丁宇红,后者是黄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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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必林家具2013

92年5月《开发非智力因素,优化课堂教学》发表于《江苏教育》93年6月《青中“奥校”——数学兴趣小组》发表于《江苏教育报》94年3月《涉及两个一元二次方程公共根的一类求值问题的解法》刊登于《苏州教育学院报》94年6月《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刊登于《苏州教育学院报》96年6月《猜想法解题》刊登于《南师大学报》98年4月《农村初中情感教育的探索》刊登于《江苏教育研究》98年11月《农村初中情感教育模式与相关课程体系的构建》98年缅想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国际研讨会交流论文98年11月《农村初中情感教育理论和实践的探索》获苏锡常初中教育研究会论文评比二等奖99年12月《初析数学极值的实际运用》获苏州市数学会、中数会论文评比二等奖99年1月《让教育充满“情”》刊登于《中国教育报》99年9月《爱心育人》刊登于《人民教育》2000年2月《情知互促型课堂教学模式的初步探索》发表于《苏州教育》2000年10月《科研能力:教师必备的素质》刊登于《中国教育报》2000年11月《把爱洒向每一位学生》发表于学校管理2000年12月《数学学习困难生的三步转化法浅谈》获苏州市数学会、中数会论文评比三等奖,刊登于《南师大学报 》2000年第23卷2001年10月主编《爱的教育》一书,苏大出版社2001年7月副主编《读题做题与发散思维创新能力训练》吉林教育出版社2001年12月《初中数学奥林匹克基础教程》第一分册副主编 苏州大学出版社99年5月主持的苏州市“九五”立项课题《情感对初中生心理发展的影响的研究》获苏州市第三届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2000年6月主持的《农村初中情感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课题被列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特级教师计划专设课题其成果已得到有关专家的肯定并已出版《爱的教育》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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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笨笨蛋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65151226传真:6511528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苏州市公园路198号邮政编码:215006苏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鹰电话:65151226。职能: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文件、电报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保卫、信息、信访、社团、新闻宣传和《苏州教育》杂志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研究等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与兄弟市的教育协作、对口支援、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市语委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的教学,为社会提供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咨询、评估服务。信息处副处长:李继业电话:65229108职能:负责全市教育工作信息的收集和综合,编辑并印发《苏州教育信息》,向市委信息处、省教育厅办公室报送信息;负责收集中央、省、市的中心工作信息,国内外教育发达地区及国家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等动态,编辑并印发《苏州教育信息与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做好全市教育工作的对外宣传,扩大苏州教育的影响,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构建和完善全市教育工作信息网络。政策法规处处长:禇天生电话:65214337。职能: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教育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及有关综合性文件;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协调农村、城市和企业的教育综合改革;牵头承办局机关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人事与师资处处长:顾乃肖电话:65224787职能:负责拟定全市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部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劳动、保险福利、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协调并指导地方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分配计划及就业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参与并承办教师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协调县级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有关培训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 系统评优表彰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 位教职工的人事工作、工人培训、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规划。 实施、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 工作;协调师德教育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师范教育工作。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处长:张超电话:65229103职能:负责草拟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综合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市属高校、中专校以及其他有关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撤销与调整的审核工作;统筹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与国(境)外合作•办学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拟定市地方高等教育和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局直属学校及事业单位的基建计划,指导、协调学校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指导学校后勤工作管理与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与教育人才需求预测工作;统筹管理教育信息化、勤工俭学、教育产业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收费政策,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负责管理省市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编制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市教育地方附加费的征收与使用;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有关执行情况的监测;拟订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收费标准;监督管理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直属单位的拨款。基础教育处处长:陶旭东电话:65224024职能: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提高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基础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法和办学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改革与管理;规划指导基础教育课程、自编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市编教材;组织实施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局直属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指导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课外活动;指导和配合做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负责评估省级示范初中、实验小学、特教示范学校、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工作;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处长:顾洪电话:6523642职能:统筹管理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及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 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教 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教学计划和教育质量评估 标准;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以及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和成 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中、高职对口招生 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 育的管理工作;做好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评估 工作;组织实施“燎原计划”;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教 育学校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实用技术、职工 岗位培训;负责全市终身教育实验工作和统筹负责构建终 身教育体系工作;负责市民通用外语和计算机考核工作;指 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高等教育处处长:丁长庆电话:65221203职能:统筹管理地方各类高等教育,参与地方各类高等教育的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地方各类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地方高校专业设置和学科、教材建设;指导地方高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培养工作,制定教育质量评估标准;指导地方高校实验室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指导地方高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的有关工作;协调在苏部省属高校与地方高校的关系;负责网上大学等远程高等教育的管理。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汪永康电话:65218112职能:归口管理全市学校体育教育、卫生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并指导其教育教学改革,制定质量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参与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与师资培训工作;协助做好体卫艺教学常规器材的配置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张剑澜电话:65218176职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统筹管理出国人员留学、国外人员来我市留学工作;办理学校聘请外国专家的具体工作和外教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的前期审核论证工作;负责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管理全市与我国友好学校的交流活动;负责局机关外事工作。教育督导室(挂“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常务副主任:朱学标电话:65151217职能:研究制定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督导的规章制度;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中等及其以下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县级市、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处处长:吴海梁电话:65230639职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和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校级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报批和党员因私出国审批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全市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政治思想教育与宣传处处长:李凤祥电话:65151329职能: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和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建设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师德教育。创建文明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保卫处、人武部(合署办公)处长兼部长:阙震家电话:65226155职能: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直属、代管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基层单位保卫干部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会同公安部 门指导、督查各县级市、区教育系统及所属学校的治安保卫 工作、综治工作3会同办公室做好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 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征兵组织实施工作,办理兵役和预备役 登记的统计工作;指导学校组织实施学生的国防教育及军 训工作;指导并协助学校搞好人防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 做好现役军人、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和双拥工作。苏州市教育工会、苏州市教育局团委(合署办公):1.苏州市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秦士钧电话:65151392职能:综合协调、指导全市基层教育工会的工作,认真履行工 会“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基本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协助教育系统的学校党政组织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广泛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加强师德教育,努力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2.苏州市教育局团委副书记:蔡文胤电话:65221301职能:负责直属、代管学校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组织团干部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少先队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配合政治思想教育与宣传处搞好学校德育工作。另外,按规定设置纪工委、监察室(由市纪委派驻,合署办公)林友钧副主任,6523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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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教育研究杂志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65151226传真:6511528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苏州市公园路198号邮政编码:215006苏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办

    缠藤小妖 4人参与回答 2024-05-25
  • 苏州教育研究杂志投稿

    课程教育研究 教育界 中国校外教育 等刊物,我都可以帮你操作。

    灵魂尽头z 7人参与回答 2024-05-25
  • 苏州教育研究杂志电话

    教育部总机010-66096114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方网站

    wongjackson 3人参与回答 2024-05-26
  • 苏州教育研究杂志官网

    是有资质的合法刊物,符合条件,可以刊登的!

    喬巴喬巴 5人参与回答 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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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研究》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单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国际刊号:ISSN 1002-5731,国内刊号:CN 11-1281/G4,期刊级别

    人在驴途 4人参与回答 2024-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