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友道木业
小七的妈妈
MBA提前面试,是相对于常规录取流程的一种形式,采用“面试通过(获得优秀)+笔试过线(达到当年国家联考分数线)=直接录取”政策。目前天津13所MBA院校均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总的来说,MBA提前面试无论是对院校来说,还是对考生来说,都有好处。 对于考生来说,工作年限较长、长时间没有接触应试考试、复习精力有限,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大大降低了进入MBA商学院的门坎。 对院校来说,通过笔试是很难检验出一个考生的能力的,而提前面试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点,MBA商学院通过面试更好的了解了MBA申请者的背景和潜力,更能判断他们是否具备一个优秀MBA候选人的品质。 随着MBA提前面试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像南开、天津财经这样的MBA学校面试成绩权重非常大,对于任何一个有招生选择权的商学院,MBA面试成绩都拥有是否录取的“一票否决权”。 我是17年考的天津天津财大的MBA,我分享下我的一些面试流程和经验: 天津财经大学MBA招生采取“W+D预面试”政策。申请人在参加联考之前必须参加提前面试,天津财大商学院根据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的背景评估,并根据背景评估结果,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较为深入的预面试考察。 1、背景材料准备: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文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职称以及职业资格证书,收入证明,公司组织结构图,大学成绩单,名片,身份证正反面等证件电子版上传。如果自主创业者,上传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等信息。 个人信息、学历背景、工作背景如实填写。不要到明年做背景调查的时候,发现信息不符而取消资格。附加信息这里尽量找些证书来填一下空白。任何证书都是加分项。 自我评述这里肯定是各位同学最头疼的地方。论述题是比较重要的,基本上面试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围绕这些论述题来展开。天津财大版的论述题我基本写了3000多字,准备了10个小时以上,自己修改了5次后再发给华章的老师。老师前前后后也改了2稿,非常需要用“心”去准备。 因为推荐信需要他人写,所以需要早点发给推荐人做准备。不要到需要提交的时候,还要催促推荐人。推荐信写好后,可以让推荐人把推荐链接发给你检查,也了解下推荐信的内容。 2、预面试环节: 个人面试 关于个人面试,基本上天津财大老师都围绕工作上的内容来提问,会从网申材料的内容出发,所以之前个人陈述要好好准备。我这次面试基本没有被问到什么标准问题---“为什么读MBA”“为什么考天津财大?”“能给天津财大带来什么“”你有什么优劣势“等。基本围绕工作方面一环扣一环的深挖你。而且我那场还遭遇到了压力面试,老师会对你回答进行否定,然后观察你的应变能力。 小组面试 天津财大的组面共45分钟,在开始前老师会介绍组面规则,然后10分钟考生阅读材料,30分钟内讨论案例和分出角色,在最后5分钟内做出总结。我建议同学们还是要自行组团多练习。组面模拟3到4次就会熟悉这个考试形式了。每次争取发言3-4次以上,在几次模拟中分别锻炼“破冰” “计时”“总结”三种角色。发言的时候要记住观点是非不重要,但是要体现自己的语言表达和逻辑能力。每次发言结合自己的观点说出1 2 3 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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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裁决辨析》,载《法学研究》1990年第6期2、《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载《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3、《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国家赔偿》,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4、《国家赔偿立法探索》,载《中国法学》1991年第5期5、《向新的高峰迈进——九十年代我国行政法学展望》,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6、《行政处罚现状与立法建议》,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5期7、《规范行政行为》,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1期8、《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2期9、《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2期10、《公务法人问题研究》,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4期11、《行政许可权初探》,载《中外法学》1991年第3期12、《论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载《中外法学》1998年第2期13、《司法赔偿制度论要》,载《政法论坛》1992年第4期14、《论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特征》,载《政法论坛》1994年第3期15、《论行政诉讼听证程序的基本原则》,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2期16、《行政监督与救济制度的新突破》,载《政法论坛》1999年第4期17、《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反思与重构》,载《政法论坛》2001年第5期18、《WTO与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2期19、《澳大利亚行政法中的程序公平原则》,载《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2期20、《行政许可案件判决方式研究》,载《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21、《行政许可、登记行为违法的法律责任》,载《法学》2001年第10期22、《行政诉讼案件执行难的现状及对策》,载《法商研究》1999年第6期23、《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载《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24、《关于收容审查、行政程序及法治原则的思考》,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2期25、《行政法官对国际法的适用》,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26、《公安派出所能否采取刑事强制传唤措施》,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2期27、《行政赔偿的范围》,载《江海学刊》1994年第5期28、《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及立法构想》,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29、《行政诉讼范围研究》,载《诉讼法学研究》(第一卷,2002年)30、《行政诉讼证据问题研究》,载《证据学论坛》2002年3月31、《国家赔偿法的完善及发展探索》,载《政府法制建设》2001年第2期32、《论行政诉讼中的撤销判决》,载《法学与实践》1990年第5期33、《建议制定行政许可证法》,载《法学与实践》1991年第5期34、《我国立法法应规范的“法”的范围》,载《法学杂志》1997年第4期35、《荷兰的行政法制度》,载《法学杂志》1999年第2期36、《国家赔偿法的立法模式》,载《法律科学》1994年第3期37、《行政诉讼第三人研究》,载《法律科学》2000年第3期38、《中国法治的里程碑--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39、《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40、《中国行政程序立法探索》,载《求是学刊》1999年第1期41、《公安侦查行为行政可诉性研究》,载《求是学刊》2000年第3期42、《透视中国的行政审判体制:问题与改革》,载《求是学刊》2002年第3期43、《法治难题与行政法的任务》,载《求是学刊》2002年第5期44、《司法赔偿研究》,载《人民检察》1994年第1期45、《行政许可案件判决方式探微》,载《人民检察》1999年第8期46、《析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范围之必要性》,载《人民检察》2001年第10期47、《公益行政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方式》,载《方圆》2001年第11期48、《澳大利亚行政法概览》,载《法律适用》1993年第4期49、《行政机关赔偿协议程序》,载《法律适用》1994年第2期50、《论对物行政行为》,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9期51、《试论行政诉讼的种类》,载《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52、《中国行政许可程序解决方案之选择》,载《法制建设》2002年第6期53、《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关键是严格执法》,载《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7期54、《正当期望:概念性的分析》,载《环球法律评论》2003年夏季号55、《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交织与处理》,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4期56、《司法独立与宪法修改》,载《法学》2003年第12期57、《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和解决之道》,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6期58、《中国行政审判体制重构与司法体制改革》,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59、《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方式》,载《法学》2005年第5期60、《警惕执法者规避法律》,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2期61、《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8期62、《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效力》,载《中国改革》2005年第3期63、《立法的民主化及法律监督》,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64、《论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载《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65、《创新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质量的重大举措》,载《中国人大》2006年第5期66、《修改行政诉讼法需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载《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67、《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载《人民论坛》2005年第7期68、《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作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的部分讲稿,略有删节。原讲稿执笔人为马怀德、史际春、薛刚凌、刘守文。69、《公益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及提起条件论析》,载于《中州学刊》2006年第3期70、《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及立法意义》,载于《政法论坛》2004年第5期71、《完善城管综合执法需更多智慧》,载于《法制日报》2006年9月5日
昆山angelababy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及本书(第二、三版)编写分工 (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任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主要著作有:《行政法学》(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行政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中国卓越出版公司1990年版)、《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行政执法研究》(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主要论文有:《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载《法学研究》1993年第1期)、《行政的现代化与行政程序制度》(载《中外法学》1998年第1期)、《新世纪行政法发展的走向》(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行政的“疆域”与行政法的功能》(载《求是学刊》2002年第3期)、《公众参与与行政法治》(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等。 撰写本书第1—10章,负责全书的审稿、统稿。 叶必丰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初版、2003年修订版)、《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应申请行政行为判解》(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行政规范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主要论文有:《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载《法学研究》1995年第5期)、《行政行为确定力研究》(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3期)、《现代行政行为的理念》(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6期)、《行政规范法律地位的制度论证》(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5期)等。 撰写本书第11—13章。 杨建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80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2年赴日留学,1986年毕业于筑波大学,获社会科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一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获一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回国后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要著作有:《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等,译著有:《日本行政法》(南博方著,合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行政法》(盐野宏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等;主要论文有:《规制行政与行政责任》(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论行政法的特点》(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年第3期)和《行政裁量的运作及其监督》(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等。 撰写本书第14—15章。 章剑生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著作有:《行政程序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行政监督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主要论文有:《判决重作具体行政行为》(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6期)、《行政行为说明理由》(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3期)、《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几个理论问题探讨》(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2期)、《现代行政诉讼的成因与功能分析》(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之重构》(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等。 撰写本书第16—17、19—22章。 于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授,任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有:《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协议与行政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德国行政法》(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WTO协定国内实施读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与立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降低政府规制——经济全球化时代的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主要论文有:《WTO协定的国内实施问题》(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3期)、《WTO政府采购协定的几个问题》(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加入世贸组织与政府职能转变的法律问题》(载《求是》2002年第24期)、《中国对反倾销措施的司法审查》(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制定紧急状态法的基本问题》(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4期)等。 撰写本书第18章。 王宝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斯拉丘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著作有:《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行政法学论纲》(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读本》(合著,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等;主要论文有:《行政立法评述》(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美国行政机关与美国宪法实施的监督》(载《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行政程序立法论纲》(载《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中国公务员立法的合理取向》(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与政府的因应》(载《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等。 撰写本书第23、28、31—32章。 江必新法学博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行政诉讼法疑难问题探讨》(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国家赔偿法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发展》(金城出版社2001年版)、《WTO与行政法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WTO与司法审查》(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主要论文有:《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载《法学研究》1988年第6期)、《国家赔偿法价值论》(载《法学杂志》1994年第4期)、《司法解释对行政法学理论的发展》(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先地方后中央: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一种思路》(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2期)、《紧急状态与行政法治》(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等。 撰写本书第24、30章。 刘恒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总干事。主要著作有:《公安行政复议导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行政救济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外资并购行为与政府规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行政行为法律适用判解》(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主要论文有:《试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权》(载《法商研究》1995年第2期)、《论行政立法权》(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4期)、《行政诉权面临的若干问题及对策》(载《学术研究》1997年第1期)、《略论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途径》(载《现代法学》1998年第2期)、《政府信息公开立法问题探析》(载《中山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等。 撰写本书第25—27、29章。 湛中乐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主要著作有:《环境行政法》(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1993年版)、《公安行政法》(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年版)、《高等教育与行政诉讼》(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法治国家与行政法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主要论文有:《论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2期)、《论完善我国的行政立法程序》(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3期)、《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及其司法运用》(载《行政法学研究》2002年第5期)、《中国加入WTO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载《中外法学》2003年第2期)、《行政过程论》(载《行政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等。 撰写本书第33、37—38章。 薛刚凌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组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主要著作有:《国家赔偿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行政诉权研究》(华文出版社1999年版)、《变迁时代的行政法思考》(学苑出版社2002年版)、《行政组织法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主要论文有:《行政主体之再思考》(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2期)等。 撰写本书第34—36章。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及本书(第二、三版)编写分工 (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任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
CSSCI(2012-2013)拟收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经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指导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定,共179种) 本目录根据中文社会引
1、《行政裁决辨析》,载《法学研究》1990年第6期2、《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载《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3、《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国家赔偿》,载《法学研究》
《行政责任概念的比较分析》(第二作者),《行政与法》2004年第9期;《构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几点思考》(第二作者),《行政与法》2005年第10期;《公共
合撰第二作者*《中国政治学在新世纪前10年的发展趋向和主要课题》东北师大学报 2000年第5期,CSSCI 检索源刊物合撰第一作者 《网络化趋势对我国政治文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