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269

华美新建材
首页 > 论文问答 > 中国报业总编辑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会思想の萝卜

已采纳
开创新记《大公报》他和张季鸾等一起走出了一条百年报业的“新路径”,创造了中国报业史上的一个高峰,一个至今难以跨越的高峰。在报业经营管理上用心,并且创造了一系列独具风格的办报经验的,在中国现代新闻史上,恐怕就只有胡政之一人。“外国报界对于胡霖的大名是以报界巨子看待”,胡政之没有虚枉此誉。他见识广博,洞明世事,一生有为有守,在动荡的乱世中始终保持着开明的态度和冷静的头脑。1949年江山易主的前夜,他在上海黯然去世。谢泳说:“在一定的意义上,胡政之的死,就是《大公报》的死”。胡政之幼年随做知县的父亲到安徽,在私塾读书,后进安庆省立高等学堂,接触到了《申报》、《苏报》、《新民丛报》等,对林译小说尤其迷恋。1907年,在嫂子的一副金镯资助下自费到日本勤工俭学,进东京帝国大学读法律,至少通晓三、四种外语。1912年进《大共和报》任日文翻译。1913年受聘任《大共和报》总编辑,并在中国公学兼法律教员。1915年,他到北洋政府做幕僚。因为这一段经历,1916年9月他受聘出任当时有安福系背景的《大公报》经理兼总编辑,从此一生以办报为业。在他第一次主持《大公报》期间,有两件事值得一提,一是1917年,段祺瑞在天津马厂誓师反对张勋复辟,胡政之以记者身份独家采访;二是1919年,他作为唯一的中国记者采访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举行的巴黎和会,这也是中国记者第一次采访重大的国际事件,使他成为“采访国际新闻的先驱”,也是他终生津津乐道、引以自豪的一件事。对他热爱的新闻事业,他有自己独立的见解。1920年回国时,《大公报》奄奄一息,他没有回到天津,一度在北京和林白水合办《新社会日报》,不过为时很短。1924年8月,他又成功创办了著名的国闻通讯社和《国闻周报》,《国闻周报》还同时对外发行英文版。1926年,他在《国闻周报》发表《作报与看报》一文“社会需要好报,新闻记者就不敢不努力,……读者鞭策记者的力量,比什么力量还大。”《大公报》后来的实践证明了他的办报思想。胡政之编的《国闻周报》既发表过张季鸾落托时的政论,也发表过年轻作家沈从文的小说名著《边城》,发行量最高时达二万五千多份。他主持的国闻通讯社通讯网遍布全国,发掘、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新闻人才,这些都为后来新记《大公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政治舞台上的风云变幻,国闻社和周报的主要经济来源断了,胡政之开始独立支撑这两个新闻机构,除了通过开设广告部寻求经济自立,他也得到了留日同学、时为北方金融巨头的吴鼎昌支持,为他们日后合作开创新记《大公报》的新局面埋下了伏笔。一直出到1937年才停刊,前后共14年,是当时较有影响的时事性周刊之一。1926年,他和吴鼎昌、张季鸾共同以新记公司接掌《大公报》。接办之初,《大公报》职工不过70人,月支出不满六千元,发行量仅2000多份,第二年发行量就翻了三倍,达6000多份,第三年突破万份。到1936年上海版创刊,职工人数增加到700人,是当初的10倍,月支出10万元,全国分销机关达1300多处,发行量超过10万份,成为具有全国影响的大报。经过胡政之等多年的苦心经营,《大公报》在采访、编排、言论等方面的改革都逐渐趋向规范化。胡适一再称许《大公报》是“矮人国”里的“巨无霸”。在抗战的烽火硝烟中,《大公报》在极为艰难的条件下,相继创办了汉口版、香港版、桂林版、重庆版,1938年8月13日,《大公报》香港版创刊时,胡政之发表《本报发行香港版的声明》这一年的严重外患。1941年2月15日,《大公报》桂林版创刊,他在《敬告读者》中指出,“本报虽系营业性质,但不孜孜以’求利’,同人虽以新闻为业,但决不仅仅为’谋生’”。正是这种精神使《大公报》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下继续成长,成为中国新闻界最夺目的一面旗帜。至1945年,《大公报》重庆版发行量已达到97000多份,至1949年前夜,加上复刊后的上海版、天津版、香港版,总发行数达20多万份。这一数字在那个年代是令人望而生畏的,其产生的舆论影响也与日俱增。在经过15年不懈努力之后,1941年5月,《大公报》荣获了具有世界声誉的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奖章。密苏里大学教务长马丁写信给胡政之说:贵报今年被推得奖,端为一外国之自由的报纸,在其悠久的过程中,对于公众具有优异的贡献。吾人此项决定,兼得深知贵报伟大贡献之美国记者的一致赞许。同年开始了胡政之独自领导整个《大公报》的时期。《大公报》风云天下“是与胡政之的眼光、气魄和信心是分不开的。”1945年,《大公报》如日中天,处于鼎盛时期。1948年初,胡政之化大量经费在美国创办英文版的《大公报纽约双周》,3月15日,又恢复《大公报》香港版,作为今后的出路。对时局的发展、风云的变幻他有着职业性的敏感,他计划以香港为退路,以后再到新加坡、美国办报。胡政之在1948年春天所作的那些安排如同当年他在香港沦陷前安排好了桂林版的退路一般,都是未雨绸缪,有先见之明。他说自己“已经是六十岁的人了,这次香港复刊恐怕是我对事业的最后开创。”当时胡政之由于长期积劳成疾而突然病倒,只得回上海养病,无奈地告别了心爱的报纸。在病床上辗转一年之后,1949年4月14日,病魔终于夺去了他的生命。第二天《大公报》上海版发表他1943年写的纪念张季鸾的文章《回首十七年》,不料也成了对他自己的纪念。
80 评论

正在缓冲1234

1992年10月,执旗创办巨石文学社,任社长,先后任农业部《中国乡镇企业》杂志济宁记者站站长,《山东青年报》记者,北京中青信息服务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青年报·管理导刊》执行主编,《中国改革报》主任记者,《改革时报》山东记者站站长,中国质量万里行山东记者站常务副站长,《党建参考》杂志副主编,《艺术中国报》副总编辑,《亮点》杂志总编辑,《世纪前沿》杂志总编辑,《时代文学》杂志社秘书长,《新山东》杂志执行总编辑,《中华书画精英》杂志总编辑,《中国文学》杂志总编辑,《中国品牌经济周刊》执行主编。

331 评论

幼幼熙熙

书籍稿酬暂行规1990年6月15日,国家版权局第一条为了保障著译者的正当权益,繁荣创作和学术研究,鼓励著译者和提高出版物的水平,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著译一经出版或发表,应根据作品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付给适当的稿酬。初版的书按照字数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并且按照印数付给著译者印数稿酬;再版时不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第三条基本稿酬标准:(1)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的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40元。(2)翻译稿:每千字8至24元。特别难译而质量优秀的译稿,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35元。由外文译成中文,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对翻译者,按上述标准付酬。由中文译成外文,对翻译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付酬。对原著作者按该著作翻译稿酬的20%至40%付酬。由少数民族文字译成汉文,对原著作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定级支付60%的稿酬。对少数民族文字翻译者所付的稿酬,按本款规定的外文译成中文的标准,另加25%至30%付酬。由汉文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3)古籍稿:古籍整理,古籍的今译、笺证、注释、集解,每千字9至18元。对特别繁难,质量又高的,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过30元。古籍资料的辑录、汇编,每千字5至12元(不付印数稿酬)。各种古籍索引,每千字5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断句、校正错讹,每千字4至8元(不付印数稿酬)。标点加一般校勘,每千字5至10元;难度大的标点加繁重校勘,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超过15元(均不付印数稿酬)。(4)词书稿:词书条目,照本条第(1)款标准,按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另外增加15%至25%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百科全书词条编撰,每千字24至30元,另增加20%至30%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5)根据他人著作改编和缩写的书稿,按本条第(1)款标准的40%至60%向改编者付酬。并按改编费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按改编费的10%至20%向原出版者付酬。(6)译文的校订费,每千字4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由译者请他人代为校订者,费用由译者自付;出版社请他人校订者,校订费由出版社支付。(7)索引和图书资料辑录,每千字3至7元,不付印数稿酬。(8)约请社外人员编选的书籍付编选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约请社外人员编辑加工的书稿,付编辑加工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9)约请社外人员审查书稿,付审稿费。一般书籍的审稿费按每万字10至20元付酬;对于繁难的专著,可适当提高,但每万字不超过40元;不付印数稿酬。第四条印数稿酬(一)一般书籍的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总额的百分比支付:(1)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8%;(2)印数超过一万册的,其超过部分以千册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千册的,按千册计算),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0.8%。(二)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30%;印数超过一万册的,按本条第(一)款之(2)的规定支付。(三)本条(一)、(二)两款规定的印数稿酬,每次重印均应累计过去的印数。不论初版还是重印,出版社均应在版本记录页上如实注明印数。(四)学习用书、临时教材或由于其他客观原因而大量印行的著译,在第一次出版后两年内,印数在10万册以下者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付酬;超过10万册以上,视不同情况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30%至50%付酬。第五条曾在报刊上发表过的著译,辑成个人专集出版,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编选不同著译者的报刊文章合集出版,对著译者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分章撰写,内容相互有连贯性的专著,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撰写,单篇独立(没有连贯性)的合集,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期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发表过的作品,按第三条第(1)款标准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并按第三条第(1)款的10%至15%向首次发表该作品的报刊付酬。第六条出版社已接受出版的著译,属于非作者原因未能出书者,出版社应按该书稿基本稿酬的30%至50%付给作者著译费(书稿归作者所有)。出版社主动约稿,但因稿件质量不合格未能出书者,出版社视具体情况,酌付少量的约稿费。第七条解放前出版过的著译重印或校订重印,支付部分或全部基本稿酬(对已故作者著译的付酬办法见第八条)。解放后出版(或再版)的已付过基本稿酬的著译,再版以及辑成个人专集(包括全集、选集、文集等)或和他人著作合集出版,不再支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著译修订再版,视修订程度支付修订费。修订费按增补部分的实际情况付酬;修订后,质量有显著提高,可重新支付原基本稿酬的部分或全部,但其印数稿酬,仍应累计原来的印数。第八条对已故作者稿酬的继承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1)著译者死亡在30年以内者,出版其未曾发表过的遗作,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只付印数稿酬,不付基本稿酬。(2)著译者死亡超过30年者,重印其作品不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其首次发表的遗作,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第九条一部书稿分别出版不同字体的版本,或以几种装帧形式出版,或改变书名重印,或由一家出版社转移到另一家出版社出版,或编进另一书时,除对首次出版的版本付一次基本稿酬外,对另外的版本不付基本稿酬,但应累计印数,付印数稿酬。出版社将一种书籍分地印造,或经地方出版社租型造货,其印数均应一并累计。印数稿酬由供型的出版社付给。第十条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计算单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诗词每10行作千字算(曲艺等韵文体行数计算从诗词)。旧体诗词稿酬可酌量提高。乐曲、歌词、画稿、地图等付酬办法,另定。支付稿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字数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一般文字的末尾排不足1行的和占行的题目按1行计算。标点排在行外的,字数加1/10计算。出版社编辑部增加的例言、说明、注解、目录、索引或其他附件,书上排印的中缝、书眉、页码和翻译书籍中就原书复制的图表以及附录转载的文件资料,均不计稿酬;但翻译书籍的附录、图表内夹有译文的,译文部分计酬。第十一条封面和图表的设计,以及中外文对照表的编纂等,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付酬标准另行拟定。第十二条出版者同著译者应签订约稿合同或出版合同,是否预付稿酬,由合同约定,但书籍出版后,应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每次重印应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第十三条书籍出版后,出版社应送给著译者样书,一般性的书籍可送10至20本,情况特殊的可以酌增酌减。对著译者购书应予以优待,在100本以内者,可以按批发折扣售给。情况特殊者,在售书数量上可酌增酌减。第十四条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著译,按本规定以人民币支付稿酬。外国人(包括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的著译(国外未曾出版过),在我国首次出版者(不含翻译或重印),稿酬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各出版社可根据本规定,视具体情况制定本社的稿酬实行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送有关出版行政机关和国家版权局备案。各级出版行政机关和出版社的有关领导部门要加强对稿酬的管理,监督执行。出版社不得任意提高或压低稿酬标准,如有违反者,版权行政机关要予以纠正。各出版社应实行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辑三级审查确定稿酬的制度。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的付酬标准,报纸、期刊可参照执行,但不付印数稿酬。第十七条本暂行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实行,计酬界限以版本记录页上的出版日期为准。初版的书籍以本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支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书的印数稿酬,根据本暂行规定的基本稿酬数额,按第四条的规定付酬。第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国家版权局。定地方志编纂稿酬支付标准一、基本稿酬:(一)原创作品:每千字按50~100元支付,以正式出版字数计发。(二)演绎作品:(1)资料汇编:凡按照地方志编纂要求,对所征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并打印成册,每千字按10~20元支付。(2)翻译:每千字按30~80元支付。二、审稿费:各级志书编纂领导小组、编纂(审)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志书进行评审,每万字按50~100元支付。三、总纂费:在志书正式出版前,由“一支笔”进行统稿,达到出版要求,每万字按30~60元支付。四、校对费:每万字按8~15元支付,分三校次计算。五、图片费:普通照片每张60元,历史性照片每张80~100元,带有文物性质照片面议。

249 评论

小黑君kk

尹明华,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院长1,原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中国报业的风云人物,屡有创新的报业主帅。长期从事新闻工作,曾担任上海电台副台长,东方电台副台长,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秘书长兼新闻出版处处长。2003年5月,调到解放日报担任党委书记、总编辑。2005年度,获中国报协颁发的“技术飞鹰奖”。在2006年度,他获得“塑造中国媒体品牌10大杰出人物”、“10大创新传媒人物”、“中国报业10大年度人物”。2014年1月7日,复旦大学在公共传播培训中心举行仪式,正式任命原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尹明华同志为新闻学院院长。

119 评论

相关问答

  • 中国报业总编辑

    尹明华,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院长1,原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中国报业的风云人物,屡有创新的报业主帅。长期从事新闻工作,曾担任上海电台副台长,东方电台副

    喵喵小猫咪 3人参与回答 2024-05-22
  • 中国农业报社总编辑

    1979-1983年:南京大学气候学专业1983-1986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气象学专业2002-2004年: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北大国际MBA学

    草莓天天见 3人参与回答 2024-05-22
  • 中国报业总编辑是谁

    我就在报社上班,楼上说的并不完全对,这要针对每个报社的情况,要看报社是总编负责制还是社长负责制。 一般情况下,都是社长是法人,为一把手,总编二把手。 也有的

    乐乐captain 5人参与回答 2024-05-19
  • 中国日报社总编辑副总编辑

    1981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1981年自《中国日报》(China Daily)创刊之日起加入报社,随即被派往美国夏威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深造。曾在英国

    阿tin逐梦游 3人参与回答 2024-05-21
  • 中国日报总编辑

    您好,我在朋友那看见一幅冯老先生的画,是画的虎

    小泥格格 4人参与回答 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