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文艺的姑娘
佐鉺三鉺洞
“论电子证据的原件理论”,载《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论电子证据的定案规则”,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6期“论证据法的范畴与我国的证据立法”,载《民事程序法研究》2008年第1期“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明显错误其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3期“论计算机搜查的法律规制”,载《法学家》2008年第4期“论电子物证的鉴定”(系与戴士剑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当代英美刑事错案的实证研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2005年物证技术学与侦查学学术研究回顾”, 载《法学家》2006年第1期“论网络时代侦查模式的转变”, 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年1期“垃圾邮件的法律规制”,载《信息网络安全》2005年第12期“捆绑诉讼”的错案隐患”,载《人民检察》2005第15期“错案责任追究制:看上去很美”,载《人民检察》2005第9期“论数据电文的辨真规则——我国《电子签名法》(草案)一个条文的展开”》,载《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5期“论侦查思维的对抗性原理”,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3期“构建电子商务安全的证据法律制度”,载《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03年第2期“大力构建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载《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03第2期“完善庭审证据制度迫在眉睫”,载《法制日报》(第一作者)2009-06-24“网上立案昭示着什么”,载《检察日报》2009-04-17““有错必纠”的未来之路”,载《检察日报》2008-10-22“中国法律的道德使命”,载《检察日报》2008-09-24“司法遭遇艳照门”,载《检察日报》2008/04/02“法定量刑过严可否自由裁量”,载《检察日报》2008/01/16“华南虎事件:务求科学鉴定”,载《检察日报》2007/12/19“法律的扫帚除不掉科学的灰尘”,载《检察日报》2007/11/21“个人支票推广须突破法律瓶颈”,载《检察日报》2007-10-17“网络法律的宣示意义”,载《检察日报》2007-05-16“笔迹鉴定不能承受之重”,载《载检察日报》2007-02-28“网络通缉/通报”的法律规制”,载《检察日报》2007-01-10“如何用证据说话”,载《检察日报》2006-12-06“错案对司法改革的另重意义”,载《检察日报》2006-11-15“手机实名制的价值平衡”,载《检察日报》2006-10-11“从超女大赛展望陪审制”,载《检察日报》2006-08-30“中国不能作出“辛普森案”一样的判决”,载《检察日报》2006-06-28“为网络安全织一张法网”,载《人民法院报》2006-05-29“确定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据形式实无必要”,载《检察日报》2006-05-16“陪审制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载《检察日报》2006-03-15“欧盟的自由法官制度”(与孙凰合著),载《人民法院报》2005-12-26“欧盟的司法控制原则”,载《人民法院报》2005-10-17“从超女大赛管窥陪审制”,载《检察日报》2005-09-14“如何防止法官不被“灼伤”,载《检察日报》2005-08-11“保护证人不可懈怠的国家责任”,载《检察日报》2005-06-29“破案压力:制造错案的元凶”,载《检察日报》2005-06-01“从胥敬祥案看错案赔偿”,载《检察日报》2005-05-16“该不该有“证据之王”,载《检察日报》2005-04-27“刑讯逼供何以屡禁难止”,载《检察日报》2005-04-12“网络犯罪在升级”,载《人民法院报》2005-04-04“从聂树斌案看如何完善防错机制”,载《检察日报》2005-03-22“重提“侦查的相对论”,载《检察日报》2005-02-22“电子证据是净化网络利器”,载《检察日报》2004-08-10“刑事司法也要走向诚信”,载《检察日报》2004-03-30“电子证据真伪判断研究”,载《人民法院报》2003-05-26“发展电子物证技术 突破电子取证瓶颈”,载《人民法院报》2003-02-17“判定电子书证原件的新思维”,载《人民法院报》2003-01-27“电子证据的地位观”,载《人民法院报》2003-01-13“迎接电子证据时代 我们准备好了吗”,载《人民法院报》2003-01-06“出庭作证:提高民警法律素质的捷径”,载《人民公安报》2003-01-01“揭开“网络公证”的面纱”,载《人民法院报》2003/03/03 《美国电子证据规则》 (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刑事证据疑难问题探索》(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证据法学》(合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证据法学(第二版)》(合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证据法学(第三版)》(合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网络法学》 (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刑事错案的原因与对策 》(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妖娆176991534
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3、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7、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8、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9、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10、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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