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顽童阿淑
liuruojing
《黑猫警长》著作权风波 在外人的眼里,诸志祥是《黑猫警长》的生父;戴铁郎导演是《黑猫警长》的养父,他把“小黑猫”带出名后,双方对小《黑猫警长》的归属对簿公堂。……1987年6月下旬,时任中国作家协会上海分会《作家与企业家》报负责人的诸志祥,依据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他在起诉书中称,《黑猫警长》是他在1981年9月创作的作品,1982年2月由福建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版权属于他个人。在1986年2月及1987年3月,时任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导演的个人铁郎以戴的名义,通过上海美术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主办的《动画大王》及在中国电影出版社的《孙悟空》等刊物,出版了根据他的原作改编的《黑猫警长》连环画,上述行为侵犯了他《黑猫警长》的版权及署名权,应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对已构成的侵权行为作公开登报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院确认戴铁郎在出版《黑猫警长》连环画以及期刊中,确实存在过失行为,该行为侵犯了诸志祥的著作权(署名权)。但该侵权行为程度显著轻微,后果也不严重。……经过长达半年的审理调查,法官们厘清了案件脉络。事实上,先有了诸志祥的《黑猫警长》连环画创作;在此基础上诞生了《黑猫警长》动画片;之后,又有了戴铁郎的一系列《黑猫警长》连环画创作。经过调解,诸志祥和戴铁郎握手言和,由戴铁郎从所得文字稿酬中,赔偿给诸志祥人民币2880元,诸志祥当庭撤诉。……从今天看,20多年前我国的法律刚刚从“拨乱反正”步入正轨,还缺少相关的版权法律,《黑猫警长》发生的版权之争,阻断了《黑猫警长》动漫片及小说等相关衍生品继续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更给我国千千万万的儿童留下了企盼中的遗憾。鉴于当时我国法律还处于逐步恢复期,一些出版单位还缺乏对版权归属的法律意识。若那时的杂志社编辑有法律意识,在相关出版物上明晰作品的创作者、改编者的署名权,或许就能避免了许多无谓的纷争。此外,作品的创作者、改编者要善于维护自己应有的版权意识,在相关版权被改编时,需要明确改编后的作品归属,是否该保留自己应有的署名权。
beckywei12266
很多呃,所谓黑名单是各个省份都不一样的,比如福建厦门有些单位不认可《法制与经济》但是其他地方认识,各个地方都不一样,你可以去你们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一下再投稿,免得发了没用。。
无锡捞王
非法期刊:1、《中国实用医学杂志》。2、《中国中西医综合临床杂志》。3、《中国健康月刊》。4、《中华护理杂志》(CN12-4226)。5、《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CN98-0327)。6、《现代护士进修杂志》。7、《航空航天医学》。8、《当代医药》。9、《中国医药管理杂志》。10、《中国现代医药应用》。11《中国医药卫生导报》。12、《中国卫生导报》。13、《中外妇儿健康》。14、《中国当代医学》。15、《医学新知杂志》。16、《中国中医药咨讯》。套刊和假刊都是评职称不认可的:期刊级别一定要按照评比文件,最要当心提防的是,现在有一些低档期刊,刊物名上带有“教育”或“教学”两个字,但是这并不能说明这样的刊物就是教育类刊物,唯一识别方式就是CN号的首字母,是按照中图分类号来的。作者一定要看期刊是否为纯教育类(G4类,CN刊号首字母为G4)或作者所从事专业类别刊物(如计算机类CN刊号首字母是T,医学类CN刊号首字母是R)。另外,还有些文件中规定了刊物必须是正刊,而作者发表的刊物是副刊、增刊或者套刊,那么自然也是不能用的。虽然版面费极低,但是花低价发了也没有用,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套刊有以下几个特点:1、套用其它刊物的出版权利。2、刊名、刊号与新闻出版总局备案不一致。3、有的套刊也会将原刊放到刊名里,后面以“·”形式附加自己名字。假刊的特点:1、新闻出版总局查询不到,多见于仿制教育期刊。2、刊名总是很好听,如“*教育论坛”、“*教育研究”等。3、纸质出版物与期刊网真刊收录数据不一致。4、版面费低廉,页码厚,纸质出版物上面信息不全。
非法期刊:1、《中国实用医学杂志》。2、《中国中西医综合临床杂志》。3、《中国健康月刊》。4、《中华护理杂志》(CN12-4226)。5、《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东方药膳是黑名单杂志。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一些债务人不仅不履行义务,甚至
我怎么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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