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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葱de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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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99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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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  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  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  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  食品安全与人性  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  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  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  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  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  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关键词:食品安全论文 公共安全 监管  Abstract: Food is essential material base to huma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so food safety has been got personal and even the world’s Because of the changing needs of society and the economy, Eating and Drinking of people becoming more Hygiene and food safety is very important for It is become a public safety problem We should intensify efforts to control   Key words: food safety supervise public safety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长久以来,关于种种劣质食品的报道几乎成了我们隔三岔五就能在媒体上看到的一个主要话题。比如说关于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质大米、劣质豆制品、染白粉丝、注水肉、苏丹红还有现在正搞得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等,我们可以列出长长的一列名单。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对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也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还会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在2007年还进行了全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相继制订了各种法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等,可见我国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有着铁的手腕。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年来,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但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正如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  三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使得中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中国的食品监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方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要么会出现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就给某些食品行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重滞后,现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指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许多重要的标准至今还尚未制定出来,这就为那些不法厂商、企业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合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消费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识,也可能会引起食物安全问题的产生。首先,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中国众多的消费者由于收入水平低下,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加上缺乏相应的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往往只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还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事,在消费者这种心理的支持下,就为问题食品的销售打开了门路。其次,很多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物的常识,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的产生,甚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例如,在2009年8—10月,北京市丰台区已经连续发生4起扁豆中毒事件,发病人数达64人。据调查表明,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烹饪者未将扁豆煮熟、炒熟。其实像扁豆、豌豆、四季豆这三种蔬菜,其本身含有天然毒素,如果对它们加热不完全就被人们食用,则可能会引起人们的食物中毒。人们在炒菜时如果事先了解了这些基本常识,就可以避免这类食物中毒事情的发生。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出台国家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白皮书,从宏观角度对食品工业发展和食品安全问题分门类分阶段地提出目标与方针。目前,国务院已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大多数省市政府也已针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希望国家对食品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有一个整体的长远的导向。  二是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提倡“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根据地方特点确定种植、养殖结构的宏观计划,有机地组织各地区优势农产品生产,并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和舆论导向支持。大力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继续推广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三是大力提高食品工业水平。优化产品结构,鼓励名优产品生产,扶持规模化、集约化的食品企业集团,强化“原料——加工——流通——销售”的全程质量管理。建议在全行业推广ISO、HACCP认证,实行质量体系化的管理,并以此作为市场安全准入的“一票否决制”,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工企业。  四是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惩治力度。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应由政府统一组织,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并组织好高效低毒的食品添加剂的研制生产,坚决堵塞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漏洞。  五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既要继续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培养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除“见怪不怪”现象,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就像治理交通安全一样,全民努力。 除此除此之外,我们也要看到,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仅仅靠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是不够的,从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商人的一种道德缺失问题。厂商何以追逐财富,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弃之如敝履?这些事件损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挑战了社会文明的底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一个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决不能放任见利忘义的行为,决不允许基本道德的失守。  诚信是社会契约的前提,道德是商业文明的基石。如果诚信缺失、道德败坏、是非不分、荣辱颠倒、文明底线失守,再好的制度也无法生效,再快的发展也会出问题。先圣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包括了对社会公德的追求和自我道德的约束,请拷问一下自己的心灵:我们是否离祖先为我们留下的传统美德越来越远?是否已经背离了社会公德?沉痛的教训告诉企业家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体制问题和道德缺失,也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必须做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在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填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和盲点,加大执法力度,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有法可依,同时为道德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道德建设,只有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 玛丽恩?内斯特尔,食品安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 刘秀梅,高鹤娟等,食物中有害物质及其防治,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3、 靳国章,食品营养与卫生,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  4、 陈炳卿,营养与食品卫生,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  5、 刘志皋,食品营养学,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  6、 杨洁彬,食品安全性,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  7、 黑龙江商学院,饮食卫生学,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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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小吃货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XX[200X]XX号《XXXXXXXXXXX》,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行政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落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 三、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城郊结合部、插花地带等重点地段,要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及时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处置,并按有关规定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鼓励辖区群众参与,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上报 六、做好生产与流通领域的抽检工作,完成下达的计划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村(场)、集贸市场、超市等单位,生产领域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流通领域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4%以上 七、分别与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并认真组织检查考核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八、认真完成区人民政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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妩媚的撕纸座

自1984年果品购销改革以来,我国果树生产有了飞速发展,果树总面积、总产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位。但在果树单产、果品质量、国际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远逊于先进国家,其核心问题是果品质量欠佳,高档果品太少,成为制约果品增效、果农增收的瓶颈,必须充分认识、认真对待。  一、我国果品质量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果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如苹果,良种比率已达70%以上,优质果率已逾1/3,重点苹果产区如山东半岛,苹果优质果率已高达80%以上。在国家、省、市果品评优和农业博览会评奖中,评出金银奖牌数以百计。果品出口也在逐年增加,苹果年出口已达200kt,果品总出口量达700kt,较以往有了极大进步与提高。但是,仍未摆脱重栽轻管、重产量轻质量、重采前轻采后、重直销轻加工的被动局面。管理中盲目密植,片面施肥,单纯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等,以致于许多园片产量虽高,而质量较差,出口率极低,用于加工的数量很少。许多果品尤其大宗果之中低档果出现了地区性、季节性、结构性过剩,导致了严重的价格下滑,连续几年出现了卖果难的现象。  果品质量不佳主要表现为果实个小(低于标准)、果形不正(偏斜)、果形指数低(太扁)、果面不光洁(污渍、锈斑)、着色不良,色泽不艳;果肉硬度小、含糖量不足、不耐贮运、污染严重,加之采后处理(分级、洗果、涂蜡、包装等)跟不上,致使商品质量下降。  二、提高果品质量是大势所趋  产量形势使然;近年来,由于果树面积的迅速扩大,果品产量猛增,人均占有量较改革开放初期提高近5倍。但果品已由"产量时代"跨入了"质量时代",要求优质果品、保健果品已是时代的潮流。  大国地位所激:果品质量低下与总产量世界第一的大国地位极不相称。贸易量不足世界的2%,而进口则颇多,且售价较国产果品高出数倍。必须急起直追,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效益。  市场形势所迫:我国已由计划经济步入了商品经济时代,一切产品要经市场这?quot;法官"明断。优质优价,优胜劣汰,是市场的无情法则,提高果品质量刻不容缓。  生活提高所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迅速提高,食物构成的改变,对果品的数量、质量、安全性、营养性有了更高的要求。  结构调整之重点:结构调整是主线,果树方面不仅要从树种、品种、布局上,更要从质量结构上进行调整、优化与提高,只有果品质量上档次,才能扭转价格下滑的被动局面,重新振兴果树产业。  入世后的冲击: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即,果品同样面临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格局,面临着洋水果大量进口的冲击,我国的果品只有质优,并且成本低廉,才能与之抗衡。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即要保住与本国内市场,更要努力冲出国门,在世界果品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只有靠过硬的质量,靠与国际标准接轨,靠我们独特的果树资源和名牌优质产品,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三、改进与提高果品质量的途径和措施  改进与提高果品质量,尤其是商品质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良种为前提,从立地环境入手,重点抓好生产过程,配合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强化产后处理,并与营销过程密切配合,走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路子。  1、抓种性优良:种性是查树的基因型,是内因,是优质的前提。必须选用良种。果树生命周期长,更须特别重视良种,并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趋利避害、注重销路"。  2、抓树体健壮:树健才能获高产,壮树才能出优质。树体健壮是综合管理水平高的标志,也是多种营养协调充实的结果。管理中应抓住主要矛盾向壮树方向积极转化。  3、抓改土养根:"根深才能叶茂,养根才能壮树"。而根生于土壤中,改土(达到深、肥、暄、温、润)才能养根。只有狠抓土壤管理,尤其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最好能达1%-2%或更高),改良土壤结构,多施有机肥(质)、大抓种草、覆草、埋草、实施"沃土工程",才能真正实现高产、稳产、优质。  4、抓施肥配方:通过平衡配方施肥,保证元素协调供应,减少甚至杜绝缺素生理障碍。具体应重施有机肥,或有机复混肥及高效生物肥,适当减少氮素化肥,以减少果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  5、抓病虫残毒:必须高度重视农药的毒性与残留,提倡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减少甚至不用剧毒、高残留、广谱和易产生抗生的农药;注重休眠期和萌芽前的清理和铲除性防治;遵照有关规定,采前一个月慎用农药,严防果品污染和残毒超标。  6、抓"套摘转铺":即精心进行果实管理,在进行人工授粉和疏花疏果的前提下,提倡与推广果实套袋,既可防污减毒,又能隔绝病虫,更可光洁果面,促进果实鲜艳着色。同时,配合拆袋后的适当摘叶,必要时辅以转果,铺银色反光膜,以增加着色面积和提高着色度,改善和提高果实的外观质量。  7、抓合理负荷:在综合调整营养生长与生殖生长相对平衡的基础上,通过肥水及修剪,尤其通过授粉和疏花疏果,既保证提高平均单产,又要坚决防止结果过多,制订一个合理的产量标准,理论上依据叶果比,实践上可根据干周或距离或果枝类型,限产定果,既保证树体健壮达到高产稳产,又能保证负荷合理,使果实发育良好,个大质优。  8、抓激素调控:主要指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随着生物科技和有机化学工业的发展,激素在果树上的应用日益扩大,尤其在果树矮化、促花、疏花、疏果、提高坐果率、防止采前落果、催熟、克服大小年、增强树体抗性、提高果实硬度、增加耐贮性、增色、增粮、改善果形、提高果实品质等方面有其独到的作用,可视情况和目标选择应用。但生长调节剂不是万能的,有一定的局限性甚至负面影响,只有在加强综合管理的基础上,严格使用规程,才能获得较满意的效果。  9、抓采贮运装:采收是果树栽培中影响质量的最后环节,必须更加关注。依据成熟度、果品用途、销地距离、运输工具等因素确定采收时期。依果实发育天数、生长积温、果面色泽、种子颜色、果肉淀粉检测等确定成熟度。提倡分期采收,严格采收容器和技术操作,避免或减少机械损伤,防止过早或过晚采收。重视与强化采后处理,尤其要搞好预冷、分级、洗果、烘干、涂蜡、包装和入贮冷藏。运输最好采用冷藏车船,条件不允许时也可先入冷库1-2天降温,再装车船覆盖保温运输,即使难以贮运的浆、核果类也能保证途中一周内升温不高。还要讲究果品的包装装璜,一是保护果品防碰磨挤压污损,二是对包装容器要科学设计,做到美观实用、洁净卫生、独具魅力。  四、关于"绿色果品"的生产  所谓"绿色果品"指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果品,即专指无污染、优质、安全、营养为基础的现代农产品。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绿色食品"应具备下列条件:1、产地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并且必须经农业部农垦环境检测中心审定。2、原料作物的生产过程及生产操作过程必须符合无公害标准,并接受监督。3、产品的生产、加工及包装贮运都需符合卫生标准,最终产品需经国家检测。达到以上标准的产品,在其外包装上允许标贴特定的"绿色食品"标志。  鉴于当今世界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市场迫切需要绿色果品。食品卫生标准中对果品中有害物质的安全指标作了一些规定。如要求锌≤5mg/kg,铜≤4mg/kg,钯≤1mg/kg,砷、氟≤5mg/kg,"六六六"≤2mg/kg,滴滴涕≤1mg/kg,镉≤03mg/kg,汞≤01ng/kg等。另外,还规定了有机磷、亚硝酸等物质的最低含量标准。  果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来源于环境污染、生产污染和贮销污染,因此,生产绿色果品"应遵循下列原则:  1、选择良好的生态环境建园,防止大气、水、土壤受废气、废水、废渣及一些天然有害物质污染,最好能远离城区、工业区及交通要道。  2、强调重施有机肥和有益复合菌肥(如EM 及CM等),提倡种草、覆草、埋草,减少化肥尤其是氮素化肥的用量和比例。采用无污染水源灌溉,应用滴、喷、管、沟灌等方式合理清洁供水。  3、大果类树种推广套袋栽培,最好全国全树皆套。为降低成本,可将双层袋、单层袋甚至合格塑膜袋结合应用,解袋后忌喷毒性和污染性农药。  4、防治病虫以农业措施、人工防治、利用于敌和增加树体抗性为主,尽量使用无毒害的植物源、矿物源及生物农药和农药增效剂。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减少喷药次数,做到不用含重金属的农药(如福美砷等)、剧毒农药(如1605等)、高残留农药(如杀虫脒等)和全杀性农药(如灭扫利等)。  5、在包装贮保鲜过程中严防果品污染,对取得绿色证书的果品进行商标注册,挂牌销售,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总之,提高果品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各部门、各要素、各环节入手,合作协调、环环相扣、紧密配合。要强化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商品意识、效益意识、尤其是质量意识和名牌意识。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求效益,以稳定的优质和名牌果品开拓大市场、占领大市场,使我国这一果品生产大国真正成为果品生产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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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亮点一 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 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 “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当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七种情形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草案规定的七种情形是(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5)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7)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健康观念的加强,食品安全对个人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农产品在种植生产,加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化学,生物等各种各样 的污染,因此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是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有利保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相关信息,利于民生,助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癌症的发病率居高不下与农产品食用安全性有很大关系,农药残留和其他有害物质超标污染引发食物中毒的事件时也发生。因此,农产品质量问题已经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有利于人们身体的健康安全,有助于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民以食为天”,现在绿色食品消费已经成为时尚,绿色无公害食品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但是我们农产品市场时常出现农产品相对过剩,农民增产不增收,根本原因就是农产品的质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因而,应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安全检测体系,与此同时,应该联系相关部门为农民提供相关方面的信息,技术支持,进而促使农民生产方式的调整,力推绿色生态无公害农业的发展,不仅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而且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之同时,农产品的附加值也将随之提高,更好地实现农民增收。作为一名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自己的工作责任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继续学习,加强自身素养,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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