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毛先生老杨
伊斯坦布尔之夜
1、《北匈奴西迁欧洲的历史考察》,《东北师大学报》1989年第3期。2、《东汉中后期改良思潮及改良活动浅议》,《东北师大学报》1992年第3期。3、《“闲田”非“王田”辨—兼评王莽王田》,《东北师大学报》1993年第3期,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史:先秦至隋唐》1993年第4期 全文转载)。4、《汉代豪民私债考评》,《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史:先秦至隋唐》1994年第4期 全文转载)。5、《汉人的商品意识及其历史作用》,《东北师大学报》1994年第1期 。6、《论东汉三公的人事选举权》,《东师史学》,东北师大出版社1994年版。7、《试析“文景之治”的政策失误及其影响》,《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第6期,(《新华文摘》1995年第2期摘录)。8、《秦代文化政策新议》,《南都学坛》1994年第5期。9、《王莽改革的历史启示》,《长白论丛》1994年第5期。10、《两汉之际“人心思汉”思潮评议》(合撰),《东北师大学报》1994年第6期。11、《略论史学改革》,《长白论丛》1995年第6期 。12、《汉代的“去官”与“弃官”》,《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先秦、秦汉史》1998年第6期 全文转载)。13、《论汉代工商官营政策的政治影响》,《东北师大学报》1998年第3期,(《高校文科文摘》1998年第4期 全文转载)。14、《东周秦汉时期的工商政策与豪民兼并》,《东北师大学报》1999年3期(《高校文科文摘》1999年第4期全文转载)。15、《论道教的形成与土地神崇拜》,《学习与探讨》2000年第1期 (重点刊物,CSSCI)。16、《汉代豪民与乡里政权》,《史学月刊》2000年第4期 (重点刊物,CSSCI),(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先秦、秦汉史》2004年第4期 全文转载)。17、《“分田劫假”与豪民兼并》,《东北师大学报》2000年第5期,(重点刊物,CSSCI)。18、《汉代豪民研究论纲》,《史学月刊》2001年第4期,(重点刊物,CSSCI)。19、《论汉代的豪民役使与人身依附关系的发展》,《东北师大学报》2001年第4期,(重点刊物,CSSCI)。20、《论东周秦汉时代的乡官》(合撰),《史学集刊》2001年第3期 (重点刊物,CSSCI)。21、《从张家山汉简看西汉时期私奴婢的社会地位》,《东北师大学报》2003年第2期,(重点刊物,CSSCI),(《高校文科文摘》2003年第3期摘录)。22、《论张家山汉简中的军功名田宅制度》,《东北师大学报》2004年第4期,(重点刊物,CSSCI),(《新华文摘》2004年第20期摘录)。23、《<二年律令·置后律>中的几个问题》,《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5年第6期。24、《秦汉官吏法的几个特点》,《史学月刊》2006年第12期 (重点刊物,CSSCI)。25、《汉代的分户析产》,《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3期,(国家级刊物,CSSCI)。26、《2005年秦汉史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6年第11期,(国家级刊物,CSSCI)。27、《<二年律令·户律>与高祖五年诏书的关系》,《湖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重点刊物,CSSCI),(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先秦、秦汉史》2007年2期 全文转载)。28、《对<二年律令>有关土地、田赋、继承制度中几则释文的思考》,《东北师大学报》2008年第4期,(重点刊物,CSSCI)。29、《秦汉时期的“户绝”与社会控制》,《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6期,(重点刊物,CSSCI)。30、《试论<二年律令>中爵位继承制度的几个问题》,《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2期,(重点刊物,CSSCI)。31、《匈奴“瓯脱”考辨》,《史学理论研究》2009年2期,(国家级刊物,CSSCI)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先秦、秦汉史》2009年6期 全文转载)。32、《2008年秦汉史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9年11期,(国家级刊物,CSSCI)。33、《田典、田啬夫考辨——对秦及汉初设置两套管理机构的一点思考》,《东北师大学报》2010年2期,(重点刊物,CSSCI)。
快乐之光
推荐书单的问题,基本上是琳琅满目。而本人认为书单推荐应该有几个标准:第一,推荐者本人要看过,或者至少部分看过,这样才有独特的心得,而不是人云亦云;第二,推荐书单要讲究循序渐进,至少要有入门级——教材级——提高级三个层次,而不是剪刀加浆糊随便列举;第三,推荐书单要相对全面,比如历史类书单,就不能完全偏重一个时期。带着以上三条标准,本人来推荐一份独到的历史类书单。入门级:入门级的主要是提高兴趣,理清史实,不需要非常专业。现代出版社有套《历史中国》系列,包括醉罢君山《夏商周原来是这样》、姜狼《春秋原来是这样》等,基本有全套中国通史。断代史也有一些优秀读物,比如月望东山《那时汉朝》、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等等。社科院历史所编写的五卷本《中国通史》也不错,简明扼要,既专业又通俗,还有同名纪录片播放。教材级:教材级的主要是系统学习,不容易被个人风格的作品带偏。不少大学院校都有历史本科教材,比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等。这里推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历史学基础课配套教材》系列,《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中国古代史资料汇编》《历史学理论与方法》《中国史学史》等等。虽然教材可能有些枯燥,但是专业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级:这个阶段可以读点学术专著,比如上海人民出版社的《中国断代史系列》就不错,包括杨宽《战国史》、林剑鸣《秦汉史》等等;河北教育出版社的《二十世纪史学名著》,包括顾颉刚《古史辨自序》、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等等;另外有一些通史、断代史史学名著,比如钱穆《国史大纲》、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顾诚《南明史》。外国的也可以看看,比如《剑桥中国史》《哈佛中国史》。限于篇幅就不多介绍了,但是按照这个思路,本人认为是比较科学的书单。感谢阅读,欢迎关注!林屋公子作家 代表作《先秦古国志》 优质历史领域创作者5万粉丝 · 1万赞搜索有关历史的好书及书一生必读的10本书樊登推荐女性读的书30-40岁必读十本书十五部最好历史小说10岁孩子必读历史书
心之愿c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学术泡沫与学术腐败现象的不断增加,现行学术评价方式的有效性也开始受到多方质疑。 直接评价难保公正 我国现行学术评价方式主要有两类三种,直接性的同行(内行)评议与间接性的刊物级别、引用(引证)率。 同行评议是最主要的方式,却问题很多。一是误将同事作同行。学术研究是一个特殊领域,只有内行才有资格进行评价,但我们的同行评议主要在同一单位内进行,同一单位学者不可能都研究同一个领域,他们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内行”,而是同事。比如历史研究所的秦汉史专家为明清史成果打分时,他到底是以同行的资格,还是同事的身份?即使都研究同一时段,其研究内容多半也不相同。对同一问题感兴趣且素有研究的学者,可能在外单位,在外地,甚至在外国。这在同学科学者比较集中的研究单位尚且如此,在同学科学者不大集中的高校,就更可想而知了。很显然,现行的同行评议,其实并不是内行评议,而是“同事评议”,说严重点,简直就是“外行评议”。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如果我们的科研评价是建立在“看热闹”的基础上,其结果可想而知! 二是同事最后成同伙。为了摆脱人际关系干扰,不少单位实行匿名评审,并且邀请少量外单位同行参加评议会,或者将有关材料送给外单位学者打分。但是,这种程序上貌似公正的做法,实际上也问题多多。首先,同单位学人根本不可能真正匿名;而外单位学者,由于研究圈子就这么小,即便不直接认识,也多能间接地接上头。其次,按照学界不成文的规则(潜规则),外单位评委多半是邀请者的“相好”,好唱反调者决不在邀请之列。因此,评奖也好,课题也好,还有什么工程、基地等等,都是以人际关系原则来分配。匿名也没有用,照样门清。而且,由于匿名使评委只享有权力而逃避了责任,匿名评审反倒成为不公正的挡箭牌和遮羞布。在那些风气差的单位,掌握一定学术权力的评委们,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次你投我的票,下次我捧你的场,名为“同行”实为“同事”的评议最后就堕落为“同伙评议”——合起伙来压内行、蒙外行。只苦了那些没有拉上关系的圈外人,不但肉总是吃不上,往往连汤都没得喝。 间接评价问题更多 同行评议难保公正,学界近年又开始看好刊物级别和引用(引证)率,认为只有后两者才能排除各种干扰,达到客观公正。实际上,这两种方式问题更多。比如,某部委规定,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五篇;另有相当一批科研单位规定,只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才能算作考核成果。然而,这样的规定毫无道理,期刊的行政级别怎么可以等于学术水平?核心期刊虽说主要是依据学术影响力评出的,但这只是对整个刊物而不是对其每一篇论文的评价。把刊物级别与论文质量划等号,其理念就是,凡是发表在高级别刊物上的文章就必然是高质量的论文,反之则不是。这种“以刊评文”只认衣冠不认人的荒唐作法,居然能够大行其道于学界!宁信度而无自信,真不知这是学人的悲哀还是管理者的悲哀!抑或兼而有之? 以引用率为标准,同样地荒唐可笑。有学人说,“越是被他人引用得多,社会影响就越大,价值就越高”。其实,引用率高只能说明社会(包括学界)关注程度高,与学术水平并无必然联系。“文革”期间“批孔孟”“评水浒”,有些文章“引用率”甚高,几乎是所有的报刊都要引用,“社会影响”大得很,它的“价值”是不是很高呢?如果说那是特殊时期的产物,那么改革开放以来,引起学界甚至社会广泛关注的特异功能(耳朵认字之类)、周易热等,又如何呢?这两个例子都有社会政治等方面的影响,但限于学界内部,情况也没有好到哪去。中外的实践都告诉我们,引证中普遍存在的向权威倾斜的“马太效应”,以及数量众多的“伪引”“漏引”等,都使引用率的准确性大打折扣。最近,有学人撰文分析1998年到2001年中国主流法学界的引证情况,很能说明问题。研究表明,中国主流法学界呈现出“权威引证”严重、“自我引证”增加、一些学科的引证主要集中于知识结构相对陈旧的老一代学人、北京学者的引证不成比例地奇高等特点,并且可能大量存在“该引的不引”和“引的不该引”的情况。 于是,我们的学术评价就陷入了一个怪圈,同行评议有问题,就以刊评文,再不行就看引用率,或者还有其他。其结果是,泡沫越来越多,公正越来越少。我们的学术就在这不断变换规则的所谓“改革”中,离国际先进水平越来越远。 批评先行才是出路 之所以陷入怪圈,关键的关键,就是忽略了最根本的评价方法,即我们大家所熟知却远未能有效开展起来的“学术批评”。 生命在于运动,学术在于批评。只有在深入进行学术批评的基础上,而不是主要在形式上做文章,我们才有可能对科研成果作出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正如一位外国学者所指出的:“只盯着学术‘论文’是没有用的,因为这些‘论文’不仅隐瞒真相,而且在论述他们的工作时想尽办法讲歪理。……只有未加修饰的证据才解决问题,那意味着要从锁眼里去看。”自然科学主要通过重复实验,来验证其成果的真实性。人文社会科学复杂得多,很难通过重复实验进行检验,但其基本方法是一样的,也可以“从锁眼里去看”。事实上,许多科研成果,只要我们“从锁眼里去看”,就可以发现问题,资料是否可靠,论证是否充分,逻辑是否严密,是否真的填补了学术空白,等等。学术批评与上述三种评价方式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虽然它很难制定出严密而又精确的指标,但它又是最有效的。因为它是“从锁眼里去看”,并把看到的情况公之于众。对于那些一时难以辩清的问题,未被内行普遍认可的创新成果,也必须通过“从锁眼里去看”,在不断的批评中为学界所认识,而不是找几个同行简单评一下、查查引用率就可以匆忙做出结论的。理不辩不明,只有通过批评,才能够去伪存真,促进学术健康发展。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为全世界的内行参与相关问题的批评与讨论,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我们应当充分加以利用。 但目前的情况很糟糕,不必要的学术评比太多太滥,学术泡沫激增,而真正的学术批评却凤毛麟角。不仅批评文章多不被认为是成果(据说是因为没有“创新”),而且批评者本人也往往被目为另类,甚至是别有用心之徒。由于说实话经常“遭打”,批评者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即便是铁板钉钉的抄袭之作,也很少有人敢出来揭露,更何况其他。 一系列的学术评价规则,同行评议也好,刊物级别、引用率也好,本来用好了,还能起点监督促进作用,但在当前学术评比泛滥的大潮中,却逐步演变成学术评比的工具,甚至沦为助纣为虐的帮凶。因此,我们科研管理部门有必要转换思路,一方面,少搞一点评比,以使广大学人从繁重的学术评比的压力下解放出来;另一方面,要在批评上多下些功夫,创造出一个既有严肃批评又有宽松氛围的学术环境。这,或许才是真正有益于学术繁荣发展的方向。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学术泡沫与学术腐败现象的不断增加,现行学术评价方式的有效性也开始受到多方质疑。 直接评价难保公正 我国现行学术评价方式主要有两类三种,直
不是期刊,书籍类。台湾学者廖伯源先生致力于秦汉政治史研究,最近将他十年来所作关于汉代制度史的论文十二篇结集为一编,名曰《秦汉史论丛》,由台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
回答 方法很简单,看期刊的主管和主办单位,其中只要有一个是国家级单位,那么这个期刊就是国家级期刊,否则就是省级期刊,而主管、主办单位,只要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答复,期刊是没有级别区分的。但是为了行政管理,一般称国家级或中央级的单位主管或主办的期刊为国家级。省级单位主管或主办的期刊为省级。依次类推:市
推荐书单的问题,基本上是琳琅满目。而本人认为书单推荐应该有几个标准:第一,推荐者本人要看过,或者至少部分看过,这样才有独特的心得,而不是人云亦云;第二,推荐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