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抖小姨
士多啤梨cake
学位论文一般都要引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在这些年审读硕士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发现这方面有些共性的问题值得一谈。 在文献综述中,可以根据文献涉及的主题、发表的时间、作者所在地区、和自己论文的关系等分类方法,对所拥有的文献进行分类描述,主要谈进行了哪些研究,取得了哪些成果,还存在哪些问题,自己对这些研究及成果的看法等。有些内容原本不属于文献综述的内容,如研究的理论基础,根据近些年硕士研究生,特别是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我也建议他们把本来也不多的理论基础放到文献综述里,等于是综述有关理论基础的文献。 就我看到的论文中,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看不出哪些是引用别人的资料,哪些是自己的观点(做法)或对资料做了哪些处理。除了不注明出处外,不恰当的引用方法,将引用的资料作为自己文章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例如,作者准备写“探究式学习的原则”,一种写法是把它作为文献综述,那就要看看别人在“原则”方面都有哪些说法,综合一下,或在分析后取一种自己认可的,作为自己论文使用的“原则”。另一种是提出一种通过自己教学实践得出的“原则”,那就要写自己是怎样得出的,与已有的原则有什么不同等等,这应该是论文的主体部分。无论哪一种写法,下面的引用资料的方法都是错误的:第X章探究式学习的原则……任长松提出了探究式学习18条原则,在这里与大家一起探讨。第一条……第二条…………第十八条……引用这18条原则几乎占了7页纸,虽然写明18条原则的提出者,但仍属于不正当引用,因为这等于论文写作者将原作者的18条原则变成了自己论文的一部分。为避免上述问题出现,学位论文在资料引用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需要使用较多的已有研究成果,最好将文献综述和自己的研究过程分成两部分写作。(并不是所有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都需要文献综述,例如调查报告就不需要一定有文献综述部分)(2)引用的同一篇文献的资料不能过长。在有些规则下,引用超过30个字就需要用其他字体和不同段落区别开来,成页的应用更是不恰当。(3)注明出处。除了用双引号表明的引用(直接引用)要注明出处外,其他非直接引用的其他人观点和资料也需要注明出处。(4)文中的引文出处要和文后所列的参考书目一一对应,也就是说,文中用到的资料才在文后的参考资料目录中出现。研究过程的体验和方法的训练(主要体现在学位论文的写作中)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领域,理论和观点的创新并非易事,论文写作的基本教育研究能力训练实际是现阶段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教育硕士生的培养更是如此,否则学位论文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
夕阳下看晚霞
我们一般所说的出土文献,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的。广义的出土文献是相对于传世文献而言的,即考古发掘出土的(或经过鉴定、来源明确的馆藏品)文字材料,都可叫做“出土文献”。原文化部的“古文献研究室”编辑了五辑《出土文献研究》,其涵括的研究对象上自甲骨文、金文、战国盟书、玺印、简牍、帛书、敦煌文献、吐鲁番文书,下到明清墓志,还有佉卢文等古民族文字等等。另外,像古籍整理规划领导小组制定的出版规划所列的出土文献等,都是用的广义的概念。王国维指出的对中国学术有重大影响的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几项发现是甲骨文、敦煌文献、汉晋边塞竹简和中国境内的外族遗文,还有内阁档案。这其中,除了内阁档案一般不包括在内,其他都算是出土文献。——这是广义的出土文献。狭义的概念,一般是指出土的书籍(包括典籍和公、私文书),主要是指上个世纪大量出土的简牍、帛书和纸质文书等。广义概念中的一些内容,有的已形成了自身的独立的学科,像甲骨文;有的则成为其他学科的一部分,如金文,现在更多的把它作为器物——青铜器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另外,像墓志、碑铭,则更多的被纳入传统的金石学的范畴里。可以看出,不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概念,都不是一个严格的分类学上的概念。
出土文物研究属于考古专业。另外,没有历史文献学这个专业,只有古代文献专业,一般在中文系。
辑佚学是中国古文献学的分支学科,是中国古代史学研究的辅助学科,与校勘学、注释(传注、训诂)学、目录学、版本学、辨伪学等属同位类、同性质的学科。古籍辑佚历史悠久,
现在学界普遍存在一种过于贬低传世文献价值的现象,即当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存在差异时,过于相信出土文献,欲以出土文献取代传世文献。 到底应当如何看待出土文献对传世文
楼上说错了,历史文献是历史专业的一个很重要分支,很多有成就的大家都是对历史文献颇有研究的,比如陈垣先生,文献专业现在比较好的是华中师大,但是出土文物方面,现在就
出土文献是珍贵的文献资料,是史学研究中基本的史料形式之一,是研究古史的第一手资料。文献史料以内容繁富、完备、连续和系统见长,具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通过对出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