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烨夜夜
喵布拉基
应该是选首都医科大学,为何?第一首都医科大学过去就是卫生部重点院校,哈尔滨医科大学不是,现在首都医科大学也全国医科大学尖子,培养医学人材出色!第二看几次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和哈尔滨医科大学在内13所医科大学医学技能竞赛,包括急救心脑复苏,医疗问题口答比赛环节,结果首都医科大学都是在前三名,哈尔滨医科大学才第六名,主要原因哈尔滨医科大学都老师家属关系进哈医大当教师 ,不像首都医科大学真是凭本事考试成博硕以后留校 。
无形风9596
刑事案件经常有,如何来维护被侵害者的合法权益,常常遭遇一些法律瓶颈。前几天,一位女子向有关部门投诉说,自己无故遭到一男子殴打致轻伤,住院治疗费已达5万多元,预计后续治疗费还需十万多元。打人者垫付几千元医药费后,拒绝继续支付。而该女子家境不好,自己无力承担,找到接警派出所,干警说,按照法律程序派出所已将打人者刑拘,他们的依法处置已经完成。至于民事赔偿部分,受害女子需要诉诸法律。的确,按照警方的说法,他们的职责已经履行到位,民事赔偿部分,受害人确实需要起诉当事人。问题在于,受害者的索赔往往遭遇尴尬。除了一些受害人因家境不好无力垫付医药费外,即使将对方起诉法律,赔偿往往会因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者根本无力承担巨额的医药费而搁浅,受害人只能自认倒霉?特别是对于一些死刑犯,自己都性命不保了,你还指望罪犯赔钱?之前看到一则新闻说,博士开车不让加塞被打成高位截瘫 ,打人者家属扔3万离开。说的是39岁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马超,因塞车纠纷被对方打成重伤,马超被侵害后高位截瘫,除了眼珠嘴巴能自主活动,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打人者家属扔下三万块钱就离开了。当时的手术费用就要十多万,后期的康复治疗和医药费是更大一笔费用,这三万块钱对于他们来说真是杯水车薪。而之后,殴打者及其家属便拒绝支付一分钱医疗费用。当时的手术费用就要十多万,后期的康复治疗和医药费是更大一笔费用,这三万块钱对于他们来说真是杯水车薪。而之后,殴打者及其家属便拒绝支付一分钱医疗费用。无奈之下,马超的妻子只好在水滴筹上发起了筹款。案件发生后,打人者曾希望就此事与马超和解,而马超的妻子只希望马超尽快好起来,给自己手术费就行。在尚不知道马超能恢复到什么程度的情况下,谈和解是不是为时过早?打人者的意图很明显,如果能一次性了结,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他们愿意出钱。若不然,就撒手不管。在一些刑事案件中,积极赔偿能获得受害人的谅解,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轻判。当然,如果达不成和解,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不会轻易先行垫付医药费及其他费用的,需要受害人走漫长的诉讼渠道。个人有不明白的是,法律的这一规定,岂不是让犯罪者抓住了主动权?犯罪嫌疑人愿意提前赔偿,对自己的量刑有利,不愿意提前赔偿,倒霉的还是受害者了。就前面女子被打的事情来看,警方的说法和做法固然没错,他们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确实已依法办结。问题是,法律的一些规定,总应该考虑受害者的权益维护吧?个人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相关法律应该改一改,把这种索赔的权力应该赋予办案的警方。如果不能积极赔偿到位,警方应该有权提请法院重判!如此一来,一些罪犯还敢在赔偿的问题上如此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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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要经过很多程序的审核,首先是导师审核,然后是百分之百外审或盲审,再是学院的答辩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答辩,学校抽检,最后是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抽检为了
我也是今年下半年论文答辩的,我的考号是300多,我们考场老师只是在黑板上写了一个代码,也没有说是教育还是非教育类的,其实是不一样的,不知道是不是一个考场的。我的
恩擅长我鞥
答辩组的老师拿到论文只是在你答辩过程中看一下,你展示PPT的时候他们随手翻看一下!其实准备一本给他们看就得了,轮着看!当然越多越好,每个老师一本更好!但没用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