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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妹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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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59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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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所谓公共财政,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公共财政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缺陷。公共财政的历史使命,在于它支持、促进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市场经济体制,必有公共财政,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交替推动,共同前进,是一种紧紧捆在一起的双边互动的关系。只有真正推行公共财政,才能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目录 [隐藏]1 特征2 存在问题3 对策4 建议5 相关词条6 参考资料公共财政-特征 公共财政具有以下特征:公共财政 以弥补市场失灵为行为准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但也存在市场自身无法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公共问题。比如,宏观经济波动问题、垄断问题、外部性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政府是首要的“责任人”。政府解决公共问题,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需要以公共政策为手段。而公共财政的制定和执行,又以公共资源为基础和后盾。公共财政既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执行公共政策的保障手段。相对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包大揽的生产建设型财政而言,公共财政只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职责范围,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不介入;而市场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就必须介入。 公平性。公共财政政策要一视同仁。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公平竞争,体现在财政上就是必须实行一视同仁的财政政策,为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不管其经济成分,不管其性别、种族、职业、出身、信仰、文化程度乃至国籍,只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政府就不能歧视,财政政策上也不应区别对待。不能针对不同的社会集团、阶层、个人以及不同的经济成分,制定不同的财税法律和制度。 非市场营利性,又称公益性。公共财政只能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己任,追求公益目标,一般不直接从事市场活动和追逐利润。如果公共财政追逐利润目标,它就有可能凭借其拥有的特殊政治权力凌驾于其他经济主体之上,就有可能运用自己的特权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影响公平竞争,直接干扰乃至破坏经济的正常运行,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打乱市场与政府分工的基本规则;财政资金也会因用于牟取利润项目而使公共需要领域投入不足。公共财政的收入,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措资金;公共财政的支出,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不能以赢利为目标。 法制性。公共财政要把公共管理的原则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以法制为基础,管理要规范和透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下进行;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形式,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保障手段,社会公众得以真正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政府的财政活动,确保其符合公众的根本利益。具体而言,获得财政收入的方式、数量和财政支出的去向、规模等理财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不能想收什么就收什么,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或者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公共财政-存在问题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需要建立公共财政。虽然中国的公共财政管理已具雏形,但受计划型财政管理模式的影响,仍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公共财政 财政供给“越位”和“缺位”并存。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供养范围过大,包揽过多,特别是对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延伸和干预过多,大大超出了政府职能范围和财力承受水平。相反,应由政府承担的一些社会公共需要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推给市场竞争主体去承担。突出的问题有:巨额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除政策性亏损补贴外,国家财政实际上承担了大量的经营性亏损补贴,成为国家财政沉重的负担。过长的事业单位供给战线。一些不属于公共物品范围,可以由企业及个人举办,完全能够商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仍然由国家掌握,财政供给经费。行政经费膨胀。这与政府机构的臃肿、人浮于事及效率低下相一致。科技、教育投入不足。从绝对数量看,改革开放后,科教投入确有较大增加,但从占财政支出的相对比例分析,近两年还出现下降的趋势,而且财政科教支出占GDP的比重在世界上也是居于后列。财政供给方面的上述问题,与政府职能的界定与转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活动范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财政支出格局及其运行机制的调整是非常困难的。 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近年来,中国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的情况下,将财政支出逐步向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1998年以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财政预算的约束力逐步下降,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重点支出的需要,教育、科技、农业等发展领域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提高的速度较为缓慢。相反,大量的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却被用于竞争性生产建设和行政管理开支等非重点领域,导致财政对国家重点支出项目难以实施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突出表现是税收的费化和收费的“越位”问题严重。这种税收“缺位”和收费“越位”并存的现象必将直接导致收费规模的扩张和政府收入机制的混乱。同时,也将严重影响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保障来源。从产生这一问题的直接原因分析,主要有:社会公共权力缺乏制约,众多公共权力机构直接介入分配领域。突出的问题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屡禁不止。财政的职能被肢解,国家财政不能统管政府收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如物价部门可以核准行政部门收费等。 财政分配秩序不规范。目前,在财政分配中,仍存在将一部分财政资金切块分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自主安排使用的问题。与此同时,不少主管部门还设立了各种收费和基金,拥有大量预算外资金。这种分配方式的结果,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财政分配秩序。 财政预算管理不科学。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在预算分配过程中,预算指标到位率低,执行中追加频繁,往往造成年度的实际支出数高于年初预算数;预算分配,特别是转移支出和专项支出缺乏可靠的科学依据,人为因素较多,随意性较大;预算年度的起始日期先于人大审批日期,造成预算审批通过前就已经开始执行,形成预算审批的法律空档以及预算约束的缺位;法与法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以法压法”的现象严重,如教育、科学、农业等方面的法律和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方面的规章,都对财政支出作了限定性的规定,要求某项支出增长必须高于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增长等,而《预算法》却又要求在安排预算时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统筹兼顾。法律、法规的不统一性与不一致性弱化了法律、法规的约束性,造成了预算管理的不规范;预算编制方法上欠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没有统一政府收支,大量财政性资金在预算体外循环。国家财政实际上没有能力通盘掌握政府公共物品的供给规模、结构及效益,难以履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职责。 公共财政-对策 财政资金应突出公共性特征,逐步退出经营性与竞争性领域。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公共财政起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办得了、办得好的,就不应由政府承担。但长期以来,财政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并存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一方面财政干了许多应该由市场配置去解决的事情,由于广泛介入了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对国有企业供应资金,弥补亏损,审批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妨碍了企业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的形成和确立;另一方面,那些本来应该由政府去做、通过履行财政职能去实现的一些事情,反而因为财力“缺位”而没有能力做到或做得不好。今后财政资金必须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方面来,逐步提高财政对政权建设、教育文化、科学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 科学界定和规范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是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支出效率的基础和前提。在具体实施中,重点是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对一些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包揽过多、不合理的补贴和投资过多问题。当前,主要应该是紧紧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好定编定岗工作,清理超编人员,控制人员经费,有效遏制行政经费过快增长的势头。通过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逐步减少直至取消财政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集中财力,保障政权建设和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出需要。 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收入保障体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根据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划分和对它们各自保障方式的不同,对现行的税费收入体系进行合理调整和定位,逐步建立以税收为主、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机制。一是将现有收费中一些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不再体现政府职能的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收费方式,逐步推向市场,依法经营和纳税。比如勘察设计收费、咨询服务收费、各种公证收费等;二是根据纯公共产品由税收提供保障的观点,取消现有收费中用于提供纯公共产品、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代之以税,即进行费改税。如农村的乡统筹和村提留、交通部门的各项收费等;三是保留现行收费中那些用于提供受益面确定、体现受益性原则比较明显的准公共产品的收费,并进行了合理规范。通过税收与收费的科学“归位”,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能力。 公共财政-建议公共财政积极推进公共财政的管理手段。这是公共财政顺利推行的重要保证。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加强公共支出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这项制度也是现阶段有效节约财政开支的最直接的办法。近年来,中国各地都不程度地开展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效果十分明显。今后,应逐步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各类办公用品、设备工程、公共设施、大型会议及有关劳务等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还应积极探索“零基预算”等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管理手段和办法,以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断强化财政宏观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部门,为充分发挥好公共财政稳定经济、调节分配、维持市场公平竞争的职能,应把主要精力放到研究和把握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关系全局、带有战略性的大事上来。因此,在职能转变中,财政应逐步减少直接管理,学会用制度法规来实施间接管理,学会运用宏观经济手段管理微观事务。基于这种认识,今后财政宏观管理的重点应该是: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跟踪分析和政策研究,提高驾驭宏观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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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幸福~~

财政学主要研究国家如何从社会生产中分得一定份额,并用以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及通过对其内容包括财政资金的取得,使用、管理及由此反映的经济关系的研究,最终实现收支平衡。一、中国财政学发展陷入困境财政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至关重要。然而,时至今日中国财政学发展遇到了瓶颈。就连在高校的课堂上,财政学教材体系都已经被固化为“收支平管”这四个体系。大多数学者做研究也基本是在这个框架内,鲜有学者思考中国财政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中国财政学发展历程。中国财政学的产生与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建国以前中国财政学的发展。建国以前,中国财政学主要是引入西方公共财政学,与西方财政学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首先从制度层面上来分析,因为当时中国还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而且西方公共财政学作为新生事物引入中国,发展迅速。人们无法排斥西方公共财政学,可以说是一个被动吸收的过程。(二)建国后中国财政学的发展。1949年建国以后,由于意识形态发生变化,中国开始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建立自己的财政学。此时国家财政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此时,中国开始向前苏联学习。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从前苏联引进了货币关系论。到了19世纪60年代,中国财政学进一步分化,许廷星的《关于财政学的对象问题》中首先全面、系统地论述了财政的本质,引领了“国家分配论”的产生。随后出现了“价值分配论”、“国家资金运动论”、“剩余产品价值运动论”等观点。中国财政学慢慢开始具有了自己的特色,与西方财政学和前苏联财政学区别开来。此时占据主流地位的是国家分配论,其综合性相对比较高,占据了时期财政理论的制高点。19世纪80年代我国的经济体制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计划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转换,随之而来的是“社会共同需求论”的产生。社会共同需求论强调财政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求,这对之前国家分配提出了挑战。争论的焦点就是:如何看待国家和财政的关系,怎样理解财政产生的原因、财政分配的对象、财政范畴的历史和方式。国家分配论者认为财政虽然与再生产、价值、社会产品、剩余产品等范畴有着密切联系,但只有同国家的联系才是最深层次的本质联系。但是,这次分化并没有动摇国家分配论的主体地位,并且完善了国家分配论的理论体系,形成了由财政本质论到财政要素论,再到财政职能论,再到财政运行论,直至财政规律论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层次体系。二、中国财政学的发展瓶颈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中国财政学所面临的挑战是现实的,中国财政学面临着选择的十字路口。而且改革开放以来,财政理论的发展相对落后于社会实践的变化,出现了以下问题:(一)主体性缺失。无论是20世纪50年代向前苏联引入货币关系论还是后来引入西方财政学,都没有明确中国财政学自己的主体性。后起的中国财政学研究,当然要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研究成果和方法,但这并不等于他们的成功就是一般真理,我们只能遵循其他国家的方法。(二)客体不明确。关于财政学的客体,即研究对象问题,迄今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认识和争论。财政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以及其他一切社会科学一样,在阶级社会里,它的研究对象的定义总是涉及到阶级利益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为了掩盖资本主义社会的财政本质,往往故意从财政的表面现象出发,把财政学的研究对象归结为财政工作的组织、技术和财政收支的方法、方式等。或者把财政学的研究对象仅归结为财政资金的本身。这样,当然就使人们看不到财政的阶级内容和实质了。从作为社会科学来说,财政学的研究对象不可能局限于物的方面。长期以来,形成了下面几种关于财政学研究对象的说法:国家分配论,把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作为财政学的研究对象,实际上是从分析国家的职能入手。虽然它也强调“经济―财政―经济”关系的存在,但并没有改变它将国家职能的实现作为其隐含的研究起点。而以国家职能为起点,就意味着先讲国家,再言其他,易导致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的误会。这一主张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相悖。同时,如若把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作为研究对象,就使得财政学的本质与对象合二为一了。一方面我们通过科学研究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如果对象与本质合二为一,那么这种科学本身是否多余呢?另一方面中国财政学研究本身不是为了财政关系本身,而是为了研究财政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化。之所以确立中国财政学的研究对象是为了强调财政学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同时规定财政学研究的综合范围以及特殊矛盾展开的序列。财政学研究要避开以本质来论本质的偏向,但又不能停留在事物表面,应通过现象看到本质。如对财政学的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收支平管”的层面上,而是要抓住财政分配的主线,考虑与其相互依存的各种财政矛盾以及其展开的序列。货币关系论者,认为财政学的研究对象是分配关系,将财政的实物形式排除在财政关系之外,从财政发展史上来说是不符合逻辑的。同时,如果把财政学研究对象归结为货币关系,就会把财政学研究对象引向揭示生产关系的形式方面,不可能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就会使财政学研究处于事物外部捉摸不定的状态。(三)重体系、轻方法。长期以来,中国财政学发展过程中致力于财政体系的建设,但是对于财政学的方法研究却不够重视。在财政学发展过程中,没有规定出核心概念以及主干概念。而财政学的核心概念决定着财政学的概念体系以及专题研究的内容。三、中国财政学展望(一)确立主体性。虽然财政学的发展需要有国际视野,在比较和借鉴中为本国财政制度建设服务,但探究中国财政学发展思路必须考虑其主体性。从中国这一特定国情出发,建立中国自己的财政学。中国财政学的发展必须立足和反映我国的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着双重转轨,既要实现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从不发达经济到发达经济转轨,又要实现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   (二)明确客体。我国财政学界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对财政分配活动、财政分配关系、财政政策和财政制度等是全部还是部分纳入财政学的研究对象;二是在财政概念的界定方面,虽然财政概念的具体表达形式有较大差异,但主要还是解释为国家的收支活动和其活动中所形成的关系。(三)重视方法首先,要重新界定财政学的核心概念。财政学的核心概念直接决定着财政学的概念体系和各种专题研究体系的内容,是构建财政学理论体系的决定因素。长期以来,围绕财政学核心概念的界定问题,理论界一直存在着意见分歧。最具有代表性的便是国家职能需要和社会公共需要的争论。之所以产生上述争论,关键在于以往思维的狭隘性和片面性。如对国家职能的界定,往往仅限于它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是一个阶级为了保护本阶级利益不受侵犯而建立的保护机关。事实上,在现代民主法制条件下,国家同时也是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上层建筑。所谓国家职能需要,不仅包括维护特定阶级利益的需要,也包括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需要。将社会公共需要融入国家职能需要中,并作为国家职能需要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丰富和发展国家职能理论的需要,也是丰富、发展和重新界定财政学核心的概念的需要。其次,运用内省外化的系统抽象法。而抽象思维的特点,就是形成并运动概念,以概念运动为核心,进行比较、分类、归纳、分析、综合、论证等一系列的思维活动。展望中国财政学的发展思路,就是分久必合。中国财政学应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制度的综合,建立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国财政学。一方面产生于我国的共同需要论,能够适应我国国情;另一方面产生于西方的公共财政论更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所以,在共同需要论的基础上发展公共财政论是中国财政学的发展趋势。共同需要论对人类社会中的所有财政现象进行了考察,认为财政产生的原因是社会共同需要,这与公共财政论有相通之处。公共财政论认为市场失效决定公共财政的产生。其实,市场失效就意味着个人处理社会共同事务力量的不足,因此有了弥补“市场失效”的社会共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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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的小女儿

公共财政学:指的是仅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的一门学科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从市场上取得收入,并将这些收入用于政府的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涵盖的范围主要有: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司法、监察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农业、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扶贫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建设、环保、生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等。 公共财政学的特点是: (1)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 (2)公共财政是与社会主义以市场经济有内在联系的财政; (3)公共财政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财政; (4)公共财政是面向全社会进行分配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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