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294

蔡蔡菜哈哈
首页 > 论文问答 > 南京林业大学报告厅图片展示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CATLION123

已采纳
500人左右吧 反正不大
127 评论

Sissy有福相

2007年10月3日下午,陕西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村民周正龙声称在在文彩村神洲湾拍摄到的“野生华南虎”照片。 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发现华南虎,并公布据称为陕西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文采村村民周正龙2007年10月3日拍摄到的华南虎照片。但这一轰动性的消息随即引来广大网友质疑,指可能是纸老虎造假。 10月19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称自己以一个从事植物研究二十余年的权威科学家的身份,“敢以脑袋担保”照片有假。 10月22日,面对外界对于华南虎照片质疑声,周正龙随身携带底片,和陕西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一起,赴国家林业局当面汇报。 10月24日,国家林业局听取了陕西省林业厅及相关人员关于去年开始的华南虎调查工作及镇平县野生华南虎照片情况的汇报,决定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 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国家林业局 只是对保护区存不存在老虎这个事情,来做一个考察论证,照片真假并不是国家林业局需要确定的范围。我们没有研究这个问题。”“照片真假需要照片方面的权威来认定。当地有没老虎,到底该不该建自然保护区这是国家林业局该管的事。政府不能越位。” 10月29日,陕西省林业厅展示了周正龙拍摄的野生华南虎的胶卷(负片)、用胶卷冲洗放大的彩色照片,以及用数码相机拍摄的部分照片。新照片虎目圆睁,露出凶光,并依稀可看到部分虎尾。 10月29日,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首次就华南虎照片事件发表声明,称照片中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 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质疑都是来自民间的,从来就没有官方提出质疑,即使中科院有关专家认为照片有假,林业厅目前也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对华南虎的质疑。 11月8日,曾打过多个公益官司的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在向国家林业局发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国家林业局对陕西省林业厅的失职行为以及周正龙的造假欺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国家林业局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对照片一一鉴定。 11月11日,世界权威科学杂志《科学》正式刊出极具争议的华南虎照片,但该杂志并未对照片真假下定论。 11月15日,媒体透露,国家林业局4位专家到达镇坪县,开始对华南虎存在真实性的考察。 11月16日,一网友称“华老虎”的原型实为自家墙上年画。同时,义乌年画厂证实确曾生产过老虎年画。 11月20日,宝鸡律师正式向西安市公安局举报周正龙。 11月21日,陕西省林业厅首次回应年画老虎,建议通过刑事调查等渠道解决年画老虎与周正龙拍摄的照片之间引发的争议。 11月26日,网易公布周正龙拍摄的全套40张原始“野生华南虎”数码照片。周正龙表示要起诉“私自发布虎照”。 12月3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 12月3日,陕西省林业厅发表声明,未就照片鉴定做出回应。 12月4日,国家林业局称,华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是活体,都难以评估该地区野生华南虎的生存状况;国家林业局不会“越位”鉴定华南虎照片的真伪。 12月10日,围绕“华南虎照片”事件,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国家林业局。郝劲松在诉状中请求法院撤销国家林业局此前对他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请求法院判令国家林业局受理其提出的复议申请。 12月14日,《科学》杂志又刊发华南虎年画图片,并配发短文介绍了近期中国摄影师协会和国家林业局的一些活动和反应。该杂志仍未发表任何鉴定性的评论。 12月18日,媒体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郝劲松申请复议的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 12月19日,在国家林业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林业局保护司司长卓榕生表示,国家林业局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当日,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表示,陕西省林业厅已正式收到了国家林业局指示。林业厅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的指示,委托公众认可的鉴定机构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重新鉴定。 12月20日,媒体报道,有网友爆料称:2007年1月、2月间,镇坪县林业局曾向陕西省林业厅派遣的华南虎调查队送礼送钱。次日,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向媒体回应:“账本一事是对镇坪和华南虎调查队的诬陷。” 12月24日,郝劲松正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状,请求指定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诉国家林业局一案。 12月27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曹清尧在新华网作在线访谈时表示,华南虎照片的鉴定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一步。陕西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经将照片送到了国家权威机构来进行鉴定。广大网民、广大公众很快就会知道“虎照”的真伪。 12月29日,镇坪林业局一位陪同国家林业局上山寻虎的动管站技术人员张斌报料,国家林业局的专家们在镇坪再次发现虎讯、虎踪数起,其中包括一百多个疑似华南虎脚印,以及一副完整的疑似华南虎幼崽骨架等。 2008年 1月7日,事件中被认为是华南虎原始图像来源的年画虎生产商骆光临向浙江义乌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周正龙与关克侵犯名誉权,要求周正龙公开道歉并赔偿一万元,要求关克公开道歉并赔偿两万元。 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致歉信说,“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并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委托鉴定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将继续予以推进,一有结果我们接受国家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并如实向社会公布。”当天另有消息称,国家林业局某官员私下透露,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已在2月3日被停职。 2月20日,媒体报道称,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透露:虎照二次鉴定尚未开始。陕西省林业厅最初委托的鉴定机构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但该鉴定中心不肯接受委托。此后,陕西省林业厅又找了几家鉴定机构,但“确实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沾这个事”。 3月4日,陕西省长袁纯清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被问到华南虎照问题,袁纯清表示陕西省政府对华南虎照事件的态度是“明确”的,“但是在即将开幕的两会上,我们应该把精力主要放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上,”袁纯清说。 3月7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列席全国政协界别联组讨论间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虎照门”的有关问题、有关事实查清楚之后,将依照法律进行处理,这是毋庸置疑的。 3月10日,在媒体追问下,朱巨龙证实,自己还在上班,工作也没有调动。针对全国“两会”上华南虎形成的舆论焦点,朱巨龙笑称,自己没有什么压力。 4月10日,媒体披露,矗立在陕西镇坪县街头的巨幅广告牌:“游自然国心、闻华南虎啸、品镇坪腊肉”,已经被悄然撤换。 5月8日,美国著名华人刑侦专家李昌钰博士在福建一场专题演讲中,否认了“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并说:“照片后期处理得相当好,我只能说咱们中国农民很不错,PS的水平太高了。” 5月12日,学者郝劲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国家林业局递交申请,要求公开“虎照”信息。 5月26日,媒体披露,针对浙江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诉周正龙与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名誉权纠纷案件,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审裁定周正龙提出的级别管辖异议不能成立,驳回上诉。此前,关克的上诉已被金华市中院驳回。义乌市法院将启动华南虎照案件庭审。 6月17日,国家林业局针对郝劲松要求公开关于华南虎照片信息的申请进行了答复,称“陕西镇坪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委托国家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对于二次鉴定何时结束并未答复。 6月23日,郝劲松到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陕西林业厅,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相关信息。 6月24日,陕西省林业厅一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周正龙已于两周前因“私藏违禁物品”被陕西警方带走。知情人声称,周已经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过程,该虎照的原型确实只是一张老虎图片。 6月26日,被视为“挺虎派”重要人士的北京师范大学刘里远教授向媒体称,周正龙于2008年4月拍到了华南虎的清晰脚印。 6月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的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涉嫌犯罪的周正龙已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4月初,周正龙在本村村民易某的帮助下,用事先制作的木质虎爪模具,在镇坪县北草坡的雪地里,捺印假虎爪痕迹后拍照,仍企图继续行。 警方已证实,周正龙拍摄时距“虎”最近距离约3.9米,最远距离约10.5米,从根本上推翻了周正龙拍摄活体野生华南虎真实性的基础。 去年9月,周正龙在邻乡村民家寻得老虎画1幅,成为后来他拍虎的“道具”,陕西警方将展示这一物证。

297 评论

翻滚的石榴

有农博馆、南京农业大学主楼。在农博馆,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到中华农业文明的起源、中华传统耕种器具方式的演变、中国农业制度的演变历史及中国传统农业在世界农业发展中的地位与影响。 农博馆开放月活动,在传播中华农业历史与文明的基础上,扩大了中华农业文明博物馆的影响力,同时,使南农师生进一步加深了对本校的了解,品读南农校史,深化爱校情怀,为做一个优秀的农业人打下坚实的基础。扩展资料:南京农业大学主楼位于南京农业大学的北面,由我国著名建筑师杨廷宝设计,历尽数十年沧桑,屹立至今,是南京农业大学的标志性建筑。其主体部分为砖木结构,青砖墙面,素灰勾勒,上覆绿漆筒瓦,红漆木窗嵌于其中,勒脚部位和门窗过梁采用斩毛青石。主体北侧中央为正方形塔楼,两重飞檐,最上层为十字脊顶,也可认为上层檐顶为两个歇山顶垂直交叉而成,四周相望皆同,塔楼最高顶点立长杆以擎红星。北立面为传统冲天式牌楼(一间二柱),与中央塔楼等结构错落相依。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农博馆开放月活动落幕

211 评论

猫咪抱抱

南京林业大学不是211工程高校。全国共有115所211工程高校 南京林业大学(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简称“南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1]  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江苏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前身为中央大学(创建于1902年)森林系和金陵大学(创建于1910年)森林系,1952年合并组建的南京林学院,是当时全国仅有的三所高等林业院校之一。1955年华中农学院林学系(武汉大学、南昌大学和湖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组成)并入,1972年更名为南京林产工业学院,1983年恢复南京林学院名称,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作为一所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的多科性大学,在百余年发展历程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实现“黄河流碧水、赤地变青山”的宏伟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承发扬了艰苦创业的光荣传统,形成了“团结、朴实、勤奋、进取”的校风和“诚朴雄伟,树木树人”的校训。学校历史南京林业大学源于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堂、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国立江苏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变迁。1952年,南京大学森林系和金陵大学森林系合并成立南京林学院,是新中国独立设置的首批高等林业院校。1952年,学校开始研究生教育。1955年,由武汉大学森林系、南昌大学森林系和湖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组成的华中农学院林学系并入南京林学院。1972年更名为南京林产工业学院。1956年,学校成立科学研究部。1983年,恢复南京林学院名称。198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1986年,学校成立研究生处(1988年调整为研究生部;2003年调整为研究生院)。1988年,3个学科入选首批国家级重点学科。1999年,入选第一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0年,学校体制由国家林业局举办划转为江苏省政府举办、国家林业局与江苏省政府共建。 [7] 2010年,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2011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年底,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3年1月,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4年9月,入选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019年8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21年5月15日,成为高等农林院校课程思政联盟理事会员单位。(南京林业大学发展历史各阶段详细情况参考资料2021年7月18日,为充分发挥南京林业大学在碳汇计量与监测及森林固碳增汇领域的学科专业以及人才智力优势,切实开展特色鲜明的科学研究和理论探索,南京林业大学在图书馆8B116报告厅举行碳中和研究中心成立仪式。2022年2月14日,入选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022年4月,南京林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学院团委被授予“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称号”。师资力量南京林业大学(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简称“南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1]  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53]  ,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58]  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江苏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的多科性大学。 [2] 学校前身为中央大学(创建于1902年)森林系和金陵大学(创建于1910年)森林系,1952年合并组建的南京林学院,是当时全国仅有的三所高等林业院校之一。1955年华中农学院林学系(武汉大学、南昌大学和湖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组成)并入,1972年更名为南京林产工业学院,1983年恢复南京林学院名称,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学科建设截至2020年3月,学校设有林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有民办南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育部等22个学院(部),开办本科专业7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8个。江苏省首批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个,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6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6门(其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1门,省级精品(优秀)课程及课程群30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23门,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4个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7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1个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3个二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园林、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林经济管理、森林工程省级品牌特色专业:轻化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学、艺术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品牌)、林产化工(品牌)、园林、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森林工程、林产化工(特色)、工程管理、交通工程、工业设计、土木工程(特色)江苏高校品牌专业:林学、园林、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林业工程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林业工程、生态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林木遗传育种、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学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林学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森林培育,林业经济管理,植物学,森林工程,森林保护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生态学,风景园林学,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农林经济管理二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森林培育,林业经济管理,家具设计与工程学术科研截至2015年12月,学校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林业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6个、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5个、江苏省人文社科基地2个,有65个校级研究所和研究中心,此外木材及其制品测试中心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学校每年在研课题1000多项,截至2015年12月,学校近年来承担包括“973”、“863”、国家科技支撑项目、“948”项目和部、省重点项目累计80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累计400余项。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及批准专利1000余项,有337项成果获国家、部省级以上奖励,其中,国家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四等奖各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三等奖42项;部、省级奖励285项。合作交流截至2015年12月,学校与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瑞典、俄罗斯、日本、意大利、芬兰、法国、伊朗等近20个国家的50多所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合作关系;学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资质,为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经教育部批准,该校与加拿大UBC大学联合开办3+2双学位(本科)国际合作办学班;该校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探索多形式、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模式,与英国诺桑比亚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国洛林大学、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德国弗莱堡大学、加拿大湖首大学等世界知名高等院校开展科研、教师培养等合作,同时与加拿大UBC大学、新布伦瑞克大学、美国阿拉巴马农工大学、秘西西比州立大学、芬兰坦佩雷科技应用大学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派遣工作;与美国阿拉巴马农工大学合作共建的孔子学院。    211工程(Project 211或者211 Project)是指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双一流的全称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201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教育部、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196 评论

晶莹剔透0702

要先写申请单的吧,然后去教务科去申请

307 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