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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二头头
首页 > 论文问答 > 山东大学人文社科期刊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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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味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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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出版科学技术期刊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 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二) 有明确的办刊宗旨、编辑方针和报道范围。(三) 有健全的编辑部。专职编辑人员按任务定编,一般季刊(或半年刊)不少于三人,双月刊不少于五人,月刊不少于七人,并设一定数量的专职编务人员。外文版期刊编辑部应配备外文专职编辑。(四) 有固定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单位以及必要的经费和物质条件。第九条 科学技术期刊实行“分口审核,总口审批”的办法。创办全国性的正式期刊应当由主办单位向其部委级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科委在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商定的数额内审批。批准件抄报新闻出版署备案。创办地方性的正式期刊应当由主办单位向其厅局级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由科委商新闻出版局后审批。审批前应当报国家科委核准。批准件报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和当地新闻出版局备案。第十条 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期刊,必须确定主管部门和一个主要主办单位,由一个部门报批;中央单位和地方单位合办的(含委托地方单位办的)期刊,由中央单位按第九条规定办理。第十市新闻出版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原批准件作废。主办单位办理登记注册后应当及时出刊。自登记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出刊的,原登记注册自动注销。第十三条 正式期刊改变办刊方针、刊名、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文种、发行范围、分刊或合刊的,应当按第九条规定报批。第十四条 正式期刊变更刊期、增减页码、改变出版印刷发行机构的,全国性期刊由中央各主管部门核批,地方性期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商新闻出版局核批,均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办理变更手续,并报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备案。第十五条 新办的期刊,五年内不得更改刊名和变动主办单位;并应当按期向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缴送样本。第十六条 正式期刊每年只允许出版一期增刊。全国性期刊增刊由国家科委核批;地方性期刊增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商新闻出版局核批。批准件报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和当地新闻出版局备案。凡经批准出版的增刊,均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办理“期刊增刊许可证”。增刊的宗旨、开本、出版形式和发行范围应当与正刊一致,并在版权页上刊印正式刊号、增刊编号,在封面上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但合订本及年度目录索引不在此限。第十七条 期刊因故停办,主办单位应当持主管部门的批准件到原登记注册新闻出版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期刊登记证”或“内部报刊准印证”;期刊停办半年以上不申报者,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不得继续出版。凡注销的期刊,由新闻出版局报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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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Yanta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主管: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烟台大学主编:韩晓玲编辑出版:烟台大学学报编辑部周期:双月刊出版地:山东省烟台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ISSN:1002-3194CN:37-1104/C 现用刊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创刊时间:1988《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烟台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自1988年创刊伊始,一直坚持“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高水平,高质量”、“求新求实”的办刊原则,坚持人文社会科学的正确导向,注重涵纳对已有理论新见解、对科学方法新探索、对某一学科领域新开拓的有效信息,刊出大量促进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史学、民族学、语言学等学科发展的文章。理论联系实际,贯彻“双百方针”,繁荣和发展学术,促进国内外学术文化交流,力争为解决实际问题做出重大贡献。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百强学报 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建筑学机械工程土木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高校优秀自然科学学报山东省优秀科技期刊被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评为山东省优秀科技期刊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单位:烟台大学主编:郭善利ISSN:1004-8820CN:37-1213/N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邮政编码:2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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